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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证活动的高质量和高标准,经常要求事先制订出一份活动计划,该计划应内容明确、步骤明确。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 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o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o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县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不留死角。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工作步骤和任务
根据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的特点,全乡上下狠抓落实,齐抓共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时间为2月25日至4月14日)。主要工作步骤和任务:
1、3月1日前各村负责把《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发放张贴到每个村组及人员集中的场所。3月1日前各村必须召开村支两委、全体共产党员、村民代表会议,并将《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致广大农民群众的公开信》有关规定进行学习,并要求宣传下发到到每家每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落实责任人做好外出人员的联系工作,以确保他们密切注意上坟安全用火。
2、3月10日前各村对辖区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安全隐患大排查。
3、3月20日前各村以组为单位进行调查摸排,划分清明节森林防火责任地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明确责任,3月20日至4月14日,各村增派巡查人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违章用火。各村落实驻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
4、乡教办组织好全乡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5、乡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6、各村利用广播、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3月30日4月6日,乡利用宣传车播放《封山育林制度》,《森林防火通告》在全乡范围内进行巡回宣传。
三、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支书、主任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地段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3月15号前上报乡党政办、林业站。
(二)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乡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XXX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三)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人员名单3月15日前上报乡党政办。
四、奖惩措施
1、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死各类野外违章用火。乡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50元补贴,发现二次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为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严防重点时段发生森林火灾,确保森林资源安全,按市森防指{2020}第9号文件《市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决定开展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行动方案,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统一行动时间
4月3日中午12时至4日晚18时止为全乡统一行动时间,各村可以根据本村实际情况,相应调整行动时间。
二、组织领导
1、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检查行动由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
2、各包村干部对所包保的村屯协助村干部对森林防火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3、各村委会及包村干部要按照乡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安排,结合本村实际情况,组织做好辖区森林防火各项具体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村要充分利用大喇叭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教育广大村民破除迷信,移风易俗,充分认清上坟烧纸严重性和危害性,以送鲜花、植树、网络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扫。
2、加强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清明节期间,各村和林业站要针对实际情况,加强野外火源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立即组织整改。对重点部位和墓地要专门布防、对外来入村祭祀人员一律劝返、重点防范。要加强火情监测,发现野外用火及上坟烧纸者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乡森林防火指挥部。
3、加强值班制度,确保信息通畅。各村及相关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掌握防火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和火情动态,确保各项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责任落实到位
为确保森林防火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成立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建立起上有领导管,下有专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森林防火指挥领导小组。
组 长:
第一副组长:
副 组 长:
成 员:其他镇班子成员,镇武装部、党政办、防火办、半专业消防队负责人。
二、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森防安全
