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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专题调研报告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东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解放思想、凝心聚力、担当作为,进一步加快龙门发展的追赶跨越,按照《关于在全县开展“我为龙门发展作贡献”学习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文件的有关安排,围绕“我为龙门发展作贡献”这一主题,本人对我县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社会救助(济)是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程序,运用财政资源和动员社会力量对因各种原因导致依靠自身努力难以满足其生存发展基本需求的公民,给予无偿的物质帮助和服务照顾,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龙门县社会救助对象主要有三类:一是无依无靠,没有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主要包括孤儿、残疾人以及没有参加社会保险且无子女的老年人;二是有收入来源,但家庭收入低于我县城乡最低标准;三是有劳动能力,有收入来源,但由于自然灾害、社会原因和个人原因,家庭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县城乡最低标准或生活一时难以维持的家庭。本人对我县在实施社会救济工作中的做法和成效,以及存在的一些问题和相关对策进行了探索。
一、开展社会救济工作的做法及成效
(一)城乡低保做到应保尽保。1999年9月,国务院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后,根据《广东省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我县在2006年制订了《龙门县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并开始实施,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低保标准逐年提高,并实现城乡一体化。从2017年1月份起城乡低保标准从原来每人每月6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标准740元,并按照实际收入计算其家庭收入,将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我县城乡低保标准的城乡居民及时纳入低保救济范围,根据动态数据显示,截止2017年6月份我县符合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有5133户14901人,基本实现了国家要求的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二)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和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全覆盖。我县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70%以上确定,到全省先进水平。从2017年1月份起我县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020元提到每人每月1184元。截止2017年6月份符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老人有1289人,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老人采取分散供养为主,敬老院集中供养为辅的供养方式,其中:分散供养1232人,占供养对象的95.6%,集中供养 57人,占五保供养的4.4%。覆盖率达100%。从2017年1月份起我县城镇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每人每月1500元提到每人每月1620元。截止2017年6月份符合纳入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有43人,覆盖率达100%。
(三)孤儿养育保障标准不断提高。目前,我县共有孤儿127名。其中,集中供养10名,散居117名。从2017年1月份起我县孤儿供养标准由每人每月139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500元,城乡孤儿得到更好的生活保障。我县民政社会福利院儿童大楼于2011年5月正式启用。该楼累计投入资金150万元,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儿童楼设备齐全,功能完善,集生活、医疗、康复、教育等功能于一体,是综合性的儿童教学养护楼。福利院建院以来,累计收养社会弃婴(童)29人,现在院收养孤残儿童、弃婴10人。
(四)医疗救助覆盖面不断扩大。我县于2005年开始大病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并在2014年7月出台《龙门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实施细则》和《龙门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实施方案》,制定了救助标准,明确了救助对象范围、救助标准和确定定点医院。其中,农村五保、城镇“三无”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内医疗费用的自付部份实行全额救助,城乡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的比例达70%。2017年1-6月我县共发放医疗救助资金155.83万元,救助540人次;医疗救助住院凭单和一站式救助支出147.53万元,住院救助536人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水平达2881元。全面资助2017年社会救助对象和扶贫对象16529人参加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每人资助金230元(全部由财政负担),资助金380.17万元。
(五)临时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我县严格执行《惠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惠府办〔2015〕9号),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并首次将救助范围扩大到全体城乡居民和持有本地居住证的外地户籍居民。救助标准视救助对象困难程度,一次性给予适当救助,最高不超过8000 元,并将500元及以下救助的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街道)政府,缩短审批流程,提高救助效率。2017年1-6月我县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132.32万元,救助573户次。及时有效解决了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重大疾病、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问题,进一步发挥社会救助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充分发挥了作为社会救助体系拾遗补缺角色的积极作用。
(七)救灾救济能力不断提升。我县救灾救济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社会互助、生产自救\\\"方针,努力提升灾害救助能力和工作水平,确保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和灾区社会稳定。每逢发生重大灾害,县领导都靠前指挥,及时组织指导各项抗灾救灾工作,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年接受社会企业捐赠物资折款300万元以上,并安捐赠者意愿及发放到城乡低保和五保对象手中。每年春节期间都按上级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资金和冬令救济物资。同时,落实农村居民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从2017年起,在保险金额不变的情况下,把所有农村户籍人口扩展到全县所有城乡户籍人口。
