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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规(微信群规则)

作者:2022-04-09 10:10:320

微信群规1


如何管理使用好家长微信群、QQ群

互联网时代,班级微信群、QQ群的确是加强家校沟通的重要渠道,但是这种特殊的沟通平台,怎样才能发挥它应有的作用?我们认为,首先需要教师加强自身的媒体素养,其次家长们也应有独立的思考和判断,把握分寸。建群时,老师要给家长讲明建群的初衷和群规,并要求家长严格遵守群规。要以本着“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的原则为初衷,双方在沟通中,主要以孩子为主题。可以讲对孩子的教育方式方法,也可以交流孩子的活动及表现,重点是孩子的发展方面的东西,要少说孩子这不行那不行。老师和家长可以商量讨论,制订如下群规:

1.本群为家园联系群,所有成员均为本班家长,未经申请不允许外园家长加入。

2.本群群主为本班班主任。

3.本群是为家长提供学习、分享、探讨的家园交流平台,请家长在参于时文明发言,勿发布任何与教育主题无关的广告(包括各种课程推介)、链接、图片、文字等。

4.发送群信息前,要仔细查看斟酌,确保内容真实、准确。

5.利用平台私下添加好友为其个人服务的将直接移出本群。也请家长保护好个人信息,拒绝通过验证,避免微商骚扰。群成员拉新成员入群须经群主审核。

6.注意说话方式,传播积极向上的正能量。

7.如果个别孩子有问题可单独与家长沟通,普遍问题可以在班群中与家长交流。

9.禁止对外泄露群友个人信息和照片信息。

10.投票、点赞、拼购及第三方链接等类似广告的内容一律经管理员许可方可进行,否则直接移出。

以上为本幼儿园家园联系微信群群规,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共同维护。如有违反请自动退群。

群主要积极做好班级群中的引导者,对于一些不适合发在班级群里的内容,要学会婉言提醒。对于不遵守群规的家长,班主任首先可以婉言提醒,几次提醒还没效果的,可以让其退群。要做好家长微信群、QQ群内的稳定与团结,使得家长微信群、QQ群更好地为家园沟通来服务。

孟庄镇第一幼儿园

马学勤

2021年5月19日


微信群规2


组建微信工作群是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能,尤其是镇政府组建的各微信工作群,有着明显的行政属性和工作属性,是布置、汇报、交流工作的平台。因此,大家在群中的言论,必须坚持讲政治、讲法治、讲纪律,做到严肃、规范。 

一是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或链接。

二是在微信工作群发布的通知和公告,相关责任人应及时签收(禁止将工作群设置为免打扰),签收即视为送达,与传统形式发布的信息具有同等效力。

三是要积极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严禁发布或转发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歪曲党的方针政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或传播负面信息。

四是禁止发布带有煽动性、过激性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密信息和小道消息。

五是注意用语文明,严禁在群中互相攻击、吵架、闹事,更不能进行人身攻击。

六是严禁利用工作群进行私聊、曝光个人隐私。

七是微信工作群实行实名制(群名片必须修改成自己的真实姓名),未经群主或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拉人进群。

望大家严格遵守,对违反规定者,将启动责任追究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微信群规3


按照通知要求,现将我县2018年微信群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我们按照市局的总体要求和部署,于年初就建立了县乡村三级微信群,充分发挥微信群的法治宣传、即时调解、法律服务和辅助监管等法律服务功能,做到将各项法律服务辐射到基层群众、延伸到基层百姓家中,切实为广大群众提供实在、普惠、精准、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为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提供充足的供给保障。目前已建立微信群117个,微信群成员数达16052人,推送法治宣传信息   余条,提供法律服务   人次,调解矛盾纠纷    件。

