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第一篇:012.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1983.8.8)
在整体的建筑工程实施的过程中,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占据相当关键的地位,是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成分。那么水电安装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电安装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1发包方(下称甲方):
承包方(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水电工程的施工的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概况
1.1工程名称:
文化苑小区水电安装工程1.2工程地址:
文化苑小区1.3承包方式:包材料、包安装(含防雷接地)、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竣工调试验收的方式。
使本工程按照甲方规定工期通过有关部门的验收并交付使用。1.4工程范围与内容:(包括施工图内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图改变后工程量另行计算)
第二条 工期
1、乙方必须在
年 月 日前竣工。乙方在招标方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施工任务,甲方要求的竣工是指该工程全部完成,验收合格。2、如因由施工场面(包括土建施工场地、水电施工图的提供、施工方案变更、拖欠工程款)影响乙方的工程进程则工期应作相应顺延。
第三条 工程质量标准
按照国家现行安装规范施工,并达到水电验收标准合格等级。
第五条 合同价款
本合同价款按万预算。(结算按工程完成时的最新定额,材料价格参照20_年价目表,人工费60元/定额工,括人工、机械、施工安装、调试、保险及风险等各项费用。
该工程完工后报验及检测费由甲方负责,若检测不合格,需要二次检测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甲方应付给乙方总款的10%作为启动资金,电线、电缆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30%,开关灯具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20%,配电箱到达现场付总工程款的10%,安装完成付总工程款的20%,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总工程款的7%,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两年后无质量问题一次性全部支付给乙方。
第七条 设计变更
7.1因施工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部分工程款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八条 双方职责
9.1甲方职责
(1)按时提供施工工作面给乙方使用。
(2)负责协调配合管理施工现场,指定相应的施工员监管施工工作,负责有关签证。
(3)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源连接点及施工工人现场住宿。包乙方工作人员住宿床位,用水、用电。
(4)按施工安全规范的规定,采取应有的施工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与第三者的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伤亡事故责任以及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工程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甲方应协助乙方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保护期间如有人为故意损坏,应由损坏方予以修复或返工。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指定人员管理,按照甲方管理制度施工。
(7)负责对该工程合同范围内的施工现场内的防火、防盗、安全及治安工作。乙方工人因自身原因在施工现场、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伤害费用,一万元以下(含一万元),乙方承担全部费用,一万元以上,甲方承担超出部分的70%费用,乙方承担相应费用。如若是乙方工人自身不安全行为发生的意外伤害,甲方概不负责。
第九条 安全施工
10.1施工期间,乙方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装条列》和其他相关法规以及施工期间国家颁发的新的法律法规,并对现场作业的安全及工程质量负责。
乙方必须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负责人,物件堆放整齐。10.2乙方必须进行安全文明施工。
10.3乙方应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
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十条 关于工期延误
11.1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过甲方现场工程师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提供施工场面及相关开工条件;
(2)甲方未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进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3)甲方工程师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4)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双方负责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6)合同约定或甲方工程师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1.2合同双方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均属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造成的损失。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及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调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第十三条 合同份数
13.1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
13.2本工程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完最后一笔尾款,此合同自动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2房屋主人:______________(甲方)
水电安装人:______________(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一幢民房水电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在水电安装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同意,就以上工程一事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提供所有水电材料给乙方。(根据安装需要到场)
二、工程分两次安装,第一次验收合格后付款百分之五十,其余款项在第二次安装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三、安装水电工程总价为人民币元。
四、工程质量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国家电工标准要求安装,做到灯亮、水通,水电安装过程中所有内容必须全部符合要求,验收合格。
五、施工安全要求:乙方必须按照安全施工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采取严格的安全防范措施。乙方要管理好所带的一切安装工具,在施工过程中要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事故。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事故责任以及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如有此类情况出现,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
水电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范文3发包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小七孔东门配套商业项目
2、工程地点:贵州荔波县小七孔景区东门入口处
3、工程内容:图纸所示全部水电安装工程:
1 强电:按水电安装要求施工完毕; ○
2 弱电:(不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及室内布线、开关插座安装完毕;
3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
4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
5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6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
7工地现场施工用水电的安装维护,项目部临时用电的安装维护,○工程机具线路接驳及维护,并派出两名维修电工长期负责工地现场的水电维修及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不含材料)
4、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工包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结算,包资料及签证,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力争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图纸所示的室内外等所有水电工程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甲方直接的分包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
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20_ 年 10 月2、第一施工段为:本项目下6#;
13#;10#;2#; 9#; 5#13#商铺及售票厅,第二施工段为:本项目下8#;1#;3#;4#11#商铺,按土建进度跟进施工完成。3、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他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 建设强制性条文; ○
