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用范文  条据书信 > 详情页

委托书买卖合同

作者:2022-06-19 10:09:560

委托书买卖合同1


通常讲的混凝土一词是指用水泥作胶凝材料,砂、石作集料;与水(可含外加剂和掺合料)按一定比例配合,经搅拌而得的水泥混凝土,也称普通混凝土,它广泛应用于土木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书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混凝土买卖合同书,欢迎参考阅读。

混凝土买卖合同书范文1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商品混凝土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建设单位: ;

施工单位: ;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第二条 混凝土的标号、单价、数量、金额(单位:元/m3)

第三条 交货的时间、数量、地点

l、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当月混凝土用量计划单,本周的混凝土用量计划单和三天混凝土用量计划单。

2、甲方须提前壹天书面传真或其它有效方式通知乙方所需混凝土的供应时间、标号、准确用量和浇筑部位,如有特殊情况要临时变更,应至少提前4小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按甲方通知的时间、数量地点完成混凝土的交付任务。

第四条 混凝土款支付方式:

1、甲方需在每月5日前付清乙方所浇筑混凝土款项的80%,超过付款期限的,按照甲方应付款总额的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最后一次混凝土款在本项目混凝土主体屋面浇筑完毕后一个月内一次付清

3、混凝土货款由乙方委派专人

持乙方结算单作为收款凭据,其他票据和人员一律无效(如变换人员乙方需书面通知甲方方可付款)。

第五条 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

1、该条以下内容的计量验收及结算方式仅针对甲乙双方。

2、本工程按车方计重结算,过磅量容重为2300-2450kg/m3,甲乙双方共同监督过磅。

3、每次混凝土浇完后,甲方对过磅量如有疑问必须在混凝土浇完24小时内提出,如未提出则视为双方认可。

4、结算单上甲方指定签字人:

,乙方指定签字人:,经双方代表签字认可的混凝土用量结算单是甲方付款的最终结算依据,以后不再对该依据作任何补充、修改。

5、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续停工三十天(以甲方最后一次签收混凝土的日期作为停工日),甲方应于停工日起十五日内与乙方办理结算,并于停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乙方支付已供混凝土的全部款项。

6、甲方须于每月终了5日内与乙方办理混凝土的方量结算,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结算,否则乙方有权停止供应混凝土。

第六条 混凝土质量验收标准

1、乙方供应的预拌混凝土我国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有关规定进行验收,乙方应当在每次混凝土交付(浇筑)完后,向甲方提供该次混凝土7天和28天乙方出具的试压报告资料。

2、甲乙双方应对混凝土进行现场见证取样,甲方作标识乙方负责保养。

3、为了保证混凝土质量,甲方不得指定和提供任何原材料。

如甲方有特殊原因指定使用及购买抗渗、膨胀等外加剂,则该部分的质量和资料由甲方保证,乙方保证供应混凝土的质量和资料。甲方需提前15天将提供的外加剂送乙方作相溶实验和对混凝土有无损害的实验,经乙方同意后方能使用。甲方派人到乙方搅拌站保管和添加。

4、甲方如对混凝土质量有异议,应于主体封顶完毕后90日内提出,并申请专业机构鉴定,超过异议期,即视为对混凝土质量认可。

第七条 甲方的工作

1、甲方应保证乙方在浇筑混凝土时占道,环保等城管手续。

由于甲方的相关手续(如夜间施工等原因)不完善而造成乙方的混凝土损失,甲方应承担责任。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无偿提供建设工程的施工图和混凝土浇筑施工进度计划表。

如有变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变更后的施工图和施工进度计划表。

3、在乙方浇筑混凝土前,甲方需完成当次要浇筑混凝土的模板安装、钢筋配臵、施工定位放线及其它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4、甲方保证混凝土在浇筑前,孔桩为无水状态,在每次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当按施工规范对浇筑后混凝土进行正常振捣和施工养护。

