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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监庭实习报告

作者:2022-06-20 10:08:310

审监庭实习报告1


XX法院履行审判管理职能情况汇报材料

        一、 审判执行工作总体情况

    1、   收案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院共收存各类案件5566件,其中旧存371件,新收5195件。新收案件中诉讼案件3232件,执行类案件1963件。      2、   结案情况

截至2018年11月30日,全院共审结各类案件4809件,其中审判类案件3130件,结案率91.79%。执行案件结案1679,结案率78.46%。审执案件综合结案率86.45%。

本部门在严格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前提下,按照司法规律要求,依托信息化手段,不断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通过六项举措,实现对审判工作的综合指导、对裁判标准的督促统一、对审判质效的全程监管。我院截止到11月30日新收各类案件5195件,比去年同期增长了21.77%,审判类案件结案率达89.37%。

二、举措。

(一)是坚持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分配机制。除被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撤诉后重新起诉的案件以及关联案件、系列案件等少数特殊案件外,均运用电脑摇号方式进行随机分案,分案后除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得变更承办人。

 (二)是依托网上办案系统,对案件的审理的时间节点、程序性事项审核进行全流程监管。重点加强对案件审理期限的监管,对临近审限的案件由审监庭负责提醒承办人及时办结,对达到一定期限未结的案件,建立动态管理台账,报请分管领导督促尽快办结,预防长期未结案件的产生。截止到目前,我院无超审限案件,超十八个月未结案件已基本清理完毕。

(三)是建立员额法官学习会议制度,确保统一法律适用,保障裁判标准的统一。每月召开一次员额法官会议,集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上级法院的指导意见等,讨论疑难案件的化解、研讨类案法律适用、交流审判经验,促进裁判尺度统一。对各员额法官的办案质效等各项指标每月在会议上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员额法官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该项会议制度建立以来,已累计召开了七次。

(四)是狠抓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质效有机统一。通过裁判文书质量评比提高裁判文书的质量,尤其强调裁判文书的析法说理性。以公开促公正,截止11月底,我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共公开各类文书4419份,克服科技法庭少的客观条件,在江西庭审公开网上共直播近300件案件。对上诉案件及发改案件分别建立专门的台账,定期在员额法官会议上对发改案件、重大信访案件进行评查,分析案情,甄别承办人员的办案过程有无差错。

(五)是出台重点案件报告制度的实施细则。保证重大影响、疑难、复杂等重点案件依法办理,通过建立职责明确、运转有序的报告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的审判管理,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和质量。

(六)是提升法院工作与审判规范化水平。为实现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并重,我院开展实时监控工作,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会同政治部,通过监控系统、数字法庭系统,对全院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人民法庭三大“窗口”工作情况进行每日抽查,每周通报一次抽查情况。


审监庭实习报告2


成本监审科工作反思剖析材料

按照2019年第19次委党组会提出的要求,通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新党章,结合科室实际,现对我科室近一年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深刻反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学习不够积极主动。对待工作和学习有时不够积极主动,只满足于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有时由于工作的重复性,图个省事,照搬照抄,只要按时完成工作就算了事。     (二)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对全市的农调户和需要成本监审的企业跑得还不是很多。既使下去,也大多是走马观花、蜻蜒点水,浮光掠影。大多是到企业或者农调户家里听听汇报,看看材料。没有很好的沉下去,没有认真深入地对基层的典型进行分析和总结。    

(三)理想信念淡化。一是自我修养不够,放松要求,没有从点滴做起,没有自觉防微杜渐的意识。二是纪律观念不够强。执行纪律的自觉性不强,总觉得纪律问题不是大问题。三是在理想信念上,总觉得社会风气不如人意,缺乏开拓创新意识。四是在思维方式上,有时习惯于凭经验考虑问题,大胆探索的方式、方法比较少。

