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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市农委共承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23件,其中重点督办建议2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相关代表已全部进行了书面反馈、网上答复和公开,满意率为100%。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到位、责任落实,成立了市农委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委党组书记、主任樊惠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党组成员郑深怀同志担任,各分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委办公室主任黄剑同志兼任,并明确了专人具体负责建议提案办理日常工作。
二、落实责任主体
印发了《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度人大建议暨政协提案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农办〔2020〕17号),对办理任务进行了分解,要求各承办处室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办理工作,仔细研究建议提案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制定办理工作计划,落实办理工作责任,把每一件建议提案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亲自协调解决难点问题,亲自审核答复内容,做到有人牵头、有人联系、有人落实,确保按时办结答复率、见面沟通率、满意率达到100%。
三、提高办理实效
建议提案办理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用的发挥,也影响着全市“三农”工作的发展。为此,我们要求各承办处室重点关注建议提案办理的实效,在严格落实办理程序、办理规定的同时,突出做好沟通和协商工作,充分尊重代表和委员意见建议。对能够解决的事项,尽心尽力解决;对受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入计划,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对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解决的难题,要立即向代表、委员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做到在交流中增进共识,在沟通中推进工作,切实提高办理实效。
四、加强督促督办
明确由办公室督促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建立了办理工作台账,对办理进度实行周调度,实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及时提醒承办处室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督促办理的进度及满意度,通报工作进展,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反馈给委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确保建议提案高质量按期办结。
五、办好重点答复
于8月13日,召开了2020年度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接待日活动,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见面答复,其中市农委承办的2件重点建议完成了见面办结,满意率100%。通过落实“代表委员接待日”的工作制度,与会的代表委员均表示十分满意,一致认为通过见面办理,进一步加深了对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认识,进一步促进了信息的交换和交流。
六、落实公示公开
积极做好办理结果公开工作,根据人大代表和承办处室意见,市农委主办的19件建议均按要求在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上进行了公开。同时积极关注舆情反映,结合工作重点,切实把代表们的好思路、好想法运用在实际工作中,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2020年,在市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总体办理情况较好。今后我们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认真倾听代表和委员们的意见建议,围绕社会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主动担当、坚定信心、扎实工作,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集力加快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人大建议办理情况自查报告
市人大:
现将我县2020年度市人大建议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办理情况
2020年4月份,全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交办会后,县政府办公室第一时间对交办的人大代表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登记造册。县政府及时召开全县人大代表建议交办会,县直有关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承办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对2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进行逐一安排部署,要求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人要亲自办理并对建议答复工作进行了培训。我县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工作,协办28件建议均在6月底前向主办单位提交了协办意见,主办9件建议全部在8月底前答复完毕并完成归档。我县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均能够做到在答复代表前先征求代表意见,在了解代表建议初衷的基础上,形成答复意见征求意见稿,再将征求意见稿和反馈意见表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呈送给代表,再次征求代表意见,代表满意后再进行正式答复。
通过认真自查,我县2020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自评得分104分。
二、主要做法
我县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建议办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认识,改进办理方法,探索办理新路径,使办理质量和水平整体上有了新的提高。主要做法:
(一)会议交办。在接到市人大转交办理的建议后,先由县政府办公室进行清点、梳理和分类,按政府工作分工分别将建议呈送县政府领导审批,4月21日,专门召开交办会,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印发了《关于交办2020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寿政办秘〔2019〕18号)。建议办理工作由县长总负责,常务副县长及相关副县长按照分工具体抓,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具体负责,确保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都能够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认真办”的要求,做到了定人、定责、定时。
