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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与作文

作者:2022-04-21 10:11:310

读书与作文1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作文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老人与海》中的老渔夫圣地亚哥就是具有任何风浪都打不垮的勇敢精神于品质。老人驾舟于墨西哥湾已连续84天,但是却连一条鱼也没捕到,老人决定第85次出海,去寻找他自己的幸运之神。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老人与海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1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这是海明威评价他的《老人与海》的。

《老人与海》塑造一个硬汉形象。讲叙古巴的一个名叫桑地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48天之后钓到了一条无比巨大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长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作者为什么没什么没让老渔夫胜利呢?从中有一个哲理:“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你尽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每个人都有缺陷,只要你能战胜它,而不是屈服它你就会变的强大。音乐家贝多芬说过:“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屈服。”

人是有极限的,但像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次挑战极限,一次次扩大极限。一次次扩大极限将更大困难摆在我们眼前。无论他们是否成功,我们都应该尊敬他们。应为他们身上有着更高的品质:自信

人生本身是一种无渴望的追求,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有坎坷,只要你拥有了勇敢和自信,你就会成为胜利者。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2

欧内斯特.海明威是驰名世界的美国作家。今天,我有幸读到了他最有名的一则中篇小说《老人与海》。读完整篇文章,一个在失败和挫折面前不低头,不气馁,坚韧奋斗的老鱼夫形象便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古巴老鱼夫圣地亚哥接连出海84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但他毫不气馁。第85天他再次出海,好不容易钓住一条比他的鱼船还长几英尺的大马林鱼。拼死抵抗的大鱼将船拖到了远海,经过三天两夜的艰苦搏斗,老人终于刺死打鱼,把它缚在船边,拖着它返回渔港。但是,途中不时地遇到凶残的鲨鱼群来袭击,它们疯狂地争事大鱼。已极度疲劳的老人又顽强地与鲨鱼群搏斗:用鱼叉,用刀子,用桨柄,用木棍……最后,他什么武器也没有了。当他终于疲惫不堪地返回渔港时,SUO大的马林鱼仅剩一具空空的骨架。故事的内容就是这样简单,但我却被老人非凡的意志和力量所折服。我佩服老人把人与海的格斗想象为人生格斗,把大马林鱼和鲨鱼都看成他浴血奋斗的对手,佩服他以自己的行动证实人的胆略,人的气魄,人的价值,证实人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

人的一生何尝不是这样呢?在漫漫的旅途中,每个人都会遇到无数的困难与坎坷,但是我相信,只要每个人拿出自己的勇气与力量同困难搏斗,你终究会取得成功。即便最后你与困难“同归于尽”也丝毫不会后悔。细细地品味完《老人与海》,一句极富生命意义的话在我心中永远珍藏了起来: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3

风吹向空寂的海面,一个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不堪的身子漂泊在茫茫的海面上活像个大战后的勇士。为了治服那条庞大的马林鱼,他已经费下了自己近乎所有的力气。而今,他带着自己捕获的大鱼航行回家,他希望运气的眷顾,可那些不断袭来的鲨鱼却让这个老人在疲累中一次又一次的奋力作战。他什么也顾不得了,他只是想保住他的鱼,哪怕剩下的再少。

海明威让这个老人具有了一种不可征服的精神力量。他一次又一次地用他那双伤痕累累的手将粗陋的武器刺进鲨鱼的头颅。即使最终的结果仍是只剩下那十八英尺的鱼骨架。从老人的身上,我们不难看出海明威想要传达给我们的那种灵魂的尊严。

书中的老人曾说:“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给打败。”这正是海明威借老人的口告诉读者的本书的主题吧,我想,从此看来这本书并不是什么寓言而是一部令人折服的现实主义佳作。

当我们翻开书的扉页,就好像打开一个尘封已久的木箱,里面尽藏着珍贵的古器,诉说着曾经的伟岸勇毅,使灵魂洗礼在充满力与美的殿堂中。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4

《老人与海》写的是一个老人,却展现了一个世界。小说内容十分丰富,含义深刻,是一部现实主义的杰作,读后令人回味

我不知道未来会怎样,我的航行究竟结果如何,但作为一个不被击败的人,你看那太阳总是要落下去的,但是明天——太阳照常升起!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信仰可以是一个人,如同《幻城》;信仰亦可以是一句托付,如同母亲对你的关照。我们曾有那么多的理想像吹泡泡一样接连破灭,但仍剩下对生活与生命的信念。去相信吧,如同没有被欺骗过一样。

纵使老人一次次失败,他从没有绝望过,那份淡定,平息了一切波涛。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而能在失败的风度上赢得胜利。这部小说表现了一种奋斗的人生观,即使面对的是不可征服的大自然,但人仍然可以得到精神上的胜利。也许结果是失败的,但在奋斗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一个人如何成为一个顶天立地的大丈夫。

海明威为什么没有让老人最终胜利呢?用小说中老人的话来说:“一个人并不是生来就要被打败的”,“人尽可以被毁灭,但却不能被打败。”这就是《老人与海》想揭示的哲理。不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最后是捕到一条完整的马林鱼还是一副空骨架,这都已经无所谓了,因为一个人的生命价值已在那追捕马林鱼的过程中充分地体现了。曾经为自己的理想努力追求过、奋斗过,难道他不是一个胜利者吗?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就如音乐大师贝多芬所说“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因为,他带给我们的是人类最为高贵的自信!

人生本来就是一种无止境的追求。它的道路漫长、艰难,而且充满坎坷,但只要自己勇敢顽强地以一颗自信的心去迎接挑战,他将永远是一个真正的胜利者。

老人与海读书心得5

《老人与海》是现代美国小说作家海明威创作于92年的一部中篇小说,也是作者生前发表的最后一部小说。

小说描写了一位老渔夫在海上捕鱼,经过了8天,他还没有捕到一条鱼,大家都说他运气不好,不吉利,等到第8天,他决定去渔夫们从未去过的深海去打鱼,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勇气。在海上,老人发现了一条很大的马林鱼,它克服了重重困难,经过艰难的搏斗,终于在第三天早晨,把鱼叉刺进了马林鱼的心脏。在返回的途中,老人与到了鲨鱼的五次袭击,他用鱼叉、船桨和刀子勇敢反击。当他驾驶小船回到港口时,马林鱼只剩下一幅巨大的白骨架。

《老人与海》的内容很简单,海明威选用了简单的词汇,简单的句型结构和简单的句间逻辑关系,显示出一种朴素的尊严。“一个人可以被消灭,可你就是打不败他”。初读起来十分简单明了,但是细究下去,会发现简单的故事具有难以穷尽的内涵,具有极其独特的表现手法。


读书与作文2


《傲慢与偏见》读书心得作文合集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傲慢与偏见》是简·奥斯汀的代表作。小说讲述了乡绅之女伊丽莎白·班内特的爱情故事,很多人都喜欢这本书书,也火热了很久,以下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下面小编就和大家分享,来欣赏一下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1

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

一、傲慢

这个词虽然是贬义词,但它却在男主人公身上明显存在。故事中的男主人公——达西先生,出现在好友彬格莱举行的一次舞会上。他不仅长得英俊,而且也很富有;但同时他也很无礼、很傲慢。因为彬格莱是一位家财万贯的单身汉,年轻英俊,生性活泼,开朗随和,所以他有很多朋友,自然也有很多人参加了他举行的舞会。这些人中当然也有很多漂亮的女士,但由于达西先生的傲慢,他对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都没有产生好感,相反还让伊丽莎白受到了他的怠慢。因为达西先生的傲慢和无礼,所以没有人想到他会爱上舞会上的任何一位女士,尤其是被他怠慢过的伊丽莎白。其实不然,后来达西先生慢慢发现了伊丽莎白的机敏聪慧,谈吐不凡,并且对她产生了爱慕之情,但他却极度克制着自己的感情,没有向伊丽莎白求婚,原因是他看不起她的家人,但他对她的爱的确十分强烈,最终克服了家庭、地位的障碍,终于向伊丽莎白表明了心意。傲慢是对爱的一种掩饰吗?它的确是一种习惯超速行驶的情感。

