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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细品味一本经典著作之后,想必你的心里会有许多感慨,也该找点时间做做阅读笔记了。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一天到晚都在家,我觉得好无趣,无法出去喝小伙伴玩,只有在家看电视。于是我想起老师让我们读的必读书《昆虫记》。于是我打开了法国昆虫学家法布尔写的《昆虫记》,来消除心中的无聊。读着读着我被法布尔为了观察昆虫而不屑一切的精神所感染了,因为他向困难屈服。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要善于观察身边的事物,才能成功。
这本书讲了法布尔在亲自实验,观察:萤火虫、红蚂蚁、天牛、蟋蟀、蝗虫、金步甲……还亲自试验了毛虫的霉素等等,数不胜数,着一切都是高度危险的,特别是观察朗格多克蝎子时,那种坚持不懈。
成功往往都是给那些有准备的人的,成功往往可以挡住一切所经历过的风风雨雨。只要可以成功,付出再大的努力和汗水也在所不辞。为了持家法布尔不得不去一所小学去上课教几何图形,虽然工资很小,但还是干。后来他有成了一名染色工,因为他的坚持不懈,有了一笔小财富,得到了皇帝部长的认可。
成功可以造就一个人事业的成功,也可以造就新的开始。法布尔造就了一个新的开始,为了能让孩子们在教室里学习;为了自己能更好地了解昆虫;为了能成功,法布尔去了印染厂,用自己的方法做一名印染工人,好不容易赚了钱,去研究昆虫,结果研究的人走光了,只有他一个人坚持不懈的奋斗,向成功跨步。
彩云收集了无数的水蒸气,只为了雨后惊艳一现;贝壳征集无数沙粒,终于炼成一颗闪亮的珍珠。我们的人生是这样,要经过坚持不懈的奋斗才能成功。我轻轻摸着《昆虫记》的封面,觉得不再无趣,因为我有昆虫和法布尔的陪伴。
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这句哲理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就牢牢的刻在了心里。妙言妙语如珍珠般美好。
说来遗憾,现在才拜读大师的经典著作,有点为时已晚,但也觉得好书从来不怕被晚看。没读以前,对《围城》一点了解都没有,根本无暇顾及内容讲什么,唯有一种理所当然,这种理所当然就是经典自有经典的价值,发不发现,它的价值都在那里。
三百六十六页的纸张,被我翻了四个晚上,每晚看一百页,一点点,一句句,读一读,品一品,虽也没有醍醐灌顶的彻悟,但也不乏妙语连珠的精辟。
佩服于作者信手拈来的博闻强识,赞叹于作者起转承合的横溢才华,羡慕于作者运用自如的八斗高才。与一本好书邂逅,与一种哲思相遇,与一段他人的人生重逢,与一场伤感喟叹的经历擦肩……文字连着书里的悲欢离合和作者的思想花火带我们在各色各样的世界和人生里徜徉。
说起《围城》的内容,也很简单,就讲民国时期留洋归来的方鸿渐少爷在国内暗恋失败后去乡下教书,过程中认识了同事孙小姐并结为连理后夫妻却在婚姻里不如意的故事。
但正是这种大多数人都走一遭的路,钱钟书却在这普通的历程里这里提炼出人生哲理。书的最后一点是杨绛先生对书里人物的一点背景介绍和对钱钟书的生平的一点介绍,写的很可爱很甜。了解一部作品就忍不住了解作家,这是一种情感需求惯性,当我看到书中人物多多少少与作者的人生联系的时候,好激动好开心,仿佛自己的人生也跟它们有了交集似的。
我记得有本书里说他是以生命的极限去探索人文学术的极致。特别喜欢这个带着哲理性的标题《围城》,精辟有精妙的词语,可以是象征,可以是比喻,可以是拟人,也可以是双关,无论怎么解读,都有意思。
他在书里用精巧犀利、洞察世事的机智描写中,融入层层缕缕的人生哲理,让你欲罢不能,让你点头称是,让你共鸣地五体投地。
在《中国现代经典文学赏读》中,说道,《围城》为人称道的艺术手法之一便是对反讽的高超运用。钱锺书极为擅长从抓住人物的言语谈话入手进而发展到对人物深层认知结构的阐发。他以幽默诙谐的语言讲述了包括方鸿渐在内的中国知识分子的生活和社会的人情世态。
