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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会议安排,我就近期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和“路长制”、“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做一通报:
一、工作开展情况
利用元旦三天假期,县上抽调干部分三个组对全县各镇街、部门落实“路长制”、“河长制”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通过检查,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工作应该给予肯定。
1、思想重视,工作任务得到初步落实。
从近期的检查情况看,多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比较重视,工作扎实认真。表现在:
一是各镇街全部落实了“路长制”、“河长制”的责任划分,并及时报送到“路长”办、“河长”办;
二是各部门的负责同志都能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分管的路段、河段开展卫生清理整治工作;
三是对全县道路、河流的全面整治的局面初步形成,整体工作得到有效推进。
2、措施具体,工作成效得到初步显现。
检查中,我们看到各镇街、部门,从各自区域的实际出发,采取了多种有效的措施,有的镇街动用机械设备,集中清理了一些多年形成的“垃圾山”、“垃圾沟”、“垃圾河”,有的镇街采取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劳动的形式清理垃圾、整治环境,可以讲,全县面上的卫生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效果。
3、领导带头,工作举措得到广泛认可。
检查中,我们也看到各镇街、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都能深入一线检查、指导,有些领导率先垂范,一些工作开展好的镇街和单位,共同的一点就是群众工作做的比较到位,参与比较广泛。可以讲“路长制”、“河长制”工作和环境卫生整治的举措得到全县群众的普遍认可。
二、存在主要问题
近期各镇街、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对同志们这几天的工作我认为应该给予肯定。但通过检查,我们也发现了不少的问题,有些问题还比较严重和突出,大家应该认识到,尽管我们做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目前我们的工作效果,同市委、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一些镇存在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具体表现在:
1、排查摸底不到位,卫生死角较多。
检查中,发现各镇街的排查摸底工作很不到位,一些坡堎、沟边、河畔,垃圾随处可见;一些村组的环境卫生整治还很不到位,塑料袋等遍地。卫生死角还比较多,工作标准不高。
2、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够。
检查中,我们可以感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路长制”、“河长制”和这次卫生整治工作思想比较重视,认识也比较到位,但部分村组的干部、群众对卫生整治积极性不高,参与度不高,思想上没有引起重视,主要原因就是我们将责任没有落实到位,压力没有传导到村组干部、传导到广大群众。
3、群众发动不到位,宣传工作缺失。
这次卫生整治工作,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就是群众发动工作不够到位,没有真正把群众发动起来,多数镇都是找人来清理,这样的结果就是你今天清理你的,我明天还来倒。另外,我们的宣传工作没有跟上,包括县上在宣传方面也没有做好,工作不到位,下来我们共同重视,一定要加大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做好宣传工作。
4、长效机制不到位,管理措施滞后。
检查中,我们发现一些重点镇在卫生保洁方面还有一些制度,决大多数镇没有建立卫生保洁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对保洁员的管理不够到位,我县各镇普遍存在对保洁员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
5 、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开展不平衡。
前面我讲到,多数镇街、部门的领导对落实“路长制”、“河长制”比较重视,工作扎实认真,通过这次检查,也发现有个别镇的领导还没有真正认识到推行“路长制”、“河长制”的重要性,表现在工作中不够扎实,措施不够到位,辖区暴露的卫生脏、乱、差的问题比较多,也有一些镇将“路长制”、“河长制”的方案报送后没有真正落实到位,各镇街、部门工作开展的情况也不平衡。
另外,我县在卫生整治方面的投入不够,多数镇街领导在卫生整治时有经济方面的顾虑,这也是影响工作效果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工作建议
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和“路长”办、“河长”办,要严格考核管理,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近期县上还将组织对各镇街“路长制”、“河长制”落实情况和卫生整治情况进行检查,形式可采取联查、抽查等形式。对问题突出的将进行追责和问责。
河长制湖长制总结
根据XXX文件要求,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同时县委、县政府XX位领导分别担任相关河流、水库的县级河(湖)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河道总警长,河流所流经乡(镇)的XX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河长,配齐乡(镇)河道警长XX人、村级巡河员XX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XX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公安、水务、环保、农业、武管等单位抽调8名同志组成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全力推进河湖治理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实地走访水库、河道“六个责任人”,特别是管理人、水库承包人、水库周边群众、辖区水利工程的行政负责人,了解和收集水库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各乡(镇)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印发《河湖长巡河工作提示函》,强力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督促县级河长湖长及联络员单位按时巡河巡湖,完善“一河一策”方案。
