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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办汇报提纲
首先,对银监会主任及国家工商总局、法制办各位领导来辽宁考察指导工作表示欢迎。下面,我按照调研安排将有关情况向主任一行作以汇报:
一、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情况
接到国家银监会、工商总局、法制办等8部委《关于清理规范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通知》后,我省高度重视,省政府分管副省长专门作出批示,要求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牵头,组织省金融办、工商局等有关部门及各市政府抓好贯彻落实。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及省政府要求,我们立即有序展开各项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深入调研,摸清底数
经与工商、住建等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对全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有关情况进行了认真摸底,由于非融担保行业一直以来没有主管部门,工商部门仅将此类公司与其他一般工商企业同等对待。截止2013年末,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名称中含有“担保”字样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461家,注册资本80.9亿元,其中:法人公司410家,分公司51家。
1、从设立时间来看,我省非融担保公司在2009年之前成立的94家,占比20%;2009年之后成立的367家,占比80%。由此可看出,自2009年国家将融资担保业纳入监管后,非融担保公司呈快速激增发展态势。
2、从资本规模来看,我省非融担保公司平均注册资本1973万元,其中: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下的205家,占比50%;500万-1亿元(含)的193家,占比47%;1亿元以上的10家,占比2.4%。由此可看出,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普遍资本规模较小,大幅低于融资性担保机构。
3、从经营地域来看,非融担保公司覆盖全省14市,其中,数量较多、相对集中的有3个市,分别是:沈阳(254家,占全省55%)、大连(57家,占全省12.4%)、锦州(49家,占全省10.6%);其他市数量较少,均不超过20家。
4、从工商营业执照核定的经营范围来看,非融担保公司大致可分3类:
①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此类公司大多是依照国家建设部、人民银行总行2000年108号文设立的专门从事住房置业担保业务的公司,全省共有此类公司22家,其中法人公司19家,注册资本12.2亿元,分公司3家。在融资担保行业规范整顿期间,大部分此类公司由于不符合规范整顿要求(主要是货币资本方面)或自身主观等原因,最终没有参加或通过规范整顿,全省仅有2家公司通过规范整顿,获得了融资担保业务许可证。此类公司主要特点是业务较为单一,规模庞大但货币资金较少,放大倍数远超过融资担保监管要求。
②经营范围中明确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此类公司在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中明确带有“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等非融担保业务字样,但一般很难从名称予以辨识,仅有少数公司在名称中明确带有“工程履约”或“诉讼保全”字样。到去年末,全省共有此类公司31家,全部为法人公司,注册资本7.2亿元,平均注册资本2322万元。经与相关部门了解,由于行业没有统一的主管部门,很难了解到详细的运营情况。
③经营范围中未明确担保业务类型的一般性公司。此类公司是目前非融担保公司的主体,其名称多带有“担保”、“信用担保”、“投资担保”等字样,工商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比较笼统,较为常见的是: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与再担保业务(不含融资性担保或法律、法规禁止及应经审批而未获批准的项目除外),信用担保,投资担保,担保服务,投资管理,信息咨询等等。到去年末,全省共有此类公司408家,占全部非融担保公司89%,其中法人公司360家,注册资本61.5亿元,平均注册资本1708万元,远低于融资担保机构,分公司48家。此类公司规模小、数量多、业务混杂,多数从事资金拆借业务,同时不排除个别公司存在非法吸存、非法集资、非法理财、高利放贷等违法违规活动,但由于没有行业主管部门,很难了解详细业务以及非法金融活动等情况。
(二)细化方案,分类实施
在深入调研摸底基础上,按照8部委通知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研究提出了我省开展清理规范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清理规范的目标、对象、时限、原则及方法步骤,具体为:
1、总体目标。在2010年融资担保业规范整顿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融资性担保与非融资性担保行业的界限,对打着“担保”旗号但不从事担保业务公司予以清理,对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予以规范。
2、清理规范的对象、原则及时限要求。此次清理规范的对象是在辽宁省内设立,公司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带有“担保”字样且未取得《融资性担保业务许可证》的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按照“清理与规范并重、管理与发展并重”的方针进行,各市按照属地原则,负责对辖内非融担保公司清理规范的具体实施、风险处置及后续管理,并于8月底前结束。
3、方法步骤。根据非融担保公司不同的业务类型,我们采取“区别对待、分类推进”的方式进行。
①对住房置业担保公司,鉴于其具有的融资性担保业务属性,我省利用这次清理规范时机,将符合规范条件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纳入融资性担保行业进行管理。考虑到此类公司的历史由来、业务特点及实际情况,我们适当下调行业准入门槛,明确其规范条件为货币资本不少于1亿元,且已从事住房置业贷款担保业务。主要步骤为:各公司按自愿原则进行申报,经市金融办初审、省金融办复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公司颁发《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核准其住房置业担保业务范围。对清理规范期间未申报的公司,市金融办逐一确认核实后,会同工商部门取消其营业执照名称中的“担保”字样,并取消其住房置业担保业务范围;同时,由辽宁及大连银监局督促辖内银行机构从
②对真正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规范其公司名称及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范围。主要步骤为:各公司按自愿的原则向市金融办提交已开展非融担保业务的证明材料,由市金融办鉴别认定后逐一出具《认定意见函》,明确对公司名称及业务范围变更的具体规范意见,工商部门依据《认定意见函》规范公司名称及业务范围:对主营业务突出,如专门经营某一类型(如诉讼保全担保)业务的,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担保”等字样;对经营业务种类较多,难以明确主营业务的,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字样。由于目前非融担保公司没有统一、明确的业务范围称谓,我们在查阅参考非融担保行业相关资料基础上,初步提出了非融担保的业务范围(目录),包括:诉讼保全担保、财产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工程支付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原材料赊购担保、设备分期付款担保、租赁合同担保、财政支付担保、仓储监管担保、经济合同担保。市金融办可根据公司提交材料在出具的《认定意见函》中明确其经营部分或全部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工商部门依据《认定意见函》核准其非融担保业务范围。
③其他几种情形。一是对参加清理规范但提交材料不符合规范条件的公司,由工商部门依据市金融办出具的具体鉴别认定意见,责令其限期办理变更登记,取消其公司名称中的“担保”字样及担保业务范围,逾期不办理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二是对逾期未参加规范的公司,由市工商部门、市金融办逐一核查确认,视情节依法予以处理。三是对未经工商注册登记,即以“担保公司”名义进行宣传或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四是对涉嫌从事非法吸收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违法违规活动的公司,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另外,清理规范期间,对申请设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由工商部门依法予以注册登记,并按照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及业务范围要求予以核定。
(三)加强领导,协调推进
为了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能够有序推进、取得实效,省政府成立了由省金融办、工商局、住建厅、公安厅、外经贸厅、法制办、处非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辽宁银监局、大连银监局等10个相关部门组成的全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制定全省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各市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做好清理规范的组织实施,研究解决清理规范过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向国家部际联席会议报告清理规范工作情况。省协调小组由刘强副省长任组长,上官炜星副秘书长、省金融办王英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1名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省金融办,省金融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省金融办研究提出非融担保清理规范工作意见后,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组织召开了各相关单位参加的协调小组会议,明确成员单位组成及职责分工,对省金融办提出的清理规范意见进行研究讨论,确定实施方案,并对下步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对各成员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省金融办予以认真采纳并于会后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先后多次与省工商局、银监局等单位就从事非融担保公司的鉴别认定方式、清理规范期间的新设机构注册、督促银行机构停止与未经核准的住房置业担保合作等事项进行研究磋商。经达成一致意见并逐个单位会签后,于4月16日以10部门名义向各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金办发〔2014〕18号),正式在全省启动清理规范工作。