配合这样的赏读品读《围城》的滋味儿真的是美妙绝伦。《围城》所揭示的爱情问题、婚姻问题、事业问题,乃至人生万事的“围城”现象都透漏着社会上的现象。
解读里还说,鸿渐的名字,从《易经》里解读出来,像一只四处漂泊,无落脚的孤雁。我忽然就感到一种难过,为方鸿渐的逐渐落魄难过,也为对婚姻的了解带来的失望而难过,更为一种挣脱不开逃离不掉的多舛命运而难过。
时间过得飞快,暑假已经过去了一大半。由于天气原因,我不得不在家里度过漫长的一天。
《小王子》这本书自从买回来就没有翻过,所以我就趁着今天的空闲读完了这本童话寓言书。
小王子是一个从B602小行星上来的“永远也长不大“的人。他在自己的星球上和他的玫瑰花闹了别扭,于是独自一个人开始了漫长的宇宙旅行。为了开阔眼界,小王子去了六个星球,遇到了有很多伤心事的酒鬼,忙得不可开交的商人,还有点路灯的人和长满胡子的老地理学家。最后到达地球。一只狐狸使他懂得了爱与责任,于是小王子想回到自己的星球与花儿团聚。当他无法回到B602星球的时候,他选择了死亡。故事的叙述者为了纪念他,写下了这本书。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我通过这本书懂得的众多道理中的一个。书上曾提到过一种树--猴面包树。它不是像路边的那种可爱的小灌木,而是一个顶教堂那么高大的大树。小王子每天都要按时拔出这些树的苗。看到这里,我很疑惑,心想:“为什么要按时拔,不拔又会怎么样呢?“原来这种树的树苗长到一定大就拔不出来了,它们长到一定数量会撑爆星球,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如果把坏习惯比喻成那些树,不及时改正的话,坏习惯的养成会给你带来终生的后悔与不便。
小王子游览了前后六个星球,书中也描述了许多人。有些人善良,有些人是悲哀的,可笑的。这些人都可能会是某些人的影子,作者写这些可能是让我们学习或改正自身的缺点,让我们去学着做成功的人,自信的人,勇敢的人,善良的人……
这本书本来是写给那些已经丧失了童真的大人们,给一直生活在权力和金钱中的大人们的一个警示!告诉他们在生命中什么才是最重要的,什么才是应该去追求的。让那些快乐,童真永远存在在所有人的心中。
我希望大人们都不曾失去那些美好的东西,这样爸爸就不会那么辛苦的东奔西跑,和我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妈妈不会在我提到有趣的事情时只会点头说“是“或“好“。那样大人们都不会总以“你已经长大了““学习最重要“为借口来打发我们。因为在我们心中,自己永远是小孩子,永远不太喜欢学习。难道大人们都没有经历过童年,蝴蝶都没有经历过是蚕的日子?
不知不觉,一个小时过去了,家里的钟表准时报时,而我的心里也懂得了更多。
外面暴雨如注,清凉的雨水滴落,仿佛芙蓉覃般微凉。一直以来,我都执意为自己笔下的故事勾勒出苍凉的底色,认为世界上任何事都是无所谓的。就像匪我思存说得那样:“仅仅是因为年轻,见惯了泼泼洒洒的姹紫嫣红,于是就总惦记着那一句,付与断井颓垣。”
然而在读《雷雨》之时,面对那样突如其来的结局,仿佛刺啦一声,心里有什么被硬生生裂开来。曹禺就这样将美好残忍地撕裂开来,千疮百孔,让我有些措手不及。
那是一个罪恶的世界,给人一种无路可逃的感觉。同样的背景,同样的起缘,匪我思存笔下的爱情是冰雪中的点点温存,即使痛了也是幸福;而在曹禺的笔下却只剩刺骨的疼痛,是可以冻结一切的寒冰。剧中,社会和家庭给予一群人的悲哀,在你尚未察觉之时,就已被展现地淋漓尽致。他们的确可以在黑夜里去寻找一个真正的光明,但那对于他们而言太难了。
我悲悯周朴园,他一个人独撑到剧终,何尝不是一种孤独和煎熬。他可以自私绝情到大年三十把侍萍赶出家门,任其自生自灭,这样薄情寡意的人,又有什么资格得到真正的爱?他对旧时的留恋反而显得有些可笑了——那些家具,那些摆设,那些习惯,还有那些照片和旧时的回忆。那是一场精心谋划的骗局,要骗的人却只是他自己。剧中,始终没有人走进过周朴园的心里,是他不愿让人走进,因为他对爱情是灰心的,认定了不管怎么样,身家利益总要排在爱情前头。然而机关算尽,他却不是最后的赢家,心中无爱,何其可悲!