二、社会救助工作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当前,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中还存在着三方面的问题:
(一)救助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包含基本生活救助、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方面,目前缺乏统一的协调机制,部门“各自为战”,导致重复救助和救助缺失的现象同时存在。基层救助组织力量薄弱,乡镇、街道低保服务机构缺少人手和经费,面对越来越重的任务、越来越大的责任、越来越多的款物,越来越难以适应。
(二)救助层次有待进一步提升。目前实行的社会救助,主要是解决困难群体的基本生存问题,侧重在“最低”,大多数人在得到补助后的收入水平依然很低,生活依然很苦。困难群众自身“造血”功能不足,很难依靠个人力量脱困。部分有劳动能力的困难群众由于受用人需求、社会偏见及自身素质等因素影响,就业和再就业困难,陷入无奈境地,在一定程度上也滋长了“养懒汉”的现象。
(三)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为困难群体提供社会救助,是政府的义务而不是恩赐,同时,困难群体享受政府提供的救助也是公民的一项权利。因此,政府有责任向公众宣传相关的政策和知识,群众享有知情权。一些地方存在“关系保”、“人情保”以及错保、漏保现象,主要原因还是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工作透明度不够,只有让广大群众知情、明理、参与、监督,才能从根本上杜绝社会救助制度运行中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三、下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思考和建议
(一)完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管理机制,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加强基本生活保障与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司法救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配套,加强社会救助与最低工资标准、失业保险、就业再就业政策、扶贫开发之间的衔接配套,促进各相关政策措施在保障对象、保障标准、保障资金、服务管理网络等环节的互联、互动、互补,形成社会救助合力,让困难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加强基层管理服务网络建设,努力保障社会救助工作必需的人员和工作经费,组织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二)完善多元投入机制。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根本保障。首先是建立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社会救助工作是政府应尽之责,是民生中的民生,这决定了其经费的主渠道必须是政府投入。重点是建立与财政投入同步增长的社会救助经费自然增长机制,足额预算社会救助工作必要的工作经费,保障社会救助事业可持续发展。其次是争取项目投入。项目是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重点抓好防灾减灾、城乡社会福利和优抚机构、社区公共服务等项目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投入,使我县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布局趋于合理,综合保障能力不断增强。第三是社会资金筹集机制。积极拓宽社会化、市场化筹资方式和途径,抓好福利彩票发行销售,加快慈善事业发展,搞好社会捐赠,建立部门和社会组织对口帮扶制度,引导、支持社会资金投入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事业。
(三)突出各项救助工作重点。城乡低保重点抓完善制度,即在巩固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完善动态管理、分类施保、家庭收入核查等制度,尽快建立低保标准、补助水平与经济发展、物价波动相衔接的动态调整机制;医疗救助重点抓政策调整,即降低门槛、提高限额、取消病种限制,资助和指导困难群众采取多种医疗保障手段,最大限度缓解他们的看病难问题;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重点抓提高水平,即提高供养水平和管理服务水平,继续加强农村福利院设施建设,改善供养条件,积极探索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对象统一管理服务模式,提高供养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2020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社会医疗救助,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简化流程,切实履行了以民为本、救民于困的根本宗旨,为扶贫攻坚、建设和谐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县医疗救助累计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6312人,支出救助资金657万元;住院、门诊医疗救助26616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1341万元。实现全市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
二、主要做法
1、2020年是全国扶贫攻坚年,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作为“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力配合扶贫攻坚目标,发挥医保部门自身优势,依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平台,精准掌握救助对象就医花费情况,做到所有扶贫人员全部第一时间纳入“一站式”医疗救助系统、未在本市“一站式”医疗机构就医的,保证给予“后续救助”不落一人,在上级多次扶贫检查中,我县医疗救助工作未发现任何问题,且得到了各级领导、上级部门的认可和表扬。
2、落实省医保局有关“医疗救助资金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积极对接县财政、民政、扶贫等部门,率先在全市县市区实现“医疗救助资金资助重点救助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全年共全额资助我县重点救助对象26312人,投入救助资金657万元,这一举措对进一步提升我县医疗保险事业群众满意度成效明显。
3、4月份在市局文件要求全市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一站式”救助的利好政策下,“快、准、全”的进行我县医疗救助政策标准等系统参数维护与救助对象特殊人员身份的录入、测试,第一时间让我县重点救助对象在全市范围内享受到“一站式”医疗救助的更大便捷,减轻了他们的医疗垫资压力,并在本年度的 “一站式”运行过程中积极和市局、山大地纬网络公司提出系统优化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的平稳运行。
三、下一步打算
2020年,我县医疗救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尤其是在脱贫攻坚任务中成效明显,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医疗救助文件政策细则有待出台、医疗救助资金还不够充足等。今后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市医保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们将在进一步争取医疗救助资金来源,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等方面继续努力,更加高效的服务困难群众,为我县民生、医保事业做出应有的更大的贡献!
