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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装(工装、工作服)管理制度 公司各部门: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 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工装配制说明 1、 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 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
被辞退时,收取服装 70%费用。
第二条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XXXX热力有限公司
20xx年12月25日 — END —
目的:
为推进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提高员工素质,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统一的整体形象;规范公司工作服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具体内容:
第一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工作服的定制、发放、领用及折旧标准,着装要求;员工着装包括工作服、鞋、帽、工作牌及劳动防护用品等。
第二条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工作服的归档管理,包括发放及折旧标准、工作服的购买及验收、领用核签、检查考核等工作。
第三条工作服的发放标准
1、公司的工作服包括冬装和夏装。
2、公司人员发放工作服冬、夏装各两套。
3、新员工进入公司十天后发工作服,期间发放旧的工作服。
第四条工作服的定制及领用
1、工作服使用年限:(冬、夏)工作服各两年,两年内实行冬装公司统一回收,两年后的回收属自愿行为。
2、后勤仓库要定期盘点工作服,并根据员工进出情况和库存情况,及时进行汇报及申购,备足数量以便使用;并根据使用年限、季节变化及时组织更换。
3、工作服订购要本着货比三家的原则选择好定制厂家,在定制前应签订合同(或协议),明确数量、材质、尺寸规格、交期、价格、发票税点、验收标准、商标使用规范以及其它定制要求等。工作服做好到厂时由行政人事部及仓库库管组织进行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入库保管。
4、行政人事部依照各部门员工事先自行申报的衣服尺寸,通知各部门统一到仓库领取,仓管员协助行政专员按具体的要求如数发放。
四、工作服穿着规定:
1、全体员工,上班时间(无论是正常上班还是加班)必须着工作服,公务外出或其它时间可着便装。
2、公司组织大型集体活动时,所有人员必须按统一要求着装。
第五条工作服的折旧标准
1、员工的夏装工作服实行免费使用,冬装工作服收取折旧费用。
2、员工自动离职的应全额收取工作服费用;正常辞职流程办理的员工按在公司工作时间长短收取相应的折旧费。
3、员工在辞职办手续时其工作服应事先洗干净叠好再退还给仓管员,仓管员视工作服新旧情况进行分类保管,以便下次优先发放使用。
4、员工服装在规定使用期限内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造成无法穿着上班的,可由本人直接向行政人事部申请购买,经审批后方可到后勤仓库领取工作服,其费用从工资中扣除。若属故意损坏的除加价赔偿外,还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处理。
5、员工因岗位或作业特殊性需增发冬、夏装的,可由员工所在部门申请,经公司审批后由仓库发放,并要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6、折旧标准:
工作服折旧分类工作3个月内(含)折旧费为50%;工作3-6个月(含)折旧费为40%;工作6-12个月(含)折旧费为20%;一年以下少件、丢失按原价赔偿一年以上按半价赔偿
遵守事项
1、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公司配发的公司工作服及佩戴工作牌;
2、员工对配发的工作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工作服;员工人为损坏、丢失工作牌(洗涤、保存方法不当),按原价赔偿。
5、工作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损坏,员工应自费进行修补;
6、生产及辅助性员工凡在上班期间必须穿公司工作服进行作业,每天晨会公司指定人员进行检查,员工未按要求穿着工作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20元/次;未按要求佩戴工作牌者进行处罚10元/次。人事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及佩戴工作牌者按公司规定给予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7、主管级以上员工有指导与监督员工规范穿戴工作服的责任。
