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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防汛应急预案(实用6篇)

作者:edditor12023-01-22 11:21:21558

本文为大家分享镇防汛应急预案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1篇

为进一步强化我镇防洪度汛应急预案保障措施的落实,切实提高我镇应对突发性事件的能力,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准确、迅速处理突发事件,特组织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级各单位、相关科室部门开展防洪防汛应急演练,本次演练方案如下。

一、演练时间与地点

(一)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上午9:30—12:00。

(二)地点:广场

二、演练内容

在遇到暴雨天气,汛情紧急的情况下,一旦临灾能够迅速有序安全撤离避让,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演练原则

1、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常备不懈、全力抢险。

2、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

3、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侵占、损毁防汛抗洪工程、设施设备、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等。

四、组织领导

(一)指挥机构。

总指挥:

副指挥长:

成员:资源环境保护科、党政办、农村经济科、安全稳定科、旅游科、公用事业科、建设管理科、财政所、派出所、司法所、卫生院、林业站、国土站、红军小学、旅游公司、各村(居)委会等。

(二)演练分工。

1、预警组:各村(居)委会书记、主任组成。负责及时掌握汛情、灾情,及时通报开展防汛抗洪信息(主要指水情、汛情、雨情),做好风险评估、汛前报警等工作,发现险情立即上报镇应急指挥部。

2、综合协调组:xx,党政办、信访办工作人员组成。接到各村(社区)、相关单位的应急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长和副指挥长,并迅速传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各分组的救援行动。

2、抢险组:镇安全稳定科、资源保护科、建管科和派出所、司法所、林业站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组成。组织救灾物资、机械进行组织抢险和有关抢险救灾的协调工作,做好救灾物资发放。

3、保卫组:xx,镇安稳科和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负责处置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负责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要物资设备的治安防控和保护,协助组织危险地区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4、救护组:xx,旅游科、农村经济科、卫生院、旅游公司等相关科室和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组建现场救治医疗队伍,落实救护车和医务人员,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救治受伤人员,开辟紧急救援绿色通道,转送重伤员,并做好防疫。

5、后勤保障组:xx,财政所、公用事业科等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应急救援所需交通和工程工具、应急救援器材、急救药品、经费等物资的筹措、调集、保管和分发工作;保障事故现场的通信、供电和用电安全;负责应急救援指挥部与各专业组通信联络保障。

6、宣传组:xx,党政办、农村经济科等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灾情通报、救灾进展及救援等情况发布。

五、物资准备

(一)应急物资:铁锹、电筒、编织袋等若干。

(二)应急工具:锣、鼓各1面;车辆2辆;手机2部,其它工具若干。

六、演练程序

(一)演前就绪。

1、20xx年x月xx日上午9:00,各村(社区)、部门、单位的参演人员到广场集合。

2、9点20分,由演练总指挥同志宣布防洪度汛应急演练活动开始。

(二)演练开始。

1、9点30分,预警组监测到汛情后,迅速整理受灾地点、受灾范围、受灾预估损失等信息,并作好详细记录,立即向镇防洪度汛应急指挥部报告;同时报告所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所需救援设备、物资情况。

2、9点40分,综合协调组接到预警组的汛情报告后,整理汛期信息,立即报告镇防洪度汛总指挥。

3、9点50分,镇防洪度汛总指挥根据应急情况启动应急预案、下达应急命令,集结救援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4、10点00分,应急预案启动后,综合协调组、抢险组、保卫组、救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根据预案部署,各就各位,立即检查人员到位情况和物资准备情况。

5、10点20分,抢险组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后,抢险组组长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汛情,并根据事态情况提出应急部署建议。

5、10点30分,防洪度汛现场总指挥根据事态情况,下达救援指令。

6、10点40分,保卫组选好安全保护点,加强救灾现场治安警戒和秩序管理,协助组织危险地区人民群众安全撤离或转移。

7、10点50分,救护组立即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紧急救治受伤人员,开辟紧急救援绿色通道,转送重伤员。

8、11点00分,按照防洪度汛现场总指挥的部署安排,各救援小组根据现场受灾情况,合理分布救援区域,开展救援。宣传组配合其它小组救援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发布,必要时请求上级或相关部门支援。后勤保障组全程提供后勤保障,为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帮助。

9、11点20分,应急救援结束后,抢险组组长向总指挥汇报救援结果。

10、11点30分,现场总指挥根据现场救援情况,发布退场指令。

11、11点40分,接到现场总指挥的退场指令后,保卫组人员组织各救援人员有序离场。同时,后勤保障组做好疏散人员的接待安置工作。

12、12点00分,演练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

七、反思总结

根据此次防洪度汛演练,认真总结,不断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对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剖析、整理,不断改进解决方法;对演练过程中展现的有效举措与创新进行积累、深化,切实提升应急救援水平。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2篇

本预案对我镇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信息监测、预警预报、洪水干旱等级划分、分级防汛抗旱应急措施、行政首长责任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职责,包括总则、组织体系、预防预测预警、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宣传培训演练、附则等方面的内容。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镇防指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开展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组织开展防汛抗旱救灾工作,确保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使全镇相关部门及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在抗洪、抗旱工作中组织有序、措施得力,有效控制水旱灾害扩大,防止和减轻水旱灾害损失,保证水工程安全,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及《保合镇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订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镇行政区域内水旱灾害预防和应急处置,包括江河洪水、洪涝灾害、水利工程险情、旱灾和供水危机的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及职责

镇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镇防汛抗旱工作,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镇党委和镇政府有关防汛抗旱的决定、指示和指令,及时收集掌握全镇汛情、水情、旱情、灾情,统一调控全镇水利水电工程的水量,做好防洪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各项灾后恢复工作。