2020年救助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市民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引领,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干职工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今年,我站共接待求助人员合计人次,其中:站内救助人次,站外救助人次。救助危重病人和精神障碍患者送定点医院治疗人次,我站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和安全事故。
(一)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月24日,宁乡市启动了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1月27日,在我站设置了接收湖北回来人员定点医学隔离场所——八一山招待所。我站全体工作人员坚决服从局党组的统一调度,为疫源地人来宁人员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同时,对入站求助人员详细询问记录行程轨迹,发现来自疫区或接触过疫区人员的及时上报;对经排查核实可接收入站的受助人员,进门必须先洗手,为其做好随身物品的消毒处理工作;对滞留在站受助人员每天检测两次体温,并做好详细记录;对站内救助功能区每天早晚消毒两次;为确保受助人员和工作人员双安全,全体人员上班进站前进行体温检测,没有发热症状才能进站上班,工作期间必须佩戴防护口罩,接待受助人员时必须使用一次性手套;禁止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入,严格落实防护措施;排查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有无与武汉等疫区人员接触史;站内工作人员上下班通道和受助人员、湖北来宁人员进出通道进行分开。八一山招待所自设立到解除,先后有16名湖北来宁人员(含2名刑满释放人员)平安隔离。
(二)全心保障日常救助规范有序
一是强化站内管理,提升救助水平。疫情防控期间,站支部及时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增加干职工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加强干职工思想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有责任、有目标,有效地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完成。二是抓好安全工作,保障人员安全。站内每次召开会议,都将安全工作作为重要议程。为了加强对受助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入住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对全站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值班期间专人进行巡查,确保站内受助人员人身安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反复排查,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在住人员的安全。三是做实救助工作,确保有序运转。救助站严格按照民政部文件要求,以“关爱型救助,人性化管理”为理念,规范管理,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救助服务,在今年长沙市的“平安建设”测评和救助管理机构第三方评估中获得了一致地高度评价。
(三)全力开展“寒冬送温暖”和“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
2019年11月27日至今年3月15日开展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今年7月13日至9月30日开展了“炎热送清凉”专项救助行动。11月23日又启动了“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我站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共出动救助车辆545车次,出动由救助站工作人员和外展社工、志愿者组成的联合劝导组974人次,共计劝导街头流浪乞讨人员253人次,其中劝导入站27人,护送41人返乡;发放救助棉被92床,衣物68套,食品、药品3425袋、盒,鞋子107双;发放宣传资料20000份;通过《中国社会报》《长沙晚报》《今日宁乡》、宁视界、魅力湖南、掌上长沙、宁乡文明网发布宣传信息13篇;在城郊街道、菁华铺、新山社区、汽车南站、南芬塘村、枫木桥村等开展主题活动8场。一是争取领导重视。市民政局制定下发了《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的通知》到各街道、乡镇和相关科局单位,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具体职责和工作措施,形成了责权清晰、运转有力的组织领导力量。宁乡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国和局主任科员喻湘波多次带队参与街面巡查。二是夯实救助平台。设立“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工作微信群,构建“救助管理站为中心,街道、乡镇、村(社区)为主导,社会组织和社区志愿者联合参与”的工作平台,形成县(市)、街道、乡镇、村(社区)相结合的立体式、全方位救助网络。三是凝聚救助合力。街道、乡镇、村(社区)按照职责,对本辖区的流浪乞讨人员及时发现、报告并帮助、劝导其主动求助;救助站实行24小时值班制,联系拾人拾物公益平台志愿者轮流在重点区域开展巡视督查;公安、城管、卫生等部门配合,形成了民政牵头、部门配合、乡镇(社区)参与的强大工作合力,有力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的有序推进。四是严管重点人员。救助站对全市易走失受助人员逐一摸排,建立台账,开展回访,督促所在乡镇(街道)及其监护人把受助人员管控起来,防止其外出流浪。
(四)全面布置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
