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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2021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下面是小编精心推荐的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一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________开发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_____ 万元,期限为______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借款合同。
第一条 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1.1.2
“信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空军部队施帐户监管的银行。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是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1.1.7
“宽限期”指允许借款人迟延履行义务而不视为违约的期间。1.1.8
“项目”指_______。1.1.9
“建设期”指从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完工之日所经历的时间。1.1.10
“经营期”指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开始至结束的期限。1.1.11
“完工”指竣工报告经有关部门批准,项目交付使用。1.1.12
“担保性”文件指为了保证本合同的履行而签署的保函、保证书、抵押合同、质押合同等。第二条 借款人陈述与保证
2.1
借款人是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空军部队体,依法有权订立和履行本合同;2.2
所建项目已经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等所有应该取得的政府批准文件;2.3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文件、担保性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应合同、技术咨询合同等;2.4
本合同项下______万元的项目资金按期、足额到位;2.5
向贷款人提供本项目的其他建设资金的贷款方及其他资金出资方的资金承诺书;2.6
本合同项下借款人的债务与借款人的其他债务处于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2.7
在谈判、签署、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真实、完整、准确;2.8
目前无重大经济纠纷发生。第三条 贷款
3.1
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的贷款;3.2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只能用于_______开发项目建设;3.3
在贷款期限内,借款的实际提款日和还款日以贷款人批准的借据为准,其他记载事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借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第四条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息,确定为年利息百分之______。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利率,并且本合同项下的利率在规定的调整范围内的,则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无须经借款人的同意。4.2
贷款人在每一结息日内向借款人计收利息。贷款到期,利随本清。第五条 提款前提条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须向贷款人提交下列文件或办理下列事项:5.1.1
贷款证交由贷款人审核;5.1.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有关批复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征用土地批文、开工批复文件、项目资金承诺文件以及项目资金计划安排等;5.1.3
生效的建设承包合同;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应合同;5.1.5
项目财产保险单;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担保性文件;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须满足下列条件:5.2.1
担保合同合法有效;5.2.2
本合同项下贷款所建项目的资本金和其他筹措资金已按规定的时间足额到位;5.2.3
未发生本合同规定的违约事件;5.2.4
出具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的情况报告及有关的财务报表、资料;5.2.5
按本合同规定向贷款人办理提款手续;5.2.6
已按第7.3条的规定开立帐户。第六条 提款和还款
6.1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提款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止。6.2
本合同项下贷款分_____次提取;6.3
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办理借款手续后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内将贷款放出;6.4
借款人在确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内,未办理提款手续且未申请推迟提款的,贷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内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仍未办理的,贷款人有权取消未提取的贷款;6.5
本合同项下贷款的还款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分次还款,还款时间与金额如下:______6.6
借款人用于归还本合同项下贷款本息的资金,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6.7
借款人要求提前还款的,应于拟定提前还款日____________个银行营业日前向贷款人提交申请,经与贷款人协商同意的,可以提前还款。对于提前偿还的款工面,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6.8
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按实际用款天数计算利息,与本金并归还。第七条 帐户监管
7.1
为保证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落实,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托贷款人根据银行帐户管理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对借款人按第7.3条开立的帐户进行监管。7.2
帐户监管包括:7.2.1
监督借款人专款专用,对非用于本项目的开支有权拒付。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二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在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下达成以下协议:
一、标的内容:
“____”项目平面设计服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的工作内容:
乙方专门成立“____”项目小组,负责该项目的项目平面设计,包括以下内容:
2.1、项目品牌管理规划
1、基础系统设计(已有)
2、应用系统设计
A:楼盘展示系统设计B:销售用品系统设计C:楼盘导示系统设计
3、户外广告类
A:现场导示牌、路牌广告、候车亭、车体广告等
2.2、项目全程宣传品设计、制作
1、售楼书设计(含单张、折页设计等)
2、售楼处展板设计;
3、购楼导向手册;
4、其它宣传品的设计;
5、报纸广告的设计
三、服务期限及合同价款:
1、乙方按“用世·水韵城”项目营销计划同步提供平面设计服务,服务期限为12月,合同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2、乙方提供的设计服务合同价款为人民币_____元整(RMB)。
3、本合同的履行期限届满后,若甲方需要继续委托乙方服务本项目后期物业,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合同。
四、付款方式:
为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互相信任的基础上,双方确认,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述合同价款的具体付款方式及期限为:
1、按月支付,每月设计费用为____万元(¥____),合同签订当日支付当月设计费___万元(¥____)。
2、下月设计费用于当月5号前支付设计费___万元(¥____),余款每月以此类推。
五、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乙方请求提供与整体广告设计、制作和实施相关的资料、文件、信息、陈述,以确保乙方按时完成符合甲方委托的广告设计等各项工作;
2、甲方依本合同的规定如数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方案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根据甲方的意见及时进行修改和/或调整,直至甲方书面确认为止;
4、积极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就乙方设计稿,应在收到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如若逾期,因此出现失误由甲方负责。六、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有权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取得相应的合同价款。
2、根据本项目甲方的整体策划及销售工作的进度和需要,按甲方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工作任务;
3、乙方须按甲方的时间要求提交设计稿(含文案撰写)。
4、遵守保密接受委托期间获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七、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因素,甲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并因此乙方终止执行本合同,甲方负责赔偿因此给乙方带来的经济损失;乙方若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八、其它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理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在本协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争议,双方应本着诚信团结、互惠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三抵押人_________愿将其在建工程作抵押物,以担保债务按期清偿,担保的范围为抵押贷款的本息及罚息,经与抵押权人_________协商,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本抵押贷款合同。
一、抵押在建工程状况:_________。
1、坐落位置:_________区_________街路_________胡同_________号。
开工许可证_________号。工程设计总面积:_________m2。2、建筑结构:_________。
设计层数:_________。用途:_________。3、资金来源:_________。
计划批准文号:_________。工程总造价:_________元整。4、已完成部分:层数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5、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_________。
使用年限:_________。6、土地面积:_________。
地区类别:_________。7、土地使用性质:_________土地证号:_________。
8、土地评估现值:_________元整。
9、在建工程及土地总值:_________元整。
二、抵押人将上述在建工程全部/部分,抵押给抵押权人,并将在建工程有关要件:计划批件、规划许可证、用地许可证,开工许可证、_________交_________保管。
三、抵押权人同意在建工程评估现值_________%以内提供贷款。贷熬总额为:(币种: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抵押贷款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付款方式:_________
四、抵押人保证将该款项用于_________。抵押人同意按本合同所定之贷款利率(年/月利率)_________%支付利息。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或计息办法,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规定计息。
五、还款方式:_________。
六、双方商定,抵押在建工程的保险事宜按以下第_________款办理。
1、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投保。
保险费用由抵押人负担,保险凭证交抵押权人保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当抵押工程因保险事由毁损灭失时,抵押权人为该保险赔偿金及支配人。保险赔偿金如不足清付贷款本息和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已投保的,填写下列(1)(2)款)(1)投保价值:_________元整。
(2)保险期限:_________个月,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双方再另行约定。