二、偏见

伊丽莎白是班纳特姐妹中的第二个,也是本故事中的女主人翁,她不仅美貌出众,而且聪明过人。在舞会上受到达西先生的怠慢后,自尊心受到伤害,因此对达西产生了偏见,可是达西先生傲慢无礼的样子早已进入伊丽莎白的头脑,还怎么对他产生好感?对于旁人的点评又怎能轻易置若罔闻?伊丽莎白对他有偏见是很正常的,所以当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大家也不难想到,伊丽莎白拒绝了他的求婚。但令我们没想到的是:最终,达西与伊丽莎白走到了一起。这虽然很出乎我的意料,但仔细一想,也不难想出。因为伊丽莎白对达西存在着偏见,所以就让伊丽莎白对达西有着比较深刻的印象,这种偏见也间接的对爱的产生起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偏见,其实就是爱的红绿灯。

三、傲慢与偏见

由于达西的傲慢,致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偏见,以致拒绝了他的求婚。但是拒绝了一次求婚并不意味着他们永远不能够在一起。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使伊丽莎白对他产生了偏见,所以在达西向伊丽莎白求婚时,她不仅没有接受他,而且还痛斥了他一顿,而正是因这一顿痛斥,让达西认识到了自己的傲慢,此后他变得不再傲慢了,伊丽莎白对他的偏见也随之冰释了。最终,两人终成眷属。

所以,爱就是傲慢与偏见的整合。正是因为达西的傲慢和伊丽莎白的偏见而使二者结合在一起,并且相克相生,使得傲慢与偏见都荡然无存,最终才产生了爱的果实。

爱,竟能使两个人到如此地步。一次邂逅,一次目光的交融,就是永远的合二为一,就是与上帝的契约,纵使风暴雷电,也无法分解这种心灵的黏结。爱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呀!在爱面前,连傲慢也不得不低下他高贵的头颅。爱的力量实在是太高深莫测了,在爱面前不仅傲慢低下了他高贵的头颅,就连偏见也不得不甘拜下风。

在这个世界上,傲慢与偏见根本就不是爱的对手,傲慢与偏见在遇到爱之后不会让爱消失,相反,它们只会双双变成爱的俘虏。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2

很少去读名著,因为感觉即没意思又没时间,所以除了特殊情况外自己是从来不读各种名著的,读过的是三国演义,不是自己愿意读,而是因为宿舍的朋友都会聊上面的内容,只有自己跟傻子一样,所以为了面子自己也不得不读一读,现在上了大学,假如不读读名著的话会觉得不像话,于是来到学校图书馆接了一本《傲慢与偏见》读读。顺便也写下我的傲慢与偏见读后感。

但是当我真正读上这本书时候才发现,我是这么的喜欢这本书,因为里面有很多的东西和我自己的亲身经历差不多,所以这本书比其他的书本更能引起我的爱好。里面伊丽莎白的机智与幽默深深感染了我,还有他们一家人对与爱情的不同见解也让我感到了一股真诚的力量,因为伊丽莎白的爱情观深深影戏那个了我,我觉得我就是缺少她那种勇敢与聪慧,敢于挑战世俗,敢于追寻自己的爱情,敢于拒绝冒犯过她的人,尽管那个人是如此的优秀。

文章中一共描述了他们五姐妹的生活与最后的婚姻状况,从文中可以看出作者本身的观点,她赞同伊丽莎白的那种爱情观,而拒绝建立在色相和情欲的爱情观,就像她的妹妹,也拒绝建立在金钱上的爱情观,比如她的邻居,而这些观点直到今天仍然具有极高的价值,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爱情只是建立的在金钱与情欲上,而不是纯粹的爱情,由此可见作者简奥斯丁的纯真的心灵,真诚的推荐大家去读一读这本书,这本书真的是一部可以洗礼灵魂的一本书,绝对值得一睹风采。

其实到现在我才发现并不是自己不愿意去读小说,而好似因为身边的很多小说与自己的距离是如此的远,这可能也从侧面反映出了我的无知与短浅,但是我真的很难让自己静下心来去读一本离自己如此遥远的一本书,所以从这方面我认为简奥斯丁的这本书真的具有极高的艺术和现实价值。值得一读!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3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最的作品之一,小说以达西和伊丽莎白为主线,描写了几对年轻人的故事。关于这部小说,我读得十分详细,细细品味一番,也有一些感想。

首先,伊丽莎白十分有个性,语言也及其犀利。这是伊丽莎白给我留下最深的印象。或许是个人喜欢辩论,所以对语言较为敏感,也较为喜爱犀利的语言,这部小说正有许多精彩的地方。在达西邀请伊丽莎白跳舞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

“噢,”她说,“我早就听见了;可是我一下子拿不准应该怎样回答你。当然,我知道你希望我回答一声‘是的’,那你就会蔑视我的低级趣味,好让你自己得意一番,只可惜我一向喜欢戳穿人家的诡计,你弄一下那些存心想要蔑视我的人。因此,我决定跟你说,我根本不爱跳苏格兰舞;这一下你可不敢蔑视我了吧。”

不得不说,这番话或许略显刻薄,过于防范别人了,但是我实在爱伊丽莎白这种爽快的性格。从中,也觉得伊丽莎白实在是个聪明人,不但聪明,口才也是十分了得。当然,这对于达西而言,应该算不得好事。由此,也可以看出伊丽莎白是个有思想,不盲从权贵的个性。

此外,小说对伊丽莎白的心理刻画也极为生动,让我不得不喜欢这个女孩。在吉英将彬格莱先生的傻事告诉伊丽莎白后,伊丽莎白心中愤慨不已。

“伊丽莎白一向很看重他,现在才知道她原来是这样一个容易轻信而没有主见的人,一直被他那批诡计多端的朋友们牵制住了,听凭他们反复无常地作弄他,那他的幸福做牺牲品——一想到这些,他就不能不气愤,甚至不免有些看不起他。”

从这么一小段话中,我们就能看出伊丽莎白的个性。她崇尚真正的爱情,容不得他人亵渎,尤其是在涉及到她姐姐的利益之时,更是点燃了她心中的怒火。她不是逆来顺受的小姐,而是敢爱敢恨的奇女子。

其次,小说所表现的伊丽莎白的爱情观,是一种理性的思考。

其实看《傲慢与偏见》,其中的几种爱情观念和当下的现实也是不谋而合的。夏绿蒂和柯林斯虽然在婚后过着舒适的物质生活,但是他们之间并没有爱情,这样的婚姻无疑是盖着金丝面纱的悲剧;莉迪亚和欠着一屁股债的威克汉姆私奔,虽然二人是有爱情相伴的,但是物质上却难以得到保障(好在达西帮助了他)。很显然,伊丽莎白并不支持这样的婚姻,她反对把金钱当做连结婚姻的筹码,也不希望将婚姻当成儿戏。她理想中的婚姻是十分重要的,爱情必不可少,但是完全盲目又是不可行的。

