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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质数据库建设工作总结
1998年依据建设部的《城市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94)的要求,建设工程地质数据库,当数据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开展工程地质编图。
2004年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特别关注城市的地形图、地下管线、工程地质这三类城市基础地理信息。2009年我们课题组依据此规范,重新确定了工程地质数据库的数据标准。
1、2009年至2019年6月,完成了建成区(中心城区)约250平方公里的5万个工程地质钻孔数据库的建设。
2、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前完成城市外围地区(含城乡结合部)150平方公里的约5千个钻孔数据录入工作
现在课题组正在抓紧时间,完成了调阅和复印2015年60份岩土工程勘察报告。2019年9月份至12月份,争取完成2016年、2017年、2018年城市新的建成区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的调阅和复印工作。
城市外围地区5千个工程地质钻孔密度较小,建筑物数量较少,涉及的面积大。这些约钻孔数据估计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计算机录入工作。这样可以将工程地质钻孔数据扩充到建成区400平方公里。
按照现在的勘察收费标准计算, 5.5万个工程地质钻孔数据累计投入岩土工程勘察费至少2亿元。
城市基础地理信息建设,不但需要地形图数据库、地下管线数据库,而且需要地质数据库。这样才能基本满足《城市基础地理信息系统技术规范》(CJJ100-2004)对城市基础地理数据建库种类的要求(地形图、地下管线、地质三类)。
3、工程地质数据利用的探索创新
2014年又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工程地质勘察规范》(CJJ57-2012),我们课题组对工程地质大数据的应用研究问题重新调整了技术路线,关注工程地质数据在城乡规划决策、城市建设用地地质环境评价与区划方面利用问题。例如课题组编制了地基土分区图、剪切波速不同埋深图。开展了泥岩滑坡的课题研究,这些研究成果填补了工程地质领域研究的空白。
4、2020年7月以后,我们勘察室将对400平方公里建成区的约5.5万个工程地质钻孔数据进行全面鉴定,保留典型数据,提高数据库的质量。争取在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同时继续进行工程地质数据的应用研究,申请科研项目,为城市地质环境研究做出贡献。
5、体会与总结
我们自1998年以来,采用创新的工作理念,抓住了工程建设高潮时期的机会,编制了包含高层建筑物、高架桥、隧道工程等重要土木工程的工程地质数据库。为我院的大数据工作积累了经验。但是,还存在以下不足:
(1)虽然我院的工程地质数据库建设方面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课题验收时的评语),但是由于土木工程勘察任务较少,工程地质数据库发挥经济效益有限。因为工程地质数据库的经济效益就是减少岩土工程勘察工作的成本。
(2)我院工程勘察工作相对于地形图测绘工作,起步较晚,
技术力量薄弱,人员和设备较少,也是造成工程勘察专业经济效益较差的原因。
(3)工程勘察行业的改革问题和我们的想法
有人说机构改革后,业务办公楼和以往积累的经济收入,可能成为国有资源和国家财政收入。但是我们认为,不管怎么变化,数据库像无形资产,数据库可能永远掌握在我们手里,也可能是个依靠,也是可能成为养活我们的基础。
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是自己的,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的提高,不但需要从事生产活动,产生经济效益,同时也要从事科研创新,产生知识产权,产生创新能力。不管怎么改革,专业技术人员的创新能力是通过科研创新工作培养出来的。工程地质数据库的科研实践证明,科研工作可能首先产生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在后期的生产中可以逐渐发挥出来,可能也是一种客观规律。
课题组 2019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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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在统计调查、国民经济核算、方法制度改革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专业报表、名录先行,名录库专业作为统计工作的“龙头”专业,为一套表调查单位确认、各项统计抽样调查等工作提供了客观依据,为统计数据的生产筑牢基础的基石。为进一步提高一套表调查单位名录信息质量,充分利用部门资料和经济普查资料进行名录库日常维护,更好地建立统一、规范、全面、准确的统计调查单位名录库。
在市局对业务精心的指导下,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正在逐步发展成熟。名录库的内容的内容也在不断完善充实,服务功能不断增强。但是,在做好名录库的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许多没有解决的问题。
一、名录库工作中的问题
1、每个季度新增基本单位数量多,种类多,工作难度加大。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新注册单位条件放宽,新注册的单位大量增加,调查的范围广,难度大。就目前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资料来看,联系电话与单位地址因变化频繁而难以联系沟通,使名录库的信息核实、及时更新就很难实现。
2、注销单位难把握。在实际工作中,一部分单位电话核实后属于“三无单位”,企业在变更和注销时,没有及时到主管部门去登记实际情况,致使变更单位资料不完整和已销亡的单位在相关部门没有得到真实的体现,于是市场监管部门难以提供可靠注销单位名单,从而造成一定的“空户”存在。名录库基本单位数据的准确性受到了影响。
3、由于企业实行“三证合一”在名录库中社会信用代码一栏无法核实,就会出现审核性错误,为工作带来了不便。
