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合同协议  工程合同 > 详情页

码头施工合同

作者:2022-05-06 10:13:220

码头施工合同1


修船建设项目3#修船码头施工工程抛石基床爆夯施工方案

编制:         

校核:         

审核:         

葛洲坝集团第六工程有限公司

长兴岛大船施工项目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抛石基床爆夯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修船建设项目3#修船码头位于2#修船码头西侧,与2#修船码头垂直相接,码头呈东西走向分布,总长895.534m,码头采用重力式沉箱结构,基础为抛石基床。基床断面主要分3种形式,基床底标高分别为-12.8m、-14.8m、-16.8m,基床顶标高为-10.8m,基床顶宽为18m,外边坡为1:1,基床抛石厚度为2.0~7.0m。

3#码头东侧离厂房近处205m范围已作机械重夯处理,剩余部分拟采用爆炸夯实法施工,处理长度约为700m。

二、爆夯设计

1、编制依据

本施工组织设计遵照以下设计规范与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1984.1.6);

(2)《爆破安全规程》(GB6722)

(3)《爆破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JTJ/T258-98);

(4)《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J286);

(5)《水运工程抗震设计规范》(JTJ225-98)

(6)《防波堤设计与施工规范》(JTJ298-98);

(7)《港口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221-98);

(8)《港口设计维护技术规程》(JTJ289);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1983.3.1)。

2、爆破密实机理

悬浮在基床顶面的药包在水中爆炸时释放出巨大能量,药包周围的水直接受到高温、高压爆炸冲击波的作用,强烈的压缩药包周围的水介质,使其压力、密度突然升高,形成强烈的冲击波,即冲击荷载。冲击荷载以压力的形式作用于抛石基床,并伴随地震效应,两种作用均使块石产生错动,相互压缩、填充并减少空隙,从而达到基床密实。冲击荷载和震动作用产生的夯实效果同单个药包的质量药包的分布密度、药包的悬挂高度、爆夯遍数、基础厚度、地基持力层土质及基槽边坡土质等因素有关。

3、爆夯质量要求

(1)爆夯后基床夯实率应满足设计要求;

(2)爆夯后的基床顶面平整度应满足施工要求。

4、爆夯参数的确定

根据《爆炸法处理水下地基和基础技术规程》,结合我单位爆夯经验,本工程基床厚度小于7m,施工采用一次抛填到设计高程并预留沉降量,进行爆夯。

(1)布药网格。为使爆夯作用均匀,爆后基床平整,药包平面布置采用正方性网格布置,网格为4m×3.5m,一层中的第二次布药位置在垂直轴线上与第一次布药位置均等差开。第三次布药布置在平行轴线上与第二次布药位置均等差开。

(2)单药包药重Q。按如下经验公式计算:

Q=q×S×H×η/ n

式中q—爆夯单耗,kg/m3,根据经验取4.0~4.5kg/m3;

S—单药包夯实基床表面积(m2),本工程为14m2;

H—分层厚度(m);

η—夯实率,本工程18%;

n—爆夯遍数取1~3;

Q—单药包药量(kg)。

各爆夯区参数详见爆夯参数表。

爆夯参数表

爆夯区编号

爆夯分层

爆区长度(m)

夯层厚度(m)

布药宽度(m)

布药网格m×m

单药包重kg

每爆区药包数

爆夯遍数

悬高(m)

导爆索长度(m)

0+205~0+280

一次到顶

75

2~7

18

4×3.5

24

5×19

5×18

5×19

3

0.8

1250

0+280~0+380

一次到顶

100

2~3

18

4×3.5

15

5×26

5×25

2

0.8

1150

0+380~0+580

一次到顶

200

2~3

18

4×3.5

15

5×51

5×50

2

0.8

2300

0+580~0+750

一次到顶

170

2~3

18

4×3.5

15

5×43

5×42

2

0.8

1870

0+750~0+815

一次到顶

65

2~4

18

4×3.5

20

5×17

5×16

2

0.8

750

0+815~0+890

一次到顶

75

2~3

18

4×3.5

15

5×19

5×18

2

0.8

820

0+890~0+960

一次到顶

70

2~3

18

4×3.5

15

5×17

5×16

2

0.8

750

(3)悬挂高度h2。考虑水的隔离和配重物的影响效果,药包悬挂高度不宜过大,取药包半径的1/3≤h2≤(0.35~0.4)Q/3。本工程取吊高80cm。

(4)一次齐发起爆药量。爆夯设计在综合考虑爆破环境要求的条件下,计算一次齐发起爆药量控制在1000kg,为确保周边安全,一次齐发起爆药量控制在600kg左右,各区段应根据一次齐发起爆药量控制起爆排数。

