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总结报告  工作总结 > 详情页

河长制工作总结(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作者:2022-03-06 08:28:541

河长制工作总结1


河长制湖长制总结

根据XXX文件要求,现简要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完善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总河长,县委副书记任副总河长,同时县委、县政府XX位领导分别担任相关河流、水库的县级河(湖)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任河道总警长,河流所流经乡(镇)的XX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乡(镇)河长,配齐乡(镇)河道警长XX人、村级巡河员XX人的河长制工作体系,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XXXX年,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成立了由公安、水务、环保、农业、武管等单位抽调8名同志组成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全力推进河湖治理工作。

二是落实工作责任。开展专项行动,实地走访水库、河道“六个责任人”,特别是管理人、水库承包人、水库周边群众、辖区水利工程的行政负责人,了解和收集水库水环境存在的问题,及时主动地向各乡(镇)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印发《河湖长巡河工作提示函》,强力推进了河长制工作,督促县级河长湖长及联络员单位按时巡河巡湖,完善“一河一策”方案。

三是强化执法效力。充分发挥“河长+警长+水环境综合整治联合执法大队”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作用,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契机,全面整治砂石企业,关停采砂权到期的砂石生产企业15家,剩余3家(东石双鑫隆商贸有限公司、交泰砚岩砂厂、玛瑙瓦苍砂厂)已与县聚源公司达成砂石、设备、设施残值的回购协议。实现全县砂石国有化管理,即全县所有河道全面禁采,政府委托国有平台公司对梓江梓潼段实施生态修复、清淤疏浚,清淤疏浚后的可利用砂石料由国有平台公司统一经营管理。使有限的砂石资源得到有效利用,规范了砂石经营秩序,解决了砂石供需矛盾,实现了可持续发展。清淤疏浚河道长度达12.98公里,砂石价格同比下降20余元/立方米,有效抑制了砂石价格虚高,真正实现了资源利用与生态协同推进的良好局面。

四是开展日常清理。针对河湖“四乱”现状,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聚焦流域重点问题,大力开展了水质提升专项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河湖“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及河湖“乱采、乱占、乱堆、乱建”清四乱等专项行动。按照水利部“特定飞检”的三个实施办法,对全县169座水库和梓江、双板河、魏城河等9条河流逐一巡查,发现问题293个,提出整改意见268条,拆除增氧泵58台,投饵机21台,溢洪道口拦鱼网38处。全年排查“乱采、乱占、乱堆、乱建”等问题5个,完成整改5个。全县水库169座,到期收回养殖承包权的93座,实行“人放天养”。

五是加强统筹协调。部门联动,县农业部门坚持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实现农药减量控害和化肥使用量负增长;开展春季禁渔工作,对全县天然水域、集贸市场、餐馆等进行了拉网式宣传和监管;县住建、环保部门实施生活污水处理厂技改及管网配套项目;采取PPP模式,积极推进工业污水处理厂及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对城区雨污管网、检查井及水篦子进行清掏;制定了《城市垃圾处理监督办法》;启动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预沉池及应急调节池建设项目。

通过上述措施,梓江出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100%,同比水质改善十分明显。

二、存在不足问题

全县水环境涉及169座水库,3座大型栏水埝,4个规模闸坝,700多道小型石河堰,8551口山坪塘,9大水系,54条河流,管控压力大,任务重,主要面对以下矛盾:

一是管理问题。一是管理体制不健全,按照水利确权工作要求及河长制工作要求,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但目前水库没有进行正式移交,另外,目前全县水库管理工作“划江而治”,县级水利主管部门有县水利局和县武管局,因此出现管理混乱,各责任部门不能明确管理职责的情况;二是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问题,按照《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规定,一级饮用水水源地禁止养殖,但目前仍然有8处一级饮用水水源地承包给私人从事养鱼活动;三是合同问题,按照县政府《关于禁止肥水养鱼确保饮水和水产食品安全的通知》(梓府办发〔2009〕110 号)文件规定,凡收回承包的水库不得再进行对外承包。但目前梓江以西片区水库采取的目标管理办法,存在变向承包、明退暗包等问题。其次,由于早年合同签订不规范,部分水库承包人为规避县政府文件要求,存在擅自修改合同年限问题。据调查,全县2020年前合同到期水库126座,2020年至2030年前合同将到期37座,2030年后到期6座水库。比如双板镇毛家河水库承包期限为2047年,夜河坝水库承包期限为2043年,文昌镇关田坝水库,部分村民争管理权长期缠访等。