二、产生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平时疏于学习。总认为,只要能把本职工作干好,其他学习都无关紧要,殊不知,学习与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有深入地、系统地、全面地学习,才能更好地胜任自己的工作。有时,对于自己所学的东西,也没有认真去深入消化,吸收,也就不能很好地做到把自己所学贯彻到实践中去,落实到行动上来,致使在实际工作中政策水平有限。加之学习的主动性不强,对于学习制度坚持不够,致使学习收效不佳。

(二)思维局限,进取意识不够强。认为工作上过得去就行,不求冒尖,但求稳而不乱,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按部就班,认为只要规规矩矩地按条款、按规章制度办事,工作不出错,不添乱子,也就问心无愧。没给自己树立起跨越的高标杆,让自己朝着目标坚定地走下去,反而缺乏向更高目标追求和奋斗的激情与勇气

三、整改措施

(一)加强思想政治学习。特别是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十九大报告、新党章的学习,进一步改造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树立一心一意为老百姓谋福利的利益观。提高理论素养与政治思想水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地加强党性修养,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要以高度的责任感、事业心,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

(二)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一是要提高对学习业务知识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自觉、刻苦地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工作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圆满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工作中去,经常深入基层,密切联系群众,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热点、难点问题和实际困难,为他们排忧解难,努力为基层为群众服好务,增强党员的公仆意识,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

(三)高标准严要求对待自己。始终保持积极向上、昂扬奋进的精神状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在工作中自觉地服从、服务于大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尽职尽责,严格履行职责,遵守单位各项制度,按时到岗,不迟到早退。


审监庭实习报告3


      “监审分设”课题调研材料

一、改革后,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职能履行基本情况。

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是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内部监督制约、强化监督职责的重要举措。监督检查部门与审查调查部门虽然工作各有侧重,但是都统一在全面从严治党大局之下,都致力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维护良好的政治生态。

1、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后,两部门履职基本情况。职能分离后分工合作中的经验做法。

第一,实施分设后,执纪监督部门不再从事审查,执纪审查部门没有固定联系地区和单位,监督执纪权行使中的各主要环节由不同部门负责,有利于防控监督执纪过程中的违纪风险,实现纪委内部权力运行的相互监督和制约。

第二,分设有助于增强日常监督能力,提升执纪审查专业化水平,推进纪检机关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监督检查部门与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监督职责上加强分工协作、形成监督合力的基本情况。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各监察部门积极探索监督新路径,强化执纪监督部门和派驻机构的协作配合,通过制度创新增强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迫切要求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监察体制改革后监督对象数量的增加,前后台分设后监督职能的强化,尤其是监督对象的高度重合,既对执纪监督与派驻监督的协作配合提出了要求,也创造了条件。

执纪监督部门强化统筹作用,加强协调和联系。派驻纪检监察组面对大量工作和层出不穷的新情况,经常需要派出机关特别是对口联系的执纪监督室的支持和帮助。无论是对政策法规有理解不清楚、执行不顺畅的地方,还是日常监督遇到困难,都可以第一时间向执纪监督室求助,更好地理顺了前后方的工作关系,健全协作配合机制。

3、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相关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基本情况。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的基本做法。

    一是问题线索处置、调查、审理各部门要各司其职,由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分别分管。二是探索流程再造,由信访部门归口受理公职人员涉嫌违法犯罪的信访举报,统一接收下一级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报送的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移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三是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监控,按程序移送承办部门并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四是案件审理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审理组,全面审理审查调查部门移送的案卷材料,在集体审议的基础上,提出审理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需要补充完善证据的,退回调查部门重新调查或补证。通过建立这样的工作机制,强化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审理部门的制约作用,改变以往监督调查部门既负责线索管理、又负责执纪审查的局面,形成部门之间制约制衡的体制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后存在哪些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一)线索处置精准化难以实现

在线索处置的过程中,按照何种准则分派处置权限并不明确。线索的分类、指派、以及处理权限由监督检查室向审查调查室交接按照何种程度、阶段去执行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参考,线索的处置权责存在难以厘清的情况。

