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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干部工作总结(农村村干部工作总结)

作者:2022-03-16 10:08:490

农村干部工作总结1


一、学习

正所谓“学者非必为仕,而仕者必为学”。作为一名农村基层干部,必须要加强自身的思想理论学习。学习两学一做,学习三严三实,学习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学习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领导学习、向同事学习。只要当自己无所不知、无所不能时,才能真正为老百姓分忧解难,才能真正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目标。当然这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学习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我们必须要树立起终身学习的理念。

二、反思自己

分析原因

1.反思自己的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是否过于激进,而忽略了其他同事的感受。

2.反思自己待人接物的态度和语气,是否没有做到谦虚平和,缺乏礼貌,没有做到尊重别人,而引起了同事的反感。

3.反思自己与同事的沟通是否过少,是否有点脱离群体,以至于引起同事对我的误解。

具体做法

1.从工作上,我会尽量考虑周全,三思而后行。多向有经验的同事、领导请教,正所谓“兼听则明、偏信则暗,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多听听同事和领导的意见、建议,少说多做,相信一定能在今后的工作中有所改变、有所突破。

2.在为人处世方面,我要把“你希望别人怎样对你,你就要怎样对待别人”这句话牢牢记在心里,在不违背做人底线和做事原则的基础上,尊重同事,力所能及得帮助同事。

3.在沟通交流方面,今后我一定要经常性地、主动地与同事多聊聊天、多谈谈心,同时也要积极主动得参与到各种团体活动中,比如单位的竞赛活动、团建等,让同事和领导能有更多的机会了解自己,从而化解之前的误会,改变原来对我的一些偏见。

三、对待与群众的关系

其实在处理群众问题,解决群众矛盾的方面,我也想分享一些自己的看法微信。我认为首要的、必须要做到的就是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群众。其实,群众都是通情达理的,是可以被说服的,有些时候群众只是为了弄个明白,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可能过于着急了一些。那这种时候关键就看我们这些基层村干部,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情绪,以一种什么样的态度去对待群众,处理问题。比如有时候很贴心的一杯热茶、很简单的一个微笑、哪怕是一句简短的问候、一声礼貌的谢谢……比如遇到一些年纪大的群众、一些文化层次比较低的群众,多你多说几遍又何妨呢!多一点耐心,少一点厌烦;多一点理解,少一点抱怨;多一点群众语言,少一点官话套话。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把群众当成亲人,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实实在在帮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交流、对话,与群众建立平等、友好、和谐的干群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讲道理、摆事实,用真心、细心、耐心去打动群众,真正成为群众的引导者、帮助者和促进者。如果能做到这些,那么群众自然而然就会对我们基层干部多一分信任、对我们的工作多一分支持和理解,任何事情解决起来也就没有那么难了。

现在流行的一句话是人类是命运共同体,而我认为,人民群众与基层干部也必须成为命运共同体。基层干部想要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想要有所作为,有所突破,离不开人民群众的信任、支持和理解。而人民群众建设新农村、建设新家园、建设和谐社会,也同样离不开基层干部的领导和帮助。


农村干部工作总结2


经过对这次“全省农业农村干部冬季网络专题培训班”专题的认真聆听和思索,我认为其对我的影响力是巨大的,它不仅增强了我对于学习理论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也增强了我在新形势下对本职工作的能力和信心。认识到了面对农村发展的侧重点和出发点在哪。我在这次冬季网络培训中看到了很多我以前没注意到且欠缺的东西。

我认为培训也是一种学习的方式,是提升知识的最有效手段。在21世纪是知识经济社会,是电子化、网络化、数字化的社会,知识的更新、知识的折旧会日益加快;一切都要适应和跟上现代社会的发展,唯一的办法就是与时俱进,农业农村干部的工作也是如此。要不断的学习,认真学习经验;最后做到与时俱进。

通过培训班的学习,我进一步认识到了学习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还有自己所缺的东西,认识到面对不断更新的工作要求只能靠自己的不断的学习,培训来提升自己,还要接受新思维、新举措。

通过这次培训,我提高了自己的理论水平,完善了自己的知识结构。此次培训虽然课程很紧,但是每一节课的针对性都非常强,让我充分认识到只有拓宽知识面,完善知识结构,才能建立创新理念,跳出思维定势,拓展思维视角,改变自己传统的一些思维习惯,加强培训与学习,是提高自身工作能力最直接的手段之一,只有通过加强学习,才能取他人之长补己之短,只有这样,才能不负组织重望,完成组织交给的工作任务。