二是“肥水养鱼”问题。经过近两年有关部门大力整治及多部门共同宣传教育后,“肥水养鱼”现象有了好转,但仍然有部分水库承包人怀有侥幸心理,投喂颗粒饲料、豆粕等精饲料高密度养鱼。目前,部分水库水质由于往年承包人进行肥水养鱼,污染物多年积淀,仍然对水体水质影响较大,不能达到水功能区要求。比如石牛复兴寺水库,长卿松垭水库,双板镇德胜水库等。

三是畜禽养殖粪污直排。调查发现,全县规模性养殖场、代养场虽然基本有完善的环保处理设施,但仍然存在养殖场、代养场、小型养殖户、散养户粪水泄露入库、入河的情况,存在小型养殖户、散养户将粪水偷排入水库情况,同时也对水库河道水质造成严重影响。比如小垭乡圆柏头水库等。

四是白色垃圾污染仍然存在。由于农村群众环保意识不强,白色垃圾、建筑垃圾乱扔、乱放、乱堆、乱倒的现象仍然存在,特别是,洪水过后,河道“经幡式”的垃圾到处可见,对水环境污染十分严重。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常态化持续开展河(湖)长制工作。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各县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主要领导要充分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河(湖)长制工作与本地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研究、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事项亲自督办。常态化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明确并落实河(湖)长制“六项责任清单”,更新巡河APP的数据图片资料,完善巡河记录,实现巡河问河常态化、流域共治常效化、日常工作规范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充分发挥河湖警长制和县水环境综合执法大队的能力,与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对水质跟踪检测,发现水质较差的水利工程,将责令整改治理并依法处理;依法收回延期或者到期承包的水库,实行“人放天养”,严厉打击肥水养鱼。

三是进一步加强拆违整改。对巡查发现安装增氧泵、投饵机、溢洪道口设置拦鱼网、违规建筑子埂闸门、超汛限水位蓄水等突出问题的水库、塘埝,细化责任到人头,跟踪督促整改。

四是进一步深化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加强与县农村农业局配合,对水库、河道周边养殖场及农业面源污染,以及“四乱”处置白色垃圾问题,特别是养殖场粪污直排现象必须加大查处力度,全力开展水环境专项治理,维护水质达标,保障人民群众拥有“健康安全”的水源和生态环保的水环境。

四、建议

(一)理顺管理体制。县水利局是县级唯一水利主管部门,水环境治理工作不能“划江而治”,做到一个标准、一把尺子。按照水利体制改革要求,做好水库移交工作,小(一)型水库由县级水利主管部门管理,小(二)型水库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管理。

(二)妥善处理合同问题。全面清理合同,擅自修改年限的合同,坚决予以解除,并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依法解除全县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地承包养殖合同;县政府出台通告,水库养殖合同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到期协商解除合同,县财政解决解除合同经费,协商不成,县环保部门定期进行水库水质监测,水质不达标,依法解除合同。

(三)规范出台政策。出台《水环境治理监管实施办法》,由县司法审查、县人大审批,交与县水环境联合执法大队落实,进一步明确了水环境治理中的处罚范围、标准和执行主体,进一步促进水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


河长制工作总结2


为扎实推进县委、县政府提出“河长制”升级版的要求,打造赣江最美岸线,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原则,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坚持水域与陆域并重、保护与治理齐抓,坚决护水,科学治水,实现了从河长制到河长治再到河常治的河库治理升级,生态环境得到改善。现将我县2020年河长制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1、强化督查督办作用,集中督办解决一批问题。我县落实了由17名县级河湖长、93名乡级河湖长、262名村级河湖长的县乡村三级河湖长制组织体系,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河湖管护网络;召开总河湖长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不断压实河湖长及责任单位责任;各级河长积极履职,充分发挥河长巡河及河长办巡查督办作用,对各级发现的沂江河面养鸭、侵占河湖岸线种植蔬菜等11个问题全部下发了督办函,到目前为止已全部销号。