根据省实施方案要求,各市要比照省里做法,相应建立组织领导机制,按照方案明确的部署展开、组织申报、鉴别认定、清理规范4个阶段时间节点及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目前,各市均已启动此项工作,调查摸底工作已全部完成,确定了清理规范的对象清单,并结合本地区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清理规范实施方案,其中*个市已完成组织领导机制的搭建工作,并已召开协调会,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和要求,*个市正与工商等部门沟通研究,征求对清理规范方案的意见建议。目前看,沈阳、大连、锦州3个市非融担保公司数量较多、清理规范任务较重,其他各市情况相对较好。下一步,省金融办将切实履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职责,跟踪、督促和指导各市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清理规范工作步伐;同时,对清理规范期间遇到的重大事项及问题,及时报省协调小组研究解决,确保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规范工作,为进一步厘清担保行业范围,促进全行业的健康、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关于清理规范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在此一并提出,希望从国家层面予以指导、推动和解决。
一是“一边清理规范、一边登记设立”的矛盾比较突出,特别是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企业设立实行认缴制以来,投资担保公司数量激增,今年以来我省共新增担保公司108户,认缴资本总额35.1亿元,但实缴仅4.1亿元,占比11.6%,其中零首付出资的公司89户;同时,这些新设公司出资人地域分布比较集中,其中出资人和法定代表人均为河南籍贯的72户,占比高达67%。
二是尽管国家8部委出台的清理规范工作通知明确地方政府要强化对非融担保行业的后续管理,构建长效机制,但由于缺少相关的法律及政策依据,特别是在当前简政放权、转变作风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在实际中很难操作。为此,希望国家层面能够研究出台非融担保行业的管理办法,明确管理部门,以便地方政府遵照实行,从而承担管理责任。
三是尽管住房置业担保业务属于融资担保业务范畴,但其融资担保机构属性一直未予明确,长期游离于监管之外,执行的行业管理办法与融资担保行业管理办法存在较大差异。关于是否纳入监管问题,地方监管部门一直在研究,其难点主要在于,一是实收资本较低,二是杠杆率过高,当时监管规定是30倍,但目前已远突破上限要求,有的甚至达上百倍。这次开展非融担保清理规范,如果将该行业纳入监管范围,采取融资担保监管要求很难把握。对此希望国家层面能够统筹研究,出台差异化的监管政策。
二、融资担保机构有关情况
在国家部际联席会议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通过各级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及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我省融资担保业自纳入监管以来,保持了积极、平稳、向上的发展态势,对中小微企业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持服务作用日益增强。截止4月末,全省共有融资担保机构411家,其中:法人机构395家,分支机构16家;注册资本总额459.1亿元,平均注册资本1.16亿元,为历史最高水平,其中2亿元以上机构60家,占比15.2%;5亿元机构以上11家。1-4月份,全省累计实现融资担保额246亿元,同比多增46亿元,同比增长23.6%;4月末,全省在保责任余额948亿元,同比增长14.5%;全行业实现担保业务收入3.8亿元,同比增长28.2%;累计代偿额1.2亿元,同比增加0.8亿元,累计损失额1万元,同比减少244万元;全省融资担保业平均放大倍数2.06倍。
自2009年国家明确将担保行业纳入监管以来,我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监管质量及水平,积极构建了省、市两级的监管组织体系,抓紧出台各项行业监管制度,奠定坚实的监管基础;按照国家部际联席会议关于“控制数量、提升质量”的要求,持续提高新设担保机构市场准入门槛;每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现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担保机构,并注重做好非现场监管,每年开展许可证年检,开发建设了全省统一的监管信息系统,组织董、监、高及从业人员资格审核确认;注重加强风险防范,在全省范围内实施担保机构客户保证金银行托管制度,及时发布风险提示,严守风险底线。通过上述监管措施,全省担保行业规范性不断增强,市场秩序和社会认可度明显提高。在监管工作中,我们感觉存在的突出的问题和困难是缺乏有效的风险排查措施和手段。在现场检查过程中感到,对担保机构的资金运行缺乏有效的查验手段,是当前制约监管质量和风险防范有效性的突出问题。由于缺少法律授权,无法跟踪了解担保机构资金运用真实情况,即使现场检查中发现其存在直接放贷等违规行为,也无法进行及时、有效的延伸调查,导致风险隐患无法真实暴露,给风险的处置化解带来困难。
下一步,我省将认真落实全国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在监管方面,继续抓好现场检查、许可证年检、监管信息系统运用、高管及从业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确认等常规性工作的同时,推行监管分类评级,促进差异化、精细化监管。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隐患的预判预警,及时提示风险信息,督促、指导担保机构做好风险应对和处置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另外,待国家出台《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后,结合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实施细则》及相关配套机制,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在促进发展方面,继续推进担保体系建设,支持在金融聚集区、担保空白县域地区以及重点产业集群发起设立担保机构,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增资扩股。同时,持续有力地推动银担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组织协调功能,推动和引导省内银行加强与担保机构业务合作,使全省平均担保放大倍数分阶段提高到3倍以上。另外,支持和推动资本实力较强、经营管理规范的担保机构利用区域股权市场、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市场拓展业务领域,提升盈利能力。
三、再担保体系建设情况
目前,我省只有东北再担保辽宁分公司一家再担保机构,无再担保法人机构。东北再担保总公司成立于2008年,注册资本金30亿元,是由国家发改委和原国务院振兴东北办等联合发起,中央财政以及辽、吉、黑、内“三省一区”财政和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出资设立的全国首家政策性区域再担保机构,总部设在吉林省长春市,下设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4个分公司。2009年5月,辽宁省财政厅委托辽宁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向东北再担保出资3亿元,2009年7月,辽宁分公司正式成立。
东再辽宁分公司自成立以来,积极履行政策性担保服务功能,努力推进担保再担保业务;2013年初,省金融办与东再总公司共同签署协议,建立了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规划先行、政策引导、体系建设、项目推动等举措,扩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方式,不断扩大担保再担保总规模。截至4月末,东再辽宁分公司累计担保、再担保业务总额超过*亿元,其中直保金额*亿元,再担保*亿元,在保责任余额*亿元,其中直保*亿元,再担保*亿元;纳入再担保服务体系担保机构*家。在做好传统贷款担保与再担保间接融资增信业务的同时,东再辽宁分公司积极探索开展债券发行担保等直接融资增信业务模式,2012年,东再辽宁分公司联合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公司为大连旅顺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12亿元公司债券共同提供担保,成为国内首支由两家AA+级专业担保机构共同提供担保的债券;2013年,为鞍山高新技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9亿元公司债发行提供担保;今年3月,为国内首支城镇化建设集合债“辽宁沿海经济带城镇化建设22亿元集合债券”提供了担保增信服务。东再辽宁分公司债券担保业务的开展,为我省担保行业拓展直接增信业务领域开辟了道路,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再担保体系建设一直是我省融资担保业发展的短板,对这一问题,省金融办多次进行专题研究,2012年专程赴江苏学习考察江苏再担保公司建设的经验和做法,探索组建再担保法人机构的可行性及组建方案,但由于我省财力紧张等方面原因,尚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前不久全国监管工作会后,我们将会议主要精神向办主要领导及省政府进行了汇报,明确了再担保体系建设是今年国家层面一项重点工作,要设立由政府主导、国有控股的政策性再担保机构,用政府信用支撑担保信用,构建行业风险防线。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我省实际,重点从以下3个方面途径进行研究和推动:一是积极争取省政府支持,由省财政适当出资(如2-5亿元)作为引导资金,吸引金融机构、省属国有企业及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创建首期注册资本10亿元规模,逐年增资至30亿元以上的再担保法人机构。二是支持沈阳、大连联合沈阳经济区、沿海经济带其他城市并吸引部分社会资金,共同创建注册资本10亿元以上的再担保法人机构。三是拓展辽宁政融担保中心业务范围,在现有土储项目担保业务进入饱满、稳定状态前提下,经省政府批准同意,鼓励各市政府增加注资,并适当引入社会化资本,赋予其再担保、债券发行担保等担保业务。在此我们也建议,国家部际联席会议能够以文件形式,向省政府明确再担保体系建设这一重要任务,并提出相关的部署和要求。另外,继续强化东再辽宁分公司功能,引导其突出再担保主业,逐步扩大再担保业务比重,避免与一般性担保机构的同质化竞争;省、市金融办筛选推荐担保机构与东再辽宁分公司对接,进一步扩大再担保服务覆盖面。
四、《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指引》起草进展情况
