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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大理州商务局大理州财政局大理州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大理州20XX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统筹工作实施方案>和<大理州20XX年度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和资金监督管理制度>的通知》(大商发〔20XX〕5号)文件要求,为推进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顺利实施,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大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大理现场办公会、州委州政府“大祥巍一体化”现场办公会精神,围绕祥云县“244”千百十亿级现代产业体系布局,对标祥云“先进制造业中心、商贸服务国际陆港、产城融合新型城市”发展定位,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村商业体系建设情况和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推进情况,以建成区域聚集效应的仓配物流中心为目标,着重加快贯通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一批带动作用明显的电商创业带头人和电商合伙人,同时进一步提升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1.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在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优化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2.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效果明显,形成祥云特色农产品电商供应链1条以上;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1家以上;加强电商区域公共品牌“云山祥品”的推广营销,打造一批精品企业品牌;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以上,培训转化率3%以上,培育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即乡镇电商合伙人)10人以上;县域农村网商数同比增长3%以上,服务对象满意度90%以上。
3.农产品上行显著提升,农村网络零售额增长1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增长20%以上,且均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项目承办企业在20XX年度内完成升限纳统,成为限额以上批发或零售企业。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做好与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衔接,持续实施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提级运营,优化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在补齐我县产品孵化、公共品牌推广营销、质量追溯体系等短板上下功夫,制定区域公共品牌“云山祥品”的运维标准,强化区域公共品牌推广营销,扩大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逐步建立“现有企业核准进入、零散土货包装打造、无标电商产品授权使用”的品牌运营模式,规范区域公共品牌的使用与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品牌整体效益。充分发挥电商直播中心功能,拓展直播电商,形成新模式赋能传统产业、推动农产品上行的电商直播生态体系。
加强农产品上行供应链建设,打造1-3条具有祥云特色农产品电商供应链,为电商企业、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专业运营公司等主体提供市场开拓、资源对接、业务指导等服务。提升村级站点公共服务性,充分融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市场资源,鼓励开展多站合一、一点多能、服务共享等建设,努力拓展乡(镇)村级站点电子商务、快递收发、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建成具有开放性、共享性的服务站点,不断增强站点市场化运营能力。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
立足祥云“商贸服务国际陆港”定位,借助祥云公铁联运优势,引进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及具有电商上下游产业资源的大中型企业在祥云设立区域性集散仓、区域性分拨中心、快递分拣中心等,依托滇西电商“云仓”,在我县建成1个管理规范、自动化水平高,具有区域聚集效应的仓配物流中心,推进我县快递物流实质性整合,提高仓配运转效率,有效解决本地及周边物流成本高的问题。支持改造或新建冷藏速冻、贮藏保鲜等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具备物流、仓储、分拣、冷链、配送等基本功能的农产品上行物流集中收储分拣转运等功能的仓配物流中心,形成“预冷、冷藏、运输、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冷链物流体系,解决我县的冬桃、红梨等特色水果及蔬菜等鲜活农产品上行冷链仓储瓶颈问题,进一步打通和优化农产品产供销供应链。
鼓励支持邮政、供销、电商、快递、商贸流通等企业开展市场化合作,促进信息共享、数据互联,推动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五统一”,发展农村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场地、车辆、人员、运营、管理“五整合”。鼓励联合邮政、交通、供销等多方力量,推进“交邮融合”“邮快合作”,配合物流车、库容量、配送线路等信息,探索农村物流新技术、新模式,开展城乡高效共同配送,提高配送进村能力,努力解决物流“最后一公里”难题。支持我县网货集配中心升级改造,提高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探索切合祥云实际的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物流服务体系,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对服务能力强、社会效益好、示范带动效应明显、发展潜力好的农村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以及电商模式创新方面成效显著的企业进行奖补,鼓励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渠道。引导邮政、供销、快递和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加快数字化、智能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和跨界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1-2家本地大型商贸企业以乡(镇)、村两级为重点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销售分析、库存管理、店面设计等服务,开展农资农村供应、家装家电下乡等专项活动,完善生鲜食品供应链,在部分村实现生鲜食品供应,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
(四)培育乡(镇)电商合伙人
筛选不少于10名既懂电商经营、又懂三农工作的“农村电商致富带头人”进行重点培育,坚持一人一策、按需给予资金扶持、服务赋能和系统培训,提高乡(镇)电商合伙人“田间地头产品信息收集和集货供货,快递物流中转集配,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和便民商城平台推广运用,保险金融、电信服务、劳务输出等产品标准化输出”等能力,发挥“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信息枢纽、商贸枢纽、物流枢纽服务职责,发挥流转中的桥梁作用。乡(镇)电商合伙人需服务于滇西电商“云仓”集仓配体系,整合覆盖范围内的快递上行包裹,优先选择州电商“云仓”统一打包发货;主动对接整合县域商贸配送、物流快递、城乡货运、社区团购等下行货源,进一步优化供应链,减少“农产品出村”中间环节,增加农民销售收入,服务“工业品进出城”,降低消费成本,助力贯通县乡村快递物流体系。为避免重复建设,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乡(镇)电商公共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站优先由电商合伙人承接。
(五)加强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
依托我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商务、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资源,发挥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协会、承办企业等多方合力,建立健全培训机制。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针对性,按需施教,科学制订培训方案,分层次、多形式,开展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技能培训不少于10%。加强对有创业需求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提供有针对性的孵化培育,发挥电子商务的致富示范性、引领性。丰富创新培育方式,鼓励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推广线上公开课。加强课程设计,完善品牌设计、多媒体直播、市场营销、电子商务应用、网店运营等标准化教材。加强培训痕迹管理、培育效果转化和跟踪服务,指导对接就业,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2月10日前,研究制定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和制度,并报州商务局审批。
20XX年1月31日前,完成项目招投标工作;
20XX年8月31日前,做好州级绩效评价迎检准备工作;
20XX年3月31日前,做好省级绩效评价迎检准备工作;
20XX年12月31日前,原则上在绩效评价结束当年完成项目建设并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县人民政府县长为组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的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在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主动引入纪检、审计等力量增加财评、监理等环节,加强事前事中管理;依法依规竞争选择项目承办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重视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建立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项目日常监管;按要求拨付项目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加强对项目和资金的监督检查和跟踪问效,发现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含阶段性验收)。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是综合示范工作的县级牵头部门,负责推动和建立县级工作协调、推进、督查机制,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县级方案、组织县级绩效自评,推进项目落实,迎接省州绩效评价和国家绩效复核;县财政局负责按要求拨付资金,依法依规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县乡村振兴局负责整合资源,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健全制度机制。制定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资金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含阶段性验收)制度、资产管理办法、项目运营机制、日常监管方案、台账制度等工作制度机制。项目实施方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项目验收(含阶段性验收)制度、日常监管方案在县人民政府研究制定,报州商务局审批后印发实施。通过审批的方案制度原则上不可修改,确需进行修改的,要及时将修改情况报州商务局审批。
(三)强化过程管理。项目建设全过程信息及时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商务”专栏进行公示公开,设置征求意见窗口和纪检、审计举报窗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项目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并设置主管部门举报监督渠道。积极推广“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加快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和数据报送。综合示范工作实行“月通报、季督导、半年自评、年终考核”制度,每月末将工作情况报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报州商务局并进行公示通报。
(四)注重总结推广。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宣传力度,
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积极性,不断提升重点帮扶地区电子商务参与度。梳理总结电商助农、个人创业、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物流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加强区域间交流与借鉴,增强综合示范辐射效应。
(五)强化绩效管理。坚持目标导向,突出商务属性,因地制宜细化绩效目标,增强综合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建立项目日常监督长效机制,明确承办企业最低服务年限,加强资源资产管理,确保项目资产保值增值。探索采用购买服务方式组织绩效自查和项目验收。
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动全县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深化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建设,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38号)和《浙江省商务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XX〕1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桐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加强数字化改革牵引,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加快贯通县乡村电子商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为浙江省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提供“桐庐经验”,奋力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县域样板。
二、工作目标
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优化农村产品上行体系,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升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实现全县农业电商应用水平、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明显提升,精准助力乡村振兴、共同富裕。力争到20XX年底,全县实现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成功能完善、服务优质的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改造提升乡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3个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40个,电商服务站点实现行政村服务覆盖率100%;全面形成县城分拨、重点乡镇中转、村级服务点配送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推广共同配送模式,物流快递成本大幅降低;新培育省级电商专业村3个、电商专业镇2个,打造成长性好、辐射面广和竞争力强的农村电商供应链。
三、主要内容
(一)优化农村产品上行体系
1.培育推广区域公用品牌。实施区域公用品牌发展行动,巩固“分水粮言”“新合索面”“莪山畲味”等农业区域品牌,打造1-2个县级区域公用品牌。依法建立健全区域公用品牌注册、授权、管理机制,实现统一品牌、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包装、统一配送、统一营销、统一售后服务。开展多渠道推广宣传,依托网上农博平台,建设桐庐品牌馆,举办特色小吃云展会、风物进民宿等活动,提高区域公用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实施“区域公用品牌+龙头企业品牌”双轮驱动,鼓励企业同步打造自主品牌,形成品牌发展矩阵。
2.完善本地农特产品供应链。聚焦“蜂、茶、果、药”四大主导农业产业,建立桐庐县电商产品及品牌数据库,依托现有农业园区,推动农特产品种植、加工、包装、储存等环节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产品可电商化水平,培育一批农产品电商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产销对接,引导新零售企业直接对接生产基地、直销中心,通过委托加工、品牌联营、采购合作、联合开发等方式,拓展适网销售的精深加工农产品品类,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3.拓宽农村产品上行渠道。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设网络旗舰店,重点培育一批业内领先、实力雄厚、品牌效应突出的农村电商标杆企业。探索“社群+直播”新电商运营模式,构建淘宝店铺、小程序商城、抖音小店等线上媒体营销矩阵。推动电商龙头企业(品牌)布局特色产品线下体验店、教学体验基地和专卖店,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销售体系。