5月7日下午3时,由宁乡市民政局牵头组织,来自市文明办、市城管局、市市监局、市财政局、市妇联等11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参加了全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视频会议,拉开了宁乡市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序幕。5月12日,长沙市民政局、长沙市救助站领导到我站调研,对我站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了非常中肯的意见,我站对照自身工作实际,一一对标,认真梳理,将以这次救助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之机,加强对救助管理工作宣传引导,宣传党和国家对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政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扶弱济困、积极向上的舆论导向;同时,严格按照“八落实、八严禁”工作要求,积极履职尽责,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加强部门协作,群策群力,将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五)全意举办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为全面贯彻全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持续提高救助管理工作服务质量,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2020年全省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的通知》(湘民办函【2020】9号)文件要求,我站联合拾人拾物公益平台于今年6月19日开展了“提升服务质量,履行兜底职责”为主题的救助管理机构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
此次活动充分发挥电视、报纸、微信公众号、网站、抖音、快手等传播渠道作用,采取发放《至宁乡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救助引导卡、救助宣传册等社会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体的重视和关怀以及救助管理工作成绩,宣传今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宣传近年来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行动的情况,宣传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情况和反对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情况,全方位展现救助理念与政策内容,传递救助管理工作正能量。通过多途径宣传救助法规政策、救助原则和工作定位,提高救助政策公众知晓度,通过多媒体渠道,全方位展示救助理念和政策要求,展示近年来救助管理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的成果。《今日宁乡》和“宁视界”等全程予以报道。
宁乡市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站
民政局社会救助工作汇报
近年来,xx民政全力抓好低保、低收入、特困群体的审核审批和资金发放工作。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小康路上一个不能少”精神和市委鸿忠书记“对特殊困难群众,民政进行兜底”要求,不断提升社会救助对象规范化管理水平,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确保社会救助制度公正实施,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驾护航。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全区社会救助对象共4704户8202人,其中:城乡低保3296户6393人;城乡低收入家庭356户757人;城乡特困人员1052户1052人。年发放救助资金7902.9万元。
在城乡低保审核审批工作中,强化规范化建设,突出强调并充分发挥镇政府作为审核低保申请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在村(居)委会的协助下,必须对低保申请家庭逐一入户调查,详细审核申请材料以及各项声明事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由民政干部、主管领导、主要领导“三级”签字确认。区民政局对镇政府上报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核查(目前我区已扩展到50%),充分发挥群众对低保工作的监督作用,打造阳光低保。
二、存在的问题
随着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的指示深入人心和资金投入力度的不断加大,对民政部门行政能力和工作作风的考验更加严峻,如何让党和政府的政策阳光和人文关怀真正落到困难群众的手上、身上、炕头上,还需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四方面:
1.体制机制不健全
因历史原因,各镇政府民政办仅是形式上的设置,“三定方案”中并无名正言顺的机构、编制、职称,导致各镇民政办负责人大都是“光杆司令”,没有协管员或助理员,一个人要负责所有民政和残联工作,加之镇领导经常安排其它应急工作,民政干部工作内容多、工作压力大,却无相应的升职空间。同时,由于镇民政工作没有任何经费,民政干部下乡走访、入户调查等诸多活动既没有交通工具,又没有交通补贴,不得不“倒贴搭钱”干工作,导致人心思走、人心思散的现象严重,社会救助工作成了“烫手山芋”。
2.“隐性收入”难核实
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整合了户籍、房产、车辆、社保、银行等信息,可以筛除一部分假贫困户,但有些“隐性收入”核对系统和工作人员也难以核实。以最直观的的家庭收入为例,农村很多劳动力的工资是不打卡、不交保险的,确定收入只能靠开具证明,只要申请人向老板说明想办理救助待遇的情况,老板就可以轻而易举的将每月4000—5000元的收入帮忙改为2000—3000元,工作人员根本无法核实真伪。同时,xx与河北唐山接壤,很多群众在唐山境内打工,车辆也是唐山牌照,这些在核对系统中无法查到,增加了核查难度。
3.“微腐败”易发生