放眼现实,也不缺少这两类人的。在现代社会物流横流的背景下,许多人都被缚上了黄金的枷锁,眼里心里都被金钱掩埋,于是乎,婚姻也成了交换金钱的筹码。不得不说,这样的婚姻着实无趣,并且背离了自己的真心。当然了,自古以来就不缺乏痴情男女,想当年那双双化蝶的梁祝,想当年那同受惩戒的白蛇许仙,那想那鹊桥相会的牛郎织女,无不是痴情且坚定的人儿,虽然最后都没有太完美的结局。当然,并不是不欣赏他们,这样的爱情的确惊天动地,可歌可泣,不过在爱情基础上考虑考虑婚姻条件也是无可厚非的。

最后,伊丽莎白敢于追求女性人格平等,有思想有主见。达西是大家眼里的富公子,是女孩子们很希望交往的对象,但是达西抛开等级向伊丽莎白求婚的时候,伊丽莎白却拒绝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达西的傲慢,而他的傲慢恰恰又是他们门第差异的表现。于是,自尊心强的伊丽莎白就不干了,她需要的是平等的婚姻,而不是这种等级分明的相伴。之后,达西慢慢改掉了那些傲慢的作风,伊丽莎白看到了他的真心,两个有情人终成眷属了。而这些也是她有思想有主见的一个表现。在母亲的唠叨下,伊丽莎白并没有变得和旁人一样,以富贵取人,而是随自己的心走。

喜欢伊丽莎白这个角色,因为种种原因,但是最值得感谢自然是作者了。其实除了伊丽莎白,小说中的其他角色也是形象分明,十分生动。在此,不得不提作者在小说中对人们金钱欲望的描写,着实让人忍俊不禁,又引发出许多的思考。

如同班纳特太太惊呼:“噢,是个单身汉,亲爱的,确确实实是个单身汉!一个有钱的单身汉;每年有四五千镑的收入。真是女儿们的福气!”

如同描写达西的场景:“但是他(彬格莱)的朋友达西却引起了全场的注意,因为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贵,于是他进场不到五分钟,大家纷纷传说他每年有一万镑的收入。男宾们都称赞他的一表人才,女宾们都说他比彬格莱先生漂亮得多。”

其实,谈到这里,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法国作家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小王子说:“你要是对大人说:‘我看见一幢漂亮的房子,红砖墙,窗前种着天竺葵,屋顶上停着鸽子?’他们想象不出这幢房子是怎样的。你得这么跟他们说:‘我看见一幢十万法郎的房子。’他们马上会大声嚷嚷:‘多漂亮的房子!’”

所以,喜欢伊丽莎白更是因为她有着真性情,而我们的世界,需要这样的伊丽莎白!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4

早就买了这本书,暑假里,闲着聊,便翻开了第一页。如果说开始是抱着好奇的态度来看此书的话,那么到了后来,便是迫不及待地想翻下去了。

《傲慢与偏见》是奥斯丁的代表作。这部作品以日常生活为素材,一反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感伤小说的内容和矫揉造作的写作方法,生动地反映了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处于保守和闭塞状态下的英国乡镇生活和世态人情。这部社会风情画式的小说不仅在当时吸引着广大的读者,时至今日,仍给读者以独特的艺术享受。

故事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贝纳家有5个女儿均未出嫁,而贝纳太太是一个虚荣心十足的女人,将每个女儿嫁出去是她这一生的大事却从不费心管教女儿的举止,而贝纳先生是个顾家的老绅士,却放任妻子和女儿的不得体行为,宁愿躲进图书室寻求平静。珍贝纳是贝纳家的大女儿,容貌美丽、性情温柔、沉静;伊莉萨白贝纳是贝纳家的二女儿,个性活泼大方、聪慧与美貌并俱;三女儿玛丽容貌不若其它姊妹出色,因此便在品德及知识上用功,但也造成她的自大态度;排行第四的凯蒂个性浮华,与么妹丽迪雅最热忠跳舞,举止常失礼而不自知;小女儿爱慕虚荣、注重享乐、跳舞和与军官斗闹取乐是她生活的目的。有一天他们家附近的搬来了一个有钱的单身男子查尔斯宾利,他是一个个性温和、做人真诚不拘小节的富家青年,在一个宴会宾利却恋上了贝纳家的大女儿珍,与贝纳珍相互爱慕;而宾利的好朋友费茨威廉达西个性拘谨严肃,不善言词常给人自大傲慢的印象,在不知不觉中喜欢上贝纳家的二女儿伊莉萨白,但是因为贝纳一家本身并不是得体的家族令这两段恋情受到障碍,伊莉萨白一开始就对傲慢的达西存有偏见,但最后他们仍走上了幸福的殿堂。

在我看法里我认为爱情是很美好的,两颗心的距离并不一定会因为形体的接近或分开而有所改变,我们的生命中有太多太多“阴错阳差”的遗憾,很多的爱情,都需要一双慧眼,才能看出它如星星般闪耀的光芒,否则在不懂珍惜的人眼底都是一颗普通的石头而已。

爱与被爱都是一种不一样的幸福,甚至于在学生时代的暗恋,心中藏着一个人和等待一个人的感觉,这些甜美的回忆将永远藏在心里,如果不是经历许多的坎坎坷坷,我们不懂得欣赏曲曲折折,也不知珍惜所能拥有;人们常以为相信梦想的人一定是浪漫到不切实际的人,而我却认为他们其实是既理性又感性的人,而人生的幸福,梦想的建筑正是理性与感性的收放自如,坚定的相信、真心地期待、诚恳地努力,每个人都可以创造属于自己的幸福奇迹,就如同达西与伊莉萨白;如果你爱的人最后留在你身边,请好好珍惜一生,如果最后的路是一个人,只要豁然开朗、没有愧疚,幸福的感动依然会永远长相左右,人生的智慧不在于失去之后留下怨恨,而是记取教训之后更成熟的信任。

傲慢和偏见,就属于人类弱点中最常见的两种。而人性又太容易被扭曲、被异化,一不小心,或一旦陷入盲目,失去公正和理智,被感情所操纵,就会出毛病。譬如:出身、财产、地位、教养、一旦沾上上流的边,就容易染上傲慢的毛病,对贫穷、低下、粗俗的人瞧不上眼;而地位低、财产少的人,出于人类的一种自尊心,则以偏见对抗骄傲的优越者,这自然是另一种被扭曲的傲慢。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什么,都需要同自己心灵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拼吧!

《傲慢与偏见》读后感篇5

这是部浪漫又现实的爱情。爱情没有浪漫就失去其美好的色彩了。但是小说中种种关于门当户对,以及财富对婚姻的考量却充斥其中。

伊丽莎白为自己家人的行为给自己带来的影响万分懊恼,达西也因此劝宾利先生离开简,后来自己也是在理智与情感较量之后万分矛盾地向伊丽莎白吐露心事。所以说什么是爱情?那种纯粹的感情,爱的不顾一切,单纯的洁白如雪的爱情是不是真如镜中花水中月,是不是只不过是人们心中的美好幻想和追求罢了,而现实生活中人们总是寻找二者之间的平衡点。

伊丽莎白在知道威克姆的真实面目前对其充满好感,她的姨妈却说这样的青年托付终身不会幸福,因为他没有财产没有稳定收入,伊丽莎白接受这样的看法,并且主动克制了自己的感情,呵呵这样并没有给伊丽莎白抹黑,只会让我们看到一个真实理智的伊丽莎白,聪明理智的姑娘。

达西继承祖业,生活无忧无虑,在上流社会里也是受人尊敬,在那样的地位,一切的美德都不为过,慷慨大方,助人为善,这些东西无助与对他形象的丰富,对他倒是没什么评价。

有一个细节的描述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和她的舅妈舅舅到彭伯利-达西的庄园去游玩时,不小心遇见达西之后,舅舅和达西先生的交流让伊丽莎白非常满意,她觉得达西应该知道自己的亲戚不都是那种举止让人厌烦的人。这样的心理描述的确很有意思,伊丽莎白已经非常在乎达西的感受了,如果不是的话,她的亲戚如何的糟糕又关达西何事?再者,伊丽莎白是不是也有那么一点的虚荣心呢,这无损她的可爱,反而使她更加可爱!谁不有一点点呢?

