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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由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劳动合同模板,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西安市劳动合同范本1甲方: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乙方:
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为明确公司与员工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促进公司各项经营活动正常,健康有序的开展,本着公司与员工之间互惠、互利、平等协商的原则,公司与员工既享有合同规定的权利,又承担相应的义务,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依法与员工以书面形式签订以下劳动合同书。
一、合同期限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根据甲方的工作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为甲方有权按需要在不降低工资待遇的情况下,调整乙方工作岗位及工作区域。
三、劳动报酬: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基本工资为元,现金提成按%计算,铺货提成按%计算(月内无退货现象)。
四、乙方销售任务、返利与销售奖罚标准乙方在完年销售任务的100%给予奖励.超额完成销售任务120%给予奖励.
五、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每月向公司提供市场月报表,否则扣减该业务员本月工资元。
2、乙方必须将全年销售回款任务分配到各个季度,每季度必须按照以上所定回款任务按时打款提货,超过任务部分提前1个月通知甲方,若未完成季销售回款80%,罚款连续两个季度没完成任务的80%罚款一个月的工资。
3、乙方每月以文字形式向甲方提供客户名单、销售数量、产品流向、库存数量和市场对酒质量、包装、价位进行考察,并对竞品信息进行调研汇总。
4、乙方必须积极维护和管理好自身的市场,保证不向协议约定的经销区域范围外的市场进行倒货、串货等,若在乙方当地发现有其它区域总经销商的倒酒,甲方有义务与乙方一同将其全部收购,收购的酒按收购金额可享受甲方合同返利政策,但乙方不得捏造事实,诬陷其它区域总经销商,或夸大数量,一经甲方调查核实,给予罚款。
六、本协议壹试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双方签字或盖章产生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
西安市劳动合同范本2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家和本地劳动管理规定和本公司员工聘用办法,按照甲方关于公司新进各类人员均需试用的精神,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试用合同。
一、试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有效期为个月。
二、试用岗位根据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请乙方在工作岗位。
三、试用岗位根据双方事先之约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为元,该项报酬包括所有补贴在内。
四、甲方的基本权力与义务:
1.甲方的权力。
有权要求乙方遵守国家法律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有权对乙方违法乱纪和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对试用员工不能胜任工作或不符合录用条件,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义务。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按本合同支付给乙方薪金。
对试用期乙方因工伤亡,由甲方负担赔偿。
五、乙方的基本权力和义务:
1.乙方的权力。
享有国家法律法规赋予的一切公民权力;
享有当地政府规定的就业保障的权力;
享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权力;
对试用状况不满意,请求辞职的权力。
2.乙方的义务。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地政府规定的公民义务;
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员工手册、行为规范的义务;
维护公司的声誉、利益的义务。
六、甲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试用期满,经以现乙方不符合录用条件,甲方有权不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对员工有突出表现,甲方可提前结束试用,与乙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试用期甲方一般不为乙方办理各项保险手续,如乙方被正式录用,可补办有关险种,从试用期起算;
试用期,乙方请长病假10天、事假团党委计超过7天者,试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权力、义务:
试用期满,有权决定是否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现,可以要求甲方奖励;
具有参与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力;
反对和投诉对乙方试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视。
八、一般情况下,试用期间乙方岗位不得变更。若需变更,须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经甲乙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西安市劳动合同范本3甲方(用人单位):
单位名称经济性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居住地址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固话)(移动电话)紧急联系人联系电话
为确立双方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劳动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合同类型和期限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种形式确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
(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情形出现时即行终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工作任务完成时即行终止。
其中在第(一)种和第(二)种形式下,试用期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试用期工资为元/月(RMB)。
如在合同期满时,船舶仍在航行中,或停泊在不适合遣返地港口时,本协议可延长到下一适宜安排遣返地港口。
第二条录用条件
(一)乙方具有符合有关部门认可的,有效的船员适任证书,专业训练合格证书,船员服务簿,海员证,船民证,健康证明,当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没有未了结的刑事或民事案件的证明。
(二)船员任职条件按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文件要求执行。
第三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船上或甲方指定的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船舶担任岗位工作。乙方保证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已经终止或理清,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二)乙方应认真履行甲方制定的工作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其本职工作;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三)甲方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及乙方的能力、表现,经协商可以调整乙方的(职务或调换船舶)工作,乙方的工作岗位调整后,其劳动报酬作相应调整。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所在岗位执行工时制度按下列第项确定:
(一)标准工时工作制。
(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三)不定时工作制。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规定。甲方对乙方实行休息休假制度按法律法规等规定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执行。
第五条劳动报酬
(一)乙方同意从上船工作之日起至离船之日的实际工作日计算支付工资,工资于每月日前发放。
