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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制度(热门21篇)

作者:edditor12023-01-28 17:20:05556

现在的社会中,形形色色的制度层出不穷,这些制度的功能就是让我们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惩恶扬善,维护正义。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社区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社区制度 第1篇

1、目的:为规范创建安全社区的档案管理,做好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相关材料的统一管理、收集、保存、开发和利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原则上适应于办事处辖区内各级各类安全社区的创建过程中形成档案的管理,各社区可根据本办法制定管理实施细则。

3、管理职责:创建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应设置一名专(兼)职安全社区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管理。

4、管理内容与管理方法

(1)归档范围: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主要工作所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片图纸、音像制品等。

(2)归档要求

①归档文件材料应完整,准确,签批手续完备。

②归档文件的形成和书写材料,须易于长期保存,一般使用黑色碳素笔书写。

③归档文件的材料整理应符合入档条件。

④归档文件材料须经过创建安全社区的促进委员会主任或该社区内机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

⑤应归档材料应于次年3月底前,向安全社区促进委员会办公室档案室移交归档。

⑥各类应归档材料一般归档1份,特殊材料应归档2—3份。

(3)归档分类

①分类原则:根据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材料内容与形成特点进行分类,保持各类之间有机联系,便于检索和查阅。

②档案分类:所有创建安全社区过程中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分为一级八大类;二级;三级类别由各社区根据工作进程,从一级,二级中分设并保持与上一级的联系。

(4)归档案卷的存放排列

①档案按大类分别在档案橱架排列,小类应紧靠大类依次排列,即一级→二级→三级。

②档案的存放年限排序:同一大类的案卷首先按年度分别排列,在各年度内,先按保存期限永久、长期、短期的顺序排列,再将同一保管期限的案卷按顺序排列。

(5)档案号的编制

①档案的`档案号由分类号、案卷号组成。

②同一年度内按三个不同保存年限分别编写件号(一年三位自然顺序号)。

(6)归档手续:各类文件材料归档前,应填写移交目录一式两份,经规定负责人审定并在目录上签字后,向档案部门移交。交接时,双方经清点无误后,均在目录上签字,移交目录双方分别保存。

(7)档案的借阅:档案借阅须履行严格手续,填写借阅申请单,经分管档案的负责人和档案管理员双人签字后方可借阅,借阅期已到,延期不还者每延期一天罚款50元,依次累计。

5、相关规定

(1)档案专兼职管理员变动,须办理相关关交接手续。档案鉴定5年进行一次。

(1)催交:创建安全社区委员会办公室对应归档的材料进行审查,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限期在规定时间到期后一周内移交,对未及时归档、归档不齐者按社区部门工作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处罚。

6、档案管理记录

应根据本管理办法要求,结合办事处实际,统一设计办事处各级各类安全社区档案管理的相关记录

7、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每年完善修正一次,每3年修订一次。

社区制度 第2篇

1、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居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侯选人由社区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推荐,报街道办事处基层事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资格审查同意后,由居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3—5人有群众威信、热爱集体、公正无私,并有一定文化程度和财务管理水平的居民组成,从中选一组长(社区干部比例不能超过1/3,组长应由非社区干部的居民代表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每月对居财收支单据、票据进行审查,经审查不合规定的单据、票据,会计不能予以入帐。若不听阻止而坚持办理的,由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报上级经管、财政或纪检部门查处。

2、会计员需经培训,持有会计证或担任一年以上会计工作者,方可由居委会聘任或兼任;会计员除有不称职或有违法乱纪的之外,一般应相对稳定,不轻易调换。

3、财务人员应做到“四坚持四不准”,即坚持勤俭办事,不准铺张浪费;坚持增收节支,不准无计划乱支;坚持按权限审批,不准个人越权审批(财务审批权限,可视各社区居财收入情况,经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大会讨论制定);坚持收有凭付有据;日清月结。按期公布[每月(季)公布一次],不准以发票、单据、日记代帐。原则规定每月3日为各社区民主理财日。

4、居财开支由财务人员制定各项计划预算方案,年终向居民代表会议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张榜公布,充分倾听村民意见,认真接受群众监督,增强财务透明度。

5、居财收入、开支、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法规、法令和制度,严禁铺张浪费、损公肥私、请客送礼,财务管理人员应遵守职业道德,严格管理,秉公办事,不准挪用公款,设立帐外帐。

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组织和带领全社区干部群众认真学习、贯彻党在社区的路线方针政策,抓好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

2、领导社区的村务、财务公开和居民小组组务公开等工作,并指导居务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开展工作;

3、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居务管理的重要事项,对工作进行部署;

4、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改进居务管理方法;

5、加强领导小组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民主决策能力。

居务监督小组主要职责

1、督促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居民自治各项制度;

2、检查、督促居民委员会落实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事项;

3、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4、检查、督促居务公开以及财务活动情况,协助开展社区财务审计;

5、反映居民的合理意见、建议,督促居民委员会及时办理。

居务监督小组决定问题,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每年至少两次向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报告工作。

民主理财小组工作职责

1、民主理财小组在社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广泛收集群众意见,拓展财源,控制开支,对居财收支提出意见;

2、监督本社区和居民小组财务人员执行财务制度,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支正当、合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原则上每月5日各居民主理财小组集中对本社区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可随时进行审查;调查核实并答复居民对财务收支方面提出的问题;

4、如实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居民代表会议报告检查结果,并张榜公布,公布内容应有财务开支明细帐目;

5、有权要求居委会纠正违反财务规定的收支,追回违规开支的款项;对弄虚作假、侵占集体利益的有关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向上报告;

6、根据检查情况对财会人员的工作绩效作出评价,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和居民代表会议提出财会人员的使用意见,作为更换、选用财会人员的参考依据。