2、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相关部门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过程中,最大的障碍是和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有哪些定位不准、衔接不紧、流程不畅等问题。带来哪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突出问题。

(一)案件管理与案件审理部门对于案件处理方式的判定标准存在不明确统一的情况,导致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在问题线索及案件处置的工作中存在无法精准对接和多次返工的情况。

三、就完善监督检查室与审查调查室分工配合机制,进一步贯通纪法、衔接法法,既强化协作配合、又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的对策建议。

1、在制约机制建设方面,加强监督检查与审查调查部门之间相互分工配合、相互制约的意见建议。

部门分设后,监督检查部门聚焦的是“第一种形态”“第二种形态”的“轻微问题”,主要以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开展工作,工作重心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审查调查部门聚焦的是“第三种形态”“第四种形态”,主要以初步核实、立案审查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工作重心是执纪执法形成震慑,维护党纪国法的威严。二者是战术分工、战略协同的关系。但是,问题线索查核过程是一个抽丝剥茧、拨云见日、层层深入的动态过程,问题线索研判的情况可能与查核的事实相差甚远。实现“轻”与“重”的协同联动,就要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在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之间建立起畅通的问题线索移送机制,一方面要形成明确的线索处置标准,在线索处理的各个时间段精准把握处理方式,及时转交处理权限;另一方面监督检查部门在谈话函询时,要善于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注意发现轻微问题背后可能存在的严重问题,及时按照工作规则移送审查调查部门进行查处;同时,审查调查部门在处理严重问题线索时,也要做到洞幽察微、入木三分,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该类轻微问题线索,要么一并处置,要么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进行移送。

2、加强监督检查部门、审查调查部门与案件管理、案件审理等相关部门在相互制约、相互配合的意见建议。

3、在立法或制度机制建设层面,针对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就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职能分离、部门分设后,加强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等方面的对策建议。

由于开展谈话函询时对外围情况查核的深度和广度有限,更侧重于总体上;相应的,审查调查部门通过查处重大腐败案件能够深入了解个案问题的成因,能够深刻把握党员公职人员个体违纪违法犯罪的轨迹和特点,虽然也能实现“管中窥豹”,但是对一个地区和部门的整体情况把握却不如监督检查部门全面、立体,更侧重于“点”上。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实现“点”与“面”的互动,一方面要求监督检查部门要定期分析评估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政治生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形势任务,运用其“全局视野”来帮助审查调查部门研判个案,更加精准地在审查调查的案件中运用政策和策略,实现查处案件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另一方面,也要求审查调查部门要善于从个案中发现共性问题,例如地区性、领域性普遍存在的腐败问题,及时向监督检查部门提出监督检查的建议,用其“解剖麻雀”的成果帮助监督检查部门更加动态地研判联系地区和部门的整体情况,找准监督的关键和重点,达到以点带面、点面联动的工作效果。 

3、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信息查询和电子数据调查数据,在安全规范前提下进一步实现数据共享的意见建议。在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环节、流程、内容和相关要求方面,深化信息化建设制度设计的意见建议。

(一)急需进一步加快基础信息化建设和人员培训,目前各业务系统均是单独建设、独立运作、分头管理,各系统之间没有横向联系,数据资源无法互通、共享形成了诸多“信息孤岛”,数据资源尚未充分发掘利用。

(二)目前外出开展调查,要安排人员、车辆,要协调其他单位,占用大量资源,效率较低。建议建立审查调查大数据平台,只需提交平台查询申请,经过严格审批,借助审查调查大数据平台,提高完成效率,实现“让数据多跑路、人员少跑腿”的目标。

(三)对外应打破信息壁垒,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辅助案件办理;对内,立足强化自我监督和全程监管,打造集问题线索管理、流程审批等于一身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系统规范工作流程。 


审监庭实习报告4


联社监审部现场检查实施方案

2013年5月8日               编号:1

检查单位

**联社检查组

编制人员

储成发 明安玺 罗小军 张伟

 