(二)乙方合同期内的标准工资为元/月。
(三)乙方在船工作期间伙食费标准:每天为元。
(四)乙方工资实行一包装工资制,乙方月工资为元(税前工资)。其中包括标准工资、岗位工资、加班费、年休假、社保补贴及通信费等。
(五)乙方应按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六)乙方待命期间、公休期间和工伤休养期间均按标准工资计发。
第六条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乙双方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劳动保护、职业卫生等规定。甲方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甲方根据有关法律,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三)甲方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如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并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乙方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四)甲方有义务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卫生及有关规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训。
(五)乙方须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劳动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如由于乙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出现工伤事故,本人应负一定责任,并应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七条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参加当地政府规定的法定社会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按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所属社会保险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应缴纳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若乙方不愿参加社会保险,由乙方向甲方提供书面声明,甲方将单位承担部分以货币形式发放给乙方,以后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参加社会保险后,乙方不得拒绝甲方代为扣缴应由其个人缴纳的费用。若乙方拒绝代为扣缴,甲方则有权终止其继续投保,由此所发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因工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均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或双方的约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四)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等均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甲方的规定执行。特别约定: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五)甲方为乙方在合同期内办理船员人身意外险,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元,由甲方支付,保险受益人为甲方.一旦出险,甲方从保险人得到的赔付款项应足额支付给乙方,按规定若有不足的部分再由甲方补足。
(六)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甲方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甲方应将制定、变更的规章制度及时进行公示或者告知乙方,乙方应严格遵守。
(二)乙方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
(三)乙方不得从事其他任何与甲方利益冲突的第二职业或活动,并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不得对外泄露甲方经营计划、业务数据和有关机要信息。
(四)乙方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的,工作岗位不适岗、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
(五)乙方如要公休:
1、必须提前月(天)上报甲方,由甲方统一安排后通知船长,由船长通知公休船员;
2、乙方离船公休后必须在三天内携带本人所有证书来甲方报到,证书由甲方统一管理;
3、乙方每次公休时间原则上定为二个月,公休期间每一个月向甲方报到一次(电话或本人)
4、公休期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统一安排上船。
乙方违反以上任何一条规定的,甲方有权按国家和本单位的规定对乙方给予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通知解除本合同。第九条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一)乙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事项,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为其支付的培训费和招收录用费;
2、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本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二)乙方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提出辞职或有其他擅自离职情形的,作为旷工处理。
第十条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一)甲乙双方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三)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有关规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四)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或双方约定的经济补偿金经协商以标准工资作为计算依据。
第十一条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一)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委会员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载委会员申请仲载。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以下专项协议和规章制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协商解决,与今后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其它事项
(一)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二)劳动合同涂改的部分、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劳动合同为解决双方劳动争议的依据。
(三)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西安市美丽城区及美丽系列申报要求
美丽街道申报要求
每区申报1-2条,城市街道长度1千米以上。
1.配套设施完善美。雨、污水管分流,管道保持畅通,雨后积水能及时排除。道路路面、人行道完好,路灯、交通标志标线都已安装或实施,井座井盖等设施完好。
2.市容环境干净美。道路路面、人行道、绿化带卫生整洁;沿街公共厕所、垃圾桶等环卫设施完好、整洁。
3.公共设施整洁美。各专业管线入地,道路空间整齐有序;公交站点布置合理、方便乘客换乘;护栏、座椅、隔栏等公共设施完好,各种设施卫生干净整洁。
4.沿街建筑风貌美。沿街建筑立面完好,围墙整洁、造型优美;广告设施经审批有序设置,表面整洁完好;夜景灯光安装灯具隐蔽,亮灯率高。
5.绿化景观效果美。花卉树木布局美观,无缺株、死株、枯株,无残花;植株种养维护完善,无裸露泥地和空白绿化用地,无垃圾杂物。
美丽社区申报要求
每区申报1-2个,符合城市规划建设要求,配套设施齐全,对外交通便利。规范社区管理的单个或集中连片的多个住宅小区,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入住率不低于70%,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在5年以上。
1.整体形象。社区无违章搭建,符合规划要求,整体布局合理,功能完善,邻里和睦。
2.公共设施。水电气暖等设施运行良好,社区用房、公厕、车棚正常使用,停车规范、交通有序。
3.卫生环境。环卫设施完备,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场所无烟头、纸屑,垃圾日产日清。