2、落实部门联动机制,联合治理整治一些问题。开展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查处非法采砂案件7起,有力的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集中力量开展水库水质整治,对贯彻落实赣江峡江段禁捕工作,全县64本捕捞证全部回收注销,回收退捕渔船214艘、网具15.02吨,发放船网回收补偿460万元;严格执行环保各项规定,全县19家散乱污企业已完成整治。年初以来,县生态环境局环境行政处罚案件立案数10件;;累计罚款金额为50.5万元。鄱阳湖专项整治涉及的3个问题、清河行动涉及的20个问题已全部整治销号,生态鄱阳湖流域建设行动计划按时按计划推进。

3、打造赣江最美岸线,共同修复提升岸线品质。一是抓整治修复。开展赣江沿线裸露矿山生态修复,政府投入80余万元治理废弃矿山,通过修坡、挂网、喷播等方式开展复绿,并对地质隐患点开展挡土墙和锚杆支付,通过整治,赣江峡江段裸露矿山山体已全部实现生态修复;推进全县河湖非法矮圩网围排查整治行动,县水利、县公安、乡镇等部门联合行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狠抓落实,去年以壮士断腕的魄力对赣江赣江峡江库区违法修筑的16处非法矮圩网围全部拆除,有效呵护了一江春水;淘汰落后产能。从2017年12月起共拆除赣江峡江段沿线影响生态环境的福民造纸园区企业8家,拆除面积45728平方米,县政府出资补偿5670万元,有效避免造纸厂污水污染水体;二是抓改造提升。政府投入1.65亿元建设巴邱路堤结合项目,建设防洪堤、电排站、堤顶公路、路堤景观工程等,集防洪、排涝、休闲等功能于一体,完工后的城防堤让巴邱镇防洪能力进一步提升、交通进一步便捷、岸线进一步美观;政府投入5000万元采用EPC模式打造巴邱镇棚户区改造市政综合工程,依托老县委大院、百货商场、航运站、老粮库、供销社、服装厂等大量建筑群,利用依山傍水的地理环境优势,通过修复历史记忆、活化文化艺术、展现生活百态等手段,打造市民宜居街区,重现巴邱60年代记忆 。通过整治修复、改造提升,将巴邱老城区与峡江水利枢纽、玉峡湖湿地公园穿点成线,成为峡江及周边县市居民观光休闲新去处、好去处,赣江最美岸线呼之欲出。

4、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健康水文化氛围。我县深入开展“河小青”志愿服务周活动,开办基层河长培训班,通过党建+河长制等多种方式宣传《江西省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吉安市水库水质保护条例》,增强广大群众河湖保护的参与感、认同感;同时构筑多重宣传阵地,动员责任单位积极向中央、省部级主要媒体投稿8篇。

以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各责任单位的不懈努力。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的看到,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河库管护还不够到位,少部分成员单位河库管护工作还停留在表面,工作流于形式,侵占河道、非法采砂、倾倒垃圾渣土、非法排污等问题偶有发生,;宣传发动还不够彻底,河库管理者、经营者的生态优先的理念尚未真正普及,人民群众对河库生态保护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未得到真正保障,责任单位开展宣传热情不高,宣传报道范围还不够广、数量还不够多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落实河湖长责任,倒逼责任落实。通过加大督查力度,通过联合督查、河长办巡查等方式,重点对工业污染、禽畜养殖、水库水质开展督查,对督查发现问题通过督办函、微信群及时通报,督促问题整改;加强基层河湖长培训,通过培训,增强干部干事创业能力,不断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及时与县河长沟通协调,开展巡河活动,创新巡河方式,引进无人机巡河,对巡查死角、巡查难点等开展巡查。定期召开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通报上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多措并举落实河湖治理第一责任人:河湖长责任。