我亦悲悯侍萍,她是一个沧桑的女子,没有幸福的过往,却有凄惨的命运。三十年前的她,应是微扬着脸,眉目间黑白清晰分明的吧,她眼中的世界也该是黑白分明的。然而三十年间,悲惨的命运使她磨灭了仅剩的棱角,成为一颗滑不留手的鹅卵石。三十年后的她,最习惯的动作已成了低头。她不停的容忍,不停的退让,委曲求全,哪怕那把刀刃上锈出血来。因为她还在期待着什么,所以才安凭寂寞如雪,仍旧是从头再忍。一切恍然如梦,她仅存的期待也被现实打碎。是的,她不曾料到,原来她只是他的锦上花,盛放绚烂过,撕裂后只能静静凋谢。红颜已逝,韵华不再,往事成非。
在四大名着里,我最不了解的就是红楼了,通常看到一些红学评论,都不敢随便多嘴,今天看了小水叮铛转贴的《为什么要争宝玉》,实在如梗在喉,不吐不快。若有不当之处,诸位请多多指教。
叮铛文中明确指出,宝玉是荣国府的当然继承者,这个观点是错的。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继承制度一向是嫡长子继承制。父亲的爵位等不可分的东西是由正妻的长子继承,父亲的财产的主要部分也都由他一人继承,其余兄弟只能分得一小部分而已。(您说不公平?我也觉得不公平,不过总算有明确的规定,比一笔糊涂帐要好些。)如果嫡长子不幸先死了怎么办?由嫡长子的嫡长子所得,若他没有儿子,才轮到其他的兄弟,按先嫡庶,后长幼(女的不算)的原则顺次排序,冠军通吃,亚军没份。您可别小看了这规定,它可是封建社会能够存在两千多年的基石之一,历朝历代对这一点都是大力维护的。就连皇帝也不例外。
再看看红楼梦中的荣国府。顾名思义,荣国府是荣国公的府第,贾赦(宝玉的伯父)继承了先辈的爵位和财产,成为第三任荣国公,并拥有荣国府的所有权。读书笔记若贾赦去世,荣国公和荣国府的继承顺序是:贾链(贾赦独子),贾政(贾赦之弟,宝玉之父),贾兰(贾政嫡长子贾珠之独子),宝玉(贾政嫡次子),贾环(贾政第三子)。也就是说,宝玉在继承顺序中只排位第四,这还不算贾链随时可能生儿子(生一个他往后挪一位),忘了,贾赦也可能生(一样在他前)呵呵。在正常的情况下,贾链会有儿子,贾兰也比宝玉年轻,所以宝玉永远没有机会取得荣国府。祖母疼他,只不过多给他一点私房钱罢了。至于他姐姐是贵妃所以对他有利就更可笑了,元春是宝玉的姐姐不假,可她不也是贾兰的亲姑姑吗?贾兰从小没父亲,元春对他难道不会多一份同情吗?退一万步说,元春要帮宝玉,她能怎么帮呢?封建社会的铁律她一个妃子是改不了的,除非要她怂恿皇帝治贾链,贾兰的罪,这,可能吗?所以,再次强调,当时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看得出来,贾宝玉要取得荣国府,是接近不可能。
至于为什么有几个人看上了宝玉,非嫁给他不可,呵呵,我小人家对红楼不熟,不好瞎猜,能肯定的是,绝不是因为他是荣国府的继承者。
红楼梦中的每一首诗词,每一幅对联,每一篇赋文都是为小说中人物和场合量身定做的。它不仅反映了人物的特性,甚至暗示了人物的命运。正因为有了这些诗词歌赋、对联,《红楼梦》才成其为《红楼梦》流传至今,并在我国文学史上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
死很容易,活着很难。这也许是最能概括本书情感的句子了。亲人一个一个离自己远去,灵魂一次一次被自己丧失。没有活下去的支撑和信念,不知道为什么而活,但内心深处却不会放弃生命,这恰恰是生命的本能。活着,是一种本能,无关环境,无关信仰,无关追求。
福贵一家原应该是地主阶级的有钱人,有着幸福美满的家庭,虽然老爹是个败家仔,但依旧很宠福贵,有个支持自己,永远关心自己的老娘,娶了个能吃苦耐劳,善解人意的有钱人家小姐做妻子——家珍,还有个漂亮、能干的女儿——凤霞,最后还有个善良,热心的小儿子——有庆。但却经过福贵的一系列折腾和当代社会的发展,最终导致钱没了,老爹死了,疼爱自己的老娘病死了,可怜的儿子和女儿在同一间医院走了。妻子也死去,留给福贵最后的念想是凤霞的丈夫二喜和孩子苦根。曲终人散,最终都离他远去。这世界上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个人。