对特殊要求的混凝土,甲方应当根据乙方提出的指导说明进行现场施工养护。

5、甲方无偿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及必要的配套设施。

6、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和乙方办理结算,不能以其它任何理由推迟办理结算手续,否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7、因特殊原因双方无法再继续合作时,甲方必须付清所有货款双方终止合同乙方退场,否则双方在未结清本工程所有货款之前,甲方不得与其他商混公司再签订本工程混凝土买卖合同。

8、甲方每次浇筑完混凝土后必须使用塑料薄模进行覆盖,否则因此产生的质量及裂缝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第八条 乙方的工作

l、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混凝土的等级要求,制作混凝土调配报告,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混凝土的检验报告,使用水泥和外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单和其它资料等。

2、乙方人员在甲方施工工地交付(浇筑)混凝土时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施工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自觉保护甲方现场钢筋、模板等,维护甲方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要,对工程特殊部位进行养护的混凝土,向甲方提出必要的指导建议。

4、在正常浇筑时乙方必须保证施工现场有两台混凝土泵,每台混凝土泵每小时泵送混凝土不能少于20m?,保证每次均能按甲方的要求提供混凝土供应量,不能满足供应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

5、洗管废渣乙方必须保证每次浇筑完后负责清理干净。

第九条 安全文明生产

甲、乙双方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程,以人为本。乙方不违章冒险作业,甲方不得强行安排乙方从业人员在带有明显安全隐患的环境中作业。

第十条 混凝土损耗

1、在混凝土浇筑前,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混凝土损耗由乙方自行承担。

2、由于甲方的准备工作不充分,导致混凝土无法浇筑或浇筑后影响质量损失,由甲方承担。

3、混凝土的爆模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地震、下雨、政府禁令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双方免除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经甲方书面催告后三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甲方可解除本合同。

2、甲方逾期付款,经乙方催告后十五日内,仍无法按合同约定履行,乙方可解除本合同,要求甲方付清全额货款,并承担每天本合同混凝土总金额的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时,应赔偿甲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本合同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时 间: 时 间:

混凝土买卖合同书范文2

卖 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 方:(以下简称甲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购商品混凝土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乙方委托甲方供应商品混凝土,经双方议定产品名称、强度等级、坍落度

甲方所供应的混凝土,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_《预拌混凝土》、《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_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四、供货量验收方式:

1、预拌混凝土的供货量,乙方应指定其合法代表人签收甲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该

发货单作为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

数量合理误差在2%以内,抽验费用由乙方承担。大于合理误差,则按本车抽验数量为基数计算本次供砼总量,且抽验 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甲方根据乙方签收后的发货单编制结算单,并提供给乙方,由乙方核对

后在结算单上盖章或签字确认数量 。

2、付款方式:现金或转账支付。

六、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提前二~三天,以提交供货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

量、坍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甲方。乙方如遇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变动的,应提前一天通知甲方。

2、乙方应在施工现场为混凝土车辆的运输提供必备的条件,确保施工道路安全畅通,提供必要的用水、照明和停车场地等设施,并安排专人在现场负责调度指挥,确保施工现场运输车辆、施工机械和人员的安全。

3、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乙方应在40分钟内办完查验交接手续,由于超时卸料造成的质量缺陷其相应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混凝土浇筑临近结束时,乙方应估算最后车次实际用量并提前一小时告知甲方调度进行数量调控。

4、乙方在工地现场砼试块制作和养护必须规范符合GB/T14902-20_要求。

5、若甲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有权拒收。

乙方不得对混凝土加水或其他未经约定的掺合料,如由此产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在浇筑混凝土前,模板支撑必须符合安全施工规范要求,如因模板支撑等原因发生事故,一起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在工程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部门对工程决算审计完毕,拿到工程款后必须将所有混凝土款付清。

8、乙方施工操作必须按泵送混凝土施工规范进行。

对于泵送混凝土的混凝土楼板、梁,需在振捣和收面后,采用甲方提供的塑料膜及时覆盖保湿,防止混凝土发生塑性收缩裂缝。

七、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建立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规范生产,根据合同和乙方通知