2、强化舆论引导,营造健康水文化阵地。增强舆论引导力,持续谋划推送河湖长巡河湖、“河小青”志愿服务、打击非法采砂等河湖长制题材上央视央报、上省台省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及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学校、进园区、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多种宣传阵地,营造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浓厚氛围。


河长制工作总结3


高阳镇河湖(库)长制工作总结

在县水务局,镇政府领导下,高阳镇水务站2018年河湖(库)长制工作取得了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但在发展过程中也呈现了些许问题和不足,现将2018年河湖(库)长工作总结如下。

一、优化组织结构,加强组织建设。

1、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在之前的镇、村二级河湖

(库)长制体系的基础上,优化河湖(库)长组织结构,设立多名政府及党委领导,细化职责,加强对河湖(库)的领导与管理能力。   

2、健全河湖(库)长工作制度。完善河湖(库)长制工作会议、河湖(库)长巡河制度、督查、考核和信息报送等9个相关制度。要求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办严格按照工作制度开展工作,各镇级河长保证一周至少巡查一次,各村级河长每天以图片方式在工作群汇报巡查情况。出现问题进行“一策一事”定策,保留“一点三照”等资料,镇、村级河湖(库)长必须及时巡查确保整改完成。

3、科学管理河湖(库)长工作。扩大河湖(库)长工作职权,提高镇、村级河湖库长主动权。科学细分河湖(库)长工作角色,河湖长制办公室主要担任提供、传达信息、收集资料及监督的角色,村级河长主要担任河湖库日常管护与巡查、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方案、向河湖长办上报信息的角色,镇级河长主要担任监督巡查、督促整改、检查整改成效的角色。明确相关职责,形成河湖库治理合力。

二、积极开展宣传,加强舆论引导。

1、设置河湖(库)长制公示牌及防汛责任牌。在每个河湖库周边设置河湖(库)长公示牌,并均按省文件要求,公示了举报电话、联系单位电话、河湖(库)长、专管员手机号码等信息。方便周围村民随时了解信息及举报。设立防汛责任牌,公示河湖库防汛六大责任人信息。另外,还在一些河湖库旁设立了安全警示牌。

2、积极召开河湖(库)制工作相关会议。2018年上半年,镇河长办组织召开了“迎春行动”动员会、防汛抗旱动员会及河湖长制工作督办会等会议,宣传布置河湖(长)制工作,强调河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确保每一个镇、村级河长明确自己的职责与义务,积极投入到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来。

3、多样化宣传河湖(库)长制工作。在上半年河湖(库)长制工作中,我们利用横幅、报纸等媒体对河湖(库)长制工作进行了宣传,力图营造全镇重视、关心、呵护河湖(库)生态的浓厚氛围。

三、认真落实主要任务,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1、积极开展“迎春行动”。打响碧水蓝天保卫战,开展“迎春行动”,通过“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生活垃圾专项整治行动、侵占水域岸线专项整治行动、河湖库确权划界专项整治行动、水葫芦、水花生专项整治行动”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整治河湖库存在的“五乱”突出问题,并及时进行监督检查与总结,确保“迎春行动”取得实效。

2、认真部署“清流行动”。根据省2号令的要求,组织学习省2号令内容,分析各项具体工作,开展河湖(库)督查,并通报水质监测不过关的河湖(库)及重点断面违规,通知各镇、村级河湖库长及时监督整改。全面取消河湖(库)承包养殖合同,确保河湖(库)生态环境得到恢复,严守生态红线,维护生态功能。

3、拆除或整改河流周边污染源,杜绝畜禽污染。联系县畜牧局领导及专业人员,巡查整改河湖库周边畜禽污染源,制定“一场一策”治理方案,实现科学养殖、环保养殖。加强对王咀水库周边养殖场的科学管理,及时整改还未整改完毕的养殖场。关闭对刘庙、沙山水库水质影响严重的养殖场,不定期进行巡查,形成长效机制,保护河湖库生态环境,优化水质。