(1)依照法律追回欠款,在欠款尚未追回的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提出诉讼保全。
(2)向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对抵押工程及土地使用权进行拍卖,拍卖所得价款,按有关规定依次偿还、若不足清偿贷款本息及罚息。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若超出所欠贷款本息及罚息,所余部分返还给抵押人。
七、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安全、完整,正常施工。其贷款的使用应接受抵押权人的监督、检查。
八、抵押期内,未取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将该工程转让或以其他交易方式处置。
九、抵押期内,抵押人必须交纳有关部门对该工程所征收的任何税费,并保障该工程免受扣押或涉及其他法律诉讼。
十、抵押权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金额给付贷款的,抵押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赔偿实际损失。
十一、抵押人不依约履行本合同任何条款,或逾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抵押权人有权采取以下处置方式:
十二、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更名,本合同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变更。
十三、抵押人还清贷款本息及罚息,并同时已全部履行本合同各项条款,抵押关系即告终止。抵押权人应会同抵押人在十日内到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办理合同注销手续。
十四、本合同的附件:_________等,构成本合同的整体。完整的合同整体方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抵押双方各执_________份,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存档一份。
十五、本合同经房地产市场管理部门登记鉴证方可有效。
十六、特约:_________。
抵押人(盖章):_________ 抵押权人(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经办人(签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四甲方:乙方:
为了实现项目经营协作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项目名称广告平面设计等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平面广告设计。
二、合作期限
合同期限暂定一年,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取费方式
设计费、文案年总计为:3万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其中包括文案与设计费用。(设计明目详见附表,具体根据甲方实际情况确定详细设计物料明目)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之日起,支付委托设计总费用的2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让乙方积极开展设计工作及广告文案的撰写。
2、到设计中期即完成50%,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余款的5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3、设计后期甲方需付清余款30%,即人民币¥元整(大写:)。
四、乙方的任务
(一)该项目平面设计有关的内容均属于乙方任务,(后附详细的设计清单,如需增减,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自行协商),乙方有义务及时认真地完成。
(二)甲方给乙方下工作任务单下达设计任务(因时间问题电话通知的,事后也要补发设计任务单,详见附件1),乙方应积极响应。
(三)乙方设计时必须认真思考前后设计风格与项目风格一致,并且保证设计思想所表达的内容明确化和艺术化。
(四)乙方设计的作品必须被甲方认可,甲方有权对设计提出参考意见和修改意见,直到设计作品双方满意。
五、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设计作品不按甲方要求而简单敷衍,甲方有权给予乙方100—200元/次的罚款。
(二)若甲方付款不及时,乙方除有权追回欠款外,从欠款的第三十一个工作日起,甲方每天赔偿欠款本金的千分之三。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需要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设计合同范本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中介服务内容
甲方为乙方提供【独家】【非独家】中介服务,期限为_________,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不需要】甲方提供代理办理房地产【交易过户】【租赁登记】手续的中介服务。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代为【预约办理】【申请办理】_________公证。
乙方【同意】【不同意】将房地产的钥匙交由甲方代为保管以供查看之用。
乙方【同意】【不同意】授权甲方将房地产的钥匙交予其他中介公司,以供查看之用。
第二条 房地产权属情况
房地产地址:_________;建筑时间:_________;房地产【建筑面积】【套内面积】面积:_________。
房地产使用用途为【住宅】【写楼】【商铺】【工厂】【其他_________】;性质为【房改房】【商品房】【其他_________】;房地产证证号:_________。
乙方房地产为【独家所有】【共有】【其他_________】;【有】【没有】抵押;【有】【没有】被查封;【有】【没有】出租。
第三条 价款、收款方式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
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下列条件发出要约邀请:
1.该房地产按套出售并计价,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2.该房地产以【建筑面积】【套内面积】计算,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__元范围内,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范围内。
3.乙方同意收款方式:【一次性收款】【分期收款】【按揭收款】【其他_________】。
4.税费缴交方式【各付各税】【税费全部由买方/承租方支付】【税费全部由卖方/出租方支付】。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有权向乙方收取中介服务费或要求乙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2.甲方根据合同开展中介活动,为乙方房地产寻找【购买】【租赁】对象,经乙方【同意】【不同意】,甲方发布该房地产的广告,广告宣传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3.甲方必须对乙方房地产的资料进行核实。
4.甲方应当根据协议,带【购买】【租赁】方察看该房地产,并将该房地产权属情况如实告知【购买】【租赁】方。
5.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方达成【买卖】【租赁】合同。
6.为乙方提供房地产交易过户方面的咨询。
7.甲方必须如实将交易进展情况通报乙方。
8.非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泄露乙方的信息资料。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有权向甲方询问交易进展情况,甲方必须如实告知,不得隐瞒。
2.乙方必须保证所填写的房地产权属情况真实;
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房地产资料;并保证本人对该房地产拥有完整产权或已取得其他业主的委托有权处置该房地产。3.甲方为乙方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当予以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4.乙方应当根据合同向甲方支付中介服务费或支付甲方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
5.甲方根据合同规定条件为乙方找到【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约定签署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的时间,乙方应在约定时间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第六条 中介服务费、协办手续费给付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当日】【合同生效之日】【其他_________】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中介服务费。
甲方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购买】【租赁】合同后,乙方需要
甲方代办房地产【交易过户】【入住手续并结清有关费用】【赎契手续】【租赁登记】【其他_________】手续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作为协办手续费。
第七条 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可以随时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但应及时通知甲方;乙方通知甲方取消委托或变更出售、出租条件前,甲方已为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中介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从事中介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该费用不得超过中介服务费)。
第八条 法律责任
1.甲乙双方不履行本合同规定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为_________。
2.乙方逾期支付中介服务费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为。
3.甲方在提供中介服务过程中存在隐瞒或欺诈,致使乙方受到损失,甲方不得收取中介服务费,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4.因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义务,导致甲方未能促成乙方与【购买】【租赁】其房地产的当事人签署【买卖】【租赁】合同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但不得再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
5.乙方与甲方介绍的客户私下交易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中介服务费,并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_________。第九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______页,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_________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一般是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的投资开发建设项目。那么签订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1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拥有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占地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拟将该土地使用权及与之相关的项目开发权转让给乙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现根据我国现行土地转让及开发的法律法规,结合本协议所指土地及其开发的实际情况,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供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转让土地使用权及其项目开发权之状况
(一)土地使用权状况
1.土地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使用权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已批准的容积率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已批准的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规划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使用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土地现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开发权状况
1.甲方已领取了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甲方已经市政府批准在拟转让的地块上取得单项开发权,并领取了单项开发资质证;
3.甲方已按土地规划用途委托了设计并办理了报建手续,缴纳了报建所需费用。
(三)其他权利状况
1.甲方确认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是其合法拥有,不存在抵押、查封、第三人主张权利等产权瑕疵;
2.承担形成转让款的现状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及一切法律经济责任,甲方确认为取得本协议所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已支付了一切应付款项、费用,不存在债权、债务争议(包括绿化费、拆迁安置补偿等)。