感谢部际联席会议对辽宁省金融办的充分信任,我办对参与起草《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指引》工作高度重视,按照全国监管工作会议部署及《邀请函》有关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并着手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是成立起草工作小组。为强化工作力量,保证《指引》起草质量,在银监会文主任、樊处长的帮助和协调下,成立了《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指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共10人,其中监管部门3人:省金融办赵宏副主任、担保处张艺处长以及赵黎峰同志;银监部门2人:银监会融资担保部潘起同志、辽宁银监局徐俭处长;行业协会1人:省融资担保业协会丛龙恩副秘书长;担保机构3人: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徐捷总监、辽宁保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刘凯副总经理、沈阳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刘征董事长;外部专家1人:联合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刘文良副总裁。起草小组组长由赵宏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工作由省金融办担保处承担。
二是广泛搜集相关素材。实施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是转变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的创新举措,我们深感起草工作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广泛搜集了银行、证券、信托等金融领域的成熟制度机制,学习和了解金融领域实行分类监管的思路、模式和方法;同时,积极借鉴四川、广东等地已出台的担保分类监管相关制度及做法,为下一步的起草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制定起草工作方案。按照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明确的时间节点,我们按照“加快进度、保证质量、尽量提前”的原则,计划将起草工作分为4个阶段,具体为: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6月上旬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成立起草工作小组,明确小组成员;召开起草工作小组碰头会,研究讨论起草提纲总体框架。
第二阶段(调研阶段,6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组织小组成员赴广东等地考察调研,学习监管部门相关经验做法,实地调研担保机构,进一步完善起草提纲,并对起草工作进行分工。
第三阶段(起草阶段,8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起草工作小组成员按分工分头启动起草工作,7月底前汇总形成初稿;召开起草工作小组推进会,对形成初稿进行研究讨论,提出进一步修改完善的意见。
第四阶段(修改完善阶段,10月底前完成),主要工作内容包括:起草工作小组成员按分工对《指引》初稿进行修改完善,视情召开起草工作小组讨论会,对修改后的《指引》做进一步的统筹、修改及完善,争取10月底年底前提交责任处室。
四是研究形成起草提纲。为了更好适应担保行业日益发展及监管工作需求,我省于2013年启动了监管分类评级制度的制订工作,会同联合信用管理公司辽宁分公司研究起草了融资担保机构监管评级《办法》及《指标体系》两个制度性文件,形成初稿后,面向各市监管部门及部分担保机构征求了意见建议并先后多次进行反复修改和完善,之后,结合2013年现场检查工作对担保机构进行了试评,并将监管评级结果与资信评级体系进行了对比分析。受领这次起草任务后,我们拟以我省起草的分类监管评级《办法》及《指标体系》为基础,通过更加广泛、深入的调研,集中小组成员集体智慧,对相关内容作进一步的丰富和完善,使《分类监管指引》具有更强的普适性、操作性和实效性,向部际联席会议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经认真研究,同时参考银行、信托等行业的分类监管制度规定,《指引》计划分为6个部分:
第一章 总则。主要对《指引》作整体性概述。
1、功能。从有利于全面掌握融资担保行业运营情况及风险状况、提高监管效率及有效性、促进形成扶优限劣正向激励机制等方面,明确实行分类监管的总体功能。
2、适用范围。明确本《指引》适用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章 分类评级要素。明确评级的要素及结果分类,初步设计拟涵盖以下10个方面:
1、资本实力及充足性。主要包括资本金规模、股东持续出资能力、股东构成和资本充足性等方面要素。
2、内部治理及经营场所。主要包括法人治理、组织架构和经营场所等方面要素。
3、人力资本。主要包括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和从业人员数量等方面要素。
4、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主要包括担保业务相关风险控制制度的建立、担保业务操作流程的建立、风险控制制度及业务操作流程的执行、财务制度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等方面要素。
5、担保业务开展情况。主要包括经营主业、业务规模、放大倍数、银担合作情况等方面要素。
6、担保资产风险。主要包括担保代偿、损失状况、集中度风险、关联方担保和风险拨备提取和覆盖程度等方面要素。
7、资金运作风险管理。主要包括资金用途规范情况、对外投资规范情况、委托贷款规范情况和客户保证金规范情况等方面要素。
8、财务分析。主要包括资产流动性、盈利能力、代偿能力等方面要素。
9、信用情况。主要包括信用记录、监管记录和证照年检情况等方面要素。
10、监管工作情况。主要包括许可证管理情况、现场检查情况、申报审批情况、统计信息报送情况、监管信息系统使用和年度报告与资金使用情况等方面要素。
另外,从业务创新、受到表彰奖励等方面,设计一定的鼓励加分项;同时,明确直接评为末级的几种严重违规情形。
在评级要素的确定方面,我们拟建立以定量指标与定性因素相结合、以定量指标为主的评价体系,尽量减少人为的判断及分析,能够予以量化的明确定量指标,不能予以量化的提出定性因素,从而更加客观地评价担保机构的实际运营情况。
11、评级结果。评级结果是对参评融资担保机构各单项要素评级结果的加权汇总,即各单项要素的评价分值分别乘以对应的权重系数后进行加总,得出综合评分。加权汇总后的综合评级分值依据分值等级区间,分别对应不同级别的综合评级结果,满分100分。初步设想将评级结果划分为6级(具体可体现为1-6级或A、B、C、D、E、F级或AA、A、BBB级,每个评级等级用“+、-”号微调等形式)。
第三章 评级操作流程。明确分类评级的周期及组织实施的方法步骤。
1、分类评级周期。明确融资担保机构分类评级的周期(一年),监管部门可根据监管周期、融资担保机构的风险状况及监管资源的配置情况适当调整。
2、分类评级组织实施。明确分类评级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管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步骤包括:信息采集、初评、审核、确定评级结果等环节;其中:信息采集、初评由省、市监管部门人员与外聘专业人员组成评级小组实施,并将初评结果提交省监管部门,省监管部门组织相关市监管部门及外聘专家形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结果进行审核及最终确定。
3、评级结果反馈。明确向融资担保机构反馈分类评级结果的时限及方式。
4、异议处理及档案整理。明确分类评级结果的异议处理、档案整理等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四章 分类评级结果的运用。
1、评级结果的含义。对各分类结果等级从公司总体运营、行业发展定位、风险显现程度等方面予以整体性评价。
2、评级结果的运用。明确对分类评级结果的运用原则:一是作为衡量融资担保机构综合运营情况,明确行业定位,加强正向激励的重要措施;二是作为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机构实施分类监管的重要依据;三是作为深化与银行开展业务合作,优先给予政策扶持的重要依据。同时,对不同等级融资担保机构,明确采取不同的差异化监管措施,从而体现扶优限劣的正向激励机制,总体设想是:
一是对评为第一等级的担保机构,积极支持其做大做强,在减少现场检查频率、准予跨区域经营、省内设立分支机构、放宽担保业务范围等方面给予倾斜和支持,并优先向银行推荐合作。
二是对评为第二等级的担保机构,可视情通过加强非现场监管的方式,减少现场检查频率,准予开展跨区域经营。
三是对评为第三、四等级的担保机构,适当提高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的频率和深度,关注其经营态势变化,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其加大经营管理力度和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降低经营风险。
四是对评为五、六等级的担保机构,予以重点监管,对存在的违规问题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不予通过年检并适时通报各银行机构;情节严重的,予以市场劝退或取消业务资格;同时,通报有关部门不得列入担保机构风险补偿对象。
3、分类评级披露和保密。明确监管部门对融资担保机构分类评级结果的披露范围和保密要求。
第五章 附则。明确本《指引》的责任部门、启用时间及其他有关事项。
附件 融资担保公司分类监管评级标准。明确各项评级要素的权重及总分值(包括各项要素项下的子要素权重及分值),以及定量指标的计分标准或定性指标的评分标准。
2013年,我们结合现场检查对担保机构进行分类监管评级试评后,将评级结果与担保机构资信评级结果进行了对比分析,全省共有384家法人担保机构参加了试评,评级等级按AA、A、BBB三档,并用+、-号调整为六级。参评的384家法人机构中,取得A级以上等级的机构为271户,占比70%,其中:取得AA等级(含AA-)的机构为64户,占比17%;取得A等级(含A+)的机构为252户,占比53%;取得BBB等级(含BBB+)的机构为114户,占比30%。总的看,评级结果分布呈山字形分布,中间等级最为集中,中等偏下等级较少,最高等级最少。
经了解,2013年全省有327家担保机构进行了资信评级,从评级结果分布看,取得A级以上等级的机构为271户,占比83%,其中:取得AAA等级的机构1户,占比0.31%;取得AA等级(含AA-、AA+)的机构95户,占比29%;取得A等级(含A-、A+)的机构175户,占比54%;BBB等级(含BBB+)及以下的机构56户,占比17%。
从整体等级划分来看,两类评级结果大体相吻合,A级以上机构占比资信评级略高于监管评级13个百分点,其中:AAA级资信评级有1户,监管评级为0户;在AA级区间,资信评级比监管评级高出13个百分点;在A级区间,资信评级比监管评级低12个百分点;同时,64家监管评级为AA和AA-的担保机构其资信评级结果也是AA。由此可看出,资信评级标准总体上要宽松于监管评级,监管评级在体现机构差异性、区分度方面要优于资信评级。
从评级结构和指标设置来看,两类评级体系的一级指标(不含扣分项级降级项)均为五大项,除资信评级指标中的“经营环境”指标项目外,其余无明显差异。在指标分值上,两类评级体系在资金及财务方面分值基本持平,在风险控制方面分值也相差不大,主要差异体现在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规模两个方面;另外,两个评级体系在分值权重设置方面的侧重点也有所不同。总体感觉资信评级更加适合于外部评级,而监管评级体系更加贴近监管工作实际,符合行业监管工作需要。
从评级考察方法的对比及其他因素方面来看,两个评级体系均采用定量指标与定性因素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但监管评级的定量指标权重更高,可操作性更强,评级结果更加客观,而资信评级受分析师人为因素影响更大。
