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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XX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组来房山进行工作督导。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自今年1月8日开始至4月15日停止。截至3月31日,我区共查处虚假鼓吹、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4件,查处不法行医4起,罚没款合计6万余元。
保健食品虚假鼓吹等违法行为不停都是市场监管袭击的重点。近两年,全市通过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鼓吹整治等工作,使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获得了有效规范。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食品平安情况与国都“四个中心”功能扶植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此次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旨在对食品市场分外是保健食品市场进行进一步整治。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我区共出动监督反省人员2000余人次,反省企业700余户次,反省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养老办事机构等重点场所270余个,开展联合反省和执法30余次。在对神州翔龙(XX)商务办事有限公司对外宣布的广告进行反省时,执法人员发明该公司鼓吹暗示其经营的鳄鱼相关产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遂对该公司进行了存案查询访问,责令其急速竣事宣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万元。作为本市查处的违法广告范例案件,市市场监督治理局将这起案件向国家市场监督治理总局进行了陈诉请示。
在开展执法反省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提倡“鼓吹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多方位、多角度进行科普鼓吹,制作了统一培训课件,印发了《说说会销那点事儿》《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鼓吹材料,应用网络平台及动员社区工作者开展主题鼓吹运动,逐步形成了各人诚信、各人介入、各人共享的优越市场治理场所场面。
督导组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我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陈诉请示,查阅了工作材料,并到XX澳特舒尔保健品开拓有限公司、XX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燕山药店进行了实地反省,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环境。
在对我区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确定的同时,督导组要求,在下一步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增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查询访问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树立顺畅有效的和谐工作机制;要以市场监督治理局为主,鼎力查处一批虚假鼓吹、违法广告、制假售假、违规直销等方面的重大范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鼓吹力度,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普遍开展多种形式的.鼓吹运动,营造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浓厚气氛;要树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制度扶植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问题和不够,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赓续立异监管模式,晋升监管程度。
为维护“保健”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优越的营商情况,依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的看护》文件精神,我局急速成立领导小组,订定规划,明确分工和职责,组织执法人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
百日行动从1月10日开始,分为鼓吹及排查、集中执法、总结晋升三个阶段。在鼓吹及排查阶段,我局通过短信提示、鼓吹栏、横幅等多种方法开展鼓吹,进步市民对保健市场违法营销的警备意识和辨认才能;梳理近年保健市场突出的违法行为,肯定重点检核工具,加强百日行动的针对性、预见性。目前,百日行动已进行到集中执法阶段,在全面摸排的根基上,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范畴、重点行为集中开展监督反省和案件查处,重点查处在许可挂号的经营场所之外,集中花费群体组织贩卖食品、保健食品、医疗东西等商品的行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为违法违规经营提供场所等方条子件的行为;保健食品的标签、阐明书与注册或者立案的内容不一致,保健食品中不法添加非使用物质等违法行为,对有证据证明涉嫌违法的经营者,实时依法存案查询访问。
下一步,我局将增强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依照《食品平安法》开展生产经营运动。开展集中约谈,增强行政指导,对百日行动中发明的问题,调集重点企业、经营者,通报查处的范例案例,提出进一步规范的要求,督匆匆自觉整改违法行为,形成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保健市场乱象,探索树立长效机制,切实维护群众正当利益。
为进一步净化保健市场营商秩序,袭击“保健”市场虚假鼓吹、违法广告、花费欺诈等捣乱市场秩序行为,依据上级要求,县卫生康健局于20xx年3月15日起进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上以次充好,假造事实,夸大产品用途及后果,制作虚假广告,通过不合法手段诱骗花费者等行为,并积极和谐共同各部门联合整治,重拳袭击保健市场各种违法行为。
近阶段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车辆6辆次,对26家养生馆、美容美发店、宾馆进行了反省,针对超范围经营、以养生治病为幌子开展诊疗行为,以治病为目的推销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功效虚假鼓吹作用,欺诈诱骗聚会会议牟利等行为进行整治。
经查发明有三家美容院存在扩张美容养生作用的标语,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来整改看法,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知识的鼓吹教导。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反省范围,增强鼓吹,使"大众积极介入,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整治的场所场面。在以后反省中要周密支配行动,突出重点,联合整治,重拳袭击,果断袭击“保健”市场各种违法行为,匆匆进“保健”市场康健成长,包管广大人民群众的康健权益,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会鼓吹警示
整治工具:区域内提供中医养生保健办事的非医疗机构。
整治重点:
1.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为幌子,或打着中医中药旗号不法开展诊疗运动的行为;
