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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性贸易合同

作者:2022-07-05 10:08:460

融资性贸易合同1


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问题及对策 (一)融资性担保行业存在问题    1、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不大,商业银行对担保公司认可度有限。 (1)紧缩的货币政策,造成商业银行信贷市场规模受限,进而影响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   近年来,随着国家一系列宏观审慎货币政策的陆续出台,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多种调节工具的综合运用下,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到了很大程度的制约。受此影响,部分担保公司在自身开拓市场能力有限的情况下,融资性担保业务规模受到较大影响。 (2)商业银行逐步提高担保合作门槛,合作更为谨慎,基本无风险分担机制。目前,多家商业银行已经上调了与担保公司合作准入评信等级,同时对资本金充足性和保证金比例有了更高的要求,一部分担保资金实力有限的担保公司被终止了业务合作,同时,现阶段担保与银行合作时还处于弱势地位,基本无风险分担机制,由担保公司承担100%风险。 (3)担保公司自身缺乏反担保创新能力,市场开拓能力不强。   部分担保公司成立时间较短,缺乏行业相关经验,反担保措施基本与商业银行相同,创新能力不足。同时,自身市场开拓能力不强,导致担保业务规模有限。 (4)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获利能力较弱,部分担保公司业务重点不放在融资性担保业务方面。①担保公司融资性担保业务取费在1%-3%之间为主,且需要提取较高比例的风险准备金,仅依靠单一担保业务获利能力较弱,高收益主要依靠委托贷款、投资和咨询等业务。②部分担保公司开展的关联方担保,往往不收取担保费用,一些政策性担保公司,受相关部门干预,收费很低或不收费。一些新成立或担保实力有限的担保公司,为了尽快占领市场,也采取不收费和少收费的方式恶性竞争。     2、民间融资市场活跃,担保资金大量流失。   由于商业银行信贷规模受限,中小企业为了缓解融资难问题,对民间融资的依赖性与日俱增,在民间融资市场巨大的利益面前,许多担保公司将闲置资金以投资和委托贷款的形式投入到高收益项目中,甚至直接以自有资金参与民间借贷,导致担保公司担保资金大量流失,同时也对其担保代偿能力产生巨大影响,存在较大风险。        3、担保机构人力资本有待提升,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亟需完善。尽管注册资本金、担保业务规模差异较大,但是大多数担保机构却具有以下的共同特征:人员数量少,整体专业素质有待提升。大多数公司的总人数在3-15人之间,其中从事担保业务的人员数量则更少,而一般的担保客户数量在几十户至一两百户不等,相对其担保业务规模来说,大部分担保机构的业务人员较少,致使在担保业务调查和保后监管方面因人员较紧而出现不到位的现象,隐藏一定的经营风险。受制于人力资本,大多数担保机构的组织架构并不健全,担保业务部门和评审部门、行政管理部门没有实现有效分离、相互制衡,部门及人员身兼数职的现象较普遍,因而组织架构和法人治理亟需完善。 4、担保机构基本建立起业务制度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未有效贯彻和实施。在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的指导下,通过借鉴同行等方式,大多数担保机构建立起相对齐全的业务制度,基本包括担保业务操作规程和客户筛选、项目评审、反担保及保后监管等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及内部管理考核制度等必要内容。不过,在现场调查中,我们发现大多数机构的业务制度体系雷同,且多框架性,针对性不强,可操作性有待提升。同时部分担保机构的管理制度并没有得以贯彻和实施,基本形同虚设。5、监管部门与担保公司之间信息不对称。目前,监管部门与担保公司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一部分担保公司提供虚假资料,掩盖其违规行为;同时一些担保公司财务制度不健全,审计报告不规范,无法真实反映担保公司当期的财务数据和经营情况,错误的信息数据为监管部门日常监管和风险识别造成了难度。  (二)担保行业问题对策: 1、完善风险监控体系,尽快建立监管评级和分类监管机制。担保机构监管部门应逐步健全和完善风险监控体系,尽快建立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评级机制,实行常态化、动态化的分类监管和重点监管,并且及时通报有关担保机构的违法行为,补充完善担保机构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制度办法,监督担保公司合规经营,健康、科学、可持续性的发展。 2、严格规范财务审计,避免监管盲点现阶段,担保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师事务所大部分均为自由选择,因此部分事务所出于市场考虑,出具的审计报告不够规范或协助担保机构出具虚假报表,掩盖其违规行为,因此,建议监管部门选择具有执业规范和相应资质,实力较强的会计师事务所参与担保公司报表审计工作,以此解决监管部门与担保公司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3、规范担保行业自律,完善市场约束机制。应充分发挥担保行业自律组织的作用,制定行业统一的业务规范和标准,在市场开拓、反担保创新、风险控制等方面给予专业性的指导,协助政府主管部分对担保行业业务进行业务规范和指导,并利用自律组织这一平台,促进担保机构之间、担保机构与银行之间、担保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沟通。通过建立和完善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担保机构评级并定期发布的制度,促进担保业优胜劣汰,推动资本实力强,运作规范、信用度高的担保机构加快发展,逐步淘汰资本实力弱,管理混乱、信用度差的担保机构,通过市场约束和选择促进担保行业的规范发展。 4、多渠道增加资本金,自身做起谋求发展。担保机构自身应不断寻求增加资本金、扩大担保业务规模,积极在规定限额内对外投资运作增强资本实力。机构自身不断引进人才,深层次分析市场,谋求快速稳步发展的策略。加强自身管理制度的规范性、科学性。严格把好保前调查、保后监察跟踪关,提高自身的业务质量,降低自身经营风险。扩大经营思路,在不失严谨的前提下,将业务做活做广。不断增强自身实力,规范操作,争取与银行的广泛合作。 5、组织机构之间交流与学习、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执业能力。建议组织省内的担保机构向国内先进省市的担保机构进行学习交流。同时,人力资本是担保机构的关键所在。我省担保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及内部普通业务人员的素质急待进一步提高。省金融办可以适当地组织担保机构之间的业务交流与学习,在市场开拓、反担保方式创新、风险防控等方面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与讲座。本次***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相关情况汇报是在已进行现场检查的担保机构存在问题汇总的基础上进行的归纳总结,仅供金融办领导参考。