(一)镇级
1、防火办:做好防火宣传工作。要印制森林防火宣传材料,分发到村进行宣传;在各主要路口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或固定宣传牌。
2、党政办:做好组织人员、调度车辆、后勤保障。
3、驻村干部:各驻村干部做好驻村的森林防火宣传及扑救。
4、武装部:组织基干民兵扑救火灾。
5、其他干部:镇干部要根据安排,在清明节前后严阵以待,确保在岗在位;期间发生火警时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组织力量,带领镇干部赶赴火场扑救,同时通知镇森林消防队前往扑火,并向书记、镇长报告。
(二)村级
1、清明节期间村两委成员要全部值班,在岗在位,不得请假。各村要把清明节期间的值班人员、巡逻队成员、包山头包路口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上报镇政府办公室,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2、4月1日前各村将村两委成员包坟山头、路口的名单固定下来,在清明节期间,各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要有村领导、值班人员进行站岗放哨,发放宣传材料,做好宣传工作,禁止火源进山。各村护林防火员要统一戴森林防火标志进山巡逻,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各村应在清明节前后增加护林防火宣传人员,做到晴天各自然村鸣锣警示,有条件的村开放广播进行宣传,加强宣传力度和防范措施,做到“守责、尽责、负责”三落实。
3、4月1日至10日各村组织进行巡逻,巡逻队由村干部、镇驻村工作组等组成,对野外违章用火人员管严、管实。加强村内“五类人员”的监管。
(三)工作组职能
1、清明节期间半专业森林消防队由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直接指挥,安排人员进行巡山,出现火情将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扑火。
2、从4月1日至10日,分5个组(具体名单附后),在竹山底路口、团黄路口等路口进行设卡,做好对上山人员的森林防火宣传及上山用火情况检查。4月5日做到全员上岗。
3、镇森林防火办督促护林防火员的工作到位及巡山情况,对部分违规用火顽固人员要进行依法处理。
4、镇环卫所、城管队成员在镇级集中待命。
三、落实工作督查,信息及时反馈
1、各村护林防火员每天必须在下午5点前向所属村支书汇报当天巡查情况。
2、镇半专业森林消防队每天必须到各村了解森林防火巡查情况,并向领导汇报。
3、各下村干部必须在每天下午5:30前向办公室汇报各村巡查情况。
4、一遇火灾,镇、村巡山员必须立即向办公室汇报,办公室必须立即向值班领导、分管领导报告。
清明节扫墓是我国传统民俗,我区群众上山扫墓多集中在清明节假期和节后周末,是野外用火最集中、森林火灾最容易发生的时段,此期间防火形势严竣,任务更重,为了更好地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损失,确保清明节期间我区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和督察全区森林防火工作,成立区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指挥长程学晋任组长,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局长徐文胜,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副指挥长、区人武部部长刘军,区委区府办副主任卢焰平任常务副组长,区林业和园林局分管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及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区林业和园林局),办公室主任由区林业和园林局总工程师冯庆良同志兼任。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以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中心,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大力度地开展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社会公众的森林防火意识,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为维护生态安全和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工作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15日―3月25日)
主要任务:制定工作方案,下发通知,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布置工作任务,准备各种宣传装备物资器材和资料。
(二)实施阶段(3月25日―4月30日)
主要任务:组织区、镇(街)、村、社各级力量全面开展工作。
(三)总结阶段(5月1日―5月10日)
主要任务:总结并上报市森林防火部门。
四、工作重点
(一)落实防火责任。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森林防火行政首长负责制的有关规定,切实抓好镇(街)、村、森林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完善镇级森林防火预案,采取班子成员分片包干等办法,将森林防火责任分解落实到村社,落实到山头地块。各单位要把当前森林防火工作作为一件大事要事来抓,对清明和春耕生产季节森林防火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和再落实。特别是镇(街)、村在抓好当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切勿麻痹大意,引发大的森林火灾。要严格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对山火多发的地方,坚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森林火灾案件要从重、从严、从快查处,必要时挂牌督办。
(二)加大宣传力度。按《**区201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和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工作,切实提高群众的防火意识。
(三)严控火源上山。清明节期间,各镇(街)、相关单位及林地面积较大的村要在林区要道设立检查站,登记入山人员身份、车牌和手机号码,加强对入山人员的检查教育,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
(四)组织队伍巡山。各镇(街)、相关单位要根据墓地分布情况组织巡逻队(扑火队),佩戴红袖臂、携带扑火工具,在坟墓比较集中的地方巡逻,制止并及时扑灭火源。
(五)开展隐患排查。各镇(街)、有关单位对本区域森林防火重点地段进行隐患排查。
(六)队伍集合待命。区森林消防护林大队、镇(街)森林消防半专业中队要靠前驻防,进入高度战备状态,接到火情快速出击,重兵扑救,把山火消灭在萌芽状态。扑救山火时,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遵守科学扑灭森林火灾的原则,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的干部群众直接扑火。山火扑灭后,要认真清理火场,防止死灰复燃。
(七)落实防火物资。做好扑火装备、车辆、机具的检修和维护保养,补充扑火物资,加强通信设备管理,确保关键时刻拿得出、用得上。