2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
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_; ○
4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_; ○
5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
6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
7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
8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
9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力争“优良”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达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可调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乙方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有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
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每次违反该条款处罚金额20_元/次。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施工、精心策划及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有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含税可调价。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取费标准以《贵州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20_版)、《贵州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_版)、
(2)材料按地方信息价。
(3)无信息价的按与业主方认质认价。
(4)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七、工程款的结算及违约保证金的收取:
1、甲方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及利润为本工程与业主总结算款的20%;
建安税金由甲方承担。2、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3、第一阶段封顶盖瓦后,于20_年2月5日前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60%的工程款;
第二阶段全部工程经业主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80%的工程款。4、本合同内全部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结算手续,甲乙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之日起3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在二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5、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文明安全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
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八、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设计变更的,须办理完签证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
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办好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5、乙方采购的所有材料必须满足设计质量要求,并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所选材料的品牌及规格必须经甲方审核并批准后方可采购。6、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是,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7、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8、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9、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500元。
10、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1、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抢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12、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3、乙方负责所承包的设备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4、甲方负责资金的按时支付及关系协调义务。
当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时,乙方不能擅自骚扰业主或罢工,须通过甲方进行商议后解决。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适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贵州省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贵州省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5、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第一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纠纷案件中承包方的责任认定和承担
土建工程现已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扩大了其发展规模,土建工程建筑施工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土建工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土建工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文1甲方(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资五工业园内,200多亩工业建设项目。
工程名称:
二、工期
开工日期:本工程定于 年日开工; 竣工日期:本工程定于年月日竣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为: 天。
三、工程量及工程价款
本工程工程量经测量单位实地测算为立方米,单价为元人民币/立方米。工程总价款(固定总价)为元人民币包干。在无设计变更的情况下不做调整。甲方借用机械、人工,另行计算(挖机按2400元人民币/台班,汽车按350元人民币/台班,人工按100元人民币/工日)
四、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为乙方划定具体的施工范围。
2、甲方为乙方提供进场施工的道路,确保乙方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3、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
五、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乙方负责本厂区甲方指定范围的土石方施工、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范围进行施工。
凡不经甲方同意乙方施工的甲方不予计量。2、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3、乙方负责土石方的挖、运输、填筑、整平、碾压等全过程工作,并对该全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一切安全、文明、环保、交通等事故负全部责任。
4、乙方填筑道路土方必须分层压实,分层厚度﹤50cm,密实度>90%。
5、乙方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活动,否则甲方将追究乙方的责任。
6、乙方应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现场施工,并出具委托责任书和相应的身份证明。
7、乙方应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壹万元,项目全部竣工付款完成后甲方退还给乙方,本履约保证金不予计息。
六、质量和安全
1、乙方施工前制定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批后实行,以确保施工质量。
2、甲方将安排专人对乙方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指令,乙方应无条件服从。
3、乙方在施工场区内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以及甲方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
七、工程验收
乙方完成本工程后,应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交付给甲方。
八、工程量的确认
工程计量按照实际发生的工程量计量,土方的工程量按照压实后体积计量,开工前甲乙双方对场地标高进行测量,乙方完成后双方再重新测量填土标高,从而计算出填土的工程量。
九、合同价款和支付
本工程以总价形式承包,经双方确定总价为验收合格后一月内支付给乙方合同总价款的 50 %,剩余价款1年内全部付清。
十、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无法解决可向资兴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合同生效和终止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支付全部价款后终止。
十二、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文2委托单位: (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工程风机基础的施工,双方 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一、总 则
1.1本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国合同法》相关条款。
1.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工程量清单;