融资性贸易合同2


***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报告省政府金融办:根据辽金办发【2011】21号文件《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办于8月初开始对***市的2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间及内容:2010年至2011年7月末的资产负债、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其他经营数据进行了审计。。根据***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现场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我们对27家融资性担保机构主要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了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营业场所检查27家担保机构经营场所均具备对外提供担保服务的基本条件,均按照要求取得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在显著位置悬挂公示;二、资金检查27家担保机构截止到2011年7月均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资本、挪用资本或主要出资人对公司造成其他重大不利影响等资金使用的情况,均依规范整顿承诺按时收回委托贷款和对外投资;三、依法合规性检查27家担保机构均不存在超范围经营、吸收公众存款、直接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逃废债务、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无因涉嫌违法违规被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对单个被担保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与净资产比重均未超过规定的比例,以自由资金进行投资占净资产比重均未超过规定比例;四、风险防范控制27家担保机构风险控制制度完整、规范,风控制度得到执行,部分担保机构未能及时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五、信息披露检查27家担保机构按时向监管部门报送有关数据、资料,所报内容均真实、准确、完整,按时向省、市金融办及合作银行机构报送年底报告。

融资性贸易合同3


建立合格融资租赁名单的必要性

一、融资租赁现状

融资租赁主体:金融租赁公司、非金融租赁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全国70余家,资金实力雄厚,股东为各大金融机构及央企。非金融租赁公司全国超过10,000家,资金较少,有些属于壳公司。非金融租赁公司中介化趋势比较明显。

二、建立合格融资租赁名单的必要性

所有金融租赁机构没有营业网点,全靠客户经理全国开拓市场,公司接触金融租赁客户经理,主要靠兄弟公司介绍、银行介绍、非金融租赁公司介绍、施工单位介绍、其他各类资金中介介绍。存在信息不对称,介绍者大多有诉求。造成公司比较被动,合规、廉政风险比较大。