2.2办事机构及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镇防办)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贯彻执行防汛抗旱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按照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令,指挥协调有关部门防汛抗旱工作;发布防汛抗旱应急抢险指令,并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报告应急处置情况;依据有关部门的重要天气预报、水旱情预报和水利工程蓄水状况及时发布防汛抗旱信息和预警信息,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实施预防工作;组织防汛抗旱检查;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的储备和调用;组织防汛抗旱抢险队伍,调配抢险人力和技术力量;负责搜集水旱灾害信息;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工作机构及职责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由镇政府镇长担任,镇水利分管领导及分管安全领导担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农业服务中心、应急办、社会事务办、财政办、规环办、国土管理所、文化服务中心、卫生院、人武部、派出所等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是本部门、本行业防汛抗旱的责任主体,按照职责分工负责防汛抗旱应急管理和处置工作,其职责如下:

(1)镇党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政府系统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

(2)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防汛抗旱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镇防洪抗旱工程建设及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水利工程水量的科学调度,防止侵占、破坏防汛抗旱工程、污染抗旱水源等行为的发生;负责组织实施机电提灌设备的提水抗旱工作;组织抗旱服务队和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提灌机具,保证农业生产和抗旱需要;负责实施农业科技防灾减灾政策,指导全镇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体系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组织维修人员到灾区帮助抢修农业机械,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帮助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恢复农业生产,并做好农业生产受灾和损失分析统计工作,指导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3)镇应急办:负责指导、督促和检查全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好生产经营单位洪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镇级防汛抗旱物资仓库和抢险队伍建设,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物料的储备并协助指挥部统计上报有关灾情。

(4)镇社会事务办:组织、协调全镇水旱灾害的救灾工作,组织核查灾情,统一搜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负责调配救济物资,组织、指导救灾捐赠,负责救灾捐赠款物的接收;配合做好灾民紧急转移安置工作;提出救灾物资和资金分配方案,妥善安排灾区群众的生活。

(5)镇财政办:负责防汛抗旱资金管理和监督,监督防汛抗旱设施设备及物资的管理和使用。

(6)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负责在建房屋建筑和场镇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洪安全工作,严格执行防洪规划和防洪标准。

(7)社坛国土管理所:负责全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好因暴雨洪灾引发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和人员转移安置工作。

(8)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根据防汛抗旱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媒体准确及时宣传报道防汛抗旱救灾工作。

(9)镇卫生院:负责灾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组织、调配急救队伍抢救负伤人员,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和控制传染病暴发性流行,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食品卫生监督监测工作和卫生知识宣传工作,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及时向灾区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10)镇人武部:协助支持防汛抗旱抢险救灾,负责重大防洪抢险任务和组织抗旱送水等工作。

(11)镇派出所:负责防汛抗旱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打击破坏防汛抗旱、水文、通信设施以及盗窃防汛抗旱物资的行为,维护水利工程和通信设施安全;协助做好被洪水围困群众的撤离工作;负责维护重要目标和要害部位的安全;维护受灾地区正常的社会秩序,防止抢水、偷水等行为的发生,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2.4组织体系框架

以防汛抗旱应急响应过程为主线,提出灾害预测预警、灾情发生、应急响应、应急结束、善后处置等环节的主管部门与协作部门,以应急准备及保障机构为支线,明确参与部门职责。

2.5应急联动机制

预测将要发生或已经发生水旱灾害时,根据镇党委政府的指示,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筹协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有关村社、抢险救援队伍立即进行应急处置。分类分级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迅速作出应急联动响应。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均应根据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的需要,积极提供有利条件,配合完成抢险救灾任务。

3.预防、预测、预警

3.1预防

3.1.1坚持预防为主。根据应急预案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培训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定期或不定期会同有关部门及单位对重点隐患区域进行检查。在汛期和气候条件恶劣时段,按照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加强洪旱灾害趋势会商,做好预测预警工作,强化排查、巡查和核查等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建立和完善以预防为主的日常监督检查机制,避免和减少洪旱灾害损失。

3.1.2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干部群众预防水旱灾害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和山洪易发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抗旱专业机动抢险队伍建设。

(3)预案准备。修订完善保合镇的防汛预案。研究制订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

(4)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参照国家防汛物资储备定额储备必要的防汛物料,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做好应急抢险准备。

(5)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及时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6)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道及水库等工程范围内建设的非防汛建设项目应当编制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并经有审批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防洪的工程项目,依法强行拆除。

3.2信息监测运行机制

3.2.1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洪水调度方案调度水源,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向镇防办和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镇防办。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地区发出预警信息,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镇防办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群众转移撤离情况,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3)当水库遭遇超标准洪水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而可能溃坝时,水库管理单位应提早向水库溃坝洪水风险图确定的淹没范围发出预警信息,为群众安全转移争取时间。

3.2.2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情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林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情况。

(1)洪涝灾害发生后,有关部门应及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受灾情况,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收集动态灾情,全面掌握受灾情况,并及时向同级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较大的灾情,应立即上报,较大以上灾害发生后1小时内将初步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实时组织核实灾情,做好灾情续报工作,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2)各村应按照相关规定上报洪涝灾情。

4.应急响应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分级响应

按照洪旱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4.1.1Ⅰ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同时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的洪水,或场镇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特别重大洪涝灾害。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大中型及重要小型水库可能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场镇主要干道交通中断,48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5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造成特别重大山洪灾害。

(4)10个以上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

(5)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1.2Ⅰ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镇党政办签发,向县政府请示,由县政府决定是否启动Ⅰ级响应。

4.1.3Ⅰ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应急办主任主持会商,镇应急总指挥部正副指挥长、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迅速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每天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赶赴灾区,统一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严重时,提请党委会议听取汇报并作出部署,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靠前指挥。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程序申请县级部门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工作。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应急办、农业服务中心、气象、规环办等部门加强会商分析,做好灾区汛情、旱情监测及预测预报工作;财政办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应急办为防汛抗旱物资运输提供运输保障;社事办及时救助受灾群众;卫生院根据需要,及时派出医疗卫生防治队伍赴灾区开展医疗救治和疾病防控工作;派出所做好灾区交通秩序维护、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规环办及时监测水质,加强污染源的监控;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应立即开展先期处置,村(社区)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民兵应迅速赶往现场,利用一切可以动用的资源和技术手段,采取切实可行的应急措施,及时展开先期处置,紧急疏散转移人群,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坚决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并将工作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2Ⅱ级响应