4.建设农业大数据中心及追溯体系。打造以“1113+N”为主要内容的桐庐数字乡村平台,加快县乡平台一体化建设,推动涉农数据系统化协同、农村资源可视化展示、机制体制实质性创新,实现县域涉农数据智慧分析,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治理服务现代化。综合运用物联网、条码识别、二维码等网络技术,建立农产品溯源管理系统,做到“一品一码”,实现基础端至消费端全流程追溯。
5.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生活新服务融合。围绕浙江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县建设,推动农村电商向线上线下融合的新零售模式发展。通过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社区团购)等模式,推广地方农特产品资源,推动农村电商与数字生活新服务、新零售有机结合。依托国际花园城市、中国最美县城等文化旅游IP和非遗小吃等特色美食,利用自媒体平台引流,打造集餐饮、住宿、休闲、娱乐、购物等消费于一体的数字生活新服务业态。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1.改造提升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发挥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指挥中枢”作用,推动县乡村三级公共服务联动。坚持公益性服务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提供快递物流、产品展示体验、品牌打造、技术支持、创业孵化、公共直播、金融支持、电商培训、公共仓储等公共服务,双向畅通农村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乡体系。
2.改造提升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坚持“因地制宜、多业融合”,建立各具特色的镇级电商服务站,打造一批乡镇电商服务站点样板。拓展提升乡镇和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功能,依托农村淘宝、便利店、邮乐购、物流快递网点等站点,采取功能拓展、资源互换、连锁加盟等方式,整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提供便民生活、代买代卖、缴费支付、信息咨询、小额金融服务、职业介绍、旅游出行、代收发快递、党建活动、电商平台资源对接等综合性电商服务功能,建设“多站合一、一点多能”的镇村级农村电商服务站。
3.创新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线下公共服务,构建“一个中心、多点服务”全域化电商公共服务格局,建立“县级中枢指导+镇级服务覆盖+村级服务联动”三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运维体系,分区域、分类别、分行业开展电商资源对接活动,提供一站式、低成本服务,实现镇村电商公共服务全覆盖。打造“桐庐县农村电商数字公共服务平台”,开发农村电商公共素材库、培训资料库、政策库、第三方服务商库等资源库,为农村电商企业发展提供市场信息、技术服务和教育资源,全面打通农村电商服务流程。
(三)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1.完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深化桐庐县省级物流示范县综合改革创新试点,完善以县级配送中心、镇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点为支撑的三级农村物流网格体系。以共同分拨配送为核心,以县内快递物流和贸易型电商企业为服务对象,打造集快递分拣、配送、电商厂房等基本功能和生产生活等辅助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城市快递集运中心。加强农村地区末端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快递物流企业在小超市、村民服务中心、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等建设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站点,完善“物流快递进村”寄递网。
2.推动快递物流资源整合共享。加强快递物流产业顶层设计,按“政府主导、共建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组建第三方共配运营公司,构筑县镇村三级共配网络,实现统仓共配。推动农村物流快递网络末端站点开放共享,以“共配公司+农村快递驿站”为载体,进一步提高农村物流快递便捷度和覆盖面。与“三通一达”等快递企业加强合作,建设电商云仓,提供更专业的快递物流服务、更优惠的快递价格。
3.建设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体系。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标准体系,建立全程质量控制体系,积极推行质量安全认证制度。加强田头小型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等农产品产地冷链设施建设,构建产地预冷、冷链运输、冷库仓储等全冷链物流体系。
(四)升级农村商贸流通体系
1.建设新型商贸流通设施。推动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在商贸流通领域应用。增强商圈、街区的智能购物、智能导航、AR互动、无感支付等智慧功能,打造一批智慧商圈。加快文化街区、特色老街数字化改造,打造一批融合商业、文化旅游、休闲娱乐等多业态的高品质步行街。
2.改造提升批发零售业。鼓励商贸综合体、大中型商超等实体商业,开展人、货、场云化改造。支持各类商家入驻本地生活服务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到店到家双向融合。支持有条件的批发市场打造数字化消费场景,建立电商展示服务专区、网红直播基地等配套设施。推动电商企业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加强对接,拓展农村产品线上销售渠道。
3.数字赋能传统生活服务业。大力发展“互联网+服务”模式,支持生活服务类电商企业发展。坚持线上线下融合,结合未来社区建设,推动社区服务网点资源数字化,打造集餐饮、洗染、美容美发、维修、托育、无接触收寄件等于一体的“社区15分钟优质便民生活圈”。
(五)构建电商带动创业就业体系
1.完善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围绕公益性培训、技能型培训、电商人才输送等,建立健全农村电商人才培养体系,完善相关电商培训政策,增强从业人员专业技能,提升干部服务管理能力。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培训转换机制,创新“订单式”培训模式,加强实操测评、就业指导对接。
2.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深入实施“两进两回”行动,开展“电商致富带头人培育行动”,加强新型经营主体、返乡创业青年数字教育培训,培养一批创新创业带头人。开展“主播培养计划”,围绕短视频、网红直播等产业新载体,建立本地网红直播库,培养一批本地农民主播。
3.开展分类分层人才培训。针对不同人群和学员,兼顾普及性和实操性,分层次开展学员培训。对各级干部开展县域电商发展机遇解读、农村电商发展成功案例等为主的发展思路培训,对返乡创业农民工、返乡大学生、退伍军人等开展电商趋势分析、农产品网销、电商交易安全等为主的普及式培训,对个体网商(微商)、电商企业员工开展客户定位、店铺装修、运营推广、跨境电商、直播及客服等为主的知识培训。结合浙江省电商服务“双百”行动、电商创业创新大赛、电博会等活动,推动培训成果转化落地。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XX年8月-9月)
1.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桐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形成项目库,报上级备案。
2.开展全县电商产业调查,摸清电商产业基础情况,包括农村电商发展总体情况、快递物流企业及服务站点、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电商产业园区、代表性电商企业等。
3.组织相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赴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进行考察,学习先进经验。
(二)项目实施阶段(20XX年9月-10月)
1.完善实施方案和资金、项目管理办法,优化调整重点项目库。
2.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形式,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相关政策、项目进度等。
3.修订发展规划和相关扶持政策。
4.选取项目承办企业。
(三)项目深化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2月)
1.开展日常跟踪督查和绩效考核。
2.做好中期自查,配合省级部门做好中期评估,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进行整改。
3.与上级部门加强对接,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四)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2月)
1.根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纠,进行项目自评总结。
2.接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和省乡村振兴局联合考核组的项目检查和验收。
3.总结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经验,形成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长效机制。
五、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管理
成立桐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负责制定、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规划、实施方案、扶持政策,并负责日常督查考核等工作。各乡镇(街道)、平台设立专项工作机构或岗位,负责具体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二)强化资金保障
县商务局、县财政局负责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项目管理办法和资金管理办法,并配套县级资金,制定农村电商发展政策。县商务局负责做好项目建设、运营状况、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强化政务公开
落实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公示制度,在县政府的网站公开项目实施方案、建设进度、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和承办企业等内容,主动接受上级机关、纪委监委、审计和社会各界监督。及时在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报送资金拨付、项目进度和项目绩效等信息。
(四)强化信息宣传
在县政府的网站开设“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专栏,并通过电视、网络、节会等渠道,做好工作动态宣传、典型经验推广,引导企业加大投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农村电商发展氛围,促进全县农村电商健康、可持续发展。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江西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130号)和《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函〔20XX〕110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村电子商务和商贸流通发展、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推进我县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结合我县社会经济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有关要求,聚焦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挖掘全县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在我县农村地区的应用水平;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助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拓展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更多的农村居民,进一步促进我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
二、工作目标
积极深化电商在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传统商贸转型、乡村振兴等领域的应用,推动电商与浮梁特色农业、乡村旅游、民俗文化等优势产业有机融合,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县域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物流快递服务水平,助力我县乡村发展、农民增收。具体实现以下目标:
一是全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5%以上、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速达10%以上。
二是建设浮梁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打造浮梁农村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农村电商产业园),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3000平米,企业入驻率不低于90%,为县域电子商务相关企业提供专业服务并实际应用。
三是整合全县物流快递资源,改造建设县级电商物流快递配送中心。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扩大,物流快递服务覆盖全县100%的乡镇和50%的行政村,快递配送基本实现一天送达(偏远地区两天送达),农村产品上行物流成本与景德镇市基本持平。
四是农产品品牌培育、标准化水平和品控水平显著提升,培育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对浮梁茶等优势产业强制应用国家标准,形成一套特色产品品控体系。
五是探索县域农村商业体系建设,建设改造至少1个示范,鼓励发展中心村直营或加盟连锁店,助推农村消费升级。
六是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进一步完善,培训学员2000人次以上,培训转化率(创业就业务工人数参训人数)不低于1%,重点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的电商创业带头人。
七是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机制。编制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农村电商政策与典型事迹宣传进村入户,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或巩固脱贫效果获得国家主流媒体报道,或被列为国家主管部门典型案例。
三、实施内容
(一)开展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
充分利用闲置楼宇场馆改造建设县域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合理统筹县域电子商务服务资源,为浮梁本地企业、网商、服务商、创业者等提供政策咨询、人员培训、物流快递、运营服务、孵化支撑、电商直播等服务,提供符合本县实际的电子商务服务方案和一站式服务。鼓励电商、物流、培训、金融、创意等服务集聚发展,打造县域电商产业集聚区。
(二)巩固提升县域电子商务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由邮政、供销、物流公司等牵头进一步整合县域主要的场地、车辆、人员、线路、快递、数据等物流快递资源,扩大共同配送范围;进一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基础设施,改造建设县级物流快递配送中心、镇村物流服务站点,优化县城到镇村的快递配送线路及网络,提升服务农村的公益性(冷链)物流仓储分拣运营中心和公共配送平台服务水平;鼓励浮梁本地实体商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县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解决农产品进城“最初一公里”和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的物流瓶颈问题。
(三)开展农村产品上行体系提升建设。
统筹品控、品牌、认证、培训、营销等服务资源对接,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重点支持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生态原产地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等品牌农产品及日用与工艺陶瓷等适合网销的农村产品;提升强化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初加工、冷链仓储、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解决浮梁本地农村产品上线销售的前置障碍;加大农村产品线上线下产销对接力度;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
(四)开展乡镇商贸中心示范建设。
引导浮梁本地有实力的商贸服务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建设集超市、电商服务站、农贸市场、物流快递、住宿餐饮、美容美发、维修、教育培训、健身等多种业态为一体的乡镇商贸中心,提升乡镇商贸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水平,满足农村居民日常购物、餐饮住宿、娱乐休闲、教育文化等多元化消费需要,激发农村消费潜力,提高乡镇居民生活质量。