(2)在本合同履行中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
1.3本合同项下供
工程施工项目使用。二、合同标的
2.1工程名称:
工程施工。2.2工程数量、内容、地点、质量技术标准:
1、依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进行施工,并配合整体的验收投产。
2、工作内容:包括基础定位、放线、土石方开挖、破碎、成型、基础垫层浇筑(混凝土量按图纸额定量计算,超出部分依据设计变更调增费用计算)。
电缆管、排水管、材料制安,基础环吊装、安装、调平、保护等,(预埋件由甲方提供),钢材制作、运输、安装,混凝土浇筑、实验、养护,模板租赁安装、回填、竣工和保修工作。填报符合规定的质量验收单,验收施工记录,负责成品保护和一般的缺陷处理,现场水、电费及所用机械设备由乙方承担。技术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及电力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3承包方式:包工包定额已计价材料
2.4工程期限:
2.5工程变更:遇有设计变更、工程质量变更、价款变更等,由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条款。
三、质量标准
3.1乙方保证工程质量标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如双方对此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该工程应符合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的应符合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四、价款与支付
4.1
合同总价¥ 元,( )大写:
4.2
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出具正式普通发票,甲方向乙方支付50万元。工程进度款依据该工程进度款到位情况,甲方分阶段向乙方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预留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12个月满且无质量问题,达到合同要求,付清质保金。
五、权利与义务
5.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5.1.1提供设计、施工技术资料与图纸等有关文件;
5.1.2组织施工图、技术交底工作;
5.1.3按施工进度支付工程款;
5.1.4按时派人参加工程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办理设计、施工变更的签订工作。
5.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5.2.1根据甲方审定的施工图及其说明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与甲方联系协商解决;
5.2.2严格按甲方的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的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5.2.3按照甲方的有关要求填写各种施工纪录、技术资料;
5.2.4及时向甲方提供工程各阶段的工程验收通知单、工程竣工报告;
5.2.5乙方负责安装铁件和安装螺栓的购置,并应严把工程的材料、施工质量关,确保工程的施工质量;
5.2.6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的安全工作规程和上级颁发的安全工作规定,确保施工过程中的施工安全,因乙方责任出现的施工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5.2.7由于乙方责任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及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施工验收
6.1乙方工程完成后向甲方提出验收报告之日起7日内,双方共同就材料、施工质量、规范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共同签署验收单。
如发现材料、施工质量、规范与本合同约定不符的,双方应作记录并签字,该记录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参加验收,乙方对甲方的验收结果予以认可。6.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如工程的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或材料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甲方有权申请国家和行业认可的具有资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该工程进行鉴定,该鉴定结果将作为甲方向乙方索赔的依据,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质量保证
7.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材料符合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7.2在本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自行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故障及因材料原因造成的任何侵权纠纷负责。
7.3
合同工程的质量保证期为工程完工合格甲乙双方验收签字之日起12个月。7.4
本合同项下工程超过质量保证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及时、优质且价格优惠的服务。八、声明和保证
8.1甲乙双方保证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缴纳本合同有关费用和税款。
8.2
除甲方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8.3如合同中任何一方有需要保密的技术、图纸、资料,对方应负有保密的义务。
8.4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本合同项下的材料不会受到第三方因所有权或知识产权提出的任何权利主张,否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费用由乙方负担。
九、违约责任
9.1任何一方不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应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9.2除不可抗力或乙方原因外,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甲方构成违约,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日至实际付款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应付款额的1%计算。
9.3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如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完成工程的,乙方构成违约,乙方除应继续完成工程外,还应向甲方支付应完工日至实际完工日期间的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金额的1%计算;
如乙方延期完工超过15日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并应就甲方由此遭受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合同自甲方发出书面终止通知之日起终止。9.4如因乙方过错造成工程失败乙方应负责返工、修理,直至达到标准,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如因该过错造成甲方损失,乙方应就甲方所受损失承担赔偿责任。9.5在质量保证期内,如乙方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甲方雇员人身或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责任和费用,但本约定并不影响乙方根据本合同承担违约责任;
如任何第三方因乙方工程质量或施工行为受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而向甲方提起诉讼或索赔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但因甲方原因造成的除外。9.6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本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30%违约金,并负责赔偿对方损失。十、不可抗力
10.1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全部免责。
10.2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甲乙双方可就合同的继续履行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
十一、争议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
12.2
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解决。12.3本合同正本一式贰份,副本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建工程建筑施工承包合同范文3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的木工工种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二、承包方式及施工内容
1、承包方式:
包清工(1)乙方自理的材料包括:圆盘锯、电钻、刨床、电焊机、铁钉、铁丝、手据、锤子、三级配电箱以后出箱电缆、灯架、灯管、手持电动工具、
(2)甲方所提供材料及用具:塔吊(塔吊司机的工资由甲方支付)、职工的安全帽、对拉螺杆(含配套的螺杆、螺帽、山形卡)、钢管、模板、各种扣件、生胶带
2、乙方的施工内容包括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文件、会审记要(含二次结构及附属工程)以内所属工种的施工(承包范围内原则上不存在点工,其它事宜另议):模板配模、模板安装(含承重架搭设、粘贴生胶带)、模板体系加固、由乙方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及必要的文明本标化施工义务、每次浇完砼安排一到二名技工配合施工员放线、部分场外运输(运距200m内)、场内运输及卸车、场内二次搬运和落手清工作、模板的拔钉和保养并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后浇带和变形缝清理、轴线位移和炸模处理工作(炸模凿除、漏浆清理)、工程结束后清理周围材料按要求指定的地点整齐堆放到位、浇混凝土时安排不少于2名专人负责值班。
三、工期要求
按照项目部下达的进度计划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1)承包方按照公司项目部的的可行性计划,组织足够的人力、物力、财力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因乙方人力、物力、财力不济导致工期延误处以500~1000元每天的罚款。