三是强化执法效力。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全面整治砂石企业,关停采砂权到期的砂石生产企业15家,剩余3家(东石双鑫隆商贸有限公司、交泰砚岩砂厂、玛瑙瓦苍砂厂)已与县聚源公司达成砂石、设备、设施残值的回购协议。实现全县砂石国有化管理,即全县所有河道全面禁采,政府委托国有平台公司对梓江梓潼段实施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清淤疏浚后的可利用砂石料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使有限的砂石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规范了砂石经营秩序,解决了砂石供需矛盾,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清淤疏浚河道长度达12.98公里,砂石价格同比下降20余元/立方米,有效抑制了砂石价格虚高,真正实现了资源利用与生态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是开展日常清理。针对河湖“四乱”现状,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聚焦流域重点问题,大力开展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河湖“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及河湖“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按照水利部“特定飞检”的三个实施办法,对全县169座水库和梓江、双板河、魏城河等9条河流逐一巡查,发现问题293个,提出整改意见268条,拆除增氧泵58台,投饵机21台,溢洪道口拦鱼网38处。全年排查“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全县水库169座,到期收回养殖承包权的93座,实行“人放天养”。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县农业部门坚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开展春季禁渔工作,对全县天然水域、集贸市场、餐馆等进行了拉网式宣传和监管;县住建、环保部门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及管网配套项目;采取PPP模式,积极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区雨污管网、检查井及水篦子进行清掏;制定了《城市垃圾处理监督办法》;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预沉池及应急调节池建设项目。
通过上述措施,梓江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同比水质改善十分明显。
二、存在不足问题
全县水环境涉及169座水库,3座大型栏水埝,4个规模闸坝,700多道小型石河堰,8551口山坪塘,9大水系,54条河流,管控压力大,任务重,主要面对以下矛盾:
一是管理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按照水利确权工作要求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但目前水库没有进行正式移交,另外,目前全县水库管理工作“划江而治”,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有县水利局和县武管局,因此出现管理混乱,各责任部门不能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二是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问题,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一级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但目前仍然有8处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给私人从事养鱼活动;三是合同问题,按照县政府《关于禁止肥水养鱼确保饮水和水产食品安全的通知》(梓府办发〔2009〕110 号)文件规定,凡收回承包的水库不得再进行对外承包。但目前梓江以西片区水库采取的目标管理办法,存在变向承包、明退暗包等问题。其次,由于早年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水库承包人为规避县政府文件要求,存在擅自修改合同年限问题。据调查,全县2020年前合同到期水库126座,2020年至2030年前合同将到期37座,2030年后到期6座水库。比如双板镇毛家河水库承包期限为2047年,夜河坝水库承包期限为2043年,文昌镇关田坝水库,部分村民争管理权长期缠访等。
二是“肥水养鱼”问题。经过近两年有关部门大力整治及多部门共同宣传教育后,“肥水养鱼”现象有了好转,但仍然有部分水库承包人怀有侥幸心理,投喂颗粒饲料、豆粕等精饲料高密度养鱼。目前,部分水库水质由于往年承包人进行肥水养鱼,污染物多年积淀,仍然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大,不能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比如石牛复兴寺水库,长卿松垭水库,双板镇德胜水库等。
三是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调查发现,全县规模性养殖场、代养场虽然基本有完善的环保处理设施,但仍然存在养殖场、代养场、小型养殖户、散养户粪水泄露入库、入河的情况,存在小型养殖户、散养户将粪水偷排入水库情况,同时也对水库河道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比如小垭乡圆柏头水库等。