因此,有必要站在集团层面对融资租赁信息进行整合,初步筛选,定期发放给各公司。

三、优点

1、充分利用了集团信息汇总地位,将一家公司一个人的信息,扩大为全集团的信息,实现集团及下属公司之间的良性互动。

2、集团对租赁公司进行初步筛选,过滤了介绍人的不合理诉求,下属公司接触到了真正的金融租赁公司客户经理,提高了效率,降低了下属公司合规、廉政风险。


融资性贸易合同4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总结

省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根据省金融办等10部门《关于印发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金办发〔2014〕18号)有关部署和要求,我市高度重视,将本次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优化全市金融生态环境的重要工作来抓,通过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进一步明确职责,市工商局等各部门认真配合,形成合力,按时保质的完成了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现将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共计619家,其中在省工商注册的196家,市工商注册的423家。目前,全市共出具《认定意见函》284份,其中确认保留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16家,确认从事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住房置业担保)1家,确认更名或取消业务范围中担保字样的公司267家。确定失联公司有335家, 其中完全失联的220家,拒不参加的115家。另外,***市有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149家,经审核,清理规范后全市已无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担保公司。

二、主要做法

***市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共计619家,约占全省清理规范公司的四分之三,数量多,类型多样,情况复杂。特别是河南籍出资人在我市设立担保公司较多,存在风险隐患。对此,我市高度重视,按省政府统一部署,全面开展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我们主要做法是: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运行机制。

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对规范担保市场秩序,维护金融与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由市金融办、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产局、市外经贸局、市法制办、市处非办、人民银行***分行营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组成的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协调小组),祁鸣副市长任组长,张士勇副秘书长、市政府金融办马智天主任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1名分管领导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金融办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区、县(市)政府为此次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负责辖区内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及风险处置工作。并按照市实施方案,建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确保全市清理规范工作扎实有效。

(二)制定下发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按照《关于印发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辽金办发〔2014〕18号)要求,我们联合市工商局等8部门印发了《***市开展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沈金办发〔2014〕8号),明确了清理规范范围、组织领导及责任、工作方法和步骤等。7月10日,由市政府专门召开了全市部署开展辖区内非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规范工作会议,对清理规范工作进行详细部署,张士勇副秘书长并提出明确要求。在清理环节上,对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及河南籍出资人在我市设立的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作为清理规范的重点,并对各项内容均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建立联络员制度,将处室工作人员进行了划区分工负责,定期督导,建立了工作进展情况定期调度和督查制度,督查结果实行一周一通报,确保了清理规范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因地制宜组织实施,严抓工作落实。

一是广泛宣传。通过报纸、网络等宣传媒介,各区、县(市)充分利用本地资源优势,铁西区通过在《铁西报》、“智慧铁西”网站在醒目位置进行相关内容的正面宣传;和平区金融办联合街道,挂宣传横幅,进行细致讲解,对群众广而告之,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制作并发放具有和平区特色的《致和平区居民的一封公开信》,以浅显易懂的语言宣传此次清理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引导企业和个人正确选择规范性的担保机构,提醒广大群众加强投资安全意识,正确辨别和防止金融诈骗。深入全区的各个街道和社区,张贴并发放公开信共计1500余份。

二是充分准备。接到省工作通知后,先期召集全各区、县(市)金融办主管领导进行摸底调查工作部署,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市《工作方案》下发后,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清理规范工作方案》,沈河区此次清理规范就有232家,占全市的37.48%,抽调了4名工作人员,设立工作电话专线,指定一名副局长专职负责此项工作;大东区按属地原则,采取社区“网格化”工作方式,由街道办事处进行逐户联系通知。对辖区内51家公司进行了细化分片摸底,召集区内12个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部署,明确方法步骤及工作要求。

三是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市《工作方案》要求和规定,各区、县(市)金融办对每家公司上报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标准,确保质量。市金融办为了统一高效,制定下发了《认定意见函》式样,各区对每家整改公司上报的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及时出具认定函,做好服务工作。皇姑区采取与企业负责人见面,了解企业目前经营、业务等基本信息情况,掌握企业真实意愿,在材料审核中严格标准。对部分不配合企业的法人代表和责任人做好政策宣讲,使其明确此次清理规范的意义和作用,减轻疑虑和心理负担,积极配合本次清理整顿工作。该保留的保留,该更名的更名,该取消业务的取消业务,该吊销的吊销,坚决把不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清理出担保行业之外。