(八)落实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等制度,做好值班调度,做到在岗在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报告火情。
(九)加强巡查督办。区林业和园林局派出督察检查工作组,到各镇(街)、相关单位进行巡查督办。各镇(街)、有关单位对督察检查工作组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请各镇(街)、相关单位于3月25日前将本单位相应工作方案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一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期间是春耕生产、春游踏青和扫墓祭記高峰期,野外违规用火高发,森林火灾隐患突出,森林火灾易发,是森林防火高危时段。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打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火攻坚战确保全街森林资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意见》和《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以宣传培训为基础,以层层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为主线,以设卡堵防为重点,以督促检查为手段,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落实到头地块,建立“领导重视、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全街清明间无较大森林火灾发生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主要工作任务、措施及安排
(一)严格落实《郴州市20xx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六个一”要求。
1、街道筹备办将于月中下旬组织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会。各村(居)委会要根据市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在清明前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部署到组和网格责任人。同时各村要制定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应急处置办法及值守方案,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定人、头地块和坟场。
2、街道筹备办将月中下旬的部署会上,进行森林防火培,村干部和护林员开展一次森林防火专题培训,提高他们组织指挥扑救、值斑值勤和安全避险能力。
3、月26日前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集中宣传活动,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月”高潮。1是中小学校要上一堂森林防火知识,发一封《致家长的公开信》,以提高广大师生、家长的森林防火意识。2是防火铜锣天天敲、防火宣传车天天跑、护林人员天天巡。是要在林区要道等重点地段设置宣传碑(牌)悬挂横幅、张贴森林防火标语(每个自然村不少于6条)。
4、各村加强对地边、林边、坟边、矿边、隔离带内的可燃物的“五清”特别是要加强对所属区域坟地集中区、做坟开展一次全面的排查摸底,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并对杂灌进行彻底清理,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加强对儿童、智障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大排查严格落实监护人责任,切实减轻野外火防控的压力。各村坟地集中区(零散坟基)的排查摸底情况表于月26日前报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5、根据《湖南省森林防火实施办法》,由街道办负责在高速路口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各村在主要路口林区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依法对入的车辆和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和检查。全街临时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的期限为1日至4月8日。
6、街森林防火指挥部将组织督查组对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督查内容为:本方案要求的落实情况;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护林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值班值守以及巡逻等情况;以及在林区设立临时检查站和坟场值守情况。
(二)强化科学防范,提升火管控能力。按照“预防为先、防扑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大对野外火的防控力度,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点火就抓”。
(三)加强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打早打小打了。各村在街道培训后,要在村里组织培训。确保在火灾扑救中能够做到专业指挥、战前动员、扑救安全。村里要准备2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街道办准备00人以上的扑火工具。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村要高度重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落实防火地段、落实巡查人员要加强对护林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要充分发挥设卡值守人员的作用,及时劝导、收缴火种,杜绝带火种进入林区。
(二)严密部署,科学扑火。一旦发生森林火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扑救。禁止没有扑火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担任现场指挥员,禁止组织未经培训的人员扑救火灾,禁止动员孕妇、老人和未成年人上扑火,严防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三)强化责任,严格追责。对领导责任不到位、工作措施不落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特别是发生森林火灾后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扑救造成重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将依法依纪处理到位、追究到位,决不姑息迁就。
一、活动目的:
在活动中,通过劝阻燃放烟花爆竹、维持公墓秩序、帮助老年人等形式,向市民宣传文明祭扫的重要意义,使市民传统的祭扫理念得到改变,逐步形成安全环保的文明祭扫观。