在追求爱情的路上,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不要因为金钱、名利或其他原因而草草决定,要坚持寻找真爱。如果对方的某些缺点是自己所不能容忍的、而且也是自己所无法改变的话,就应该果断选择放弃;当然也应该要珍视彼此,不要由于别人的一些话就改变自己的决定,幸福要自己去经营。


读书与作文3


《战争与和平》多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其浪漫色彩的语言来劝勉世人。并不写一些“高大全”的人物,小说中,有渐渐由有许多不良嗜好一步步蜕变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比埃尔;也有在国难当头只是仍然寻欢作乐,沉浸在奢华糜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艾伦等贵族。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1

这一句话,是《战争与和平》中的经典句。列夫·托尔斯泰的这本巨着,用极其平和的语调,流露出了对时代和人们的悲悯。

“我倒下了么……我只知道,我再也不用举着旗子奔跑……再也不用为战争而烦恼了……”安德烈公爵静静地躺在地上。这是战争,为了信仰而有的战争,也许帝王以为这只是一场有关荣辱的如同过家家般的战争的话,那么就错了。如果只是认为受了屈辱,而不和拿破仑议和的斗争,就不是战争了,别人在战场上流血牺牲,而帝王却很无耻的说上一句,“我将准备酒肉。你们准备战争。”这一点,是最令人痛惜的。帝王——是历史的奴隶。那么,真的是吗?别人在牺牲,他可以说出这种话。

“桥炸掉了吗?”军官发问。“当然。”另一个军官洋洋得意地说。“代价是多少?”“不值一提,两伤一亡。”军官无所谓的耸耸肩。看到这里,不由自主地捏紧了拳头,有这样把生命当做是儿戏一样吗?但是转念又想,这不就是战争吗?死伤是肯定要有的,可是,这种将生命当做儿戏,漠不关心他人死活的事情,不就是只有军官阶级的人才做得出来的么?今日,在战场上,你冲锋陷阵,明天的今时,你就有可能沉睡在这个洒满了鲜血的修罗场。

战争本就是丧失人性的最野蛮的行为,为何还要想到什么爱、诗、哲学等人类最文明的东西呢?我认为这句话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已经是为了信念组成的不是战斗的战争,再谈到美好的东西,正是抵触的东西。但是,我又认为,在这时候,谈谈这些美好的东西没有错。说实话,本人是很佩服彼埃尔的。在任何情况下,温和却不懦弱。他看上去,是一种美好的结合。在最危难的时候,想到的不是绝望,而是美好的余辉。摇身一变成为别霍斯夫公爵的他,人生充满了戏剧性。

这一部穿插在上流社会,不局限于一隅的小说,场面的波澜壮阔,是他成为经典的原因。里面的人物个性鲜明,让人难以忘怀。彼埃尔、安德烈、尼古拉等等,仿佛只要穿越时空,仍然可以触摸到,那些热血,那些真正的悲伤以及对未来的希望,就这样展现在人们的眼前。生下来,人的各种欲望、丑恶一面尽情展现。情欲、贪欲,更多。库图拉夫也是一样,毫不在意地听别人说他是独眼龙,在军事上,兢兢业业,为国家效忠,尽犬马之力。最后,却因为别人的不满,军权移交。却竟然只呢喃一句,“我的时代,终于过去了……”。也许,就像列夫·托尔斯泰在《战争与和平》所说:每个人都会有缺陷,就象被上帝咬过的苹果,有的人缺陷比较大,正是因为上帝特别喜欢他的芬芳。也许他是被上帝咬得特别多的那个苹果,所以,他是最被上帝所最爱的那人。

和平的前奏,总是需要流血和牺牲换来。明天太阳是否能依稀升起,没有人知道。狭小的车间中,娜塔莎和安德烈互相人性的宽恕。当战争结束,拿破仑的时代彻底过去,奥军取得胜利的时候,所有人都知道,真正的黎明,终于来临了。是的,来临了,经过战争的洗礼,这和平的曲调奏响之时,那旋律格外的欢快和动人。

婚礼举办,生儿育女,这是人之常情,这是真正的和平时代了。最后一句话,让人感触颇多:我所能做的,只不过是令爱我的人都感到幸福。那是小尼古拉的感慨,那个十五岁的瘦削少年所说的话。是的,既然已经和平了,我们所能够做到的,只不过是爱我的人都感到幸福而已。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2

《战争与和平》是俄国伟大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巨著,当之无愧地被称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小说”。这本书的主要情节是围绕着保尔康斯基,别组霍夫,罗斯托夫,华西里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展开的,生动地描写181820年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书中包括俄奥联军同法军在奥斯特里茨的会战、法军入侵俄国、莫斯科大火、拿破仑军队溃退等。描写了历史上的真实人物拿破仑、库图佐夫以及沙皇亚历山大一世,表现了战士们的爱国主义和英雄主义精神,歌颂了俄国人同仇敌忾的抗敌精神和震惊世界的伟大胜利。

当我读完这部巨著,我的心情却变得无比沉重,思绪万千。曾几何时,全世界人民团结一心,和平之花已悄然怒放。然而,在人类极度追求精神文明的今天,在战争与和平之间,有的国家却全然不顾地选择了战争。

3月,战争的火焰又再一次被点燃。利比亚政府和--武装在境内发生多次火力对抗。--武装多次向卡扎菲住所发动袭击,造成许多平民丧身,血流成河,生灵涂炭。由于利比亚石油资源丰富,在境内的石油因战火而停产,导致利比亚沦为众矢之的。同时,北约为了控制珍贵的石油资源,频繁的派遣直升机轰炸利比亚。炸弹就像马蜂一样倾巢而出,蛰得人们遍体鳞伤。可他们可曾想过利比亚的孩子们。他们一味的追求自己的利益,却把孩子们抛在脑后。他们永远也不知道那轰轰的炸弹声响,会给家破人亡无家可归的孩子们,带来多大的伤害。这创伤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痊愈!也许他们一辈子也不能走出战争的阴霾!

一张张天真可爱的笑脸已经荡然无存。清晰地记得,枪林弹雨中的一个小男孩,它双手拖住下巴,痴痴地蹲坐在一个树桩上面,眼睛里早已失去了昔日理想的光芒,流露出无限的恐惧和痛苦。原本应该是快乐无忧的童年,而此时它仿佛只剩下了一架行尸走肉的躯壳,眼里的泪水早已流干。“遗民泪尽胡尘里,南望王师又一年”,而他们的“王师”到底在哪里呢?

战争是一个能吞噬一切的巨大黑洞,唯有世界人民团结一心,以和共处,才能让它永远消失,和平之花才能重新绽放。为了世界和平,为了世界上的孩子不再受伤害,我们在这里高声呼吁:要和平,不要战争!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3

读完此书有数不尽的感想想要写下。文中的人物栩栩如生,他们的精神让人钦佩。他们在这个战争年代彼此相爱。这是值得快乐还是悲伤呢?

