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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法律制度在日常生活中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管理制度分类,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一、收费管理基本原则为进一步规范收费操作流程,确保合理、合法、合规,结合本园实际情况,制定温州路幼儿园收费管理制度篇。
二、收费项目包括规定性收费以及选择性收费项目。
三、具体操作流程
1、 按物价局以及教育局对本园收费项目的核定标准,向家长收取规定的费用。不以各种名义擅自提高和乱收费。
2、 必须统一使用《地区(州、市)中小学杂费收费票据》收费必须出具足额票据。
3、严禁幼儿园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
4、 按黔价费《20xx》379号文,设立收费公示栏,达到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
5、 认真做好每月幼儿伙食费的结清和退费工作,每月收费前必须向家长公布伙食收支帐目。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1、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防止垃圾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全公司的垃圾管理。
3、职责和权限
3.1设备部门为本文件的编制归口部门。
3.2槽窑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3.3设备部门负责固废垃圾、生活垃圾、危废垃圾的处理工作。
3.4物控办分部负责生产垃圾的管理和处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垃圾分类
根据公司目前的生产运营情况,分为固废垃圾、危废垃圾、生活垃圾、生产垃圾。
4.1.1固废垃圾
碎玻璃灰、被污染的碎玻璃、废耐火材料(炉灰、耐火砖、保温棉)。
4.1.2危废垃圾
废滤芯、废机油。
4.1.2生活垃圾
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但不限于:剩餐、塑料包装盒、办公废旧纸张等。
4.1.3生产垃圾
废旧钢材、废旧无价值备件、废旧材料、废包装材料(废纸、废钢带等)。
4.2垃圾定点存放及管理
4.2.1固废垃圾
1)公司固废垃圾存放点为原料碎玻璃堆场,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固废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固废垃圾存放点。
4.2.2危废垃圾
公司危废垃圾存放点在河北浮法,设备部负责运送到存放处并处理,由河北浮法负责管理。
4.2.3生活垃圾
1)生活垃圾存放点为原料配料楼南侧,由槽窑部统一管理,设备部负责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活垃圾每天早晨由专人运至生活垃圾存放处。
4.2.4生产垃圾
1)生产垃圾存放点为原料袋装库,由物控办统一管理和处理。
2)各部门产生的生产垃圾必须专人定期运至生产垃圾存放处,分类放置。
4.3垃圾分类管理要求
4.3.1公司各种垃圾存放点必须明确标示,以便快速识别,防止人为失误。
4.3.2垃圾存放点及各部门使用的垃圾斗或者垃圾桶必须进行颜色区分并且进行定置,固废用红色,生活垃圾用黄色,生产垃圾用绿色。
4.3.3各部门必须及时将本区域产生的垃圾运送至中转站,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4.4其他注意事项
4.4.1夏季为防止生活垃圾滋生蚊蝇,管理部门必须及时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或者由保洁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
4.4.2为防止产生过多的垃圾,公司全员应该进行清洁生产,如:利用二次纸、尽量用OA办公、进行精细化生产操作防止产生落板灰尘、精细点检、维护设备等。
根据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学院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宿舍区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后勤处安排越溪环卫所处理。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厨余垃圾学院委托专业公司专门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红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业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工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
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
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一、医院内医疗废物运送应使用专用车辆。
二、专职回收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回收及运送工作,并对医疗废物运送过程负责。应按照确定的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
三、医疗废物运送过程中应确保安全,不得丢失、遗撒、和打开包装取出医疗废物。
四、禁止转让、盗卖医疗废物,防止医疗废物的流失和扩散。
五、禁止在运送过程中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者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六、运送医疗废物的专用车辆不得运送其他物品。
七、医疗废物专用车每次运送完毕,应在指定的地点进行消毒和清洗。如使用重复使用的周转箱,在每次运送完毕后应进行消毒、清洗。凉干后方可再次投入使用。
八、要严格执行标准预防的原则,做好个人防护。如;运送过程中穿工作服,戴防护手套、口罩、帽子等防护用品。每次运送工作结束后立即进行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为扎实有效推进全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城市管理和服务,打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及《兰州市安宁区全域三年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安政办发[2017]122号)和《XXX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指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按照省、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要求,扎实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和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有效改善工作和生活环境,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提升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XX市城市生活垃圾及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工作要求,分阶段做好各项工作,2018年3月中旬准备,4月底实施,2019年底前,根据省、市出台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的法规、规章,制定我区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制度,明确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源头减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法律责任,依法推进生活强制分类。2020年底前,居民甚或垃圾分类覆盖范围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分类投放