二、活动参加人员:
常山县阳光义工队队员。
三、活动相关事宜:
1、活动地点:
南山公墓出入口
2、活动内容:
(1)劝阻市民在墓区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2)帮扶去祭祖的老年朋友;
(3)协助交通疏导;
3、活动时间:
4月4日—6日为期3天。
4、流程安排:
活动期间,中午11点在华府大酒店集合,由殡仪馆统一安排就餐,午餐后统一乘坐车辆前往南山公墓。下午12:00左右活动开始,至下午3:30左右当天活动结束。
四、活动物品安排:
鲜花,矿泉水:由殡仪馆负责提供。
五、参与队员分组:
参与活动的队员经报名后,视情况分批参加活动,每批8至10人左右。
此次活动由队委会全面负责,活动分两组,组长由队委会现场指定。
六、活动安全及注意事项:
1、活动注意事项:
(1)活动期间要求队员加强责任感,在向市民进行宣传的同时,协助殡仪馆工作人员维护秩序,以防发生意外。
(2)文明祭扫、文明劝阻。活动中注意个人形象,礼貌用语,时刻保持义工队良好的形象。
(3)遇到问题及时向现场管理者反映。
2、工作人员自身安全:
活动中请参与队员注意自身安全,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今年是国家将清明节列为法定假日的第xx年,加之人民群众有清明节上坟祭祖、烧香、烧纸的传统,这就给森林防火工作带来了巨大压力,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杜绝森林火灾的发生,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特制订本方案。
一、时间安排
从现在起至4月10日,分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3月20日―28日,各乡镇、林场自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对所包乡镇、林场督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整改。
第二个阶段:3月28日―4月3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督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第三个阶段:4月3日―4月10日,各森林防火重点单位处于临战状态,县护林防火指挥部督导组巡回督导,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
二、主要内容
1、防火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特别是村干部尽责情况;
2、森林防火宣传发动情况;
3、扑火专业队伍建设情况、扑火机具配备情况、扑火队员24小时备勤情况;
4、应急预案完善、演练情况;
5、护林员上岗到位情况;
6、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情况。
三、督导建设方式
1、听汇报。本单位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安排。
2、查资料。防火目标责任书签订情况,火灾隐患整改资料等。
3、现场查看。护林员上岗情况,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标识等刷写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县护林防火指挥部成立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副指挥,林业局局长展长顺任组长,成员,林业局副局长陈大宝任副组长,安监科、林业站、公安科、绿化科等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对活动的指导。 中国大学排名
2、突出重点,全面检查。各防火重点乡镇和林场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好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无漏区。
3、加强宣传,广泛发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广泛刷写防火标语、标识、固定标牌,形成浓厚的防火氛围,确保不出现问题。
清明节将至,我镇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特别是近期大风天气持续增多,森林火险等级迅速上升,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山东省政府、青岛市政府、黄岛区政府先后下发《关于印发强化责任落实打好春季森林防火攻坚战专项活动方案》、《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开展严厉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关于严禁在森林高火险区野外用火的通告》,均已印发至各管区、各村,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我镇实际,对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行为界定和法律依据,依法打击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根据青岛市政府的规定:每年12月1日至5月10日,为青岛市的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所有一、二级森林火险区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大村镇所有山林均是一级森林火险区),为森林高火险区。森林高火险区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高火险期内,所有一级森林火险区的山林、森林公园、风景旅游区、自然保护区的林地实行封闭管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进入。经批准进入的人员,必须服从森林防火管理,严禁携带火种进入。
以下行为均是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一是各种故意纵火烧毁森林的行为;二是在林内以及林缘地带吸烟、上坟烧纸、放鞭炮礼炮、烧香、燃放悬挂孔明灯、野炊等违规用火行为;三是未经批准烧荒、烧田埂、烧垃圾等违规用火行为。《刑法》、《治安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均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各村要将相关文件在显著位置张贴并宣传。
二、把握重点严密防控,坚决管住火源,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把握好重点林区、重点时段和重点人员三个重点。重点林区为全镇所有一级火险区,各村要实行全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重点时段是所有三级以上(风力2-3级,气温0-15度)森林火险等级天气时段,特别是清明、五一前后等野外用火和游人进山的高峰时段,要重兵布防,严防死守,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认真盘查询问并收缴火种;重点人员是自控能力差的青少年和防范意识差的老年人,痴、呆、傻精神病人、流浪人员等,要加强教育,严加防范。