(2)承包人必须按项目总工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项目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承包人应按项目总工提出的措施改进,经项目经理确认后执行。因承包人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承包人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并且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采取的改进措施和实施细则如下:
a、高于市场价(技工按200元每天、普工按100元每天)组织人员进行进行点工作业,发生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b、分出部分工作量由其它班组作业(划出的工程的单价为乙方承包价的1.1倍),产生的款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3)当乙方进场的劳动力不能满足工程进度要求时,甲方将下达追加劳动力的书面通知,在下达追加劳动力书面通知后的10个日历天内若乙方不能按要求组织工人进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木工工程量总价20%的罚款。
(4)乙方进场的自理材料数量须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因乙方所进场材料不能满足施工进度造成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对乙方罚款1000元人民币,工期延误一周后(含一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处以已完成木工工程量总价15%的罚款。
(5)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发包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a、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超过5%以上;
b、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因天气、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c、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延误;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达到当地行业标准的优良工程
(1)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精心施工,施工过程中在没有接到变更通知情况下不得擅自改变施工图的设计内容,若因擅自改动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包括误工费用、管理罚款、业主罚款)
(2)施工过程承包方相关施工人员应认真熟悉施工图纸,施工中不得出现重大技术错误,若因承包方相关人员没有熟悉图纸造成的所有施工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按国家相关规范操作,承重架的搭设宜参考项目部的模板施工方案进行搭设,确保模板支撑体系的绝对安全。若因乙方无视模板施工方案的安全计算数据,随意放大安全计算数据导致模板支撑体系坍塌,甲方有权将乙方清退出场,并把乙方所完成工作量的剩余款项全额扣除,造成伤亡事故的依法分清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五、安全要求
1、承包方所有雇用的工人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按照国家相关法律要求承包方不得雇用童工和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
3、新工人进场后承包方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建立工人的花名册,将所有雇用的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一份附上其本人的正规照片3张交项目部安全管理员处。
4、承包方雇用的人员中途退场或完工退场后的3天内须通知项目部安全管理员。
5、施工作业过程中承包方的管理人员(带班人员)必须全程监督工人戴好安全帽,在安排劳动任务时应考虑职工的安全(例如:不安排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的工人从事高空作业或劳动强度大的作业);
6、承包方应按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要求做好生活区的安全管理工作。
为了职工的安全和休息,项目部统一安排食堂和住宿。所有住宿人员必须在工地食堂就餐,严禁使用电饭煲、电炒锅、热得快及煤油灶、煤气灶。如发现者没收器具并每次罚款20元,对承包人每次罚款50元。宿舍内每天清扫,保持清洁。墙上不得乱涂乱画,发现一次罚款整个宿舍每人一次10元,承包人罚款100元。严禁不上班家属和学龄前儿童进入工地。一律不安排家属宿舍。班组在职工放假后,认真清扫宿舍移交项目部。六、合同价款
木工工程承包价为人民币: 元/㎡(大写:)元/㎡(木工工程量以各单位工程的建筑施工图,参照国家现行《建筑工程面积计算规范》计算的面积乘以1.03的系数计算。)
七、付款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付款方式为:①每名职工每月发放生活费元(进场满30天后发放),乙方的班组长负责据实编制现场从业职工花名册,经项目部核实后直接发放到每位职工手上。②乙方完成所有承包范围内的施工任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乙方所完成产值的%(含已发放的职工生活费),余款在工程竣工后六个月时付清。③中间退场职工(含现场上班不满30天的临时工)的工资由乙方自理。
八、双方发生纠纷时,解决纠纷的措施
1、首先由双方协商解决。
2、若双方协商不成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决。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司项目部备案一份。合同中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押右手拇指指印 后生效。
发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承包人(签字、押右手拇指手印):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住所(以身份证为准): 有效身份证号码: 有效身份证号码: 电 话: 电 话:
建设工程中途停建、缓建,应采取措施弥补或减少损失,同时赔偿承包方由此而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那么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1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建设工程需要,甲方委托乙方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工程(不含土建工程)。为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顺利完工,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并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承包方式:
4、工程内容:
具体工程内容和范围以 设计的施工图纸内乙方报价单所含施工项目为准。
二、建设工期及开、竣工时间
1、建设工期自合同签订后,乙方收到定金和图纸确认并具备全部开工条件之日起共
天(雨天不计入建设工期之内)。2、因甲方原因(包括变更、增加工程内容、停水、停电等不具备施工条件或第三人行为及不可抗力等,含政府行为)而引起停工的,则工期相应顺延。
三、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符合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要求。
四、工程造价
1、工程建筑面积为m2,工程不含税总造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工程税金由甲方自负。2、本工程报建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工程造价为直接工程费,不含防火涂料、税金、材料检测费、报建费及政府应收费用等。
中途增加或减少工程量则另计工程款。五、拨款和结算
1、①在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定金为工程总价款的,计¥:元。
②钢架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③C型钢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④彩瓦进场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⑤工程完工支付工程总价款的 %,计¥: 元。
⑥余款 %,计¥: 元于工程竣工之日起 个月的保修期满之日付清。
2、所有款项必须汇入本合同指定帐户或开具支票注明收款单位为乙方。
如现金支付,甲方必须凭乙方的收款委托书和乙方的正式收据支付,否则乙方对该付款行为不承担责任。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乙方有权停止施工,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甲方同时承担乙方损失及人员窝工工资、材料周转等费用。
六、竣工验收
1、工程完工后,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甲方未按期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完工后五天期满之日为工程竣工时间。
2、竣工验收以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为标准。
3、甲方拒不验收或未经验收提前使用或者擅自动用的,视为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所发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质量保修
乙方对所施工的全项工程进行保修,保修期限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为个月。因甲方使用维护不当、人为损坏等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不在乙方的保修范围之内。保修期满后如仍需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的权利义务
1、于施工前办理施工相关手续,保证工程的合法性和正常施工,并提供施工资料给乙方。
2、保证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及清除施工现场障碍等,达到进场开工应具备的条件。
3、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等技术资料进行审定,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内提交给乙方。
4、委派为工地管理代表,负责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监督,办理中间交工工程的验收手续,协调工程内外关系及其他有关施工事项。