被查单位

麻柳信用分社

审计项目

飞行替岗检查

 

审计范围

信贷 财务 会计等

审计方式

现场审计

起止日期

2013年5月9日至15日

审计组长

储成发

主查

明安玺

替岗人员

罗小军  张伟

麻柳信用分社飞行替岗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

为有效暴露、揭示、预防案件风险,提高案件防控威慑效应,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队伍建设和内控管理,进一步强化各网点重要岗位人员管理,查找业务办理中存在的风险和漏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根据《**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飞行替岗实施细则》开展飞行替岗检查工作。

二、工作权限:

(一)有权制止违反金融法律法规和违反联社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二)替岗中发现原岗位工作人员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工作,有权向其上级领导提出调整建议。

(三)替岗中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督促整改或采取措施进行补救。

(四)对替岗中发现的问题,有权要求该机构限期进行整改,并提出处理建议。

三、工作职责:

(一)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方针政策的有关情况。

(二)检查被替岗机构人员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的有关情况。

(三)检查被替岗机构业务办理和制度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被替岗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五)检查被替岗人员安全保卫工作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六)帮助和辅导被替岗机构人员熟悉政策、制度和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改进经营管理理念,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四、人员分工

组长储成发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整体安排部署工作;明安玺同志负责检查工作的具体实施、收集整理检查资料、信息反馈、下达整改通知、提交检查报告等;罗小军同志负责接替陈道志主任岗位工作,负责替岗期间被查社内部管理工作,张伟同志负责接替客户经理**鹏勋信贷管理工作,替岗期间办理被替岗人所负责管理片区的信贷业务,并检查、指导信贷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及时归纳汇总并反馈业务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五、实施检查

(一)下达替岗通知书。替岗通知书现场送达,做到预先不打招呼,不让被接替人员提前做准备。到机构后替岗人员将《飞行替岗通知书》交由网点负责人,通知被替岗对象,确保之前被替换岗位业务保持常规状态。

(二)办理手续交接。进点后直接接管被替岗人所有业务手续。包括业务印章、身份卡、钥匙、各类登记簿、台帐、信贷档案资料、会计档案资料、重要空白凭证、抵质押有价物品、借据等等。对重要事项做好移交说明,并打印移交清册一式四份,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单位各执一份。

(三)开展检查工作。

1、详细记载每天发生的业务,同时对现有的存款、贷款、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现金、资金往来等必须做到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务逐一检查核对相符。

2、开展业务检查,替岗人员在办理业务期间要协助监审部稽核人员开展业务检查,将发现的问题逐一记载下来,及时反馈检查组长。

3、检查方法

⑴检查重要空白凭证帐证是否相符,有无个人私自领用和缺张少份,如有应及时查明原因及去向;客户预留的印鉴卡片的管理是否严格,有无随便放置,下班后不入柜保管的问题。

⑵查看信贷档案资料,对客户资料完整、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查客户提供的资料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对复印件是否与原件进行核对,并在复印件上签署与原件核对相符的意见;二是检查客户提供的企(事)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法人营业执照是否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内容有无发生变更、是否吊销、注销、声明作废;客户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的签章是否真实有效;三是审查客户的有关数据、资料是否录入信贷管理系统,并与调查报告及经核实后的客户资料核对。

⑶核对抵质押物账、表、实物是否相符。同时对借款人提供的抵押物、质押物的合法性进行审计,一是审核抵押人、出质人提供的抵押物、质物权属证明的真实性;二是审查抵押、质押物是否有重复设置的现象,抵押、质押是否足值。

⑷调阅帐户资料。查看对账是否及时,发现不符,是否及时查找、处理和纠正;对改变账户名称和撤并账户是否根据有关部门通知或批示办理,撤并账户尚未用完的重要空白凭证是否全部收回并妥善处理;对长时间没有发生业务的账户,是否按账户管理办法进行认真的处理。