我会想,他为什么不去寻死?他为什么还要活着?最亲的爹和娘去世了,最爱的妻子儿女走了。没有一个人能顶住这般打击。这世界已了无牵挂,他也都这般岁数,活在这,没人给自己送终,所谓的家财万贯一夜失,白发人送黑发人,世上无亲人,这类悲惨的事情在同一个人身上发生,试问自己,谁有他这样坚持活下去的信念?他究竟是心底强大,还是想替自己爱的人继续活下去,看遍世间所有美好。
我常常进入书中,幻想假如我是福贵,那个最悲惨的主人公,我会不会在家珍去世后便与她一同死去,我不敢想象,但心底里却是有个明确的答案仔细想想,我不会那样做。那是高洁的爱情,但我欣赏不来。我不会死,虽然我不知道为了什么活着,但我终究不舍得这世间,我留恋它,我会努力抱着好的心态迎接接下来的日子,但确实不会有从前的快乐和无忧无虑了。深入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与福贵感同身受,想象他经历苦痛时的心情,理解并生存。
不是每个人都能从打击中走出来,人是为了本身活着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其实活着本身的美好就足以让我们迷恋,足以让我们继续为其活着。活着,是责任,是心态,是生命本该有的色彩。连生存的机会都没了,又谈何创作?梦想?机遇?死去可以夺去人们的痛苦的记忆,但是活着可以让人们重新创造欢乐的记忆。总结起来便是:与其忘记痛苦,不如制造欢乐。潇潇洒洒过完余生。但依旧会带有悔恨,恨自己、恨世界。
《活着》究竟是想表达主人公的可悲,亦或是表达希望读者坚强生活。没有准确把握,但中心绝对是:把握生活,领悟一切,努力活着。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简爱》这本书,被誉为人生追求的二重奏,它是由英国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成,这本书简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主人公简,是一个孤女,她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受尽欺凌,小小的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以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德赢得了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又如此残忍,她为这段婚姻付出了惨痛的代价,但她始终都坚持自己的信念,执着追求着自己的理想。
《简爱》这本书,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本书大量运用心理描写,全书构思精巧,情节波澜起伏,给读者制造出一种阴森恐怖的气氛,而又不脱离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这本书情感色彩丰富而强烈。让人回味无穷。
"抽一点血就抽一点,医院里的人为了救县长女人的命,一抽上我儿子的血就再不停了……那时有庆已经不行了,可是出来的医生说血还不够用。抽血的那个乌龟王八蛋,把我儿子的血差不多都抽干了。有庆嘴唇都青了还不住手,等到有庆的脑袋一歪摔在地上,那人才慌了,去叫来医生,医生蹲在地上拿听筒听了听说:'心跳都没了。'医生也没怎么当会事,只是骂了一声抽血的:'你真是胡闹。'就跑到产房救县长的女人了。"
看到这里真是说不出的愤懑,一条鲜活的人命,就这样没了,怎么会如此荒唐怎么会有如此草菅人命的事真是什么样的人心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沉重吧。
回头看我们的主人公,他活着,因为家珍。儿子有庆死了,老婆家珍病重,好像随时会跟了有庆而去,想着往日种种,徐福贵撑了下来,跟着他受尽苦难的家珍需要他活下去。
小时候生病成了聋哑的女儿凤霞嫁人了,女婿虽然是个偏头,却是个极好的人,一家人和和睦睦,生活似乎又有了奔头。凤霞的怀孕更是让这家饱经苦难的人喜极而泣,可是,这简单的幸福又终结在凤霞的分娩上。孩子生下来了,凤霞却死了。三个月不到,家珍也死了。