没有选择吧!安得烈没有,比埃尔没有,娜塔莎也没有。而俄国人,更没有!战争到底是什么!战争就像是展现了自然界中最原始,最根本的法则——弱肉强食!对于弱方而言这战争显得如此没有天理。而对于强者而言这场战争只不过是最最应该的而已。而战争的胜利便需要人的生命和感情来做牺牲。我觉得,人如果能够相互理解,相互宽容的话,一定能够避免战争的发生。但是这份理解,这份宽容,绝不是懦弱!

相信每个人都渴望和平。我虽没有经历过战争,也不懂战争是怎样的。但是我却很害怕战争,期望着永远的和平,即使知道这是不可能的。和平这个词听起来让人安心。那些被战争残害的俄国人啊!你们的精神何在!一棵树挡不住洪水,千万棵便可成功。一个人打不败拿破仑军队,千千万万个人便可将他们驱逐!这便是团结的力量,这便是信念的力量!

战争的胜利要牺牲的实在是太多太多,但是胜利之后如果是和平的话,那死也值了。相信死去的战士们心中定是这么想的吧。面对着《战争与和平》这本书,面对着这书中许许多多的人物,面对着活着的战士们,面对着死去的战士们,面对着他们无比崇高的精神。多少的赞美也述不尽他们的伟大。他们是光,为孩子们照亮前进的路。他们是江,为孩子们找到希望的源泉。我深深的敬佩他们。面对这一切,我只想叹声:“安息吧!我亲爱的人!看啊,我亲爱的人。现在的俄国是如此的强大,安息吧,安息吧!”

道出这些后,我便想起了中国曾今发生过的种种。就在几十年前,中国还战争连连。不管是对战外国军队,还是对战国明党军队。那些在战争中牺牲的战士们,他们一定不是为了别的,一定是为了人民的幸福,中国的和平,而奋勇战斗的。我们不能让他们白白牺牲,我们要继承他们的遗愿,为了让人民幸福,为了让中国和平富强,而努力,努力,再努力。我要为人民,为国家,付出自己的所有!

战争与和平,毁灭中的希望。感谢勇敢的战士们!接下来,看我们的吧!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4

《战争与和平》是世界著名文学家列夫·托尔斯泰的代表作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史上一部不朽名著。小说最突出的艺术成就是那气势磅礴、宏大复杂的结构与严整有序的布局。托尔斯泰以一天才之笔,游刃于战争与和平、心理与社会、历史与哲学、婚姻与宗教之间,主次分明,匠心独具。小说《战争与和平》以库拉金、罗斯托夫、鲍尔康斯基和别朱霍夫四大贵族家庭的生活为情节线索,气势磅礴地反映了十九世纪初到二十年代俄国社会的重大历史事件。请看应届毕业生读后感网站为您推荐的这篇--字的读后感,希望您能喜欢。

《战争与和平》是一部带有浪漫主义色彩的小说,这部长篇巨制中,值得我们细细品味。

小说从家庭生活场景和战争场面的描写入手,站在宏观视角,描绘了19世纪俄国的社会生活。

首先,小说人物处理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战争与和平》多出运用对比的手法,用其浪漫色彩的语言来劝勉世人。并不写一些“高大全”的人物,小说中,有渐渐由有许多不良嗜好一步步蜕变为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的比埃尔;也有在国难当头只是仍然寻欢作乐,沉浸在奢华糜烂的生活中无法自拔的艾伦等贵族。

在描述他们的时候,作者是想通过描写来表现自己心中美好的愿景的,但是他还是会从一个人不成熟的一面写起,这样也更加的真实动人。也许有人会说,像小说描写的比埃尔参加决斗,娜塔莎甘愿离家出走追求所谓的爱情是一种不好的,不应该写的东西。那就有失偏颇了。我国近代的学衡派,观点保守,他们也认为西方一些小说描写一些社会中的负面信息,这样是令人作呕的,是不良的。但是大家细看小说又会发现,其实,在比埃尔参加决斗之后,又描写到他的对手其实在家中是个孝子,是个对待自己姐妹很和善的人。小说中还写到比埃尔在决斗前后内心的斗争与挣扎……这写情节真切地反映出,描写不良的事情,有没有经过作者自己的真实的、诚实的思考,托尔斯泰在写这部作品的时候,有没有经过这样的思考是显而易见的。大家可以试想一下,如果有作家只是单纯描写不良的事情,而命运在之间穿插或者是引导读者作出理性的思考,那么这样的作品就只能是一种宣扬腐朽、落后文化的载体。

描写出他们渐渐“成长”的一面,这也使得小说的任务形象更加丰满。小说中的人物娜塔莎据说原型是托尔斯泰的母亲,但是在小说中,也写到娜塔莎遇见所谓的爱情时迷失了自己,无法理性进行判断,险些被恶人诱拐,差点就酿成大错。比埃尔呢,在小说的上半部分,是一个贪图享乐,脾气暴躁的人,但是他通过各种方式,找到自己身上的不足,下苦工夫改变自己,使得自己的性格更加趋于完善,也许,他是作者美好的期望吧。

其次,这部小说还在分析历史的成因有不同于一般思维的特点,用哲学的角度分析历史的成因以及历史人物活动与历史演变的关系,而不再是用以往其他人的那种唯心主义的眼光片面地看待历史的演变过程(小说中提到的英雄人物决定历史进展显然是唯心的、不合逻辑的),这又是它与其他小说不同的一点。悲伤而有冷静,欢乐而不是风度。它从一个全面、客观的角度来看待社会生活中的人与事,虽然这部小说被划分在浪漫主义小说中,但我觉得,《战争与和平》是一部浪漫主义与现实主义结合的比较好的作品。

从小说的写作方面,我想谈谈我的几点看法。

第一,在人物刻画方面,小说善于设置矛盾冲突来展现人物性格。《战争与和平》中刻画了两种人物,借用哈代小说的说法,一种就是灵肉性人物。比如娜塔莎;还有一类肉性人物,比如艾伦。这两类人物,在平静的生活中展现人物性格仍远远不够,在激烈的矛盾冲突中,更能浓墨重彩地展现人物性格并展现当时社会文化特点。小说通过这种渐进的过程给读者的冲击更加强烈,就像平静的海洋亲眼见到波浪时,还是会被那壮阔的景象所深深折服。

第二,小说善于描写恢弘的场面,给人以壮阔之美。和《德伯家的苔丝》相比较,我们就可以发现,《德伯家的苔丝》描写的故事情节属于半封闭状态,似乎与外界的联系很少,无论是某个小说人物遭到非议什么的,都是小说中的主要人物对其产生非议,而不是所谓的“当时社会上”的人。这就有种不太真实的感觉。人是生活在社会中的人,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或多或少会引起其他社会上的人的反应,而不是单纯地只是几个人在那里发议论。我认为这是《德伯家的苔丝》在叙述中出现的不足。因为作者他已经将故事情境和人物遭遇做了较为真实的处理,而单单在社会环境这一方面处理成与世隔绝的状态,显然有逃避现实之嫌,就像在编织一个梦一般的童话。在《战争与和平》中,作者将人物的一举一动放到“当时的社会”这个大环境中去,在给人真实感的同时,也是作品的意义更加特别。据说,俄国人是喜欢《战争与和平》的,因为他里面塑造了别佳、安德烈等几个安国人物形象,他们为他们的祖国抛头颅,洒热血,使得“战争”时期向“和平”时期过度,为当时的社会稳定作出了卓著的贡献,宣扬了爱国主义思想。但是我觉得,爱国主义思想是一个国家在任何时期都应该有的,而且,引申开来,小说这种渐进的叙述方式也向我们传递了一个信息:爱国主义思想的培养不是一蹴而就的。看看小说中的人物别佳,他不在战争的场面中时,更多展现为是一个关心周围人的人。当他请求参加军队时,当他冲锋陷阵时,他展现出的更多的是爱国主义。我就在想,如果只会空谈爱国主义,是无法达到使被教育者真真正正地培养出爱国主义思想的。只有在孩子小时候就教育他关爱周围的人,在他们长大后,自然而然会热爱他们的祖国。

战争与和平读书心得5

和平,人人都渴望和平,可是,枪声、炮声、爆炸声,远远多于鞭炮声和礼炮声。

金钱、权利,难道真就那么重要?甚至能让我们自相残杀。联合国总部前的“铸剑为犁”雕像,难道就单单只是一个雕像?全球人民不都是是在渴望和平?难道和平就只是战争的一个借口?