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混凝土生产供应任务

2、甲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甲方在每次混凝土供货必须按不同混凝土品种等级向乙方提供商品混凝土出厂质量保证书等有关资料。

3、甲方运送车辆和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乙方负责人员的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4、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验,出现争议时,甲方应及时委派

相关人员进行协商处理。

5、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为乙方首先垫付商品混凝土款150万元整。

八、违约责任及质量保证事项:

1、由于施工在施工技术、养护等因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责任。

由于甲方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经质量部门鉴定确认后,由甲方承担责任。

2、在正常施工过程中,甲方不得另找违反合同规定的理由拒绝向乙方供应混凝土,乙方有权拒付已购混凝土款,并有权选择另外厂方供货,甲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九、解决争议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其他事项:

1、本合同所签订的单价为一口价,不再随市场价格波动而调整。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积极协商订立书面补充合同。

4、本合同自买卖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混凝土买卖合同书范文3

需方: (甲方):

供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省、市有关预拌混凝土管理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本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事项进行协商,达成并签订如下合同条款,由双方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主体资格

1.1

甲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号:

税务登记证号:

1.2

乙方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税务登记证号:

第二条 工程概况

2.1

工程名称:

2.2

工程地址:

2.3

建设单位:

2.4

结构形式:

2.5

建筑面积:

2.6

总 高 度:

2.7

运 距:

第三条 商品混凝土价格和计量

3.1

商品混凝土单价:

以上商品混凝土单价为施工现场入模价(不含税,含税每立方加壹拾元),包括原材料、损耗、预拌加工、加工厂至施工现场的运输、泵送机械及泵送入模,其中泵送价格为15元/m3(如不采用泵送应扣减);还包括但不限于润泵砂浆费、原材料检验试验费、配合比试验费、试块制作费、养护费、检验试验费、税费等;

3.2

合同总量和总价款:

3.2.1

合同总数量暂定为 m3;

3.2.2

合同总价款暂定为 元。

3.3计量:结算数量依据施工图纸及变更签证计算,不扣减钢筋,混凝土用量损耗已包含在上述3.1款单价内。

乙方承诺免费为甲方硬化施工现场内道路提供相应强度等级的混凝土。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质量责任认定

4.1

混凝土的质量执行《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_、《预拌混凝土技术规程》DB21/T1304-20_。

4.2

混凝土的强度试验结果评定执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

4.3

混凝土抗渗等级、坍落度和强度等级以甲方《预拌混凝土委托书》为依据。

4.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双方进行技术处理。

若有争议,应委托铜川市质检站进行鉴定,确定质量责任,双方按确定结果承担各自责任。

第五条 原材料控制

5.1水泥选用普通硅酸盐水泥,强度等级不低于42.5,初凝时间不小于45分钟,终凝时间不大于10小时,水泥的其它化学指标、物理性能指标均应满足国家《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_要求。

水泥的用量要达到规范规定的标准。

乙方必须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以及复试报告。

为保证混凝土外观颜色一致,乙方应保证使用同一种水泥和添加剂,确需变更时,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

5.2

粗骨料采用粒径为5-25mm的连续级配碎(卵)石,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大于10%,含泥量不大于1%,泥块含量不大于0.5%;

5.3

细骨料采用中砂,含泥量不大于3%,泥块含量不大于1%,砂率应控制在40%左右;

5.4

粉煤灰应符合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20_;

5.5

外加剂必须是经过有资质的检测部门检验并附有检验合格证明的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_;

5.6甲方有权随时到乙方单位对乙方采购的原材料、混凝土配合比、预拌过程进行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的检查,对甲方和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问题应拟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隐患,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混凝土预拌和运输

6.1

混凝土拌合必须均匀、颜色一致,不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6.2

混凝土的运输必须使用搅拌车,至施工现场的时间应控制在1小时内卸料完毕,当气温高于30。C时或运输距离较远时应采取缓凝措施;

6.3混凝土的运送频率(供料速度)应保证施工现场需要,确保混凝土浇筑的连续性,乙方应提供保证混凝土按时到达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给甲方,经确认后实施。