徐福贵和他的女婿围着他们的希望——苦根,艰难的活着。苦根,一个古灵精怪的孩子,懂事乖巧的让人心疼。四岁的时候,苦根的父亲,徐福贵的女婿——二喜被水泥板压成了肉酱。苦根跟着他外公到了七岁,发着高烧,帮着徐福贵在地里摘棉花。徐福贵心疼外孙,没钱买药,煮了一大锅豆子,出门下地去了。不想回来后就发现苦根被豆子撑死了。
"往后的日子我只能一个人过了,我总想着自己日子也不长了,谁知一过又过了这么些年。……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的平平常常,……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
这是主人公的话,书看完了,很压抑,活着的意义是什么也许无所谓活着,尘世的苦难,活着的人总得承受,在命运面前,只有忍耐,忍耐孤独,忍耐不幸,甚至是死亡。
《活着》并不是要告诉我们应该怎样活着,只是在陈述活着这样一个事实。套用徐福贵夫妇对春生的话来说: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吧。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或者差。只是在生命的尽头至少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这个寒假,我重读《简爱》,再次被感动。简爱—一个普普通通的姑娘。没有出众的外表,没有显贵的出身。然而,正是这样一个普通人,却有着坚强的内心,她坚强与真挚的心灵,给了我深深的启迪。
我喜欢简爱,这个姑娘她平凡,却不屈服;她的人生起伏波澜,但她美好的追求从未停止。
看看简爱,你会发现,作为一个普通人,只要付出努力,也能创造出美丽的天地。
一个普通人,她可以深入的体味周围的花花草草,她可以专注的聆听动人的莺语。也许她也会被琐事烦扰,但一切又怎能泯灭她对生活的热情?因为普通,她可以选择静静地思考,简爱发现了那些掩藏在华丽下的丑恶,也发现了一颗颗善良的心灵。所有的风言冷语从未浇灭她心中的火焰,因她不是为了心死而降生,来到世上,她是为了寻找幸福。
简爱普通,但她却给了人们一种真实。没有华丽的衣装,没有浓厚的粉饰,外表上,简爱展示的是她的青春,展示的是她的真实。而行动上,她更是展现了真实的自我。小时候在姑妈家,她不招人喜欢,因为在别人眼里,她总是那么没有规矩,不懂礼貌。因为,她从不会为了得到称赞和奖励,而讨、附和里德姑妈,她会直言说出心中的不满;面对表哥约翰的一再欺侮,她也会不顾形象地奋起反抗。简爱用她的真实想法来支配自己的行动,希望展现给人们她的真实一面。可是周围人的漠然、不理解、甚至误解让间爱变成了他们心中的恶魔。简爱总是努力着,使人们接受她,纵使不喜欢她的人永远也不会理解她。
她的平凡,她的真挚,这两者的对比,将简爱的形象再次展现在眼前:那个并不漂亮的姑娘、朴素的穿着,看上去那么的柔弱,却耐心地教导着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付出了无穷无尽的关爱;面对着自己的主人,这位渺小的家庭教师这样吐露着自己的想法:您不~ 您并不~ 您也不~这样的回答很不礼貌,但简爱勇敢地指出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缺点,体现出了她待人的诚恳。她赢得了他人的尊重,也赢取了罗切斯特先生的爱慕。 简是个坚强的女孩。面对人生的苦难,她总是勇敢应对;挫折成了她生命的阶梯,困难总是坚忍了她的意志。这么一个普通的姑娘用奋斗赢得了生命的春暖花开。
作为一个普通人,只要真诚,只要勇敢,只要努力,就可以收获美丽。
司马迁笔下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有着鲜明的个性。生动的语言,优美的文字让读者读起来仿佛置身于一个个优美的意境中。随着情节的起伏,我的心情也在为之而改变。喜着主人公的喜,忧着主人公的忧,感受着主人公的感受。轻松幽默的语言,紧张刺激的情节,仿佛把我带到了那个遥远的时代。各个时代的背景特色;各个国家的风土人情;各个民族的风俗习惯,在《史记》中表现得淋漓尽致,绘声绘色。