(5)药包配重。为了保证药包位置准确,配重不小于药包的重量,且重量均等,配重材料选用容重较大的砂土为宜,每袋重约25Kg。

三、施工工艺

1、药包制作

按设计要求的药包质量称取乳化炸药,并取一段1.5m的导爆索,按12cm一段折起,用胶布扎紧塞入药包中。然后将炸药连同导爆索一起放入编织袋中,扎紧袋口,留50~60cm导爆索作为起爆网络用。为了保证药包能悬浮,在每个药包中放一定数量的泡沫,在药包下方连接一个用编织袋装上砂子的配重,其配重为药包重量1.5~2倍,连结绳长0.6~0.8m,以保证药包在基床面上0.6~0.8m处。

2、布药工艺

考虑到布药宽度及每天引爆频率高的特点,采用自航200T铁驳船作为布药船,采用线形方式布药。主要布药工艺流程如下:

(1)船上制作药包,加入配重体,按爆夯参数将药包置于船边;

(2)按实测水深在药包上捆扎药包绳索,准备漂浮物备用;

(3)在船上按设计间距用导爆索将一排药包联接好,并将控制绳索放置好备用;

(4)施工船在爆区定位,用全站仪或GPS和测绳定出药包的位置;

(5)到位后人工沿船边放入药包至基床表面时,拉脱药包引绳;一次放置一排,然后移动布药船放置第二段药包。两段药包相距15m以上,以防止第1次起爆将第二次爆夯用的药包炸坏,以此循环作业,直至完成布药施工,施工船撤离爆区至安全位置。

基床爆夯布药如下图所示:

3、布药注意事项

布药时选取高平潮进行;爆夯前后进行基床标高的测量,弄清爆夯沉降规律,对于局部补抛抛石平均厚度大于50cm,按原设计药量减少一半进行补夯,补夯范围的药包按原设计位置布放。

4、炸药的选取

在水下爆破作业时,必需考虑炸药主要性能有:炸药的起爆感度;炸药抗水性能及炸药的威力。根据已有的施工经验,爆夯选用防水乳化炸药能满足本工程的准爆要求。

5、起爆系统与网络

该工程主要采用导爆索传爆网络起爆,在靠近诺尔港机厂码头附近,为减少一次爆炸的影响,采用非电塑料导爆管雷管传爆网络和毫秒微差爆破技术。

为保证深水条件下的爆夯安全准爆,起爆系统与网络设计为:选用高能导爆索或普通导爆索双线起爆药包,电雷管起爆主导爆索,雷管脚线与起爆线相连,起爆线引至起爆器的起爆网络。

基床爆夯布药示意图

高  能

起爆器

+

_

双绞线

起爆头接电雷管

主导爆索

支导爆索

]

准备工作 船上测控

施工船定位

药包制作

一排药包备好待用

将一排药包同步放于水表面

引出导爆索并移船至下个药位置

全站仪或GPS定位调整药包位置

将药包同步放入至基床表面后脱绳

爆夯网络平面示意图

药包

基床顶宽18m

整个爆区是否布药施工完成

施工船撤离爆区至安全位置,作连接网络和起爆准备。

船上爆夯同步投药工艺流程图

四、质量检查及验收

1、在爆夯前后分别对基床标高进行测量,每5m取一个断面,2m取一点,取夯沉量平均值。当沉降率不满足相关规范时,则需重新布药爆夯,直至满足要求为止。

2、当爆夯后发现有较严重的地基基础边坡坍塌时,测深范围必须包括边坡。

3、药包制作及布设允许偏差符合下表规定:

序号

项    目

允许偏差

1

单药包重量q2(kg)

±0.05q2=0.5kg

2

药包平面位置(m)

0.1a=0.5m

3

药包悬高h2

±0.05h2=0.035m

4、每炮准爆率不低于90%,小于60%应补爆一次,60%~90%局部进行补爆。

5、施工时严格做好施工记录,包括单药包平面位置及悬高,施工水位布药起始和结束时间,起爆时间,盲炮处理等资料,施工记录作为交工验收资料。

五、质量保证措施

为了使工程施工质量达到优良,在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必须建立和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实行全员的质量管理,为确保工程质量达到优良,特制订以下质量保证措施:

1、成立项目经理部、施工处、班长三级质量管理体系实行班长自检、互检、质检级抽查的“三检制度”。

2、所有进场的施工材料需有质量合格证或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合格的或超过保质期的施工材料严禁进场施工。

3、每道工序或工程项目需实行中间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后继工序或项目,验收不合格的应下令返工。

4、施工前应对施工图纸使用的控制点的平面坐标、标高进行检测、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如发现控制点下沉或偏移应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及时纠正方可使用。

5、水下爆夯的施工全过程采用全站仪进行跟踪测量,以提高施工定位的准确性,施工水尺的设置应保证牢固,并定期检验。

6、在爆破施工中所用的导爆管、电雷管须是同厂、同批号。残留孔应用碴或粗砂回填,以确保爆破施工质量。

六、安全距离的确定与安全措施

1、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炸处理软基爆炸效应一般有水中冲击波、爆炸震动、爆破飞散物以及爆炸产物的污染等。这几种水下爆炸效应对环境的影响安全范围在《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作了相应的规定,并给出了计算公式。根据确定爆炸源与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之间的安全距离,应按爆炸效应对人员和其他保护对象的影响进行核定并取其最大值的原则,针对本工程中保护对象的要求和特点,主要考虑到爆炸震动、爆破飞散物和水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来确定警戒范围。

1.1爆破震动安全距离

根据《国家爆破安全规程》中爆破安全振动速度标准如下:

主要建(构)筑物类型           安全震动速度(cm/s)

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             1

一般房屋、非抗震大型砌块建筑物       2~3

钢筋混凝土框架房屋                   5

重力式码头                           5~8

爆破震动安全距离

R=Q1/3(K/V)1/а

式中Q—齐发药量,kg;本工程爆夯齐发药量取600kg;

V—安全震动速度,cm/s,民房取2;码头取7;

R—与爆源的安全距离,m;

K、a—与爆破地区地质、地形、爆破方式有关的系数和指数。根据类似

工程施工经验和规程,爆夯取K=400,а=1.9。

与爆源不同距离R下的爆破振速V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爆夯基床相邻建筑物

相关参数

临建设施

铁船

单段最大起爆药量(kg)

600

600

爆破中心至建筑物最近距离(m)

200

250

震动速度(cm/s)

0.98

1.51

从表可知,在200m以外的爆破振动速度小于民房安全振速。在50m以外的爆破振动速度小于码头安全振速的要求。

1.2爆破飞散物的安全距离

爆填时爆破飞散物为抛掷淤泥、个别飞石和冲击落水等物质,根据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结合本工程埋药较深,并要求在有覆盖水的条件下起爆,爆破飞散物的安全距离控制在50m以内。

1.3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根据规程中的有关规定,当起爆药量为2001000 kg时,水中冲击波的安全距离根据规程中的规定为:对人员安全距离为1400m;对木船250m;对铁船150m

为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本工程重点考虑到水下爆炸效应较复杂的地质,水文和爆炸方式等条件的产生,传播的复杂性,在施工安全管理上我们规定的警戒范围如下:

(1)陆域上爆炸震动安全警戒线为距爆源以外150m

(2)水中冲击波安全警戒线:对水中人员距爆源以外1400m;对船舶距爆源以外250m

2、施工安全措施

水下爆夯施工与管理严格遵守“爆破安全规程”和“民用爆炸物品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爆前加强宣传,做好协调工作;施工时,人员持证上岗,杜绝违规违章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并编制应急方案。

2.1爆破警戒与信号

爆炸作业时使用警报器,以警告现场的所有工作人员。警报信号包括警报旗和声响警报器,具体操作规定如下:

爆破警报---爆破前20分钟,悬挂黄旗。

爆破警报---爆破前10分钟,悬挂红旗。

全部解除---拉下红旗。若有盲炮,在处理盲炮过程中依然悬挂红旗。

2.2现场爆破作业安全措施

根据装药范围划定距装药区外边界50m以外的爆区警界线。

爆夯前利用电话、对讲机和海上警戒船通知等方法,加强与业主、附近施工单位的联系,确保海上作业人员、施工船舶安全。

清理在爆区警界线以内的与爆炸作业无关的人员,机械设备,由警界人员在警界线外保护。

爆夯前必须将计划起爆时间报告监理工程师,经批准后,在规定时间内起爆。

进入爆破现场施工的人员禁止携带火种和易燃品。

在雾天,黄昏和夜晚时,禁止水下爆炸作业;遇雷雨时停止爆破作业,已接好的雷管网络应立即短接,并迅速撤离警界区外。

爆破作业前,爆破技术负责人根椐爆破布药区的水位,流速,流向,风浪等海况布置爆破作业。

利用船舶作业平台进行水上爆炸作业时,堆放药包的船舱清理干静并不得有尖锐突出物;尽量避开风涌浪较恶劣的海况,避免剧烈的颠簸和撞击。

由爆破员对装药现场内余留的火工品,其他材料进行清理和回收;当确认网络区内无影响物和警界信号允许下进行起爆网络连结。

施工船舶按要求到指定避风地点防台。

2.3网络准爆的保护措施

选择质量合格的防水导爆索,注意导爆索接头检查。

置于乳化炸药的导爆头要求:炮头折长度不小于10cm,折次数不小于4次;对折的导爆炮头用胶布将两头捆扎固,不使其松散;导爆炮头引出端要求:引出端长度不小于1.5m;并不应破损和打小于90°的死折。

导爆头与炸药的联结要求:用竹或木棒将导爆头轻轻地推入药包直径的2/3处,将炸药和导爆头压紧,用麻线将引出线与药包塑料袋口扎紧;爆工在搬运或装药时不准直接提拉引出线。

主导爆线与导爆头引出线连接技术要求:总则,导爆线起爆网络应采用搭接或水手结等方法,搭接时两根导爆线重折的长度不得小于15cm,中间不得夹有异物和爆炸药,友线与主线传爆方向的夹角不得小于90;必须用快刀切割导爆线,不得用剪刀或摩切,并且禁止切割已接上雷管或已插入炸药里的导爆线。

电雷管使用前,在室外安全地点用专用爆破检测仪表逐个检测,导通下电阻在1.5~2欧姆范围内。

主导爆线起爆端扎紧的电雷管距主导爆线端部15cm处,雷管聚集穴方向与导爆线传爆方向一致。

电雷管的引线端在没有放好起爆导电线和爆区未清场前不准接在主导爆线上。

爆破技术员检查主导爆线和支导爆线的搭接网络,合格后进行连入电雷管。

用专用爆破检测仪表检测已经连接好的起爆网络。

2.4盲炮处理规定

发现盲炮或怀疑盲炮时,立即报告或及时处理,并在附近设明显标志。

处理盲炮时,无关人员不准在现场,并在爆区边界设警戒和禁止进行其他作业;不能及时处理时,延长警戒时间。

禁止直接抽拉露出水面的导爆头引线。

禁止用船只托拉未起爆的药包。

对发生盲炮的原因进行分析:当整个爆区未起爆时,须立即切断起爆器与导线的连接并短接导线输入端,由爆破员进行爆破网络检查,必要时用专用的爆破仪表进行测量,直至检查清楚后才能连接起爆。注意殉爆药包数量和重量(是拒爆药量的1/2为宜),可分成二排或几排布药。

每次处理盲炮必须进行总结,并由处理者填写处理过程备案。

2.5水下裸露药包的保护措施

水下裸露药包的配重重量不小于药包重量的1倍。

药包配重材料应选用粗砂或密度较大的砂土。

药包导爆头引线在加入配重材料前进行保护好,禁止配重材料进入导爆头与炸药结合部位。

装入水下的药包或堆放场地的药包不准存放过夜。

投药的船只应选择风涌浪较小的海况条件下作业,并且要求船只稳定性和质量好。

禁止在投药船的作业区内存放任何带电物品和易燃物品。

在急流段布药时,在加大配重的同时,应使用双条缠绕的导爆线,并用传导杆送药包到海床面上。

利用投药船布药作业时,在投药船离开投放药包的地点前,必须反复检查船底是否挂有药包或导爆线。

禁止拖拽和撞击已投入海床面上的裸露药包。

裸露药包漂浮水面或有其他异常现象时,严禁起爆。

七、施工工期

根据现场基槽开挖进度及抛石速度,拟定施工工期为:2012年7月11日~2012年9月30日完成。

根据以往施工经验,每天可完成爆夯2次,每次可分区2响,约可完成基床2遍爆夯60米,基床总爆夯区间为700米,实际施工工期仅需12天。

由于现场基槽开挖及抛石速度限制,本工程基床爆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进度调整,在基床抛石完成60米以上即可进行爆夯作业,以提供部位供沉箱安装。

八、劳动力计划

劳动力配置详见下表:

序号

工种名称

人数

1

工长

1人

2

测量人员

3人

3

炮工

3人

4

力工

10人

5

船员

4人

6

小计

21人

 

九、船机设备使用计划

船机设备配置详见下表: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1

爆夯布药船

1艘

2

警戒交通船

2艘

3

电雷管检测仪

2台

4

起爆器

2台

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

爆夯负责人:张江银

 

项目总工:李海军

 

现场负责人:胡利光

 

质安部长:李顺波

 

施工员:牛松峰

 

物资部长:赵建德

安全员:蔡林

 

 

 


码头施工合同2


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华能河南分公司

乙方:河南省鑫河建设有限公司

华能河南分公司渑池县凤凰山风电场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法合同法》结合被工程具体情况,为了明确工程项目及双方责任,本着互相协作,确保施工项目顺利完成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地点:渑池县仁村乡雪白村、台口村、大水沟村。

(二)工程内容:

1、甲方提供的风力发电塔基础部分图纸所有内容,包括施工图中所有的设备预埋件(即锚栓组合件)

2、乙方负责开挖土石方的爆破清理、转运、修边、清底达到浇筑的标准(包括钢筋标准焊接和钢筋绑扎)完成基础浇筑。

第二条  工程总价:壹亿捌仟伍佰万元整(¥18500万元)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双方商定工期,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15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5月15日工期12个月。

第四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规范验收。

(二)工程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乙方设备进场,三日内甲方付乙方预付款5万元作为备料款。

(三)属乙方施工范围的工程项目,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损坏的,乙方给予免费修补。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一)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按照甲方制定的品牌、型号采购。

(二)材料设备附有出厂的合格证明,材料设备有异议进行检验。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一)大型机械进驻工地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总造价款的10%。                     

(二)以后按月进度付款,每月25日上报次月5号付清上月已完成工程的50%工程款。

(三)单个基础工程完工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工程款,剩余款项一年后一次性付清。

第七条  责任范围

(一)甲方责任

1、负责解决施工现场用水、用电,道路畅通。

2、甲方保证按任务书约定付款到位。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进场需服从甲方管理;

2、乙方需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延期一天罚款1000元。

3、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设备材料的保管工作。

第八条  其他事项

(一)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人员失误造成甲方损失的,损失时由乙方承担。

(二)由乙方不具备施工条件造成停工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三)合同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研究另立补充条件,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四)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和结清工程款后失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委托人:                             委托人:

日期:                                日期:

 

 

 

 

 


码头施工合同3


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道路桥梁施工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共遵守。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范围及内容:新建平板桥一座,桥身为六墩五跨,宽八米,桥全长伍拾米,具体按施工图施工。二、工程期限1、本工程开工时间二0一0年五月二十日,竣工时间二0一0年七月二十日(如遇雨季可适当延长工期)。2、合同总工期为六十天。三、工程造价经甲、乙双方测算,确定工程总造价为肆拾捌万元,总价承包。四、工程质量、验收、安全问题1、乙方必须严格按图纸和桥梁有关规范施工。2、工程质量由乙方全面终身负责。3、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五、工程款的支付本合同签订后十天内,甲方先支付工程款捌万元,桥墩基础成功后甲方付伍万元,桥墩成功甲方付拾伍万元,桥成功甲方验收后,甲方付清全部工程款的90%,留伍万元作质量保证金,贰年后付清。六、如某一方不按合同办事罚款壹万元整。七、附则1、本合同在签字之日起生效。2、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问题由甲方负责。3、甲方提供优良的外部环境。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码头施工合同4


办公楼维修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小安装工程及维修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建设地点:乌恰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3、工程内容:施工维修

5、承包形式:包工包料

第二条合同工期: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质量标准:合格

第四条 合同价款

第五条 合同价(大写):()

(小写):合计:元

第五条 甲方权利和义务

1、发现质量问题可单方终止合同并责令乙方赔偿一切损失。

2、在乙方保证质量完成全部工程后支付工程款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要求甲方提供图纸和施工方案,协同办理开工前的手续。

2、所有的施工材料必须是合格产品。

3、工程项目价格造价具体以建筑工程预算书为准。

4、乙方必须按要求施工、如期完工、保证工程质量达到优质。工程完工后及时清除场地内的全部杂物。

第七条付款方式

1、竣工后经验收合格一次性付清。

第八条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合同除不可抗力外和自然灾害无权无过失单方解除合同。

合同份数:一式三份

后附详细清单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合同订立时间:


码头施工合同5


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编号:

客户姓名:

工程地址:

联系电话: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地点:

1.2工程内容及做法见室内装饰工程预算报价单、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1.3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承包方式:

(1)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

(2)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主要部分材料;

(3)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

1.4工程期限 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1.5合同价款:

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1.6若乙方报价单内漏报常规室内装修必须施工项目的,则乙方增加施工,不增加施工费用;若甲方施工过程中增加造型项目或其它额外不常做的施工项目,由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另行计算资金。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提供:

(1)甲方自行设计施工图纸,及时向乙方提供施工任务书(即设计施工图纸,装饰工程项目内容,设备安装要求,器具规格、型号、式样)。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第三条甲方工作

3.1甲方负责办理施工所涉及申请、审批等手续,并负责缴纳物业管理处报批的一切费用,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3.2开工前,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包括:搬清室内家具、陈设或将室内不易搬动的家具、陈设归堆、遮盖,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影响施工的酌情增加施工协调费。

3.3甲方负责协助乙方材料进场及与管理处之间的关系。

3.4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第四条乙方工作

4.1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4.2施工中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

4.3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

第五条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或施工方式如需变更,双方应协商一致,签定书面变更协议,同时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第六条材料事项

6.1由甲方提供的主要材料、设备,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

6.2由乙方为甲方代购的主要材料、设备,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做好验收工作。

6.3 主要部分材料项目:

(1)由甲方提供、乙方施工的主要材料项目:墙地面瓷砖、马赛克、石材及其加工费和上楼运费;漏电开关、灯控开关面板、插座面板、灯具、排气扇、取暖器等同等概念电气材料;蹲便器及冲水箱、坐便器、拖把池、洗手盆套装(含配件)、镜子、角阀、水龙头、淋浴花洒、挂件等同等概念卫浴材料;地漏、锁具、合页、门吸、导轨、滑轮、铰链、拉手等同等概念五金材料。

(2)由甲方提供、材料商施工的主要材料项目:整体橱柜;大门;房间门;卫生间门;木地板;酒柜鞋柜书柜衣柜吊柜地柜等整体柜类;沙发;茶几;床;台;墙纸;厨卫铝扣板天花;水晶吊灯;楼梯扶手;淋浴区玻璃隔断;工艺玻璃;石膏线;窗帘;防盗网;纱窗;铝合金门窗;露台顶棚;晾衣架;空调移位及开孔。

第七条工期延误

7.1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1) 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2) 因违反建筑规定或违反物业规定导致停工的;(3)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7.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合同工期相应顺延。

7.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完工,工期不顺延;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的,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第八条工程验收和保修

8.1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

(1)前期验收:防水工程试水完成 (不作封闭) 。

(2)中期验收:水路、电路铺设完成(不作封闭)。

(3)竣工验收:整体验收。

(4)材料验收:主要材料进场验收。

8.2乙方应提前二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8.3防水、水电隐蔽工程保修期为贰年,饰面工程保修期为贰年。

第九条工程款支付方式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支付时间

支付金额(元)

金额比例

第一次

签署施工合同

30%

第二次

水电完工验收合格,泥水工进场前

30%

第三次

木作、泥水完工验收合格,漆工完工前

30%

第四次

工程竣工双方整体验收合格

8%

第五次

工程竣工双方验收合格三个月内

2%

注:甲方所付工程款以乙方开出的票据或在该合同期限内的银行转账票据为准。

收款账户:中国工商银行番禺支行 。

收款人: ,账号:   。

第十条违约责任

10.1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0.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负责;

10.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及相应的违约金(按合同价的5%收取);

10.4由于乙方责任不能按约定工期完工的,拖延工期每天赔偿金为合同总价的1‰,最高拖延工期赔偿限额为合同总价的5%。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条款 :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后自动终止。

12.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12.3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

附件一:室内装饰工程预算报价书

附件二:装饰设计工程设计施工图纸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日期: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保修单

登记编号

用户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地址

施工负责人

联系电话

竣工验收日期

隐蔽工程保修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饰面工程保修期限

年 月日至年 月日

发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

备注:

①保修期内由于承包人施工不当造成质量问题,承包人无条件地进行维修。

②保修期内如属发包人使用不当造成装饰面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承包人酌情收费。

③本保修单在发包人、承包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码头施工合同》,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相关推荐
本站资料图片均来源互联网收集整理,作品版权归作者所有,如侵犯您的版权,请跟我们联系 将第一时间删除。
Copyright © 2010 - 华南创作网 声明
粤ICP备20211739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