第二条 本协议之转让价格
1.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转让价格以甲方已获得批准的可建筑面积为计价面积,转让价每平方米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2.上述转让价格包含甲方取得转让土地的使用权与项目开发权所已付和应付的一切款项、费用;
3.乙方在受让后获准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与甲方无关,不作为增加或减少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依据。
第三条 转让价款之支付
(一)支付:
1.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_________%给甲方。
2.在甲方将涉及转让地块的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3.在规划国土部门根据甲乙双方共同申请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权办理到乙方或其指定人名下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____%给甲方。
4.在乙方根据项目开发需要,将原规划的办公、商场功能报批为商住功能后三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转让价款的_____%给甲方。
5.在乙方获准开工后三十天内,乙方应支付本协议余下转让价款给甲方。
(二)甲方收取本协议转让价款的开户银行为:_________帐号为:_________;甲方亦可书面通知乙方有关甲方收款或委托第三人收款的新的银行及帐号:
(三)甲方收取乙方款项,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予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 资料的交付及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
1.在本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涉及转让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土地出让合同书、红线图、建设用地批准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设计要点、设计图纸、单项开发权批文及资质证等原件资料给乙方。
2.在本协议生效后三十天内,甲乙双方备齐有关资料共同向市规划国土部门申请办理本协议所指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登记手续及项目开发权的更名过户手续。
第五条 税费之负担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和项目开发权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第六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法律状况
1.甲方转让本协议所涉及之土地使用权后,该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和义务随之转移给乙方;
2.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3.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移。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或拖延履行本协议应尽义务超过三十个工作日,视甲方构成根本性违约。
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定金,退还已收乙方的转让款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给乙方。2.因甲方隐瞒事实真相,出现第三人对本协议所指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出现权利或其他甲方的原因,致使本协议不能履行,视甲方单方违约,甲方按本条第1款规定向乙方承担责任。
3.甲方迟延履行本协议的规定义务未达到根本性违约,应按乙方已付转让款每日万分之二点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因甲方原因,在转让给乙方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设定或债务,影响乙方项目的开展,乙方有权将应付甲方的转让价款直接支付给主张权利的债权人,并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的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乙方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转让价款给甲方,应按迟延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三十个工作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乙方应按本协议总价款的_________%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出现上述情况造成本协议终止,乙方需将从甲方处取得的有关本项目的资料原件以及后续开发取得的文件资料无偿移交回甲方。
第八条 保密
一方对因本次协议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九条 补充与变更
本协议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协议,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条 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无法开始履行或在履行过程中需要终止的,各方当事人均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及国家、省、市、主管部门有关法律、政策及规定的相应变化和调整。
第十一条 管辖法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管辖。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送达方式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四条 其他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两份用于办理变更、转让手续之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2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名称:
办公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电话:
开户行: 账号:
第一章:总则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1.2项目部是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其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决策和管理.项目部下设各部具体负责合作项目实施。
1.3土地竟买;
工程前期的报批;对规划设计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和确定;工程的营造(本协议当事人按整楼座取得房屋的除外);工程款支付;通过媒体推介合作项目;工程的验收以及工程竣工后材料的备案;房屋的保修;物业管理单位的选择等事项由项目部统一管理。房屋的销售由本协议合作双方协商解决。1.4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的方式取得合作项目的土地。1.5
本协议当事人通过方式竞得开发土地;实行土地图分配房屋,按照各自分得的房屋,共同组织销售。1.6
合作项目设立独立的财务帐户,费用的支取按本协议的约定统一拨付。1.7
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分得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分摊合作项目所发生的相关工程费用和其他税费。1.8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总投资 万元(其中:征地费____万元,开发费____万元,建筑安装费____万元)。投入资金规模____万元,甲方出资____万元,以作为出资。乙方出资____万元,以 作为出资。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前期部,工程部,销售部,财务部,工程预决算部等部门。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由 方选派人员担任),副总经理 人。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总经理主持,总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总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致确定,达不成一致的,按每方实际出资数额比例予以表决,其重要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的三分之二方的意见办理。一般事项按占实际出资数额过半数方的意见办理,重要事项和一般事项的划分,届时由工程部另行确定。
总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总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
工程前期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前期部设经理人。 工程前期部的职责:工程前期部经理的职责:
2.5
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6
销售部的组成:销售部的职责:
销售部经理的职责:
2.7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财务部的职责:财务部经理的职责:2.8
工程预决算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预决算部设经理 人。工程予决算部的职责:
工程予决算部经理的职责:
第三章,费用的分担
3.1
合作项目的配套费用分配办法本项的配套费用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外的所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绿化,建筑小品,配电室等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3.2工程款分配办法
本项的工程款是指建设和安装房屋基础外墙以内所发生的全部工程款和相关税费.
3.3
合作项目发生行政性事业性收费分配办法3.4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办公费用,招待费用,办公家具和配备车辆等所发生的费用分配办法3.5
售楼处的建造费用分配办法3.6
项目部下设各部实行费用包干,超资不补,节余作为奖励由各部自行支配。各部下设各部的具体费用数额,届时由项目部确定。3.7
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到项目部及下设各部工作的专职人员的福利,保险,工伤费用等,均由派出方负担。3.8.销售费用分配办法
3.9
本协议项下合作项目的贷款利息按比例予以分摊.3.10
项目部及下设部门租用的办公场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分配办法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4.2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该帐户须预留不少于两方法定代表人的印鉴,资金的支出由项目部书面决定后,由财务部实施。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费用支出情况。4.5
通过银行贷款解决合作项目建设资金的,不论以本协议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名义申请贷款,本协议其他当事人应为此提供有效担保。第五章 房屋的分配
施工图通过审批后,由项目部确定分房方案,协商不成的,由项目部根据本协议当事人实际出资的比例,将房屋划分为若干份,通过抓阉的方式分配房屋,任何一方拒绝抓阉的,视为拒绝抓阉一方接受本协议其他当事人抓阉分配后剩余的房屋。
第六章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和其他费用的支付方式
6.1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工程款日期。6.2
根据《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设计费日期。6.3根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届时由项目部确定具体的支付监理费日期。
6.4
其他费用的支付,届时由项目部根据合作项目的进度另行确定。6.5
资金收还方式:第七章:土地概况
7.1
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设计主要指标1.地块位置:
2.地块总面积:
3.土地用途:
4.土地面积:
5.容积率:
6.建筑密度:
7, 绿地率:
8.规划建筑面积:
7.2
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甲方以该块土地进行出资的,甲方的实际出资额地按每亩元进行计价,并以次数额作为甲方的实际出资数额。第八章 工程前期
8.1
合作项目的工程前期工作由项目部统一管理和决策,工程前期部具体负责经办,本协议当事人应予以积极协助。8.2
工程前期部的报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1、批建设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2、建设项目的市场调研,确定开发项目的整体方案
3、规划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规划设计单位),签订《规划设计合同》
4、规划方案设计和规划方案的报批