下一步,我们将在深入调研、分析、论证基础上,不断完善分类监管指标体系及差异化监管措施,保质保量完成部际联席会议交办的起草工作任务。
XXX村脱贫座谈汇报提纲
一、村级基本情况
XXX村位于XX县XX镇东北部。全村耕地1776亩。户籍人口98户305人,其中:常住人口10户19人。2014年以来,经过多次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和人员自然增加减少,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171人;经过精准帮扶、精准施策,贫困发生率从57%降至目前的0%,2017年实现全村整体脱贫摘帽。2018年村集体经济收入7万元,主要来源于村级光伏发电。
二、“两不愁三保障”情况
1.人均可支配收入方面,从2014年进入贫困村的1980元,到2018年已经增长到4500元。
2.安全饮水方面,村里主要采用地下水截提留供水方式,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项指标均已达标。
3.义务教育方面,无因贫辍学情况,各项教育补贴均享受。全村有13名学前儿童、8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2名普通高中生、3名职高或高职学生、2名全日制二本B类学生得到教育资助。
4.基本医疗方面,全村有大病0人、慢病18人、残疾3人。健康扶贫“双签约”18户64人。共有3人住院治疗,享受医疗救助政策,个人自付最高县内最高1000元,最低比例为10%。
5.住房安全方面,全村累计完成危房改造3户,户提升0户,易地搬迁37户140人,其中集中安置31户125人,分散安置6户15人。入住房屋已全部实现安全住房。
三、产业项目发展情况
近年来,全村主要发展了特色种植业、健康养殖业、中药材产业、生态林果业、光伏产业等5项脱贫产业。全村累计投入186万元,实施了5个项目,带动贫困户48户171人。
1.特色种植业方面,2018年,全村种植优质杂粮1355.5亩、马铃薯51亩,每户平均补贴1495元,带动贫困户47户167人。
2.健康养殖业方面,主要养殖牛、驴,其中:牛21头、驴3头,带动贫困户4户20人,年均增收10000元。
3.生态林果业,栽植白水杏、仁用杏分别513亩、1263亩,待挂果期间,通过雇工的模式,预计可带动贫困户47户167人。5户贫困户被林业局聘用为生态护林员,年增收5000元。
4.光伏产业,投资65万元,新建100KW村级光伏电站1座,带动老弱病残贫困户16户,户均分红1560元。同时,发展户用光伏5户,户年增收3000元。
5.劳务业方面,“一技在手,全家脱贫。” 注重扶贫扶技,共有10人参加了林果栽培、箱包、护工等各类培训。2018年,贫困户外出务工人员37人,办理务工交通补贴25人,发放补贴资金12660元,每人年务工收入14600元以上。
此外,在资产收益方面,全村有17户产业薄弱户领取了资产收益分红,每户平均1560元。贫困户使用金融扶贫政策12户,累计贷款60万元,户均年收益3250元。
四、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脱贫攻坚以来,将整村提升与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改善相结合,累计投入267万元,对全村路、水、电、网等进行了改造,全村基础设施显著改善。
1.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投资10万元,按照“5方面34有要求”,改建了占地120平方米的村级活动场所。
2.通村公路建设方面,通村公路实现硬化。此外,投资30万元,铺设主街道1条,修建联户路3条。
3.动力电建设方面,实施贫困村配电网改造升级工程,已完成高压和低压改造,配套变压器1台100KW,基本满足村今后20年发展需求。投资900元,安装节能路灯16盏。
4.农村网络建设方面,已接入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信号,宽带进村入户,村委会全部接入网络,户用宽带接入量达4户。
此外,整治残垣断壁376.7平方米,清洁家园3处,清洁水源1处,治理垃圾乱堆3方,治理粪土乱堆1处。
五、公共服务提升情况
近年来,先后投资10万元,对村级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提升。投资5万元,建成标准化卫生室,配备基本设备,有合格村医,实现贫困人口就近就医、便捷就医,基本医疗达到全县平均水平。全村有低保25人,符合标准的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全村有56名60岁以上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率、居民基本医保参保率均达到100%。
六、干部驻村帮扶情况
本村帮扶单位是县人民医院,有结对帮扶干部48人;驻村工作队队长郝继龙,队员张俊廷、侯文新,第一书记侯尚飞。驻村工作队进村后,严格落实“五天四夜”工作制度,天天吃住在村;围绕“六大行动”,努力提升全村群众的获得感、认可度。第一书记,积极组织我们开展“双日双评”活动,提高了村“两委”班子的战斗力、凝聚力。同时,他们还为我们村办了很多实事、好事,如建设小型广场一处、购置全套办公用品、粉刷墙体、书写标语等等。
同时,注重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积极引导贫困户参加县乡村组织的“养牛能手、公益标兵、致富能手”等评选活动;新建了“以表现换积分、以积分换物品”的“爱心公益超市”;建立健全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和红白理事会,用邻里身边事影响教育村民,力争物质富起来的同时精神强起来。
七、巩固提升及下步工作计划
在实现整体脱贫后,全村将在进一步在做强村级产业发展上做文章、进一步讲好繁峙故事,落实好国家各类扶贫政策。具体来讲一是就是继续依托赵家庄发展白水杏、仁用杏的种植,发展以种植为主导,观光旅游、鲜果采摘,农家乐为辅助的多种收入模式来带动我村村民的经济收入。二是大力发展畜牧养殖业,使畜牧养殖更加标准化、科学化、规模化。三是扩大光伏发电规模,更好的巩固脱贫成果。
一、基本情况
1、村情地域基本情况。
xx村总面积36.6平方公里,全村共有620户,1780口人,其中劳动力1200人。2020年农民人均纯收入22000元。耕地面积22000亩,其中水田148亩,经济作物650亩,大田作物21202亩,主要以种植玉米大豆为主;林地2900亩;水面5亩。养殖业以养黄牛为主,2020年黄牛存栏3000头。
村情特点和优势:1、账外地、开荒地共10667.94亩,在壮大村集体经济方面有较大优势。2、玉米种植产业与畜牧业相结合,有利于秸秆的综合利用与绿色产业的发展。
2、党支部班子队伍建设。
xx村党支部共有党员48人,女党员6人,平均年龄45岁,流动党员15人,具有高中学历以上8人,积极分子12人。xx村支部班子有书记1名、支委2人。
3、围绕“三个重塑”进一步提升乡村振兴。
xx村党支部以增加农民收入、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和改善村屯环境为目标,着力推动“三个重塑”:一是体制机制重塑,深层次调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通过支部引领发展玉米、养殖产业合作社、组建互助组等方式,打破原有各家各户分散经营,抵御市场风险小、与市场链接不紧密等问题;二是资源要素重塑,充分利用并挖掘村屯现有的山水资源、气候条件、区位优势,发展适合本地实际的种植业、养殖业,让自然资源发挥出更大的经济效益;三是产品产业重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深层次调整产品和产业结构,增加畜牧业养殖份额,构建“合作社+农户+基地”的产业发展模式,促进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实现优化产业结构,提村民自我发展能力,改善发展环境,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二、围绕乡村振兴确定的重点工作
1、以落实“三个重塑”为重点,着力调整产业结构。
在种植业方面,xx村种植玉米的大户较多,在支部牵线引导下,发展玉米产业经济人12人,并由村委会建成120吨的大称,在方便本村玉米销售的情况下,也为全乡提供了方便,在xx村促成产、供、销一条龙的玉米产业链条。同时,鼓励农户种植大豆、圆葱、豆角等经济作物,进一步推进xx村种植产业的合理化、规模化、效益化发展。
在养殖业方面,在支部扶持下,由党员带头示范引领,为群众在发展养殖产业方面做好表率和支持,由党员车洪孝等养牛大户带头,带领养牛户共发展黄牛养殖3000余头,由曹向东等8名经济人组成的养殖互助组带头负责销售,销往到长春、延吉、汪清、敦化等地,促成了xx村黄牛养殖产销链条。由党员夏忠宇为代表发展养鸡产业,年出栏10万羽,产品销售到牡丹江、哈尔滨等地。由党员杜吉文、米玉兰等养猪大户带头,全村共发展养猪2000余头,由党员郭远志带头,发展养羊1000余只。形成了以黄牛养殖、养猪、养鸡、养羊等多项养殖产业为一体化的养殖基地,进一步发展壮大了xx村的养殖产业。
2、以打造美丽乡村为目标,着力夯实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基础环境建设,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一是努力提升党建氛围引领各项建设。通过市委组织部、乡党委投入、及村自筹资金共计20万元,积极打造党建文化广场和文化墙,营造党建氛围,促进全村工作。二是实施道路边沟硬质化工程。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完成全村全线22条总长度12.6公里水泥路面建设,村内硬化边沟2.6公里。三是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造危旧房屋9户9处,确保群众住房安全。四是实施村庄绿化亮化工程。在村内各条道路种植绿化树绿化8公里,美化种植花草2公里,完成村庄四周绿化及山上绿化45亩,安装太阳能路灯108盏,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五是实施河道桥梁治理工程。综合治理清理河道2000延长米,在村内修防洪水渠520延长米,因洪灾投入30万元修便桥4次,争取上级资金650万元推进损毁大桥建设,为人员、车辆出行提供方便。
3、以账外地收费与国家扶持产业项目资金为契机,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
xx村共有账外地、开荒地共10667.94亩,每年收取承包费约50万元,今年承包荒山1处10万元,在发展村集体经济项目上,由县级匹配资金30万元,结合村自筹资金19万元,共计49万元,投入发展xx村购买大型农机具项目,购买雷沃欧豹M2204一台,深翻悬耕一台,建机器库房一处,预计在2020年11月底前净利润收益可达15万元左右,2020年集体经济各项收入预计75万左右。
4、以提高村级服务能力为根本,协调发展社会事业。
通过壮大村集体经济所积累的村级集体收入,加大对整体基础环境进行打造,党员带领群众共同打造美丽乡村,目前,我村正开展三清理运动,即清理垃圾杂物、清理乱堆乱放,清理破旧房屋,动员党员群众出工出劳并成立管护队伍,建成环境整治建立常态化机制。随着村积累的不断增多,下一步将深入实施“3+2+1”工程,既三统一,路面统一,围墙统一,房屋样式整体统一;二化,村屯美化、村屯亮化;一特色,打造乡村党建特色亮点,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实现乡村振兴。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1
2018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学会各位领导的精心指导下,在全市广大法学和法律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市法学会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工作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学研究、法学交流等工作,努力开创法学会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市委领导的认可。今年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组织召开市法学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市发展也站在了新的起点上。为做好今年的法学会工作,必须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方位和时代坐标,进一步振奋精神、砥砺奋进,以更大的力度、更实的措施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努力在开启新时代我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展示新气象、新作为。