各管区指导协调好辖区村森林防火工作,包村干部督促检查好所包村的工作落实情况。各村两委干部必须及时到岗到位,并积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小组长、村民等加强值守。各村要成立专门巡查队伍,对重点林区、重点时段、重点人群的监控管控情况进行实时录像照相检查,对所有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对平日零散上坟者要登记造册,并安排专人看护陪同。
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村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要将火源管理作为防火工作的核心内容,采取有效措施,动员全社会力量,坚决管住火源,严禁火种进山,对重点区域要设置警戒带,实行封山管理。各村要在林区路口、重点部位安排人员,24小时严防死守,坚决堵住入山火源。对重点防范的区域要组织人员巡山护林,看牢山头、坟地,严密防范违规用火,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在林缘农田农事用火。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和儿童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对智障人员要逐一落实监护人,对流浪人员进行看管,严防无行为能力人失火。对易发生火灾的重点林区封山管理,劝阻游客进山。坚决制止在林缘500米范围内烧地堰,在林内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烤等违法行为,全面落实上坟祭奠物品集中焚烧制度。
三、巩固林区散坟搬迁成果,充分发挥林区防火围墙的作用
(一)平除已迁坟头。对已迁出坟墓要平除坟头,对坟场进行整理。防止出现到原坟墓迁出地燃烧纸钱、焚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再次组织排查。要对林区内零散坟头再次进行认真细致地排查,要做到应查尽查,应迁尽迁,坚决不留死角。对确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迁出的散坟,要认真登记备案,与墓主签订不违规用火的协议,讲明森林防火的要求、违反森林防火规定必须承担的责任,确保不出现燃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鞭炮等可能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同时,建立重点林区未迁出散坟的包保责任制。对因工作不细、不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设施保护。林区坟墓防火围墙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各镇街要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落实防火墙管护责任。各级护林员要加大看护力度,防止人为随意破坏。
(四)统一外观标识。各镇街可将森林防火墙作为森林防火固定宣传阵地。统一外观标识、尺寸,喷涂森林防火宣传口号,统一标识"森防设施,注意保护"字样,使森林防火宣传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五)建立长效机制。林区坟墓搬迁工作完成后,要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治理机制,严格执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所有新葬坟墓一律在集中坟场安葬。各镇街要建立界线标识和通告牌,禁止在规定范围以外乱葬滥埋,防止"反弹"。
四、时刻高度戒备,做好扑火的各项准备工作
森林高火险期内,各村要高度戒备,时刻处于临战状态。镇村两级森防队员要加强值守、加大巡查密度,重点火险区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一旦发生火情,立即出动扑救。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确保"打早、打小、打了",把损失降到最低,要牢固树立扑火安全意识。发生火灾后,各村主要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要赶到火场一线,组织人员扑救,严禁老、弱、病、残、幼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人员重伤和死亡事故发生。要全面推行火场清守责任制,做到余火有人清、火区有人守,坚决避免复燃火发生,确保首次扑救成功。
五、认真逐项落实预案,加强火情监测和调度值班。
镇政府按照处置重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要求,加强节日期间防火值班调度工作,做到24小时都有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值班车辆在岗在位,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不再发生脱岗、漏岗现象。镇森防中队要全面掌握本地区火险等级、火情动态、扑救队伍和物资储备等状况,森防队员随时进入临战状态,对延误扑火时机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各村要提前安排,按照网格化要求落实预案、人员、物资,责任具体到每个人、每片山头林区,查找火灾隐患,立即彻底整改。
六、切实搞好森林防火宣传,营造浓厚的防火氛围。
各村要广泛宣传动员,营造全民参与森林防火的氛围。通过喇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通告、设置警示牌、印发宣传册、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形式,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广泛营造舆论,集中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宣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森林防扑火知识,加大典型案件的剖析、宣传力度,教育林区群众注意用火安全,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和法律意识,坚决杜绝因思想麻痹、用火不当造成森林火灾。积极倡导利用鲜花代替香烛等文明祭祀方式,逐步摒弃上坟烧纸等传统祭祀方式。
机关各科室、各社区居委会:
根据国家、省、市、区民政部门在清明节期间的统一部署计划,为了更好地推动我处殡葬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大我处对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整治力度,促进黑林铺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按照《五华区关于开展清明节期间殡葬改革工作宣传活动方案》五民[20xx]35号文件精神,结合黑林铺实际,就开展清明期间殡葬改革宣传活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和谐五华、建设绿色五华为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殡葬改革的方针、政策,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良好氛围,确保我处殡葬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促进我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领导小组组长:康宁街道办事处主任副组长:赵武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姚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何才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汤蕾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倪红昆黑林铺派出所所长袁志坚海源派出所所长成员:储毓华行政办公室主任尹勇城建监察中队队长李华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冉意辉城市建设管理科科长张斌农业综合服务站站长马朔烽社区建设办公室主任范林华团山社区居委会主任李绍先海源社区居委会主任段永文昭宗社区居委会主任周惠黑林铺社区居委会主任段彩娥眠山社区居委会主任董玉林龙院社区居委会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社建办,办公室主任由马朔烽担任。