(二)建章立制。我县的建议办理工作,在健全制度、规范程序、完备措施等方面重点发力。一是抓好建章立制。从建议的承接、登记、分类、阅批、交办、督促、审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坚持了严格的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使办理工作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二是把建议办理工作与日常工作结合,与工作计划和工作决策结合,与转变工作作风和提高办事效率结合,与密切联系群众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结合。三是印发有关制度规定、表格资料等。供承办部门参照学习和使用,并利用交办会以会代训,对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四是在办理过程中加强业务指导,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确保事事有人办,件件有答复,使每一件建议不积压、不丢失、不错办、不漏办。五是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作为《寿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重大决策部署“三查三单”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的检查重点,对办理工作被人大及其常委会质询的或代表不满意的,将对承办单位建立负面清单。
(三)督查考核。为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县政府进一步加大了督查工作力度,县长、副县长亲自批示、过问办理工作,听取有关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并责成县政府办公室跟踪督办,加强指导,认真抓好落实。8月中旬,印发了《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人大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督查的通知》。对各承办部门办理情况进行了督查,对答复缓慢的单位,要求抓紧办理,明确办理时限;对达不到标准要求、答复不规范和没有征求代表意见的,一律要求承办部门重新办理。对全部办理结束的单位进行复查,对代表不满意或不理解的,责成有关部门重新答复,确保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达到代表满意。将办理工作纳入到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中,对办理不认真,不能按时办结的和办理结果代表不满意的,将在目标管理绩效考评中进行相应的扣分。
三、下步打算
虽然我县在建议办理中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基本形成了依法、有序、规范的办理体系,但与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与市人大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2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强化责任,以更严谨的态度,更务实的作风,做好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是抓办理制度的执行力。对近年来各单位的办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抽查,找出问题,完善措施,解决问题。二是抓办理人员业务培训,懂程序,明规范,严责任,高质量,努力造就一支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办理工作队伍。三是抓办理方式方法的创新。充分利用建议办理系统平台,创新办理手段,提高办理时效,力争实现办理质量、办理水平再上新台阶。四是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的力度,积极推行“三走访” “四转变”的办理工作新模式(即办案前走访,了解代表提案初衷;办理中走访,向代表求计问策;办结后走访,进一步征询代表意见。由“文来文往”向“人来人往”转变;由“满意率”向“落实率”转变;由听其言向观其行转变;由“短期服务”向“全程服务”转变),着力提高A类件比率,努力提高B、C类件的转化率,提高代表满意率。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
根据《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安政通〔2020〕5号)要求,市人社局对交办的人大建议进行了认真落实,现将办理情况总结如下:
一、办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市人社局负责办理的人大建议共5件,主办4件,协办1件,分别涉及创业、就业问题1件,社会保险、保障问题2件,劳动仲裁1件,人事工作1件。截止到9月21日,所有的人大建议均已完成沟通、面商、答复,办理结果为主办4件均为“A类”、办理满意率100%。具体办理情况如下:
(一)“关于引入专业化的劳动人事争议第三方咨询平台的建议”(建议第32号),办理情况“A类”。
我市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呈井喷式增长同当事人对劳动类法律法规的熟识度和知晓率较低的矛盾日益凸显,但仲裁部门作为中立的裁判机构,遵循公平的原则、程序正当并结合仲裁院的职能要求,仲裁院只能为当事人提供程序类法律咨询,不能提供实体法律咨询,导致当事人不能一次性全面的了解自己的维权范围、方向、方式等,从而增加当事人的维权成本及诉累。为了解决好当事人维权和仲裁程序正当之间的矛盾,引入了专业化的劳动人事争议第三方咨询平台,安宁市人社局采取了两项措施:一是保障第三方咨询平台硬件条件。为积极推动专业化的劳动人事争议第三方咨询平台的引入,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司法部 财政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20]52号)的规定,依托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市人社局已配备了劳动人事争议第三方咨询平台办公室,该办公室必备的桌椅、电脑、打印机等设施及设备已经入采购或调剂程序。二是招募专、兼职咨询员。2020年9月开始,向安宁市内各律所、律师发出招募专、兼职平台咨询员的公告,欲吸纳一批公道正派、热心助人的专、兼职律师作为平台咨询员,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逐步建立起一支业务过硬的咨询员队伍。
(二)关于进一步引导支持安宁市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建议”(建议第44号),办理情况“A类”。
自2015年国务院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以来,全国掀起了创业、创新热潮。安宁市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也成为我局的重点工作,我局近年来多措并举开展了大量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扶持工作,扶持高校大学生创业创新成效明显。一是建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工作站,有针对性地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我局为促进以高校大学生为主的青年创新创业,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设立了公共就业服务校园工作站,建立了就业创业合作联动机制。2018年以来,在云南经济管理学院、云南工程职业学院等安宁市辖区内院校开展就业创业专题讲座及扶持政策宣讲15场,并定期举办12333宣传活动,发放各种就业创业政策扶持材料五千余份,协助经济管理学院创业园4个入驻项目获得每户4.4万元的小微企业政府资助。二是帮助组织开展线上线下专场招聘会,将全市范围内有高校毕业生需求的企业与职教园区高校所设专业进行精准化匹配。每年至少配合高校组织5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搭建企业与毕业生双选平台,助力毕业生更好就业、企业更好解决用工问题。2020年,组织了4场线上专场招聘会,三场线下招聘会,提供有效就业岗位5200个。三是举办高校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每年配合高校举办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职场生涯规划大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原则,搭建大学生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2020年10月将举办以高校大学生为主的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11月,将举办安宁市大学生职场生涯规划大赛,同时对5000名大学生进行职业测评,并根据测评情况出具职场生涯规划书,助力高校毕业生更好地就业创业。四是开展创业贷款提供资金帮扶。