4月28日,我市市法学会二届三次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召开。市法学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常务理事及部分理事;各县(市、区)法学会会长或副会长、秘书长;市法学会各研究会会长、秘书长;以及市法学会机关全体同志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市法学会2017年度工作情况,提出了2018年工作任务,对获得2017年度省、市法学会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补选了5名副会长及5名常务理事,为行政法学会研究会和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进行授牌。理事会要求,展示新气象、新作为,必须增强“四个意识”、强化政治引领,必须树牢宪法意识、坚持依宪治国,必须围绕中心任务、服务发展大局,必须加强组织建设、筑牢基层基础。希望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征程中建功立业,谱写更加美好的新篇章。
二、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系列专题调研活动
一是加强与主流媒体的深度合作,在《我市日报》上开设了《平安我市》专版,对法治我市、平安我市建设进行深入宣传。继续与我市电视台合作,开设的《平安我市》栏目,栏目以“大平安、大法治、大服务”为基本定位,正式开播得到了社会各界好评,深受群众欢迎,赢得了外地市政法、新闻部门的赞誉。
二是组织召开全市政法宣传工作推进会。5月17日,市委政法委会、市法学会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召开宣传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市传统媒体正面宣传情况,我市日报、法制报、我市电视台、法制日报依次作了发言,对去年以来我市市政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肯定了成绩,同时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对做好今年的政法宣传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三是市法学会不断完善会员管理服务形式。2016年组建了律师学、刑法学、刑诉法学和民商法学4个专业研究会。今年,筹建了行政法学和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建立了法学会会员微信群和专业研究会微信群,增强了会员与会员之间、会员与学会之间的联系。目前,全市会员总数达到1500名。为研究当地、服务当地,6月以来,市法学会筹建市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和我市法治文化研究会。此外,我们还组建了青年法律志愿服务队。
三、继续推进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
为满足基层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需求,2016年下半年,市法学会挑选了我市6个律师事务所组成法律顾问团队,推荐给各乡(镇、办)开展免费的法律服务。在此基础上,2017年市法学会联合市综治办、市司法局共同推动建立了基层法律服务站。服务站依托乡镇综治中心,整合了综治、司法、矛调、顾问律师等人员,还吸收了政策水平高,善做群众工作的“五老”,确保了每个服务站均有5名以上工作人员。同时,在村(社区)设立了1到3名法律服务联络员,有条件的村(社区)还设置了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顾问律师,使人民群众不出家门就能享受专业的法律服务。法律服务工作站成立后,紧紧围绕开展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参与法律援助和开展法律顾问等五项职能,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得到了上级法学会和当地党委、政府及人民群众的认可。
尽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短板。一是基层法律服务站建设规范化不够,仍然缺乏经费保障。二是要形成合力,不能法学会系统搞一套,司法行政系统搞一套。三是目前党政机关和群团正在面临改革,很多情况不明朗,综治、司法和法学会三家推动的服务站,下一步工作如何安排,有一定困惑(如法学会、综治办都要改革)。
四、全面加强法学会党建工作,夯实组织基础
为进一步夯实党建基础,以党建促进法学会各项工作整体提升,4月12日上午,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会议召开,安排部署了全省法学会系统党建工作。全市法学会系统把党建工作作为新时代法学会建设的关键切入点,严格落实党建主体责任,切实抓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夯实组织建设基础,6月底前市县法学会所属研究会要全部建立党组织。提升县级法学会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市县法学会工作规范》要求,形成更加科学、完善的工作体制、机制和制度,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切实发挥在参与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等方面的作用。市法学会将加强调研,指导各地结合实际打造“一县一亮点”,促进全市法学会工作进入百花齐放、全面发展的新阶段。加强会员服务管理。继续大力发展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推进会员联络组建设,推广会员工作站、会员之家、会员证集体发放等工作经验,提升会员服务水平。
五、继续开展疑难复杂案件评查和专项督导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市法学会以“第三人”身份组织会员参与疑难案件的研讨工作,收到了各方好评。按照市委安排,市法学会组成市信访稳定第一督导组,先后对市、区进行了督查。督查期间,一些案件由于各政法部门之间在认识上存在分歧,导致案件进展困难,影响了法律公平正义的实现。市法学会围绕这一问题,主动作为,注重将督查工作与法学会自身工作相结合,依托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组织法律专家对相关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并对相关案件后续进展提出指导性意见,有效推动了多起疑难案件化解,起到了良好作用。今年以来,市法学会加大疑难复杂案件研讨力度,先后对12起疑难案件进行了研讨。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2
尊敬的伟发会长、同志们:
清远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在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主动作为,因地制宜,立足职能定位,坚持创新思维,扎实推动工作。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着力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和制度机制,使法学会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凸显。下面我就清远市法学会工作做一个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清远市法学会自换届以来,有条不紊地、扎扎实实地推进各项工作。我会于2015年4月,就已筹备县级法学会建设推进会,并草拟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我市各县(市、区)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克服困难,积极作为,主动开展法学会筹建工作。至2015年6月19日止,我市8个县(市、区)已全部批准成立法学会,并全部召开了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法学会理事会及领导班子。各地均由政法委书记担任法学会会长,政法委分管副书记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法学会均由当地政法委代管,与政法委合署办公。
按照省法学会“四有一调整”的要求,市法学会的机构、牌子、经费、场地等都已落实,2名专职工作人员也已到位。我市法学会现有会长1名,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1名,副会长11名,常务理事38名,理事74名。其次,会员队伍也不断壮大,全市法学会会员826名,团体会员59 个,会员以政法系统为主,覆盖各部门、各单位驻清单位及县(市、区)100多个单位。
近年来,市法学会带领广大法学会会员积极投身“平安清远”、“法治清远”建设活动,参与地方立法研讨、村居法律顾问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为我市扩容提质、振兴发展做出贡献。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围绕大局谋发展,全面推进县区法学会建设。
省法学会会长伟发同志在“全省法学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中对全省法学会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认识基层法学会建设的重要性、影响力,把大力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作为2015年市委重点工作来抓。二是高质高效促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即市与所属各县(市、区)均要建立健全法学会组织,实现“四有一调整”:有机构、有牌子、有经费、有活动;调整编制和以购买服务形式增加法学会工作人员。三是按照广东省县(市、区)法学会建设计划,不断推进县(市、区)法学会建设。“不谋全局者,不足谋一域”清远市法学会结合当地实际,稳步推进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一是推进县级法学会建设。在我市8个县级法学会中,阳山、清新、连州法学会均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其他法学会也有政法委工作人员兼任法学会工作。二是做好省法学会督办工作组的相关迎检工作。去年6月23日,以省委副秘书长、省接待办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于敏为组长的省法学会督办工作组,到我市检查督导县级法学会建设工作,我们积极做好汇报材料、座谈汇报会的准备及相关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三是法学研究不断推进,我会认真落实“一刊一动态”的编印工作,并逐步提高办刊质量。