四是白色垃圾污染仍然存在。由于农村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乱扔、乱放、乱堆、乱倒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洪水过后,河道“经幡式”的垃圾到处可见,对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县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河(湖)长制工作与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常态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明确并落实河(湖)长制“六项责任清单”,更新巡河APP的数据图片资料,完善巡河记录,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和县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的能力,与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对水质跟踪检测,发现水质较差的水利工程,将责令整改治理并依法处理;依法收回延期或者到期承包的水库,实行“人放天养”,严厉打击肥水养鱼。
三是进一步加强拆违整改。对巡查发现安装增氧泵、投饵机、溢洪道口设置拦鱼网、违规建筑子埂闸门、超汛限水位蓄水等突出问题的水库、塘埝,细化责任到人头,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进一步深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与县农村农业局配合,对水库、河道周边养殖场及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四乱”处置白色垃圾问题,特别是养殖场粪污直排现象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全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维护水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拥有“健康安全”的水源和生态环保的水环境。
四、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县水利局是县级唯一水利主管部门,水环境治理工作不能“划江而治”,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按照水利体制改革要求,做好水库移交工作,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二)妥善处理合同问题。全面清理合同,擅自修改年限的合同,坚决予以解除,并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法解除全县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承包养殖合同;县政府出台通告,水库养殖合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到期协商解除合同,县财政解决解除合同经费,协商不成,县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水库水质监测,水质不达标,依法解除合同。
(三)规范出台政策。出台《水环境治理监管实施办法》,由县司法审查、县人大审批,交与县水环境联合执法大队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水环境治理中的处罚范围、标准和执行主体,进一步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河长制”升级版的要求,打造赣江最美岸线,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水域与陆域并重、保护与治理齐抓,坚决护水,科学治水,实现了从河长制到河长治再到河常治的河库治理升级,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现将我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督查督办作用,集中督办解决一批问题。我县落实了由17名县级河湖长、93名乡级河湖长、262名村级河湖长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护网络;召开总河湖长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不断压实河湖长及责任单位责任;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河长巡河及河长办巡查督办作用,对各级发现的沂江河面养鸭、侵占河湖岸线种植蔬菜等11个问题全部下发了督办函,到目前为止已全部销号。
2、落实部门联动机制,联合治理整治一些问题。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起,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力量开展水库水质整治,对贯彻落实赣江峡江段禁捕工作,全县64本捕捞证全部回收注销,回收退捕渔船214艘、网具15.02吨,发放船网回收补偿460万元;严格执行环保各项规定,全县19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年初以来,县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10件;;累计罚款金额为50.5万元。鄱阳湖专项整治涉及的3个问题、清河行动涉及的20个问题已全部整治销号,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按时按计划推进。
3、打造赣江最美岸线,共同修复提升岸线品质。一是抓整治修复。开展赣江沿线裸露矿山生态修复,政府投入80余万元治理废弃矿山,通过修坡、挂网、喷播等方式开展复绿,并对地质隐患点开展挡土墙和锚杆支付,通过整治,赣江峡江段裸露矿山山体已全部实现生态修复;推进全县河湖非法矮圩网围排查整治行动,县水利、县公安、乡镇等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去年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对赣江赣江峡江库区违法修筑的16处非法矮圩网围全部拆除,有效呵护了一江春水;淘汰落后产能。从2017年12月起共拆除赣江峡江段沿线影响生态环境的福民造纸园区企业8家,拆除面积45728平方米,县政府出资补偿5670万元,有效避免造纸厂污水污染水体;二是抓改造提升。政府投入1.65亿元建设巴邱路堤结合项目,建设防洪堤、电排站、堤顶公路、路堤景观工程等,集防洪、排涝、休闲等功能于一体,完工后的城防堤让巴邱镇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进一步便捷、岸线进一步美观;政府投入5000万元采用EPC模式打造巴邱镇棚户区改造市政综合工程,依托老县委大院、百货商场、航运站、老粮库、供销社、服装厂等大量建筑群,利用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优势,通过修复历史记忆、活化文化艺术、展现生活百态等手段,打造市民宜居街区,重现巴邱60年代记忆 。