区政府牵头,各部门、各街道分级负责,协同建立政府、社区、单位(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制度。
1.垃圾分类规定。根据当前生活垃圾构成,垃圾分类暂实行“可回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种分类。
可回垃圾,是指可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废纸、废塑料、废玻璃、废金属、废弃织物、废弃电子产品等。
厨余垃圾,是指厨房产生的食物类垃圾以及果皮等。
有害垃圾,是指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应当专门处置的废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废油漆、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等。
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其他废弃物。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写字楼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城,包括城市道路、车站、广场、商场、公园、体育馆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的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2.投放设施配置。全区统一规定各类垃圾收集容器和其他垃圾袋的类别、规格、标志、选型等,各部门、各街道依据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规定和“桶车对接”要求,确定垃圾桶的体量、数量和位置,并组织采购配置。
3.分类投放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
垃圾产生者按照分类规定将产生的垃圾定时定点投入对应的垃圾桶内,管理责任人负责将责任片区内需要转运的垃圾以桶为单位,按本区域直运路线和时间规定转移至收集点,无缝对接进入环卫垃圾收运系统或资源回收处理站。
<二>实施分类收集、运输
由环卫局组织,以“分类处理”引导“分类运输”,构建分类直运体系,实行分收分运。建设与周边环境相适应的垃圾收集、转运设施,采用密闭、环保、高效、智能的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登记管理台账制度,具体记录收运的生活垃圾种类、数量、责任人、去向等,提高生活垃圾收运精细化管理水平。要加强保洁收运人员培训、管理,分类垃圾实行分类收运,杜绝混收混运问题。
由环卫局统一规定垃圾转运车辆选型,对可回收物、厨余(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实行分类收运。具体收运时间和次数由各收运主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完善有害垃圾回收网络。逐步建立覆盖全区的有害垃圾规范回收和综合利用网络,统一回收市民在日常工作、生活中产生的有害垃圾。
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渠道。建立废弃纺织品回收利用渠道,回收市民不再使用的废弃纺识品并进行再生利用,提高废弃纺织品资源化利用水平,引进有分拣场所和再生利用渠道的回收企业,在住宅小区设置标注统一编号、回收用途、服务热线等信息的专用废弃纺织品回收箱,回收居民家庭中不再使用的废弃纺织品进行再生利用。严格规范对公益性旧衣捐赠的监督管理,杜绝回收的废弃纺织品非法流入二手市场。
开展大件垃圾回收服务。辖区所有居民家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办公场所产生的大件垃圾包括各种旧家具、旧家电、旧自行车等,可实行预约上门回收,集中处置。
落实日产日清管理制度,环卫局每日需对城区产生的易腐垃圾进行定时定点收运至湿垃圾处理站,对其他垃圾定时定点收运至垃圾焚烧厂,确保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日产日清不积存。
<三>实施分类处理
按照分类处理要求,组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完善各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实现正常运行。
1.可回收物处理。由市商务部门指定的兰州市再生资源回收公司或通过购买政府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收集、运输、处置。
2.易腐垃圾处理。餐饮单位产生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驰耐公司运输处理。居民小区分类的易腐垃圾和厨余垃圾由小区物业公司或通过购买服务的社会企业进行有机垃圾处理。
3.有害垃圾处理。由环保部门或取得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资质的企业进行收集运输至指定的场地处理。
4.其他垃圾处理。由环卫部门收运并拉至焚烧场处置。
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各入驻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餐厨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考核范围。
一、加强领导、组建机构。
1、我们成立了“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村主任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任组员。我们这套人马主抓村内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的全面工作。
2、党员带头、明确责任。村党组织以垃圾分类为切入点,形成以党员为核心,采用分片管理的办法,积极为党员搭建平台,充分发挥党员的带头作用。目前全村共分8个小组,每个小组由党员担任组长,每小组负责10—14户垃圾分类工作。对全体村民进行宣传和教育,及时处理有关破坏环境卫生的事件。
3、安排了2名专职保洁员。安排两名专职保洁员负责定时回收各户垃圾、村内公厕卫生和周边环境卫生。
三、建立制度
根据镇党委、政府相关文件的指示精神和我村实际,制定了《环境整治和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垃圾分类实施细则》等,对全村的环境卫生进行统筹管理。针对不同岗位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有《垃圾分类小组长岗位责任制》、《保洁员岗位责任制》。
四、加大宣传、广泛发动。
在市农研中心的支持和帮助下,我们按照镇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动员会精神,利用广播、张贴标语、制作展板发放宣传材料、入户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大张旗鼓的宣传,力争做到老幼皆知。每年制作宣传展板12块,宣传条幅及宣传画13幅。利用广播对村民进行有关环境整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发动党员开展大规模的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划定垃圾分类填埋点2处,分别是厨余垃圾填埋点和灰土垃圾填埋点。
通过扎实宣传,让村民对垃圾分类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每个人都能够积极参与垃圾分类活动。
五、具体做法
结合我村实际情况,我们做到了垃圾源头分类,把垃圾分为五类
1、为了有效控制白色污染,从2002年至今,我们一直采用了塑料袋换取洗衣粉的做法,每三斤塑料换取一袋洗衣粉。
2、结合我村山上劳动人员时间安排,我们规定每天收集厨于垃圾。在收集过程中一定严格质量,灰土和厨余垃圾收集后统一运送到村东堆肥场,经过一段时间发酵,然后运送到地里,这样做到了资源再利用。经过近两年的实施,目前已堆肥20吨左右。
3、另外规定每月1日回收垃圾分类奖励小票,通过小票的数量、面值为村民发放垃圾分类奖励物品。
4、我们还按照镇制定的《垃圾分类实用手册》,每月定时回收可再生废品,使村民逐渐养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的好习惯。
5、为了提高村民的积极性,为每户制作垃圾分类评比条例展板80块。
一、垃圾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