另外,为切实加大市法学会今后工作经费保障力度,我们结合具体工作实际,在领导班子的努力争取下,于原有经费的基础上,追加了20万元理论研究、论坛活动、网站建设等工作经费。
(二)学习兄弟市先进的工作经验,为自身建设注入新的活力。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法学会法律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我市法学会于2015年9月组织市政法系统和各县(市、区)分管法学会工作领导赴广州、汕尾学习调研并到省法学会汇报工作。参观学习兄弟市法学会的先进做法,大大地开阔了视野,使我们受到很大启迪:一是我们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和工作绩效评估,把法学会体系建设、法律研究、法制宣传、会员工作等落到实处。二是要赋予法学会法学实践实质内容。我会希冀借此学习先进地区特别是广州、省法学会工作经验契机,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的支持,借助“广清同城”的地理位置优势和人才资源优势,早日成立“一社一会”。三是立足清远实际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广泛发动会员投身法治实践活动。今年5月,我市法学会参与调研英德、佛冈村居法律顾问开展情况,引导群众进一步树立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观念。四是把开展学术研讨会提上日程,成立了清远市法学会第二届理事会学术委员会,聘任李伯桥等三位教授为法律顾问,围绕社会难点问题开展课题调研。
(三)组织参与地方立法研讨,有序推进重点法治宣讲。
为加快清远市立法工作,清远市人大常委会、清远市法学会联合召开“地方法立法研讨会”,研讨会特邀暨南大学法学院李伯侨教授等两位法学教授参与。
去年宪法日,市法学会举行“双百”专题学习,听取石佑启教授关于“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的辅导报告,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葛长伟主持会议并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强有力依法治市举措,为提升法治清远水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四)坚持以人为本,规范管理制度
发展会员是法学会重要工作内容之一。市法学会认真履行服务职责,严格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切实加强全市会员队伍建设,加快完善会员信息管理数据,及时建立会员信息电子档案。
三、工作体会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市法学会换届时间不长,就已彰显其作用和价值,对此,我们深有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法学会的坚强保障。法学会只有在党委、政府的重视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才能大有所为,才能彰显价值;二是准确定位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关键,我们要主动作为,发挥人才和专业的优势,为法治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三是参与实践是做好法学会工作的核心,要多走基层,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开展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和基层法制建设等形式多样的法律服务。
我会下一步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助力县级法学会建设,共同完成省法学会考核。
县级法学会是推动法治实践研究、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工作的前沿阵地。根据上级的部署要求,我市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克服困难,继续向当地党委政府申请解决法学会机构编制及工作经费等实际问题。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会员是法学会的基础,下一步,我们会继续严格按照省法学会的要求,加强会员队伍建设,完善会员电子档案。一是完善会员联络机制,创建法学会网站。二是注重会员工作的调查研究,经常与会员联络员召开座谈会,听取会员对市法学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加强对法学会职能、地位和作用宣传,扩大社会认知度,吸引更多有基层经验的法律人才成为会员,为队伍建设提供更多更好的“新鲜血液”。
(二)继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引领社会舆论。
一是按照省的要求,继续开展好“双百”活动和南粤法治报告会,并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自行举办宣讲活动。二是拓展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建设和利用好市法学会网站。三是强化法律普及宣传,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帮助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四是继续组织开展学术研讨会,要举我会之力办好今年10月下旬在清远举办的“广东省法学会刑法研究会2016年学术年会”,并把研讨会成果汇集起来,用于指导基层开展社会矛盾预防化解工作,为司法体制改革服务,为党委政府的相关正确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三)积极开展法律服务,筹建“一社一会”。
参照省及兄弟城市的做法,筹建“清远中立法律服务社”和“清远市弘扬法治公益基金会”。通过中立法律服务社把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延伸到基层一线和社会矛盾集中、多发的领域,使法学会更接地气;通过设立弘扬法治基金会,着力解决在中立法律服务社建设中所需的经费保障问题。真正的建立一个为广大群众提供中立性、独立性、专业性、公益性、权威性和专家型法律服务的全新平台。
(四)打铁尚需自身硬,提升自我常"充电“。
一是加强思想理论建设;二是继续壮大会员队伍并开展实质性会员活动;三是提升工作人员专业素质,提高“一刊一动态”的质量。四是继续抓好法学人才库建设,更好地凝聚智慧,团结力量。五是将继续到兄弟市及外省参观学习先进加强专职工作人员培训,以提高整体综合业务素质。
法学会工作汇报提纲3
尊敬的伟发会长,各位领导、同志们:
现在由我汇报江门市法学会工作情况。
江门市法学会2012年7月12日召开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在省法学会和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不断发展壮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为江门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被广东省法学会评为2014年度先进集体。
一、把握机遇,大力加强法学会自身建设
(一)注重抓好市法学会组织和制度建设。
1、落实人员编制。2006年5月,江门市批复成立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但一直没解决机构编制问题。2011年5月,市编办正式发文明确江门市法学会由市司法局代管调整为市委政法委管理,配置市法学会机关雇员编制2名。市委决定,由现职厅级干部兼任法学会会长,市委政法委指派处级干部兼任秘书长,负责日常工作。今年市委政法委利用机关重组的契机,积极加强市法学会机关建设,力争再增加2名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同时,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不断加强法学会机关的人员配置。目前,共有专职、兼职人员5名。
2、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一是根据《中国法学会章程》每年都召开一次理事扩大会议,传达贯彻中国法学会和广东省法学会的有关精神,补选江门市法学会领导机构成员。二是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会员联络员工作制度》,在重点单位和各市、区设立联络员,不断完善法学会工作网络,使各项工作顺利运作。三是根据省法学会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工作考核办法》,以此推动各市、区法学会不断提升工作水平。
3、组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明确了专家库的主要任务、选聘程序和入选人员的基本条件。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市法学会评定,在全市范围共遴选出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157名。去年,市人大在贯彻《立法法》,筹备江门立法过程中,将他们都纳入了人大立法咨询专家库,其中8人被选聘为江门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组成员。
4、组织开展优秀论文评选活动。为了鼓励广大会员和法律、法学工作者积极参与法学研究和法律实践,我们专门制定了《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评选办法(试行)》,每年举办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对获奖者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如一等奖我们奖励3000元,二等奖奖励2000元,三等奖奖励1000元,优秀奖奖励500元。至今,已经举办了3次,共奖励优秀论文61篇。除了颁发奖金、荣誉证书外,我们还专门以通知的形式告知作者所在单位获奖的消息,既增加论文作者的荣誉感,调动积极性,又扩大法学会的影响。另外,为更好展示我市法学研究成果,也为进一步促进研究成果的转化,我们将评选出的优秀论文汇编成《江门市法学会优秀论文集》,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会员,以供学习参考。
5、办好《江门法学》专刊。为我市法律、法学工作者提供了一块法学理论学习、宣传和研究的阵地。至今已经出版了五期。
6、开展对外交流。采取“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认真学习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推动我市法学会工作不断进步。近年来,我们先后组织到山东、云南、贵州、福建等地学习加强县级法学会建设和建立法学专家库,发挥法学专家在法治建设评估、重大社会事件法律咨询、重大案件评议、立法评议等方面的经验做法。今年1月12日至13日,市法学会组织了各市、区法学会的领导及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分会、市农业农村分会的负责同志一行13人,到汕尾市法学会学习交流。市委主要领导对学习情况报告作了批示。
7、做好会员的服务管理和发展工作。我市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不断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完善会员资料登记管理,使之规范化、制度化。目前止,全市法学会共有个人会员831人,团体会员313个。不断加强与广大会员的沟通联系,真正把法学会建成会员之家。
(二)积极探索江门市法学会分会建设。