三、宣传主题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传播先进殡葬文化,树立现代殡葬理念;宣传移风易俗,文明殡葬;倡导科学、文明的殡葬行为,营造治理滇池面山乱埋乱葬的良好氛围,为建设绿色殡葬、和谐五华服务。
四、宣传时间20xx年3月20-20xx年4月15日。
五、宣传地点办事处在班庄村老坟地上山路口、黑筇路三碗水湖路口、黑筇路转玉案山公墓路口等处开展宣传;团山、眠宗、海源三家社区在各社区护林防火宣传点开展宣传;
黑林铺、龙院、眠山三家社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设点开展宣传。
六、宣传方式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布标、接受群众咨询、出黑板报等形式。
七、宣传内容一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殡葬管理条例》、《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整治乱埋乱葬的公告》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移风易俗促进文明殡葬的若干规定》;二进行骨灰进公墓,处理多样化的宣传;三提倡移风易俗,革除丧葬陋俗,积极推行火葬;四宣传绿色生态葬法和创建文明祭祀新风尚的典型事例;突出重点宣传公益性生态墓园建设,深入推动骨灰处理多样化的经验;五进行禁止毁坏山林、耕地,占用土地私建坟墓的宣传;六进行禁止在经营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建造坟墓及违法修建活人墓的宣传;七宣传殡葬改革对于净化社会风气、节约土地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减轻群众办丧负担,加快发展循环经济,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
八、工作要求办事处负责印制宣传材料和宣传布标,并发动参加清明节期间护林防火的办事处全体干部职工进行殡葬宣传活动;团山、昭宗、海源三家社区要将清明期间的殡葬宣传活动与护林防火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在上坟扫墓必经路口悬挂布标,发放宣传材料;黑林铺、眠山、龙院三家社区在辖区内公共户单位、农贸市场、学校周边进行广泛宣传,并发动志愿者参与宣传活动。各社区在宣传活动结束后,于4月13日前以简报形式将工作开展情况向办事处社建办上报,并附电子文档和照片。
清明节,既是人民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宗亲节日,又是一个远足踏青、亲近自然、催护新生的春季仪式,是中华儿女共同认祖归宗的重要节日。它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深厚的.文化内涵和丰富的民俗活动,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普遍重视。而且它也是一条维系海内外华人思想情感的文化纽带,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传承中华民族传统文化。
一、活动主办:
平湖市志愿者爱心联盟
二、活动主题:
安全出行文明祭祀
三、活动背景:
一种传统的形成,来自上千年的文化积淀,清明扫墓亦是如此,它始于汉唐,传承至今,始终兴盛不衰。每到清明,必会迎来一波波扫墓高峰,人流量的过分集中,容易造成交通和安全隐患问题。部分群众的不文明祭扫,也会给环境带来污染和破坏。重温传统节日文化,再谱爱心公益篇章,在羊年清明即将到来时,为平安祭扫,爱心联盟安全出行文明祭活动再次火热启动,多一份爱心,多一份平安,和谐社会让你我共同奉献。
四、活动内容:
引导车辆有序停放、维护现场秩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
五、活动地点:
1、乍浦九龙山公墓
2、平湖福陵园公墓
六、活动时间:
1、20xx年3月28日-29日(周六、周日)第一班9:00—11:30第二班11:30——14:00
2、20xx年4月4日-6日(周五六-周一)第一班9:00—11:30第二班11:30——14:00
七、报名方式和要求:
1、本次活动二个地方、5天时间、共有10个班,请报名时一定看清楚;
2、本次活动人数无限制,报名时请写明参加方式(如自己去或是平湖出发);
3、本次活动需要征集车辆,报名时也请写明。
注:报名时请写手机长号(与加入联盟时申请的号码一致,否则会影响短信发送)
八、报名截止日期:
1、3月28日-29日活动,截止时间3月26日晚5点。
2、4月4日-6日活动,截止时间4月2日晚5点。
报名截止第二天下午5点前有注意查收邮件,谢谢。
九、注意事项:
1、参加联盟活动,尽量带双肩背包或是小腰包,方便行动;
2、请带上会员证,提前十分钟到达集中地点,切勿迟到;如有迟到、请假、早退等情况,请及时告知现场负责人;
3,在活动期间,行为举止文明礼貌,同时注意自身安全;如带孩子的,则务必看管好孩子;
4,活动中给群众拍照时,尽量拍侧面或背面。除指定摄影人员,其余人员不能拍照;未经联盟同意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活动照片;
5、请务必遵守现场负责人的活动安排和调度,如有问题或是建议、意见,请私下提出或者是活动后再反映,一切以确保活动胜利圆满完成为目的;
6、活动结束后,现场负责人就会员对本次活动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
7、如遇突发事件,改变计划,联盟将通过群、在线论坛或是短信通知各位会员。
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缅怀革命先烈,继承革命传统,加强爱国之情,树立报国之志,增进干部职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情感,在清明节前夕,开展“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主题活动。下面我们来看看公司清明节活动方案,欢迎阅读借鉴。
一、活动主题
“缅怀先烈、展望未来,弘扬祖国传统文化”。
二、活动目的
清明节我国的.一大传统节日,凝结着中华民族的民族精神和民族情感,承载着中华民族的文化血脉和思想精华,是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宝贵资源。通过纪念革命先烈、祭奠逝去亲人,以弘扬传统文化,表达对革命先烈的感恩和敬仰,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增强民族意识和民族凝聚力,使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和理解民族文化和革命传统,慎终追远,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三、活动内容及参加人员