4.2.1Ⅱ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渠溪河、碧溪河等河道干流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县城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全辖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重大山洪灾害。

(4)全辖区发生特大干旱,或全辖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2.2Ⅱ级响应启动程序

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复核后,呈报党政办签发,向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请示,由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Ⅱ级响应,并向县政府报告。

4.2.3Ⅱ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全体成员参加,作出相应工作先期部署,并将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根据情况宣布部分地区进入紧急防汛(抗旱)期。根据情况通过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和预警信息平台系统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到现场督查指导开展先期抢险工作,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安排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赶赴灾区,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必要时可申请县防办支持抢险救灾,镇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全力投入应急抢险,必要时请求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增援。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紧急调拨防汛抗旱物资,及时将工作情况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3)应急值班、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与Ⅰ级响应一致。

4.3Ⅲ级响应

4.3.1Ⅲ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5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即20年一遇≤洪水频率<50年一遇)的洪水,或多个镇级以上城市超过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重大洪涝灾害。

(2)辖区所在河段发生较大洪水,堤防发生垮塌或出现重大险情;小(一)和重点小(二)型水库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洪水造成镇域主要干道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6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1~3个村(社区)发生特大干旱,或4~9个以上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场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3.2Ⅲ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决定是否启动Ⅲ级响应,并向县应急局、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3.3Ⅲ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主持会商,作出相应的工作部署,将情况上报县应急局和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可根据情况在县级报刊、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汛(旱)情通告,报道汛(旱)情及抗洪抢险、抗旱行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派出工作组、专家组赴一线指导防汛抗旱工作,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跨权限时请求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根据预案转移危险地区群众,组织强化巡堤查险和堤防防守,或组织强化抗旱工作。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需要时,可依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镇级防汛抗旱应急救援队根据需要投入抗洪抢险、应急送水。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4Ⅳ级响应

4.4.1Ⅳ级响应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渠溪河、碧溪河等重要河段干支流以外的河流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或多个村(社区)发生超保证水位洪水,且造成较大洪涝灾害。

(2)村(社区)所在河段发生一般洪水,堤防出现险情,一般小(二)型水库、塘、堰等发生垮坝或出现对下游安全造成直接影响的重大险情;个别村(社区)发生洪涝灾害;洪水造成镇域范围内交通中断,24小时无法恢复通行。

(3)场镇24小时降雨量达200mm以上,或3个以上村(社区)24小时降雨量达100mm以上,造成较大山洪灾害。

(4)3个以下村(社区)发生严重干旱。

(5)一般集镇因供水水源短缺或被破坏、供水线路中断、供水水质被侵害等出现供水危机。

4.4.2Ⅳ级响应启动程序

一般情况下,由镇级有关部门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程序,特殊情况下可由镇防办直接启动,镇级启动程序如下:镇防办统筹考虑灾情程度,分析评估灾情,负责起草应急响应请示,提出响应行动建议,镇防办主任审核后,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分管水利领导)决定是否启动Ⅳ级响应,并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报告。

4.4.3Ⅳ级响应行动

(1)会商与组织:由镇防办主任主持会商,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和灾情发展变化,将情况上报镇应急办,并将情况通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必要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派工作组到现场指导,如有必要可安排镇级防汛抗洪救援队增援。

(2)应急调度: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抢险救援工作指导及协调,按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镇防办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及时传递汛(旱)情信息,根据需要及时调拨防汛抗旱物资。

(3)应急值班:各部门、村(社区)加强对值班人员的优化调度,适当增加值班力量。

(4)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有关工作。

(5)各部门、村(社区)工作要求:受灾村(社区)及防汛抗旱指挥部承担本辖区内的防汛抗旱工作,成立现场抢险指挥机构,具体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并将情况上报镇防汛抗旱指挥部。

4.5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根据预警级别和实际情况,在确定响应级别后,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一般、较大预警信息同时报告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部门和相关村社进入应急状态,并做好抗洪抗旱队伍、物资和资金等方面的准备。

(1)对应预警级别划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

(2)进入汛期,各级防办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旱情、灾情。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统筹指挥一般、较大级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及时有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因水旱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等次生灾害,镇防办应组织有关部门合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

4.5.1水利工程险情应急响应措施

(1)当出现水库溃坝前期征兆等水利工程险情时,对水利工程各薄弱部位安排专人检查,全面巡查水利工程构(建)筑物,监测工程周围山体滑坡、泥石流的灾害状况,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尽可能控制险情,并及时向下游发出警报,并立即报告防汛抗旱指挥部。

(2)水利工程险情的应急处理,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负责,首先应迅速组织受影响群众转移,对已发险情部位全力采取除险加固措施,控制险情,防止险情扩大,24小时巡查险工险段,确保不发生灾害事故。并视情况抢筑第二道防线,控制洪水影响范围,尽可能减少灾害损失。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视情况组织实施堤防堵口,调度有关水利工程,为实施堤防堵口创造条件,并明确堵口、抢护的行政、技术责任人,启动堵口、抢护应急预案,及时调集人力、物力迅速实施堵口、抢护。

4.6干旱灾害应急响应措施

根据我地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以及城镇供水危机,制订抗旱应急措施,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抗旱工作。

4.6.1特大干旱——(Ⅰ级)

(1)抗旱责任人(行政首长)到位指挥,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2)防汛抗旱指挥部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强化抗旱水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

(3)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会商、分阶段部署开展工作,按照抗旱应急预案启动各项抗旱应急供水措施。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做好抗旱工作。