通过整治修复、改造提升,将巴邱老城区与峡江水利枢纽、玉峡湖湿地公园穿点成线,成为峡江及周边县市居民观光休闲新去处、好去处,赣江最美岸线呼之欲出。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健康水文化氛围。我县深入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周活动,开办基层河长培训班,通过党建+河长制等多种方式宣传《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增强广大群众河湖保护的参与感、认同感;同时构筑多重宣传阵地,动员责任单位积极向中央、省部级主要媒体投稿8篇。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责任单位的不懈努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河库管护还不够到位,少部分成员单位河库管护工作还停留在表面,工作流于形式,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倾倒垃圾渣土、非法排污等问题偶有发生,;宣传发动还不够彻底,河库管理者、经营者的生态优先的理念尚未真正普及,人民群众对河库生态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得到真正保障,责任单位开展宣传热情不高,宣传报道范围还不够广、数量还不够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河湖长责任,倒逼责任落实。通过加大督查力度,通过联合督查、河长办巡查等方式,重点对工业污染、禽畜养殖、水库水质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通过督办函、微信群及时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基层河湖长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干部干事创业能力,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及时与县河长沟通协调,开展巡河活动,创新巡河方式,引进无人机巡河,对巡查死角、巡查难点等开展巡查。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上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多措并举落实河湖治理第一责任人:河湖长责任。
2、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健康水文化阵地。增强舆论引导力,持续谋划推送河湖长巡河湖、“河小青”志愿服务、打击非法采砂等河湖长制题材上央视央报、上省台省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多种宣传阵地,营造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浓厚氛围。
高阳镇河湖(库)长制工作总结
在县水务局,镇政府领导下,高阳镇水务站2018年河湖(库)长制工作取得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呈现了些许问题和不足,现将2018年河湖(库)长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建设。
1、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在之前的镇、村二级河湖
(库)长制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设立多名政府及党委领导,细化职责,加强对河湖(库)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健全河湖(库)长工作制度。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会议、河湖(库)长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9个相关制度。要求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办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镇级河长保证一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村级河长每天以图片方式在工作群汇报巡查情况。出现问题进行“一策一事”定策,保留“一点三照”等资料,镇、村级河湖(库)长必须及时巡查确保整改完成。
3、科学管理河湖(库)长工作。扩大河湖(库)长工作职权,提高镇、村级河湖库长主动权。科学细分河湖(库)长工作角色,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担任提供、传达信息、收集资料及监督的角色,村级河长主要担任河湖库日常管护与巡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向河湖长办上报信息的角色,镇级河长主要担任监督巡查、督促整改、检查整改成效的角色。明确相关职责,形成河湖库治理合力。
二、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1、设置河湖(库)长制公示牌及防汛责任牌。在每个河湖库周边设置河湖(库)长公示牌,并均按省文件要求,公示了举报电话、联系单位电话、河湖(库)长、专管员手机号码等信息。方便周围村民随时了解信息及举报。设立防汛责任牌,公示河湖库防汛六大责任人信息。另外,还在一些河湖库旁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2、积极召开河湖(库)制工作相关会议。2018年上半年,镇河长办组织召开了“迎春行动”动员会、防汛抗旱动员会及河湖长制工作督办会等会议,宣传布置河湖(长)制工作,强调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每一个镇、村级河长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投入到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来。
3、多样化宣传河湖(库)长制工作。在上半年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我们利用横幅、报纸等媒体对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力图营造全镇重视、关心、呵护河湖(库)生态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落实主要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积极开展“迎春行动”。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开展“迎春行动”,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河湖库确权划界专项整治行动、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行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库存在的“五乱”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确保“迎春行动”取得实效。