4、部门提供的资料不够完整,如单位登记地不准确,好多单位根据登记地根本找不到。没有电话或电话不正确联系不到,这些都给单位的核查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5、部分企业不配合,在核查过程中,一些企业不支持不配合。尤其是属于产业活动的单位,如果企业不提供法人单位信息,将无法纳入名录库,由此造成企业的漏登。
加强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的两点建议
1、加强部门提供的单位名录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从部门获取单位行政登记信息,是名录库维护更新的重要渠道,因部门之间数据库管理系统不兼容,单位变动情况登记的认定标准和编码规则认定的标准不统一,从而导致部门提供的新增、变更、注销等资料不完整和准确,造成基本单位名录库信息与实际有出入,应该加强这方面的信息对接,进一步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的质量。
2、加大统计法制宣传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的宣传。名录库工作在实际中遇到许多困难和问题,需要各企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要广泛宣传,让被调查企业能充分了解此项工作,理解和支持统计工作,从而提高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数据质量。
3、加强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配合力度。名录库数据的真实完整与否,最终取决于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真实、有效,因此应当加强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是企业清楚正确的认识到自己的职责,积极配合统计部门,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基本单位名录库是搞清一个地区各类单位的总体情况,结合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柏乡县统计局按上级要求,对基本单位名录库进行了全方位的维护和管理,取得了一定成果。通过对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的实践,基本单位名录库的建设工作为县委和政府调整经济结构、优化产业政策、规划城市发展、加强市场监管提供信息资料的重要平台,近年来,我县积极推进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更新维护工作的常态化,提高了基本单位名录库质量和“一套表”调查单位申报质量。但在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维护、更新方面仍存在许多不足和问题,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解决。
一、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工作的状况
截至目前,全县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共有单位3030个,其中:法人单位2574个,占单位总量的85%,产业活动单位456个,占单位总量的15%。
2019年1-12月,柏乡县“四上”企业共入库16家企业,其中:零售业2家,批发1家,工业2家,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11个。通过对这些单位的属性和基本情况维护,可以清晰掌握柏乡县的经济结构、行业分布、企业规模等情况。
为确保基本单位名录库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更新维护,确保了数据质量,取得了良好效果。每天一上班即登录平台系统,完成省定报待处理单位。每周完成名录库市级错误周周清。每月月初与专业科室对接入统企业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月中与各科室对接,完成月度申报;月末,针对发现的企业情况和问题,找出症结,与专业分别沟通,力争问题不上交,把好企业入统关。
河库长制调研报告
全面推行河库长制,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库健康、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的重要制度保障。按照此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活动的要求,就我镇河库长制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xx镇河库基本情况
xx镇地处汉江以东,与x、x、x三市接壤,属低山丘陵地带,版图面积582平方公里。境内有大小河流36条,其中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4条,水库40座,其中中型水库4座。
二、工作开展情况
1、明确工作职责,健全河库长制组织体系。按照“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镇里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第一总河库长,镇长为组长的河库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建立了镇、村两级河库长制体系,制定了河库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及相关河库长制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使河湖长制的制度优势得到充分发挥,保障了工作有力推进。
2、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工作四张清单。全面对全镇境内河流、水库的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状况进行调查,综合评价河库健康状况等问题,建立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个清单,根据建立的问题清单制定相应的工作任务,并落实相应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3、痕迹化管理,加强上下协调联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河库长制工作决策部署,定期召开全镇河库长制工作推进会议及专题会议,认真梳理所辖河库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科学制定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在全镇进行广泛宣传,在每座水库都安装公示牌,河流重点段均安置警示牌进行公示。提高干群对河库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形成至上而下,上下联动的河库保护统一共识。