5、申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6、建筑设计单位招标(或确定建筑设计单位),签订《建筑设计合同》
7、方案设计和施工图的审批
8,申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9、施工单位招标(或确定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0、监理单位招标(或确定监理单位),签订《工程监理合同》
11、委托质检工作
12、申办开工计划和《施工许可证》
13、办理规划验线,开发项目开工
8.3
办理上述事项向有关部门缴纳的相关费用,本协议当事人应在缴纳费用的 日前支付给财务部。第九章 工程营造
9.1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9.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9.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1,工程总价款采用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9.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9.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9.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第十章, 房屋销售
第十一章,竣工验收和竣工材料的报批
11.1
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由项目部负责统一组织,其他各部予以积极配合,第十二章 工程保修
12.1
房屋交付后,其保修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由出价最低的一方承担,或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人承担。12.2
房屋的保修金按工程结算值的 %计算,每方按实际分得的房屋面积予以分摊,除工程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时,保修单位不得再要求追加保修费用。12.3
保修合同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与保修单位签订。12.4
工程保修金在工程保修合同签订时一次付清。12.5
保修期限内,如因保修单位的原因造成业主损失的,由保修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如一方承担了责任,其有权向保修单位予以追偿。第十三章 物业管理
13.1
房屋交付后,实行统一的物业管理。13.2
物业管理单位的确定,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协商不成的,本协议当事人共同委托其他的物业管理单位,并与之签订物业管理合同。第十四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14.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14.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第十五章,违约责任
15.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支付违约金。 15.2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履行约定支付费用的,逾期超过30日,视为违约方放弃本协议的一切权利和权益,其已支付的费用作为违约金,违约方已交的费用不足以赔偿其他守约方损失的,违约方应足额赔偿其他方的全部损失。15.3
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15.4
方愿以 作抵押品,另附明细清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方不履行合同时,方对抵押品享有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第十六章 合同管理
16.1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16.2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16.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16.4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16.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 往来函件等。16.6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6.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16.8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第十七章,其他约定事项
17.1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办公车辆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7.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17.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17.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7.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17.6
本协议书一式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正本本协议当事人各方各执 份,副本各方各执 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房地产开发项目转让合同3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甲方的房地产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转让协议:
一、甲方转让的标的:
土地使用权:位于 地块 1亩,合1 0平方米商住用地。
二、转让价款及支付方法
1、转让价款:双方确定甲方上述房地产项目按占地面积计算,每平方米1150元(包括报建费在内),转让面积
亩,计平方米,共计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零玖佰叁拾玖万伍千元(109395000元)。如果新增加容积率和报建费,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无条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2、支付方式:
2.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并在甲方提供合法委托手续及相关的法律文件后,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100万元。
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该款由乙方先交付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2.2:自乙方将定金交给律师事务所转付给甲方之日起45天内,乙方应再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款总额的60%,计为人民币陆仟伍佰陆拾叁万柒仟元支付给甲方。
但该款只能划入律师事务所的帐号,并由该所监管,只许甲方使用于办理上述土地使用权过户所需费用,待甲方办理好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及以后,该款项才可由甲方自行支配使用。2.3:在甲方全部办妥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并过户到乙方名下之日计起,乙方应在一年内将受让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全款(即扣除首期60%之后剩余的40%)如数付清给甲方。
三、履行条款
3.1:自乙方将转让款的60%转到律师所的提存监管帐户之日起,甲方承诺在80天内负责办妥产权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并在甲方收取定金时,必须交一套土地证、规划许可证等“五证”的正本给乙方。3.2: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办理权属转让所需的税费和其他费用按国家规定各自承担。
甲方应付部分可在定金及乙方首期付款中支付。乙方应付部分,由乙方接到交易中心缴付通知之日起2天内支付,以免延误交易日期。3.3:律师法律服务费、提存代理费共计人民币100万元,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在甲方收到定金时先支付5万元律师服务费,余款95万元在乙方付首期转让款并办妥产权转让过户手续之日付清。
3.4:甲方必须配合乙方办妥项目(含用地证件)开发的一切合法手续,确保乙方顺利进行项目开发。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乙方可用第三人名称办理,甲方同意协助。四、陈述与保证
4.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4.1.1: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项目无争议、无抵押、无查封,保证甲方对其拥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如发生由此引起所有有关资产产权与第三方的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乙方损失。
4.1.2:关于上述转让事宜,甲方企业股东会、董事会已做出同意的决议。
4.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4.2.1:乙方保证将按合同的约定,诚信履行义务。
4.2.2:乙方保证受让资产的资金来源合法。
五、保密条款
本转让行为过程中协议双方获取关于对方的一切文件、数据和资料等信息,双方都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六、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6.1:乙方支付定金后,甲方反悔不转让,则甲方双倍返还定金给乙方。
6.2:乙方支付定金后,乙方反悔不受让,则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定金,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争议解决
若因履行本合同时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珠海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其他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甲方收到乙方定金时生效,交易完毕自行失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需要变更的事项,另以补充合同形式确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双方各执一份,另送相关部门各执一份。各份文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20_年 月 日 20_年 月 日
林紫玉、福建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18)闽07民终219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林紫玉,女,1962年4月2日出生,汉族,居民,住顺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翁生炎系林紫玉丈夫,住顺昌县。
委托诉讼代理人:吴宪夫,顺昌县“148”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福建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顺昌县双溪街道城南中路30号3楼。
法定代表人:叶文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长昌,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玲玲,福建九越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林紫玉与被上诉人福建富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金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人民法院(2017)闽0721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于2018年2月8日立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林紫玉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翁生炎、吴宪夫,被上诉人富金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邓长昌、戴玲玲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林紫玉上诉请求:撤销顺昌县人民法院(2017)闽0721民初1113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上诉人林紫玉与被上诉人富金公司签订的《富金国际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以下简称《车位使用协议》)无效,返还车位购买款,并支付利息(利息计算按一审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1.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不清。本案起因是富金公司通过公告的形式明确告知林紫玉要出售车位,但在林紫玉应邀前来购买车位时,富金公司却出示一份事先拟定好的租赁合同,并告知这就是进行车位买卖的方式。富金公司在收到林紫玉订购车位的款项后出具了收据和相应的发票。林紫玉向一审法院提交了六份证据,共同证明双方之间存在真实的买卖车位关系,林紫玉在租赁合同上签字是富金公司欺诈的结果。一审法院仅对证据《车位使用协议》予以采信,但这份证据对富金公司有利,能证明富金公司所主张的租赁关系。2.一审法院不采信有关证据的理由牵强附会,且适用法律不当。关于证人证言作为证据使用的情况,在原审庭审中,证人并没有旁听庭审,都是按法定程序,轮到他们出庭作证时由法警带入法庭。一审法院认为证人丧失证人资格没有法律根据。同时,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也不是丧失证人资格的充分条件,只是对证明效力有一定影响,需要法院综合判断。从庭审中四位证人的陈述内容来看,证人徐某作为富金国际小区的保安,亲手贴过出卖地下车位的公告,并且说出了富金公司出卖的具体内容。另一位证人证明看到贴出的公告,而后交款购买。其余两位证人说接到富金公司销售人员的电话声称公司有车位要卖,问他们是否要买车位,他们才去交钱买车位的。证人黄某还提供了富金公司销售部工作人员用销售部的座机打电话要他买车位时的录音。对于证据收据和发票,收据上写有“地下20号车位订购款”,发票上不仅写有购房款还在备注栏注明车位号。因此,富金公司向富金国际小区住户发出的要约(或要约邀请)的内容是要出卖小区的地下车位,按此要约的内容双方要签订的是一份车位买卖合同,但富金公司在签合同时拿出的却是《车位使用协议》,从协议内容上看是一份租凭合同,但富金公司的销售人员解释说这就是买卖合同,这显然是欺诈。3.案件审理过程中的情况也使人对公正性产生怀疑。该案发回重审后合议庭组成人员中有一位是人民陪审员。但宣判的时候,人民陪审员不在场,富金公司也没有到场,林紫玉方准时到场聆听法院宣判,富金公司不到场不是藐视法庭就是事先得到结果。4.富金公司的欺诈行为明显侵占了国家利益。要想卖车位必须拥有车位的所有权,要有车位所有权,必须按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而要办理相关手续就必须向国家交纳相关费用,如土地增容费、土地使用费等。富金公司打着卖车位的旗号,实际上使用的却是租赁的方式,这样就不需要去办理获取车位的所有权手续,也就不必向国家交纳相关费用。富金公司的欺诈行为是对国家利益的侵占。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恳请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支持林紫玉的上诉请求。