5、及时组织工程验收和办理竣工验收结算手续。
6、应由甲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九、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合同规定的开工日期按时开工,严格按照施工图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施工,发现设计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情况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接受甲方在不影响施工情况下的必要监督,及时向甲方提交开工通知书,在工程完工及时发出验收通知,作好施工进度报表并与甲方工地代表会签。
3、委派生产等管理及有关其它施工事项。
4、按合同规定的建设工期和质量完工并交付工程。
5、严格按施工现场管理,施工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施工,否则所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担。
6、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的保修责任。
7、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施工合同义务。
十、合同生效及文本。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履行完毕后失效。
2、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单方终止本合同,应向对方赔偿本合同的工程总价款
%的违约金。3、本合同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
十一、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说明书等技术资料,施工许可证,派驻工地代表委派书,有关工程施工内容的通知、会议记要、报告、记录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十二、补充约定: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联系电话(传真):
年日 日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2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原则,并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为明确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互相创造条件,搞好配合协作,多快好省地完成国家的基本建设任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图纸和文件的保管与提供1.图纸由工程师单独保管,但应免费提供给承包方两套复制件。承包方需要更多复制件时,其费用自行负担。除非为执行合同绝对需要,承包方在未经工程师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将雇主或工程师提供的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用于第三方或转让给第三方。在发出缺陷责任证书时,承包方应将根据合同提供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退还给工程师。
2.承包方应将其按合同规定提供的并经工程师批准的全部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四套复印件提交给工程师,同时对于不能复制成相同规格的任何资料亦应提交一套可复制的副本。
此外,承包方应按工程师的书面要求提交更多的上述图纸、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复印件供雇主使用,其费用由雇主支付。3.上述提供给承包方的或由承包方提供的图纸的一套复印件应由承包方保留在现场,该套图纸应可随时提供给工程师和任何由工程师书面授权的其他人员检查和使用。
第二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批准、核准或备案文号:
3.工程内容及规模:
4.工程所在省市详细地址:
5.工程承包范围:
6.工程承包方式: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开工
1.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___天(日历天),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开工至_____年____月_____日竣工验收,开工前_____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2.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二)竣工
(1)承包方必须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
(2)因承包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工程师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
(3)施工中发包方如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就应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作为合同文件组成部分。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承包方为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采取的措施。发包方为提前竣工提供的条件以及提前竣工所需的追加合同价款等内容。
(4)凡是延期开工或顺延工期的约定,都是以约定的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为计算基础。
第五条 工程质量 (一)工程质量等级
1.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合格条件。
发包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2.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分,发包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承包方返工,承包方应按发包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承包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因发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由发包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3.双方对工程质量的争议,请协议条款约定的质量监督部门仲裁,仲裁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一方承担。
(二)质量标准
1.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2.承包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全部达到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100%,优良率达到_________。
3.凡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施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承包方应在发包方规定的时间内无偿返工,达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返工后仍达不到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由于发包方原因达不到工程质量标准的,由发包方承担返工责任及经济支出。(三)质量监督
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七条 工程合同总价、支付、结算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管理费:__________元(人民币),设计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人民币),税金:_________元(人民币),其他费用:_________元(人民币)。2.如遇下列情况,合同总价作相应调整:(1)合同总价内经双方确认的暂估价变化(2)在合同工期内政策性调整所发生的材料差价、工资、费率及其它费用的变化(3)重大设计发生变更(4)在施工中新增加了工程项目
3.本合同签订后_______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_________%备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临时设施费,为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安装工程为人工费的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材料设备差价________元,分___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__。差价调整办法: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 __种差价调整办法。(1)按主材计算价差。发包方在招标文件中列出需要调整价差的主要材料表及其基期价格(一般采用当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信息价或结算价),工程竣工结算时按竣工时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信息价或结算价,与招标文件中列出的基期价比较计算材料差价。
(2)主材按抽料计算价差,其它材料按系数计算价差。主要材料按施工图计算的用量和竣工当月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材料结算价或信息价与基期价对比计算差价。其它材料按当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调价系数计算差价。
(3)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公布的竣工调价系数及调价计算方法计算差价。
2.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工程进度款支付。工程进度款应根据甲乙双方在合同条款约定的时间、方式和经发包方代表确认的已完工程量、构成合同价款相应的单价及有关计价依据计算、支付工程款。发包方如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则按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3.工程价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95%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待保修期满连本息(财政拨款不计息)一次支付给承包方。