如遇居民主理财小组与居委会双方对财务收支的准确性、真实性、合理性有争议时,可以由居务公开民主管理领导小组将情况上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由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作出裁定。

社区制度 第3篇

一、公共场所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公用品消毒间,上下水设施齐全,配合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各类公用品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

二、落实专人负责公用品的清洗、消毒工作。

三、公共场所内购物车等公用品必须做到定期清洗消毒,供顾客使用的公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公用品的更换、消毒要有工作记录。

四、公共场所内公用品消毒方法符合卫生规范的要求,做到一冲、二洗、三消毒。

五、公用品须配备专用的保洁设施,经清洗、消毒后的公用品必须分类保洁存放。

社区制度 第4篇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社会、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教师与社区、家长联系制度。

一、学校制订《教师家访制度》,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他要求登记好。

三、实施“教学开放日”活动。拓宽学校、家庭、社会沟通的渠道,使学校教育得到社会及家长的支持,形形色色人关心教育的良好社会环境。

四、对行为习惯不好、严重违纪、学习态度差等特殊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五、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家长会。

六、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七、学校、教师要听取学生家长合理化的意见和积极的建议,搞好家庭教育与社区教育。

八、学生管理要将校内文明延伸到家庭和社区,通过学生常规管理相应表格将活动落到实处。

社区制度 第5篇

一、考核

控烟办公室在院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院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负责所在区域的环境卫生。

二、处罚

1、科室无控烟负责人。 (处罚20元)

2、科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

烟蒂(处罚20元)

3、科室未设有控烟监督员(处罚20元),有监督员但被控烟领导小组检查发现未监督(处罚20元)

4、科室职工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处罚20元)

5、科室负责人未掌握全科职工吸烟情况(处罚20元)

6、科内人员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处罚20元)

7、无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记录(处罚20元)

8、医务人员未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未

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处罚20元)

9、对外单位人员吸烟没有实行劝阻的,所在科室20元/次罚款,从当月奖金中扣除。

10、全体职工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穿着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院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奖金(起始额度为5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奖金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11、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医院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医院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年度奖励500元。

2、科室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

烟工作,在控烟知识考核中,科室员工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科室奖励100元。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职工,年终考核加5分。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职工,奖励50元。

5、对于戒烟4个月以上的职工,医院给予100元奖励。

6、对戒烟成功的医院员工给予500元奖励。

社区制度 第6篇

一、档案库房的`档案资料,要按门类载体进行科学排列、编号,框架排列要科学有序。

二、库房内严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摆放电脑等电器设备。库房应配备灭火器,并经常检查。

三、非档案室的工作人员不能进入档案库房,库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食品和寄存任何与档案无关的杂物,保持库房内清洁卫生,定期清扫整理,以防虫、鼠害。

四、维护档案的安全,库房做到“八防”,即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发现档案灾情时应及时处理,并在档案箱、柜里放置防虫药,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五、每年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检查现存档案与帐目是否相符,档案是否损毁,档案的收进、移出是否准确,并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问题。

六、每天应对库内的温度、湿度进行登记,对温度超过14℃-24℃,相对湿度超出45%-60%,要采取措施,使之保持在控制要求范围。

社区制度 第7篇

一、机构设置

第一条为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顺利开展,更好发挥社区矫正委员会总揽社区矫正工作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重庆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重庆市南岸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以下简称区矫委会)是区委、区政府、市社区矫正委员会领导下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区矫委会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构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三条区矫委会设主任一人,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一人,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兼任;副主任四人,由区委办副主任、区政府办副主任、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委员若干,由相关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兼任。

第四条区矫委会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负责矫委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司法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区司法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为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五条区矫委会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完成区矫委会赋予的各项任务,及时向区矫委会报告本单位、本领域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重要情况。区矫委会各成员单位设联络员,负责与区矫委会办公室联系。

二、职责任务

第六条区矫委会认真落实市矫委会工作安排和指导,负责统筹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任务包括:

(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国家有关部委和区委、区政府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与安排;

(二)认真落实市矫委会制定的各类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政策、制度;

(三)协调、解决全区社区矫正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四)依法依规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机制。

(五)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六)督促、检查和指导全区社区矫正工作。

三、会议制度

第七条区矫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召开矫委会全体会议或专题会议(统称区矫委会会议),研究、讨论、审议、部署、协调全区社区矫正工作重大问题。

区矫委会全体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主要研讨全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普遍性、综合性等有关问题和案(事)件。专题会议根据需要适时召开,重点研究社区矫正专项性工作。

第八条区矫委会办公室根据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的要求以及委员提议,制定会议议题建议方案,按照程序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确定。

第九条区矫委会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事项,应当提前征求矫委会全体成员和相关方面的意见。经沟通未达成一致的重要意见,应当在矫委会会议上进行说明。专题会议可以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相关方面的意见。

第十条区矫委会会议议题材料包括起草说明和材料正文,由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研究起草,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审定后,由矫委会办公室负责印刷和发送,一般在矫委会会议召开前分送参会单位。

第十一条区矫委会会议由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主持。出席人员为: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相关领导同志、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矫委会办公室成员、联络员列席会议。

第十二条区矫委会会议由会议议题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汇报,参会人员发言。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综合参会人员所提意见确定议题审议结果。

第十三条区矫委会会议由矫委会办公室负责记录,形成会议纪要,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签发。会议纪要印发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委员,抄送与会议决定有关的部门或者单位。根据需要印发各镇、街矫委会。

四、调研、督查、督办、报告制度

第十四条区矫委会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相关重要事项,为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第十五条区矫委会根据办公室或者成员单位提议,报主任、常务副主任(或者由其委托的副主任)同意,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情况或者其他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开展督查。