此次的培训,也让我意识到了,要把工作做好,不能只是单凭在书本上所学的知识,更重要的是要继续深造,不断学习。摆正位置,找准方向。我们需要给自己一个全面客观的定位。只有摆正了位置,找准了方向,面对农村工作才能够游刃有余地开展。

在这次培训学习中我认识到发展产业经济是建设美丽乡村的重要支撑。只有培育富民产业,才能为美丽乡村建设注入强劲动力。同时还要加强环境整治,环境是建设美丽乡村的关键步骤。核心思想要坚决贯彻十九大精神,和党建提出的引领美丽乡村“绿富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这一振兴战略更是彰显党中央推动“三农”发展的坚定决心和历史担当。要努力把绿色生态转化为富民强村的当头炮,更要形成秀美乡村与美丽经济互促共进的新机制。对于农田水利的发展的建设不能落下,不能片面发展某一个,避免形成畸形经济体。

通过培训,使我感到了肩膀上的责任重大。这半个多月的学习,让我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坚持学习,勤于思考,不断充实自己。同时要学以致用,根据客观实际,在认真学习、借鉴的基础上,灵活运用所学的知识和积累的经验,敢于进行大胆的改造和创新。在学习的过程中,还要注重形式的多样化,对于为人民服务的我们来讲,只有埋头苦干,才能在工作中做出实实在在的成绩;只有顽强拼搏,才能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只有甘于奉献,才能体现出自己的价值。

此次“全省农业农村干部冬季网络专题培训班”的意义和作用对我来说是巨大的,农村的工作是神圣的。以上便是此次培训的一些心得体会,我也希望在今后能够经常参与这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地鞭策我不断前进。我也会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地加强自身的学习,提高自身综合素质,踏踏实实做事,认认真真做好本职工作,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农村干部工作总结3


摘 要

本人做为一名基层农村干部,在实际的工作中发现,虽然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已经取得了较大的成就,然而,目前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不容乐观,法律意识薄弱。村干部是广大农民的领导者,也是国家各项政策的执行者。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如何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关系到农村依法治国原则的落实,关系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因此,我们需要一批有知识、有能力、有素质的村干部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了更准确的了解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情况,本人主要对浙江省温州市辖区内的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展开了调查和分析,通过多种途径对该地区村干部的法律素质现状进行了实地调查。本研究在实地调查和信息整理的基础上,全面分析了村干部法律素质的现状和原因,并寻求解决问题的合理对策。

关键词:村干部;法律素质;农村法制建设

一、引言

自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更加重视法治建设,注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建设被认为是《宪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推进法治,基础在农村,困难在农村,希望在农村。建设法治农村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基石,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村干部又是广大农民的带头人,所以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建设一支坚强有力的农村干部队伍,是我们当前急需探索的一个课题。

二、新时代不同层面对村干部法律素质的需求

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一系列制度变迁,我国在乡村社会逐步形成了乡政村治的格局,国家的行政权力止于乡镇,乡镇以下的农村实行村民自治,村干部扛起了党和国家农村事业发展的大旗。进入新时代后,面对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乡村的新形势,农村社会对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顶层设计如何在农村落实?政令到达农村后应该走什么样的程序?村干部是否依照相关法律制度治理村庄?这些都与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密切相关。虽然村干部不是行政人员,但在完成政府事务时,他们经常被村民视为党和国家的代表。村干部行为的合法性直接影响党和国家的形象,影响人们对高层设计的信心,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的发展。党和国家农村事业的发展要求村干部忠于法律,熟悉各种农业政策法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各项任务。

村干部是由村民选举产生的基层管理者。他们负责管理村庄内部的各项事业,并在外部代表村庄集体开展活动。他们的行为直接影响到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村干部在工作中是否准确了解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能否在实践中公平执行各种法律制度,关系到维护村集体利益和保护村民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农村经济、文化、教育、卫生等事业的建设和发展中。村干部的法律素质与村集体和村民的利益密切相关。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已成为农村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新时期,村干部肩负着全面实施法治、建设法治国家的重要任务。只有与时俱进,全面提高法律素质,他们才能更好地站岗,为村集体和村民服务。

