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实用范文  评语寄语 > 详情页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汇编6篇)

作者:edditor12022-12-12 20:20:34401

在经济充满活力、开放程度不断提高的当今社会,更多的人会选择制度,因为制度是一国法律、法规、政策等的具体体现,是一国人民行为的规范和基础。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1篇

为保证学生的身心健康,做好学校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防止学校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蔓延,特制订消毒制度。

一、消毒时光

每一天放晚学后,消毒人员对学校重点部位进行消毒。持续一周。

二、消毒范围

学校所有教室(地面、桌椅、门扶手等)、走廊、宿舍、厕所以及手能够触摸的地方都要进行彻底消毒。

三、消毒药品浓度配置、

使用1:100的84消毒液或用二氯异氰尿酸钠每20克(1小袋)兑8000毫升水(浓度为0.05%)。

四、消毒方式方法

放晚学后消毒员对地面、桌椅、门扶手先用消毒液进行第一遍擦拭,第二天早晨学生到校前再用清水进行第二遍擦拭。

五、消毒员设置

学校指派专人负责每一天消毒工作。学校分管领导监督、指导消毒员消毒工作。

六、消毒员要每一天将消毒状况填入《学校消毒状况登记表》。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2篇

一、 学校卫生工作岗位责任制度

从分管校长到专职的卫生保健教师,都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卫生工作各负起责,定期研究并检查工作效果。

二、 健康检查和档案管理制度

定期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发现阳性体征与疾病及时通知家长。建立一人一卡的健康档案,做好学生的生长发育情况、六病检查等情况的统计分析工作。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里状况异常的学生,做好安全信息记录。

三、 卫生员定期培训制度

卫生员每周开一次例会,一方面接受卫生知识的培训,一方面处理班级同学的健康档案的有关工作。培训内容包括传染病预防、常见病预防、现场急救四大技术及心肺复苏等。

四、 教学卫生、体育卫生、学校建筑设备及公共卫生监督制度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不拖堂,不加课;定期进行体育课运动量的测定及运动场地和器械的安全基础;保证教室采光、照明、通风、课桌椅等条件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有关规定。

五、 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制度

定期进行学生“六病”监测,充分发挥“六病”领导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六病”防治的各项措施。按规定对学生常见病定期上报。

六、 环境卫生评比奖惩制度

环境卫生由总务处负责,保证除害保洁经费到位。具体清扫工作由钱幼麟负责。楼道、厕所、垃圾桶、绿化等处专人定时定点打扫。教室保洁、卫生包干区、眼保健操、个人卫生等评比每周一次,纳入德育室的班级流动红旗评比范围。组室卫生每月检查一次,评比结果与创建文明组室结合。把班级流动红旗评比结果作为班级评先进、教师年终考评的内容之一;办公室卫生评比每月一次,评比结果列入文明组室评比范围。

七、 传染病管理及上报制度

经常向学生传授针对性较强的传染病预防知识,强调经常开窗通风和晨检。一旦发生流行病例应立即上报,上报人陈蕙。并对病人所在的教室或办公室、厕所及病人接触过的物品进行消毒。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学生预防接种卡的凭证入学工作。

八、 食品卫生管理与上报制度

加强饮水饮食工作的管理,做好食品验收验发工作,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领导或卫生室报告,学校则安排卫生室蒉翊红老师向区食品药品监督所和区教育局报告。

九、 卫生突发事件上报制度

对学生发生的急病、重病及伤害事故必须及时护送到医院,做到班主任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3篇

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一、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1.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

2.学校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3.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4.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设施。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5.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室内卫生、教学卫生的管理。

6.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7.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8.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

9.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10.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11.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12.学校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二、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1.学校成立爱卫和健康教育领导小组,主管校长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全校的创卫工作和健康教育。

2.全校划分卫生包干区,落实到班级和职责人,各班级要坚持每日早、中、晚小扫,每周二大扫,节假日前突击扫。

3.卫生检查由卫生员和学生会负责,采用每日检查两次和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检查。

4.每日公布卫生检查情景,查出的问题由负责卫生检查的教师及时反馈给有关班级和职责人,督促整改。将检查结果纳入养成教育示范班级的评比。

5.爱卫领导小组、工会、办公室负责对全校教师办公室、各处室、食堂的卫生工作进行检查评比。

6.每学期开学初对各班劳动委员进行培训,增强干部的工作职责性。

7.对模范遵守和执行卫生制度的学生给予表扬,记入评语,成绩突出的可评为卫生积极分子。对违反卫生制度的学生应予批评、教育,如经常违反的应记入评语,品德等第下降一等,严重的可给予纪律处分。

三、学校环境工作要求

1.教室和包干区卫生工作要求:

(1)室内(包括走廊、功能室):地面无纸屑、果壳、痰迹和杂物;课桌、凳按统一要求排放整齐,桌内无杂物垃圾;门窗和玻璃干净无污迹;墙壁无蛛网、积尘和脚印、划痕等污迹;日光灯管和吊扇干净无灰尘;清洁用具安放整齐;室内总体印象整洁有序。

(2)室外包干区:地面整洁无纸屑、垃圾和枯枝烂叶,有垃圾应及时清扫;不得随地乱扔乱倒垃圾;楼梯坚持清洁,栏杆定期擦洗;地面无积水,拖地时拖把应绞干,不得到处滴水。