看《史记》就仿佛在作一次足不出户的历史旅行,领略了那个时代的一切,回顾了各种令人难以忘怀的历史事件。体会了当时人们的思想感情。
看《史记》就仿佛在读一本有趣的故事书。生动形象的历史人物有声有色的为你讲述他们身上发生的有趣的故事,带领你进入他们的世界。
看《史记》就仿佛在和一个历史学家面对面的谈话。深深的被他那准确到位的语言所打动。在不知不觉中也增长了必要的历史知识,丰富了头脑。
《史记》是一本既生动有趣又能增长知识的值得一看的好书。
写上面那些东西的小哥一看就没读过。作为读过的人,我就告诉你我的感受吧。作为一本纪传体史书,文字确实优美,可是却没有什么中心思想,也不可能有中心思想,因为史书的作用就是如实记录发生的事情,作者不应该掺杂自己的感情。当然,史记里还是有司马迁自己的情感在里面的,就好比写数学课本读后感,是没有意义的,有意义的是单纯一个篇章的读后感。
比如你读过屈原贾生列传,就可以为屈原列传写一篇读后感,抒发你读过的感受,对文字的理解,对屈原的思考,和你心里一些其他的想法。可是,倘若通读全篇,你就会发现,对整本史记,你不会有一个整体的读后感,史记这本书通过什么事啦,反映了什么中心啦,抒发了什么感情啦,这些不会有。会有什么呢?鄙人是理科生,不擅文辞,不会表达,您只要自己通读一遍,就会有一个自己的想法。
要是不想读,您就写一些套话,什么伟大的史学著作,什么多少本纪多少世家,什么什么不用读也知道的话。那篇例文像是小学生作品,您要是中学生或大学生,那就再加上点成熟的语言,篇幅拉成800字,找几篇介绍史记的文章看看,基本就成。
看过巴尔扎克写的上流社会的生活再与毛姆笔下的小人物作对比,发觉阶层的差距实在是有点大。
巴尔扎克极尽修辞之能事来描绘上流社会的宴会、歌舞、服饰之奢侈,而毛姆笔下的人物与他自身辗转于多种职业讨生活的经历相关,贵族相比,小人物总是锱铢必较、市井气息浓厚,见过的市面也没有那些大人们多而广,总是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作者笔下的“我”对亲身所见总感到十分惊奇,这正是因为“真挚诚恳底下也许埋藏着矫揉造作,高风亮节背后可能藏匿着卑鄙无耻”。
想家、教育家卢梭对人的教育观点。读完之后,对我产生了很大的启发,不得不说书中的理念对我来说是种冲击,使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托尔斯泰说:“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卢梭“构思二十年、撰写三年”而成的教育著作《爱弥儿》就是这样的一本理想的书籍,书中处处闪耀着智慧的光芒,可谓“博大精深,字字珠玑”。
卢梭的《爱弥儿》共分五卷,他根据儿童的年龄提出了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儿童进行教育的原则、内容和方法。他强调教育儿童必须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年龄特征,否则就会导致不良后果。因为“大自然希望儿童在成人之前就要像儿童的样子,打乱了这个次序,我们就会造成一些早熟的果实,它们长得既不丰满也不甜美,而且很快就会腐烂。我们将造成一批年纪轻轻的剥蚀和老态龙钟的儿童。”热爱孩子,把孩子当作孩子,构成了这部教育巨著的精髓,这不但在当时沉闷压抑的教育环境中是清泉,即使在今天,对我们这些教育者,依然具有莫大的启示。现将我感受最深的几点拿来与大家分享。
1、不要剥夺了孩子快乐的童年。“要爱护儿童,帮助他们做游戏,让他们快乐,培养他们天真烂漫的本能。在万物的次序中,人类有它的地位:在人生的次序中,儿童有它的地位,即应把成人当作成人,把孩子当作孩子。”这段话对于今天那些急于求成龙、成凤的父母来说,依然有着很大的警示意义。孩子的童年没有了快乐,有的是无尽的苦恼。为什么要让那转眼即逝的岁月充满悲伤和痛苦呢?“不要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成了大人信奉的真理,于是为孩子报各种各样的兴趣班、补习班、辅导班,方方面面都想到了,唯独没想到为此付出的代价是孩子一去不复返的童年!