(五)开展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的培育。
开展多元化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围绕拓宽农村产品线上线下渠道,优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增强培训课程设置的针对性,提升培训转化率;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应培尽培;培训机构要做实做好培训档案记录,完善培训后跟踪服务机制,注重培训后学员的创业、就业、增收效果。
(六)开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规划和宣传。
开展浮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研究,委托专业团队与机构制定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规划。加大电子商务政策和示范县创建工作宣传,鼓励创建县级电子商务示范乡镇、示范村和示范乡镇商贸中心,加大总结宣传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力度,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营造发展农村电子商务的良好氛围。
四、时间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3月—20XX年8月)。
与省内外高校、团队及专业机构联合开展县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顶层设计相关调研研究。优化浮梁县电子商务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组织召开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工作动员会,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筹备工作,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和综合示范项目相关宣传,赴省内外典型县市考察、学习项目建设与管理经验。
(二)实施阶段(20XX年9月—20XX年8月)。
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根据《江西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赣商务建设字〔20XX〕130号)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和《关于做好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有关工作的通知》(赣商务建设字〔20XX〕110号)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制定本县综合示范建设实施方案与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围绕项目总体建设目标,明确分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开展承办单位的遴选工作,全面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的实施工作。对项目建设开展日常监督、巡查,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坚决要求承办单位限期整改,及时收集、统计、存档项目建设与运营数据和资料。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综合示范工作专栏,及时公开承办单位遴选、项目实施进度、项目验收与资金拨付等综合示范工作相关信息,指导项目承办企业按时在商务部信息系统上更新项目进展等材料,督导项目承办企业在显著位置标识“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字样和浮梁商务局的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验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8月)。
对已完工项目,由领导小组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工作,验收通过后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给项目实施主体。对验收中发现的问题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再验收,整改不合格的不予验收并可追回已拨付资金。项目验收按照上级有关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方向和补贴标准,以及本实施方案、政府采购需求、项目建设合同和我县示范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等执行。对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自评自纠,迎接中期绩效评价和终期验收,并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的复核、审计和督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浮梁县人民政府作为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直接责任主体,完善县主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推进协调机制,统筹解决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出台财政、金融、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措施,形成工作全力,共同推动综合示范项目取得实效。
(二)推进项目实施。
结合浮梁本地社会经济与电子商务发展实际,合理安排资金和项目,全面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台账制度,明确各分项目责任人和进展时限;依法开展承办单位遴选,与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项目建设内容、进度与绩效目标;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时履约,及时考核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确保专项资金安全、项目落实、大众受益。
(三)强化过程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安全管理等制度,出台项目验收办法等。由县财政局、商务局、乡村振兴局等主导,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综合示范工作的日常监管,主动引入纪检、审计等力量,加强对项目承办单位履约能力及项目建设质量的考核,定期检查项目完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综合示范建设不盲目追求“高大上”、全覆盖,要注重着力提升服务内容和辐射带动能力,坚决杜绝重支出轻管理,重建设轻服务等现象。
(四)规范资产管理。
制定综合示范项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专项资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形成的各类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产权和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承办单位可以使用并承担相关费用。资产管理按上级及浮梁县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及与项目承办单位签订的项目建设协议规定执行。
(五)投资规模与资金安排。
浮梁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预计总投资193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0万元,县财政配套500万元,社会资本430万元。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专账,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央专项资金严格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进行安排和使用。
(六)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工作。
在浮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显著位置设置综合示范专栏,征求意见窗口或纪检、审计举报窗口,及时、全面、准确、集中在省、县二级专栏上公开综合示范工作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求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建设相关活动和交易信息,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督促项目承办主体、县乡村服务站(物流点)下载安装“智慧乡村服务应用”App,推广智慧乡村服务应用,不断提升综合示范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水平。
(七)做好总结宣传。
及时总结全县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成效,充分挖掘县域电商创业、农村物流解决方案、农村产品上行等成功案例,积极利用线上线下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农村电子商务政策和成效,积极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良好氛围。及时收集、留存主流媒体对我县综合示范工作的相关宣传报道资料。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优化电商发展环境,推动全市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38号)、《辽宁省商务厅财政厅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辽商电商函〔20XX〕160号)要求,结合凤城市电商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聚焦乡村振兴,因地制宜、分类实施,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健全农村电商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贸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流通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脱贫攻坚成效,助力乡村振兴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有效,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重点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二)因地制宜,鼓励创新。立足地区差异及产业特点,形成具有特色的农村电商发展格局,搭建与市域产业配套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探索大数据、云服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推进农商旅文娱体跨界融合。
(三)助力振兴,巩固提升。充分发挥农村电子商务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作用,加快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资源整合,用好现有设施设备,拓展服务功能,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推动农村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高组织化程度,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增强服务“三农”能力,让电商发展成果惠及广大农民。
(四)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健全市政府负总责,乡镇(街道)、部门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乡镇(街道)、部门间联动协作,不断完善顶层设计和政策支持体系。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指导和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层层抓好落实。
三、工作目标
以助力乡村振兴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导向,以建立市场化、可持续的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体系为目标,完善农村物流快递配送体系,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提高电子商务在农村的普及应用水平,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和便民化程度,推动农产品电子商务快速发展,同时建立电子商务发展的长效机制。
升级改造1个市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市级快递物流仓储分拣中心;建设乡镇级电商(物流)服务站21个、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超过60%。完成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和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推动全市快递、商贸物流进一步提速降费;建设至少1个区域公共品牌,开展企业品牌孵化和统一营销工作;培育农村创业带头人,面向各类人群多层次完成电商培训4000人次以上。
推进“数字乡村”战略,促进数字经济与传统农业农村的融合,为国家乡村振兴、网络强国和农业农村的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在特色农村产品领域推广电商直播、网红带货等新兴网络购物方式,鼓励农民“田间地头做直播”,改变农村产品出村进城的传统模式,不断拓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广度和深度。
力争到20XX年底,通过综合示范工作有效开展,凤城市农村电商快速发展,农村流通基础设施和服务水平显著提升,促进扶贫带贫、产销对接、便民消费等成效明显,凤城市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
四、实施内容和重点工作
根据国家、省、丹东市要求,结合凤城市电商发展实际情况,凤城市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要充分整合利用原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电子商务产业园、网红直播基地、邮政、电信企业、供销、物流快递网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设施资源和服务资源,尽可能采取升级改造的方式,开展综合示范项目各项建设工作,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一)打造凤城市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通过整合凤城市现有物流快递资源,如中国邮政、四通一达、顺丰、供销、商贸物流等,解决农产品上行和下行问题。重点依托电商物流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联社以及商贸企业农村网点资源,按照市、镇、村三级体系总体布局,开展统仓统配业务,发展智慧物流。物流快递服务在乡镇覆盖率达到100%,各行政村有效辐射,从市级物流仓储配送中心到村级网点2天内完成配送。
1.市级电子商务仓储物流商贸配送服务中心。
项目包括仓储物流信息管理系统、仓储区、传统商贸企业入驻区、分拣区、加工包装区、办公区等公共服务功能。集仓储、配送、分拣、商贸流通、包装、品控以及售后服务等功能于一体。建设物流信息智能配送与调度系统,打造一个具备物流信息收集、处理、分析、分转、终端指令发布、数据统计上报等功能的综合管理系统。配置安检机、监控、消防器材、隔离设备等安全设施设备,货架、托盘、仓储笼等仓储设施,皮带传送机、液压手推车、扫码枪、称重设备、货运车辆等分拣、运输设备以及电脑、桌椅、WIFI等办公用品用具。
2.镇级物流快递中转站。
镇级物流快递服务点与镇级电商网点合并建设,充分利用各物流公司原有网点,各合作快递企业相互之间共享共用,负责辖区内物流快递分拨、快件集中收发以及村级网点管理与维护。设置统一门头标识,配置监控、消防器材等安全设施设备,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扫码枪、称重设备及物流车辆等收寄配送设备。
3.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
村级物流快递服务点与村级电商网点合并建设,在电商服务点上叠加物流快递服务功能。充分整合利用邮政系统、农业系统等现有村级网点资源,根据行政村人口规模、地理位置特点等综合设置,按照全市一盘棋进行合理布局。设置统一门头标识,与电商服务网点共用电脑和网络等设施设备,配置物流货架等仓储设施以及称重设备等收寄设备。可由电商服务站管理人员一并提供物流快递收发服务,建立物流快递服务统计台账。
针对市、镇、村三级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登记流程、产品货架归类制度、问题件处理流程、配送员考核制度等;制定切实可行的配送时间、配送线路;享受补贴购置的车辆、分拣设备等应具备统一标识。面向农村的综合物流电子信息服务平台,能完整、真实地反映配送记录,能整合利用现有各类资源,准时完成配送,确保时效性。
完善电子商务物流仓储功能,使其具备网销网购商品的品控分拣、打包配送,并逐步实现集采统储、统配统送及协调售后服务等相关功能。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
凤城市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应突出功能服务导向,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按需建设。镇村服务站点的建设重在服务的覆盖而非地理位置的覆盖。初步构建完成一个完善的、公开的、可持续的市、镇、村三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凤城市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营。