8、员工穿着工作服和仪容仪表的情况,将作为个人绩效考核的依据之一。
附则
本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属于行政人事部所有,经总经理审批后实行。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为了加强公司规范化管理,树立良好的企业和员工个人形象,公司特为员工提供工装,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工装的管理规定如下:
一、工装配备范围
1、公司管理人员转正后可配备工装。
2、公司项目单位隔离衣、家政服务项目的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上岗时领取工装。
二、工装配备标准
1、公司管理人员:一件上衣,一条裤子;夏季每人一套便装,若要追加其它配置,费用自理。
2、公司项目单位、家政服务项目电梯员、家政陪护人员的冬、夏季工装,根据工作性质的不同公司统一制定款式。
三、工装的订做与管理
1、公司管理人员及项目单位员工由公司统一安排定做,各项目单位按规定提报计划报综合办公室。
2、公司工装由公司办公室统一采购、加工、计价、配发。
3、工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结算后由申报项目单位承担。
4、工装使用期满一年后,服装费用由公司或项目全额承担;使用时间未满一年而离职,个人需承担工装折旧差额,差额以工装全额按二年24个月折算由其本人承担不足部分。
5、工装发放后,由本人自行保管、维护。丢失须及时报告,并按折旧差额补偿。
四、规范着装要求:
1、公司员工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需着工装,并保持衣着整洁。
2、公司管理人员着装,需配带员工牌。
3、家政物业服务人员着装按照项目要求标准,保持服饰整洁,并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号牌。
4、各项目经理应严格督促本单位员工按规定穿着工装。
5、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员工工装的穿着情况。
6、因特殊情况(孕期)不能按规定着装,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7、员工试用期间应穿着与公司工装相近的正装,配带实习生工牌。
五、以上规定由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负责解释。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为了加强酒店工服管理工作,确保酒店员工按规定要求着装上岗,以整洁的仪表仪容为宾客提供优质服务,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根据标准化要求,经行政人事部研究决定,特制订本酒店员工工服管理制度。
一、工服配装
1、前台配装
冬季:蓝黑西装,白衬衣,小黑跟皮鞋(不准穿亮色鞋和休闲鞋)
夏季:t恤和黑蓝色一步裙,小跟黑皮鞋,头花。
2、工程保安:上衣黑蓝色夹克,黑蓝色裤子。
3、客房服务员冬季:米黄色上衣和深色裤子,小黑布鞋,头花。
夏季:t恤休闲裤,小黑布鞋,头花。
二、冬装管理
1、新入职的员工如无合体的工服,自行准备,等试用期过后,将由单位配装。
2、客房、工程、保安员工入职时到酒店领取各岗位统一制服,领用时工服如是旧的,员工离职时交回,如损坏或丢失,则按照工服折旧价格进行赔偿。工装发放时如果是酒店新购置的,在酒店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如不满一年,将会在离职时工资中扣除。
3、前台、管理人员须需进行量体裁衣,工服由酒店统一配发。员工在入职后每月在工资中扣除100元,扣完为止。如员在离职时,工作满一年,则工装归个人所有,酒店退还员工工装费用。如员工未做满一年,离职时工装自己带走,酒店不承担费用。
4、所有员工在进入工作岗位时必须按要求着装。
二、夏装管理
所有员工在夏装发放起之日,做满三月后,工装将归个人所有,酒店承担该费用。如未满三个月离职个人将承担该工装费用。
一、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加强员工的规范管理,现对公司员工工服的制作、发放、着装进行统一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二、管理职责
1、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包括衬衣、领带、西装外套、裤(裙)。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2、行政人事部负责制服预算、样式选定、登记造册、验收、发放、折旧、退还登记等,同时负责抽查各部门员工制服着装情况。
3、财务部负责员工制服破损、丢失、报废时制服折旧款结算。
4、行政人事部发放给各部门后,由各部门主管负责保管,行政人事部、财务部负责抽查收发、保管情况。
三、员工工服穿戴领用规定
1、员工入职时可填写《工服领用登记表》,员工凭登记表在各部门领用服装。