第十六条区矫委会办公室对区矫委会决策部署和安排办理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办,承办单位要及时报告办理结果。必要时,区矫委会可组成督导组,对相关工作办理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第十七条区矫委会成员单位每年一次向区矫委会书面报告依法履职情况、区矫委会决策部署完成情况、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等。

第十八条区矫委会委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应于15日内完成工作交接并书面报区矫委会办公室备案,并在下次矫委会全体会议上调整。

五、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各镇、街矫委会可根据本规则,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规则。

第二十条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社区制度 第8篇

一、重点和范围

排查的重点是: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治安问题;有可能引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可能发生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苗头、隐患;群众比较关注、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主要范围是:

1、因宅基地、通径等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2、因私营企业和家庭工业拖欠职工工资的纠纷;

3、因婚姻、家庭、邻里关系引发的各类民间矛盾纠纷;

4、因小区开发征用土地等引起的纠纷;

5、其他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二、程序与方法

1、定期排查。每月排查一次,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情况,及时汇总,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于每月20日前报镇政法办。遇有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没有发现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制度。

2、每月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信息员会议,要有会议记录,随时掌握各小组纠纷情况。

4、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部门职责分工,交办给主管负责人。并配合协调至该纠纷解决好。

社区制度 第9篇

当前,社区教育在世界范围内已成为教育事业发展的一大潮流。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学前教育不等于简单的幼儿园机构教育,不等于单一模式的正规化幼儿园教育。也越来越多的幼儿园和社区开始做出一些关于家园社区合作的初步探索。

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开展家园社区合作工作,减轻三方人员的心理压力,解除各种顾虑,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制度建设涉及幼儿园、家庭、社区三个主体的共同工作,三种力量形成一种教育合力。以制度建设为依托,为幼儿创设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系统,为全面提高幼儿教育质量提供了重要平台。

一、日常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成立社区幼儿教育委员会。健全社区教育机构,构建一个能统筹、协调社区内各种教育因素的组织机构,有利于社区幼儿教育的开展。邀请社区内街道居委会、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内各种与幼儿教育有密切联系的职能部门和经济实体参与,充分发挥其参教、议教、资教、助教的作用,使得社区教育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2.建立完善的社区婴幼儿服务网络,引导家庭、社会共同参与和关心婴幼儿教育,让所有的婴幼儿都能健康、茁壮成长,也使幼儿园教育有良好的社区基础。

3.成立社区托护中心。保教专职人员有效帮助社区双职工家庭解决小孩放学回家无人看管的问题,或节假日父母加班无法照料幼儿的问题等等,尽量做到解除社区年轻父母的后顾之忧,有托必应。

4.成立社区儿童玩具、图书馆,每天定时开放,为社区每个儿童提供良好的文化学习环境,营造轻松愉快的休闲氛围。

5.幼儿园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为本社区每一个有户籍的儿童建立成长档案。从出生起,就得到教育关注,使教育的范围从3~6岁扩展到O~6岁。幼教专职人员能够定期为社区内的家长提供正确的家庭教育指导。

6.成立多种形式的家长协作组织,以利于家长与家长之间建立联系,互相勉励,互相支持,使家长管教孩子不再感到孤独无助。比如定期开展家教沙龙之类活动,让家长互相交流自己的教育心得。

7.成立家长巡视组和社区关工委,参与晨间接待、离园管理、幼儿常规和教师教学常规的检查、大型活动的组织与安全保护等,使家园社区合作共育落到实处。

8.建立社区正当的投诉程序,化解幼儿园和家庭之间的矛盾,有利于家园关系和谐融洽。

二、指导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幼儿园通过举办家长学校和召开家长座谈会等活动密切同家长的联系,向社区宣传科学育儿知识。向社区内每一个幼儿及家庭乃至全体社区成员提供优生优育优教方面的服务指导,从而为儿童实现生命权、生存权、发展权提供保障。

2.社区建立家庭教育辅导站。从新婚指导做起,举办优生优育优教的系列辅导,采取集中授课、登门指导、专家咨询、定期发放科学育儿资料、板报宣传以及各种娱乐活动。

三、参与性家园社区合作的制度建设

1.幼儿园利用节假日组织社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中幼儿园可以向社区开放,组织一些娱乐活动,请社区成员一起欢度节日。比如元旦,幼儿园可组织幼儿用自己的美术作品作为布置,为社区街道增添色彩。比如植树节,幼儿园可组织幼儿对社区的树木进行护理。

2.幼儿园组织到社区里的一些特殊场所进行慰问演出活动,比如福利院、敬老院、特殊学校等。既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又扩大幼儿园的影响,另一方面还有利于培养幼儿的亲社会行为和健全的人格塑造。

3.幼儿园要善于利用社区的环境资源。利用自然环境的资源,带领幼儿走进大自然,感受家乡千姿百态的景象,培养幼儿热爱大自然的情感。利用社会环境的资源,带领幼儿融入大社会,让幼儿对美发院、美容院、健身房、茶馆、咖啡屋、酒吧、书店、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少年宫等设施有所认识。

利用文化环境资源,当社区里的腰鼓队、太极拳队、舞蹈队等进行表演时,教师可带领幼儿前去观赏;当社区里组织居民进行唱歌、美术、书法等比赛时,教师也可指导幼儿参与比赛。还可以利用社区资源开展主题探究活动,丰富幼儿园课程资源,在此基础上可以进行有声有色的园本课程开发。

4.幼儿园定期开放教育资源(如玩具、场地等)供散居儿童使用。还可以组织专门的教育活动吸引散居儿童参加。扩大幼儿园在社区中的影响,有利于幼儿园的招生宣传工作。

5.充分利用家长职业资源,请家长参加义教。比如可以请医生家长来园作医疗保健知识的宣传指导。比如在组织幼儿参观图书馆时,可以同与此相关的家长取得联系,请求协助。

6.聘请社区中热心参与教育、关心幼儿成长的有识之士为幼儿园助教。请大学教育系学生、专家做社区教育志愿者,解决当前幼儿园普遍存在师生比例严重失调的现实问题,特别是在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活动时,这些力量会成为幼儿安全问题的可靠保障。