充分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改造升级(不涉及基建工程)1个市级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完善服务配套、品牌孵化、品控标准制定、代运营、电商直播、运营数据化、人才培养、创业就业扶持、设计包装、营销策划、咨询服务、金融服务等功能。发挥“指挥中枢”的作用,统筹推进各镇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建设和运营,整合引导各类电商经营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和便民服务资源进驻电商公共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增强服务功能,为凤城市企业、合作社和个人提供一站式的、开放的、市场化的、可持续的电商公共服务。
利用微信公众号、全媒体、海报、电商宣传画册等多种形式,在市域内进行电子商务普及宣传,增强地方企业和个人对电子商务发展和综合示范项目的认识,营造市域电商氛围,提高参与电商发展积极性。及时总结企业电商发展、个人电商创业就业等典型案例,利用全媒体以及标识标语等广泛宣传;及时总结电商扶贫、助力乡村振兴等市域电商发展模式、典型经验或做法,积极开展宣传和经验交流。
做好农村电子商务信息报送。按照商务部要求,主管部门和承办企业达成信息报送协议,建立信息智能日报、人工月报及年报制度,各确定1名信息联络员,负责按照有关要求做好相关数据的记录和与商务部农村电子商务信息系统的对接报送工作。
2.镇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建设和运营。
改造升级建设21个镇级农村电商服务站,村级电商(物流)服务点行政村覆盖率超过60%,实现乡镇电商服务全覆盖。
按照国家、省的综合示范要求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与管理规范》(GB/T38354-20XX),市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要加强对镇村服务站的统筹管理和运营指导。根据交通、人口分布等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和整合统筹原有邮政、电信企业、供销、物流快递网点、“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网点资源和服务资源,实事求是合理规划镇村电商服务站点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站点的覆盖重在服务的覆盖而非地理位置的覆盖,倾斜照顾具备条件的脱贫户。
(1)镇级电商服务站建设。
镇级电商服务站优先通过整合利用邮政、供销、四通一达等现有网点资源进行电商化、信息化改造提升,普通镇级电商服务站具备电商日常业务处理、村级服务点管理、常规电商培训、物流快递中转等功能,而重点电商服务站在一般站的功能基础上,充分发挥当地旅游、农产品优势,拓展延伸其他业务,具有电商生态综合体的运营支撑能力。
(2)村级电商服务点建设。
通过整合供销系统、邮政系统、便利店等现有资源,以“合理规划,因地制宜”为原则,以改造升级为主,招募新建为辅的方式,建立村级电商服务点。各站点要求实现统一门牌标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服务管理、统一功能配置的运营模式。每一个服务站点都具备代买代卖、代收代缴、农产品代发、物流快递、政策宣传、医疗互助等服务功能。一是向村民宣传服务站的各项功能、电子商务行业相关资讯,培养农民网上购物、网络销售农产品等习惯;二是帮助村民网上购物,收集当地特色农产品;三是为村民提供水、电、宽带、话费等生活网上缴费,代收代发快递、车票代购、本地资讯等服务;四是宣传组织当地青年参加创业培训、交流、营造氛围、培育人才。实现“一站多用”“一网多用”,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三)建设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支持建设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1.建设农村产品供应链体系。
建设农村产品的标准化生产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推动农业生产、流通数据信息开放共享和农业技术、商业模式集成,加强农产品供应链规划、建设和管理,完善农产品检验检测、质量标准和追溯体系。依托农业产业基地、农村专业合作社建立2—3个电子商务网货供应基地,针对本地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分布特点,规划和建设一批物流、初加工点,引导农民生产、满足消费需求、适合网络销售的产品,打通农产品上行渠道,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
(1)开展农产品网销商品化处理。建立专业团队对凤城市农村产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形成基本情况档案报告,并制定合理的农产品网络销售方案。规范凤城市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流程和产后商品化处理流程,并将流程向本地企业、合作社、农户进行推广,加强产品分级分拣、深加工、包装设计、营销策划、售后服务,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2)开展农产品质量溯源。构建凤城市农产品追溯体系,主要包含农特产品溯源管理、农特产品追溯标识管理、农特产品追溯查询管理、农特产品品质监管、气象及监控图像设备管理、数据分析中心等功能,推动本地重点农产品企业、合作社加入溯源系统,解决农产品线上销售的前置障碍问题。开展本地农产品上网、二维条码扫描或短信等方式追溯,努力实现产品“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来源可追溯、流向可跟踪、责任可追究、产品可召回、质量有保障”,提高产品“追溯、监管、营销”公共服务水平。
(3)建立本地农产品网货目录,挖掘整合全市具有特色的优质农特产品,按品类、规格、产量、等级等进行精分梳理,建立凤城市农产品目录库,整合优质货源,为开展产销对接、营销推广做好基础。
2.培育并推广区域公共品牌。
立足凤城实际,依托凤城板栗、蚕蛹、蓝莓等特色产品,打造至少1个凤城市区域公共品牌,进行品牌定位、品牌命名、品牌文化、品牌诉求、品牌延伸、品牌宣传等策划,确立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体系及品牌培育机制,秉承“统一设计、统一开发、统一标准”的理念,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和媒体资源,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引导相关企业参与品牌建设。确立区域公共品牌管理体系及品牌培育机制。与品牌专业设计公司深入对接合作,组织或参加线下农产品展销会,农商互联产业对接会等活动,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宣传推广,扩大品牌及产品的知名度,使其能够更快走进全国市场,推动产业升级,促进农民增收。
3.建立农村产品线上线下营销推广体系。
借助电商渠道和网络优势,全力推进农产品与电商平台对接,把农产品资源“引流上线”,融合B2C、B2B、直播电商等平台和手段,全方位多渠道打造本地“网红”农村产品。重点推进凤城蚕蛹、凤城板栗、凤城老窖、丹东蓝莓、草莓、山野菜、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品牌的营销推广和销售。线上积极对接京东、苏宁、淘宝、商务部扶贫频道等第三方平台,线下积极对接省外销售渠道,利用各类电商节、展销会等活动提高产品知名度,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参与营销体系建设,加快农产品传统市场向现代综合交易市场的转型升级。协助我市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二品一标”品牌认证,鼓励争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省市名牌产品。做好市内、外宣传资源的对接,开通凤城市电子商务微博平台,注册相关公众号、积极开展挖掘身边的网红、网货活动,加大对本地好网商、好网货评选和宣传力度,利用“6.18”“双十一”“双十二”“年货节”等开展营销活动,搭建农产品供需信息平台,带动农产品销售。
4.电商稳贫、固贫、益贫体系建设。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集合农特产品优势资源,建立“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镇村电商服务站点+贫困村+贫困户”“市镇村三级物流配送中心+镇村物流分拨站点+贫困村+贫困户”“供应链企业+合作社+贫困村+贫困户”“电子商务带头人+贫困户”“贫困户一户一码系统”等机制,实现稳贫、固贫、益贫电商举措,打造“互联网+”的电商消费助农模式,举办电商助农系列主题活动。支持电商助农对口帮扶专区建设,延长电商价值链和供应链,促进稳定增收,巩固脱贫成果,促进乡村振兴。
(四)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
1.电商知识普及应用培训。
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成员、农村青年、农村电商服务站站长、低收入农户等开展电商知识普及和创业技能培训,不断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站运营、数据分析、知识产权、合规经营等课程,增强农村电商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和创业意识。围绕形势研判、互联网思维、政策制定、项目管理、公共服务等加强镇村干部的培训,提高农村电商管理和服务能力。累计培训人数不少于4000人次,实现电商人才转化率10%以上。
2.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
针对有电商创业需求的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等提供增值培训。建立健全电商人才培训成果转化机制,通过举办农村电商创业创新大赛、资源对接活动、战略合作机构、企业实训基地等,推动培训成果转化。培训内容包括(不限于)公司成立注册、人员招聘、网店开设与运营、电商直播、产品孵化、品牌设计、线上线下营销等,培训方式包括一对一、一对多的实操方式。
3.电商人才孵化。
依托市电商公共服务中心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快建设一批农村电商孵化实践基地,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提供支撑。建立农村电商经纪人队伍,开展农产品信息收集、产品收购、短途运输等服务。着力缩小数字鸿沟,将农业信息资源和农村电商服务延伸到乡村和农户。建立培训后服务机制,加强与电商企业联动,引导完成培训的学员到电商相关企业就业。鼓励和支持本地农户通过培训参与电商直播活动,吸引广大青年加入农村电子商务大军。
(五)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创新消费模式和供给方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通过市级物流配送中心整合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入驻,结合农村电商服务网点,支持有实力的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鼓励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对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拓展社群营销、社区团购、预售等业务,完善集生产、加工、流通和服务等于一体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系,畅通本地产品内部循环,促进农户与市场有效对接。鼓励本地传统优质企业改造升级,拓展电商销售渠道,促进传统企业产品流通提速、品质提升、品牌升级。鼓励有条件的商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开拓国际市场。
(六)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活动。
开展多渠道不同形式的电商主题宣传活动,积极宣传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加大对电子商务知识、典型案例、重点企业及品牌的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全市电商企业、服务商、供应链企业及行业协会参加电商展会、博览会、产销对接会,举办各类电商创客沙龙、创新创业大赛、电商法宣传、主题调研、产品标准化宣传,开展电商专题讲座、学术研讨等活动,营造浓厚的电商创新创业发展氛围。
五、资金安排
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资金总额2000万元,首批到位资金1000万元。
根据相关文件及有关规定,并结合我市实际,对中央财政资金作如下安排:
(一)打造凤城市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0万元。
(二)完善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500万元。
(三)农村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投入660万元。
(四)大力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中央财政资金投入200万元。
(五)推动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中央财政资金投入70万元。
(六)开展电商宣传推广活动,中央财政资金投入70万元。
六、工作进度安排
(一)项目启动阶段(20XX年8月—20XX年5月)。
电商示范项目申报成功后,组织人员对我市电商产业进行全面摸底、调研,完成《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并逐步修改完善,推动《实施方案》上会,过会无意见后进行公示定稿,并报省商务厅备案。按程序挂网遴选招标代理公司,编制招标文件,会审后公开挂网招标选定项目承办企业。
(二)建设运营阶段(20XX年6月—20XX年12月)。
全面启动项目建设,承办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确保在规定时限内高质量完成建设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跟踪监管,对项目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改正,确保项目建设符合要求。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6月)。
对已完工并正常运营的项目,由市商务局牵头,会同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共同组成验收小组,对项目逐一进行实地验收,并在验收意见书上签署明确验收意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电商领导小组。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乡镇(街道)、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凤城市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综合示范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各乡镇(街道)安排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员,负责本乡镇(街道)电商基础数据摸底、统计、上报及有关项目建设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各职能部门要切实按责任分工履行职责,各乡镇(街道)要全面按要求落实职责任务,统一建立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提高工作效率,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落实政策支持,规范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国家、省、丹东市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各项政策,研究出台《资金管理办法》,严格落实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标准,严格使用中央和地方财政资金,加强项目全过程监管,适时开展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监督检查。所有资金按照项目进展情况分阶段拨付,项目所需资金先由承办商垫付。经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审定后,在对验收合格的项目和拟补助资金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专栏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方可拨付中央财政资金。
(四)加大宣传引导,加强信息公开。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宣传力度。市政府的网站、市融媒体中心等市级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通过开辟专题、专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报道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中的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氛围。市政府门户网站要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栏,按期公示项目建设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提高项目建设的透明度。
(五)严格行业监管,强化督查考核。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村电子商务市场监管机制。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交通、邮政、通信等单位在电子商务及物流快递中的监管职能,加强对电子商务从业人员、企业、个体网店、相关机构的管理,加大对网络经济活动的监管力度,督促网络经营主体特别是网络交易平台切实履行责任,守法经营,加强自律,维护电子商务市场秩序。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要及时向市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市政府要将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纳入乡村振兴考核体系,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考核评价各乡镇(街道)、各责任部门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进展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商健康发展。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XX〕38号)、《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组织申报20XX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通知》(豫商体系函〔20XX〕20号)要求,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部署,深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推动城乡生产与消费有效对接、助力乡村振兴,现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以提升农村电商应用水平为重点,线上线下融合为抓手,健全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培育新型农村市场主体,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主导,政府引导