(4)必要时防汛抗旱指挥部可经镇政府批准宣布进行紧急抗旱期,并通过政府和有关部门启动各项抗旱应急措施:

a.应急开源措施:在保证水利工程设施安全的情况下,适量抽取水库死库容;应急性打井、挖泉、建蓄水池等;临时设置抽水泵站,开挖输水渠道。

b.应急限水措施:对场镇出现用水严重困难时,可以限制或者暂停高耗水工业用水;限时或限量供应生活用水;适当提高水价等。

c.应急调水措施:应急性跨区域调水;临时在河沟内截水等。

d.应急送水措施:向干旱造成人畜饮水困难地区开展临时送水。

e.其他应急抗旱措施。

(5)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6)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随时通报旱情及灾情。

(7)向社会各界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教育。

(8)成立相应工作组,分析负责综合协调、灾情核查、卫生防疫、治安防范、交通保障、新闻报道、社会救助、灾后重建等工作。

4.6.2严重干旱——(Ⅱ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随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趋势,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

(2)启动相关抗旱应急预案、重要部位应急供水方案,优先保证学校用水和场镇居民生活用水。

(3)相关部门按职能职责做好抗旱的各项工作。

(4)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5)通过新闻媒体向全社会通报旱情旱灾,并做好抗旱工作的全面宣传。

4.6.3中度干旱——(Ⅲ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定期分析旱情情况,通报旱情信息,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做好抗旱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2)相关单位做好抗旱准备工作,并将情况报防汛抗旱指挥部。

(3)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4)镇防办密切注视水量供求变化,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

(5)根据旱情发展趋势,镇政府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适时对区域内有关单位进行抗旱工作动员和部署。

4.6.4轻度干旱——(Ⅳ级)

(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时掌握旱情发生和变化情况,通过旱情信息采集系统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2)镇防办要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调度和运行管理工作,搞好蓄水保水工作。

(3)镇政府和供水单位要实时掌握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做好用水规划。

4.7供水危机

(1)当发生供水危机时,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加强对地表水、地下水和外调水的统一调度和管理,严格实施应急限水,合理调配有限的水源。采取辖区内、跨地区应急调水,补充供水水源,协同水质检测部门,加强供水水质的监测,最大程度保证用水安全。

(2)针对供水危机出现的原因,采取应急措施,尽快恢复供水水源,使供水量和水质正常。

4.8检测与后果评估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后,镇防办应组织水利工程建设与有关管理部门的专家对灾害发生的成因、灾情、应对措施等进行调查分析和研究,对灾情和应急措施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送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镇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成员单位对灾害进行全面的调查与评估,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4.9行政问责和法律责任

发生一般、较大水旱灾害时,有关负责人如有失职、渎职行为需追究责任,由镇长或镇长委托副镇长根据《重庆市政府部门行政首长问责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对应急处置全程启动问责制,由镇纪委等部门负责实施。

预防预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恢复重建等各项工作必须依法进行。

4.10应急结束与恢复重建

4.10.1按照汛情旱情信息发布原则,当水旱灾害已经结束、极度缺水得到有效控制或干旱等级降低后,由镇政府宣布紧急防汛期或紧急抗旱期应急结束。

4.10.2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抗旱期规定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应急处置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赔)偿。

4.10.3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村社负责做好恢复重建工作。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灾后恢复重建给予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5.后期处置

5.1后期处置主体及基础工作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需要转移安置的受灾人员,由镇政府牵头,组织有关部门落实转移安置人员临时生活住所和基本生活物资的供给,保证灾区社会稳定。对转移安置人员所征用、耗费的物资和支出的劳务费用,由镇政府和相关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落实解决。镇卫生院要定期对灾区进行消毒,防止洪水过后大规模的疫情暴发。社会事务办要及时统计受灾情况,受灾严重的困难群众要给予救助。

灾后重建工作由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帮助灾区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尽快恢复生产。

5.2社会救助

水旱灾害发生后,对社会、个人或国外机构捐赠的救灾款物,按救灾捐赠管理办法,由镇社会事务办根据灾情和灾区的实际需要,统筹平衡,统一调拨分配,镇纪委加强检查和监督。

5.3调查与评估

水旱灾害情况调查工作,镇防办牵头,组织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成立调查工作组,深入受灾地区,了解核实灾情和防汛抗旱救灾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完成水旱灾害调查报告,并经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核后报镇政府和上级防办。

6.保障措施

6.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保障

6.1.1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抢险救灾应急需要,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制度。

6.1.2因应急抢险救援需要,可依法征用、调用单位和个人所有的交通工具、设施及工程抢险装备和器材。

6.1.3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建立救援和抢险装备信息数据库并及时更新,确保应急指挥调度准确、高效、灵敏、可靠。

6.1.4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水利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应派工程技术人员赶赴现场,研究优化除险方案,并由防汛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

6.2应急队伍保障

6.2.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旱的义务,预备役民兵是抢险救援的骨干力量。

6.2.2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立专业的抢险救灾队伍,主要承担抗洪抢险和抗旱救灾任务,配备不少于30人。

6.2.3镇防汛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在水旱灾害发生时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开展相应的防汛抗洪和抗旱救灾工作。

6.2.4应急队伍调动。一般和较大级水旱灾害应急队伍由镇政府调动进行处置;重大和特别重大级水旱灾害按照专业队伍为主、成年人志愿者队伍为辅的原则,由县政府应急办统筹协调相关部门,调动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县人武部的协调,充分发挥武装力量在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中的骨干作用。

6.3医疗卫生保障

6.3.1水旱灾害发生后的医疗卫生保障,由镇卫生院按照《保合镇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救援保障预案》组织实施。做好灾区的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认真制订洪灾旱灾发生情况下的调用方案。一旦灾情发生,镇卫生院应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抢救、转运、医治伤病员。

6.3.2镇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应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

6.3.3出现洪旱灾害后,事发地村社应按照镇政府的指令,及时发布公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组织卫生部门加强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小分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6.4治安保障

洪旱灾害发生后,由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现场保卫工作由派出所负责,事发地村社应积极发动并组织社会力量开展自救互助、群防群治、全力维护事发地社会稳定。