7.建立家园社区的网络平台。在网络已进人家家户户的时代,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资源,有效开展家园社区合作工作。既可以成为情报公告栏,也可以是信息传递栏,还可以是活动成品展示栏,是幼儿园和社区工作成效的宣传栏。

以制度建设为依托开展家园社区合作,有益于使幼儿园教育从封闭走向开放,注重家庭教育、机构教育与社区中多种教育因素的有机联系,发挥整体性教育影响,提高教育质量。有益于加强地方自主性,使学前教育更好地立足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形成各自特色。

社区制度 第10篇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及我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镇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以党风带政风促民风,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强大合力,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进一步改进调查研究

注重察实情求实效。镇领导班子人员,要紧紧围绕事关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结合分管工作明确调研主题,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每年到基层调查研究时间不少于两个月。针对调研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尽快解决或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必要时,镇主要领导可听取调研情况汇报。

健全密切联系群众各项机制,深入开展“下基层、办实事、转作风”活动,完善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践行领导干部“十个一”主题实践活动。坚持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切实解决问题。

减少陪同和工作人员。镇领导到基层调研要视工作需要,尽量减少随行人员,精简陪同人员和工作人员。

二、改进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本着热情接待的原则,实行定点接待(定点于政府食堂),严格控制陪同人数,不提高接待标准,以本地家常菜为主,不上高档菜肴。

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严禁用公款购买高档香烟和酒水,提倡使用地方特色酒,严禁劝酒、攀酒等不良行为,公务活动午餐禁止饮酒。

三、精简会议活动

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提高会议活动的效率和质量。可开可不开的坚决不开,可合并的坚决合并,能通过电话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工作的不再集中召开会议,坚持减人数、开短会、讲短话,尽量言简意赅。以镇党委、政府名义召开的全镇性会议,会期一般不超过半天,交流发言人数不超过3人,并严格限时。其他会议原则不超过2小时。

镇领导班子会议要议大事、要事、难事,议题要着眼全镇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立足解决突出问题,不涉及全局、没有实质内容、没有明确意见的议题一律不上会。会前要深入了解民情、广泛集中民智,充分体现民意。

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会议活动现场要简朴节约,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板。除党代会、人代会外,其他会议一律不安排食宿,会议活动期间不安排宴请,不得互相宴请;一律不发文件包(袋)、笔记本和笔。除会议同意发放文件、材料外,不准发放其他材料。

四、规范新闻报道

新闻报道要突出民生和社会新闻,主要报道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镇党代会、人代会等具有全局意义的重要会议,按照会议报道方案执行。

要加强对全镇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基层一线的宣传报道工作,极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精简文件简报

减少文件简报数量。凡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已作出明确规定的,或只提一般性贯彻要求、照抄照转的,或没有实质内容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镇本级文件、信息由镇党政办负责统筹审批。

压缩文件简报篇幅。除党代会报告、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外,文件不超过20XX 字。简报不超过800字。请示、报告不超过l500 字,特殊情况不超过20XX字。调研报告不超过3500 字。

推行网上办公。在严格执行保密规定的前提下,文件和简报资料通过网络传输和网上办理,减少纸质文件和简报资料,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六、严肃工作纪律

请假有关规定。①干部职工因病、因事需请假的,一律凭请假条请假。②因事因病请假严格按以下规定进行:请假半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至3天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长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以下的,由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镇党委书记、镇长审批;请假7天以上(不含7天)的,要报镇党委会议研究审批。属公务外出的,个人另需填报公务外出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离镇。③本年度内因病(因公致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半年的,当年不得评优评先。

实行早会点名制度,每月统计一次,并备案。

上班纪律要求。上班期间不得打牌、打麻将、上网聊天、玩游戏、网购等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记录在案,并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

镇纪委会同办公室将不定期对上班人员进行督察,每发现一次迟到、早退、旷工或集体活动不参加者等情况记录一次,全年累计10次以上者,年内取消评优评先资格,累计20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奖金全部扣除,且评定为不合格或不称职等次。

七、厉行勤俭节约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不准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不准讲排场、摆阔气、挥霍公款、搞奢侈浪费。

严格执行车辆配备有关规定,严禁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或豪华内饰,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的车辆。严格执行车辆使用报告、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制度。

严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严禁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银行卡、购物卡、消费卡等各种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准下级单位到上级机关走访、拜年、看望慰问等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拜节。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实物。严禁用公款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借招商、考察、学习、培训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

严禁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谋取利益。

各类会议活动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活动经费,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会议活动现场布置要简朴,工作会议一律不摆放花草、不制作背景墙板。

压缩公用行政经费支出,压缩一切不必要的开支,严禁豪华装修办公室,办公物品采购,严格按照比优比价、逐级审核的原则进行,杜绝私自采购。

八、提高工作效率

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着力整治和解决少数干部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执行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优化各部门办事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程序,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质量。

提高工作效率。机关干部要严格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擅离职守,按程序请销假;上班时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其它任何活动,切实提高工作效率。

坚持依法行政、诚信行政,严格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肃查处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单位和个人,促进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社区制度 第11篇

一、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在居委会的领导下社区民警指导下开展工作。队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完成任务。

二、巡逻队员在执勤期间,必须着装、佩戴统一的执勤袖标,切实做到严格执勤、文明执勤,维护巡逻队的形象,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坚持每天按规定的时间和区域进行巡逻,要敢于制止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形迹可疑人员要进行盘问并将违法人员扭送到公安部门处理。