充分发挥县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职能职责,着力优化政策供给、提升服务和治理水平、加强监管、总结经验、推广典型模式,为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营造公平营商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激发农村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提高农村电商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聚焦短板,巩固提升
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补齐流通短板,加强资源整合,提升农村电商发展水平,用好现有设施设备,拓展服务功能。推动农产品、农村工业品、乡村旅游及服务产品等农村商贸流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改造,提升现代化水平。
(三)因地制宜,鼓励创新
结合本县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文环境和自然资源等基础条件,认真研究,大胆开拓创新,探索具有通许县特色、可复制及辐射带动作用强的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路径和模式,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四)强化统筹,规范实施
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工作推进、监管考核等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完善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标准、统计体系和政策支持体系,管好用好财政资金、规范示范项目,确保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推进农村电商健康规范发展。
三、总体目标
全面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建设“1+1”的公共服务体系,即“线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打造县域公共品牌,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整合县内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农村电商站点代买代卖、代收代发、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促进农村消费。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乡镇物流服务站点,完善硬件配置,提高信息化水平,鼓励多站合一、一点多能、服务共享。力争实现通许县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平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商贸、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制定通许县农村电商培训方案,培育、命名一批电商带头人,充分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注重培训后续跟踪服务,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推动本县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四、建设内容
(一)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615万元。
建设进度:20XX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建设目标: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乡镇商贸中心进行数字化、连锁化改造提升,推动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业态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改造运营电商服务便利店,统一氛围打造,既能发挥原有电商网点的服务功能,又能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商贸、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提供直供直销、库存管理等服务,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力争实现通许县项目建成后电子商务交易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20%以上。
建设内容:
1、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
包容和鼓励商业模式创新,释放商贸流通市场活力,支持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对12个乡镇商贸中心进行数字化、连锁化改造提升,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机构的优化重组,充分发挥村镇服务站点的支撑作用,推动购物、娱乐、休闲、餐饮等业态融合,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不断优化消费路径、打破场景限制、提高服务水平。整合大型商超、品牌家电连锁店、旅行社和快消品批发商、农资生产商、信用社、保险公司等,在原农村电商服务站点的基础上,结合农村现有传统店铺转型升级,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保障日常消费品和基本生活服务供应。
以农村生产为基础,以农村消费为驱动,通过对50个便利店的综合电商服务赋能,兼顾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的双向良性循环。每个农村电商服务便利店设置日常快消品区、家电数码产品区、快递收发区、便民服务区和农产品服务区等功能区。改造运营50个电商服务便利店,统一氛围打造,既能发挥原有电商网点的服务功能,又能实现线上线下同步销售,货物和快递配送到乡村,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与城市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力争实现通许县项目建成后电子商务交易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速20%以上。
2、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商贸、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
结合通许县实际,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支持有实力的电商、商贸、快递和连锁流通企业开展数字化改造,以乡镇为重点向农村下沉供应链,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为乡镇商业中心和村级日用品零售点赋能。组建专业采购配送队伍,为农村中小企业和零售网点提供直供直销、库存管理等服务,提升农村商品品质,更好地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提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
优化提升电商服务站点的下行功能,开展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进村入户,为企业及当地村民提供工业品下乡绿色通道和便利服务,解决农村物流最后一公里和工业品下行问题,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居民同质量的生活环境和公共服务。充分发挥龙头流通企业示范带头作用,鼓励以产业合作社为载体,引领当地农民实施产业发展项目,理顺供应端与销售端环节,提升农村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化程度,带动更多村民通过电商就业创业和增收致富。
(二)健全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465万元。
建设进度:20XX年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建设目标:建设和改造1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12个乡镇物流服务站点、50个村级服务网点,完善硬件配置,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县域商业综合服务能力,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以县域物流快递中心为集配货站,商流物流实现统仓共配,合理规划派发路线,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及所辖行政村,保障进出顺畅。支持开展第三方物流。支持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大力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降低物流成本。
建设内容:
1、建设和改造县级物流配送中心
以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仓储物流发展为先导,以降低物流成本为根本,以农村电子商务物流全覆盖为目标,升级改造一个县级物流仓储分拨配送中心,氛围整体打造升级,完善分拣中心,配备一套智能化自动分拣线设备,满足大小件分拣及货物的储存、包装、配送等一体化要求。配置相应的供件台及格口,两区供件,采用供包台供包方式。整合物流企业资源,引进多家物流服务企业入驻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实现数据互通,统仓共配,降本增效。合理整合当地运输车辆,与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形成物流快递链条,实现仓储、分拨、中转等服务功能。通过发展共同配送,努力做到上下行同步仓储、同步分拣、同步配送,降低农村物流配送成本。
2、建设和改造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
建设和改造12个乡镇快递物流服务站点和50个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完善硬件配置,提高信息化水平,增强县域商业综合服务能力,辐射带动周边乡村,实现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服务全覆盖。以县域物流快递中心为集配货站,商流物流实现统仓共配,合理规划派发路线,覆盖全县所有乡镇及所辖行政村,保障进出顺畅,每天按时发车,在给各电商服务便利店配送货品的同时,将快递配送到村,老百姓在村里就能收发快递,降低快递成本。支持发展第三方物流。鼓励快递、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进行市场化合作,大力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在整合县域电商快递基础上,搭载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服务,推动物流统仓共配、信息共享、数据互联,降低农资、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物流成本。
(三)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240万元。
建设进度:20XX年12月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营。
建设目标: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改造和升级,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建设“1+1”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全方位服务模式。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销售体系,至少打造1个县域公共品牌。整合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鼓励多站合一、一点多能、服务共享,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进村入户,真正解决工业品下行问题,促进农村消费,助力乡村振兴。
建设内容:
1、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改造和升级
支持县级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改造和升级,立足农副、手工、民俗、乡村旅游等特色产业,统筹加工、包装、品控、营销、金融、物流等服务。全面提升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通许县电商公共服务中心服务于政府、企业及个人,建设“1+1”的公共服务体系,即“线下服务中心+线上服务平台”,构建“技术支持+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网络推广+其他增值服务”的全方位服务模式,面向全县有意愿的企业和个人提供电商业务服务。采取“政府主导、企业承建、市场推进”的模式,引进和培育数十家知名电商企业,提供面向入驻企业的相关配套服务。
2、加强品牌和标准建设,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
重点对通许县农村特色产品深加工进行品牌化建设,突出网络品牌口碑式传播营销的重点,打造整齐划一的全网络、全渠道销售体系。至少打造1个县域公共品牌,主要包含基础系统设计、应用系统设计、品牌文化设计、具体产品设计、渠道品牌建设策划等。大力推进标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组织的带动作用,切实加大农业标准化的示范推广和宣传培训力度。引导种植户走规模化生产之路,共同推进农村特色产品的标准化生产,增强农村特色产品的竞争力,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提高农产品商品化率,以优质高效的现代农业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3、整合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
优化农村电商公共服务内容,加强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整合共享与合作开发,合理规划,改造升级,有机融合,实现资源的最优价值利用,打造县、乡、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构建“场站共享、服务同网、货源集中、信息互通”的农村物流发展格局,形成“县有仓配、乡有中心”的农村电子商务物流服务体系,打通农村双向物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电商物流快递服务覆盖率达到100%。
4、拓展代买代卖、代收代发、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便民服务功能
积极拓展农村电商站点便民服务功能,加强县镇村电商服务网点功能叠加,及时为本地企业、村民和贫困户等便民服务,鼓励和指导农村电商站点积极引入发布农品信息、惠农政策、劳务输转、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提供缴费充值、代买代卖、代收代发、旅游报名、外出务工、保险办理服务、金融服务(小额存取、转账汇款、水电费缴费、手机充值等)、驾校报名、生活服务(代订酒店,火车票,机票,代挂号等),鼓励多站合一、一点多能、服务共享,增强便民综合服务能力,实现农村物流快递配送进村入户,真正解决工业品下行问题。推动快销、食品、日化、金融、保险等相关企业开发适合农村消费的产品和服务,打破商品的地域价格限制,让农民买到物美价廉的商品。通过服务功能叠加,在为周围群众提供电商服务的前提下,拉近村民和电商服务站的距离,增加好感度,吸引人流量,让电商服务站具有盈利能力,可持续经营。
(四)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人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180万元。
建设进度:20XX年6月底前完成。
建设目标: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整合培训资源,聘请专业电商培训讲师,采取理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重点就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进行培训,培训人员数量不少于1500人,课程内容涵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在全县培育、命名电商带头人700名以上,以一带多,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同时也能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在培训结束之后进行后期的跟踪孵化、指导,由经验丰富、专业的讲师解决在电商操作中遇见的问题,时刻跟踪指导,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
建设内容:
1、开展电商人才培训
结合通许县农村电子商务产业特点,制定通许县农村电商带头人培育计划,培育范围覆盖县域内所有行政村,由各行政村推荐本村优秀的电商带头人,重点就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进行培训,培训人员数量不少于1500人。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整合培训资源,聘请专业电商培训讲师,对参与培训的人员采取理论+实操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多平台、多渠道的专业培训,课程内容涵盖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具体课程内容根据每期学员的具体情况做课程安排及调整。同时强化实际操作技能学习,保证学员学习到的知识能够运用到实处。
电商培训课程内容划分为初级培训、中级培训、高级培训,让学员分层级进行学习,以达到有效的学习目的,以此来带动更多当地村民利用电商知识进行创业增收。
2、培育命名一批电商带头人