6.5物资保障

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有关要求,足额储备铁丝、纺织袋、复合编织布、土工无纺布、土工滤垫、木料、探照灯、充电式应急灯、救生衣、救生圈、抽水机具、油料和砂石等防汛抗旱抢险救灾物资。

6.6经费保障

6.6.1镇政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将防汛抗旱应急资金列入财政预算,要做好应急资金准备。

6.6.2防汛抗旱应急管理资金和物资的分配使用,必须接受镇纪委及防汛抗旱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6.7社会动员保障

6.7.1防汛抗旱是社会公益性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防汛抗旱的责任。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部门,应根据水旱灾害的发展,做好动员工作,组织力量投入防汛抗旱。在严重水旱灾害期间,应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解决防汛抗旱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6.7.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防汛抢险、抗旱救灾工作和保护汛情旱情监测设施的义务。在紧急防汛抗旱期,镇政府应组织动员社会和公众力量投入抢险救灾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听从指挥,完成防汛抗旱指挥部分配的抢险任务。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防汛抗旱救灾。

6.7.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设施的义务,并有权对侵害抗旱水源和防汛抗旱设施的行为进行检举。

6.8紧急避难场所保障

6.8.1发生水旱灾害时,由镇有关部门在事发地附近利用学校、广场等设施,临时确定若干避难场所,任何单位及人员不得拒绝。

6.8.2镇农业服务中心应利用现有的水库、地下水等符合饮用标准的水资源,建立安全饮用水的战略储备设施。

7.宣传、培训、演练

7.1宣传教育

充分利用会议、QQ、微信、广播、场镇宣传台、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抗旱条例》、《重庆市防汛抗旱条例》等有关防汛抗旱应急救灾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水旱灾害意识和防洪抗旱减灾意识。大力宣传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安全自救的防护能力。

7.2培训

有关部门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制订和实施相应的防汛抗旱培训方案,组织抢险人员开展业务培训,熟悉实施预案的工作程序和要求,做好实施预应急案的各项准备工作。

7.3演练

7.3.1防汛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抢险实战演练。

7.3.2抗旱应急演练:镇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开展实施抗旱应急演练,演练地点主要安排在易旱缺水的地区,演练的内容要针对抗旱应急工作组织、各种抗旱资源的调配、应急设施建设和设备的使用等。

7.3.3应急演练包括演练准备、演练实施和演练总结三个阶段。通过应急演练,培训应急队伍,落实岗位责任,掌握相关技能,了解应急机制和管理体制,熟悉应急处置程序,检验应急处置能力,并总结经验教训。

8.附则

8.1奖励与惩戒

8.1.1镇纪委和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依据有关规章制度,对有关部门和单位应急处置全过程进行监督,并提出对参与单位和人员的奖惩建议,报镇政府审批。

8.1.2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镇政府予以精神和物质奖励。

(1)及时提供防汛抗旱信息和分析预报准确,并减少水旱灾害造成损失的;

(2)科学指挥协调,积极组织实施防洪抗旱减灾行动,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

(3)服从指挥,顾全大局,出色完成任务的;

(4)大力推广应用防洪抗旱新技术、新产品,效益显著的;

(5)开展防洪抗旱减灾科学研究成果显著的。

8.1.3对本预案执行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责任人、主管人员和单位,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报告水旱灾害信息或虚报、瞒报、假报灾情,造成严重损失的;

(2)有条件组织防洪抗旱而不作为,在防洪抗旱减灾中领导不力、指挥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3)拒不服从防洪抗旱抢险统一指挥,拒不执行防汛抗旱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的;

(4)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5)旱情解除后,拒不按规定拆除截水设施的;

(6)对如实反映情况和揭发违法违纪行为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8.2预案管理

8.2.1预案修订

镇防办组织镇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定期开展预案评估工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水旱灾害进行风险评估、对应急演练、应急处置等情况进行修订完善,最长不超过5年。

8.2.2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镇防办负责解释。

8.2.3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保合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同时废止。如中途有单位人员变动情况,由单位变动后的人员接替原人员工作。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3篇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防雷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防汛、防雷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防雷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雷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各班班主任

二、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防雷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防雷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防雷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防雷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三、成立防汛、防雷抢险队

队长:xxx

组员:xxx

四、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学校校长→学校防汛防雷领导小组→报告上级部门

五、防汛、防雷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防雷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防雷工作,确保师生安全渡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防雷宣传工作,提高全体师生的防汛、防雷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防汛、防雷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的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提高防灾意识。

5、防汛、防雷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7、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等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六、注意事项

1、防汛、防雷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4篇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汛期安全工作的领导

当前,雨季即将来临,各煤矿企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理念,为进一步加强对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了以镇长周树云为组长,副镇长胡伟、宣传委员黄顺林为副组长,王鲲鹏、秦先彬、王杨、李宏图、秦科友为成员的xx镇煤矿雨季防洪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镇安监办,由王鲲鹏任办公室主任。各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代表、矿长、主要控制人)特别是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的领导责任,认真研究部署本煤矿汛期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防汛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要有“防大汛、救大灾、抢大险”的观念,煤矿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或配备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建立健全矿井水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和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有针对性的矿井水害防治工作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要严格组织落实,严禁违法、违规组织生产。

二、突出重点,立即开展深入细致的汛期安全检查

一方面,各煤矿企业在安全检查中,要突出雨季防洪、防排水、防雷电“三防”工作重点,认真查找各类事故隐患,及时发现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落实隐患整改责任制,按照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资金和物资、定整改安全措施的“四定”要求,及时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确保煤矿不因汛而淹井和死人;另一方面,煤矿必须在依法批准的开采范围内从事采掘活动,并按规定留足煤柱,禁止违法越层越界开采,禁止开采和破坏保安煤柱,特别是防水煤柱。各煤矿企业要进一步摸清矿井周边小煤矿(包括已关闭矿井)及本矿井范围内的水文地质情况,在工作中切实做到“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再一方面,各煤矿应加强对煤矿矸石山的管理,排查并治理各类隐患,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安排专人对矸石山实施监控,一旦有险情发生,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周边居民在第一时间撤出危险区域,确保安全。