2、认真部署“清流行动”。根据省2号令的要求,组织学习省2号令内容,分析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河湖(库)督查,并通报水质监测不过关的河湖(库)及重点断面违规,通知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及时监督整改。全面取消河湖(库)承包养殖合同,确保河湖(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功能。
3、拆除或整改河流周边污染源,杜绝畜禽污染。联系县畜牧局领导及专业人员,巡查整改河湖库周边畜禽污染源,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实现科学养殖、环保养殖。加强对王咀水库周边养殖场的科学管理,及时整改还未整改完毕的养殖场。关闭对刘庙、沙山水库水质影响严重的养殖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形成长效机制,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优化水质。
4、进行水质监测,强化水质监控。依托县环保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步好转。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各个河湖(库)水质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水质较差的五个水库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5、积极进行防汛准备,提高警惕进入防汛阶段。制定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调度规程、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求防汛六大责任人熟记防汛方案,以便及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参加沙洋县防汛比武演练,并实际操作散浸等应急方法,学习观看其他防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应对方法,通过实际操作,现场学习来身临其境的学习与应对防汛各种问题。确保防汛期间处理问题有条不紊。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问责追责力度。
1、开展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根据县《关于开展河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专管员履职考核,加强督查,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提高。
2、强化领导工作监督。推动各级河湖(库)长、河湖(库)长办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分片区、分流域等不同形式的督查活动,督查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抓出成效。
3、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要求各河湖(库)及时上报巡查照片,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问题清单管理,一案一事定策,24小时一点三照对比,并把这些日常巡查与整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中。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湖(库)长制工作意识不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对河湖(库)长制工作正在全面的探索,各级河湖(库)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湖(库)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二是河湖(库)长办的执行能力较为薄弱。虽然强调河湖(库)长办是党委、政府的河湖(库)长办,但河湖(库)长办设在水务部门,相对于其他权利部门较为弱势,各项工作的推动力不足,在监督检查通报上缺少权威性、震慑力。许多包联部门就把河湖(库)长制当作是水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主动性不高,其抓共管意识不够,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或者解决。
三是河湖(库)长制基层培训工作不足。河湖(库)长制基层工作培训不够充分,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对于中央、省里的政策、措施及各项工作理解不到位,常常事倍功半。
四是河湖(库)长制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河湖边垂钓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方式通常只是将垃圾清除等,而随后未能形成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屡次整改问题却屡次存在。部分河湖长监督力度不足,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湖库的管理仅仅只围绕应付检查开展日常工作。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分河湖库附近基本农田面积大,长期使用化肥、农药等,加上沿岸堆放焚烧秸秆,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依然严峻。特别是到了雨季,农业面源污染物通过农田灌溉沟渠进入河道,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虽然针对此问题对排口进行多次封堵或引入河道污水管网,但汛期来时,沿线农户为了防止农田被淹多次打开或临时水泵抽排到河道内。