2、不要扼杀儿童的天性。把儿童看作儿童。要尊重儿童的天性,相信儿童具有内在的发展潜能。儿童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是很愚蠢的事情。儿童尽管弱小,但他具有一种内在的发展潜能。卢梭认为儿童不是小大人,儿童有他自己独特的生活;儿童期的存在是自然规律,儿童期的存在并非单纯地为成年生活作准备,它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总之,我们要尊重儿童的天性,让其天性充分自由地发展,会使儿童将来获得快乐和幸福。
书中作者独创的观点、精辟的论述、精美的描绘、细腻的文笔让人折服。全书贯穿着无数教育经典名言,处处蕴涵着真知灼见,闪烁着独到的教育思想的璀璨光芒,让人不时掩卷回味。卢梭以平等博爱的心怀教育他的爱弥儿,这个假想的孤儿幸福地生活在不被强迫的自由世界。但愿,我们的每一个学生都是幸福的“爱弥儿”。
也许大多数读者在读完《活着》这本小说后都会有一种为小说悲剧的强烈震撼,同时淡淡地思考:这本书以如此悲伤的一个主题,到底想表达怎样一种状态,一种态度,一种精神呢?
这本书所涉及的时代背景相当丰富,故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民国到共和国的转变,熬过了抗日战争,解放战争,人名公社……然后活着。强调活着。生存活着是故事的主题,为衬托生活的主题,作者描述了大量的死亡。主人公亲朋好友的相继离去,一次又一次给主人公以感触,一次又一次重塑了主人公的内心世界。
离去的第一个人是主人公的父亲,之前主人公认为父亲和自己一样是个败家子,自己便有理由去败家,去毫无顾虑,肆无忌惮地败家。败家由起初一个有趣朦胧的概念,到一个沉重压着的现实,主人公猛然惊醒并感到自责后,才猛然发现父亲原来是一个很有智慧的人,父亲也才得到了尊重。其实主人公对父亲生前的尊重,对父亲死后的追念都是愧疚的一种形式,意识到父亲的死,母亲的悲伤,妻子的为难都源于自己的愧疚。主人公的人格已发生转变,弥补了自己人性上的缺失。与此同时,主人公也成为一个只是带有特殊历史的普通人了,这也是书中的一个妙处,故事的发展又得以从劳苦大众的角度凸显那一种苦难。
我们都已经发现到,每当一个亲友离去时,主人公诚然会感到悲痛和孤独,但都不会感到绝望。每当陷入一个困境时,主人公诚然会苦恼,会迷茫,但都在努力地走出困境。作为一个小人物,他能坚持活下去,只要命运不彻底击毁他,他就活下去;只要他还有生存的希望,还有生活的可能,他就坚持活下去;他能活下去,无论生活多么悲伤,多么贫苦,多么缺少快乐享受而充满了伤痛。这种活下去的精神是一种最平凡的精神,也可能是人性中最坚韧的一点。
当主人公由富贵跌入贫穷的时期,是他败光家产的那段时期,生活发生转变的那段时期,也是主人公摆脱行尸走肉这个形态的时期。期间主人公恐惧过,迷惘过,失去过生活的动力和方向,在父亲的开导下,决定改变现实,通过劳动再次积累家业,人活着是为了实现自己的某种需求,满足自己的某些欲望,这是一种原始而强大的推动力,同时也是活着的一种精神,那就是有一个方向,有一个目标。
在后来的变折中,主人公感受到了小角色的艰苦和幸运。艰苦在于,无论在哪一种浩劫中,他都会成为间接利用和受害的目标,只能盲目地随波逐流,浑浑噩噩地活下去。幸运在于,他永远不会成为矛头所向,矛盾所在。即使在内战中,他只能毫无怨言的去做了壮丁,但永远不会像那个被弟兄倒戈的连长。投降后还是能活下去的。他只能选择被生产队压迫,被红卫兵侵害,但永远不会像可怜的春生失去生的希望。把头低下还是能活下去的。他为生计的奔波,他对生命的热爱,他对生活的不放弃,就是活着的一种精神----热爱并坚持。
读《活着》让我想到了《骆驼祥子》,这两本书的主人公有趣的异同引起了我的思考。两者活着都有一个目标,随着现实中苦难的打击,不停地降低目标,降低要求,最后目标变得十分简单----活着。可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活着”的含义是不同的,祥子遭受挫折后是放弃了希望,丧失了抗击挫折的能力,安于现状没有追求的生活,已经成为标准的行尸走肉了。可福贵的活着是在与挫折抗争中活着,在化解悲伤寻求乐观中活着。虽然目标越来越小,可他是有追求,有希望的。直到最后一个亲人苦根离开之前,他都存留着一种可以把日子过得幸福快乐的期待。即使所有人离他而去,他也能在老牛的陪伴下,回想亲人,回想过去的一点一滴,继续乐观地生活下去,这是难能可贵的,这才能真正反映“活着”这个主题,这是一种平凡的精神中的可贵,不平凡的那一点。
“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也许,平凡地活着,这种平凡的精神,真的不失为一种成功的人生智慧。
夕阳缓落,染红了清澈的江水,景色勾情,扣动着多情的心弦。
守在渡船里,你仰望着夜空的繁星点点,卧在草坪上,你倾听者大自然的吟唱。那在梦中浮起过无数次的山歌,而今已停息,当黎明占据了黑夜,时光也在不经意的流走,翠翠,你还在等待什么?