一、微信群里微普法,实现了法治宣传工作全面覆盖。为及时推送各类法律知识、司法行政业务知识和工作信息,我局专门安排法宣股股长负责微信群的信息推送工作,确保每个微信群每天都能接收到法治信息,实现了指尖微普法全覆盖。一是定时推送法律知识。工作期间内,在微信群中推送《土地承包法》、《劳动合同法》、《婚姻法》、《民法》等与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的法律知识和案例,让广大群众在家就可以学习掌握各类法律知识。2018年共推送各类法律知识2000余条。二是随时推送业务知识。我们将法律援助、公证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申请及办理的流程及时推送到各群,让百姓足不出户就能了解掌握我们的各项业务知识,在申请办理的过程就更加顺畅。2018年共推送各类业务知识余条。三是及时推送工作信息。我们开展的大型法治宣传活动、举办的全县“说和”大会和各类法治宣传节点开展的重要宣传活动工作情况都及时推送到微信工作群,不仅宣传了司法行政工作,还让老百姓掌握了相关法律知识内容。2018年推送各类工作信息   余条。

二、微信群里助调解,实现了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在每个微信群里都有2-3个调解员,一旦基层有矛盾纠纷就可以联系调解员进行及时调解。一是借助微信平台学习经验。在微信群里可以实时共享政策、信息、经验、法律知识,村级人民调解员可以及时掌握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中先进的调解经验,提升自身业务素质。二是搭建微信平台促进交流。我们建立了“调解员微信群”,各调解员可在微信群里上传遇到的疑难复杂纠纷,大家可以在群里探讨交流,齐心协力克难关,为提升全县人民调解工作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三是通过微信平台提升实效。村民可以通过微信群在线上申请调解,言明事情原由,调解员线下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处理纠纷,从而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地防止事件的激化,充分发挥了微信群“下情上达”的作用,夯实了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促进了辖区内的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共受理矛盾纠纷139件,成功化解139件,成功率达100%。

三、微信群里重服务,实现了法援公证律师便民高效。利用微信群宣传法律援助“降线扩面”等相关知识,宣传公证便民业务知识和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等,让群众了解法律服务的相关内容,为申请办理各类法律服务事项起到了有效的指引作用。一是提供便民法律援助。借助微信群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打破了过去固有的僵化思维模式和行为方式,实现线下业务向线上延伸。通过三级微信群,各部门形成联动,及时了解百姓们的法律诉求,有需求的弱势群体可以在线上预约,由法律援助志愿者到当事人家中采集案件信息、照片等办理所需相关材料,并将其上传至微信群中,由县法律援助中心审核,审核通过将为当事人指派律师代理诉讼或指派法律援助志愿者进行调解,切实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有效地解决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2018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87件177人。二是提供便民公证服务。………………………………………三是提供专业法律咨询。选派31名律师分别担任全县83个村的法律顾问,每个律师负责三个村,已全部入驻各村微信群,在线上或线下为村民们解答法律知识,倾情服务。2018年已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次。

四、微信群里严监管,实现了社区矫正管理严格要求。

我县全部建立县乡两级社区矫正微信群,将辖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微信群中,进行规范管理。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促改造。利用微信平台快速便捷、简单易用的特点,每天定期在微信群里推送有关社区矫正的政策、相关法律知识、矫正小视频等,让社区服刑人员可以随时随地通过微信平台学法,提高自我改造、自我约束的能力。二是丰富监管方式促严格。利用微信软件里包含的定位和视频功能,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不定时抽查,要求对方开启位置共享,传送所在位置信息,必要时可通过传送实时照片、开启视频等方式,精准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去向,避免脱管漏管。三是提升工作质量促提高。工作人员通过微信平台实时地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的学习教育、劳动、走访等照片以及工作信息发送到群里,方便记录工作内容,留存工作痕迹。同时可以及时发布关于社区矫正的监管通知、规定、出台的新政策,工作要求等,推进工作开展,提升社区矫正工作实效。2018年在矫社区服刑人员    人,全部纳入微信群管理,无一例脱管漏管现象发生。

——存在问题。一是少数村级微信群人数较少,作用发挥不明显。二是部分微信群存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群内存在闲聊天、乱发无关链接等现象,导致推送的法治信息被淹没在聊天记录中。三是部分群众对于链接式信息不愿意打开,更容易接受比较直观的法治信息。