富金公司辩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1.林紫玉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严重不清,错误判断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的意图,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应不予支持。双方订立的协议全称就是《富金国际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而非买卖协议。该《车位使用协议》约定“乙方向甲方租赁富金国际20号地下车位”、“使用期限为贰拾年”、“一次性全额付款租金拾肆万元”、“乙方承诺租用该车位仅作为停放家用小型车辆使用”、“…不得擅自转租或转让”等条款,双方对租赁标的物、期限、租金、用途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均有明确约定,并约定“甲方按本车位的现状交付本车位的使用权”。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签订《车位使用协议》是以交付车位使用权为目的,而非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依法应予以维持。2.一审法院结合证人身份关系、庭审自述、证据形成过程及形式等对证人证言不予采信,认定事实清楚,依法应予以维持。证人黄某提供的录音资料来源于网络云端,无法提供原始录音,无法确认该证据的真实性,且林紫玉并非经证人黄某介绍与富金公司订约,该证据与本案无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黄某在前次一审中参与了庭审旁听,不能作为证人发表证人证言,违反了证人隔离原则,其证言依法不得采信。证人徐某出庭作证其曾接受委托张贴出售车位的公告。该证人实际受聘于富金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自行选定的物业公司,原审庭审中其反复强调不识字,但却可宣读林紫玉提交的书面证词,该证人证言前后矛盾,对其证言应不予采信。徐某庭审陈述对公告内容不知情,是听业主转达,系传来证据,且林紫玉未提交公告书面证据,该证人证言无原始证据支撑,不予采信。一审法院认定证人徐某与林紫玉具有利害关系,且未参与双方的交易过程,对证人证言不予采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黄荣成、黄某、许侯康三位证人共同出具联名证词。该三位证人均为富金国际小区车位使用权的拥有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且三位证人庭审中均自述全程旁听了前次一审的法庭审理,且庭前在联名证词上签字并交流,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五十八条关于“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的规定,违反了证人隔离原则,该组证言不具有客观性,应不予采纳。3.林紫玉以富金公司存在欺诈为由要求确认《车位使用协议》无效,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不予支持。诉争车位经依法审批规划,系富金公司合法建造,归属富金公司所有。富金公司以租赁方式将车位交付林紫玉使用,未损害国家利益,也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合法有效,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依法应予以维持。
林紫玉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确认林紫玉与富金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无效;2.富金公司返还林紫玉支付的富金国际地下车位购买款139999元并支付利息(利息自2016年1月11日起,按月利率0.5%计算至还清购买款止)。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2016年1月,富金公司(甲方)与林紫玉(乙方)签订《车位使用协议》。该《车位使用协议》约定,鉴于富金国际小区地下车位系甲方依法独立投资建设,未计入商品房房价和作为公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甲方享有该地下车位的合法使用、收益权;乙方作为小区业主,向甲方租赁富金国际小区20号地下车位,有偿使用费140000元,使用期限20年,20年后乙方无偿享有该车位的使用权自动顺延至与其住宅土地使用权相同年限的权利;乙方一次性全额付款租金140000元并签订该协议;车位交付日期:2016年2月28日前等内容。合同签订后,林紫玉为讨吉利向富金公司两次共支付139999元。2016年1月11日,富金公司向林紫玉开具收据一份。收据载明的款项内容为“地下20号车位订购款”,金额139999元。2016年9月1日,富金公司收回收据,向林紫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一份,载明项目为“购房款”。2016年9月9日,富金国际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富金公司无地下车位产权为由封存车位,造成林紫玉无法使用车位。2016年10月,富金国际小区业委会解除对小区地下车位的封存。另查明,2012年8月22日,林紫玉与富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富金国际小区住房。该《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第八条第四项约定“地下室、地下车位等未计入公共部位和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第十一条约定“住宅区域内的地下停车场及其他未纳入公摊面积的建筑物系出卖人投资建设,产权属出卖人,出卖人拥有对上述建筑物处置、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决定上述建筑物的经营管理方式”。2010年5月4日,顺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审批,同意富金公司易地建设富金国际小区地下人防工程。2011年7月29日,富金公司取得富金国际小区1#、2#楼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规模36702平方米(另地下室面积2430平方米)。2014年9月,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原顺昌县住房保障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发布《关于增加富金国际容积率规划审查联系函》,明确富金国际小区地下室不计容积率。2014年10月,富金国际小区经建设项目规划验收,包括地下室及停车位等项目均符合规划要求。2016年9月,林紫玉丈夫翁生炎等富金国际小区业主多次到顺昌县人民政府反映富金国际小区的地下空间权属等问题。2016年12月14日,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作出《顺昌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关于林兴奋、黄秀梅等人反映问题的信访事项处理答复意见书》,载明“经查询我局存档的规划行政许可和预现售行政许可档案:(1)富金国际小区建设项目地下室为同一主体结合地上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工程,该地下工程与地上建筑一并办理了相关的建设手续。(2)富金国际小区建设项目规划要求小区停车面积应按高层住宅不少于总面积8%、多层住宅按每户不少于6平方米配置。实际配置面积为2431.81平方米,51个车位(不含地上可停车面积部分)。(3)地下停车区域面积没有计入公摊。(4)2010年5月4日,顺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核准了富金公司关于缴费易地建设防空地下室的申请。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筑区划内符合下列条件的房屋,以及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六章所称的专有部分’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的立法背景和条文解释,开发企业对地下车位采用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置是符合物权法相关规定的。”审理中,林紫玉主张的法律关系为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与法院认定的租赁法律关系不一致,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诉讼过程中,当事人主张的法律关系的性质或者民事行为的效力与人民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做出的认定不一致的,不受本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的限制,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一审法院于2017年8月25日对林紫玉进行了释明,并告知可限期变更诉求,但林紫玉未在一审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变更诉求。一审法院认为,本案焦点为林紫玉与富金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是租赁合同还是买卖合同。林紫玉主张该合同名为租赁实为买卖。但合同主要约定林紫玉向富金公司租用地下车位,仅有租赁车位的意思表示,没有转移车位所有权的意思表示。林紫玉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理解合同的内容及在合同上签字所产生的法律后果。虽然林紫玉提供的收据、发票载明的资金用途为“车位订购款”、“购房款”,并申请小区保安徐某及其他业主出庭作证,但所举证据不足以推翻林紫玉与富金公司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系租赁合意的意思表示。审理中,林紫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主张返还车位购买款及利息,经一审法院释明本案系租赁合同法律关系,要求林紫玉在一审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变更诉求,但林紫玉仍坚持原诉求,不同意变更。综上,林紫玉的诉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二百一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的解释》第九十条规定,判决驳回林紫玉的诉讼请求。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林紫玉主张一审法院未认定合同签订过程双方均以实际是买卖车位的形式进行协商的事实,并认为一审法院应当采纳证人证言认定《车位使用协议》名为租赁协议实为买卖合同。富金公司则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全称就是《富金国际地下车位有偿使用协议》,而非买卖合同;从该《车位使用协议》中约定的内容上看,双方对租赁标的物、期限、租金、用途等租赁合同主要条款均有明确约定,并约定“甲方按本车位的现状交付本车位的使用权”。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是以交付车位使用权为目的,而非以转移标的物所有权为目的是正确的。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对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书面文本真实性均无异议,该书面文本作为原始的直接书证具有较强的证明效力。出庭证人徐某等陈述的证言,即使可以证实协议商谈是以“买卖”形式进行的过程,但证言明显不足以推翻双方当事人正式签订的合同文本书证。该《车位使用协议》文本对双方当事人的租赁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从性质上认定是属于租赁合同条款而不具有买卖合同的意思内容。合同约定车位租赁使用期限为20年;合同又约定20年后,林紫玉无偿享有使用权自动顺延至与其住宅土地使用权相同年限的权利,是富金公司对车位使用权的赠与处分,都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林紫玉认为该《车位使用协议》从要约的时候就是买卖合同且双方均以实际是买卖车位的形式进行协商,但即使如其所述,也只能认定双方签约前是以车位“买卖”形式进行协商,但签约的时侯双方签订的是一份“租赁”合同性质的《车位使用协议》,而不能认定其主张的名为租赁实为买卖。