村干部应该完成基层政府发布的政务,配合党和国家农村事业的规划和安排,同时从村民的角度为村民谋利益,生活在基层政府和村民之间的夹缝中。平衡双方的利益,满足双方的需要,要求村干部提高法律素质,依法办事。他们都对基层政府和村民负责。在新时期,大多数村干部都有一个自我实现的梦想。一些人希望通过村庄平台,充分利用党和国家对农村的良好政策,并根据法律法规为村民做一些实际的事情,这样每个人都可以分享社会发展的成果。一些人希望通过担任村干部为他们成为公务员打下基础。一些人希望通过村干部积累创业或从事其他工作的经验。村干部追求自我实现,有多种理想,这些理想的实现需要村干部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近年来,村干部对法律素质的需求显著增加。许多村干部主动学习法律。他们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法律专业人士。这可以从村干部对一个村一名法律顾问的活动的态度中清楚地反映出来。积极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技能,提高法律素质,有利于村干部的成长、成熟和全面发展。新时期,法律素质已成为村干部个人职业发展的必要条件。

三、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的必要性

(一)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需要。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目前,大多数农民已经从简单的粮食生产转向了多样化的经济。自营中小企业、承包经营、商业、农民工、农业、土地流转和农民经纪人的数量正在增加。农民充分参与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动,不了解法律就很难适应市场经济活动。村干部作为农村经济活动中最活跃的分子,一直走在前列。他们的法律素质直接决定了农村经济的发展水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村干部必须是学习、理解和遵守法律的模范。

(二)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环境的需要。目前,农民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村民开始学会使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村干部不学习法律,不了解法律,不像过去那样依法办事,各种矛盾就会积累,甚至会出错。一些村庄的干部和群众之间的紧张关系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村干部没有依法办事,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依法进行调解,引导村民在法律范围内解决冲突,形成倡导法治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是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必须有良好的道德和习俗。村民们也有必要抛弃封建迷信思想,结束所有的陈规陋习,成为懂得和遵守法律的新农民。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把村委会建设成为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培养广大农民的主人翁意识,增强他们参与村内各项事务管理的意识。所有这些都离不开村民整体法律素质的提高。但是不要让它走。目前,村民的整体法律素质远远不够。要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整体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作为广大村民的代表,村干部是直接面对每个社会单元,即每个家庭的一线人员。它们对农村的每个家庭和每个成员都有明显的引导和渗透作用。以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为切入点,通过提升干部自身的经验,无疑是提升村民整体法律素质的最佳途径。

四、当前村干部法律素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少数村干部民主法治意识淡薄,办事主观武断。比如:一些村干部决策不民主,把村务当成自己的"一亩三分地",把个人意志置于法律之上,办事不公正、不公开、不依法,有的甚至蜕变为"村霸";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个人说了算,听不进去其他村干部或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在工作过程中,存在不愿接受监督的思想;一些村干部对集体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重违反村民自治制度,村务、财务管理混乱,帐目不清,甚至导致村集体资财流失,引起群众的强烈不满。

(二)部分村干部缺乏依法管理的能力。比如:部分村干部在工作方法上习惯于采用压服或经济制裁的手段,如违法断电、断水等侵犯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时有发生,甚至出现个别村支书公开教训贫困村民,如有"不听话",就要取消他的贫困户资格。在村务管理上个别村干部只讲"人治"不讲"法治",擅长下命令,不愿意搞服务;利用手中的权力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甚至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和权益,导致矛盾纠纷多,甚至上访事件不断出现。

(三)少数村干部在管理村集体经济过程中,不能按照市场经济规律依法经营,甚至造成决策失误,引起村民公愤。有的村干部自作主张,盲目引进"外资",或以集体名义为亲戚、朋友作经济担保,结果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致使村级经济陷入困境。还有个别村干部视经营承包合同为儿戏,非法经营或随意毁约。

综上所述,当前农村由于村干部法律素质不高,不仅导致各种社会矛盾不断出现,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给基层和谐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也阻碍了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五、提升村干部法律素质的建议

村干部毕竟不同于公务员和其他公职人员,既没有整块的时间长期接受法律培训,又缺乏较高的文化程度去钻研枯燥的法律条文。这就要求必须实事求是地开展村干部的普法教育工作,增强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不走过场。为了达到这一目的,笔者认为,必须结合村干部工作的具体特点,倡导"学用结合"的法律教育途径,具体落实如下"四抓":