有人说,有些战争是正义的,是逼不得已的,这是对的,可是,如果没有另一方的贪婪,会有战争吗?政府口口声声说要维护和平,那么训练兵队要干什么呢?哦,是为了打击不良分子,存在这不良分子是和平另一大阻碍,如果世界和平,人人安居乐业,政府给予人民更多的利益,给予人民更多的保护,那么,不法分子还能嚣张、张狂吗?政府会说,不法分子那么多,管得来吗?而且,我们不也在积极管理吗?不去努力的治理,不去试试,怎么知道不行,政府真的全都在认真处理?这我就不知道,我只知道我所知道的官员只会想方设法地让自己得到更多的钱,即使是剥削人民,贪赃枉法;不只是官场,甚至是学校,学校管理员为了赚到更多的钱,不惜剥削学生,然自己得到更多的钱……这样的世界能和平吗?难道和平就能成为人们心中的愿望?难道世界和平的现象就在人们的梦中出现?

面对历史,难道所有的侵略国家都有在忏悔吗?就如日本,面对被自己侵略、蹂躏的国家,不承认自己的错误,反而狡辩,面对自己强盗的行为,竟无一点忏悔之心。作为一个中国人,我应该痛恨日本,九一八的炮声、七七卢沟桥的枪声和南京大屠杀中30万死难同胞的呼告声……让每一个中国人愤怒、哀伤,可是,痛恨有用吗?我们能改变历史吗?难道我们要对日本报复来发泄自己的悲愤吗?不,不是的,我们要和平,战争给我们带来的伤害,不是要我们报复,是在时时刻刻提醒着我们,和平!

不要让争执,让我们再有战争!

我们生存的地方——地球,面对战争,她已经伤痕累累了,我们的地球只有一个,难道再想把它破坏后能有一个新的地球等着我们在去破坏吗?难道我们不为自己的子子孙孙着想吗?

为了世界和平,为了我们的子孙后代,为了和平不再只是人们心中的一个愿望,让我们放飞手中的白鸽,让我们的明天更美好!


读书与作文4


史铁生的《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以地坛作为寄托自己情感与发泄情感的地方。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我与地坛读书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1

记得在上初中时就学过这篇文章,那时也不怎么理解史老师,今天又再一次读这篇文章,让我看到了两点:母爱与生命。

小时母亲经常唠叨,总是让我们感到很是厌烦,我想这就是所谓的“身在福中不知福”喽,呵呵——人经常犯的错误,等到暂时失去或永远失去时才明白过来,这也许是史老师写这篇文章的其中的一个目的吧,上了大学,背井离乡,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思念,为何母亲无微不至的爱是所有人文学者都歌颂的,确实,母爱的伟大岂止是三言两语能表达的出来的呢?“子欲养而亲不在”的愧疚及主人公对母亲的思念从文章中不难体会。

当身体的残疾及难以跨越的心理障碍交集在一起时,我想我们确实难以体会主人公的痛楚,但母亲的爱,母亲的去世,当这一切都相继发生并且发生后,明白就接着而来了,就如我开始说的那样,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曾经多少人探索过这个问题?数不过来了,这个问题确实也难以说清,但我想不管生命以怎样的姿态存在,我们都不应该轻视它的存在不是吗?这也许就是主人公写这篇文章的另一个目的所在了吧。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2

长大之后,我时常怀念小学的语文课文,曾经一度以为,《落花生》是史铁生先生所作。直到前天,我才澄清了模糊的记忆。

,寒假,有人为我买了一本《史铁生散文集》,那时的我全身躁动与不安,没心思阅读更不会去懂。少年不经事,也曾经一度以为自己想要的美好未来会触手可摸。

时间是每个人人生课堂上最渊博的老师。我便喜欢上了史铁生这样的作家,反复的咀嚼《我与地坛》,这是一篇充满哲思又极为人性化的抒情散文。

我与史铁生共同走进了地坛,它剥蚀的琉璃,淡褪的朱红,坍圮的高墙和散落的玉砌雕栏丝毫没有遮住地坛的光辉,地坛露出了它的本质:老柏树愈见苍幽,野草荒藤自在坦荡。地坛洗尽了铅华,显出朴质与简约。于是,一个失意的人就摇着轮椅进入了一个废弃的园子。园子荒芜但并不衰败,从蜂儿、蚂蚁、瓢虫、露水中我仿佛嗅到了生命的气息,纤细弱小的身体却蕴藏着无尽的生机。我想,人生也如同这园子一般,可以贫困遇挫但不能屈服。一个人若是被命运击垮了,那么他岂不是连这些细小的生物都不如?

史铁生在园子里思考着死与怎样活的问题。最后他终于想通了: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而我们生存,就要实现我们的价值,把个体有限的生命融入到丰富的世界去。

母亲对史铁生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和激励。可以说,园子是用自己的胸怀包容着作者,母亲是用爱包容着作者,“有过我和车辙的地方也都有母亲的脚印,”这是史铁生对母亲的理解与感激。

一个鲜活灵动的缤纷的世界,不仅让史铁生感到不管怎样微弱纤细的生命都能按自己的方式活着,都有存在的理由,也让我对生命有了新的认识与思考。作为个体,生命是有限的;但从人类和宇宙的整体看,生命是生生不息,是永恒的。我常常想支撑着史铁生以残疾的身躯活下去的力量是什么,感恩,感恩母亲,感恩生命也许是最好的答案。《我与地坛》表现的对生命的理解,值得我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思考。

我依稀地记着许地山的《落花生》里的段落:父亲说:“花生的好处很多,有一样最可贵:它的果实埋在地里,不像桃子、石榴、苹果那样,把鲜红嫩绿的果实高高地挂在枝头上,使人一见就生爱慕之心。你们看它矮矮地长在地上,等到成熟了,也不能立刻分辨出来它有没有果实,必须挖起来才知道。”我们都说是,母亲也点点头。

父亲接下去说:“所以你们要像花生,它虽然不好看,可是很有用。”

我说:“那么,人要做有用的人,不要做只讲体面,而对别人没有好处的.人。”

父亲说:“对。这是我对你们的希望。”

我们谈到深夜才散。花生做的食品都吃完了,父亲的话深深地印在我的心上。

今天,我孤独一人站在地坛中,弯腰去拾起那些落花生。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3

“它等待着我出生,然后又等待我活到最狂妄的年龄上忽然地残废了双腿。”读了史铁生的《我与地坛》,我领悟到了他那不同寻常的人生以及他顽强的意志。

二十岁——人一生中最美的年纪。如果把一生比作开花的过程,那么二十岁时,花儿一定在盛放。就在这处充满朝气的年岁,史铁生的双腿却瘫痪了。如熄灭了人生路上的灯火般,他失去了工作,找不到去路,人生一片渺茫。他曾愤怒,也曾迷茫,似乎认为活着没有意义。他每天到地坛消磨时间,有时甚至在那里呆上一整天。