瓦砾、碎砖、碎板料等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在垃圾房内。
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
员工清洁的少量垃圾可倒入垃圾桶内,量大的.垃圾应直接运送到垃圾房,员工应在规定时间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房。
3、废旧报纸、杂志、纸张处理办法:
可定期与不定期进行处理。如处理此类废旧物品较少时,可直接放置在办公区垃圾箱内,由专门人员送至垃圾房;如此类物品较多时,则由部门自行送至垃圾房。
4、废瓶(包括酒瓶、酒瓶盖、食品饮料听、塑料瓶等,酒水供应商回收的除外)、废纸板箱、废旧木板处理办法:
每日由各部门自行送至垃圾房内,不得留存。
5、垃圾注意干湿分开处理,分类摆放。
6、其它废品处理办法:
由部门每日送至垃圾房内,不得留存。
二、垃圾房的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可增加清运次数。
倒垃圾按照“由里而外、先下后上”的原则,负责倾倒垃圾的人员倒完垃圾必须及时将门关闭并插好插销,防止外来不法分子偷入。
三、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房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房里的垃圾存放整齐,地面无散落垃圾。
1、负责每天一次冲洗垃圾房地面及垃圾桶。
2、每周对垃圾房进行一次消杀工作。
四、垃圾房的卫生标准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无污渍;
2、墙面无粘附物,无明显污渍;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垃圾箱,做到合理卫生、四周五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房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日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及污染、
7、每天下班必须将垃圾桶外壁清洗干净;
8、垃圾桶必须加盖,保持空气洁净,无异味;
9、垃圾站标志分类清晰、明显。
五、垃圾车散落在马路上的垃圾由垃圾清运人员负责扫净,餐饮部管理人员应按相关标准检查清洁工的工作情况,并记录。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唯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一)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二)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三)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四)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五)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六)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一)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二)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三)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四)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五)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六)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它清扫垃圾等)。
(七)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三、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一)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二)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三)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四)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五)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一)政教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二)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 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三)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四)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确保校园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全校师生的环境保护意识,积极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处理活动,养成良好习惯,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学校安排指定运送到制定的位置。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总务处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到花圃填埋处理变废为宝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校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学校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作为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的实际行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生态文明观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按照所在地政府的统一部署,强化国民教育基础性作用,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为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建设美丽中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实施范围。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有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在《实施方案》规定强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按照当地政府出台的实施办法,根据属地规定的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规范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做好与社会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资源化利用和终端处置等环节的衔接。在其他城市和区域,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实施计划,稳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主要目标。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工作,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和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管理体系。到20xx年底,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普及率要达到100%。