2.个人卫生要求:

(1)做到四勤:勤洗衣、勤换衣、勤理发洗发、勤剪指甲。

(2)做到六不:不吸烟喝酒、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纸垃圾,不乱涂乱刻墙壁课桌、不攀折花草树木和践踏草坪、不吃零食。

3、食堂卫生:

(1)食堂工作人员应认真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法规及本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上班时间内必须佩戴上岗证以及携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在个人卫生上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剪头发、勤洗手。

(3)在蔬菜加工过程中要按一拣、二洗、三切的顺序加工,清洗加工蔬菜,要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异物、无污染。

(4)盛放食品的器皿必须清洁,荤素分开使用。

(5)在烧煮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烧透,不外熟里生。在烧煮过程中要做到清洁、卫生、生熟分开。

(6)食品存放应离墙、离地、不得乱堆乱放,做到环境整洁,工作场所不得有烟蒂、痰渍。

(7)食品操作间和餐厅,应有防蝇、防尘设施(纱门、纱窗、诱蝇灯、风幕或竹帘等)。生产加工、储存、经营场所不得见有苍蝇。

(8)操作人员进入熟食专间,必须将双手洗净消毒,穿戴好白色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戴上口罩。

(9)在对餐具进行消毒时要做到一刮(残渣)、二洗(洗洁精或碱水)、三漂(清水)、四清毒。

4.除灭害虫:

(1)总务处要落实除“四害”的兼职人员,根据“四害”发生的不一样季节,采取不一样的,开展杀灭“四害”的工作。

(2)定期做好厕所、垃圾箱、传达室、厨房周围等地点的消杀蚊蝇工作。

(3)要按规定到指定地点购买灭鼠、灭蟑药物,专人投放。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4篇

学校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定质),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尘、无油污、无水、无垃圾)。

4、餐厅服务售货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工作时间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厕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7、餐厅服务人员上岗必须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5篇

一、总则

为深入开展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创建文明、健康、整洁、优美的校园环境,要求每个师生从我做起、人人参与、人人动手、人人遵守、持之以恒。自觉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树立良好的文明道德风尚。预防和减少疾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及总体健康水平。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德育办负责,校医、教师、校工、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学校食堂、红领巾服务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3、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公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中应设置生活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公区的卫生工作。

4、班主任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教室要坚持早晨自习前、下午放学前后三次清扫,下午课前洒水,保持地面整洁。

7、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放学前将门窗关好,防止刮风打破玻璃。

8、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9、生活委员和值日生要加强责任心,认真搞好班内卫生工作,创造一个舒适的学习环境。

10、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班主任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年考核。

四、学生个人卫生

1、学生要有良好的'阅读和书写姿势,课间和课后坚持到室外活动,每天坚持早晨锻炼(如跑早操等)。

2、学生个人卫生要做到清早洗脸、刷牙,要勤换衣服,勤洗澡,要勤剪指甲,要勤理发,手脸要干净,用品要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3、不喝生水,不吃不清洁食物,不吸烟,不喝酒。

4、不乱扔果皮纸屑,不随地吐痰。

学生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1、学生个人卫生标准应由教师依据《中小学生卫生工作条列》的有关要求和个人保健常识应注意的有关事项,一方面对学生做广泛的宣传,同时又要负责对各班具体执行的指导,检查。

2、班主任要认真按照学校提出的有关要求,组织本班学生惯彻落实,并努力使学校已定的各项卫生标准变成一个学生的自觉行动,使每一个学生都具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3、班主任对各班学生个人卫生情况要每天查看,对不符合个人卫生标准的学生要及时提出要求,并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对学生个人日常卫生情况的标准是:

1、每日要坚持早睡早起,同时应按照不同年龄时期,青少年睡眠要求,力争保持正常的睡眠与休息时间。

2、每日睡眠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3、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到校食用,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在校用餐和水要用个人用餐水具。

4、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

5、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在校不得穿高跟鞋,上体育课不得穿皮鞋,学生穿戴要整洁大方,上课禁止学生戴帽子和围巾,禁止学生穿拖鞋和背心到教室上课。

五、学校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和各年级学生特点,合理划分环境卫生公区,有各班班主任为公区的责任人,明确卫生责任。

2、各班公区的卫生要每天一小扫,每周一打扫,每周一评比。有检查登记和评比记载。

3、公区要做到地面干净,无纸屑果皮,无垃圾脏物。路平沟通,无污泥脏水,及时清除蚊蝇孳生场所,垃圾要倒放在指定地方。

4、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通风。

5、加强垃圾管理,及时进行焚烧。厕所要每天清扫和冲洗,夏季要经常喷洒药物消毒。

6、学校要配置必要的卫生设施,如水龙头、果皮箱等。

7、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8、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9、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六、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周教师、值日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包括饮料)。

七、宿舍卫生

1、学生宿舍每天要清扫干净,各种物品摆放整齐,要经常开窗通风。

2、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3、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4、学校值周教师要不定期检查学生寝室卫生,每周一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第6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八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四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六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六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学校卫生管理制度(汇编6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本站资料图片均来源互联网收集整理,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版权,请跟我们联系 将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华南创作网 声明
粤ICP备2021173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