三、强化各项措施,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各煤矿要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和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认真执行防治水有关规定,健全防治水责任制,落实防治水措施。对矿井内的采空区积水、矿井周边小煤窑的积水要进行调查、观测、监控,掌握第一手资料。凡矿井水文地质和老窑(小窑)不清,有发生透水可能的采掘面坚决禁止采掘;各煤矿要制订矿井防治水和防汛紧急处置预案,补充和储备防排水设备和物资,确保矿井排水设备及设施完好,切实做到领导、组织、队伍、预案、物料“五落实”。

(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各煤矿要加大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和普及有关煤矿防汛、度汛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煤矿企业和职工的防汛、防灾的思想意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和公众的抗灾、减灾和自救能力,切实做到常备不懈,万无一失,安全度汛。

(三)制定暴雨灾害天气预警撤出预案,加强汛期值班工作。一是各煤矿要加强与气象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联系,建立煤矿安全汛期预报制度,负责利用气象公益服务电话、报纸、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媒介定时发布气象信息,重点对强降雨和汛情情况进行发布,提供预警等级。凡出现强降水暴雨灾害天气,应立即将情况通知到各位职工。二是各煤矿应完善防汛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及时收集和通报防汛工作情况,一旦接到重大汛情通报,要立即启动防汛工作预案,确保将防汛指令在第一时间传达到每一位职工。三是要各煤矿企业保证汛情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严禁在暴雨灾害天气安排工人下井作业,一旦有重大险情发生,必须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各煤矿的领导要坚守岗位,在汛期坚持干部昼夜值班制度,随时掌握雨情汛情动态,努力做到靠前指挥,发现重要情况及时处理并报告镇政府。

镇政府将不定时对各煤矿汛期安全工作的安全监督监察,对迟报、漏报、瞒报的,要给予通报批评,由此影响对重大情况及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此外,各煤矿要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特点,查找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处置意见,突出“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煤矿安全工作的重点,按照市政府对煤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5篇

为做好水旱灾害突发事件防范与处置工作,使水旱灾害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沈村镇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全力控险救灾,最大限度减少水旱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防汛抗旱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坚持局部服从全局,团结一致防汛抗旱。

3、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在保证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高效,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4、依法防汛抗旱,实行公众参与的原则。要进行多种多样的宣传,使公众能够理解防汛抗旱的重要性,使公众在平时和紧急关头能够发挥后勤保障等一系列作用。

二、工作任务

1、防汛任务:双桥联圩要确保1983年洪水位时不溃堤;杨星圩要确保在1991年洪水位时不溃堤;周村圩、魏村圩要确保在1980年洪水位时不破圩;沈村联圩、新庆圩、友谊圩、林村圩要力争在1980年洪水位时不破圩。两座小(二)型水库(龙华庵水库、七里冲水库)按200年一遇洪水标准,相应日雨量296至283毫米内确保大坝安全。

2、抗旱任务:圩内农田要确保70天不下雨保收,佟公坝灌区要确保50天不下雨保收,南漪湖周边山丘区要确保30天不下雨保收。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沈村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指挥所由镇党委书记任政委,镇长任指挥长,其主要职责负责领导、组织全镇防汛抗旱工作,及时掌握全镇汛情、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抗旱减灾,组织协调灾后处置等有关工作。

2、沈村镇防汛抗旱指挥所成员单位职责

①供电营业部:电力部门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②卫生院:医疗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水旱灾害区疫病防治,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巡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③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水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防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洪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并负责组织实施非常时期的交通管制。

④中、小学:负责指挥教育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保证正常教学秩序,搞好汛期安全教育,确保在校期间师生的人身安全。

⑤农业办:负责粮食的生产与自救及种子供应工作,负责制定落实以丰补欠、生产自救方案。

⑥国土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翻塌、地面塌陷、泥石流等地质灾害进行勘察、监测、预报、防治等工作。

⑦农路办:镇交通办负责镇区主要干道畅通,对汛期受阻中断的道路,科学安排,确保道路通行畅通。

⑧民政所:负责灾情核实上报,如遇灾情,做好人员安置及救灾物资发放。

四、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工程信息

1、堤防工程信息

(1)当河流、湖泊达到设防水位以上时,各防汛单位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涵闸、泵站等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报镇防汛抗旱指挥所,由镇防指办在每天7:30分之前向区防指办报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千亩以上堤防等发生重大险情在险情发生后第一时间内报到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当河流、湖泊达到警戒水位以上时,各防汛单位立即到岗到位,组织和带领民工进行24小时巡埂查险,抢险物资以船代仓,组织机动船待命,发现险情及时汇报处理;

当河流、湖泊水位达到保证水位并继续上涨时,指挥所将统一调度各分队上埂的劳力进行抢险,对较低的埂段,组织抢险队员现场装袋构筑子埂,保证子埂高度高于水位50cm。同时组织机动船代仓,对车辆能通的埂段按排农用车、拖拉机抢运防汛物资,做到令到即来,来之能战。

(2)当堤防和涵闸、泵站等穿堤建筑物出现险情或遭遇超标准洪水袭击以及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而决口时,有关防汛责任单位应迅速组织抢险,并在第一时间内向可能淹没的有关区域预警,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准确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护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负责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除险情况,以利于加强指挥或作出进一步的'抢险决策。

2、水库工程信息

(1)在水库水位超过汛限水位时,水库管理单位和防汛责任人应对大坝、溢洪道、输水涵闸、闸门启闭设施等关键部位加强监测,并按照批准的控制运用计划调度,其工程运行状况应同时向区、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小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应在险情发生后立即上报区、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