四、居委会干部和社区民警不定期地检查巡逻情况,发现无顾离岗、逃岗,上岗喝酒、打牌、衣冠不整、监守自盗等违规行为,将取消巡逻队员资格。

五、巡逻工作每周一次讲评;半月一次政治思想、业务技能培训;全月一次经验交流和小结;年终评选优秀队员,不断提高队员整体综合素质。

六、社区治安义务巡逻队还将担负应急抢险队、便民公益服务队、人民调解队的职能,为维护一方和谐与稳定做贡献。

七、对巡逻中表现突出和失职的队员实行奖惩,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随时接受上级交办的各项使命。

社区制度 第12篇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环境卫生管理,提高社区环境卫生收集清运与清扫保洁工作质量,结合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环境卫生保洁管理制度。

一、管理单位责任:

(一)各社区、物业等单位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二)管理单位要根据社区的道路、街道、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若干个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固定的保洁人员专人负责。

(三)管理单位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保洁人员的到岗、保洁等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督促清扫保洁人员开展工作,确保垃圾定点定时收集清运,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四)管理单位负责安排专人每周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工作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

二、保洁工作制度:

(一)工作责任:保洁员对卫生责任区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按照划分的责任管理区按时进行清扫、保洁,做到早上普扫彻底,上、下午巡回保洁。同时也要对违规投放垃圾、随处丢弃废弃物等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并对违法人员进行劝导,讲解保洁制度,以达到宣传教育目的。

(二)工作标准:清扫保洁工作必须达到四无

社区制度 第13篇

为切实完善街道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机制,督促基层科学开展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现街道实行疫情包抓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靠实防控责任,确保病毒能够得到有效抑制。

一、工作目标

疫情防控工作是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的大事情,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抗击疫情正处在十分关键时期,全街党员干部务必提高认识,摆正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街上下齐心协力,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责任划分

1、班子成员职责。实行班子成员包社区,社区干部包小区,班子成员要每天督促各监测点运行情况,督促包社区干部到位情况及作用发挥情况。

2、社区职责。负责划清职责范围,安排包社区干部定小区进行值守,职责范围务必明确,做到包社区干部对辖区所有小区进行全覆盖。同时根据现有条件提供一定的防护措施(分管领导及包社区干部名单见附件)。

3、包社区干部。社区干部要对所包小区实行“四包”责任制,即包外来人员车辆摸排、包重点人员跟踪检测、包健康宣传、包监测点监测及正常运行,要对所包小区的数字清、底数明,实时掌握最新动态,尤其在重点人员跟踪检测上要组织社区委员、网格员时刻掌握动态、观察情况,做好应急准备。

三、工作任务

1、严格出入口管理。包抓干部联合小区物业,对外来人员及车辆建立排摸和日报告台账,对疫情较为严重地区的返甘人员信息全面进行登记管理。

2、加强重点人员管理。对小区重点人员进行追踪管理,关注体温变化、是否具有疫情所表现出的`症状,对体温超过37.3℃的人员及时采取隔离留观上报。

3、加强健康宣传引导。在小区各楼栋单元楼口张贴《致居民的信》、《做好居家消毒预防病毒》等宣传材料,达到小区单元楼口全覆盖。科学引导居民做好个人防护,尽量不出门,出门必须带口罩,不参加集体活动。

4、督促疫情防控监测点的运行。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督促值班人员扎实排摸,做好台账资料,切实发挥监测点作用,要确保达到无一车漏登、无一人漏报,凡进出小区的人员车辆均需登记,做到凡进必登,为有效控制疫情站好岗、值好勤。

四、工作要求

全街干部要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原则,切实做好辖区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现、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待疫情一定不能掉以轻心,要严明工作纪律,确保排查、统计、跟访、随访、监测等环节严丝合缝,不出纰漏,共同携手为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筑起一道坚实的长城。

社区制度 第14篇

为了保证学院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饮用水消毒制度。

一、饮用水消毒由学校抽供水从业人员负责

二、消毒法

1、采用漂白粉在水中缓释方法,将漂白精片放入塑料瓶中(中部有8个小孔)投放进蓄水池中

2、蓄水池的消毒,每10天消毒一次。

3、二次供水消毒可根据水池的容量及当时池中水的体积,适当调整消毒灵及漂白粉的数量,切实做到消毒有效,同时做到定期消毒、持续消毒,确保饮用水卫生安全。

三、消毒人员注意记录好消毒时间,每次消毒灵使用量。

四、消毒人员严格按制度操作,如不履行职责,出现安全事故,追究消毒人员相关责任。

社区制度 第15篇

一、社区居委会应建立统一的财务账簿,应按规定规范登帐、记账,出纳人员应每月及时报送现金银行结存报表、银行对账单及单位银行调节表。根据区财政局对社区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社区居委会所有收入,应存入街道社区资金专户;各社区分别开设一个经费支出户头,专门核算社区各项支出;出纳人员应由本社区工作人员担任,并定期接受街道财政所的培训。

二、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及时全额缴存到街道社区资金专户,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三、社区居委会取得的所有收入都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得使用自购(自制)票据私设“小金库”。

四、支出管理:

1、按区有关规定统一规范社区居委会各类工作人员的工资标准以及福利上限标准。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由街道财政所统一制表。各社区工作人员的福利应在社区财力许可的范围内并确保工资发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街道统一规定的上限内酌情发放。

2、严禁使用白条报销。

3、不得使用复印件、收费通知单等作为报销单据。

4、报销的发票上不能写“办公用品”、“高温用品”、“文化用品”、“纪念品”等笼统字样,报销发票需附购物清单。

5、对需要修缮项目需报街道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实施“阳光工程”。对达不到工程公开招标的零星修缮费用,也要做到事前有预算、事后有决算和审计,并转账支付。