二、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要任务
(一)规范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工作。各学校要遵循有害垃圾单独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原则,建立完善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台账制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并与收运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要加强与当地收运体系、回收体系的协调沟通,在做好校内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和督促收运单位根据约定及时收取相应垃圾,特别是易腐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有条件的学校探索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工作。
(二)大力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建立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教育的生态文明教育长效机制。要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认知水平和成长规律,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融入教材,并与课堂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要大力培育青少年生态文明实践学生社团或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著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要广泛采取讲故事、做游戏、知识竞赛等活动形式,利用挂图、黑板报、宣传橱窗、校园网站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在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教材、进课堂的基础上,每校每学年至少组织一次以生态文明教育和生活垃圾分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使学生从小养成勤俭节约、垃圾减量、低碳环保的行为习惯,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一个社区、引领整个社会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学研究。各地教育部门要加大科研经费投入,积极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科研项目立项。高等学校要充分发挥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传统优势,大力开展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研究,推动厨余垃圾处理等技术创新,促进科研成果转化,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能力和生活垃圾资源化率,力争为社会提供可借鉴、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实用技术。
(四)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废弃物等其他垃圾处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加强教学和实验垃圾,特别是含有毒有害成分垃圾的分类处理。要严格区分教学和实验中产生的普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对普通垃圾,学校要秉承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尽可能做到垃圾资源化;对有毒有害的垃圾,尤其是实验室危险废物,要坚守安全红线、专人管理、重点监控、定时巡查,建立实验室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包括废物产生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处置等信息。要做好实验室危险废物的源头分类,设立临时贮存场所,规范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交接及处置的相关要求。严格规范实验室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管理,并在醒目位置设立危险废物标识,不得露天堆放,防止二次污染。各学校应当将实验室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建立交接登记制度,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校内产生的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其他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参照行业规定执行。
三、合力共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协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学校主体责任。各学校是开展校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的责任主体,要制订完善有关工作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岗位和职责,落实专(兼)职工作人员;加大校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投入,保障经费到位,不断完善校内设施设备更新;要建立校内规划部门、学工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团委、后勤部门等多方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合力。
(二)切实加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管理。各地教育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在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中,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列为考核指标;要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要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制度标准和工作要求,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情况的管理监督和检查考核。
(三)切实推进多部门沟通协作配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各自职责加强行业监管和沟通协作,积极形成投放合理、处置规范、监管有力、宣传到位的学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体系。各地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环保、机关事务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对学校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对校内设施设备配套等方面给予必要的帮助,及时协调解决学校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各地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学校实验室废弃物处理工作的指导,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环卫)等部门要支持本地区学校做好衔接工作,适应和满足学校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需求。各地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报道学校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开展宣传引导工作,形成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一、工作要求:
1、完善硬件设施建设,校园内、教室、办公室里摆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做好统一标识。
2、各教室垃圾分类工作由班主任、卫生委员负责,办公室垃圾分类由室长安排值勤表,落实对垃圾分类的监督执行。
3、每天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垃圾清倒工作,把各类垃圾投放到学校的指定地方,然后由学校统一处理。
垃圾投放地点:
1、干垃圾、可回收物投放点在2号楼背面
2、湿垃圾投放点在3号楼教工饮水间
3、有害垃圾投放点在食堂大门右侧
垃圾投放点开放时间:
每日中午12:30——12:45
下午15:30——16:00
周五中午12:15——12:50
4、提倡绿色办公,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
5、做好源头减量工作,学校门卫不再收取教师私人快递包裹。
二、工作保障:
1、学校工会、学生发展中心、总务处将分别对教室、办公室、垃圾投放点进行监督管理并及时反馈。
2、所有监督管理和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学期考核指标中。
一、宣传活动开展
(一)每季度我司在各社区举行过一场大型主题宣传活动,并对积极参加垃圾分类的先进居民和家庭进行了表彰。
(二)通过工作的开展,给社区工作人员、党员及楼栋长等进了有关垃圾分类的专场培训。
(三)联合社区举办的一些活动,我们也针对广大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的相关知识培训。
(四)社区在开展各项工作会议时也在宣传垃圾分类。
(五)工作人员进行上门入户宣传,做好居民对垃圾分类的知晓率。主动拜访,宣传垃圾分类,鼓励社区居民参与垃圾分类。
二、宣传物资投放
(一)在营造xx街道垃圾分类宣传氛围期间,投放的宣传物资包括:花草牌、宣传海报/喷绘、宣传展架、宣传行架、宣传横幅、宣传栏、形象字、宣传展板、宣传手册等。
(二)示范小区设置了垃圾分类智能回收箱、分类回收亭和集中投放点。
(三)各社区建立了志达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服务站点。
三、其他相关工作
(一)与物业、社区和街道协调沟通,共同开展垃圾分类相关的工作。
(二)公司培训部定期对项目部员工进行相关业务培训。
(三)公司对翠云街道各小区建立了学生档案和党员档案,定期对其参与情况进行查询并记录,对其中未参与的家庭进行回访工作。
四、定时定点回收
(一)每周各小区进行一场可回收活动。
(二)每天7:00-9:00,安排分类指导员定时定点进行易腐垃圾的回收,并为参与投放的居民积分。
(三)易腐垃圾的收运:每天收运2次,分别为早(10:00-12:00)、晚(9:00-11:00)
(四)社区居民将垃圾分类投放到集中投放点,志达工作人员为其扫码并积分。同时志达工作人员对混投的垃圾进行二次分拣。
(五)同时对还未参与垃圾分类的社区居民和家庭,公司安排了相关宣传人员,定期进行回访和动员工作。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
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分类投放
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
(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
(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
(五)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
(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
(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
(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
(六)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八)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单位为责任人;
(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
(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
(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
(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
(七)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定期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并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化实施计划,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商品减量化包装、餐饮适当消费、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垃圾减量行为给予奖励,推动垃圾减量。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企业执行减量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推行垃圾减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四章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具体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中心或者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第二十六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实行许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区域、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区人民政府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专门队伍,或者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压缩式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
(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
(三)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四)收集、运输车辆、船舶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
(五)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六)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八)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
第二十九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置,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餐厨垃圾等可降解有机物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处置,开发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有害垃圾实行强制性回收,应当交由经核准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加以利用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