(2)当水库出现险情时,水库管理单位或防汛责任人应立即在第一时间向下游预警,并迅速处置险情,同时向区、镇防汛抗旱指挥机构报告出险部位、险情种类、抢险方案以及处理险情的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通信联络方式、抢险情况,以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

(二)洪涝灾情信息

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以及群众财产,农村牧渔、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损失。各村(社区)委会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洪涝情况。

(三)旱情信息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业、农业生产、农民生活等方面造成的影响及损失。各村(社区)委会应按照《水旱灾害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上报受旱情况。

(四)预防预警行动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水旱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抗旱组织指挥机构,落实防汛抗旱责任人,防汛抗旱队伍,加强防汛专业机动抢险队和抗旱服务组织的建设。要求:丁店村成立4支抢险队伍,沈村社区、杨星村、胜利村、双塘村各成立3支抢险队伍,岗桥村、太阳村各成立2支抢险队伍,胡村成立1支抢险队伍,每队队员不少于20人(2座水库各有1支抢险队伍,队员不少于20人),按照山丘区支援圩区的原则,其中:胜利村、丁店村、杨星村各成立一支不少于20人,由民兵营长为分队长的沈村防汛抢险突击队,随时服从镇指挥所的统一调度。对每名抢险队员要登记造册,落实到人,做到帽子底下有人,开展有针对性的实战演练,组织技术培训,真正做到关键时期拉得出,顶得住。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小农水建设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水库、涵闸、泵站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和病险工程要落实安全度汛方案。

4、预案准备:修订完善水库、堤防险工险段抢险方案,山丘区防御山洪灾害和抗旱预案,主动应对各类险情。

5、物料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需的防汛抗旱物料,并合理配置。所有小(二)型水库和千亩以上圩口必顺按照下发的包干基数备足备齐各类防汛抢险器材,并在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汛期各防汛责任单位应确保24小时通信畅通,每座水库必须在大坝上设立值班场所,安装固定电话或配备专用手机,确保通信畅通,确保雨情、水情、工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抗旱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工程、查预案、查物资、查通信等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五、抢险救灾

当出现堤防决口,水闸垮塌、水库溃坝前期征兆时,各防汛责任单位要迅速调集人力、物力全力组织抢险,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如在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下出现堤防决口、漫破、水闸垮塌、水库溃坝时,全体防汛人员要全力投入到抢救人民生命财产战斗中去,本着就近、迅速、安全、有序的原则进行,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其他人员,先转移危险区域人员,防止道路堵塞和意外事件发生。山丘区的村(社区)、学校及镇直各单位要全力协助镇政府做好灾后的安置工作,做到不让一个灾民住在露天下,保证灾民有衣穿、有饭吃,力争把洪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公安派出所和各村治保组织要加强灾区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乱纪行为,严惩那些趁机发水难财的人和事,保证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不受侵害,使犯罪分子无机趁。

六、防汛抗旱工作纪律

主汛期,镇主要领导干部外出必须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副科级干部外出必须向区委组织部主要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各村书记、主任及镇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外出。必须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请假,同意后方可外出,严格执行防汛值班制度,全镇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当班领导驻镇带班,其他干部驻镇值班,各村(社区)、镇直单位安排干部轮流值班,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凡未经许可擅自离岗的,并造成恶劣影响及工作损失的坚决按照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镇防汛应急预案 第6篇

一、加强防台防汛工作的领导。

1、为切实加强对防台抗灾工作的领导,因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充实我镇防汛抗旱指挥部成员,总指挥:黄其伟;常务副指挥:;副指挥:陈传森、郑敏、xx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林小英、陈国强、刘义雄、池如光;成员:杨平、林琛、xx永、陈光、陈献富、池国香、高作铭、黄坦振、陈永华、林云坦及各村村委会主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陈光

2、分工明确:

(1)防汛物资筹备组。具体组织有关单位筹备应急资金和物质,镇政府建立防汛物质仓库,时刻备足应急物资,组织防汛车4台。

(2)防汛抢险组。由镇机关应急人员56人分两组(附件6),分别、林方吉、刘义雄负责指挥,有关村应急人员共740人,由各村村主任负责。

(3)物质运输组。由、林小英负责,组织车辆保障防汛,镇政府4辆,镇卫生院另外组织车辆1部,负责物资、药品及医务人员到位,抓好防汛安全及人员救治工作。

(4)组织转移组。一旦洪水险情发生,由陈传森、郑敏、xx耿、郑锦娇、王葆华、林方吉、黄忠启、林义鲁、刘义雄等负责组织有关村民群众转移安全地点(附表5)。

(5)基本保障组。由林义鲁、陈国强负责协调,抓好安全抢险组织人员做好伤员急救工作,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转移治疗,组织民政办做好保障和灾民生活安置,有关后勤工作。

3、各村相应成立防台防汛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及时上报镇防汛办,同时成员应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

4、落实包堤、包库、包闸责任制,任务明确,一旦出现险情,责任领导要马上亲临第一线组织抗线抢险,尽量做到不垮坝、不决堤、不倒闸、不死人、少损失。

5、各部门要通力合作,积极承担应尽义务。防汛救灾工作事关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是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大事。目前,已进入汛期,希望各村委、工程管理单位及邮电、交通、供销、粮站等有关部门应切实把握防汛抗灾中的职责,积极完成自己的义务。

二、积极备汛,认真解决险工、隐患。

1、要认真宣传《水法》和《防洪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提高全民防洪抗灾意识。

2、排除险工、险患。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及所在村委会进一步抓紧时间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险,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镇防台防汛指挥部组织力量对镇重点工程检查、加固,对各有关工程进行复查、落实。

3、加紧防汛道路的清障工作,保证防汛抗灾工作顺利开展,要求有关村部、水库、堤坝道路进行一次清障、养护,保证防汛道路畅通无阻。

4、防汛物资、车辆和抢险队的准备。各村应各准备300-500只麻袋或纺织袋及相应土沙方等防汛物质,同时要求竹田、井门、上店、前塘四村各联系好三部拖拉机,做好运抢险物资工作,镇政府储备麻袋1000只等防汛物质。各有关村均应组织抢险队,人员30-50人左右,车辆、防汛物质与人员及时上报镇防汛办。