四是严抓落实。首先采取逐户通知的方式,按工商登记电话,拨打电话通知,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企业。其次采取上门通知方式。对电话联系不上的企业,和平、铁西、大东等区与工商、公安组成联合工作组依据工商注册登记地址进行上门现场核查,讲解政策要求,并保留有现场核查图片作为证明。再次通过邮寄文件通知方式。我市共对前两种方式后的失联企业邮寄通知方案400余份。按照在工商部门注册的经营场所地址,将清理规划文件邮寄给公司,要求公司在接到邮件后三日内与所在区金融部门联络并提交相关材料。还有定期召开调度会。召开两次调度会,请各区汇报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各区工作进度,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梳理,对好的做法进行推广,进行阶段性的指导,确保清理规范工作的按时完成。

五是做好服务咨询工作。清理规范期间,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群众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违法违规经营活动的举报和对清理规范工作的监督,共计接到咨询电话百余个,我们匀给予耐心解答,并将所在区金融部门电话告知,力求让群众企业满意。

(四)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清理规范工作按时完成。

一是做好此次清理规范的稳定工作。对可能因个别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甚至涉及开展资金业务,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等行为,通过清理规范,可能会触发原来处于隐患状态等风险情况,市领导小组要求,要未雨绸缪,加强风险防患。各区、县(市)政府树立风险防范意识,严守风险底线,制定本辖区风险处置预案,认真做好清理规范过程中的风险防范和处置工作,同时加强了对相关风险的监测、预警和处置,做到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确保了全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的按时完成。

二是做好舆论宣传。通过多种方式,铁西区金融办印制宣传单,正面宣传国家货币政策法规,非法集资危害,提醒群众防止由于高收益回报的诱惑而受骗上当,发生损失。沈河区金融办联合区内各个街道,向全区所有社区发放金融知识宣传册,以大字报加横幅标语的形式开展全方位的金融基础知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宣传,市金融办正在筹划拟以信件方式向全市做好宣传,对清理规范工作向市民做一个金融知识普及,让群众树立风险意识,远离非法集资。

三是重点关注河南籍出资人在***市设立公司情况。河南籍出资人在***市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149家,占此次清理规范总数的24.07% 。据了解,此次纳入清理规范的河南籍出资人或法人代表主要来自河南省伊川县和宜阳县,其多数为今年新登记注册或零出资。各区、县(市)对河南籍出资人设立的投资担保公司业务开展情况、申报情况、提供合同情况进行了严格审核。其中,有12户河南籍出资人公司提出申请在名称或业务范围中保留担保字样,相关部门对提交的担保合同进行严格审核,因大多数合同为河南客户或河南企业提供担保,无法认定合同真实性,经有关部门最终出具认定意见对这些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中的担保字样全部予以取消。市金融办对河南籍出资的投资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及时向主管副市长进行了汇报,祁鸣副市长做了重要批示。

三、主要成效

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和扎实有效的工作,我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掌握了全市从事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基本情况。一是通过工商部门了解到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总数量共计619家。二是掌握了公司主要分布情况,主要在市内五区的公司数量占此次清理规范的公司数的83%。三是弄清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出资人情况(重点是河南籍出资人情况)。四是了解了公司规模情况,在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实缴资本最高为人民币6000万 ,最低出资人民币为0元。五是核准了全市16家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将1家从事融资担保的住房置业担保公司纳入到融资担保行业监管内,为融资担保业的发展环境和业务开展夯实了基础。

(二)规范了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名称和业务范围。对主营业务突出,如专门经营诉讼保全担保、工程履约担保、投标担保等业务的,公司名称中标明“诉讼保全担保”、“工程担保”等字样;对经营业务种类较多,难以明确主营业务的,在名称中标明“非融资性担保”字样。通过清理规范工作,已明确一家公司从事诉讼保全担保业务(辽宁亿鑫诉讼保全担保有限公司),核准了15家公司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资格,并规范了其14项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经营范围。