1、参观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
4月4日下午组织干部职工参观位于洛阳市老城区的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使大家了解革命历史,了解在中国革命历史中的重要作用,增进爱国主义情感。
参加人员:每个志愿服务分队5人,名单于4月2日前报人事教育科。
2、开展“网上祭奠烈士活动”。
号召干部职工登陆中央文明网搭建的“网上祭先烈”互动平台,进行网上祭奠,发表祭奠感言,开展网络访谈,发表缅怀文章,撰写心得体会,发表感言心声,表达对先烈、先人、先贤的感恩与敬仰。
参加人员:局干部职工。
3、开展经典诵读活动。
以“我们的节日·清明节”为主题,采取个人朗读、集体诵读、书画展示等形式,各科室、单位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将中华经典诗文进行动态演绎,通过祭先祖、悼先烈的形式感受清明。
参加人员:局干部职工。
四、活动要求
1、清明节是我国的重要传统节日,是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的极好时机,各单位要把开展此次活动作为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和提高干部职工道德修养的有力抓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切实过好这个传统节日。
2、此次活动是我局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要内容,通过板报形势加大宣传力度,围绕活动内容,结合工作实际,精心设计活动程序、形式和载体,做到既形成声势又扎扎实实。
3、到xx参观的干部职工要着装整洁、端庄,严禁嘻笑打闹和有其它不文明行为,自觉维护文明单位形象。
清明节是我国民间扫墓的传统节日,也是森林火灾隐患最突出的时段,过去由于群众上山扫墓引起的森林火(警)灾时常发生,给村集体及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一定程度的损失,为有效保护我镇森林资源,杜绝清明节期间森林火(警)灾的发生,特制定本方案,请有关单位遵守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开展
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和防范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镇防火安全,镇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工作指导小组:
二、加强督查,强化措施落实
1、镇清明防火工作小组在清明期间分头包片下村,镇森林防火扑火专业队,严阵以待。实行24小时全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并适时督查各村值班情况,确保火情信息畅通。镇政府值班电话。
2、镇联村干部在清明期间要进驻所联的村搞好森林防火工作,各联村工作应在岗在位,负责搞好所联村的森林防火工作。镇主要领导将不定期进行查岗。
三、村森林防火工作要求
1、各村成立清明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落实野外?磐?员制度,村两委要列出清明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并进行分片包干,确保不留防火死角,同时各村应成立扑火应急小分队(不少于20人)。各村防火重点山头地块包干情况和村扑火应急小分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2、各村两委成员清明期间应全部参加值班巡逻,不得请假。各村主干在此期间确有急事需要外出的,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各村要把清明山期间值班人员、值班电话、巡逻队名单于4月2日前上报镇渔农办410办公室。
3、清明期间,各村主要进山路口、山头都应有村干部及值班员进行站岗放哨,做好宣传工作,制止扫墓者携带香、烛、鞭炮、纸钱上山,对重点地段进行监护,禁止扫墓者在山上烧香、点蜡烛、燃放鞭炮,禁止在山上吸烟,乱丢烟蒂。
4、各村扑火队在清明期间应严阵以待,确保人员、扑火工具等到位,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5、要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的原则,严禁指派无指挥火灾扑救经验的干部扑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及中小学生参加火灾扑救,要始终把人员安全放在首位。
6、各村应指派专人做好森林火灾后勤保障工作。
为切实加强今年清明节期间(4月1日—4月4日)的森林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根据《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市森林防火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重点,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全面提高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建立起“领导重视,政府负责,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二、区域管辖
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按照行政区域管辖,由村委会负责,镇政府协助。各村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精心组织,重点布控,真正把各项预防和扑救措施落到实处。村与村交界处发生森林火灾,毗邻村均要组织力量扑救,做到村村联防。
三、工作要求
1、各村要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消防结合、强化管理、落实责任、依法治火”的方针,克服麻痹松劲思想,认真落实“攻难点、找薄弱、消隐患”的措施,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
2、切实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防火工作落实到人。防火工作由各村负总责,要落实防火地段;在本村山林重要地段、路口要落实巡查人员,要有村干部带队,把每个地段名称、巡查人员名单、村干部带班人名单,及时上报镇党政办、林业站。
3、各村要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要确保一个主要领导带班,接到森林火情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镇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xx)报告,确保信息畅通。
4、各村对本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一次排摸登记,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做到不玩火、不到森林边缘活动。
5、全镇中小学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6、镇各安全职能部门成员单位要积极配合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维护正常的森林防火管理秩序。森林火灾发生后,要及时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现场调查,从严打击火灾肇事者。