4.如发包方拖欠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承包方支付拖欠金额日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
5.确因发包方拖欠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承包方的停、窝工损失的,应由发包方承担。
6.本合同造价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
7.承包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_______天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发包方和经办银行审查,发包方在接到结算文件______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承包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查。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出的工程竣工结算证书后,由发包方的造价工程师或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审查,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出审查意见,作为办理竣工结算的依据。8.当事人双方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工程价格争议,可通过下列办法解决: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在争议处理中,涉及工程价格鉴定的,由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或法院指定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负责。
9.发包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方可以催告发包方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
发包方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方可以与发包方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第九条 施工准备
1.发包方在开工前应办妥征地拆迁;
申请领取建筑执照;清除施工场地范围内影响施工的原有管线,绿化等障碍物;解决施工用地(包括材料,构件的堆放和中转场地,搭建大型临时设施用地);解决施工用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的接通;向承包方提供所有工程设计图纸;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2.承包方在开工前应组织有关人员学习和熟悉图纸,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进行现场平面布置,搭建施工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构件,做好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条 材料、设备供应
1.本工程所需的全部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物资的供应方法:
发包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材料、设备供应范围的划分和检验:
(1)进口特殊材料、有色金属统配、部管物资和二、三类电机产品,由发包方组织供应到现场或指定地点。如在规定交货地点之外交货,其发生的超运距运费和其他费用由发包方负责。
(2)成套设备和专用设备,由发包方负责招标、定货、供应和商品检验后交付承包方。对提前到货的设备应由发包方设库保存,安装时交付承包方妥善保管,不得挪用,丢失或损坏。
(3)本工程所需材料、设备除在“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明细表”明确
由发包方供应外,其余材料均由承包方组织供应。
(4)所有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合格证,都要检查验收,签交物资验收合格单方可进场,已进场的物资未经发包方许可签署出场证书,不得运出场外。
(5)已进场的物资,若发现有不合格者,供料一方必须迅速将其运出场外。
(6)具有合格证书的建筑材料、设备,任何一方如有异议要求检验时,可以重新检验,检验后如属合格产品,其检验费用由要求检验的一方承担;如属不合格产品,检验费用由供料一方负担。
(7)没有合格证书,且未经试验鉴定或经过试验鉴定为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构配件等,双方均不得用于本工程。若属材料人员失职或其它原因造成不良后果,由责任一方负责。
(8)任何一方强迫对方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设备和构配件于本工程的,都要签证记录在案,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强迫一方负责。
3.材料价差及实物价格的结算。
(1)发包方提交的主要材料指标,由承包方采购供货的,应根据指标的性质、发生的政策性调价等,以建筑安装材料预算价格为依据,逐项计算出原价价差或预算价差,均由发包方负责补差。此价差未包括在本合同承包造价之内的,不得列入工程直接费。
(2)发包方提供的主要材料实物,按发包方提供实物时建筑安装材料价格结算价款。
(3)除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外,发包方指定厂家、品种让承包方购买和供应其所指定的材料、设备的,其价款按实结算。
(4)发包方委托承包方代购的材料、设备,按双方商定的价格,由承包方收取代购款包干使用,发包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一天内一次付清。
(5)发包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的指标或实物,必须是本合同工程用的材料和设备,规格品种与实际需要不相符时,由承包方协助进行调剂串换使用,由发包方给付承包方劳务费_________元(或承包方不收取劳务费)。
(6)发包方供应的木材、成材指标或实物、硬杂木均按有关规定办理,其量差、价差由发包方承担。
第十一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承包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遇下
列情况造成承包方窝工、返工和材料、构件的积压倒运,劳动力,机械调迁等损失,应由发包方负担:
(1)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或有严重不合理的地方,承包方应以书面通知发包方,由发包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准继续施工;
(2)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后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须经原批准单位审批同意,当事人双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在设计变更尚未批准前,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当事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3.在施工中由于承包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构件的倒运,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负担。
4.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发包方对某个单项工程提出加快提前完成而采取特殊施工方法时,因此所增加的各项施工费用,应由发包方负担。
在组织施工前,当事人双方应办妥改变施工方法的手续。第十二条 文明安全施工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承包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意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由于承包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2.发包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方不得要求承包方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发包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发包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二)安全防护
1.承包方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方应在施工前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师,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师认可后实施由发包方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三)事故管理
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工程师,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管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2.发包方承包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四)环境保护
1.环境保护责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并应对其违反上述法规和规章和本合同规定所造成的环境破坏以及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负责。
2.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环境
(1)承包方应在其编报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措施,严格按批准的弃渣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渣,防止任意堆放弃渣降低河道的抗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方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2)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对施工开挖的边坡及时进行支护和做好排水措施,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
(3)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注意保护饮用水源免受施工活动造成的污染。
(4)承包方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