自2019年1月1日起市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人员自主创业的,申请贷款最高领度提高至15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 (超过 100人的企业达到10%) 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创业者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给予贴息;对享受创业担保贷款的小微企业,按贷款合同签订的日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截止目前,安宁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向承贷银行推荐创业担保贷款110人,承贷银行发放39人,发放贷款585万元,实现带动就业人数1340人;向承贷银行推荐“贷免扶补”创业贷款64人,承贷银行发放46人,发放贷款637万元,实现带动就业101人。五是认真做好“泛海扬帆昆明大学生创业行动” 第九期项目申报宣传推荐工作,申报项目经专家集中评审、现场路演答辩获得通过的,可获得额度为3-6万元的无偿资助。目前项目已报正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复审,将在9月进行路演评审。六是认真做好“中国创翼”创新创业大赛的项目申报宣传推荐工作,申报项目经昆明市专家集中评审、现场路演答辩获得通过的,可获优胜项目奖杯及荣誉证书,并推荐参与云南省级赛事;申报项目经云南省专家集中评审、现场路演答辩获得通过的,可获得额度为2-5万元的无偿资助,并推荐参与国家级赛事;申报项目经国家级专家集中评审、现场路演答辩获得通过的,均可获得额度为10万元的无偿资助。七是做好“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工作。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做好昆明市第五届“春城创业荟”创业创新大赛工作。及时向各街道社会保障事务所安排布置此项工作,要求各社区广泛转发和粘贴宣传材料,同时向辖区内大专院校、各类创业创新园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报名截止后,安宁辖区共有26个项目报名参加。2020年8月19日,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已通过海选,将于8月底进行初赛。
(三)“关于政府代缴贫困人口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建议”(建议第94号),办理情况“A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作用,完善并落实社会保险扶贫政策,提升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水平,支持帮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及其他社会成员参加社会保险,推进实现法定人员基本全覆盖,逐步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助力参保贫困人口精准脱贫,同时避免参保人口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等原因陷入贫困,为云南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自2017年至今,我局按照市扶贫办提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名册对符合参保缴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按每年每人100元档次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实现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2019年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00%参保的基础上进行了参保扩面,按照市民政局提供的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名册对符合参保缴费的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也实现100%参保。因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是动态数据,经人社、民政、扶贫办等部门数据比对、逐一核实,截至目前,我市建档立卡、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共有4389人,其中应参保缴费2206人,这2206人中,有801名1-4级残疾人已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由政府代缴养老保险费,剩余1405人于6月份由安宁市财政按每年每人100元档次全额进行代缴,完成我市建档立卡、低保户和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100%参保缴费工作。
(四)“关于继续落实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建议”(建议第121号),办理情况“A类”。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云人社通〔2019〕172号)和《关于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2018〕31号)。我市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安人社通)〔2020〕9号),下一步市人社局将继续执行带薪年休假政策,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的前提下,鼓励工作人员休假。确因工作不能休假的,市社局将根据文件规定予以审批,经费来源由各单位统筹部门预算经费发放。
(五)“关于建议安宁市党委和安宁市政府尽快制定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具体实施办法的建议”(建议第122号),办理情况以国资运营中心办理情况为准。
根据市政府制定下发的《安宁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国资运营中心牵头开展。市人社局将给予全力协助,保证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二、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随着我市经济结构的不断调整和机关企事业单位改革的不断深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日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与日俱增。目前,人力资源和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存在不少矛盾和问题,而市人大代表的建议正是我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今后工作中要继续加以探讨和研究的问题,我局将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期待不断健全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使当前面临存在的一些特殊问题得以早日解决。与此同时,人社部门自身也将进一步转变观念,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办理人大建议的质量和水平,为全市企业改革、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安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把做好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当得十九大精神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本着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高度负责的态度,确保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规范高效完成。截止目前,所有主办、协办的建议与提案全部答复完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0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共计28件,其中主办14件,协办14件;共办理政协提案共计30件,其中主办18件(包含2件重点提案),协办22件。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利用、城市规划、林业管护等方面,目前,主办、协办建议及提案全部完成,其中主办建议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2件,以后解决的2件,主办提案已经解决或正在解决的15件,以后解决的3件,答复均为满意。