4.绿化景观。绿化率符合规划要求,苗木搭配合理,达到四季常绿,三季有花。苗木日常维护、修剪及时,景观效果具有特色,与建筑相得益彰。
5.人文环境。配建有娱乐、休憩公共空间,儿童嬉戏场所,设置有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体现人文关怀,注重文化传承,有宣传标识标牌,反映小区形象的文化小品。
6.物业管理。社区委托物业公司或成立准物业管理组织,建立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规范,持证上岗。
7.精神文明建设。按规定成立业委会,与社区沟通紧密,经常开展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宣传教育阵地,无不文明行为和治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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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有幸参观了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这次短短一个小时的参观,思想受到了教育,心灵受到了洗礼,灵魂受到了升华!2600平方米的展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为主线,以“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以秦岭违建事件和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主要内容,既有先进典型又有反面教训,既有音像展示又有视频短片,既有传统展陈又大量运用新技术新媒介新手段,特别是大量现代数字技术展陈项目,切身体会了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的观展感受,让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展陈精心设计的9个部分,每一部分都令人深思、给人启示、给人力量。
观“省”——明奋斗之志:通过短视频,使习近平总书记的“三问”回响在耳边,留下烙印。革命战争年代,奋斗是打仗,牺牲的是生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西安追赶超越,奋斗是实干,牺牲的是青春。我们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低调务实,埋头苦干,接续拼博。
观“心”——担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中国精英救亡图存、共产党人开天辟地,挽民族于危亡,谋中华之复兴。当下,我们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具体到我们个人,就是要抢抓机遇、求实创新、团结拼博,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追逐初心。
观“律”——强规矩意识:近百年建党之史,党的纪律建设贯穿始终,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霹雳反腐,党的建设耳目一新,民众信心倍增。联系近年来全市全面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历程,纪律建设必须始终放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观“诫”——教训沉痛:运用鲜明对比的手法集中展示了秦岭违建整治的过程和整治前后生态环境对比,激励我们必须始终做一名秦岭生态的守护卫士。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牢记“秦岭违建是一个大教训”,作为秦岭违建整治全程参与者,我印象极为深刻,既为秦岭生态被破坏而痛心,也为一大批干部受到党纪国法处理而惋惜。
观“儆”——警钟长鸣:曾经显赫一时,权高位重的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陈国强等一大批官员,一个个沦为阶下囚,让人感慨万千。一个人无论官多高,权多大,都要明白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已知。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严格要求、严格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
观“光”——方向明确:陕西是延安精神的发源地,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家乡,作为陕西和西安追赶超越的参与者,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无论世事如何轮回、时间如何推移,延安精神必须代代相传,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必须牢记于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必须在谋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观“率”——力量源泉: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的英模人物、时代楷模,犹如滚滚河沙中的金砾一般闪烁璀璨光芒,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团结拼搏、不懈奋斗。特别是最美西安人,在身边用感人的行动和事迹影响和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更有力量、更有信心,我们必须在具体琐事工作中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观“进”——令人振奋: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新气象新作为,“十项重点工作”新进展新突破,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特别是去年以来,西安市基础教育旧貌换新颜,数百所学校拔地而起投入使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水平大幅提高,多年难以破解的难题正迎难而解。岁月如歌、征途如虹,作为西安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参与者、见证者,过去一年的成绩既是沉甸甸的回忆,更是砥砺奋进的动力之源。
观“诺”——照镜自警:照镜正衣自警,重温入党誓词,暗自鞭策,以忠诚之魂、干净之身、担当之躯,谋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把以案促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结合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纪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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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7日下午,有幸参观了西安市警示教育基地。这次短短一个小时的参观,思想受到了教育,心灵受到了洗礼,灵魂受到了升华!2600平方米的展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为主线,以“弘扬延安精神、净化政治生态”为主题,以秦岭违建事件和赵正永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为主要内容,既有先进典型又有反面教训,既有音像展示又有视频短片,既有传统展陈又大量运用新技术新媒介新手段,特别是大量现代数字技术展陈项目,切身体会了沉浸式、互动式、体验式的观展感受,让人耳目一新、大开眼界。展陈精心设计的9个部分,每一部分都令人深思、给人启示、给人力量。
观“省”——明奋斗之志:通过短视频,使习近平总书记的“三问”回响在耳边,留下烙印。革命战争年代,奋斗是打仗,牺牲的是生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西安追赶超越,奋斗是实干,牺牲的是青春。我们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思想,低调务实,埋头苦干,接续拼博。
观“心”——担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中国精英救亡图存、共产党人开天辟地,挽民族于危亡,谋中华之复兴。当下,我们的初心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具体到我们个人,就是要抢抓机遇、求实创新、团结拼博,立足岗位创造一流业绩,在西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大潮中追逐初心。
观“律”——强规矩意识:近百年建党之史,党的纪律建设贯穿始终,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霹雳反腐,党的建设耳目一新,民众信心倍增。联系近年来全市全面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的历程,纪律建设必须始终放在突出位置,始终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监督、严肃执纪,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观“诫”——教训沉痛:运用鲜明对比的手法集中展示了秦岭违建整治的过程和整治前后生态环境对比,激励我们必须始终做一名秦岭生态的守护卫士。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警示全体党员干部牢记“秦岭违建是一个大教训”,作为秦岭违建整治全程参与者,我印象极为深刻,既为秦岭生态被破坏而痛心,也为一大批干部受到党纪国法处理而惋惜。