六是无补水通道问题。部分河湖库无补水通道,河道内无水源补给或补给不足,河道水动力、水活力不足,水体流动性差,导致水体较差,容易造成水质污染等问题。
六、2019年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制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河湖库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河湖(库)长制工作,同时加强各级河湖(库)长,特别是基层河湖(库)长的培训,让其知其责,履其职。
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编制治理方案。要结合环保督查整改,全面开展河湖库调查,编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县、镇、村以及各成员单位,解决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周边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的编制与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目标。
三深化河湖库水域专项整治。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同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农村水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排污口整治、水葫芦、水花生清理、黑臭水体、岸线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所有保护名录河湖库的治理与管护。
四要加快建设河湖(库)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湖(库)长制数据库,建成河湖(库)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库基础数据、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六要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严格考核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零容忍”,使依法保护环境成为新常态;加强环保、水务、水产、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排、乱排污水、倾倒垃圾,以及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河湖长巡河记录和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的河湖长实行问责制度。对各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利用。
七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完善河湖(库)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河湖(库)长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实行河湖(库)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八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补水通道。减少影响水质的肥料使用,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无补水通道的河湖(库)建设补水通道,及时换水,保障水质。
我市于2018年初实施林长制改革,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逐步把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
一、2020年工作情况
(一)“321”森林基地建设稳步推进
明光南部30万亩森林、草原生态康养基地。有华东地区最大的山地草场——黄寨草场、素有皖东小千岛湖美誉的跃龙湖、长江以北唯一丹霞地貌的大横山,江淮分水岭“分水之脊”之称的老嘉山等地的特色景观,吸引来自南京、蚌埠、滁州的游客,据统计,今年以来,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景点游客累计达22.3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7.8亿元。打造明光南部山区20万亩栎树产业基地。
2017年引进中国最大的备长炭深加工企业炭元科技公司,总投资近3亿元,带动了明光麻栎全产业链快速发展,年均麻栎新造林5000亩以上,年均销售1.2亿元,麻栎多样化生态产品被滁州市列为2020年林长制改革创新示范点。
以张八岭镇、自来桥镇为主的10万亩乡土树种林苗两用林基地。今年新增乡土树种造林1.1万亩,实现苗木收入近3亿元,张八岭驭景苗圃申报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自来桥镇新颖苗木公司申报滁州市现代林业示范区,已通过滁州市林业局初验。
(二)林长制考核补短强弱。林长制改革在县域经济考核中占1.5分,去年我市考核在滁州市8个县市区排名第六。对照《滁州市2020年林长制改革市级考核评分细则》,我市目前在成片造林、串珠成链精品线路、新增薄壳山核桃面积、杜仲面积、新增森林旅游康养项目等指标上存在不足,局林长办积极配合林业相关股室打好收官战。
一是积极对接。分管领导先后到滁州市林业局、省林业局沟通对接,争取在成片造林上不失分,在新增薄壳山核桃面积、杜仲面积上少扣分。
二是补齐弱项。以市林长制办公室名义发送《关于征集明光森林(湿地)旅游景观点的通知》,全面摸排我市特色森林旅游地,做好串珠成链精品线路和森林旅游康养项目基础工作,在12月底前完成树牌等工作,确保此项工作得满分。
(三)林长制示范区建设蹄疾步稳。推进林长制改革示范区建设,积极打造1个滁州市级和3个明光市级林长制改革示范区。一是制定示范区建设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工作举措、时间节点和保障措施;二是按月发送林长制工作提示单,充分发挥三级林长在示范区建设作用,取得实绩实效;三是在滁州市率先新竖立林长制示范区宣传标牌3块,受到滁州市林长办肯定。
二、“十三五”发展情况
我市于2018年初实施林长制改革,全市上下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经过近三年的努力,逐步把林长制改革推向纵深。
(一)四大体系全面建立
一是建全组织体系。建立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林长制体系,设立三级林长464名,组建林长制办公室19个,落实两级林长办专职工作人员21人。