7、各村要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搞好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四、奖惩措施
1、镇森林防火指挥部对每起受害面积100亩以上的森林火灾,要查清责任,坚决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护林防火巡查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逻检查,管好各类野外违章用火。镇林业站和各村要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100元补贴,发现二次以上不在岗的,予以辞退。
清明节将至,我市气温开始回升,上坟扫墓人员骤增,为严防森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森林资源的安全。
一、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防火责任要落实。确保将护林防火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头,确保对野外用火用火实施全天候不间断巡查,确保发生火情后能及时组织扑救。
二、全方位,多形式的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
各森林防火相关单位应根据各地的民俗特点,立即开展形式多样的森林防火宣传,宣传工作要全方位展开,不留死角。要利用村民聚会表演等形式,使森林防火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加强巡查排查,消除火灾隐患。
各相关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在清明节前后几天要安排专人对重点地段、风景名胜区、公墓区进行守护,严防火源进入林区。在人口密集区、交通要道发放森林防火传单,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重点地段、关键时期要严防死守。
乡林业部门及乡森林防火值班队要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火情火灾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
五、加强森林防火值班备勤。
清明节期间,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值班,及时准确掌握火情动态,严格按照森林防火报告制度的.各项规定,及时上报火警火灾情况,不得迟报、瞒报。各村委会及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严禁脱岗、漏岗等情况发生。
一、活动主题
传统节日——清明节系列活动的主题是“缅怀先贤、拓展文明、亲近自然”。
二、活动宗旨
紧紧围绕清明节传统习俗特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通过弘扬民俗文化,拓展节日文明,把传统节日文化与现代文明生活方式相结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记中华民族历史,珍惜美好幸福生活,共建文明和谐社会。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将于3月中旬启动,一直延续到4月xx日,共有8项活动,具体安排是:
1、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网上大讨论,讨论的题目是:怎样过好清明节。时间:3月xx日至4月xx日。
承办单位:市信息中心
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在市网站开辟专栏、专题,组织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网上健康向上传统节日的内容大讨论,在讨论结束后作出讨论综述。
2、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群众性扫墓祭英烈活动。时间:4月x日上午9时至11时。地点:市烈士陵园。
组织单位: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驻市单位。
承办单位:市民政局、市烈士陵园。
职责分工: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主要负责组织所辖范围内的单位职工、着装整洁、佩带祭花,以单位为方队,统一集中按时到市烈士陵园参加扫墓祭英烈活动。市民政局、市烈士陵园主要负责接待群众、介绍英烈事迹、整治环境卫生、搞好安全保卫等相关事宜。驻市单位由市文明办负责组织安排。
3、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群众性体育活动。时间:4月x日。地点:市体育局。
组织单位: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和驻市单位。
承办单位:市体育局
活动项目:拔河、跳绳、踢键子
4、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短信征集大赛。时间:3月xx日至4月xx日。
承办单位:市移动公司
职责分工:主要负责开通传统节日——清明节短信征集大赛平台,短信征集主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弘扬民俗文化,拓展节日文明,展示现代生活等内容,征集活动结束后要即时归类整理,进行评比总结。
5、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群众性踏青植树与文体活动。时间:3月xx日至4月xx日。
组织单位: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驻市各单位。
职责分工: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要组织所辖各单位积极开展文艺演出、体育赛事、踏青植树等活动,把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同植树活动结合起来,丰富清明节日的内涵。
6、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绿色的缅怀”经典文章诵读活动。时间:3月xx日下午。地点:市健健幼儿园、市凤鸣幼儿园。
承办单位:市健幼儿园、市凤鸣幼儿园
职责分工:主要负责抓好活动的策划、组织、诵读等工作,诵读内容主要参考“三字经、千字文、幼学丛林”等经典文章,要求师生统一着装,诵读儿童会讲普通话,口齿清晰、语言流畅、举止大方,有丰富的表演感情。
7、组织开展传统节日——清明节诗文、祭文征集大赛活动。时间:3月中旬至4月xx日。
组织单位:各县、市、区、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以及驻市单位
承办单位:市文明办
职责分工:市直工委、国资委党委、开发区党工委负责组织所辖单位征集诗文、祭文,每个单位(主要是文明单位)至少征集诗文、祭文各一篇,诗文、祭文主要突出缅怀先祖、缅怀先贤、缅怀先烈等方面内容,字数不限,符合写作格式,意思完整即可。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精选17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清明节宣传活动方案,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