二、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完善三级承办责任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办理人员具体办理。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研究,听取汇报,分管领导盯上靠上,需实地勘查的,组织承办科室人员深入现场,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科室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根据职能分工,按照归口管理原则,制定分工意见,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各环节的办结时限,交由相关科室办理,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任务落实到人,责任落实到位。
(二)规范办理程序,严格时限要求。收到建议及提案后,我局及时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办理工作方案。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议,针对各项建议及提案全面深入分析,召开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调度会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调度会,认真落实各项办理制度和办理程序,确保建议及提案办理工作高质高效完成。根据建议和提案不同的要求,明确规定20个工作日内拟定初步答复意见,属我局主办的事项,及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认真吸纳,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后形成书面答复意见。属我局协办的事项,相关责任科室积极与主办部门沟通,及时提报办理意见,确保承办件及时、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沟通协调,保障答复质量。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面对面沟通交流,把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满意程度作为检验办理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真正做到将实事办实,将好事办好。针对不同情况,制定相应工作措施。对已经解决的和目前能够解决的问题,在答复时,要说明办理的过程和结果;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和时间安排,逐步加以解决;对需协调相关部门的,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共同加以解决;对与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不相一致的,耐心做好解释;对历史遗留问题,讲明历史背景、形成的原因及近年来所做的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取得代表和委员的谅解,不断提升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水平。
三、存在问题和下步打算
办理过程中,由于建议提案数量较多,与代表和委员的面复时间较难统一,一定程度影响了办理时限。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不断研究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继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执政为民,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多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好事,解决实际问题,为促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好服务和保障。
区民政局认真贯彻区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区人大、政协关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将办理工作摆在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密切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内部交办、督办、催办制度,采取个别协商与集体面商形式,及时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交流沟通,倾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们的办复工作的意见。通过不懈努力,由我局承办的2019年度区人大建议、市、区政协提案已案圆满办结。现将办理工作总结如下:
一、承办情况
2019年我局共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10件。市十三届二次会议与政协包头市第十三届一次会议“B”类提案共2件,区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和区政协九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共8件,其中建议7件(第3、47、80、137、139、174、175号),提案1件(第165号)。我局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程序、办理时间和办理要求,逐件认真办理,圆满地完成了办复工作。按时办结率为100%,办理态度满意率100%,办理结果:a类5件,b类5件,c类0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专门抓”的办理工作制度,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承办工作有分工、有合作,有交办、有检查,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二)明确职责,完善工作措施
为认真贯彻区人大十六届二次会议、政协九届二次会议精神以及落实区人大、政协关于代表、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有关要求,我局召开了昆区民政局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交办会,及时成立了办复工作领导小组。一是将建议和提案分别交给相关业务科室研究办理,并作出书面通知,规定了办理时间,明确了具体承办人。二是承办人员具体负责
登记、收集、协调、沟通、催办等环节。三是承办科室负责人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文件,并亲自向代表、委员传达答复,真正做到把事情办好,把事情办实,提高办理工作的面商率、解决率和满意率。
(三)双向交流,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是代表、委员履行职能最直接、最有效、最经常的方式和途径,充分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愿望与要求。在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中,我们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法,与代表委员电话或直接见面座谈,让代表和委员充分了解我局工作职责,对代表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取得了代表和委员们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双向面对面交流,一方面可以查找我局工作中的不足,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另一方面可以提升机关形象、提高办事效益、强化服务质量。
今年我局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在让代表委员满意的同时也极大地促进了民政工作发展。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一如继往,继续努力,充分吸纳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在新的起点上推进我区民政事业持续向上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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