从双方签约时的认知行为能力看,对车位租赁使用20年及20年后无偿赠与使用等约定内容,意思表示公开真实,不能认定富金公司存在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骗取签约。林紫玉没有提交证据证明该签约行为或协议约定内容损害国家利益,其以车位买卖为基点,认为富金公司应当向国家交纳土地增容费等有关费用而没有交纳构成损害国家利益,没有事实依据,本院不予认定。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无效合同的认定要以合同约定是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为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无效。据此,以欺诈手段并损害国家利益是适用本项认定合同无效的两个须同时具备的要件。《物权法》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位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因此,富金公司对地下车位采用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进行处置符合物权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没有证据证明富金公司对地下车位处置有损害国家利益的事实发生。2012年8月22日林紫玉与富金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富金国际小区住房。该合同附件六《合同补充协议》第八条第四项约定:地下室、地下车位等未计入公共部位和公用分摊建筑面积的建筑物所有权属于出卖人;第十一条约定:住宅区域内的地下停车场及其他未纳入公摊面积的建筑物系出卖人投资建设,产权属出卖人,出卖人拥有对上述建筑物处置、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决定上述建筑物的经营管理方式。2016年1月,富金公司与林紫玉签订《车位使用协议》时,林紫玉应当知道富金国际小区地下车位的权属事实状况。合同约定车位租赁使用期限为20年,20年后林紫玉无偿享有使用权自动顺延至与其住宅土地使用权相同年限的权利等,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不能认定富金公司故意隐瞒或虚构事实骗取签约。因此,富金公司和林紫玉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没有证据证明该协议损害国家利益。一审法院认定《车位使用协议》是租赁法律关系性质的有效合同,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但林紫玉起诉主张《车位使用协议》是买卖法律关系性质的无效合同,明显与法院认定的不一致。经一审法院依法释明告知,林紫玉在指定的期限内仍坚持原诉求主张,不同意变更。一审法院据此依法判决驳回林紫玉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林紫玉以相同主张提起上诉,没有提交新的事实证据,其上诉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所述,林紫玉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3240元由林紫玉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审判长 林东波
审判员 陈君精
审判员 吴彦瑾
二〇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张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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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尤其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行业迎来了高速发展的黄金时期,随之而来的房地产代理行业也孕育而生,成为房地产开发产业链的重要组成部分。签订房地产代理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文1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 房地产中介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 协 议 书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甲方开发经营或拥有的____________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在____(地区)的独家销售代理,销售甲方指定的,由甲方在________兴建的____________项目,该项目为(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销售面积共计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个月,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在本合同到期前的____天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____个月。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止本合同,则按本合同中合同终止条款处理。2.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在____________地区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推广费用(包括但不仅包括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由甲方负责支付。该费用应在费用发生前一次性到位。
具体销售工作人员的开支及日常支出由乙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销售基价(本代理项目各层楼面的平均价)由甲乙双方确定为____元/平方米,乙方可视市场销售情况征得甲方认可后,有权灵活浮动。甲方所提供并确认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五条 代理佣金及支付
1.乙方的代理佣金为所售的____________项目价目表成交额的____%,乙方实际销售价格超出销售基价部分,甲乙双方按五五比例分成。
代理佣金由甲方以人民币形式支付。2.甲方同意按下列方式支付代理佣金:
甲方在正式销售合同签订并获得首期房款后,乙方对该销售合同中指定房地产的代销即告完成,即可获得本合同所规定的全部代理佣金。甲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应不迟于3天将代理佣金全部支付乙方,乙方在收到甲方转来的代理佣金后应开具收据。
乙方代甲方收取房价款,并在扣除乙方应得佣金后,将其余款项返还甲方。
3.乙方若代甲方收取房款,属一次性付款的,在合同签订并收齐房款后,应不迟于5天将房款汇入甲方指定银行帐户;
属分期付款的,每两个月一次将所收房款汇给甲方。乙方不得擅自挪用代收的房款。4.因客户对临时买卖合约违约而没收的定金,由甲乙双方五五分成。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和资料: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银行帐户;
(2)新开发建设项目,甲方应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批准的有关证照(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建设用地批准证书和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开工证)和销售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商品房销售证书、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销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旧有房地产,甲方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3)关于代售的项目所需的有关资料,包括: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室内设备、建设标准、电器配备、楼层高度、面积、规格、价格、其他费用的估算等;
(4)乙方代理销售该项目所需的收据、销售合同,以实际使用的数量为准,余数全部退给甲方;
(5)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为________________项目销售(的独家)代理的委托书;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天内向乙方交付齐全。
甲方保证若客户购买的____________的实际情况与其提供的材料不符合或产权不清,所发生的任何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负责提供看房车,并保证乙方客户所订的房号不发生误订。
3.甲方应按时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费用。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在合同期内,乙方应做以下工作:
(1)制定推广计划书(包括市场定位、销售对象、销售计划、广告宣传等等);
(2)根据市场推广计划,制定销售计划,安排时间表;
(3)按照甲乙双方议定的条件,在委托期内,进行广告宣传、策划;
(4)派送宣传资料、售楼书;
(5)在甲方的协助下,安排客户实地考察并介绍项目、环境及情况;
(6)利用各种形式开展多渠道销售活动;
(7)在甲方与客户正式签署售楼合同之前,乙方以代理人身份签署房产临时买卖合约,并收取定金;
(8)乙方不得超越甲方授权向客户作出任何承诺。
2.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应根据甲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特性和状况向客户作如实介绍,尽力促销,不得夸大、隐瞒或过度承诺。
3.乙方应信守甲方所规定的销售价格,非经甲方的授权,不得擅自给客户任何形式的折扣。
在客户同意购买时,乙方应按甲乙双方确定的付款方式向客户收款。若遇特殊情况(如客户一次性购买多个单位),乙方应告知甲方,作个案协商处理。4.乙方收取客户所付款项后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代售房地产以外的任何其他活动。
第八条 合同的终止和变更
1.在本合同到期时,双方若同意终止本合同,双方应通力协作作妥善处理终止合同后的有关事宜,结清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经济等事宜。
本合同一但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2.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文2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为促进商品房的销售,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的项目进行独家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委托代理之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委托代理项目的位置、面积
代理项目坐落位置; 代理项目总面积约为 平方米(详见甲方提供的测绘面积表)
第二条 销售价格
1、销售面积按建筑面积计算;
2、合同所约定的销售房屋价格为
元/平米;3、在实际销售中,如属溢价方式销售,在溢价范围内乙方有权折扣优惠,无需经甲方同意;
如属甲方定价销售,乙方无权折扣优惠,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折扣优惠。第三条 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格证书复印件。
2、提供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证书或预售许可证的复印件及施工图、分层平面图、面积测绘报告、户型图以及施工进度计划等资料。
3、保证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综合验收时间及交房时间,项目在修建工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4、按双方协商确定的计划,承担销售广告宣传费用以及相关资料制作费用。
5、派出专人配合销售,负责审定售房合同、收款、办理收房合同登记、银行按揭与房屋产权、国土等手续,落实购房人的合理要求等工作。
6、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7、对委托销售面积内的房屋进行抵押、典当、按揭、抵债、拆迁还房、司法冻结、行政限制和自售的情况必须书面通知乙方;
并保证提供的房源产权合法、有效。8、提供装修好的售房部、配备售楼电话、必要的办公用品、承担售房部房租、水、电、暖等费用。
9、可以定期检查、督导乙方工作。
并指派专人负责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10、做好本合同的保密,防止对销售造成不利影响;
11、负责按时支付乙方佣金。
12、约定承担的其他费用;
第四条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本合同签署后
天内在甲方基本具备销售条件后,经甲方同意,再实际动作。2、切实完成向甲方承诺的销售计划,严格执行销售价格及付款方式,特殊情况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3、不得以甲方的名义进行本合同约定之外的业务。
4、不得超出甲方认可的宣传资料范围进行宣传和推广。
5、根据销售需要及市场需要,在双方确定的销售底价基础上,溢价或涨价的幅度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
6、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
本合同约定销售范围内的房屋,所有销售均视为乙方完成。7、乙方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虚假按揭融资。
8、乙方应当为甲方保守相关商业机密。
9、乙方在经营活动中,应当自觉维护好提升甲方企业形象。
10、约定承担的其他费用。
天内展开销售。第五条 代理销售佣金按以下方式计算
1、佣金=底价佣金+溢价奖励
其中:低价佣金=低价销售合同总金额_ %
溢价奖励=(销售价—底价)_ %
代理佣金结算方式
1、当甲方收到所签售房合同首期房款时,视乙方代理成功,甲方应按售房合同成交总金额,依照本合同第五条分别计算佣金。
2、当甲方收到首期房款后即应按时结算佣金给予乙方,结算日为每月20号,甲方在结算当日可用转账或现金方式支付乙方,乙方递交收款票据。