全程跟踪观察参与培训的人员,对有意愿从事电商创业的人员进行专业的孵化培训,从中挑选出一批懂电商业务、会经营网店、能培训示范的优秀人才,同时结合全县大学生、返乡创业人员、种植农户、电商创业者等人员情况,在全县筛选、培育、命名电商带头人700名以上。以一带多,促进当地产业发展,同时也能带动当地村民就业增收,发挥电商致富的示范性、引领性。筛选依据包含但不限于参训人员的网销额统计分析、培训讲师、电商骨干等优秀示范成员、直播大赛评选、带动就业增收情况等。
3、对农村电商带头人进行跟踪孵化、指导
在理论+实操培训基础上,增设观摩游学、电商创业大赛等多种培训形式,打造农村电子商务营销服务体系,为电商创业者、电商带头人进行长效孵化指导工作,提供坚实的技术保障和服务保障。借鉴他人及企业经验,相互分享、交流心得、总结办法等,互惠互助,学习电商知识,大力孵化电商创业者、电商带头人,采取“培训+孵化”的模式吸引本地优秀青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电商创业,构建农产品电商“众创空间”,为通许县农产品上行注入一批活跃的网商经营主体。
在培训结束之后也将进行后期的跟踪孵化、指导,由经验丰富、专业的讲师解决在电商操作中遇见的问题,时刻跟踪指导,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通过一系列的电商培训,提高各社会群体的综合电商意识,促进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和产业带动,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扩大信息消费需求,拉动内需,激发市场,助力县域经济,实现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五、建设进度安排
(一)启动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2月)
1.调研摸底。对经济发展、产业基础、电商基础、物流快递、特色产业和特色产品情况进行摸底调研。
2.方案落实。优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推进《通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起草、制定、报备和公示,推进按计划落实。
3.召开动员大会。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动员大会,全面启动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
4.全领域宣传。利用移动新媒体、广播电台、公众号、宣传单、农村广播、墙体标语、悬挂横幅、广场舞等形式对电子商务进农村进行宣传,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1月~20XX年12月)
制定《通许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实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优先釆取贷款贴息、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支持方式选择承办单位,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与承办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对相关单位明确职责,细化分工,量化管理。
(三)验收阶段(20XX年1月~20XX年3月)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完成后,由承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第三方验收,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整改完成后接受市、省、国家相关部门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审查审核,确保项目实施的建设示范效果。
六、承办单位选择
(一)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根据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及项目建设要求等情况,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上发布关于公开选择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的招标公告,对项目内容、经费预算、工期、项目建设要求、承办单位资质要求等进行明确公示,有合作意向并符合条件的企业、单位均可按要求申报。
2、资格预审。符合资质要求的申报承办单位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进行报名,填写投标文件,招标组织方需对投标单位的资质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3、组织评审。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项目负责单位成员组成评审组。申报承办企业提交的投标文件经评审组综合评定,初步确定承办企业。评审过程接受县纪委监委等相关部门监督。
4、结果公示。自承办企业确定之日期2个工作日内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并同时公告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等相关文件。公示期满后,按照程序确定承办单位,并签署项目合同。
(二)信息公开
1、强化公开时限管理。我县有关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承办企业的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中标、成交结果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政府采购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投诉或监督检查处理决定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评审考核结果自完成并履行有关报审程序后5个工作日内公告。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违法失信行为信息月度记录不晚于次月10日前公告。
2、落实部门公开责任。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库〔20XX〕86号、财库〔20XX〕135号文件对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落实采购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及其他主体等有关信息公开内容、公告时限等方面的责任,建立违规惩处机制。
3、开展专项监督考核。采购单位、评审组要主动回应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做好预判、预案和跟踪,主动发声,及时解惑。县纪委监委、县财政局等部门加强对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完整性、合规性等信息公开情况监督,开展对采购项目信息公开情况的核查和动态监管,依法追究责任信息公开违法违规行为。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主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交通局等相关部门和各乡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召开推进会、电子商务企业和运营商座谈会,研究和解决示范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明确职责分工
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措施,统筹推进项目实施工作。
(三)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出台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土地、税费、人才等配套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推动政策落地。
(四)扩大宣传力度
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与培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能力和业务水平。利用各大型门户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增强企业投资,引导群众参与,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商贸流通的社会参与度。
(五)加强规范管理
充分发挥财政、公安、市场监管、税务、文旅等部门监管职能,促进全县农特产品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逐步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
(六)政务公开透明
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和要求、项目承办单位名称、扶持资金额度、完成时限、绩效目标、确定财政扶持该项目的决策文件等,设立征求意见和举报窗口,公布监督电话,增强工作透明度。
(七)严格监督考核
为确保项目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县政府把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各乡镇办事处和县直单位的年度目标,并实施跟踪监督,统一考核。县委、县政府督查室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重视不够、力度不大、动作迟缓的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办。
(八)组织验收总结
在项目实施中,项目涉及部门及乡镇要认真收集项目资料,及时对相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做好项目检查验收准备。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组织各成员部门对各项目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承办单位项目资金进行审查审核,作好项目自查和总结,确保示范工作圆满完成。
为提升深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水平,进一步挖掘农村电商发展潜力,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全市经济转型跨越发展中的独特引领作用,促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开创深州市农村电子商务工作新局面。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务院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XX〕3号),《河北省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农村电子商务体系建设工作方案(20XX-20XX年)》(冀商建设函〔20XX〕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乡村振兴,分层分类,因地制宜、实事求是,以渠道下沉和农产品上行为主线,着力提升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现代信息技术为依托,以创新引领县域商业体系转型升级,以信息化驱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动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培育壮大农村市场主体,促进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助力农村消费梯次升级,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总体目标
以深州特色产业为基础,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扩大农村电子商务覆盖面,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降低物流成本。促进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商品和服务并重、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的现代农村市场体系,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建立健全培训体系,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培训质量,孵化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从业队伍。建立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体制机制,构建“连接城乡、双向流通、虚实结合、平台共用、融合一体”的城乡现代流通服务体系。建设1个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1个县级公共物流仓储配送中心,1个品牌网货研发中心,行政村电商服务总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农产品网络零售额等指标整体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
三、基本原则
市场主导,政府有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充分激发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积极做好优化政策供给、完善基础设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等,打造良好运营环境和放心消费环境。
聚焦短板,巩固提升。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市场倾斜,补齐流通短板。统筹衔接电商、物流、商贸流通等现有资源,拓展提升服务功能,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因地制宜,鼓励创新。尊重乡土文化特点和农产品生产流通规律,坚持实事求是、分区分级分类施策,推广应用商贸流通新技术新模式,挖掘产业优势,体现区域特色。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贴近实际,大胆开拓创新。
规范实施,确保质量。细化工作措施,加强绩效管理,强化组织领导和责任监督,对财政资金的拨付、规范示范项目的建设做好全程动态跟踪和监管,确保各项规定层层落实,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健康规范有序发展。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抓好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建设改造一批城区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城区的综合商业服务能力、物流配送能力;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建设改造一批新型乡村便利店,对夫妻店等传统网点改造升级,满足农民就近便利消费,保障日常消费品和基本生活服务供应。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
(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
1.建设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面积在600平米以上,配有必要的功能区划,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为区域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拓展跨境电商服务,加强区域企业电商能力培养、区域电商服务策划组织、区域电商发展协调、区域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制作电商宣传片,营造电商氛围,提升风貌,优化提升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公开性及服务性。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加强电商服务中心运营能力,强化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教育培训、自愿入股、市场对接政策支持、提供服务等方式,大力帮助企业开展电商业务,鼓励传统企业转型升级,并引导广大农民积极参与。引入电商服务企业或电商企业,为农村特色产品网络销售提供品牌注册、品牌培育、包装设计、网络营销策划、网站托管等增值服务,推动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应用电子商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商品化率和电子商务交易比例。
2.升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按照行政村规模按需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配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网络,实现行政村电商服务总体覆盖率达到50%以上。通过对站长进行系统培训,改造升级农村电商服务体系,利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人流量大的优势,整合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夫妻店(超市)等资源其中4家以上,拓展代买代卖、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等功能,确保促进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长期稳定运营。充分借助电子商务服务站,强化与农民链接,开展各项为农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三)完善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
建设1个1000平米以上的县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3家以上物流快递企业资源,物流快递业务实现乡镇全覆盖,按需在重点乡镇建设分拨中心,与县级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农村电商服务站打造快递共同配送体系。整合邮政、供销、商贸物流、快递等资源,以市场化方式建立区域物流快递共同配送联盟。鼓励市内商贸企业和电商快递的物流协同,整合区域日用消费品、农资下乡、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配送,整合货物、车辆、配送网点、人员等资源,推动商流物流统仓共配,降低农村物流成本,打通农村物流“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发展冷链物流体系,并与省级农产品冷链监控平台实现对接。发展智慧物流,开展物流专业技能培训,加强现有物流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提高。