——下步工作打算

一要加强微信群工作宣传力度。继续吸纳更多的群众加入到微信群中来,扩大微信群的影响力和辐射面,力争让群众适应每天都学习法律知识的习惯。

二要宣传适用性法律常识信息。要分行业、分领域、分时段的宣传各类法律知识,对于群众急需的法律知识要及时推送,发挥微信群的法治宣传作用。 

三要及时推送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司法行政工作信息的宣传不仅是宣传司法行政业务知识,也是为更好的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服务功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四要创新性开展微信群工作。研究推送群众乐于观看的漫画式、微视频等类型的法治宣传信息,提高微信群的利用率和使用率。


微信群规4


今天,范文网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提升工作微信群实用性》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日,一篇《基层干部被微信工作群“绑架”:上班要带五六部手机》的文章引发热议,文中说到,他的“副包”(即包村工作副手),每次出门要带五六部工作手机,里面有各部门的微信工作群,有不同的工作系统要填报,所有手机要24小时保持开机。

微信工作群作为即时通讯工具,在发布工作、会议通知等方面有无可比拟的优势,既能提升效率又能留下工作痕迹,但凡事过犹不及。如果扶贫、征迁、环保等每项工作都建立微信工作群,就会形成微信工作群遍地开花、过多过滥的现象,反而成为了一种负担,更像是一种换汤不换药的形式主义。

基层干部群体处于行政权力系统末端,桩桩件件都需要他(她)们来“打通最后一公里”,而无孔不入的微信群,交叉重叠的朋友圈,模糊掉的工作与生活,让基层干部“辛苦”又“心苦”,日渐患上“微信工作群恐惧症”。要解决“微信工作群恐惧症”,将基层干部从微信工作群的焦虑中解放出来,需要各级各部门善用、慎用、实用微信工作群。

一要统筹工作平台,常给微信群体“瘦身”。要解决微信工作群过多过滥的问题,最根本的解决方法是由各个部门整合内部各个微信群,避免一个部门不同科室重复建群,一个事情一个群。也可由上级党委政府建立一个综合性的工作考核平台,形成一个

平台管总、多个部门参与、各自考核的办法。通过清理整合微信工作群,给基层干部的手机减减负,让基层干部从网上走出来,多到群众中走一走,多到田间地头看一看。

二要强化信息甄别,拒绝工作成果“摆拍”。有的干部在微信群中秀加班、晒辛苦,刻意塑造自己履职尽责的“形象”。微信群只是一个信息传递和交流的平台,不应成为干部晒工作的工具!有图有字未必就是真相,如果只看微信群,一些实实在在的、真推真做的工作就难以察觉,往往造成信息的失真。要防止有的干部由于从众心理,硬着头皮赶进度、表成绩,摆拍工作图片,乱晒工作效果,等到真正实地查看验收时,才暴露传说中的“买家秀和卖家秀的差距”。

三要走好群众路线,巧用民情民意“窗口”。微信群无疑是推动工作的好工具,但有的领导不做调研、不听民声,把微信群当成了任务分派平台,助长了瞎指挥、乱安排的工作作风。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老百姓上了网,民意就上了网。群众在哪儿,我们的领导干部就要到哪儿去。”微信工作群事实上是了解基层情况的窗口,基层干部或群众在群里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也有可能成为解决疑难问题的“钥匙”。要走好网络群众路线,就必须把线上搜集的信息和线下的调查研究充分结合起来。微信再好用也不如双腿迈开,到最困难最需要帮助的群众那里去,以身到、心到、情到的“工作推进法”赢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


微信群规5


微信群建立与使用现状的自查通知

各单位:

随着现在科技信息发达的飞速发展,微信作为一个及时聊天工具软件已经与我们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但是微信的使用产生泄密状况也是不能忽视。针对公司现在微信使用特别是单位微信群建立的使用现状,请各单位开展一次专项自查。

一、自查为对象为本单位所有员工。

二、本单位现建立有哪些微信群(包括班组群、工段群、车间群、机械员群等),建立的目的。

三、主要在微信群中传输的何种信息(工作交流、工作汇报或图片信息)

四、本单位在使用微信群存在的隐患。(安全隐患)

五、针对自查情况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请各单位认真对待本次自查工作,如实的指出现在微信群所存在问题,以便有利于今后的工作开展。自查工作纳入12月份工作考核,检查出隐患问题不纳入年度工作考评。合理化建立纳入综合考评。

                                        保密办

                                       2018/11/19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微信群规(微信群规则)》,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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