2、员工离职时,工服需交回公司,在离职时由部门主管对所交还工服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损坏、破漏、丢失及未清洗情况者,应进行扣款,具体扣款标准如下:
1)未清洗者:扣除干洗费(按干洗店收费标准支付,由部门内勤及时送干洗店清洗);
2)损坏或破漏:根据实际情况及工服价值进行扣款处理;
3)丢失:按照工服原有价值(扣除折旧率)进行扣款;并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
3、工服要注意保持清洁,做到无污渍、油渍、墨迹等各类不洁的痕迹。清洗后应作定期的熨烫,保持工服的平整;
4、工服仅限于工作时间内穿着,每日上下班前,应在员工更衣室更换服装,换下的工服应用衣架悬挂晾好,以保持服装的洁净和造型;
5、着工服人员应穿着黑色或深色皮鞋,女员工皮鞋高度不得超过5CM,须保持斜面清洁。如无特殊规定,不得穿凉鞋或拖鞋式凉鞋;
6、工服清洗标准:
1)冬季工服每周至少清洗一次;夏季工服上衣需每天清洗,裤装/裙装至少2天清洗一次;
2)清洗时需对工服上的污渍、油渍、墨渍等各类痕迹整理干净并熨烫整齐,穿着时不得有明显褶皱痕迹;
7、员工不得随意改动工服的样式和穿着方法;工服应保持干净、整齐、无破损,不得卷起裤脚。
8、试用期员工应自行添置工装相近的服装;
9、在岗员工上班时间的着装情况是个人的考评内容之一,对不按规定使用及维护工装的,将在考评记录中备注。着装不合格者经指正后仍不改正者的,将予以警告、记过直至取消上岗资格的处分;
10、换季时间:夏装,5月1日至10月15日;冬装,10月16日至4月30日,特殊情况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天气情况统一通知。
四、工服报损、折损管理规定
1、员工工服由个人妥善保管。如发现丢失、被盗,要立即报告行政人事部,及时办理补领手续,同时按照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
2、工服在使用期限内,确因工装使用时间过长导致严重破损,影响着装效果、整体形象的,其个人可以按正常程序提出申请要补做工服,由所在部门出具证明,写明事情经过,部门经理签字报公司领导批准后重新定制或更换,费用由公司承担;
3、非工作原因损坏工服造成提前报废的,员工须按工服折旧规定予以赔偿,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或更换工服。
4、对折旧、替换以及员工离职回收后的工服由部门汇总后上交行政人事部统一进行处理;
1)对折旧年限已到以及破损严重的工服行政人事部将进行报废处理;
2)对保存较为完好,成色较新的工服则由新入职员工接替使用,所交押金根据工服折旧率重新核算;
五、工服折旧
1、工服丢失或发生非工作原因破损报废时,员工按以下规定进行折旧赔偿:工服在使用年限不满3个月的,按原价的100%赔偿;
2、工服在使用年限满3个月不满6个月的,按原价的70%赔偿;
3、工服在使用年限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按原价的40%赔偿;
4、工服在使用年限12个月(含)以上的(包括使用年限延长期),不用赔偿。
六、工服监督检查
1、各部门负责人应认真执行、督促属下员工遵守本规定。
2、工作时间不着工作服者,一次罚款30元。
3、工作时间未佩戴胸牌者,一次罚款10元。
4、各部门在一个月内员工违反本规定累计超过5人次的,该部门负责人罚款100元。
5、罚款直接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检查及执行;
为了树立公司良好的整体形象,展现员工精神风貌,宣扬企业文化,规范员工统一着装,增强管理力度,现特对公司工作服的领用、着装和日常管理做出以下规定:
第一条
工装配制说明
1、员工试工期满后,可到综合办公室领取工作牌、工作装,并做好登记记录。
2、综合办公室建立工作服管理台帐,应可明确追溯各部门人员领用时间、领用型号、领用数量等相关信息。
3、工作服预计使用期限为三年,在使用期限内如因人为损坏、丢失、污染再领,将承担工作服的采购费用。
4、费用:所有员工的工作服均由公司统一采购,服装费用先由公司垫付、后从员工工资中扣除。所购买服装的'服装费用公司将按规定比例返还。
5、离职(辞退)收取服装费用时,按服装的实际费用计算。
(1)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两年以上者,辞职(辞退)时,不收取服装费用。
(2)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两年以下者,辞职时,收取服装7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50%费用。
(3)自工装发放之日起,工作不满一年者,辞职时,收取服装100%费用;被辞退时,收取服装70%费用。
第二条
着装工作服的要求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公司要求,根据不同季节统一着工作服。
2、办公室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着装不严格要求,但着装要大方得体。
3、在参加公司统一组织的活动时,如表彰大会、员工大会、培训、公司庆典等其它集体活动时全体员工必须着工作服。
4、公司的工作服代表着公司的企业形象,员工穿着的工作服必须整洁、干净、无异味。