(四)升级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完善特色农产品网货供应链。立足我市特色农产品和加工产品,整合建设农产品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建立1个“品牌网货研发供应中心”,形成网货研发、标准化、质检、溯源、集货、仓储、代发货、售后服务等网货供应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和供应链高能高效。以农旅融合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生态精品农产品线下体验、线上配送,集中采购、直供直销服务,为多品类、小体量,且较为分散的生态精品农产品搭建销售渠道,在满足游客持续消费需求的同时,最大限度地全面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
加强特色产业区域公共品牌建设,依据实际情况培育1个区域公共品牌。建立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控体系,打通区域公用品牌授权企业应用的服务机制,设立网货标准。建立起品牌响亮、管理严格、产品优良、供应稳定、标准明晰、服务周到的网货供应体系。进行产销对接与集中展示,拓宽网销渠道,提升深州农业种植业、文旅文化特色产业品牌的影响力。建立农特产品标准化流通规划,完善8个以上农产品企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开展农村产品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检测认证工作,建设深州市农特产品溯源系统,在县域范围内引入1-3家企业、合作社等主体加入溯源系统,并取得销售成效,有力地推动农产品上行。
3.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建设。按照产品形态、包装形式、运输仓储条件、相关业务流程等内容,明确技术要求和标准框架,完善标准化流通器具和操作规程。建立抽查奖惩机制,设立快速检测点,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和农业生产流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电商平台、区块链追溯技术服务企业等加强合作,根据标准体系提供标准检测认证服务,提高农村产品的品质控制和标准化水平。
4.开展多种形式的电子商务营销。带动和扶持本地网商、农业和旅游企业、合作社、创业青年运用多种电子商务营销手段,如网红直播、旅游电商、社交媒体推广、微信营销、微博营销、手机APP、农产品垂直营销平台等,提高农产品的产业化、标准化、组织化程度,让更多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以便捷的方式、通畅的渠道进入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五)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
实施新型电商带头人培育计划,举办创业创新和技能大赛,挖掘、培养农村商业人才。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等,围绕拓宽农村特色产品线上线下销售渠道,完善产品包装、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课程,针对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返乡农民工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等六类人群开展农村电商普及性培训,培养消费习惯,提升电商技能,打造电商经济。到20XX年12月底前,培训总人数不低于3000人次,实现电商培训转化率1%以上,新增年销售额1万元以上的网络店铺50个以上。
(六)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支持邮政、供销、农村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升级,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有实力的龙头流通企业向农村下沉供应链,为农村零售网点等提供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弥补农村市场缺位和基础短板,打造适应本地消费需求的现代流通服务体系。
(七)数字经济赋能产业端科学分析、运营决策。利用产业发展大数据,结合各相关部门积累数据及主要企业运营数据指标、第三方平台数据能力,以在线化的方式形成数字化科学决策的数字产业大屏,同时能够在物理端呈现相关数据内容,在预测或者决策产业发展方向时,提供更多的有力支撑,将电商发展现状及发展情况以可视化方式呈现。
(八)加大农村电商宣传推广力度。高度重视宣传推广的重要性,多渠道宣传和引导农村各类经营主体更新观念,调动贫困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的积极性,通过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的宣传,提高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对电子商务的认同,不断提升各类主体电子商务参与度。建立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综合示范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做法和成效,加强与其他示范县的沟通交流,学习工作经验,推进我市综合示范工作顺利开展。
五、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一)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标准
优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方式,通过中央财政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共同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工作,共同推动农村电商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转型升级。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支持电商公共服务中心的建设改造,为区域提供电商发展整体规划、电商资源引进、供销对接、人才对接等电商公共服务运营、区域企业电商能力培养、区域电商服务策划组织、区域电商发展协调、区域电商宣传等电商赋能类工作。统筹推进品牌、标准、品质控制、金融、物流、培训、集中采购、直供直销等服务。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应坚持市场化原则,突出服务,强化可持续运营机制。硬件建设应坚持实用、节约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房屋及设施设备。
2.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支持建设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及营销推广,申请质量认证等品牌资质,推出产品标准化,建立区域公用品牌授权管控体系。支持农村产品(含农副产品、手工艺品、乡村旅游、民俗等特色产品及服务等)分级、包装、预冷等产地初加工和商品化预处理设施,完善产、供、销全链条服务,提高农村产品商品化率,促进农民增收。支持农村传统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建设本地化连锁化的服务和营销体系,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提升农村流通水平。
3.健全县域物流共同配送体系。支持建设完善区域物流配送体系,整合商贸物流快递资源,发展生鲜物流和冷链物流工程,开展共同配送,降低物流成本;合理规划,在区域节点建设仓储物流分拨配送中心;支持农村地区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协同公共服务中心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
4.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支持乡镇、村级电商服务体系的建设改造,融合商贸、邮政、供销、快递、金融、政务等资源,拓展便民生活、代买代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旅游出行等服务功能,推进智慧乡村服务应用。
5.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支持对各级领导干部、各类企业、合作社员、创业青年等开展相应层次、相应内容的农村电商培训。重点强化培训机制,注重服务质量而非数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提升美工、产品设计、宣传、营销等实操技能;建立农村电商培训转化机制,加强电商培训与就业用工的对接,加强创业孵化,培育农村电商带头人。
(二)资金使用管理
1.项目资金安排意见应通过互联网等媒介向社会公示,资金安排意见不得随意调整,如需调整,须以市政府名义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后方可实施。
2.市发改局负责项目实施和专项资金监管,可与企业及银行建立专项资金共管账号,根据项目进度、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及时拨付中标企业,并预留10%尾款,待项目完工并验收通过后全额拨付。
3.项目承办企业收到资金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专账核算,严格按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发改、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承办企业不得以押金、保证金或设备购买等名目收取站点费用。
4.示范项目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评价的重点是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相关制度和措施、目标完成程度和效果及项目资金管理报备情况等。
六、工作安排
(一)重点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2月)
1.制定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及资金使用办法,并将实施方案和资金安排意见,报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乡村振兴局备案。
2.确定承办企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承办企业。
3.组织项目验收。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承办企业向市发改局提出验收申请,根据河北省20XX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及本市实施方案、资金方案和项目招投标文件,由市发改局组织验收,于20XX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后,将验收报告(含综合示范开展情况、成效)及资金审计报告,报省、市两级商务部门备案,并做好上级抽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二)推广评价阶段(20XX年1月—20XX年5月)
在总结全市电子商务进农村实施经验的基础上,提炼典型,加强宣传推广,巩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效果。并按照商务部、省商务厅有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直接责任主体,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和各乡镇一把手为成员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局,由发改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成立相应领导组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机制,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改进,以保证综合示范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二)明确职责分工。积极发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服务、监管、协调职能,指导、推进、督促农村电商项目的实施,为电商发展提供基础保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会议和电子商务企业、行业协会和运营商座谈会,协调解决电商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推进。电子商务协会、农村合作社等团队发挥引领和联盟作用,推动农村电商做强、做大、做优,形成产业集群。电商龙头企业、创业带头人、扩大电商应用范围,发挥特色产品优势,发挥人才优势,带动更多年轻人创业。
(三)创新政策机制。积极落实中央相关文件精神,做好配套政策衔接,形成政策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制定电子商务发展优惠政策,在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电子商务配套支撑体系、营造电商经营环境等方面加强政策倾斜。各有关部门结合部门职能制定扶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形成扶持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合力,改善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共同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快速发展。
(四)强化监督检查。市发改局会同财政、乡村振兴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指导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建立日常指导监督机制,加强绩效管理,督促资金拨付进度,密切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出现的问题,重大问题及时上报。加强对承办企业的履约能力考核,重视项目建成后运营和服务效果。引入纪检、审计等力量,增加财评、监理等环节,加强事前事中管理。
(五)推进政务公开。为增强工作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参照省商务厅做法,在市政府门户网站设立专栏,并同步在省级专区和示范县专栏及时公开实施方案、决策过程、专项资金拨付情况等。及时与商务部信息系统进行对接,及时更新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情况。
(六)做好总结推广。建立项目宣传推广工作机制,利用新型融媒体平台,及时宣传推广项目工作示范成效,充分发挥电视台、报纸、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社交软件、短视频等传统媒体及新媒体资源,通过整体策划、专题活动、定期宣传等方式,总结推广先进运营模式,树立一批农村电子商务创新典型。农村青年创业创新、农产品网销、农村物流解决方案、企业运营模式等典型案例,及时汇总、归纳和报送,不断加大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正向舆论氛围,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群众积极参与,促进相互间交流借鉴,不断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和农村商贸流通的社会参与度。
为提升我县农村商贸流通现代化水平,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出政策、企业来运作、群众紧参与”的原则,紧紧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的实施,以“政府扶持、民间参与”的发展思路,培育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充分利用和提升改造农村网络设施、镇村服务站点和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连接农村电子商务“最后一公里”,有效解决“农产品买卖难”和“工业品下乡难”等难题,做到农村电子商务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体系,使农民能够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网上购物环境;搞活农产品流通,拓宽我县农特产品网络销售渠道,扶持农村青年创业,改变农民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使农民能够享受到信息化带来的红利,实现县域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实施目标
根据我县农村消费市场、通信设施和物流配送等实际情况,在20XX年5月至20XX年6月实施“永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结合我县云集生态园、黄土地民俗生态园、马坊镇东仪生态农庄、永平古镇、樊家河锦川海滨河小镇、槐山旅游度假村等文化旅游资源和苹果、核桃、槐花蜜、挂面、小杂粮、剪纸画等产业资源,对我县主要农副产品、手工艺品进行包装、加工和网络宣传销售,增加农民收入,提高旅游资源利用率。通过完善我县农村电子商务环境,健全农村商品物流配送体系,基本实现农产品能进城、工业品能入户,配送能力大幅提高,物流成本有所下降,流通效率极大提高。在我县建设一个县域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12个镇级电商服务站(7个镇办和5个便民中心)及90个村级电商进农村服务点,为农村居民提供信息发布、网络购销、线下体验、质量追溯、售后服务、便民服务、居家养老等功能,争取使村级网点覆盖率达到50%,农产品的网络销售额同比增长30%以上,农村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0%以上,电商培训5000人次以上,全面提升农村现代化流通水平,为统筹城乡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县级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在县城中心区建设O2O农特产品展示馆;积极引入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为网上销售提供服务;对镇办、便民中心服务站和村级服务点进行开发、改造、服务和管理。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运营服务中心整合全县电商资源,进一步提升全县电子商务层次,提高知名度,扩大电商规模。