史铁生看到院子荒芜但并不衰败,渐渐看到了世界上美好的一面,终于走出了阴影,开始了写作生涯,勇敢地、坚强地活下去……

读完后,我颇有感慨。谁都难免会有困窘、迷茫的时候,越是艰难,我们越要勇敢面对。

三年级时,我面对一个巨大的转变:转学。从老家转学到了北京。入学考试是少不了的。老家学英语是比较晚的,这里的同学已经可以把自己的想法用英语自由地表达出来,而我只是仅仅认识几个单词罢了。入学考试的成绩自然高不了,这让我一度悲伤与焦虑。上英语课如同听天书,完成作业也十分艰难,我简直失落到了极点。我默默地问自己:“李子萌,这还是以前的你吗?难道你的英语成绩要一直差下去吗?”“不,绝对不行!”我一面学习着课本的内容,一面借来以前的课本,听着,读着,强记着。爸爸也在每天下班后给我耐心辅导,给予我巨大的帮助。渐渐地,我成了英语课上发言最积极的那一个,在第一次英语考试的时候居然拿到了满分。这对于一个从幼儿园就开始学英语的孩子来说可能算不了什么,但对于我来说,其中付出的努力和得到的快乐谁又能够懂得。

在人生的道路上,难免会有坎坷,难免会有失落和迷茫。跌倒了不怕,站起来继续勇敢地走下去,努力让自己更好,坎坷便可被打败!这个道理,是我们应当永远永远记住的。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4

读过《我与地坛》,领悟到了不同寻常的人生,肢体残疾的史铁生,有着超乎常人的意志,他的坚持感动着我,虽然失去双腿的他有过失落,有过暴躁,可还是有充实人生。

作者思考着自己的人生,生死观,亲情一系列比较触动我们心灵的事情都显示在史铁生的笔下。

他在二十岁的时候就失去双腿,面对迷茫的生活和自己现在如此不幸,看着在地坛公园来来往往的行人,看着他们健全的双腿,再看看自己那陪伴自己一生的轮椅,心中愤怒之情不禁油然而生,是啊,那对于一个心灵受伤的人来说是一种多么大的打击,可是,他并没有因为世界对他的不公而放弃自己的生命。再想想我们的身体健健康康,生活在幸福的家庭里,可还是有人经常对父亲发脾气,可是,现在想想,史铁生遭受的困难和打击,我想,我们连发脾气的资格都没有。好好珍惜现在那拥有的生活,不要等失去了再来后悔。

史铁生的痛苦,在他的母亲身上是加倍的,但母亲一直理解儿子,尊重儿子,面对着一个在最狂妄的年龄上失去双腿的儿子,内心是如何的痛苦,为了孩子能在心灵上有一份宽慰和自由,她不惜自己承受心灵上的“痛苦”和"恐惧",其中的味道,可能只有天底下作为母亲的人最明白,伟大是一种无私爱,无私的行动。可是,造化弄人,在史铁生第一次获奖的日子里,他是多么希望母亲还活着,多么希望母亲可以多夸她两句,用自己的成绩给母亲小小的安慰,这个机会都没有了,这位为他承受了那么多痛苦的母亲已经去世了,人世艰难,事与愿违。

史铁生通过文字告诉我们人是不能追求绝对的公平的,永远的利益和无忧无虑的幸福是不可能的属于热和一个人的。没有无憾的人生才是真的人生。

人世间最真情,是无私,最不求回报的便是母爱,在史铁生的笔下,热情的赞扬着伟大的母爱。在我们生活中母亲也是如此,在点点滴滴中都有母亲的身影,我们的母亲也在为我们付出着她的一切,所以,多关心她一点,她也会累,也会有离开我们的一天,所以,趁着还没有完全失去孝顺妈妈的时间里,多关心她一点,我们不能太自私,只想这自己,从而忽略了身边的最爱。

时间过得很快,把握现在,给自己的妈妈一份真正属于她的爱,因为没有任何东西是不求回报的。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生活中,我们要学会感恩,身边的人为我们做出了太多太多,我们也只能用感恩让他们得到快乐和安慰。

我与地坛读书心得5

《我与地坛》饱含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对亲情的讴歌,这地坛只是一个载体,而文章的本质却是一个绝望的人寻求希望的过程,以及对母亲的思念。

史铁生在二十一岁时双腿瘫痪,就在这年少轻狂之时丢失了自己的双腿,对一个年轻的生命来说如雷轰顶。在这本书中他说过“曾一连几个小时专心致志地想关于死的事情”还有他自己也说了“职业是生病,业余在写作”可他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拒绝了死亡选择了生活。是他的母亲的爱给了他力量,点燃了他生的渴望,还有书中写到的中年夫妇,热爱唱歌的小伙子,中年女工程师,长跑运动员,漂亮却智障的小姑娘……他们都给了作者无数的感动。

许多人面对着突如其来的打击不知所措,甚至绝望,扼杀了自己的生命,而史铁生他投身于写作用残缺的身体,说出了最为健全而丰满的思想。看到了史铁生,我便想到了许多身残志坚的人。约翰库缇斯,他天生的残疾,但他却热爱生命,用他那清晰的头脑,很好的幽默感告诉了世界生命的坚强,告诉了世界生命的自尊、自信和自立。还有海伦。凯勒,贝多芬,斯蒂芬。霍金……都是大家熟识的伟人。我们不能做到他们那般的坚强,但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他们不惧怕病魔,我们便不畏惧辛苦。我们没有他们那般的觉悟,但我们需要做我们可以却偷懒做的一些小事。

作者其中的一句话引人深思“自己是世上最不幸的一个,不知道儿子的不幸在母亲那儿总是要加倍的”不禁让我想到《背影》中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儿子买橘子,虽然只是短短几个字却写出了父母对儿女的疼惜。这又让我想到了我的父母,我的爸爸妈妈虽然没有过其他父母舍身救儿女的经历,但我看得出,每天夜里爸爸就从睡梦中醒来为我掖被子他眼神中有一股柔情。妈妈不是什么家庭主妇,她不能为我料理好一切,但她经常为我找些老师,辅导我学习,她的一通又一通电话,接受长时间的辐射都是为了我。史铁生天天在轮椅上过着,他的母亲为了他不再受到伤害,便让“跳”“跑”等字眼在嘴里消失了。这一点小小的细节,正常人注意不到,这一种默默的伟大的母爱。更让人感动。

史铁生的文章让人学会了感恩,学会了坚强,学会了正视。也让我们进行了一次对心灵的搜索和对生命的诘问,对生命的意义又加深了理解。


读书与作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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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子与贫儿》主要讲拥有荣华富贵,至高无上的地位的爱德华王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和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儿汤姆互换了身份。下面由小编来给大家分享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欢迎大家参阅。

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1

《王子与贫儿》是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作品。作者通过童话式的故事,讽刺了当时的社会,批判社会的罪恶,同一切社会弊病及一切剥削压迫、不平等的行为作斗争,表现出马克?吐温对于贫穷和奴隶制的抨击。通过戏剧情节和身份错置构建了一个离奇的故事,令读者回味无穷。小说以两个孩子的出身开了头,他们一出生,命运便紧紧交织在一起。在十六世纪中叶的某个秋日,两个男孩诞生了,一个出生在姓康蒂的穷苦人家,住在离伦敦桥不远的叫做垃圾院的小巷里,而另一个出生在姓都铎的有钱人家。年幼的汤姆?康蒂不受欢迎,得不到父亲和奶奶的爱,他那粗野蛮横的父亲常常强迫他去干些小偷小摸的事。为了忘记这一切,他常做白日梦,而皇宫和小爱德华王子就是他幻想的主题。