⑸回放监控录像,主要查看碰库、业务流水勾对、移交接、业务办理等操作情况。

⑹查看各种登记簿,查看登记簿设置是否齐全,应登记的内容是否登记完整、合规。

⑺检查会计档案资料。审核是否按要求打印有关凭证、分户账、总账、余额表、科目日结单及各种有关报表,打印是否齐全,是否注明操作人员代号、打印份数、日期,是否加盖有关人员名章,并按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分别进行整理、装订、归档,并由专人保管。

⑻贷款帐据核对,查看有无帐据不符的现象,借据要素内容是否合规。

⑼贷款内外部核对。一是审核是否按规定的时间及时进行了贷后检查;二是审核贷后检查的内容是否达到规定的要求;三是审核每笔信贷业务到期前的20天是否发出《到期催收通知书》,并取得借款人、保证人、抵押人或质押人的回执;四是检查贷款展期及借新还旧的合规性。

⑽重点查看贷款“三查”制度、“阳光信贷”、业务操作流程、信贷授信、贷款资产保全等工作是否到位。

通过检查要最大程度暴露问题,力求做到现场发现、现场整改。

(四)上报替岗检查结果。替岗结束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替岗人员分别将替岗期间发现的问题整理归纳起来,交监审部审核,由监审部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形成替岗书面报告上报联社,并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处理意见。

六、责任追究

替岗工作期间,若发现替岗人员存在以下行为联社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一)对所替换机构发现的问题隐匿不报、擅自处理或对发现重大问题线索不追查、不汇报的。

(二)对所替换机构存在的违法、违纪问题应该发现而未发现的。

(三)对发现问题超权限擅自处理的。

七、工作要求

1、派出替岗人员必须保证被替岗机构业务正常进行,严格按照替岗原则进行操作。

2、被替岗人员在替岗期间,按照出勤考核,不得擅自远离住所,必须保持通讯畅通,随时接受检查组人员的询问,在检查结束前,如被替岗人员擅自外出或无法联系,导致检查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对被替岗人员将按照旷工论处,确保检查工作顺利、业务衔接。

3、替岗有效工作时间连续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替岗人员对替岗过程中的一切工作负全责,对替岗期间所发生的属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承担相应责任。

4、替岗人员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替岗机构的作息时间,统一着装,熟练掌握操作理论知识和操作程序,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5、替岗人员应当自觉遵守被替岗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检查和监督职能,不能影响或干预被替岗机构的正常工作。

6、替岗人员食宿由被替岗机构安排,原则上一律在职工食堂就餐,费用自理。替岗人员按照县内出差对待,替岗工作结束后按照县内出差标准报销差旅费。

7、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工作期间不得擅自行动,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特殊情况确需离岗的要向组长请假

 

 

 

 

 

 

 

 

 

 

联社监审部

                           2013年5月8日

 

1


审监庭实习报告5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工作汇报

XX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承担着本院行政案件的同时,还承担着各类民事案件、再审审查及再审案件。我庭在具体的工作中抓实事,重效率,抓规范,重细节,各项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2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50件,其中旧存12件,新收民事案件492件、行政39件、法赔1件、民申5件、刑申1件。结案543件,结案率为98.73%。圆满的完成了各项工作认为,得到了当事人及相关部门的广泛认同。

2020年,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法院坚强有力的支持下,在全庭同志的共同努力下,我庭积极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充分发挥了行政、民事审判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作用。

制度保障、增强群众观念。

定期组织全庭人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密切联系群众,加强群众监督,始终坚持审判工作的开展要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在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非诉执行案件中,我庭迅速作出行政裁定,切实保证行政效率,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搞好审判工作,强化案件质量

行政案件,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案件负责人出庭达到100%,办案中对行政机关在具体行政行为中违法违规行为不护短;重视非诉行政案件,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部裁定准予强制执行;调判结合化解民事纠纷,努力实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再审案件涉及信访,对于该类案件我庭审理时稳定当事人情绪,防止矛盾激化,协助信访部门做好维稳工作。

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将始终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宗旨,公正高效的完成每一件司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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