(三)优化了担保业市场发展环境。通过清理规范,优化了我市担保业发展环境。对未从事担保业务,打着担保名义、不从事担保业务的公司清理出担保行业;对从事非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公司保留在担保行业内。对正在装修准备开业,标识明显的投资担保公司责令限期整改,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清理规范,为融资性担保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创造了条件,优化了环境。

四、存在问题和建议

1.此次清理规范我市失联企业达335家,数量多,后续工作任务重,建议省金融办协调工商部门依法予以处理。虽然清理规范工作已经结束,但仍存在着大量被清理规范后的投资担保公司,以原标识、广告等形式存在,建议省金融办联合工商、公安部门进行一次集中清理。

2.鉴于一些公司虽然去掉了名称和业务范围中的“担保”字样,却仍然从事违规吸收群众资金等业务,存在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建议省金融办做好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醒广大群众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要提高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财产损失。创造有利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氛围。

                 ***市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清理规范

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4年9月4日


融资性贸易合同5


说明:新版企业融资借款合同书为范文网的会员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企业融资方式及资本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呈现出多元化的趋势。那么签订借款合同需要注意什么呢?一般要包括什么条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企业融资借款合同书1

借 款 人: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贷 款 人: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公司住所: 联系电话: 邮 编: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融资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 融资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项目出借资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本合同融资期限为__2__年,自20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融资期限届满以后,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延长。 第二条融资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 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 _。

第三条 债转股合作方案

1.本合同融资以债转股的方式进行合作,其按投资额如期归还外,给予定期收益回报,具体如下:

债转股合作方案一

债转股合作方案二

2.附加条件说明:除三年的回报之外,再给予附加条件的投资回报,但相应的条件是:A.贷款必须满3年,B.项目上市后兑现;

3.根据双方合作商议,决定按照

进行融资合作;

4.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

融资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以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融资(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1.本合同融资无担保;

2.本合同融资的担保方式为:

第七条 甲方保证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中国公民,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资料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第八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融资款本金和收益回报。

2.融资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融资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

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融资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融资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融资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九条 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益和期限收取回报。

甲方提前还款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同意。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融资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收取办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

3.出现下列情形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偿还融资及收益回报,且乙方要求甲方偿还前述款项之日即为本合同融资期限届满之日。

(1)甲方没有按期偿还融资及回报,经乙方书面催告后,仍未偿还的;

(2)甲方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财务状况恶化等;

(3)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4)甲方发生危及、损害或可能危及、损害乙方权益的重大事件。5.甲方不能按时支付收益回报的,乙方有权按照未支付收益回报每日万分之__1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未清偿融资本金的,乙方有权按照融资本金每日万分之__1__计算,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十二条 公证事宜

任何一方提出公证本合同内容的,另外一方应当同意,公证费用由提出方承担。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争议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第十五条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

1、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合同生效后,除本合同已有约定的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如确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

本合同的任何附件、修改或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____份,甲方执____份,乙方执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融资借款合同书2

贷款方(以下称甲方):_________

借款方(以下称乙方):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

乙方提出的创业方案和项目,甲方已经审查批准,同意给予创业基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贷款人民币_________元,发放给乙方,专用于帮助乙方创业。

第二条 本款为无息贷款。

第三条 贷款期限

乙方对贷款使用期限为_________年,贷款期限自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贷款本金分两次发放,第一次从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到位,第二次在签订合同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到位,每次发放金额各占贷款总额的50%。签订合同_________年之日归还贷款本金。如乙方不能按照期限归还贷款本金,将由担保方即丙方负责还款。

第四条乙方保证将贷款用于经甲方批准的创业项目(专款专用),在收到贷款_________个月内,开展项目运作;乙方每季度向甲方如实提供一次贷款使用情况报告或项目进展情况报告;乙方应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甲方可以委托项

第五条 甲方应在合同生效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按期按合同规定数额向乙方提供贷款。甲方有对乙方的经营进行监督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 丙方用其工资对乙方贷款进行担保,并对乙方的行为负连带责任。