(一)抓村民议事会制度的落实,促使村干部自觉用法学法。村民议事会是体现村民自治、促进依法治村的有效组织形式。通过议事会对村里的重大事情进行谏言献策,可以有力地促进村干部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科学决策水平。要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立村民议事会。为了使议事会规范有序,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制定《村民议事会章程》,对议事会的职责、权利、义务、议事内容、议事程序和活动形式等都做出原则性的规定。在议事内容上,主要议大事和一些敏感性的事情。在议事程序上,先由议事会采取一人一票的方式表决,多数代表讨论通过的事项,由村干部再斟酌决定;半数以上不同意的事项,停办或缓办。

(二)掌握村务公开为提高村干部的法律素质提供了条件。推行开放式管理制度是实现对村民有效监督的重要渠道,也是对村干部的有效约束。就内容而言,不仅要公开群众要求公开的所有事项,还要公开村干部对村民承诺的履行情况,接受村民监督。正式来说,应该建立一个永久的公共专栏,重大问题应该通过公共专栏公开。在具体实施中,我们应该注意两个关键环节:确保公开内容的整体真实性和关注村民意见的反馈。通过实施财务披露制度,应该保证村干部的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作。

(三)抓村规民约的落实,规范村干部和全体村民的行为。村规民约是全村村民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关规定制定的,这是实现村民自治最基本的行为准则。村干部必须把完善和执行村规民约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按照"因村制宜、因事制宜、实际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要注重让村民广泛参与,每项内容条款,每项奖罚规约,都让村民代表讨论确定,把建章立制的过程变成村民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过程。要注重既约"民"又约"官",应对村干部和党员的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以达到示范带动效果。为了让村民都能熟知自己的"规约",村里要将其送发到户,组织村民专门学习,以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

(四)抓基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发挥村干部运用法律法规促进农村基层和谐稳定的作用。要以村班子成员为骨干,进一步建立健全村级调解组织,通过村级调解组织,深入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要建立"小事不出村"的调解机制,定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大局。

六、结束语

本人在写作论文期间深入农村基层,进行了长达3个月的调研,接触了许多村干部和农民群众,收获很多。由于本人也是村干部,从思想上和情感上对村干部有更深的认识和了解,因此带着深厚的感情来写这篇论文。村干部法律素质问题是一个极为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工程,而本文在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方面还较为肤浅,针对此问题的研究有待进一步深化。


农村干部工作总结4


“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忽视

--农村干部职务犯罪之调查分析

吴良勇

“村官”虽小,但其腐败行为影响却大。农村干部违法犯罪破坏党群关系,助长腐败风气,影响社会稳定,广大农民对此深恶痛绝。2012年以来,县监委、县检察院及公安局三部门共立案农村干部职务犯罪29件/37人,累计犯罪数额达3100余万元。从查办的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来看,农村干部犯罪呈现高发态势,且不断发生窝案大案,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为此,就2012年-2019发生的29起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专项调查分析。

一、案件特点

1、主体范围集中。在29起案件中有21起是村主职干部“一把手”犯罪,占72%。这些人在位时间较长,具有较为丰富的经验,个人办事能力较强,也不同程度地具有一定群众威信,并得到了乡镇长期的信任。但这些干部的个人权力也因此由于缺乏监督,法制观念淡薄而得到膨胀,家长作风明显。但现在主体范围有扩大的趋势,就目前发案来看,已出现村委、村民小组长甚至村民小组中的会计犯罪的情况。

2、犯罪手段单一。29起案件中有50%是挪用资金行为,犯罪方式主要是对有关单位支付给本村的土地征用补偿费、村集体收入等大笔资金,或公款私存、套取银行利息,或借给他人获取高额利息,或徇私情挪归本人、亲友使用。

3、侵害对象明确。侵害对象主要集中在三方面:①对上级下拨给村集体款项物;②土地征用款、粮食补助款、宅基地款、统筹款、村固定资产变卖款等村集体收入。③救灾、抢险、扶贫和防汛等款物。

4、共同犯罪突出。村级财务科目较为简单,资金来源每位村干部都清楚,有些村干部清楚如果一个人想达到侵占挪用资金的目的,最容易出事,因此不得不串通其他村干部共同合谋犯罪。上述29件案子中有13件系共同犯罪。