(二)建设农产品网络销售体系,促进网上卖出农产品。一是推进网销平台建设。鼓励支持好农夫、温氏集团、蓝清等县内农业龙头企业强化“互联网+”意识,建设自身电子商务网销平台或依托第三方平台建设网络旗舰店、特色永寿馆,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二是整合资源创建品牌。依托江苏靖江对口支援优势,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体系建设,引导县内农业龙头企业整合开发我县优势农产品,创立永寿农产品品牌并进行质量认证,培植创建一批能够体现“永寿特色”“永寿味道”和“永寿记忆”的地方特色、网络畅销的农产品品牌。三是培育壮大网销主体。以返乡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返乡创业青年和部分个体经营户为培育重点,加强电子商务业务培训,支持鼓励创办电子商务企业和开展网络销售,培育壮大创客群体,推动网上创业和全民创业。四是加强网上营销推广。鼓励企业和创客通过自营网店和借助第三方网络团购促销平台,适时开展农产品网上宣传、促销活动,提高我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知名度。
(三)建设农村电商消费体系,引导农民网上买产品。一是扩大宣传推广,培育农村电商消费理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培训,让广大农民触网、懂网、用网,感受互联网带来的智能化、便捷化,在体验中逐步树立新的消费观念,提升网上消费意识,形成电商消费新理念。二是强化消费体验,培养农村电商消费习惯。引导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农村便民商店和农村e邮等商店进行电子商务改造,实现线上线下消费相结合的体验和服务;引进农村淘宝、天猫、京东、苏宁等企业在我县设立电商平台旗舰店和电子商务农村体验店、智慧商店,为农村提供便捷的电子商务消费、服务和体验。三是延伸服务触角,扩大农村电商应用范围。在加快推进农村网上购物的同时,在农村体验店、智慧商店逐步延伸现金存取、手机充值、水电费缴纳、快递包裹存取等服务功能,推动电子商务在农村扩大应用范围。
(四)建设农村电商基础服务体系,夯实电商发展基础。一是加快农村物流网络建设。建立适应农村电商产业的多层次物流网络,运用财政奖补等扶持政策促进县邮政物流、京东快递物流以及线路班车开通镇村物流,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在镇村设点,建立镇村快递代收代发网络。同时鼓励快递物流企业加大在永寿的投送能力建设,提升冷链物流及跨境物流配送水平。二是加强农村通信网络建设。推动高速宽带网络进农村、进社区,完善移动、联通、电信等网络设施,提高网络覆盖面,实现覆盖城乡、有线无线相结合的通信网络,保障农村电商企业发展需要。三是加强电商人才培训。整合就业、教育、扶贫、农林、科技和县级财政补贴等资源,以电商产业园、电商服务站、农民专业合作社为载体,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具备电商培训机构授课,常态化大力培训农村电商人才。积极组织镇村干部、农业企业员工、贫困群众参加电子商务培训,提高网购、网销技能。同时,积极引进外地农村电商人才,吸引更多电商管理、技术、运营人才来我县创业发展。四是营造农村电商发展的优良环境。加强信用认证等配套服务建设,促进快递物流、金融服务、认证等服务机构为本地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服务,逐步建立与电子商务进农村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支撑服务体系。
(五)建立非标化农产品的质量溯源体系,推进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创建具有永寿特色的电商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建设产品质量控制和质量追溯体系,建立产品认证和防伪标识制度、诚信守法监督巡查制度等,支持特色产品与国内一流的标识技术进行深度合作。永寿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每年组织开展产品供应商和电商企业的诚信评估,命名表彰一批诚实守信企业,以金融业征信平台为依托,建立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不正当竞争、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打造永寿县商务可信交易环境,提升我县网商信用水平。
四、投资规模、资金安排及效益预测
投资规模:20XX年5月到20XX年6月共计投资2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1500万元,市县财政配套500万元,其余资金由建设单位自筹或社会筹集。
资金安排:严格按照中央、陕西省、咸阳市关于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使用相关规定执行:
一是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立足资源禀赋和市场需求,打造农村电商多元化供应链,加强农产品分级、包装、营销,加快补齐产地预冷、初加工配送等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农村产品标准化、质量认证、品牌培育、质量追溯等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建设县、镇、村三级具有服务农村产品上行功能的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农村产品上行的比例不低于60%,即900万元。
二是支持公共服务中心建设。坚持实用、节约原则,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三是培训体系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原则上不得高于10%,即150万元。
四是镇村级服务站点建设。12个镇级服务站(7个镇办,5个便民服务中心)、90个村级服务点建设,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比例不得高于15%,即225万元。
效益预测:通过两年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到20XX年,全县电子商务年销售额达到2亿元以上,培育5家以上较大型实体电商企业,电商氛围浓厚,配套体系健全,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明显提升,电子商务零售额占当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明显上升,农户就近网上出售特色农产品、网购各类工业品,使广大农民群众分享电商发展红利。
五、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XX年5月-20XX年10月)
一是调查摸底,挖掘资源。对全县电子商务发展情况、产业发展情况、电子商务发展基础等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挖掘全县农村电子商务资源。二是制定方案,规划平台。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县里实际情况及时开展相关工作,制定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方案,规划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平台建设项目。三是参观学习,考察招商。由县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和镇办到电商示范县和优秀电商企业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并对接引进一批电商企业。四是确定承办单位。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的有关要求,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确定承办单位。
(二)实施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11月)
一是推进项目实施。选择好试点镇办和试点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在不断总结经验中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多层次、多渠道开展有针对性的农村电子商务培训,提高政府、企业等各行业人员应用电子商务能力。三是加强检查交流。分层级加强检查调研,督促进度,发现问题,改进措施;适时开展参观交流,推广先进经验,促进平衡推进。四是开展中期评估。对规划实施情况及时开展中期评估,切实调整建设项目,完善推进措施,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全面检查和验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设完成情况,县商务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组织开展对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作为今后是否继续支持及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四)全面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0XX年12月)
在总结全县电子商务进农村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工程建设,加强跟踪督查,绩效考核,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项目早日建成、早日见效,顺利通过验收。
六、扶持政策
(一)出台政策扶持。设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财政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农村电子商务示范项目建设、农产品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电商创业孵化、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物流配送、电商培训和宣传推广等。
(二)加大金融支持。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快创新适合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积极探索电子订单、应收账款质押等多种贷款担保方式,解决农村电商企业抵押物不足等问题。建立并完善与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应用相适应的风险投资、融资担保体系,并将农村电子商务列入惠农信贷支持项目。
(三)鼓励企业落户。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重大项目。对推动电商产业发展、市场带动作用明显、商业模式新、技术含量高、品牌影响力大的重大电子商务项目,优先列为县重大产业项目,在用地、资金、人才等方面实行“一事一议”政策。
(四)加大人才培训。鼓励培训机构积极开展各类、各层次电商培训工作,县电子商务协会或其他团体、企业等组织的免费电子商务培训,经评审后进行补贴。
在电商企业发展培育、创新创业、物流配套、人才引进等具体事项,对照《永寿县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扶持奖励暂行办法》给予支持奖励。
七、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一)项目管理
1、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实行承建单位企业法人制和合同管理制。
2、县商务办、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负责电子商务进农村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和监管项目决算及验收工作。
3、项目承建单位对项目实施、项目进展、项目质量及项目实施效果等负责。
4、项目承建单位按合同规定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需验收拨付资金的,可向县商务办申请。县商务办、县财政局和县扶贫办将组织相关单位及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予以拨付扶持资金。
5、验收合格的项目应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料立卷、归档和汇交工作。
6、项目监管单位相关管理人员违反有关规定,在项目管理和验收等环节过程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金管理
1、项目资金实行县级部门报账制,按“专款专用、专账核算”的原则,实行公告公示制度,确保资金公开透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根据省商务厅、财政厅、省扶贫办《20XX年综合示范县申报要求》使用,不得违规挪作他用。
3、项目资金的拨付严格执行审批程序。项目资金的使用须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批同意方可划拨资金。
4、项目资金拨付方式。项目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按进度拨付,分二次拨付,即:项目建设启动后,由承办企业提出申请,首次拨付专项资金总额的30%;第二次拨付须在对已实施项目进行核查,由实施企业提出申请并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拨付。
5、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实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项目验收后,由县审计局对项目进行审计,如有贪污、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承办单位选择流程及信息公开措施
(一)承办单位选择流程
1.按照国家财政部、国家商务部的有关要求,遵循选择承办单位的程序公开公平公正、决策信息公开的原则,按照《招标法》及有关规定及时开展招投标相关工作,有序推进实施。
2.主管单位会同相关单位或专业第三方机构经调研论证形成招标方案上报县政府审核。
3.县政府办公会决议后,报财政采购办。
4.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确定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
5.出售招标文件,对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6.接受投标人标书,在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
7.由评标委员对投标文件评标,依据评标原则及程序确定承办单位。
8.向承办单位发送中标通知书,并签订合同。
(二)信息公开措施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对承办单位选择流程进行公开。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要求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3.投标人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九、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担任组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县级相关部门和各镇办行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办。每个镇办要落实1-2名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助理员,负责收集生产、生活资料需求信息,做好信息收集、上报和购销对接服务。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各级干部的宣传、教育、培训,提升干部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利用搜索引擎、大型门户网站、微博等网络媒体和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大力宣传创建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的各项举措,增强企业投资和应用电子商务的信心。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等民间组织联系政府与企业的桥梁作用,举办形式多样的研讨会、座谈会、电商讲座等活动,营造政府、企业以及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氛围。
(三)明确职责分工。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推进,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办法。县镇两级政府是创建责任主体,分级承担项目建设任务,根据全县总体工作方案,各责任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项目实施方案,负责引导和支持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发展,打造电子商务网络平台,推进农村流通设施和县域商务服务信息联网等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四)加大政策配套和支持力度。研究制定促进通信、金融与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互相支持、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流通信息化、电子商务发展多元化、多渠道的投、融资机制。出台奖扶办法,落实政策扶持资金,采取以奖代补、专项补助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示范企业及项目的扶持。
(五)加强农村电子商务行业监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加强对网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商品和服务监管,引导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发挥公安、市场监管、税务、商务、文化等部门在电子商务活动中的监管职能,促进网络交易主体守法经营,大力打击网络售假和网络诈骗等违法行为,完善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将各镇办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纳入政府的考核体系,作为考核目标,以销售业绩为主进行量化考核。定期考核评价电子商务建设和应用情况,及时报送示范县创建进展情况和年度工作总结,确保示范县创建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
十、本方案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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