三、台风警报、台风紧急警报防汛措施。

1、当台风进入48小时警戒线,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时;

⑴应根据观测对台风提出分析、预报意见,镇防汛办应向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汇报,由指挥部决定召开抗御台风工作会议,研究抗御台风对策,并由镇党政办通知各村委会、有关市镇直单位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做好各项防范准备工作。各村要加强值班,村主干带班,及时传递台风信息,反馈各村部署情况,供镇防汛抗旱指挥部领导指挥决策。广播电视部门及时通过广播、电视向群众通报台风消息。

⑵镇防汛办及工程管理单位应及时了解台风动向,对水库、堤防、防洪排涝设施的重要险工险段作重点检查,发现险情,要组织力量及时抢修。根据镇政府安排的包库、包提、包闸领导、工程技术人员(附表4)要上岗到位,巡逻抢捡队伍做好待命准备。对水库闸工程要根据雨情、库情由市防台抗灾指挥部下达排洪命令,加强科学高度、错开洪峰。

⑶各村居对危险房屋要进行重点检查,做好人员撤离搬迁准备。低洼地带工矿企业的机器设备要吊装,仓库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及时搬迁转移。

⑷各村在水稻收割季节要全力组织劳力进行抢收,尽量减少损失。

⑸各学校做好在校学生的防台风安全工作,必要时予以停课。

2、台风中心进入24小时警戒线,即台风中心进入高于北纬20度,小于东经125度区域,一天内有可能登陆我省,当省气象台发布紧急警报时:

⑴镇防台防汛抗旱指挥部立即再次召开抗御台风紧急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党政军民全力以赴搞好防御台风工作,各村工作队深入组织领导抗灾工作。各两委村干部应立即到位,各抗洪抢险队伍要上岗待命,服从统一指挥,执行各项防灾抗灾任务。镇防汛办坚持24小时值班,迅速将台风信息经电话通知各有关单位,及时了解风情、雨情、水情、险情,随时向指挥汇报,镇防汛办必须注视台风动向,向镇防台抗灾指挥部提供实时信息。

⑵各村及有关单位要组织力量对险堤、险库,加强巡查防守,一旦出险,立即组织抢险队伍抢修并报告镇防台防汛指挥部。

⑶当发生特大洪水,各村按事先确定的群众撤离方案,及时组织群众撤退到邻近山坡或安全地带,并安排好群众的生活(详见附件5)。转移原则:村内的妇、老、幼先行;青壮年后撤,由小分队维护撤离秩序,做到快而稳;村内的孤寡老人、五保户、重病残人员要确定专人负责帮助转移。撤离要求:不得携带其他物品;应照顾老人、小孩先行、不得抢道;服从应急小分队的指挥,对个别不愿撤离的人,应先劝导后强行撤离。

四、台风解除警报及灾后恢复生产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责任感。(郑敏、xx耿副书记负责)

各村要把恢复生产重建家园当作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切实把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深入基层,全力以赴做好恢复生产,群策群力,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采取国家投、邻里帮、亲戚扶等多种方式,想方设法多渠道筹措资金,同时应加强监督检查,首先是要制表制度,严肃纪律,对救灾款物进行监督管理,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其次是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特别要做好受灾特困户的家园重建工作。再者是加强督查,确保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重建工作的正常进行。

2、分类指导,扎实做好灾后农业生产恢复工作。(副镇长负责)

①切实加强对旱涝保收、未受灾农田作物管护工作,加强技术指导和增加资金投入,确保增产增收,最大限度地弥补受灾农田的损失。

②对灾情较轻的农作物,农业服务中心要组织群众及时排出积水,加强以预防病害流行、恢复作物生理机能、促进正常生长育为重点的田间管护,最大限度地减少洪涝造成的影响。

③对受灾严重已经绝收的农田,要指导群众及时做好新种或改种某其它农作物计划,并加强技术指导。

3、加强水毁水利工程恢复,确保下半年农业生产用水。(副镇长负责)

①小(二)型以上水库的水毁工程:经现场踏勘后,对临时处理不能蓄水的,可腾空库容,争取多方筹资进行水库除险加固。

②水山塘、引水坝、机电设备等水毁工程:由镇、村组织群众以投工投劳的方式进行修复。

4、加强交通、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修复工作,确保线路畅通(郑锦娇副镇长负责)。联系电力部门尽快组织力量对水毁线路,全面恢复供电。

5、加强灾后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区群众身体健康(陈国强委员负责)。

为确保大灾后无大疫,防止传染病流行,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各村及有关部门要着重抓好如下几项工作:

①广泛发动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爱国卫生活动。大搞环境卫生,及时清理灾区垃圾、污泥(积水)及人畜粪便,对灾后的牲畜、家禽尸体要集体消毒深埋,家中被洪水浸泡过的家俱等生活用品及墙壁、厕所等要用消毒剂消毒,对无价值的物品集中烧毁。

②做好除“四害”防治工作。防止蚊虫叮咬,做好灭鼠、灭蝇、灭蚊、灭蟑等防治工作。

③做好饮用水的消毒工作。对灾区的所有水井都要抽干消毒,生活用水池要经过消毒后再使用。

④做好食品卫生工作。不食来源不明的食品,防止食物中毒;不饮生水;不食灾区不明原因的死亡动物及洪水泡过的瓜果蔬菜,不食用污染过的食物及冷饮凉菜。

⑤做好疾病防治工作,预防伤寒、副伤寒、肝炎、钩体病、痢疾、流行性腹泻、出血热、蛞蝼霍乱、红眼病等传染病的发生。要加强疾病防治和监控,及时报告疫情。

6、镇党政办要抓紧收集汇总灾情,并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镇防汛应急预案(实用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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