(5)承包方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第十三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1.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承包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
按发包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发包方应为承包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承包方有关损失。2.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第二九条 发包方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和完成时间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水、电、电讯等施工管线进入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3.施工场地内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与公共道路的开通时间和起止地点: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的提供时间:
5.办理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提供和交验要求:
7.会审图纸和设计交底的时间:
8.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第二十条 承包方工作
1.施工图和配套设计名称、完成时间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施工防护工作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向发包方代表提供办公和生活设施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成品保护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施工场地整卫生的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 工程负责人和工伤事故1.发包方派_________为驻现场负责人,承包方派_________为现场施工负责人,共同履行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2.承包方有责任教育工人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安全施工,防火防盗。
在施工中发生的伤亡事故和承包方管理不善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承包方负责,承包方不得因此影响工程进度。第二十四条 违约、索赔和裁决
(一)违约责任
承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承包方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的违约责任:
1.因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方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2.工程未经验收,发包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发包方承担责任。
3.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方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4.因发包方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方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方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5.承包方验收通知书送达_________日后不进行验收的,按规定偿付逾期违约金。
6.不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银行有关逾期付款办法的规定延付金额每日万分之_________偿付承包方赔偿金。
(二)索 赔
发包人的索赔:发包人认为,承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与事项,承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但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责任时,发包人有权向承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及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通知。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在发出索赔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等相关资料;
(3)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索赔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予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每周应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承包人的索赔:承包人认为,发包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且根据本合同的任何条款的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资料的相关情况和事项,发包人应承担损失、损害赔偿责任及延长竣工日期的,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其赔偿义务或延长竣工日期时,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索赔依据法律和合同约定,并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索赔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索赔通知,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事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
(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最终索赔报告和最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三)争议和裁决
(1)争议的解决程序:根据本合同或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所发生的任何索赔争议,合同双方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过。争议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说明争议的内容、细节及因由。在上述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30日内,经友好协商后仍存争议时,合同双方可提请双方一致同意的工程所在地有关单位或权威机构对此项争议进行调解;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按专用条款的约定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争议事项。
(2)争议不应影响履约:发生争议后,须继续履行其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保持工程继续实施。除非出现下列情况,任何一方不得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实施。○1当事人一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经合同双方协议停止实施○2 仲裁机构或法院责令停止实施。
(3)停止实施的工程保护:根据款约定,停止实施工程或部分工程时,双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职责、责任和义务,保护好与合同工程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图纸、已完工程,以及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优先采用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发包方承包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地震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方应立即通知工程师,产大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发包方应协助承包方采取措施。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方向工程师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3.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承包方应每隔7天向工程师报告一次受害情况。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方向工程师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4.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方承担。
(2)发包方承包方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方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方应工程师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5)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6)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5.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第二十八条 工程风险
1.发包方的风险(1)发包方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方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3)发包方和承包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5)其他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2.承包方的风险(1)由于承包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3)其他由于承包方原因造砀损失和损坏。