4、进行水质监测,强化水质监控。依托县环保建立和完善多层次、全覆盖的水质监测监控体系,加强断面水质监测,设定固定监测点,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实时掌握污染物排入及总量、水域交界断面水质变化情况,分清治污工作责任,力求断面水质逐步好转。根据水质监测结果分析各个河湖(库)水质存在的问题,并要求水质较差的五个水库分析原因,提交整改方案并及时进行整改。

5、积极进行防汛准备,提高警惕进入防汛阶段。制定小(一)型水库和小(二)型水库的防汛调度规程、防汛调度运用计划及防汛应急抢险预案,要求防汛六大责任人熟记防汛方案,以便及时应对出现的问题。参加沙洋县防汛比武演练,并实际操作散浸等应急方法,学习观看其他防汛中容易出现的问题的应对方法,通过实际操作,现场学习来身临其境的学习与应对防汛各种问题。确保防汛期间处理问题有条不紊。

四、严格监督考核,加强问责追责力度。

1、开展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根据县《关于开展河湖库专管员履职情况年度考核的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专管员履职考核,加强督查,查漏补缺,及时发现问题,全面整改提高。 

2、强化领导工作监督。推动各级河湖(库)长、河湖(库)长办和各成员单位开展分片区、分流域等不同形式的督查活动,督查中加强对基层单位的指导,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通过督查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抓出成效。

3、加强日常巡查监督力度。利用微信工作群,要求各河湖(库)及时上报巡查照片,对于已经出现的问题严格实行问题清单管理,一案一事定策,24小时一点三照对比,并把这些日常巡查与整改纳入年度综合考评中。

五、存在的问题

一是河湖(库)长制工作意识不强。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是深化改革的一项重大举措,各级政府对河湖(库)长制工作正在全面的探索,各级河湖(库)长对工作任务、措施、形式、内容等尚不能全面掌握,群众对河湖(库)长制还不了解,更没有形成全面保护河湖库的良好氛围。 

二是河湖(库)长办的执行能力较为薄弱。虽然强调河湖(库)长办是党委、政府的河湖(库)长办,但河湖(库)长办设在水务部门,相对于其他权利部门较为弱势,各项工作的推动力不足,在监督检查通报上缺少权威性、震慑力。许多包联部门就把河湖(库)长制当作是水务部门的工作,协调主动性不高,其抓共管意识不够,导致一些问题无法及时发现或者解决。

三是河湖(库)长制基层培训工作不足。河湖(库)长制基层工作培训不够充分,特别是针对基层工作人员对于中央、省里的政策、措施及各项工作理解不到位,常常事倍功半。 

四是河湖(库)长制长效管理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排放、河湖边垂钓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方式通常只是将垃圾清除等,而随后未能形成科学的长效的管理机制,所以屡次整改问题却屡次存在。部分河湖长监督力度不足,未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河湖库的管理仅仅只围绕应付检查开展日常工作。

五是农业面源污染问题。部分河湖库附近基本农田面积大,长期使用化肥、农药等,加上沿岸堆放焚烧秸秆,农业面源污染形式依然严峻。特别是到了雨季,农业面源污染物通过农田灌溉沟渠进入河道,对河道水体产生污染。虽然针对此问题对排口进行多次封堵或引入河道污水管网,但汛期来时,沿线农户为了防止农田被淹多次打开或临时水泵抽排到河道内。

六是无补水通道问题。部分河湖库无补水通道,河道内无水源补给或补给不足,河道水动力、水活力不足,水体流动性差,导致水体较差,容易造成水质污染等问题。

六、2019年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制的宣传力度,让广大群众认识到河湖库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树立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参与河湖(库)长制工作,同时加强各级河湖(库)长,特别是基层河湖(库)长的培训,让其知其责,履其职。 

二要以问题为导向编制治理方案。要结合环保督查整改,全面开展河湖库调查,编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结合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措施清单,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县、镇、村以及各成员单位,解决河湖库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周边畜禽养殖场“一场一策”的编制与实施,确保按质按量完成既定目标。 