4、抓好源头问题,推进污染治理。按照市河库长制办公室统一部署,把控源头,杜绝河道污染,镇“河库长制”办公室人员协同各村(社区)对每条河道从源头上追本溯源,掌握河道污染来源,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治,真正做到对症下药、有的放矢。强力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整治,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全面关闭拆除沿河库污染养殖场,与每户畜禽养殖户签订关停协议,对其他养殖场实行环保达标治理,要求按期整改落实。
三、存在问题
(一)工作合力有待加强。在河库长制工作推动中,部门之间缺乏相互协调和及时有效的沟通,镇级河库长在对所管辖的河库、流域督导巡查次数不够,协调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
(二)投入不足、治污资金缺乏。河库制工作资金投入仍以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为主,投资渠道单一,没有其他投融资渠道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库环境治理和保护。目前河库治理资金缺口大,缺乏专项工作经费。
(三)群众缺乏环境保护意识,河库污染治理不彻底。我镇还有少部分村民对破坏水资源的严重性认识不够,生活垃圾乱倒,侵占水域等现象未彻底根除;我镇水库众多,工作量大,河库长制办公室人员配备不足,工作效率不高,存在疲于应付现象;考评考核未严格落实,对违法行为打击处理力度不够,部分水库仍然存在投肥养鱼现象,水资源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
四、几点建议
1、多方筹措资金、加大资金投入。部门与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联系,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河库长制工作资金投入,确保河长制工作各项工作任务得到落实。
2、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政务平台、微信、电视等媒介,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让河库长制工作深入人心,形成人人参与、人人保护河库的良好氛围。
3、加强河库巡查,完善工作制度。针对xx镇河库长制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查漏补缺;完善巡查制度,制定巡查人员每周上报等形式,统筹部署镇级河库长的巡查工作,使镇级河长巡河工作规范、有序、按时开展,全面履行河库长职责。
4、加强监督、考核工作。建立建全河库长制度,将河库长制工作纳入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并严格考评考核。河库长办公室定期向社会公开河库长制相关信息,通报河库长履职不到位、河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将工作进展情况纳入村支部年终考评,同时作为次年河库管理、环境保护类项目资金安排的参考依据。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既是一项惠民工程,更是一份责任担当。我们将严格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准目标,积极推进,使我镇河库水环境得到明显改观,让广大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河库长制工作成果,努力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格局。
直属库租库合同
承租方(以下简称甲方):中央储备粮齐齐哈尔直属库
出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克东县益民粮食储备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永安南大街14号 签订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及《中央储备粮仓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仓库、土地、房屋、设施、机械设备等,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事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物具体情况
1.1 乙方将位于齐齐哈尔市克东县益民粮食储备有限公司企业库区储粮仓库、办公用房等地上建筑物、收储粮食配套设备设施及占地大约 2.28 万平方米场地(院落)出租给甲方,用于收储国家政策性粮食。不动产租赁物坐落位置、建筑面积、场地面积等,详见本协议附件1租赁库区平面图。
1.2 不动产租赁物权属证书或证明材料:
1.3租赁物(包括动产及不动产)由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核实计入租赁物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2租赁物清单。
1.4乙方承诺租赁物清单所列示资产,乙方均享有完整所有权(土地或为使用权);截止本协议签订之日未发生抵押、质押、查封、转让、租赁、诉讼等任何影响乙方行使所有权事实。
第二条 租赁期限
2.1 租赁期限为壹年,即从2013年 月 日起至2014年 月 日止;甲方可根据国家下达粮食调拨计划随时调整。合同到期,如国家无粮食出库计划,本合同自动延期;如执行国家计划提前出库,以粮食全部调完日期为准,粮食全部调完后合同终止。如果国家下达粮食调拨计划后,所剩余粮食较少,甲方有权单方决定集并,集并费用甲方承担,集并后本合同执行完成自动终止。如果农民售粮过少,由甲方安排集并,甲方可单方解除本合同;甲方亦可根据具体存储粮食需要与乙方协商实际租库范围及租金。