第三十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应当负责回收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因技术或者经济条件不适合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农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秸秆。
农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实行许可。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处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评估制度。新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应当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未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论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
(二)建立处置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
(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
(四)制定应急方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
(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六)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六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市人民政府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综合考核制度,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情况纳入区人民政府考核指标,并定期公布结果。
第三十六条本市建立生活垃圾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服务企业的从业条件、作业实施、履行协议、台账和数据报送,以及分类收集和处置的设施运营状况和处置效果进行评议。评议结果纳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和处置作业服务企业招标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七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社会监督员制度。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开聘请生活垃圾处置社会监督员,参与生活垃圾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社会监督员中应当有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周边居民代表。
社会监督员有权监督生活垃圾处置设施运行,进入相关场所,了解污染防控措施的实施和相关安全管理规范的遵守情况,查阅环境监测数据。处置单位应当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十八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应急处置系统;
(二)建立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等行为的检查和指导,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
(三)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活垃圾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的协调配合机制;
(四)设立生活垃圾分类咨询指导电话,牵头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普及活动;
(五)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收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定期公布生活垃圾产生量、处置情况以及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目录;
(六)建立并公布举报投诉渠道,依法处理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九条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扶持相关企业发展,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等重大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
(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相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预留和控制相应的设施用地;
(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用地保障;
(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按照规划要求,组织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建设和移交;
(五)财政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与运行资金投入的监督管理,参与相关收费政策的制定和修改;
(六)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政策,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价格成本监测工作;
(七)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工作,促进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使用;
(八)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环境影响评价,监管污染物排放和有害垃圾的处置;
(九)公安机关负责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处利用生活垃圾加工的油脂等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十)文广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的公益宣传,引导媒体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
(十一)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学校课程和课外读物,指导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和实践等活动。
第四十条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联动配合。
第四十一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服务企业在约定服务期内,不得擅自停业、歇业。确需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6个月向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请。
因突发性事件等原因,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服务企业无法正常作业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生活垃圾。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二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将生活垃圾交由无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未履行分类投放责任人其他义务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人员和生活垃圾收集设备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二)未按时分类收集和运输生活垃圾的;