为进一步凝聚和整合我市法学研究和法治实践力量,更加广泛调动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积极参与江门法治建设,我们积极探索在我市大专院校和重点单位建立市法学会分会。
2014年10月,我们成立了江门市法学会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分会,并举行了授牌仪式。该分会成立以来,结合法治人才培养、法治教育与研究、法治宣传与服务等方面工作积极参与地方法治建设。一是建立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每周二、四、六下午安排工作人员值班,接受来电来访咨询;在校内开展讲座、宣传、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的法律咨询和服务以帮助在校学生;每月两次到社区进行法律宣传服务;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在社区和校园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活动;开设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微信公众号,进行线上法制宣传。2015年以来,法律援助中心共进行法律咨询与法制宣传170次,接待法律咨询案件54件,跟进案件24件。二是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立了五邑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作为学校的法学教育实习基地。2015年6月以来,已有多批师生前往服务实习,既加深理解课堂所学专业知识,又解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手不足的困难。三是依托法学分会的师资力量,定期举办全市政法干部培训班,增强法制观念、法治为民的意识,提高政法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四是积极参与江门市地方立法调查研究与咨询服务工作。先后举办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和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2次,接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进行了《广东省信访条例》江门市的宣讲和评估工作,接受市人大的委托先后主持、参与了江门市地方立法建议项目《江门市潭江流域水质保护条例》、《江门市山体保护与利用管理条例》、《江门市户外广告管理条例》等草案的起草、论证和评估工作。
另外,针对江门市是农业大市,农村法治建设任务艰巨繁重的特点,我们联合市农业局成立了江门市法学会农业农村分会。这是我市法学会第一个行业分会,对推动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农业农村分会成立以来,他们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我市农村法治建设及农业综合执法中的问题,采取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农村干部群众和涉农生产经营者守法用法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指导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依法调处涉农民事纠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
(三)大力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
根据省法学会的统一部署,在江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的协调指导下,去年5月底,我市辖下的三区四市全部成立了由当地政法委书记任会长的县级法学会,并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如江海区法学会组织开展了法治视角下基层社会矛盾的治理理论研讨活动,与会同志结合当前社会矛盾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深入的探讨,提出意见建议;举办了“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及常见问题和应对”讲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以及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扶持方面进行了讲解,并与现场企业代表进行交流,解答企业提出的有关法律和政策问题,向企业宣传了政府促进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蓬江区举办了以“依法行政”为主题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法治专题报告会,有400多人参加会议。鹤山市法学会联合该市法院、公安、司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开展治理“恶意欠薪”普法宣传活动,等等。
二、服务大局,充分发挥法学会应有作用
(一)组织法学研讨。
我市法学会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扣法治建设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一个研讨主题,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撰写既有理论深度,又能结合工作实际的研讨文章,并精心挑选出优秀论文在大会进行研讨发言。至今已经举办了四场理论研讨会。
2012年,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三打两建”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联合有关单位举办江门市“三打两建”工作理论研讨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巡视员黄慧彪、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处长罗耀贤出席了会议。市“三打”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市法学会会员代表和论文作者代表等近50多人参加了会议。
2013年,为进一步推动“创建平安江门”工作深入开展,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创建平安江门”理论研讨会。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黄文平出席了会议。市法学会理事、市创建平安江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分管领导等近100人参加了会议。
2014年,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法治江门、平安江门创建实践,市法学会在五邑大学举办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理论研讨会。市法学会理事、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论文作者、五邑大学师生代表等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去年,市委政法委、市法学会、市依法治市办公室联合举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如何在基层落实”理论研讨会。各市、区委政法委、依法治市(区)办公室及法学会负责人,市有关单位的分管领导、论文作者等150多人参加了研讨会。
(二)开展专题调研活动。
几年来,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政法工作实际,抓住重大问题,组织法学法律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如市法学会与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市综治办联合开展了《完善违法犯罪青少年帮教机制,为构建幸福和谐侨乡添助力》的调研活动;与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市委党校和基层政法委联合开展《如何深入推进“三打两建”工作》的调研活动;与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创平办组成调研组,开展“创建平安医院”调研活动。在调研的基础上详细分析了我市医患纠纷的总体现状、产生的原因以及医疗风险保险的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了对策建议,等等。
此外,各会员单位围绕理论研讨会的主题或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组织开展专题调研,每年都有一大批理论成果,为领导决策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按照省的有关部署和安排,我们每年都认真组织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法治宣讲活动。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制定宣讲方案,明确宣讲重点,除了组织好有关单位人员收听收看省市政法部门专场报告会外,还先后承办了多场广东省“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江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场报告会。如今年5月9日,“南粤法治报告会”第十八讲暨江门市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专题学习会在市政府大礼堂举行。省法学会梁伟发会长主持报告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吴汉东作《创新驱动发展与知识产权战略》的专题讲座。市委主要领导谈了学习体会,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市直有关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我市部分干警、企业家、五邑大学政法学院师生代表等800多人参加了会议。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邀请省的有关专家到我市开展法治宣传。如由市人大法工委、市法学会联合邀请省人大法工委主任、省法学会副会长王波来我市就立法法问题作专题辅导报告,市委主要领导出席报告会并作重要讲话,市四套领导班子成员、市人大系统、市直有关单位处级以上干部及我市部分法学专家等1000多人参加了会议。还邀请了广东行政职业学院韦华腾教授以“维护社会稳定的法治保障”为题作精彩的演讲报告;广东行政学院宋儒亮教授主讲《新形势下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问题与对策》,等等,通过举办法治宣讲报告会,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干部理论和工作水平,从而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
我们还充分发挥法学会专业人才多的优势,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如去年市法学会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市综治办、市金融局联合举办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等。