三深化河湖库水域专项整治。在编制“一河一策”方案的同时,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继续深化农村水环境、生活垃圾治理、排污口整治、水葫芦、水花生清理、黑臭水体、岸线整治等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所有保护名录河湖库的治理与管护。

四要加快建设河湖(库)长制信息管理平台。对河道的基本概况、水质、水环境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位和编号,对河道存在污染源、河道保洁、河道整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逐项进行登记。通过建立河湖(库)长制数据库,建成河湖(库)长制指挥作战图、巡河执法管理和绩效考核管理为主体的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河湖库基础数据、业务管理、综合展示等功能,建立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五要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步治污,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支持,解决垃圾排放处理及水源保护的问题。尽快形成全民参与、部门联治、社会共治的社会氛围和工作机制。

六要加强监管与处罚力度,严格考核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对环境违法“零容忍”,使依法保护环境成为新常态;加强环保、水务、水产、城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向河道偷排、乱排污水、倾倒垃圾,以及乱占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河湖长巡河记录和工作进行检查,对监管不力的河湖长实行问责制度。对各级河湖长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进行通报利用。

七要加大对河湖(库)长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完善河湖(库)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河湖(库)长制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为实行河湖(库)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八要调整农业生产结构,建设补水通道。减少影响水质的肥料使用,开展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实施秸秆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对无补水通道的河湖(库)建设补水通道,及时换水,保障水质。


河长制工作总结4


1、健全组织体系,完善行政区域设区市、县、乡级河长制组织架构,设立村级河道专管员,实现“河长制”全覆盖。

2、各级河长开展巡查(调研)情况,协调解决发现的问题,妥善处理重大问题并督促落实。

3、河长办开展综合协调、政策研究、督导考核等;协调组织执法检查、监测发布和相关突出问题的清理整治等。

4、河道专管员开展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5、制定年度总体目标,细化年度计划任务、治理项目清单、进度要求、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6、逐级开展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直接与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挂钩;对工作不力、失职的河长、有关人员要实行通报、约谈和处分。

7、建立河道专管员管理、河长巡查、河长会议、工作督查、信息共享、考核问责与激励奖惩等基本规章制度。

8、定期召开成员单位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9、设区市、县每年对辖区河长开展工作培训

10、各级财政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特别是保障河道专管员补助、补贴和相关设施设备配置。

11、建立“一河一档一策”。

12、通报、挂牌督办问题以及上级河长办批办事项及时得到解决、落实。

13、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14、河道治理

15、河道治理

16、河道治理

17、安全生态水系建设

18、重点行洪河段内侵占河道清理

19、①禁养区和可养区250头以下未改造达标的生猪养殖场关闭拆迁。

②可养区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年度任务。

③生猪年出栏量总控制。

20、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控制,化肥、农药利用率。

21、不符合水域规划的网箱养殖清退

22、设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

23、市县城镇污水处理率(%)

24、严格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制度,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十小”企业情况。

25、各类开发区和工业园区污水收集率、处理率(%)。省级及以上1分,省级以下1分。

26、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27、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28、主要流域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29、小流域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30、饮用水水源水质Ⅰ~Ⅲ类水比例