5、男员工在穿夏秋装工作服时,原则上统一将上衣底边放置到裤腰边里,保持工作服的大方体得。
6、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第三条
日常检查及管理
1、各部门经理及组长日常对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行政综合部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穿着进行监督和管理。
2、若发现员工没有按公司要求穿工作服、佩戴胸卡,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并责令其改正,每月三次以上者公司将作辞退处理。
3、部门经理及组长应对所属员工穿工作服的情况进行检查、记录,凡发现有员工每月有三次以上没有穿工作服者,相关部门经理及组长将负连带责任,处以50元以上罚款。
4、工作服在该员工离职时必须收回,若没有上交的员工,公司将从工资中扣除服装费用(按实际价格扣除)。
以上规定从签发之日起原规定不再执行。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良好的品牌及整体形象,展示员工精神面貌,规范员工服装的领用、保管、缴回手续,特制订本规定。
一、各部门员工通过考察期(一星期)后,合格者向所在部门主管提出工作服领用申请。
二、管理中心将根据季节的不同为员工配发工作服。由行政部通知各部门申请领用夏装或冬装。
三、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按规定穿戴制服或工装,各部门经理负责落实、检查、监督本部门员工的制服着装。
四、着装要求
1、着工作装时应搭配与工作装颜色、款式得当的衬衣、袜子和鞋类鞋应保持清洁光亮无破损并符合工作要求在工作场所不得赤脚、不得穿拖鞋、拖鞋式凉鞋等。
2、着西装时须着衬衣系领带,衬衣束腰,不得挽袖或不系袖扣。
3、工作装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应保持口腔清洁、双手整洁勤剪指甲,指甲不得留的过长不得涂指甲油。
5、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牌并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
6、制服不准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制服不准混穿。
7、男员工着装要求
①头发梳理整齐、大方;头发前不过眉、旁不过耳、后不盖衣领;不得剔光头;不得留胡须。
②工作时间不得光膀子或穿挎拦背心及大短裤。
8、女员工着装要求
①工作时间着装以保守为宜。
②头发梳理整齐不得披发发型包括发式、颜色不得太夸张提倡化淡妆金银首饰或其他饰物应佩戴得当。
③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低胸衫、过于休闲或其他有碍观瞻的奇装异服;着裙装时外露袜子须穿肉色丝袜。
④尽量避免用过浓的香水。
9、职员上班必须佩戴工牌,工牌应佩戴在左胸前适当位置上。
10、主管以上的员工,办公室一定要备有西服,以便有外出活动或重要业务洽谈时穿用。
五、一线员工服装的使用期限为1年,办公室人员服装使用期限为2年。员工要爱护、妥善保管好工作服并保持整洁。凡因员工个人保管或使用不善,导致工作服污染严重或破损需更换的要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办理补领手续,但要支付相应的服装成本费同时将受污染或破损的工作服交回公司。
六、员工异动时工装的处理:
员工离职时,根据在职时间长短,服装费用的扣除作如下规定:
1、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未满3个月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的全部成本费用;
2、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3个月以上未满半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50%;
3、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半年以上未满一年者,离职时,收取工作服成本费用的20%;
4、自入司之日起,工作满一年以上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注:办公室人员及客服部员工期限为两年,即工作满两年者离职时不收取工作服费用)。
七、本规定由各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由行政人事部负责监督、执行。
八、本规定开始执行日期为:20xx年8月24日
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有权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状况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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