受世俗观念中“人情社会”、“熟人社会”影响,特别是掌握第一手资料的村(居)委会干部,因与求助对象有邻里、家族或亲属关系,从而导致群众误解甚至曲解救助政策,认为只要“托人情”、“找关系”就能得到救助,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在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4.“动态管理”欠精准
兜底保障贵在精准,受“高标准报销”医疗费用的诱惑,很多救助对象脱贫或者有正常收入后,首先想到的并非报告民政部门取消待遇,而是通过各种手段隐瞒收入达到保留待遇的目的,给动态管理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民政部门没有现代化的核查手段,导致动态管理工作尚未完全达到精准帮扶的要求。
三、下步工作措施
在今后的工作中,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1.健全组织机构设置,充实工作人员编制
按照民政部和市委、市政府在静海区开展的基层民政工作力量建设改革试点经验,建议区委、区政府在各镇政府设立民政办公室,按照镇域人口规模核定行政编制29名(芦台镇4名、潘庄镇3名、其余各镇2名),并配备合同制社会事务助理员45名(芦台镇5名、潘庄镇4名、其余各镇3名),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2.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跨省核对平台
目前依托的核对平台智能审核出社会救助对象在本市的工资收入及财产情况,对跨省的家庭财产无法核查。在“京津冀一体化”进程中,探索建立覆盖京津冀范围的核对平台势在必行,可精准识别救助对象,进一步防止瞒报收入、财产、车辆等问题。
3.健全风险防控制度,严肃查处身边腐败
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坚决向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干部通过伪造资料、编造事实等方式骗取低保待遇;吃拿卡要、雁过拔毛、不给好处不办事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利用职务便利,办理社会救助过程中优亲厚友,搞“人情保”、“关系保”等行为 “亮剑”,一经发现,立即上报区纪委监委,对相关人员严肃查处,切实发挥社会救助在脱贫攻坚战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xx区民政局
我们在中国梦下的救助工作
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十八大报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个倡导”,既是中国梦所要追求的理想和目标,又是共圆好中国梦的精神保障。
在我们救助工作中,要面对许多社会中因不同理由,而在城市中流浪的低收入人群,他们因生活无着。从其他城市流浪至龙门,他们有些曾经也有工作,但又因竞争力不足等种种原因失去工作而去流浪,或许期间他们能找到一份临时的工作,但结束后,没有正确的指引无以为继再去继续流浪,辗转来到龙门这座城市。一直以来,这类人员会对城市治安,卫生等方面产生不好的影响。我们救助管理人员就须要从中国梦: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个人坐标对他们进行救助管理,从而减少他们对城市治安,卫生等方面产生的不良影响。
从爱国的角度,我们要向他们宣传国家民政对救助事业的支持,从而使他们不会因生活无着而处于饥寒交迫等困惑境地;从敬业的角度,我们无论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们遇到困难,我们就应给予他们应有的救助支持;从诚信的角度,我们必须坚持我们救助人的立场,给予每一名求助的流浪人员给予他们应有的救助支持,确保我们的救助支持到位;从友善的角度,我们应善待每一名流浪人员,接纳他们,不在任何一方面歧视他们,正确对待他们的诉求,在合理的范围内,给予他们应有的帮助,让他们感受到龙门的善。
近年来,龙门正在飞速发展,在龙门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各行各业蒸蒸日上,龙门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各项城市建设正在有序的发展中,为此,龙门需要大量的建设劳动工作人员,在城镇建设的劳动中作出贡献。在我们接待过的生活无着流浪人员里,不乏可以从事体力劳动的青壮年,更甚至有那么一定数量流浪人员从事过建筑行业,只因为在某个工程结束没有合适的渠道寻找下一个工作而走上流浪的道路。我们遵从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坐标,询问这一类人员是否愿意在龙门从事建设工作,尊重他们去留的意愿,为愿意留下在龙门建设类工作的提供培训的机会,并未该类人员寻找联系适合的用工单位,充实用人单位的劳动力同时,解决一部分流浪人员生活无着的困境。
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中提及要努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上走在前列。在我们看来,即使是流浪人员也是社会组成的一部分,他们生活无着,处于温饱的边缘,处于最低下的生活条件。小康社会是古代思想家描绘的诱人的社会理想,也表现了普通百姓对宽裕、殷实的理想生活的追求。 所谓全面的小康社会,不仅仅是解决温饱问题,而是要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满足城乡发展需要。十六大报告中,从经济、政治、文化、可持续发展的四个方面界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具体内容。特别将可持续性发展能力的要求包含在其中。具体就是六个"更加":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在我们救助管理工作中,就不应单单救助,保证了他们的温饱,为他们寻找一个工作的机会,无疑是帮助他们找到了一个生活的出路,为他们寻找对宽裕、殷实的理想生活寻找到前进的道路。救助每一个处于困难中或者生活困顿边缘的人员是我们的工作,让每一个向往美好生活生活无着人员着到实现梦想的方向或者就是我们救助人员努力的方向,在我们的理想里,在这座城市,再没有流浪在街边的生活无着人员,或者就是我们毕生的追求。 龙门县救助站 肖毅 2017/7/14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社会救助工作总结(街道社会救助工作总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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