5、社会危害巨大。村干部作案次数多,持续时间长,涉及面广。村干部犯罪中被侵犯的有救灾、抢险、扶贫和防汛等款物,也有农村集体土地征用补偿等费用。村干部处于农村基层,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经济腐败犯罪行为,最易离间党群关系,直接破坏党和政府的群众基础。在被查处的村干部腐败案件中,行为人不仅侵犯农民的合法权益,还打击报复举报人,作风霸道,胆大妄为,欺上瞒下。这成为引发部分农村村民集体上访的导火索,有的地方甚至干扰了正常的“村两委”换届工作,给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带来了直接的压力。

6、犯罪地经济发达。大部分犯罪的案发地都位于城镇近郊村,大部分土地已被政府征用,而且紧靠国道、省道,交通便利,村里经济比较发达,一定时期内村集体收入款项较多。

7、案件属群众举报发现。29起线索,其中25件系村民举报,其中23起线索曾经向乡镇反映举报,但引起乡镇重视而被调查的则只有19起,但这19起虽经查却全未查清。这一方面说明村民对村干部职务违法犯罪举报的热情高涨。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乡镇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未能引起足够重视,工作相对滞后。

8、案件呈增发趋势。2012年以来,县监委、县检察院受理举报中农村干部经济问题的占受理总数的23%,经初核后查处37人,占立案总数的28%。特别是2018、2019年二年中立案9人,约占立案总数的60%,农村干部职务犯罪有爆发之势。

二、农村干部职务犯罪发案的原因

1、村干部法治意识淡薄。部分农村干部个人素质较差,法律意识淡漠,经不起金钱的诱惑,认为掌权后,自己就成了“土皇帝”,就是“为了能多捞几个钱”。如今年查办的东郑村村委主任吴红卫就认为“先报点钱自己用几,别人不知道是不搭界的”,在这种思想的支配下,他心安理得就虚报侵占自来水专项资金,犯不犯法则抛到了脑后。

2、村级财务制度执行不力。目前村集体财务双代理已实施全履盖,这使我县村级财务走上了规范化管理道路,但在实际执行中还是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货币资金管理不规范。据调查和反映,大多数的村、组都存在多头开户或只开存折户,不设基本结算帐户的情况,有坐收坐支现象;二是票据管理不规范。村级、组级财务支出的票据绝大多数是白头条子,甚至出现白条抵库现象。三是开支审批不规范,未严格实行资金额度分级审批及联签制度,不管资金额度大小,所有开支全凭一人说了算,随意性很大。

3、村干部权力十分集中。由于对现行的村民自治条例,学习宣传不够,落实不力,导致群众的民主权力不能得到行使。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要求,村民委员会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而现实基层农村存在着:一是宗派势力严重,导致一些人员是“强行”进入村委的,民主选举程度大打折扣;二是村干部管理事务实行“一言堂”,“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独断专行;三是慑于村干部的势力,出现村民不敢管,村代表不能管,乡政府不会管的现象,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造成个别村干部我行我素,实施犯罪活动。

4、监督机制流于形式。主要表现在:一是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流于形式,只监督、检查村级财务开支票据是否规范等表面现象,没有对村级、组级资金的使用进行有效的实质性的检查和监督。二是村民委员会和村级民主理财、村民监督小组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为顾及面子,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想监督。而组内财务监督更是没有实质性的组织、人员来进行监督,可以说是一片空白。三是村级、组级财务分工职责不清,开支全凭一人说了算,存在自批自支现象,或者架空出纳,个人名义存款,村组会计、出纳形同虚设。四是乡政府下村只是指导面上的工作,不能深入调查,无法监督村级财务。

5、刑罚打击不全。随着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乡村干部掌管的资财名目众多,贪污、侵占、挪用现象严重,而新刑诉法及监察法对村干部职务犯罪的管辖权存在争议,公安机关行使职权的经侦部门却又忙于侦查合同诈骗、虚开增值税等严重经济犯罪,在警力有限的情况下,无暇顾及农村领域的“小案”,致使不少案件不能得到及时调查,造成这类案件“公安机关不愿管”,刑事司法出现严重的缺位,影响了这类职务犯罪的统一正确查处。

三、预防当前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的对策 

1、采取多种载体,强化犯罪预防宣传

(1)是强化组织学习,加强对农村干部的廉政和党性教育,使广大农村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使其成为党群关系的纽带和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的领头人。(2)是利用已查处的农村职务犯罪案件,抓好警示教育,把办理的影响农村稳定,侵农、害农案件进行梳理,编选典型案例,进行巡回警示教育。(3)是充分利用我县“片区协作”制度创立的优势,与乡镇街道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与各村签订协议,结成廉政共建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提高村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依法行政,民主管理。