6、差旅费报销应附出差通知书,审批文件,严格按财务规定报销,旅行社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证。

7、招待费开支要求填写“公开招待审批表”,写明招待内容、时间、人数、地点,主管审批后方能报销,不得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茶艺居发票不能损销。

8、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应遵守财务规定,严格财经纪律,增收节支,理好财。补贴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所有报销凭证必须写明事由、列支项目,由制表人、证明人签字,会计审核、主管审批后报销。

五、各社区会计统一由街道财政所负责,各社区财务凭证必须于每月终(各街道定报关时间)将原始单据报送街道财政所,会计审核后方能报销,对不合管理要求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会计凭证资料由财政所专人保管。

六、严格执行政务公开,社区财务应做到每月定期公布。

七、社区主要负责人离任应接受离任审计,并做好财务交接手续。

社区制度 第16篇

一、组建义务消防安全检查队伍,目的`是通过群防群管,使社区的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与街道安监办签订的年度安全责任书各项工作,按年度与社区内各大经营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并要求各业主与承租者签订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以促进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三、对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编制工作计划,在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的指导下采用多种形式定期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提高社区居民和经营单位的消防安全意识

四、社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对社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发出安全隐患告知书,督促其整改,组织社区各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交叉检查,检查结果定期向镇安全办和消防部门汇报。

五、每年至少组织社区单位进行2次消防演练,通过演练,不断提高义务消防队员的灭火实战水平。

六、按照消防安全实际工作要求,建立消防档案,通过“月报表”、“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汇报”等形式,向上级管理部门反映社区消防安全状况,并做好年度工作总结。

社区制度 第17篇

1、向居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育居民遵纪守法,履行法定义务。

2、召集和主持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会议的决定、决议,监督执行居民公约或自治章程。

3、加强本居住区居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理想道德、科学教育和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团结互助、移风易俗,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

4、发展居办经济,管理本社区居委会的财产,办理本居住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根据自愿原则筹集本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经费。

5、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网点服务、家政服务、保洁服务、医疗服务、信息服务),为居民排忧解难。

6、协助公安、司法等部门做好辖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普法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管理社区人口(包括流动人口),组建一支群防群治队伍。做好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民间纠纷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居民群众维护社会治安的自觉性。

7、协助城管、环卫、环保部门管理本辖区公共卫生、县容县貌、预防和治理环境污染等工作,绿化美化社区环境。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对社区居民和成员进行康复、初级医疗保健和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8、协助劳动、人武部门做好招工、就业、征兵等工作。

9、配合民政、残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做好居民社会保障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帮助下岗职工、失业人员再就业,为社区内的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失业职工、低收入家庭等社会困难群体提供社会保障服务。

10、协助房产管理部门做好房屋出租、装修、危房监护等房产管理工作。

11、协助工商、税务部门对社区内个体经营网点进行监督管理。

12、行使辖区内的属地管理权。辖区居民在办理最低生活保障、就业、入学、参军、工商注册、迁入迁出及出生、死亡、流动人口暂住证明等方面的手续,应由小区包组干部审核、居委会签署意见,有关部门方可办理。

13、协助县政府和党委政府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青少年教育和优抚救济等工作。

14、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向党委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代表社区居民对政府各职能部门的执法情况、对各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工作、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社区制度 第18篇

为了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要求,健全和规范工作程序,努力形成各尽其职,协调配合,信息通畅,资源共享的运行格局,全面提升我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综合监管的能力和水平,特制定食品安全工作制度如下:

一、成立、调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1、由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担任街道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工作片书记、各职能办负责人、西城派出所、工商所、卫生院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食品安全工作。

2、确定分管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亲自抓,负重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各工作片对本辖区内的`食品安全负总责,工作片主要负责人为本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3、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处理食品安全重大事项,部署食品安全有关专项整治及其他统一行动;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导、检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等。

二、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及时向食品安全协调机构上报发生事故的单位、地址并组织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报告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对食品安全事故隐报、迟报、漏报、不报的有关人员,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三、建立信息联络报告制度

为第一时间掌握全街道的食品安全信息,确保信息反映灵敏、准确、及时、有效,特建立食品安全信息报告联络制度。

1、食品安全信息网络组织: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工作。

2、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的监管执法情况、存在问题及拟采取的措施;专项整治进展情况;食品安全动态;重大事故查处信息等。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经过加工、整理、汇总,并简要评析分析本系统和本部门工作情况。

3、安全信息报告时间:工作信息、技术信息每季度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动态信息随时报告。

四、投诉举报处理制度

1、街道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案件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投诉举报工作。

2、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对每起投诉举报要认真记录、及时处理或报告。

五、监督制度

成立社区及村级食品安全监督员,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定期对所部署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对食品放心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进行督察督办。

社区制度 第19篇

一、报到制度

矫正对象自法律文书生效7日内或自出监之日7日内到长期固定居住地司法所报到并办理登记手续,如实汇报家庭情况等。司法所对矫正对象设定编号,填写《矫正对象登记表》,对其宣读矫正对象行为规范,责令其严格遵守。

矫正对象每周一次电话向司法所报到,汇报其所在位置及上周活动情况,思想状况。

矫正对象每月到司法所报到一次并汇报情况,监外执行犯罪视身体状况,可以委托监护人或近亲属以书面形式汇报情况。

二、监护制度

司法所要在矫正对象报到后20日内,对其单位、家庭情况进行走访了解,确定矫正对象的监护人,签订监护协议。

1.监护人的基本条件

(1)应是矫正对象的直系亲属或好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群众反映良好。

(3)愿意承担监管义务和相应的监管责任。

(4)具有监管能力和相应的身体条件。

2.监护人的基本职责

(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遵纪守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其遵守社区矫正规定。