第六条 甲方违约责任
1、若购房人购买的该项目房产的实际情况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产权不清,规划设计变更或销售面积变化,以及因工期、交房期、质量、银行按揭、典当抵押等问题产生的纠纷,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佣金,则每超过一天按应付佣金的1%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若佣金支付时间超过三个月,视为甲方违约,违约金十万元。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甲方完全承担违约责任。3、如甲方认可的销售费用开支不能及时到位,由此造成销售工作的停顿,后果由甲方承担。
4、开盘时间定为
年 月 日,如因甲方原因导致该项目不能按时开盘,甲方应支付乙方前期工作准备金,乙方前期工作顺延,顺延时间不超过天,并且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第七条 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本合同规定的销售活动之外的任何商业活动,也不得以虚假夸大之词欺骗购房人,只能在甲方编制的书面宣传资料和允许的范围内对购房人进行宣传,否则造成的社会不良影响及甲方、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不得私收房款,乙方有任何未经甲方同意私收房款、以及其他挪用行为,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立即终止乙方承销权,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3、乙方若无故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则乙方需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万元。第八条本合同执行期间,在合同约定的代理销售范围内,甲方不得任意售房;如甲方有购楼客户,须交乙方进行办理,售出房屋仍计入乙方销售总额中,并按合同约定结算佣金给乙方,如甲方用委托乙方销售的房屋进行抵债、抵偿、抵押、置换等,则视同为乙方销售,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佣金。
第九条 正式销售时间为办好预售许可证时双方协商计算,三个月之内乙方销售房屋面积少于计划任务的 %或销售额少于万元,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但需结清乙方应得佣金;否则乙方有权销售至合同期满止,甲方不得停止乙方承销权。
第十条 退房处理方式
1、甲方责任:乙方执行退房指令,所退之房屋乙方继续销售,乙方收之佣金不再退还甲方,乙方在售该房屋,甲方仍需支付佣金;
2、乙方责任:由于乙方的责任造成的退房,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的佣金,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期未满而中途终止时,在一年内甲方不得聘用未经乙方许可的任何原聘用人员。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单方面终止本合同,本合同期满前60天,若甲方未提出反对意见,本合同代理期自动延长60天。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解决(选项打“√”):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代理合同范文3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就甲方 (以下称本项目),委托乙方提供营销代理服务事宜达成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1.2
项目概况:第二条:合同起始日期及代理范围
1.1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标的物面积销售80%。1.2整体营销策略、价格策略、推广策略以及全程销售。
1.3本案总销售额约为人民币
元整(¥ 元)。第三条:收费标准与付款方式
3.1
项目代理费用:2%3.1.1费
用 约 定:人民币 元整(¥ 元)。3.1.2支付方式:
现金或转账第四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4.1甲方有权审核乙方制定的各种营销方案,乙方实施的广告宣传及销售策略均视为甲方认可。
4.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意见。
4.3甲方制定工程进度并通告乙方配合制定实施营销方案。
4.4甲方负责提供本项目有关销售的法律文件。
4.5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及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费用。
4.6甲方指定营销对接人员配合乙方开展工作,安排专人办理场收款(含定金、签约金等的收取)及合同保管等工作。
4.7甲方指定营销对接人,并赋予其一定的决策权利。
4.8甲方确保提供给乙方的信息真实可靠。
4.9甲方负责承担销售广告、媒体、礼仪及促销推广活动等费用。
4.10甲方负责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准格式。
4.11甲方负责提供销售百问相关信息以供乙方销售。
4.12甲方将严格按照双方协商后制定的销售计划配合和督促乙方的工作。
第五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5.1
乙方负责组建和管理项目团队,并支付成员的工资及奖金。5.2乙方确保于合同签订之日起确定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并保证该项目团队主要成员具备提供全程营销代理服务的专业能力。
5.3
乙方负责制定项目的整体营销策略、价格策略、推广策略以及个营销节点设置,在得到甲方确认后进行推动、跟进工作,具体内容包括:5.3.1《项目整体定位及营销推广方案》制定
5.3.2《开盘方案》制定
5.3.3《价格策略》制定
5.3.4明确完成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人的《工作安排表》(可以月为单位提交)。
5.3.5《销售百问》提问
5.3.6报纸广告、短信广告及媒体广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审核
5.4
乙方需严格监督执行甲方审定后的工作计划和推广方案,积极协助和配合甲方对项目的整个营销进程进行严格的监控把关。5.5
乙方确保与甲方对接人员沟通顺畅。5.6服务期内,乙方项目策划专案团队与甲方对接人员共同组成策略工作小组,通常情况下工作小组需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次,每次不少于四小时的营销工作会议,工作时间内对项目目标、各实施方案及疑难问题展开研讨,会议结果于会议结束后三天内由乙方以会议纪要方式提交给甲方。
5.7乙方确保制定出销售百问问题以便甲方提供销售百问所有信息确认以便销售。
第六条:双方声明和保证
6.1
甲方向乙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6.1.1
甲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6.1.2
甲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6.1.3甲方确保所提供的销售百问信息真实可用。
6.1.4甲方确保所销售的
产权办理,甲方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6.2
乙方向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时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内:6.2.1
乙方系在中国正式成立和登记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规定、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行事的法律能力;6.2.2
乙方有签署和执行本合同一切条款的权利和权力。6.2.3乙方保证根据甲方所提供的销售百问进行销售(如销售过程出现新问题甲方必须及时解决以便销售的流畅性)。
6.2.3乙方保证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应的报纸广告、短信广告及媒体广告方案制定由甲方审核,并实施,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知识产权
本合同项下乙方完成的、以任何载体所体现的工作报告、图表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甲方对此知识成果享有永久使用权。未经双方协商同意或司法机关强制,双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以上文件及其复制文本。
第八条:保密义务
8.1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终止之日起的2年内应严格保守对方商业秘密。
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保密信息对外发布或披露、提供给任何第三方。8.2
本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仍继续有效。第九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之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条:不可抗力
10.1
如果一方在履行本合同时直接受到某一不可抗力事实的影响、迟延或阻碍,该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的十天内通知另一方并提供有关的详细信息。10.2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未履行或延迟履行义务,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责任。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须采取适当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义务。10.3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事件指无法克服、无法预见、超出一方或双方合理控制范围且妨碍双方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事件。
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自然灾害、暴动、战争、内乱、爆炸、火灾、洪水。第十一条:合同终止
11.1如合同签订后乙方已按照甲方提出的工作要求按期完成营销代理工作,甲方未能按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规定的费用,延迟时间超过半个月后,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11.2
甲乙双方对于项目定位等重大问题产生严重分歧时,双方均有权提出终止合同。11.3
甲方因公司发展需要,在提前15天知会乙方的前提下,可终止合同。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2.1
如果双方就本合同的解释、有效性、终止或执行方面有任何问题,应尽最大的努力协商解决有关问题。12.2
如双方不能协商解决与本合同有关的或由本合同引致的任何问题,任何一方均可将争议提交合肥市仲裁委仲裁。12.3
在发生任何争议和在任何争议正在进行仲裁时,除了所争议的事宜外,双方应继续完成其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第十三条:通知
13.1
本合同规定的任何通知应采取书面形式,以专人亲自向收件方送递,或以传真、挂号邮件、特快专递等方式送达本合同封面载明的对方地址或传真。13.2
任何一方的接收地址或电话等事项发生变更,应在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13.3在本条前两款规限下,在无证据证明通知或其他通讯已经收妥时,该通知或其它通讯应在下述情况下视为正式送达:
13.3.1
以专人送交,以抵达本条第1款、第2款注明的地址或乙方项目代表签收为准;13.3.2
以传真发出,发件人收到发件确认书时视为送达。第十四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的效力、解释和执行受中国公布的有关法律法规管辖。
第十五条:附件
第十六条:合同转让
16.1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人。16.2
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甲方法人变更、股东变化,本合同仍然有效。甲方须向受让方说明代理本合同,并重新签订合同。第十七条:合同条款
17.1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由双方协商同意另行签订补充合同。17.2
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签订合同可以使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法律的保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 ”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明确责任,共同遵守。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 ,项目暂定名为“ ”。项目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 亩),规划用地性质为 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年。项目总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地上 层(包括住宅面积 平方米、底层商网面积 平方米),地下一层(面积 平方米)。
合作形式
根据优势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双方采用合作开发、分段实施、自负盈亏的合作形式。
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乙方在此基础上分期支付给甲方人民币xxxxxx 万元整(¥ 万元),作为甲方的项目前期补偿与收益。
乙方负责项目的开发建设与房屋销售,承担相关费用,并独立享有项目销售的全部收益。
权利与义务
甲方