3.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原由承包方按上述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损失和损坏除外)。
4.风险责任的转移: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方后,承包方按上述
第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方(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5.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签订后发生第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第二十六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发包方可以与总承包方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方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方。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经发包方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方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方向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承包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方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方自行完成。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发包方备案。
(3)承包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承包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二十九条 保险
1.工程开工前,发包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发包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3.发包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承包方办理,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4.承包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5.保险事故发生时,发包方承包方有责任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6.具体投保内容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在条款中约定。
第三十条 担保
1.发包方承包方为了全面履行合同,应互相提供以下担保:
(1)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及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承包方向发包方提供履约担保,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
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可要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相应责任。
3.提供担保的内容、方式和相关责任,发包方承包方除在条款中约定外,被担保方与担保方还应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十五条 合同生效、终止、解除
(一)合同生效与终止
1.合同生效:在合同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生效。
合同正本、合同副本的份数,及合同双方应持的份数,在专用条款中约定。2.后合同义务:合同双方应在合同终止后,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3.发包方、承包方履行合同全部义务,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承包方向发包方交付竣工工程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4.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发包方承包方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二)合同解除
发包人解除合同
1.承包人未能按合同履行其职责、责任和义务,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在合理的时间内纠正并补救其违约行为。
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发包人有权基于下列原因,以书面形式通知解除合同或解除合同的部分工作。
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日前告知承包人:(1)承包人实际进度明显落后于进度计划,发包人指令其采取措施并修正进度计划时,承包人无作为(2)工程质量有严重缺陷,承包人无正当理由使修复开始日期拖延达30天以上(3)承包人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明显表明不履行合同、或经发包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其履约后仍未能依约履行合同、或以明显不适当的方式旅行合同(4)未能通过的竣工试验、未能通过的竣工后试验,使工程的任何部分和(或)工程丧失了主要使用功能、使用功能、生产功能(5)承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承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承包人解除合同
1.基于下列原因,承包人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解除合同,但在发出解除合同通知15天前告知发包人:(1)发包人延误付款达60天以上,或根据条款承包人要求复工,但发包人在180日内仍未通知复工的;
(2)发包人实质上未能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其义务,影响承包人实施工作停止30天以上;(3)发包人未能按条款的约定提交支付保函;(4)出现条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继续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已成为不可能或不必要;(5)发包人破产、停业清理或进入清算程序、或情况表明发包人将进入破产和(或)清算程序,或发包人无力支付合同款项。2.解除合同后的结算(1)
双方应根据结算资料,结清解除合同双方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2)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承包人可从条款约定的发包人提交的支付保函中扣减,此后,应将支付保函返还给发包人。(3)如合同解除时承包人尚有其他未能收回的应收款余额,合同又未约定发包人按条款提交支付保函时,发包人应根据条款的约定,经协商一致的解除合同日期结算资料后的第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支付拖欠款项的余额和利息。发包人在此后的60日内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根据条款争议和裁决的约定解决。3.合同解除后的事项:合同解除后,由发包人或由承包人解除合同的结算及结算后的付款约定仍然有效,直至解除合同的结算工作结清。
第三十四条 附则
1.本合同条款如对特别情况尚有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与本合同抵触。
2.本合同订立之前双方签订的工程协议书,在签订本合同后,可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抵触之处,以本合同为准。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第三十七条 补充条款
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经协商一致后,可对本合同内容具体化、补充或修改,在条款内约定。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承包合同范本3发包方:_____(以下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建设工程项目充分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1.工程名称: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
3.工程面积(包括土建工程、水暖工程、电器工程):共计____份平方米。
4.承包内容:5.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共计人民币____份元。
6.工程价款和费用的结算依据和付款办法:
7.工程开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8.工程竣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9.工程质量:以施工图纸及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
依据。10.甲方主要义务:
11.乙方主要义务
12.违约责任:
(1)甲方因自己原因延付工程价款时,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款额____‰计算违约金。(2)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竣工,每逾期一天,按未竣工程造价___‰计算违约金。
(3)甲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请求顺延工程日期,还可以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4)工程竣工后保险期一年。采暖工程保修期为一个采暖期,在保修期内,属承包方施工责任造成的如屋内漏雨、暖气不热、管道漏水等,由承包方负责免费修理。属发包方或设计责任造成的由甲方自理。(5)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3.本合同附件:共___份
14.合同有效期: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至工程竣工办理交工验收和款项结清时为止。但保修一条除外。15.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副本15份,承包方7份,发包方7份,由发包方送建设银行一份。发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承包方: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签约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