第七条 质量检验

7.1

预拌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标准按国家规范要求执行;

7.2

乙方负责按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并向甲方提交混凝土出厂质量证明书;

7.3

甲方负责交货检验,检验由监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和甲乙双方共同参加;

7.4混凝土运输至施工现场后,首先按《混凝土拌和物理性能实验方法》(GBJ80-85)进行坍落度检查,坍落度应在《预拌混凝土》(GB14902-20_)规定的允许偏差范围内,现场坍落度检查记录应以监理单位签字为准,若混凝土塌落度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

严禁在运输途中和施工现场向混凝土内任意加水;

7.5混凝土塌落度检验合格后,甲乙双方和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取样,由甲方按规范做试块并负责进行标养。

试块标养28天,送铜川市质监站进行试压并出具评定报告,评定结果作为检验混凝土是否合格的依据。若评定为不合格,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八条 交货及签收

8.1乙方交货应满足工程需要,为保证及时供应,甲方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并在混凝土浇筑12小时前(特殊情况为4小时)向乙方发出《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委托单应载明甲方所需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施工部位、施工时间、入模方式等;

8.2

混凝土运至施工现场开始浇筑时,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8.3乙方按甲方要求运至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原因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8.4

甲方应派专人在施工现场对浇筑前的商品混凝土质量等进行检查验收,如有异议,应及时与乙方协调解决。如因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8.5

混凝土进场时应随车附带开盘鉴定和出厂质量证明等,并加盖乙方印章。

第九条 结算方式及付款期限

9.1

支付流程:乙方提交申请--项目部审核进度和数量—工程部审核数量—采购部办理支付手续—财务部支付;

9.2

支付节点及比例:

9.2.1

基础至0米,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已完工程量的70%;

9.2.2

此后,每八层封顶,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3

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收据后14日内支付当期已完工程量的70%;

9.2.4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出具全额发票后56日内结清余款;

9.2.5

乙方提交申请时,应同时提交当期已完成混凝土量结算单、检验合格的混凝土强度检验报告等。

9.3

结算:

9.3.1

主体封顶后3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完整技术资料:

(1)预拌混凝土出场质量证明书;

(2)水泥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外加剂、掺和料的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4)砂石料的检测报告;

(5)预拌混凝土配合比;

(6)按规定提供抗压、抗渗检验报告。

8.3.2

主体封顶后7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完工结算资料;

8.3.3

甲方收到乙方提交的技术和结算资料后,14日内审核完毕或提出修改意见。

第十条 双方的责任及权利

10.1

甲方责任及权利

10.1.1

应保证作业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安排专人负责现场调度指挥;

10.1.2

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照明;、解决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泵送及浇注等原因引起的扰民或民扰问题。

10.1.3

严格按国家标准要求施工,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以确保工程质量;

10.1.4

乙方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甲方可通过其它渠道购进本次需要的混凝土。

10.2

乙方责任及权利

10.2.1

供货12小时前到施工现场了解相关情况,向甲方索取《商品混凝土委托单》,以确保混凝土供应的顺利进行;

10.2.2

混凝土搅拌车辆及随车人员进入现场,应听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提供优质服务;

10.2.3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商品混凝土委托单》将混凝土运送到施工现场,保证满足需要,因自身原因造成延误给甲方带来损失,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确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时,应提前8小时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

10.2.4

自觉接受甲方、建设、监理单位的检验检查和取样,如有问题,应积极配合解决,并承担自身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0.2.5

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当地村民的关系协调,并承担费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

合同订立后,甲方或乙方中途无故解除合同或终止合同时,将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未履行数量的1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11.2

如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付款额的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直至付清逾期付款额为止;

11.3乙方不能按时供应混凝土,也不按约定通知甲方,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浇筑混凝土超过2小时,乙方应按本次需要混凝土价款的10%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停窝工损失。

第十二条 争议的解决

因解释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约定向西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三条 其他事项

13.1

由于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可由双方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13.2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后生效,至本合同全部条款履行完毕时自行终止;

13.3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正文共6页。

甲方(章): 乙方(章):