2.2 自2013年 月 日至2013年 月 日,乙方给甲方打扫租赁场所、购置相应物品,不计租金。
租金及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按日计算、按季支付给乙方的结算方式,每日租金为 0.12 元。租金包括:甲方在租赁期间的用水、用电、煤气、通讯、取暖及配套设施、地秤使用及检秤、环境保护及相关费用、消防部门所规定的消防器材配备、安全保卫、员工食宿、通风机的使用及维修、粮面过道板、挡库门口的麻袋、清理院内及场地的积雪、电子检温系统和机械设备使用及维护等一切费用,但甲方烘干粮食用电费用除外。甲方支付租赁费用前,乙方应提供相应租赁发票(税金由乙方承担)。具体租金支付以租库合同补充协议签定为准。
费用支付方式:按上级拨付费用时间,按季度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
第四条 租赁物费、税及相关事项
4.1租赁期间与租赁物有关的,如土地、房产税赋及费用等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租赁物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乙方负责,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4.2租赁物单位人员由乙方负责安排工作。甲方在进行收储业务如需将部分工作外包或者聘请劳务人员时,优先考虑将相关工作发包给乙方承揽或者聘用乙方人员。
4.3租赁合同备案事宜由乙方负责办理。
第五条 双方权利及义务
5.1 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独自占有、管理、使用租赁物,利用租赁物开展的政策性粮食收储业务由甲方自行管理,不受乙方干涉。
2、视具体情况要求乙方采取修建临时围堵等必要措施,确保甲方租赁物与乙方自用场地设备设施之间存在明显界限。甲方可在租赁物适当位置张贴、悬挂、喷涂甲方标识。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①租赁物有维修和防止危害的必要;②第三方就租赁物主张权利;③其它依诚信原则应通知的事由。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完成租赁物修缮或更换义务;如情况紧急或者乙方怠于履行责任,甲方可自行维修或者更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在当期租赁费中予以扣除。
4、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租赁费用,但因乙方未及时提供相应发票导致甲方未付租金除外。
5、合同期满,甲方是否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告知乙方。如发生农民交粮过少、国家或上级主管单位下达粮食调拨计划等情况,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本合同,应在合理时间通知乙方。
6、合同期满,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承租权。
5.2乙方权利及义务
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收取租金。
对甲方不当使用租赁物行为有权制止,对甲方人为造成租赁物损害有权要求赔偿。
3、在合同执行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租赁物实施法律上的或者事实上的处分,如抵押、出租或转让租赁物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等。
4、乙方须保证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处于完好使用状态。
5、乙方对甲方租赁库区安全负责,做好防火、防盗、防汛、防污染和安全保卫工作。
6、乙方负责库区水、电供应和给甲方驻库人员提供正常办公、生活设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7、优先保证甲方完成粮食收购入库和出库(包括粮食可顺利到主道路上),提供便利条件。
第六条 双方责任
6.1甲方责任
1、租赁期间,因甲方非正常原因造成乙方租赁物损坏,由甲方负责维修。
2、甲方无故不及时向乙方支付租赁费用,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迟延一日支付欠付租赁费用的0.3%。
6.2乙方责任
1、乙方因安全保卫工作不力,造成甲方库存储粮损失的,乙方须赔偿全部损失及违约金。
2、乙方不及时维修租赁物,影响粮食正常收储工作,每迟延一日,甲方有权扣减本协议约定租赁物三日的租金;造成粮食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及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乙方的资产产权无争议,各种证照合法有效,并且不会因债务的原因出现资产保全的法律纠纷。如因乙方原因被相关行政司法部门查封,乙方有责任出面协调,保证甲方可继续使用资产。乙方应主动声明所储粮食为甲方所有,与乙方无任何关系。如甲方无法继续使用资产,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损失及租金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政府征地、国家政策命令或其他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十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公证机关证明文件或其他有力证明文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
第八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政府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条款
9.1双方通讯联系方式:
甲方:
乙方:
9.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3本合同由中央储备粮齐齐哈尔直属库作最终解释权,如上级主管部门有政策调整,将按政策要求修订合同。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数据库实习报告(计算机毕业实习报告)》,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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