(三)未密闭存放转运站,或者存放时间超过24小时的;
(四)未建立生活垃圾管理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管理台账的;
(五)未制定应急方案的。
第四十六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未制定应急方案或者未建设在线监测系统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违法本办法规定,未经批准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或者处置活动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3万元罚款。
第四十八条城市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可回收物,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者部分使用价值,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等;
(二)有害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者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者潜在危害的物质,包括废充电电池、废扣式电池、废灯管、弃置药品、废杀虫剂(容器)、废油漆(容器)、废日用化学品、废水银产品、废旧电器以及电子产品等;
(三)餐厨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的餐饮垃圾、厨余垃圾和集贸市场有机垃圾等易腐性垃圾,包括食品交易、制作过程废弃的食品、蔬菜、瓜果皮核等;
(四)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餐厨垃圾之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废旧家具等大件垃圾以及其他混杂、污染、难分类的塑料类、玻璃类、纸类、布类、木类、金属类等生活垃圾。
第五十条本办法自xx年6月1日起施行。
垃圾并不是一无是处的废物,“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资源”、“垃圾是地球上惟一增长的资源”,它应该是可循环利用的自然资源。垃圾分类要抓好过程的管理,这样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才能见到实效,才能持之以恒。为此,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垃圾分类制度,加强管理,把资源的回收利用和环境保洁做细做好。
一、目标:
1、引导师生关注环境保护问题,知道一些环保法规、环保知识、增强环保意识,养成保护环境的习惯,掌握基本的环境科学知识。
2、培养师生对环境负责任的精神,树立热爱大自然和保护地球家园的高尚情操。
3、使师生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关心校园环境做起,积极参与保护环境的行动,做一些力所能及的环境保护工作。
4、将环境意识和行动贯穿于学校的管理、教育、教学和校园建设。培养可持续发展人。环境保护教育是让少年儿童从小懂得保护好人类生存的环境,让社会可持续发展。
5、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的教育机制,以学校为中心,带动全社会环保意识发展,使环保教育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6、结合创建“节约型学校”工作,绿化、美化、净化校园,加强学校环保硬件建设。
二、校园垃圾的分类:
1、垃圾分类和管理的原则:
人人有责,加强管理,重在实效,持之以恒
2、垃圾分类的具体做法:
(1)可回收垃圾(指: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指: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
(3)有毒有害垃圾(指: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指: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3、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公共场所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箱内。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菜根、菜叶等食品废弃物集中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总务处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政教处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垃圾分类的管理办法
(1)各班均设垃圾分类储藏篓,每天把教室内的垃圾按要求分三类放好。一类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一类回收废纸;另一类是剩余垃圾。
(2)收集废电池,投放到废电池回收点。
(3)按要求将垃圾进行分类投放。
五、垃圾回收的'措施是:
(1)学校各班设立专门垃圾回收点,设分类储藏箱若干个(暂设储藏箱2只,一只回收易拉罐、可乐瓶、矿泉水瓶、牛奶瓶,另一只回收废纸),废电池回收桶一只。
(2)每天各班安排专人做环保卫士负责监督、检查、整理。
(3)每月所得的回收费有专人做好登记,并归各班所有。
根据政府的'要求,为加快推进学院生活垃圾分类与源头减量制度的实施,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强化学院在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培养全校师生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建设文明绿色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包括: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包括: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指等厨余垃圾)。
3、有毒有害垃圾(包括: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实验室过期药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4、不可回收垃圾(包括:塑料类、瓜皮果壳、建筑垃圾和其他清扫垃圾等)。
5、绿化带的落叶、杂草、草皮等垃圾。
二、垃圾分类处理的办法
1、学校在宿舍区和主干道边同一位置设置两种垃圾箱,一种为可回收垃圾箱,另一种为不可回收的垃圾箱,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按有关要求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箱内,各班各室设置不同种类的垃圾袋(纸盒),按要求分类投放处理。
2、废纸及废纸品、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必须投入到可回收垃圾箱。
3、各班各室清扫的不可回收的垃圾必须统一集中倒入学校指定的垃圾房内,统一由后勤处安排越溪环卫所处理。
4、食堂垃圾:剩饭剩菜等废物由食堂指定专人集中处理,废弃油脂由相关证照齐全的专业人员集中回收。厨余垃圾学院委托专业公司专门处理。
5、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放置在红色垃圾桶,收集后交物业集中统一处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6、落叶、杂草、草皮等清扫后集中到学校花圃统一填埋做堆肥处理。