(四)积极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
为了更好地发挥法学会服务社会发展与稳定的作用,打开与群众联系的“窗口”,使法学会更接地气,我们参照省法学会和汕尾市的做法,与市律师协会联合筹建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坚持中立、客观、专业、公益的宗旨,免费为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公益法律服务和开展法治宣传工作。目前,服务社已经市民政局批准成立,并落实了办公场所,建立了有关制度,聘请了6名资深法律专家轮流值班,现正式对外为群众服务。
三、主要工作体会
1、法学会工作必须取得党委的领导、重视与支持。我们坚持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市委政法委领导请示报告,重要活动争取市委领导参加,紧紧依靠党的领导是法学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如县级法学会的建设问题,江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它作为全市政法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推进法治江门建设的重大举措。在市委政法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各市(区)都要建立法学会,会长统一由政法委书记兼任。要充分利用好法学会这一平台,吸纳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部门人员组建专家库,发挥他们在社会矛盾化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另外,在《江门市深化社会体制改革任务及分工方案》中,也将抓好各市(区)法学会建设列入其中一项。市主要领导多次过问进展情况,并要求市委政法委和市法学会要按照省法学会部署和梁伟发会长的指示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按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县级法学会组建工作。市委政法委书记亲力亲为,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率队督导,亲自为市(区)法学会成立挂牌,并从自己的工作经费中拨给每个市区各6万元,作为法学会建设的启动经费。此外,还亲自参加法学会的理论研讨活动。
2、法学会必须积极主动工作,有为才能有位。我们在实践中体会到,做好法学会工作,必须正确定位,主动作为,才能取得实效。如为了推动县级法学会建设,江门市法学会和市委政法委联合召开各市、区委政法委分管领导会议,传达“惠州会议”精神,对建立县级法学会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选定在江海区开展试点工作。随后,借鉴广州市的做法,结合江门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建立各市(区)法学会的工作方案》,明确市(区)法学会的性质定位、主要任务、组织架构、日常工作机构,以及法学会建立的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以进一步推动组建工作的开展。还围绕县级法学会“为什么要建、怎么建、何时建”等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统一思想,下定决心,狠抓落实。适时召开工作推进会,听取各地法学会筹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互相学习借鉴工作中的好做法,研究和解决筹建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与此同时,市法学会积极做好上下沟通工作,加强与省法学会的联系,及时将上级关于加强法学会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传递到各市、区,方便他们积极向当地有关部门争取成立机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并对组建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加强指导。此外,为规范各地法学会的建设,市法学会还统一为各市区法学会制作了牌子,并免费赠送。
四、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江门市法学会的工作虽然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基础薄弱,各项工作仍在不断探索中,离省法学会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如理论研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成果转化利用不够好;有的县级法学会人员编制还不到位,工作机制仍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和这次会议的要求,特别是伟发会长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提高我市法学会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抓好如下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法学会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法学研究工作的永恒主题。我们要胸怀大局,把握大势、深入实践,坚持问题导向,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这一大的背景,以服从和服务党委中心工作为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以有为促有位,为我市改革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法学理论支持。要充分发挥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的窗口作用,收集社情民意,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解决合理诉求,化解矛盾纠纷。为扩大服务社的影响,我们还准备在江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江门中立法律服务社工作站,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进一步抓好县级法学会建设,在“落实人员、完善机构、化解矛盾、有所作为”上下功夫。重点抓好“八个一”活动。即一是成立一个“法学法律专家库”;二是每年组织一次专题调研活动;三是每年开展一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四是每年组织一场理论研讨会;五是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要求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议;六是每年组织法律专家到基层开展一次法律咨询和法制宣传活动;七是每年编辑出版一期法学会《会刊》;八是每年组织一次学习交流活动。
(三)继续抓好市法学会行业分会(研究会)的组建工作。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在市直政法部门,劳动、卫生、教育、环保、规划、文化等热点行业再建立一批分会或研究会。同时,进一步加强市法学会自身建设,包括配强机关工作人员,完善“江门市法学法律专家库”,做好会员的服务和发展工作,力争年内成立江门市法学会党组。另外,及早谋划,认真做好明年江门市法学会换届的有关工作。
山**光缆公司关于企业发展的汇报提纲
尊敬的县长,各位领导:上午好!
光缆公司工业园一期工程在县委、县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自去年下半年投产以来,经济运行正常。作为一个传统行业,公司坚持科技创新,努力提高企业科技贡献率和品牌贡献率,实施企业转型升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下面将公司上半年的经营运行情况和下步发展规划向各位领导汇报。
一、今年1~7月份生产、经营指标完成情况
1、产量: 6200吨,同比增长56%。
2、销售收入:2.3亿元,同比增长92%。
3、利税:990万元(其中抵扣设备进项税470万元)、同比增长400%。
4、利润10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
5、品牌影响:通过北京、上海、香港等地举行的专业纱线展和市场拓展,光缆的品牌影响已深入客户。
二、行业发展趋势和市场前景
目前,全国棉纺总规模已经超过1.1亿纱锭,而其中棉色纺约600万锭、半精纺100万锭,所占比例只有5%和1%,因其要求具有较高的科技水平和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一般企业很难达到要求,因此,色纺和半精纺在棉纺行业具有很强的竞争力和赢利能力。
上半年,公司共完成色纺技改16万锭、半精纺20万锭,累计达到色纺、半精纺80万锭的规模。色纺半精纺纱产量同比增加633%;所占总产量的比重达到70%,真正实现了从单一的白纱向差异化的转变。
随着色纺、半精纺的不断扩大,公司也从一个不知名的普通纺纱厂,成长为一个拥有自主纱线品牌和众多固定客户的大型色纺纱企业。色纺产品不仅占据了广东、福建、**江等国内市场,而且还出口韩国、日本,土耳其等多个国家和地区,并成为“NIKE”、“BOSS”、“阿玛尼”等国际知名名牌的纱线供应商,公司也因此向着“全球优质纱线的品牌商和供应商”的目标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半精纺”技术可以将原本只适合加工低支粗纺纱的短羊毛、羊绒、兔毛等特有动物纤维生产出高支精纺纱,其产品介于毛精纺和毛粗纺之间,极大地丰富了产品的范围和档次。
半精纺原料适应性广泛。羊毛、羊绒、棉花、丝麻 等天然纤维,天丝、莫代尔等纤维素纤维以及化学纤维多组分混纺纱线,也可以加工以高支精梳断毛条(Open Top)为原料的高档纯毛纱线。高档产品以羊毛等动物纤维为主要原料,有细支羊毛、羊仔毛、丝光羊毛或毛混纺产品以及羊绒、兔毛/棉混纺的产品。中、低档产品选用多种纤维混纺或非毛、低比例羊毛的混纺而成。
半精纺生产流程短、纱线蓬松柔软、纱支细条干匀、表面光洁、产品多样化。
半精纺的市场前景广阔。日本、欧美采购商来中国采购的半精纺纱线,主要应用在针织毛衣和T恤衫上。半精纺纱线由于原料组合多,产品风格独特,无论应用于机织面料还是针织面料,都有很好的创意,取得了良好的市场效果,可以预测半精纺纱线的市场份额随休闲化、轻薄化、时尚化的消费趋势会越来越大。
目前全国半精纺纱线的生产能力超过100万锭, 形成了山东**、**江**、江苏**三大产业集群。
主要半精纺企业名录
序号
省份
单位名称
规模
产品档次
1
山东
鲁银羊绒制品
3万锭
高、中
2
山东
德信羊绒制品
3万锭
高、中
3
山东
祥鼎羊绒制品
2万锭
中
4
山东
**亚光
3万锭
中
5
江苏
**新芳集团
6万锭
中、低
6
江苏
**鹿港毛纺
3万锭
高、中
7
江苏
**新**毛纺
2万锭
高、中
8
**江
**中鼎纺织
2万锭
中、低
9
**江
**威图纺织
1.5万锭
中、低
小计
25.5万锭
说明
说明:**江**半精纺厂规模一般在5000-15000锭,规模不大,产品档次属于低档,主要针对该地区的中小毛衫厂,做一些毛腈或全腈纶的产品。山东半精纺企业以羊绒制品打市场,定位中高档。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ppt汇报提纲》,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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