汤姆做梦都没有想到有一天他真的遇到了王子并进了皇宫,甚至成了王子。一天,九岁的小汤姆来到了皇宫的大门边上,看见了爱德华王子,而爱德华王子看到了贫穷可怜的小汤姆,心中顿生怜悯,邀请他到宫里玩。汤姆向爱德华王子描述着宫墙外的自由生活,王子不禁萌发了要与他换衣服的念头。望着镜中一模一样的两个人,谁也不知道王子成了贫民,贫民成了王子。从此,汤姆的王子生活和小爱德华的历险生活拉开了序幕。

读了这个故事会觉得作者的构思很大胆。一个出身低贱的贫儿与一个出身高贵的王子,因长相一样互换了角色,最终又互换回来。这个故事体现了人心的一种矛盾:爱德华身为王子,想要过自由、无拘无束的生活,却又不想放弃荣华富贵;汤姆想要做一个拥有至高权利的王子,却又不想放弃自由的生活,必须舍弃一件,才能获得另一件。或许你不觉得你现在所拥有的有什么价值,但比起一无所有却要好的多,要好好珍惜眼前。同时,这本书也向我们揭露了旧时社会底层人民的疾苦,我更加感觉到我们现在生活在这个社会是多么幸福,我们更加要珍惜眼前的生活!

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2

在你小的时候,脑海里有没有闪过想当王子的念头?《王子与贫儿》中的主人公汤姆就是这样一个爱幻想的人。他出生在伦敦的垃圾大院,家境贫穷的他,时刻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能当上风度翩翩的王子,在干净的食堂吃饭,在优美的环境学习……他想当王子几乎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连和伙伴们玩的游戏都是假扮王子。一天,他在玩游戏时不知不觉中走到了皇宫前。卫兵以为他是个叫花子就威吓他。这一情景恰好被真正的王子爱德华看见了,他立刻责问了卫兵,并将汤姆带到王宫款待了一番。饭后,他们觉得对方的衣服十分有趣,就把衣服脱下来给对方穿上。这时爱德华发现汤姆手臂上有道伤痕二话没说就气冲冲地去找守卫算帐了。到了门口,守卫以为他是汤姆就把他赶了出去并关进了监狱。在狱中,爱德华发现很多人都是小错就判死刑,更多的人是因为误会才进来的。爱德华十分震惊,他发誓一定不让他们白白吃苦受罪,回去就修改宪法,使无辜的人洗清罪名。经过九九八十一难,他终于在国王加冕的最后一刻赶到了王宫,并成为了新的国王,而汤姆也成了他的左肩右膀。

汤姆和爱德华,这两个不同的孩子,却同样拥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段特殊的安排使贫儿改变了他的人生轨迹,使王子体会到了人间疾苦。

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3

《王子与贫儿》是一本讽刺性小说,作者马克.吐温是美国人,主要作品有《汤姆.索亚历险记》和《王子与贫儿》

这个故事可真是一波三折啊!故事以16世纪英国社会状况为背景,描述了一个贫穷的孩子汤姆.康蒂,由于一个偶然的机会,阴差阳错地和与他长得一模一样的王子爱德华.亨利互相变换了身份,登上了皇帝的宝座。汤姆当上了一国之主之后,释放了无辜的犯人,颁布了合情理的法律,而王子爱德华则经历了种种磨难,并结实了为人刚正不阿,但穷困的士兵麦尔斯.亨顿。又重新面为国王。作者以一个生动的故事揭发了16世纪英国劳动人民的穷困,反映了统治者的富贵和凶残,表现出作者深刻的不满。

《王子与贫儿》中的贫儿汤姆每天吃不饱,穿不暖,没有学上。他的童年和我们的童年有着天壤之别。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好好学习,长大后面祖国栋梁,推动社会的发展,让未来儿童更加幸福!

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4

贫儿汤姆从小过着衣不蔽体、食不果腹的贫困生活,幻想着自己能有一天当上富贵的王子,而爱德华因厌倦死板、空虚的宫廷生活,也幻想着能到民间尝尝作贫儿的滋味。于是有一天,他们交换了身份,开始了新的生活。

通过这个童话情节,小说首先用鲜明的对比手法,展现了劳动人民生活的极端艰难困苦和统治阶级生活的极端豪华奢侈。在此同时,小说还鲜明地表明了人生生来平等的民主主义思想和环境决定人物性格的唯物主义观念。 汤姆并非天生就只能当贫儿,爱德华也不是生来就只能当王子,全部的不同只在服饰和地位。爱德华就曾跟汤姆说:“要是我们光着身子走出去,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你,哪个是我!”的确,当贫儿穿上王子衣服时,大家都把他当成王子;而爱德华穿上贫儿衣服后,大家便认定他是贫儿,这里既没有什么“天生富贵”,也没有什么“天赋王权”,问题的关键只在穿什么服饰和处在什么地位。

不仅如此,汤姆在穿上王子衣服,被人推上王位后,便立即颁发仁慈的法律,释放无罪的囚犯,否定封建法律的荒谬,指责宗教裁判所的草菅人命,成了被万民拥戴的开明君主。而爱德华在穿上贫儿衣服后,也能在重新当上国王时废止酷刑,昭雪冤狱,颁布新法,以改善人民的处境。这是他俩突然心血来潮或良心复苏吗?不,这是环境对人物性格的客观影响,是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对人的改造作用。汤姆从人民中来,健康、朴素的人民生活使他从小就具有善良、正直的品质和同情苦难、嫉恶如仇的性格。而爱德华从王宫走到人民中去以后,受人民生活的影响,也逐渐具有了跟统治者截然不同的品质和性格。

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读者从小说所描写的人民大众的苦难生活,很自然会联想到19世纪七八十年代美国劳动人民的艰难处境;从小说所描写的统治者的为所欲为,很自然会联想到当时美国资产阶级政府的专横欺诈;从汤姆和爱德华交换身份后的思想言行,也很自然会联想到深刻的种族歧视。因此,小说虽然取材于16世纪英国,但其批评的矛头是指向19世纪的美国。

王子与贫儿读书感想与心得5

前两天,我看了一本叫《王子与贫儿》的书,它是美国作家马克。吐温的童话式小说,令我难以忘怀。

那是在16世纪,英国伦敦的王宫里一位名叫爱德华的小王子诞生了,在同一天,一个叫汤姆的孩子也在垃圾堆一样的大院里出生了。王子在王宫中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汤姆却每天在街上乞讨,吃不饱,连衣服也破烂不堪。可怜的他还常被喝醉酒的父亲一阵好打。两个同年龄的孩子过着不同的生活。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两相遇了,在好奇心的驱动下,他们互换了衣服,就这样两个相貌极为相似的男孩,互相交换身份,也换了命运。王子爱德华成了贫儿汤姆,贫儿汤姆变成了王子爱德华。

后来,汤姆接替了王位,成了国王。体验过贫苦生活的汤姆废除了许多残酷的刑法,修订了许多合理的法令,让国民过着幸福的生活。而真正的王子爱德华却生活在民间,受尽了磨难。他体验到了人民的辛苦和不易。

在一次国王的游行会上,汤姆和爱德华又互相换了身份,把王位还给了爱德华。

这本书让我想到了湖南电视台播放的《变形计》,这个节目请的主要是分别在农村和城市的两个孩子互相换一下身份,换一下环境去生活一段时间。让孩子们知道自己生活以外的一些东西,体验不同的生活感受。让他们更懂得人间的冷暖。更加成熟,能好好的珍惜所拥有的生活,发奋图强。

这难道不是现代版的《王子与贫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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