2.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逼迫花费者接收诊疗和花费,夺取不合法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
3.宣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4.未经中医药主管部门检察,违法宣布中医医疗广告的行为;
5.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鼓吹的行为;
6.互联网网站、"大众号等自媒体宣布的虚假中医养生保健信息。
近日,xx市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督导组来房山进行工作督导。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自今年1月8日开始至4月15日结束。截至3月31日,我区共查处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案件4件,查处非法行医4起,罚没款合计6万余元。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直都是市场监管打击的重点。近两年,全市通过组织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等工作,使食品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得到了有效规范。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食品、保健食品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食品安全环境与首都“四个中心”功能建设要求、与人民群众的热切期望相比仍存在差距。此次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旨在对食品市场特别是保健食品市场进行进一步整治。
在本次整治行动中,我区共出动监督检查人员2000余人次,检查企业700余户次,检查旅游景区、宾馆、酒店、养老服务机构等重点场所270余个,开展联合检查和执法30余次。在对神州翔龙(xx)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外发布的广告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宣传暗示其经营的鳄鱼相关产品具有保健、疾病预防或者治疗等功能,遂对该公司进行了立案调查,责令其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罚款5万元。作为本市查处的违法广告典型案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这起案件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进行了汇报。
在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区市场监管局倡导“宣传也是监管力”的工作理念,多方位、多角度进行科普宣传,制作了统一培训课件,印发了《说说会销那点事儿》《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等宣传资料,利用网络平台及动员社区工作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逐步形成了人人诚信、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市场管理局面。
督导组听取了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关于我区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汇报,查阅了工作资料,并到xx澳特舒尔保健品开发有限公司、xx同仁堂连锁药店有限责任公司燕山药店进行了实地检查,详细了解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在对我区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效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督导组要求,在下一步整治行动中,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在线索摸排、调查取证、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方面建立顺畅有效的协调工作机制;要以市场监督管理局为主,大力查处一批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制假售假、违规直销等方面的重大典型案件,形成有力震慑;要加大宣传力度,在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营造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的浓厚氛围;要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把专项整治与制度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深入研究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经验和做法,不断创新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水平。
为进一步净化保健市场营商秩序,打击“保健”市场虚假宣传、违法广告、消费欺诈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根据上级要求,县卫生健康局于20xx年3月15日起进行整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在开展整治“保健”市场上以次充好,捏造事实,夸大产品用途及效果,制作虚假广告,通过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等行为,并积极协调配合各部门联合整治,重拳打击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
近阶段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车辆6辆次,对26家养生馆、美容美发店、宾馆进行了检查,针对超范围经营、以养生治病为幌子开展诊疗行为,以治病为目的推销保健品,夸大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作用,欺诈诱骗集会牟利等行为进行整治。
经查发现有三家美容院存在扩大美容养生作用的标语,执法人员当场提出来整改意见,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检查范围,加强宣传,使公众积极参与,形成社会监督,合力整治的局面。在以后检查中要周密安排行动,突出重点,联合整治,重拳打击,坚决打击“保健”市场各类违法行为,促进“保健”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确保“百日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社会宣传警示
整治对象:区域内提供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的非医疗机构。
整治重点:
1.以传统医学、养生保健为名,以疾病研究院(所)、“中医养生保健”机构等为幌子,或打着中医中药旗号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以中医药“预防”“保健”“养生”“治未病”等为名,或假借中医理论和术语欺骗、诱使、强迫消费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牟取不正当利益的相关违法行为;
3.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和信息的行为;
4.未经中医药主管部门审查,违法发布中医医疗广告的行为;
5.对中医药作虚假、夸大宣传的行为;
6.互联网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的虚假中医养生保健信息。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保健市场百日行动总结(汇总5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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