观“儆”——警钟长鸣:曾经显赫一时,权高位重的赵正永、魏民洲、冯新柱、钱引安、陈国强等一大批官员,一个个沦为阶下囚,让人感慨万千。一个人无论官多高,权多大,都要明白头顶三尺有神明,不畏人知畏已知。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严格要求、严格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任何时候都不能越雷池半步。
观“光”——方向明确:陕西是延安精神的发源地,是习近平总书记的家乡,作为陕西和西安追赶超越的参与者,我们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无论世事如何轮回、时间如何推移,延安精神必须代代相传,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必须牢记于心。作为纪检监察工作者必须在谋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中有所作为、有所建树。
观“率”——力量源泉:新中国成立以来各个时期的英模人物、时代楷模,犹如滚滚河沙中的金砾一般闪烁璀璨光芒,激励了一代又一代共产党员团结拼搏、不懈奋斗。特别是最美西安人,在身边用感人的行动和事迹影响和激励着我们,让我们更有力量、更有信心,我们必须在具体琐事工作中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观“进”——令人振奋:市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新气象新作为,“十项重点工作”新进展新突破,令人鼓舞,催人奋进。特别是去年以来,西安市基础教育旧貌换新颜,数百所学校拔地而起投入使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水平大幅提高,多年难以破解的难题正迎难而解。岁月如歌、征途如虹,作为西安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参与者、见证者,过去一年的成绩既是沉甸甸的回忆,更是砥砺奋进的动力之源。
观“诺”——照镜自警:照镜正衣自警,重温入党誓词,暗自鞭策,以忠诚之魂、干净之身、担当之躯,谋求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作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必须发挥派的优势、驻的权威,把以案促改工作长期坚持下去,结合日常监督完善制度机制,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为三年行动计划落实、办好人民满意教育提供坚强纪律保证。(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姚永锋)
西安市新城区志愿者联合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是西安市新城区志愿者联合会。
第二条本会联络、团结、凝聚新城区志愿者及组织共同开展志愿服务工作,是由自愿、无偿为社会提供志愿服务的社会各界人士以及志愿组织组成,并经民政局核准注册登记成立,具有法人资格的非盈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奉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理念,全心全意为志愿者服务,为新城市民服务。
第四条本会的登记管理机关是西安市新城区民政局,业务主管单位是共青团西安市新城区委员会。本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住所设在西安市新城区。
第二章 任务、业务范围、活动原则
第六条 本会的业务范围:
(一)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
(二)开展志愿服务项目活动;
(三)弘扬志愿公益文化;
(四)引领志愿者参与和谐社会建设。
第七条本会的活动原则:
(一)本会按照核准的章程开展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不超越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
(二)本会开展活动时,诚实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虚作假,不损害国家、会员和个人利益;
(三)本会遵循“自主办会”原则,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员自聘、经费自筹。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由团体会员和个人会员组成。
第九条凡区县委办志愿者协会,市工、青、妇、民政、教委和有关专业、行业的志愿者组织,以及其他各类志愿者组织、社会公益组织,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十条团体会员的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一条团体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四)向本会报告本团体工作情况。
第十二条凡热心志愿公益事业,积极从事志愿服务的组织管理、项目执行、文化宣传等,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对志愿服务事业有一定贡献的个人,承认本会章程并提出入会申请,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均可成为本会个人会员。
第十三条 个人会员的权利:
(一)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优先享受协会提供的信息、培训等服务;
(三)有对本会工作讨论、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要求本会维护其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个人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和积极参加本会工作的义务;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见和建议的义务;
(三)参加本会活动,完成本会委托的任务。
第十五条 会员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或严重违反本会章程的行为,由理事会撤销其会员资格。
第十六条 会员团体和个人会员都有退出本会的自由,退会前应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团体会员用本会名义组织活动,须报经本会批准。
第四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十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领导机构的产生和重大事项的决策,须经集体讨论,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本会的负责人是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
第二十条 本会负责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维护本会的权益,遵守下列行为准则:
(一)在职务范围内行使权利,不越权;
(二)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不得从事损害本会利益的活动。
第二十一条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四年。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由理事会决定随时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制定、修改负责人、理事选举办法;
(三)选举或者罢免理事会理事;
(四)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五)决定更名、终止等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条 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决定终止的会议,经实际到会会员代表过半数同意,决议即为有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须经出席会员代表2/3以上表决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二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理事,组成理事会。理事会为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任期四年,到期应当召开会员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换届的,应经本会理事会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延期换届。换届延期最长一般不超过一年。
第二十三条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召集会员代表大会,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二)执行会员代表大会决议;
(三)选举或者罢免本会负责人;