(2)随时与社区矫正对象保持联系,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和基本情况。

(3)每月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司法所反映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遇有特殊或紧急情况应及时反映。

三、走访制度

走访是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定期到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居住地的社区(村)或工作单位,向有关人员及当地群众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的具体要求是:

(1)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每月至少与矫正对象见面一次,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情况进行实地走访。

(2)节假日及其他重点时期,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掌握矫正对象的动态情况。

(3)社区矫正对象受到奖惩、有重大思想问题或出现其他特殊情况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及时走访。

(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当根据走访情况及时调整矫正方案和矫正措施,增强矫正的针对性。

四、迁居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迁居,必须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迁居的程序和要求:

(1)矫正对象迁居和保外就医。矫正对象确因特殊要求需转院或离开居住区域的,必须由其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矫正对象填写社区服刑人员迁居审批表。

(2)司法所会同公安派出所审核后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及意见,与矫正对象的申请一并交到当地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经领导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3)县(市、区)级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转送当地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

(4)矫正对象经批准迁居的,原住地司法所应在3日内向迁入地司法所介绍矫正对象情况,并转送有关档案。

(5)迁入地司法所接到有关材料后3日内,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监管范围。

五、请销假制度

(一)请假制度

社区矫正对象有事需离开居住地的,必须报告司法所,并经公安机关批准。

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的审批程序及要求:

(1)社区矫正对象本人向司法所提出申请,内容包括外出事由、外出时间、外出目的地等,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矫正对象填写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表。

(2)司法所核实后,签署初步意见并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

(3)公安机关批准后,司法所应及时通知矫正对象,同时告知其外出期间需要注意的有关事项和要求。

(4)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期间,需要虚假的,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二)销假制度

矫正对象返回后应及时到司法所销假,同时向派出所报告。未按时销假或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的,按矫正对象记分考核及有关规定处理。

六、会客制度

矫正对象在接受媒体采访或会见境外人士前,必须由其本人提出申请,监护人、居委会出具证明,司法所审核后出具矫正对象的表现材料送公安机关审批。公安机关批准后,司法所应记录备案。为防止矫正对象受到社会上不良人员的教唆、鼓励而重新犯罪,矫正对象不得与有劣迹的人交往。

七、公示制度

司法所应定期将矫正对象的奖惩情况等表现,以适当的形式进行公布。

八、申诉制度

申诉是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社区矫正对象作为公民,其基本申诉权应得到制度保障。矫正对象受到非法待遇或社区矫正组织未按有关法律文书确认的刑罚内容执行刑罚的,可以要求社区矫正组织纠正或向检察院检举、反映,还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诉。

社区制度 第20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社区财务,加强监管。根据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社区财务实际,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所有资产必须纳入社区财务管理,不准设帐外帐。社区财务工作由居委会统一管理,配备财会人员,会计、出纳分设,不得相互兼职,不得由社区主干的直属亲属担任。会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其他人员不得经办社区经济收支业务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社区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财会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四条、1、会计工作职责:

(1)负责社区年初收支计划预算;

(2)统一设置账簿、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凭证;

(3)及时记账、编报财务报表资料,并按月反馈、公布社区的财务活动情况;

(4)监督财务支出,拒绝不合理、不合法的票据入账;

(5)做好集体资源资产的清理登记、核算和管理工作;

(6)按时参与民主理财,负责居务公开工作。

2、出纳员工作职责:

(1)负责现金、存款的收付缴存业务,逐笔做好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2)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银行存款的收支和结存情况,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3)认真填制现金结报单,定期向会计报账,并接受其账务审核。

(4)严格现金收付制度,按规定审核收支单据,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违反财务制度的原始发票拒绝付款。现金支付坚持“五不付”原则,即: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不付,非正式的单据不付,字迹不清或涂改的不付,手续不完整、用途不当的不付,没有经手人、证明人、审核人、审批人、复核人签字的不付。

(5)严格财经纪律,不准挪用公款,不准公款私存,不准白条抵库,不准私自出借集体资金,个人现金应与公款分开保管。

第五条、财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调换。社区财会人员调动或离职时,必须经审计后办理交接手续,编制财务交接清单,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盖章,社区居委会验印存档;在未办结移交手续前,财会人员不得离职。

第三章、收支管理

第六条、收入管理:

社区要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执行福建省《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将社区集体的所有收入纳入财务会计核算。社区的年度收支计划要遵循“量入为出,以收定支,留有余地”的原则。审议通过后的年度收支计划必须严格执行。

第七条、支出管理:

1、社区及各部门必要的活动费用(经费)支出按“先申请、经审批、后活动”实行报批制。

2、社区的所有上级拨款(各专项工作经费),必须按项目的规定、用途规范支出,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或挪作它用。

3、社区干部组织社区居民代表、小组长、党员等外出考察,必须结合社区的发展需要,对于考察的项目、时间、人员要经两委会议讨论决定,提出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后方可外出。

4社区在编干部工资由街道统一发放。若市、区、街相关部门因居干部完成部门任务需进行奖励或给予补贴的,从相关部门下拨的专项经费中一次性列支。社区居委会两委干部不得到社区居委会创办的经济实体领取任何工资、补贴、奖金及报销各种费用。

5、应付给社区居民的征地拆迁补偿费,要严格按规定标准、期限、及时足额发放并附征地拆迁部门确认的拆迁补偿协议清单。

6、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和使用,必须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由社区居委会两委研究,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7、社区居委会及所创办经济实体不得以任何名义对外提供担保。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八条、社区必须设立现金、存款日记帐,分别对本社区货币资金进行核算。出纳员必须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必须如实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确保帐实相符。出纳员必须定期与会计核对现金与存款帐户,严禁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

第九条、社区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备用金限额5000元,社区居委会日常支出10000元以上的应转账支付。