2、搞好组织建设,加强干部选任管理

在农村基层,村干部行使着国家干部同样的权利,而且分布之广、数量之多、与人民群众接触最直接,是任何一层国家干部无法比拟的。只有用好、管好、教育好村干部,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才会有保障。(1)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教育广大群众,通过选举,保证选民真正按照自己的意志行使选举权,以选出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热心为群众服务的“村官”。(2)要配合上级政策,将上级组织部门选拔的大学生“村官”当成培养的主体,给他们以实际工作的职责,承担一定工作,以利于他们在实践中成长。(3)还要加强对村官的选任管理,要经常对他们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和法律知识的普及,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法律意识。

3、积极探索改革,健全有效监督机制

(1)要积极探索和建立县、乡镇(街道)、村三级监管机制。各监管主体要制定监管实施细则,乡镇财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专项资金管理情况的定期检查。(2)在乡村级构建预防职务犯罪网络,建立各乡镇街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选择思想觉悟高、正义感较强、遵纪守法的村民代表作为联络员,利用预防网络及时掌握动态,及时消除隐患。(3)充分发挥村民代表的监督、乡镇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和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三道防线作用。针对农村反映出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利用建立起的预防网络及时掌握动态,强化措施,切实从村级基层组织抓起,将职务犯罪隐患消除于萌芽之中。

4、规范民主管理,完善权力运行机制

(1)建立健全民主理财制度。乡镇纪检监察部门应积极配合农村全面建立集体财务双代理制度,切实做到统一审核,统一记账、统一资金管理、统一财务制度。同时健全村级财务监督,村级财务支出票据在核销时必须经村书记、主任、经办人、财监小组组长四方会签缺一不可,否则乡镇不予报销。(2)建立健全工程建设“听证”制度。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出租、工程项目招投标项目由村民代表、评标专家、开标单位等听证会代表进行无记名测评,并当场公布评标结果,让村民真正行使自己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和监督权。(3)建立健全决策公开制度。对村重大事项做到村委会提方案、支部大会议方案、村民代表定方案、结果公示见方案的规范性。对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涉及群众利益事项、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等内容细化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增进干群关系。

5、加强协调配合,严查职务犯罪案件

(1)是广泛宣传,受理举报线索。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知道农村职务犯罪的构成要件,案件管辖部门。(2)是认真研究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的规律,找准犯罪易发区域,制定方案,提高效率。(3)是实行争议案件联合办案制度。对管辖有争议的案件可以由纪检监察、公安机关联合办案,既符合法律规定,又加大了办案力度,提高办案效率。同时还可防止两部门之间对群众举报“踢皮球”的现象。四是坚持有案必办。对于农村领域的职务犯罪,认真对待每一个线索,不管涉及金额大小,都须给群众一个明白的交待,不能因为案子小而不重视、不办理。


农村干部工作总结5


通过前些年的整村合并,使调整后的村规模变大,村干部的工作量也随之增大。村里事务、村民事务、落实国家各项惠农政策、人口与计划生育、征兵、社会综治、农环整治、秸秆禁烧等工作一项接着一项,正如一些村干部所说:“村干部芝麻大的官,山一样的事”。农村干部工作效果呈现三种,一种是爱干事,雷厉风行,工作很出色;一种是干好事,不慌不忙,工作扎实;另一种是怕出事,不思进位,应付于事。因此,为适应和开展好村级各项工作,基层政府和组织部门应注重培养村干部的工作能力。建议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培养。 

一是培养团结协调能力。村党支部书记与村委会主任、村委会主任与村委委员之间,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在工作中合作默契,才能发挥村干部的整体工作效益。否则,班子不团结,一盘散沙,工作就做不好。 

二是培养组织管理能力。村委会一方面要发展集体经济,另一方面要带领村民群众发展生产,建设美好乡村。 

三是培养依法行政能力。村干部要学法、懂法、用法,依法办事,依法治村,不能凭感情用事。如果村干部凭自己主观愿望办事,往往会出现合理不合法等现象。

四是培养廉洁自律能力。村“两委”干部要增强廉洁自律能力,不能挥霍浪费,不能大肆招待。虽然村级经济发展不平衡,但集体经济有的数万元,甚至几十万元,如何用好、管好这笔钱,干部廉洁自律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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