二是健立制度体系。市乡两级分别出台林长制会议、督察、考核、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公示牌管理等六项制度,市林长办建立月工作提示单、通报调度制度。
三是明确责任体系。按市领导联系乡镇将17个乡镇(街道)、4个重要生态功能区划定为市级林长责任区,明确21家牵头单位配合市级林长开展工作;乡村两级林长也都划定了责任区,对古树名木、特殊地块单独设立林长,形成林长范围对林区全覆盖,切实做到一林一园一坡一木都有专人管理。全市划分网格单元348个,竖立林长公示牌161块。
四是完善服务体系。按“护绿、增绿、管绿、用绿、活绿”组建五支林业技术服务队伍。落实专业技术人员22人、护林员348人、森林公安民警6人。
(二)四项机制有力推进
一是督察调度机制。建立三级林长“123”巡查机制,巡查制度化、常态化。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落实30个市级成员单位,各单位在生态建设中同绘一张图,围绕“五绿”齐发力。三是考核问责机制。制定了《市级林长工作制度》、《明光市林长制考核评分细则(试行)》,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对各乡镇街道考核内容。
(三)五个重点持续发力
一是推进国土绿化。“十三五”期间,我市共完成人工成片造林11.1万亩,其中长防林2.1万亩,中央财政补贴造林1.2万亩,石质山造林1.3万亩,其他造林6.5万亩;四旁四边植树折合10.1万亩;开展森林抚育25.2万亩,其中中央财政森林抚育6.4万亩。共创成省级森林城镇6个,省级森林村庄55个。
二是推进产业增效。全市累计新建改造薄壳山核桃10500亩、麻栎20000亩,提升改造乡土特色苗木6万亩。引进麻栎深加工企业1家,建设林下套种艾草、白术等中药材示范基地5200亩;林下养殖鸡、鹅、猪等80万只(头)。
三是推进深化改革。积极推进集体林权制度“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试点。张八岭嘉山为做为省三权分置试点,探索集体林经营权流转新模式;广泛开展“林权抵押+政府担保+森林保险”贷款,推广“皖林邮贷通”等金融产品,截至目前,各类涉林贷款累计0.16亿元。持续深化国有林场和国有苗圃改革,争取战略储备林和培育珍稀树种项目。积极开展森林保险试点,市属国有林场10.2万亩森林全部纳入森林保险。
四是推进脱贫攻坚。通过林地流转、“四带一自” 等模式,持续开展“珍贵树种送贫因户”活动,为贫困户种下“脱贫树”、 “致富树”、“养老树” ,打造“绿色银行”。选聘生态护林员18人,人均增收5000元以上。
五是推进资源保护。加强森林防灭火,“十三五”期间无重大森林火情火警;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对女山湖省环保督查问题进行整改。开展乱捕滥猎、乱采滥挖野动植物保护专项行动,保护野生动植物;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探索除治新模式,实施“松改栎”工程。
三、“十四五”工作谋划
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以推动林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动力,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着力建设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效益显著的林业生态体系,努力打造长三角区域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生态建设样板和安徽省创建全国林长制改革示范区明光样板。
(一)创新林长制工作机制。在全国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大形势下,充分利用先发优势,探索创新“林长+”工作机制,把林长和示范区建设、林业产业、重点工程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实市林长制办公室力量,做好林长服务保障,打开工作新局面。
(二)完善林长制推进方法。坚持分区突进、彰显特色,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加强分类分级指导,细化“五绿”任务、履责、评价方案,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对各地实施过程进行跟踪分析、督促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推广创建成果。
(三)加强部门联动。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强高素质专业化林业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林业服务体系,要加强森林和湿地资源调查,完善林权登记、湿地确权工作。发展改革部门要统筹谋划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项目,积极争取中央、省预算内投资支持。财政部门要健全林业投入保障措施,完善公共财政支持林业政策,加大生态保护修复支持力度。市财政部门设立林业增绿增效综合奖补资金,充分利用好农业担保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支持林业特色产业发展。金融监管部门引导辖区内金融机构做好林业信贷和保险等服务,拓宽林业融资渠道。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森林防火指挥协调、监督检查、应急抢险工作。交通、农业、水利、电力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国有林场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教育、人社等部门要强化科技和人才支撑。
四、2021年工作计划。
聚焦好项目。谋划林业专项债、中央财政森林抚育等一批大项目、好项目,促进林业高质量发展。
聚焦好林场。制定“六好林场”实施方案和验收细则,积极推进好林场创建。重点把西桃园国有林场打造成全市典型和样板。
聚焦好基地。依托张八岭镇乡土树种、泊岗乡银杏省级现代林业区,炭元科技等一批示范基地,在项目、政策、技术上予以倾斜,促进大户快速发展。
聚焦好品种。依托科研院所,在市属林场引种一批产量高、抗性强、树形美、生长快的“三树一苗”优良品种,
聚焦好模式。积极推广麻栎短轮伐期经营模式、泊岗盛景科技公司林下套种、张八岭乡土彩叶树种高标准栽培等经营模式,发展一批森林生态特色产品,在特色和亮点上求提升明光林业品牌和形象。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路长制工作总结(路长制工作开展情况)》,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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