7、建筑垃圾等由施工单位妥善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学工处、团委要充分利用升旗仪式、班会、板报、橱窗等形式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让全校师生员工充分认真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加强对分类垃圾的及时处理,后勤人员要按相关要求把好关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提供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物质保障。
3、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处理,焚烧垃圾,轻者批评教育,重者并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求有关责任。
4、对本制度执行良好的集体或个人,学校每学期给予表彰和奖励。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
各部门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3.1可燃垃圾:
3.1.1生产一、二、三科、仓库及门卫的可燃垃圾,一律在每日下午1:00以前,集中送到焚烧炉北空地处,由环卫人员检查确认后进行集中焚烧。
3.1.2综合办公楼各部门的可燃垃圾,于8:30以前集中到垃圾桶中,由环卫人员拿到焚烧炉处,和其它部门的可燃垃圾一起烧毁处理。
3.1.3公司所有部门的可燃垃圾中,如有涉及部门或公司机密的,由自己部门到焚烧炉处进行烧毁处理。
3.2可回收利用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的处理,必须在实施去害处理后,统一交由安全环境科联系处理。垃圾产生部门因私自处理产生的问题,由处理部门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
3.2.1车间直接产生的废弃物,由产生部门负责无害化处理后,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3.2.2公用工程设施的维修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理由三科负责,并及时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并分类存放。
3.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不可回收利用垃圾由于产生途径不同,而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由各部门参照上述垃圾分类进行日常归类管理;安全科每天下午1:00后开始接受车间垃圾废弃物,车间及环卫验收人员双方共同对垃圾是否按规定做了分类处理进行检查确认,验收不合格的由垃圾产生部门负责分拣,否则不予接受;存放的垃圾实施登记管理,分别标注垃圾名称、数量、输送人、接受人及接受时间等相关信息。
3.3.1建筑垃圾:由三科负责与施工单位协调外运处理。
3.3.2公用机电工程、维修工程产生的垃圾由三科负责清理运送,并按分类要求放到指定位置。
3.3.3其它部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明确属于部门受益设备设施维修产生的垃圾,由所在部门和受益部门负责清理,并按分类要求存放到指定位置。
公司各垃圾区里的垃圾及废弃物,由安全环境科负责联络外运处理,三科的活性污泥单独临时放置,尽可能及时处理。。
四、其它注意事项
4.1后勤及车间办公区等相关场所、部门,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生产车间的各个楼层,要依据部门的`垃圾种类,应该至少设置3个垃圾临时存放点,确保生产垃圾的分类存放,并按照规定的时间交由环卫人员验收存放。
4.3为确保垃圾分类管理,取消现行垃圾箱设置分划,所有垃圾箱统一安排到生活垃圾区,夏季由环卫人员进行喷药灭害处理,防止蚊蝇滋生;三科RO膜前的报废设备存放区保留。
4.4部门垃圾在被输送到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后,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不被接受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 目的:
为了规范食堂垃圾处理流程及方式,美化食堂就餐氛围。提高用餐人员满意度;营造卫生安全、温馨整洁的就餐环境,更好发挥和体现后勤职能及保障能力,制订本制度。
二、 范围:
由食堂产生的所有垃圾废弃物及食堂范围内的所有区域。
三、 职责与处理方式:
3.1食堂每日产生的调味料包装袋、瓶、纸箱、油桶等可以变卖的物资,存放在指定区域定期处理。
3.2变卖物资存放区内要求物品码放整齐,地面卫生整洁干净,卫生做到定期清理
3.3日常各操作间产生的厨房垃圾分类存放在各自的垃圾桶内,垃圾桶满后及时运至指定地点存放。
3.4、垃圾桶清运必须及时,垃圾桶内不能有垃圾溢出或盖不上盖子,做到日产日清。
3.5不得餐厅或餐厅外围随意堆积处罚垃圾和随意乱倒垃圾,按规定的线路、时间和指定的垃圾区进行摆放。
3.6运输垃圾时有适当措施防止垃圾沿途飞扬漏撒。如有漏撒及时清理干净。
3.7放置垃圾时服从垃圾区域责任人员的管理,按照指示存放。
3.8各处垃圾桶必须保持外观清洁,无明显刺鼻异味。操作间的垃圾桶内有套袋。
3.9泔水类垃圾(食物残渣、饭、菜、汤水、锅底、留样处理物等)按规定倒入专用泔水桶,由专人每天回收。
3.10严禁往生活区垃圾桶及厨房下水道内乱扔乱倒厨房垃圾。
四、相关处罚管理规定
1、餐厅必须严格按照此规范执行,人事部不定时对外包餐厅垃圾处理情况进行检查,如不符合管理规定,视情况给予20-100元经济督导。
2、严禁禁止餐厅向食堂下水道内倾倒垃圾如检查发现后,给予50-100元经济处罚。
一、党员、干部联系农户促分类制度
1、党员干部要根据就近和具有代表性的原则联系所代表的农户开展垃圾分类。
2、党员干部要加强与所联系户的沟通,并定期指导、检查所联系户垃圾分类工作。
3、要支持村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环境卫生事务。
4、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5、确定党员联系户,并予以公示。
二、发动妇女促分类制度
1、妇联主任要组织妇女联系农户开展垃圾分类。
2、妇联主任发动妇女,要加强与农户的沟通,并定期指导、检查所联系户垃圾分类工作
3、要支持村环境卫生管理委员会工作,组织所联系群众积极响应参与村级环境卫生事务。
4、要向所联系户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带头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三、党员、干部监督巡查制度
(一)巡查主体
村委会成立环境卫生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村委会主任担任组长,村委会副主任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村委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村委会主任兼任,巡查人员由村干部、党员组成,村干部是我村环境卫生巡查的责任人,要根据职能分工,明确巡查、检查的责任区和责任人。
(二)巡查内容
1、村保洁员要做到每日清扫,每天早6:00到下午19:00完成村内主干道的清扫,做到全天保洁,乱贴乱画、乱堆乱放,随见随清。
2、巡查各村内路面,及时清除垃圾堆、乱摆乱放、乱扯乱挂。
3、村民要将产生的生活垃圾,自己送至指定的垃圾桶内,垃圾桶已满时,及时报镇政府安排清运垃圾。
4、村保洁员要协助垃圾清运车,将村民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装入垃圾压缩车辆并巡回收集散落的垃圾袋。
(三)巡查方式
巡查人员实行不间断、流动式、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现场接受投诉,现场处理问题。各责任区的责任人应结合实际,对重点范围与重点区域加强日常巡查,提高巡查的次数和频率,做到一巡多查。
(四)巡查考核
每月组织人员到各村党员包干区开展垃圾分类抽查,按“优、良、差”三个标准进行评定,并纳入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同时,还会随机到农户家里抽查,并现场打分:未开展分类的每户扣2分,分类不清的每户扣1分,只有一只垃圾桶的每户扣0.5分,垃圾桶脏乱或破损的每户扣0.3分,未进行分类清运的扣5分,分类不清的扣1—3分。对评定优秀的农户进行表彰,授予“清洁家园”示范户称号;对于分类不到位的农户,村里拍照片张贴在村宣传栏,要求限期整改,下次再组织力量进行回访,直到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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