第十条、社区只能在基本账户下开设“征地补偿款专户”,凡涉及征地补偿的资金必须先入“征地补偿款专户”。严禁公款私存或者私款公存,严禁出租或者转借账户。

第十一条、社区要严格执行往来款项资金管理,对单位、个人拖欠集体资金的,应及时催收,每季度定期清理一次。该诉讼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法律文书。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由两委研究提出方案,经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备案。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其赔偿,并追究责任。未经居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不得擅自借贷资金。

第五章、票据使用管理

第十二条社区财务使用的收支票据,必须是合法的原始凭证,统一使用财政或税务部门的票据及经相关部门确定的规范票据。禁止使用其他票据。社区收支票据由社区会计员在街道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保管,严禁发放转借到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

第十三条、社区出纳员使用票据,应向会计办理领用登记手续后保管使用,必须规范有序,严格按照票据序号和内容连续填写,不得跳页、隔号或隔本使用,妥善保存作废票据;票据填制齐全后,盖社区居委会“财务专用章”。

第六章、财务审核和报销

笫十四条、严格实行社区主任“一支笔”审批制度。各种费用报销凭证应由(1)经手人签名并写明用途(购置物品应附清单);(2)证明人或验收人签字(社区分管领导证明或验收签字);(3)会计人员审核;(4)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5)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书记复核,出纳员方可办理报销。

第十五条、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签字,只有经审核无误的合法凭证才能予以报销,费用支出审批权限:正常性支出:单项业务在10000元以下的',由社区居委会主任审批;10000元至10万元的由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并附上费用申请报告和会议纪要作为记账附件;10万元至20万以下的重大开支由两委研究,经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20万以上的经居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形成会议纪要作为记账附件。

第七章、工程项目建设和集体资产管理、处置

第十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必须履行规定程序。工程项目5万元以下的,由社区两委研究确定承包人;5万元(含)——20万元以下的,承包价经第三方审核后,由社区居委会两委集体研究,采用公开、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承包人,原则上须有2个以上单位参与竞标;20万元(含)至5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居民代表表决通过,按照《禾山街道村改居集体“三资”监督管理指导意见》,进行规范的招投标。单项工程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应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级招标限额标准以下工程施工招标的通知》,在区小额工程预选承包商库范围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造价超预算10%以内的,应经社区居委会两委讨论通过;超预算10%以上的,由社区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所有项目(含代建)的确认、变更,必须签订书面协议或合同。

第十七条、社区集体资产必须建立健全总帐、明细账,对无法以价值形式表示的社区集体资源权属也必须建立台帐纳入管理。所有固定资产都应登记入账,纳入会计核算,凡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500元以上的生产资料及办公用品均作为固定资产,指定专人对进行管理。

第十八条、出租(含承包)、转让集体资产(含未入账的土地等),时限在本届居委会任职期内且出租(承包)金额在20000元(含)以下(指合同总金额)、转让金额在50000元(含)以下的,由两委集体研究决定,向居民公示一周;时限超出本届居委会任职期限或出租(承包)金额在20000元以上、转让金额在50000元以上的,须经居民代表大会或户代表会表决通过、向居民公示一周后方可签订合同。

第十九条、社区集体资产的购置、维护、报废必须履行申报、评价、核准等手续程序。购置、维护、报废集体资产必须经社区两委会集体研究,提交居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方可实施。处置固定资产的资金只能用于扩大再生产和公益事业建设,不允许挪用、侵占和私分。

第二十条、社区应加强对所创办企业财务管理、指导和监督,对社区居委会的资金进行跟踪检查和反馈,注意规范投资行为,减少投资风险。

第二十一条、社区将集体资产用于对外投资的,应当编制投资方案,经两委研究、居民代表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所订合同须报街道备案。

第八章社区财务公开与财务审计

第二十二条、严格财务公开制度。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向居民公示,资产负债表、财务收支明细表、往来款项明细表按季公布,征地补偿款收支、工程建设项目开支、居财中列支的两委报酬补贴等应当专项明细公布,及时公布涉及居民集体利益重大事项开支项目,接受群众监督。

第二十三条社区财务接受区、街有关部门审计,每三年开展一次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要及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在审计中查出的问题,根据法律、法规、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接受街道财经办每年不定期的财务管理检查工作,以促进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合法化。

第九章、社区档案管理

第二十四条社区财务档案资料实行规范装订、分级管理、完整保管的原则。会计档案和永久性保存资料,必须统一交到社区档案室归档,长期保管。档案管理要建立健全专人负责制,做到“五防”:即防火、防盗、防潮、防蛀、防霉变。

第二十五条、会计档案移交,应编制交接手续,署明应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档案编号、保管期限,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签章;会计档案查阅,应填写查阅单,经负责人批准后,于现场查阅、复制,不得涂改、转借或带到异地使用。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社区居民代表大会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定的财务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社区制度 第21篇

一、社区要设置一名档案管理员(可兼任),负责社区各类档案的归档整理工作。档案管理员变动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严格核实交接的档案。

二、原始记录材料坚持做到随时发生、随时记录、随时归档,因特殊原因漏记的要及时补记。

三、每年3月底要将上一年度应归档的档案材料按归档立卷要求整理、分类、装订,建立案卷目录。

四、档案要分类、有序存放,并按要求保持室内温湿度,做好防火、防盗、防虫蛀鼠咬等工作,定期进行清点、核实,保持档案完好。

五、严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社区负责人批准不得借阅、翻印。

六、社区工作者借阅档案要履行手续,档案不得涂改、勾画、拆散,借阅后档案要保持完好。

七、不需归档文件暂存一年后、保管期满档案经鉴定无保存价值的登记造册,经社区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指定造纸厂销毁,销毁时两人负责监销并签字,销毁清册要永久保存。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社区制度(热门21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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