在风雨中,相依为命的亲人走了,在欢乐与浓情中,为你唱山歌的男孩也走了,孤单的你却在时光的变换与情感的期待中煎熬。春天,花儿漫山,鸟儿双飞,万物欣欣向荣,而你的心却无法复苏。秋天,雁群南飞,落叶归根,而你的归宿又在哪儿,哪儿才是你心灵的依靠。冬天,雪花纷飞,万物凋零,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等待的人也会到了吧。
梁祝生死相依,福祸与共,是因为他们曾经一起度过难忘的时光,有着矢志不渝的爱情誓言。而你呢,没有海誓也没有山盟,只有纯真懵懂的情感,只有天籁般的山歌,你却如此的坚守,此般无怨无悔的付出。
近来,迷上了鲁迅先生的小说。在寒假里读的小说集<呐喊>,细细品咂,又有别样味道荡漾其中。
鲁迅在序中写到了与<新青年>编辑的对话。他说:“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无窗户而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不久都要闷死了,然而是从昏睡入死灭,并不感到就死的悲哀。现在你大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这不幸的少数者来受无可挽救的临终的苦楚,你倒以为对得起他们么?”那人答道:“然而几个人既然起来,你不能说决没有毁坏这铁屋的希望。”显而易见的,这一群困在铁屋子里的人就是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中国人,而发自肺腑的呐喊则是鲁迅先生用笔唱响的正义之歌。
让我颇有感悟的是<药>和<孔乙己>两篇小说。
孔乙己无疑是一个悲剧色彩人物。身着长衫,脸带伤痕,一副穷酸模样。最让我痛心的并不是他生活潦倒,只有偷书看,而是他在酒馆受到的耻笑。无论他到哪里,他的滑稽装扮都会让人从心底瞧不起他,就连文中的”我”—一个12岁的伙计,当他热情满满问”我”学业怎样时,都给他一脸冷漠。当孔乙己被打折腿致死时,又有几人为他哀惋叹息?鲁迅毫不留情地写芸芸众生的冷漠无情时,他心中是涌出了多少愤怒的洪水!
再说<药>,一个个小人物内心的挣扎,无情,不信任……被鲁迅先生写的淋漓尽致。“那人一只大手,向他摊着;一只手却撮着一个鲜红的馒头,那红的还是一点一点的往下滴”,那一滴滴滴下来的仅仅是烈士染红沙场的鲜血吗?还有泪与恨,恨他们的鲜血在此刻流的如此不值!毫无反抗之心的华小栓,一心为国却被出卖的热血青年夏瑜,一”华”一”夏”,鲁迅先生带给我们的正是当时血淋林的华夏悲哀!
鲁迅给我们的是一个真实的大社会,让我们从一个个小人物中深刻地,清醒地认识了那个年代。身为一个铁肩担道义的作家,纷繁的尘世中,他找到了自己心爱的职业和不再改变的信仰。他的笔不是为了献媚高层,不是为了博取人心,只是写了一个绝不虚假的世界。他的作品不再单单富有文学价值,这是一个广角镜,它代表了一个时代。
你怎能说鲁迅写这些小说时不痛心,不无奈,他的<彷徨>不正是反映了他心中的挣扎吗?但鲁迅深深地了解,他是人民的作家,之所以要写小说,也是为了那些社会上的真君子!换一个角度,如没有压在他心头的时代使命感,对祖国的期望与热爱,又怎能铸造他笔下的铮铮傲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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