(四)决定日常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设立、变更或者注销,并依法向登记管理机关备案或申请登记;
(五)决定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免;
(六)决定各机构工作人员的聘用和辞退;
(七)领导各机构开展工作;
(八)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九)起草章程草案、负责人(含理事)选举办法草案,报会员代表大会审定;
(十)听取、审议秘书长的工作报告,检查秘书长的工作;
(十一)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四条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情况特殊可随时召开。增补理事,须经会员代表大会选举。特殊情况下可由理事会补选,但补选理事须经下一次会员代表大会确认。
第二十五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有1/3以上理事提议,应当召开理事会会议。如会长不能召集,提议理事可推选召集人。召开理事会会议,会长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体理事并告知会议议题。
第二十六条理事会会议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理事会决议须经出席理事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二十七条本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进行表决,应当采取民主方式进行。以上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形成决议的,应当制作会议决议和会议纪要。
第二十八条本会会长为法定代表人。本会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时担任其它社会团体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应当由中国内地居民担任。需要本会法定代表人做出决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由理事会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并形成决议。
第二十九条本会负责人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在本会业务领域内有较大的影响和较高的声誉;
(三)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三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担任本会负责人:
(一)因犯罪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执行完毕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执行期间或者曾经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
(三)曾在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中担任负责人,且对该社会团体的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社会团体被撤销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第三十一条本会负责人的任期与理事会的届期相同,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继续连任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经登记管理机关批准后,方可任职。
第三十二条本会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会员代表大会,召集、主持理事会;
(二)检查各项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三)领导理事会工作;
(四)代表本会签署重要文件;
(五)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十三条本会秘书长一般为专职。秘书长在理事会领导下开展工作。本会秘书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办事机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
(二)协调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开展工作;
(三)拟订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报理事会审批;
(四)向理事会提议聘任或解聘各机构负责人人选;
(五)向理事会提议聘用或辞退各机构工作人员;
(六)向理事长和理事会报告工作情况;
(七)处理其他日常事务。
第三十四条本会设立监事会,对于理事会的资金使用、项目开展等相关工作进行监管。
第三十五条本会设日常办事机构秘书处,处理本会日常事务性工作,对外招聘专职工作人员。专职工作人员应当参加登记管理机关或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岗位培训,熟悉和了解社会团体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提高业务能力。
第五章 财产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条本会的收入来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自愿捐赠;
(二)政府资助;
(三)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入;
(四)利息等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条本会的收入及其使用情况应当向会员代表大会公布,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八条取得的收入除按相关规章用于本协会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应全部用于社团登记核定及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第三十九条本协会财产和孳息完全属于协会,不得用于分配和他用,应继续为志愿公益事业所用。
第四十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以及聘用退休人员的补贴,由理事会按照国家相应的政策规定执行,从本会收入中支付。
第四十一条本会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本会使用国家规定的社会团体财政票据。本会接受税务、会计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税务监督和会计监督。
第四十二条本会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四十三条本会进行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应当进行财务审计,并将审计报告报送登记管理机关。本会注销清算前,应当进行歇业财务审计。
第四十四条本会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组织的年度检查。
第六章终止和剩余财产处理
第四十五条本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一)完成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无法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继续从事公益活动的;
(三)发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条本会终止,应由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
第四十七条本会终止前,应当在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八条本会完成清算工作后,应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完成注销登记后即为终止。
第四十九条本协会注销后的剩余财产不得予以分配,应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本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后,提交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15日内,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经2020年12月5日西安市新城区志愿者联合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准。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本会所有。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自登记管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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