住所: 住所:

法定/委托代表人: 法定/委托代表人:


委托书买卖合同2


车库买卖合同

卖方:                                  

买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               身份证号:

买方:               身份证号:

经买卖双方平等协商,在真实意愿的基础上,就车库买卖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作为所有权归属的凭证。

一、双方买卖的车库位于                                 ,面积         平方米,卖方自愿出售给买方。

二、车库的买卖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小写)¥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由买方交付给卖方,车库及车库钥匙由卖方交付给买方。

三、卖方应保证对出卖的车库拥有所有权,有权处置该车库,卖方及第三人没有在该车库上设定抵押,法院等机关没有对该车库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若存在上述情形并给买方造成损失,卖方赔偿买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合同生效后,车库所有权归买方所有,买方拥有完全使用权、租赁权和转让权,使用、租赁、转让的时间、价格与卖方无关,但在同等条件下,卖方可以享有优先权。

五、因车库没有单独办理产权证,今后买方需办理产权证时,卖方应当配合买方(或者第三方)办理车库过户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六、买、卖双方均应信守本合同,不得违约,若有违约,违约方向守约方赔偿一切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签字:                    电话:

买方签字:                    电话:

证明人签字:                  电话:

年    月    日


委托书买卖合同3


平房买卖合同

卖方(出售方):_ ______(房主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买方(购买方):________(购房者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

地址:。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 ,为砖混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土地面积平方,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

元整.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乙方负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一次性次给甲方付清房款。在此合同签定时,乙方给甲方于20年 月 日之前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如合同签定后发生该房屋在出售前存在的产权纠纷和经济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交接后的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若该房在出售以后有拆迁等事宜以及一切优惠政策和补偿费用均由乙方享受,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相关手续。

第六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及见证人各执一份。

第八条此协议一式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村委会盖章:

年月日


委托书买卖合同4


机械产品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号

出卖人: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精神,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充分平等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自愿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合同标的物:

产品名称

牌号商标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单 价

(万元)

合计金额

(万元)

合计金额(大写):

第二条 交(提)货地点、方式按以下方式执行:

甲方代办托运,搬运费用及保险费人民币          由乙方在合计金额内一并支付给甲方;

交货地点为: 乙方指定地点           。

第三条 交(提)货时间按以下方式执行:

甲方收到乙方合同履约订金后合同生效,甲方于2016年4月30日前交付。

第四条 包装物标准供应和回收,按以下方式执行:

全木箱包装不回收,由甲方提供,不回收。符合甲方技术规范及铁路、公路安全运输要求。

第五条 质量、技术标准及甲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

标的物执行并符合国家机械和国家质量标准。

质量保证三包期为壹拾捌个月,从标的物安装验收完毕起计时。

质量保证期内标的物发生损坏或功能故障,乙方需向甲方详细通报相关损坏或故障,甲方将在24小时内到场对设备做必要的修复,包括提供备品、备件和人工。如相关损坏和功能故障是由于设计、材料、工艺质量造成的,或确定为甲方责任所有由此发生的费用(如人工费、备件费、差旅费等)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在使用中操作失误,违章操作或维护不良,及乙方其它原因造成损害故障,由此发生的费用(如人工费、备件费、差旅费等),甲乙双方按各自应付责任比例承担。有关损坏和故障发生后,乙方应保持原状,由双方分析确定原因,否则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拖欠货款,甲方有权停止对本合同标的物的维修和服务,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安装和调试:

标的物由甲方进行安装调试。安装调试的内容包括对吊装就位的标的物进行机组连接、调整、技术数据设定及试运行。安装调试应当在接到乙方标的物就位通知后7日之内开始进行,并在其后3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费用甲方承担。

乙方负责对甲方的安装调试工作进行必要的准备及协助,包括安装图纸要求提供标的物使用厂房环境、电力电源、地基基础、起重安装设备、所需印刷辅料等,将设备吊装到位,并应派遣辅助员工。