1、甲方负责办理本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等相关手续。自本协议签定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个月以内,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含深基坑手续)。并保证本项目的各项规划指标与本协议第一条的内容一致。
2、甲方负责承担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金、各项规费与配套费(包括城市建设配套费、垃圾处理、绿化、人防、消防等费用)、图纸设计费,以及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相关费用(包括白蚁防治、商混、墙改、档案整理等费用)。
3、甲方应在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第一期款之日起5日内,向乙方移交项目地块以及现场临时供水、供电,并保证项目用地无界址纠纷,项目产权明晰,无抵押等他项权利。
4、甲方应按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移交方式向乙方移交相关的行政手续与本项目的全部资料与图纸文件。
5、在项目建设过程中,甲方应负责同施工现场周边关系的协调,排除项目周边单位或居民对乙方正当开发建设工作的干扰,保证乙方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
6、甲方负责承担本项目在本协议签订以前的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
乙方
1、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的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项目补偿与收益。
2、乙方在向甲方支付补偿与收益后,对本项目具有独立的开发权与经营权,独立开展本项目的开发建设与营销工作,并享有本项目的.全部收益。
3、为保证项目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乙方定员派出一名工作人员协助甲方的规划报批、图纸设计以及申请施工许可等相关工作。
4、乙方承担自己进行项目开发建设期间所发生的一切有关债权债务。
5、乙方在项目完成后负责向甲方交回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行政手续。
付款方式
1、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在 银行共同设立共管帐户,用于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甲方项目补偿与收益。
2、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3、自甲方取得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之日起5日内,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总金额的 %,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4、在项目结构封顶之日,乙方通过共管帐户向甲方支付 %余款,即人民币 万元(¥ 万元)。
5、甲方应在乙方付款的同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含税发票。
资料手续移交
1、甲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日内,向乙方移交本项目前期相关的全部资料影印件,包括项目的相关批文、经审核的方案图纸等,供乙方进行项目的开发准备工作。
2、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及甲方相关的行政手续与项目全部资料、图纸的.原件。
3、甲方向乙方移交的相关行政手续包括:甲方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法人代码证正副本、房地产开发资质证正副本、税务登记证正副本、公司公章、协议专用章、财务专用章、银行帐户。甲方所提供的一切行政手续由甲乙双方共同派专人保管,甲方保证乙方在本项目开发工作范围内对甲方行政手续的正常使用,直至项目最后完成由甲方负责收回。
4、在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二期款的同时,甲方向乙方移交本项目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相关资料原件。
违约责任
1、双方应履行本协议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则应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另一方赔偿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并赔
偿协议总金额的5%违约金。
2、乙方未按协议规定的时间(日期)支付款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给甲方未支付款项5‰的逾期违约金。
适用法律范围
1、本协议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其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生效后,未经另一方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外公开本协议内容。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第2篇: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这篇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范文非常优秀,送给你。
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协议书
立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
乙方:
丙方:
经甲乙丙三方协商,就开发位于,拟名为工程,开发面积约平方米的项目开发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出资及分红
1.1初期开始运作,每方暂出资万元,并与年月日前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1.2 项目运作完毕后,委托专业事务所对项目盈利情况进行审计,三方根据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第二章、机构的设置和职责分工
2.1 为便于合作项目的开发、建设、管理,由本协议当事人派员共同设立“ ”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项目部全权负责合作项目的开发和管理,是合作项目的最高权力机构。项目部下设综合部、工程部、财务部等部门。
2.2 项目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项目部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 人。
项目部的职责:
全权负责和决定合作项目的一切事宜。
项目部的议事规则:
项目部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决定合作项目所涉一切事宜。项目部召开会议时,由专职人员负责记录,参加会议人员对会议记录无异议时应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专职记录人员负责保管。专职记录人员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后确定。项目部例会由项目部经理主持,经理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副经理主持。合作项目所涉事项由项目部协商一 1
致确定。
经理的职责:组织和协调项目部的日常工作,主持项目部的例会。 副经理的职责:副经理协助总经理的工作。
2.3 综合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综合部设经理 人。
综合部的职责:
综合部经理的职责:
2.4工程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工程部设经理 人。
工程部的职责:
工程部经理的职责:
2.5 财务部由 人组成, 其中甲方派员 人,乙方派员 人,丙方派员 人。财务部设经理 人。
第三章、支出的管理
3.1 所有资金支出保险有本合同两方以上签字方可支出。
3.2 项目部及下设各部专职人员的工资标准由三方共同协商确定。
第四章、会计财务制度
4.1 合作项目所涉的会计、税务各自进帐,分别处理。
4.2 合作项目所需资金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支出的原则。为便于资金的管理,其资金设立独立帐户。
4.3 主管会计和出纳应由不同本协议当事人分别委派担任,本协议当事人有权随时派员审阅、了解费用支出情况。
4.4 财务部应定期以书面的方式公布收支情况。
第五章 工程营造
5.1 合作项目工程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
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协议的任何一方不得参加合作项目工程的招标和施工。
5.2 合作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通过招标或其他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5.3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具备下列条款:
1、工程总价款采用“包死价”和工程设计变更据实结算的决算方式:
2、工程材料由施工单位总包,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所需任何材料。
5.4 工程款的拨付日期由项目部决定,由财务部统一支付。届时由工程部按工程进度提出工程款拨付计划,待项目部批准后,由财务部执行。
5.5 工程的签证、隐蔽记录等工程资料由工程部保存。
5.6 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由工程部负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由专人负责。??
第六章、房屋销售:
6.1 本项目房屋销售由协议三方共同协商委托房屋销售中介销售。
6.2 具体销售价格、销售政策由三方协商书面确定
第七章 本协议的变更和终止
7.1 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终止本协议。
7.2未经本协议当事人的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协议项下的项目向他人转让。
7.3 竟买土地被有关部门收回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7.4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的,本协议自动终止。
第八章、违约责任
8.1 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第六章的约定支付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应交金额的0.5?支付违约金。
8.2财务人员未经项目部同意擅自支付费用的,由派出单位按实际支付费用的×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章、合同管理
9.1 合作项目所涉的合同,实行洽谈权、审查权和批准权相对独立、互相制约的原则。为保证合作项目的依法、规范开发,由本协议当事人共同聘请法律顾问。
9.2 合同的洽谈根据合同所涉内容,由项目部牵头,所涉各部派员参加。根据洽谈的内容由参加人员起草合同要点或草拟合同。合同的审查均由本合作项目聘请的法律顾问负责。合同的批准权由项目部行使。
9.3 本项目所涉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严禁口头合同和非正式的书面协议。杜绝合同履行在先,签订在后的现象发生。
9.4 洽谈部门在合同签订前,应审查对方当事人的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资信状况;验明对方当事人是否具有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审查代理人是否具有代理权、是否超越代理权限和代理期限及其真实性;审查对方使用印鉴是否合法与真实有效。在实施前述行为时,必要时应请求法律顾问予以协助。
9.5 洽谈部门负责收集、记录、整理、保管与合同有关的协议、往来函件等。
9.6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各部应及时上报项目部,所涉部门的负责人应及时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及时分析查明原因,提出解决办法。必要时应咨询法律顾问,共同提出解决办法,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的规定,在规定的时效内向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7 各类合同统一由综合部专人负责管理,综合部应对收集、整理各类合同进行归档管理。
9.8 土地出让合同、设计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及与前述合同有关的补充协议、会议机要、信函、电报、电传、电话记录、签证、索赔报告、合同台帐等资料均是合作的主要原始资料,应定期按项目、合同分类建立详细的台帐,及时归挡保存。
第十章、其他约定事项
10.1 合作项目完成后,项目部及下设各部的办公家具和其他用品由项目部协商一致处理。协商不成的,通过变卖的方式处理,变卖所得的资金按比例分配。
10.2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解决。
10.3 本协议签订后,未经本协议当事人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10.4 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的有关补充协议、会议记录等材料均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本协议书自本协议当事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10.6 本协议书一式三份,三各方各执一份。每份协议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房地产租赁合同(房地产租赁契约)》,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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