31、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达标

32、省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断面数

33、河长信息公开

34、河(段)长信息、工作进度报送及宣传工作

35、为了解群众对河长制的满意度,省河长办将在河道流域内开展民众满意度抽查。样本总量20份,分电话调查和现场调查两部分。

36、有效处理举报投诉

37、因工作存在问题或进展不快被省级及以上媒体曝光、被省级及以上部门通报批评的。

38、河长制工作机制有创新,整治成效突出的,根据工作难度、突破程度、效益程度和推广程度适当给予赋分;工作经验做法得到省领导肯定,在全省推广的适当给予赋分。

1、健全组织体系,设立村级河道专管员

2、河道专管员开展日常巡查与信息反馈等工作

3、建立河道专管员管理规章制度

4、各级财政落实河道专管员经费

1、河道专管员在河道长效管理中的履职

2、河道专管员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履职


河长制工作总结5


2020年乡镇河长制工作总结

根据《中共湘西州委办公室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办〔2017〕14号)和《中共泸溪县委办公室泸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泸溪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泸办〔2017〕11号)文件要求,潭溪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高要求、高标准认真落实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各项任务。稳步开展河长制各项工作,使河库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河库管理水平不断提高。现将2020年工作进行总结,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潭溪镇是泸溪县西北面的门户,距离县城40公里,319国道、常吉高速公路穿镇而过,东邻洗溪镇,南接白羊溪、小章两乡,西连吉首市河溪镇,北与吉首市丹青镇,排吼乡接壤。境域面积为144.87平方千米,辖11个行政村、1个社区。全镇境内共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

二、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成立了以党委书记彭晓云为总河长、镇长穆支磊为第一河长、副镇长龚家彪为副河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和河长制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各村(社区)支书为河段长的河流管理体系,明确了一把手亲自抓的工作格局。同时下设河长制工作办公室,龚家彪为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层层落实职责,确保各项任务责任到人,有效地建立了强有力的组织机构体系。明确各村(社区)“河段长”开展巡河普查工作,全面地掌握所管河道周边的污染源,加强日常巡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

2、制定方案

 根据县河长制工作相关要求,结合实际, 制定了《潭溪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明确目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积极实施“一河一策”,严格落实河长制。根据河道性质落实了河长、河段长、保洁员、水管员,有效地对河流进行治理。根据不同河段存在的问题逐条建立个性治理方案,形成了“一河一策”,并制作了公示牌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实施。

3、具体工作落实

一是认真开展巡查。积极做到镇每月一巡河、村每周一巡河,巡河记录、图片、资料做到完善归档。对巡河中发现淤泥、垃圾阻塞河道的情况及时清理河道,二是大力整治。2020年共开展峒河沿岸及水面垃圾清理整治200余次,其他溪流垃圾清理80余次。开展山塘水库巡查60余次,并对4座蓄水山塘进行日常维护管理,清理拥塞淤堵山塘3座。三是加强宣传。每月召开河段长工作会议不少于1次。制作了河长公示牌22个,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利用大喇叭、巡回宣传车播报、海报、宣传栏、标语等广泛宣传,制作发放宣传标语200余张,增强全民参与保护河流的责任意识。四是完善信息报送。认真落实河长制工作信息报送制度,河长制信息共享制度等工作制度,每月30日前,镇河长办专人负责将全面推行河长制月工作进展情况及“清四乱”工作开展情况按时上报送县河长办。

三、存在问题

通过一年来河长制工作的开展,我镇辖区内河流水质大幅提升,河道沿线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河岸管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小坡流村出现涉河乱建情况;二是镇生活污水治理无法长效、有效彻底解决;三是河长制工作开展经费不足,四是河道保洁不彻底、河道漂浮物打捞不彻底;五是缺乏专业治污设施和人员,对污染源确认、水质监管、治理措施等不到位;六是群众参与积极性有待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对治水护河工作的宣传,着力提高沿河尤其是峒河两岸居民节能减排、清河、护河的意识,努力引导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河长制”工作。营造全镇上下爱护河流、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二是进一步加强问责追责。坚决惩处工作不力和违法现象。对小坡流村杨必花涉河违建要求限时整改,对松柏潭、盘古岩、兴隆寨三个河长制工作台账不完善、巡河治理力度不够的村河长进行约谈,进行扣分,并纳入年终绩效评比。

三是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督查。加强长效保洁,围绕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环境染预防治理、河库执法监管等任务。对辖区内16条河道溪流、5个水库、48个山塘定期开展巡查和不定期督查、突查,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定期组织联合整治,水岸齐抓、标本兼治,同时根据日常巡查中发现的急需解决的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整治。

潭溪镇河长制工作委员会

2020年2月24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河长制工作总结(镇河长制工作总结)》,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本站资料图片均来源互联网收集整理,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版权,请跟我们联系 将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华南创作网 声明
粤ICP备2021173911号 Cnz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