第七条 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按照国家印刷机械和国家质量标准验收。

从甲方交付标的物至标的物安装调试结束为标的物的检验期间。标的物未经甲方安装调试的,检验期间为自发货之日起两个月内。

验收由甲方安装调试人员在标的物安装调试过程中,依照国家胶印机测试规范及技术标准逐项对标的物及印样进行检测,记录检测数据,填写安装调试单,交由乙方指定人员检验签字认可。双方对交货标的物签字验收无异议的,即为验收质量合格;双方对标的物检测及安装有异议的,标的物不能投入使用,双方应尽快协商解决;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的,应交由国家印刷机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该设备按国家标准进行检测,该中心的检测为最终检验,其结果对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检测费用如经检测标的物未达到(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由甲方承担;达到(符合)国家标准的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结算方式按以下方式执行:

合同签订后柒日内乙方通过银行以电汇形式支付给甲方定金(合同价的20%)即人民币肆拾陆万捌仟元整(¥468000.00元);其余货款乙方采取以下方式支付:

甲方在发货前向乙方开具合同总价(含运费)的全额增值税发票,乙方收到发票柒日内再支付给甲方(合同价的75%)即人民币壹佰柒拾伍万伍仟元整(¥1755000.00元);余款(合同价的5%)即人民币壹拾壹万柒仟元整(¥117000.00元)为质保金,乙方须在标的物安装验收结束后六个月内支付完剩余货款。

第九条 随机配品、配件、工具: 由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随机文件及装箱单清单验收。

第十条 标的物的所有权保留:双方约定若采用分期付款方式,乙方无论任何情况均应依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支付款项。在未如约支付完全部货款前,标的物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拖欠货款不还,满壹拾捌个月,甲方有权收回标的物设备。甲方收回标的物设备时,乙方自标的物设备安装调试验收之日起,每月按合同总价款的3%向甲方支付标的物设备折旧和使用费。乙方已支付的货款可以冲抵标的物的折旧和使用费,多余部分甲方应退还乙方。乙方承诺在此期间对该标的物进行合理使用和保管,并承担其发生损坏、灭失的风险责任。

第十一条 合同担保:本合同如需要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 保险:由甲方负责在甲方所在地保险公司为合同标的物运输安全办理甲乙双方为受益人的全额财产保险。乙方全权委托甲方作为乙方代理人,在发生保险事项时代理甲乙双方向保险公司理赔,并将保险赔偿金额用于合同标的物的修复或更换。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逾期交货或逾期付款,违约方每天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额万分之三的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价款的2%。

第十四条 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违约责任可参照《合同法》中规定违约责任执行,如双方在履约中发生争议,可以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若货款方面违约,可以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若设备达不到国家印刷质量标准,应交由设备使用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 其它约定事项:

甲方承诺:

1、                   甲方负责标的物运输、搬运和安装并在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派遣1名机工在乙方现场免费培训乙方,具体时间视当时情况由双方商定;

2、                   应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将乙方所购买的CSS1040型大对开双面胶印机在水斗辊部分加装刮水装置。

乙方承诺:

如到期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甲方有权启动密码终止乙方使用该设备;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付余款。

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商定,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效力。

本合同中所有的内容及真实涵义,双方皆已悉知,双方签字盖章后自乙方按约定支付合同定金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合同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备注:本合同包含《产品特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等附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                       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账  号:          账  号 :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委托书买卖合同5


航吊买卖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购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经甲乙双方共同商定,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现出售      型号航吊一台转让给乙方。经乙方现场看机试机后,甲乙双方达成协商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本着相互信任的原则,签订合同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甲方定机款            元(大写         );剩余所有款项在取机器时付清。

二、如该航吊机交易日期前发生偷盗、纠纷、经济问题等引起的法律纠纷,甲方将负责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交易日期后引起的纠纷与甲方无关。

三、协议签订前,航吊的产权、债权、债务等问题与乙方无关。如果引起纠纷,所有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四、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               电话:

乙方签字:               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委托书买卖合同》,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本站资料图片均来源互联网收集整理,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版权,请跟我们联系 将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华南创作网 声明
粤ICP备2021173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