第七条 罚则

如乙方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开展业务,或是向甲方提供的情况、报表及其他资料不真实,或者有违反合同有关条款行为,甲方将向乙方发出警告。在收到甲方警告后,乙方在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不能纠正时,甲方可要求乙方返回已发放的全部贷款,并要求乙方按商业贷款计算利息(时间自收到贷款之日开始计),并收取每天贷款总额千分之一的罚金。如乙方在发生上述情况时拒不执行合同,甲方可依据情况,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且将由丙方承担归还贷款本金、商业利息和罚金,若丙方拒不执行,将接受经济、法律、行政的处罚。

第八条 合同生效前提条件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由取得甲方认可的国家公务员或财政全额列支事业单位人员即丙方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自三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

(一)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二)未经甲方批准,不可延长贷款期限和更改经营项目,如违反合同规定,将按照合同第七条处罚。

(三)甲、乙任何一方,如需变更本合同的条款时均应及时通知对方和丙方,并经三方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

(四)甲、乙任何一方需解除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和丙方,并就合同解除后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解除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归还全部贷款本金。

(五)在规定贷款时间内,乙方因不可抗力发生改变经营方式、出兑或停业等情形时,乙方应归还贷款本金,若乙方不能还款,应由丙方负责还款,违约责任见第七条。

(六)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变更住所、通信地址时,应在变更后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其他两方,否则将按恶意违约处理,按第七条罚则处理。

第十条 本合同后附担保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与担保合同相抵触时,由甲方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融资借款合同书3

甲方(债权方):

乙方(债务方):

丙方:(乙方的担保人)

乙方向公司购买机械设备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型号:整机编号:)台,由于资金不足,故向甲方借款,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整,小写¥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月利率。该借款由甲方直接付给经销商。

二、乙方承诺具体还款时间如下:

三、甲方授权丙方行使本合同中催收的权利。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同意对本合同中的借款、利息、违约金、催收费、扣机费等由丙方代收、代管,乙方将款付给丙方,视为付给了甲方。

四、乙方按照本协议还款方式按时、足额将到期的借款、利息存入本条约定的账户(开户行:用户名:,账号:)也视为付给了甲方。

五、在乙方未全额归还甲方借款之前,乙方应无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及保险赔付等等情况而发生的纠纷)按照本协议的约定足额按时归还甲方借款,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以任何理由减少、扣减或以其他任何理由抵消和拖欠应还借款。

六、乙方逾期未归还或未足额归还属违约,应按欠款金额的千分之五/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公司对其所购买的牌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整机编号)采取关闭GPS系统,停止机械使用的权力。由于关闭GPS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丙方是乙方的担保人,乙方逾期10天仍未归还或未足额归还借款,丙方有权派出专车和专人组成的催收组到乙方住址或机械所在地等地进行催收(费用由乙方承担,省内每天20_元包干,省外每天3000元包干,自催收组到达乙方所在地之日起至结清欠费日止,但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催收未果,丙方有权扣押该机械,乙方保证予以配合,因扣押该机械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每次20_0元包干。因扣机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机械被扣后十天内乙方仍未付清到期债务,甲方或丙方有权单方委托评估机构对机械价值进行评估,并有权在低于评估价百分之二十的幅度内变卖该机械,所得价款冲抵欠款,不足部分乙方补足,多余部分属乙方。

八、乙方连续两期违约属根本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未到期的借款视为到期,乙方应一次性归还。

九、因一方违约引起诉讼,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代理人的劳务费或律师费,劳务费或律师费按涉案标的的百分之十五计算,不足10000元时,则按10000元承担。

十、丙方是乙方的担保人,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期间: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20_年12月30日。

十一、乙方所付款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一)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二)利息;

(三)主债务。

十二、本合同签订地:贵阳市金阳世纪城。

本合同履行地:

十三、争议解决:提交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解决。

十四、甲、乙、丙三方均认真阅读了本合同,并完全理解本合同内容,本合同经当事人签字生效,对签字的当事人有约束力。

十五、乙方承诺:乙方在本合同中的通信地址直实有效,如有变化,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承诺:按本合同中的地址邮寄的信件(邮政特快专递)寄出后的第五天视为收到。

十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债权方):身份证号:

乙方(债务方):身份证号: 通信地址: 电话:

乙方(债务方配偶):身份证号: 电话:

丙方: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融资性贸易合同》,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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