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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学校管理制度(集合22篇)

作者:edditor12023-10-02 18:00:21401

随着社会的逐步发展,更多的人将会选择制度,而制度就是各种法规,规章,制度,公约等的总称,而制度又被称为“制度”。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民办学校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篇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2篇

一、预防烫伤

1、保温桶、热饭、热菜、热汤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禁止热源进班。

2、不允许幼儿进厨房、配餐室、锅炉房、配电室等危险区域,进出时须随手关门防止孩子私自溜入、误入或跟随教职工混入其中。

3、幼儿进餐、饮水或喂药时,温度要适宜,手摸杯子不烫手为宜。

二、预防外伤

1、清除园内房屋、场地、教玩具等设施、设备和物品、物件所存在的一切不安全因素。墙体的拐角、柱子的'棱角、器械边角等要做好软化包装处理和安全防护措施保持安全圆滑,不留隐患。

2、组织户外活动时,教师要随时观察每个孩子,及时清点人数,规范孩子的违规违纪行为。

3、外出活动时,范围不要太分散,要在教师的视线及可控范围内。

4、桌椅、板凳、教、玩具等要没有毛刺,饮水桶、毛巾架等要固定好。

5、剪刀、刀子、针等锐利物品要放在成人专用材料柜、储藏室内,要放在幼儿够不着、摸不到的地方。

三、严防异物导入耳、鼻、喉、口、气管等处所造成的伤害(简称异物伤害)

1、给幼儿投入的玩具要较大,防止幼儿误把小玩具当食物吃进肚子或含在口中。

2、进行户外活动时要注意幼儿是否捡了石子、小棍等物品,如发现要及时清除,防止幼儿把异物塞进耳、鼻、喉、口中。

3、如发生异物进入耳、鼻、口、气管的安全事故时,教师不要随意采取措施,弄清情况后,在保健医生的协助下进行科学安全的排除。如保健医生或老师都解决不了,应及时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抢救,并立即通知家长、园长。

4、每天晨检、午检时要询问孩子是否带有异物,发现后统一收缴,由教师集中保管。

5、幼儿睡眠时,值班教师要随时巡视幼儿睡眠情况,观察幼儿是否在被子里吃豆子、巧克力糖、咖啡糖、泡泡糖、花生、胡豆、果冻、糖果等食品,防止食品被孩子误吸入气管。

6、建议家长不要给孩子佩戴各种饰物。

7、建议家长不要让孩子携带零食或不适玩具入园。

四、预防中毒

1、儿童活动室内不准存放有毒物品。消毒液、洗涤剂、洗衣粉、洗手液等物品禁止存放在教室及活动室内,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专用物品柜内。

2、培养孩子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让幼儿学会并养成不把物品放在嘴里的良好习惯。防止塑料或其它材料的玩具或物品对孩子所造成的中毒事故。

3、食堂每日购进的食品,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有关规定执行,采购食品时要索要票据,防止有毒食品和过期变质的食品购入。

五、预防走失

1、建立科学规范严格的接送制度,在园内安装监控。送孩子入园时,家长要与教师见面,把孩子送到教师手里,方可离开,不得让孩子单独行动。

2、接送人员要固定,授权委托人的信息要提前输入幼儿园的接送系统和智能监控系统或录入幼儿园的接送登记系统,实行专人专送,专人专接。

3、家长如遇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接送孩子时,应与班上老师提前联系或将书面委托交给受托人带回幼儿园,并提前知会园方,否则不与放行。

4、门卫要坚守岗位,发现没有家长带领的孩子,不得放出幼儿园大门,并通知园长办公室或当班老师。

5、进行户外活动回班或交接班时,教师要及时清点人数,防止孩子走失。

6、禁止孩子单独离园。

7、禁止未成年孩子单独来园接送幼儿,若家长执意要求,须让家长做出书面承诺和责任免除保证,以防事故发生后所引发的连带责任。

8、预防触电

9、录音机、手提电脑须放在幼儿够不到的地方。

10、电源插座(尤其是接线板)要放在幼儿摸不到的地方。

11、经常检查电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3篇

(一)教学计划与总结:

教学工作必须按照学校的总目标和整体规划统一要求,制订学期教学计划,包括教学的目的要求、教学内容、教学进度、方法措施、实验教改科研项目、测验考查安排、课外活动、各项竞赛等方面。教学计划力求简明精练、清楚、系统、实用。对施行所制定的计划后,必须认真总结经验,写出专题性论文或经验总结。

(二)备课基本要求: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必须以新课标为依据,以教材为基本,从宏观上明确本学科的`性质、目的任务、教学内容的编排体系、基本知识、基本技能要求的教学规则;微观上必须明确每一课时的目的要求、任务和具体内容。

3、备课要深入钻研教材,正确地掌握和处理好教材的重点、难点,对每一课时应传授的知识和技能,教师要做到心中有数,理解严密准确,不出错漏。

4、备课既要备教材更重要的是备教法和学生的学法。要从本班学生的实际出发,科学地安排教学步骤,选择适当的教学方法,充分体现“以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原则,有利于激励学生当学习的主人。

5、认真写好教案。教案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人家的教案;每一课的教案以课时为单位编写。教案的内容包括: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提问设计、板书设计、练习设计;教案要明确地体现出教学过程和教学方法,无教案不得上课。

6、备课形式以个人独立钻研备课为主,在此基础上进行集体备课。每次集体备课要有一位教师作中心发言并指定专人作好活动记录。

7、学校建立教案检查制度,由教导处和科组长负责检查。教学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

8、要求教师在备课时要充分利用现代化教学设备独立制作教学软件辅助教学。

(三)上课基本要求:

1、课堂教学是整个教学工作的主要形式,要求每个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向四十分钟要质量。

2、教师上课必须准备充分,情绪稳定,精神饱满,教态亲切自然,仪表整洁大方。

3、上课前指导学生进行必要预习,培养学生的自学能力,提高课堂教学效果。

4、教学目的要求明确,讲课时要围绕中心内容,突出重点,突破难点,不要漫无边际,东拉西扯。整个教学过程要严密组织,使课堂教学既层次分明,又协调紧凑,教学时要面向全体学生,使各类学生都学有所得,特别是要照顾到差生,力求使他们能掌握本课时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5、教师要充分利用每一节课,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让学生学得有趣,学得牢,从而达到“减负”高质量的目的。每一位教师都必须牢记,自己既是一位教学工作者,同时又是一位德育工作者。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坚持教书育人,努力做到“文道统—。

6、要积极改革课堂教学方法,贯彻启发教学原则,尽量采用现代化的手段,给学生以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举一反三,能灵活运用。

7、坚持用普通话教学。讲课声音清晰,响亮,表达意思明白,语言生动有趣;板书讲究艺术,要求正确、清楚、端正、富于启发性。

8、严格上课纪律,做到上课时不迟到,不会客,不带手提电话,不接电话,不抽烟,不坐教。无特殊情况,不得拖堂。

9、尊重学生,偏爱差生,不谩骂、嘲笑、挖苦学生,坚决贯彻《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包括罚站、罚抄书、赶出课室、罚晒太阳,任何形式的打人)。如果体罚学生,查有实据,除批评教育外,视情节扣除当月部分或全部奖金,情节严重,造成事故,要负法律责任。上课要认真负责,室外上课要采取措施,保证学生的安全,如因失职,而致使学生受到伤害者,要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0、课后要加强教后的反思,写好教后小记,检查教学上的得失和体会。

(四)作业布置与批改要求:

1、课内作业的设计要遵循“精、活”的原则,既要减轻学生负担,又要注重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思维能力的培养。给学生创造多动脑、多动口、多动手的机会,加深理解,提高实效。

2、作业布置要适量,依纲靠本,坚决反对“机械重复”、“题海战术”。减轻学生课业过重负担。

3、作业要求要严格,同级同科对作业要有统一的要求。要严格要求学生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作业,当前要特别注意培养和训练学生从小养成细心审题、书写工整、格式规范的良好习惯。一定要从一年级抓起,级级把关,抓出成效。

4、作业批改要认真、及时,做到符号清楚,字体端正明了。作业错误要指出,批语要多鼓励学生,多教给方法并启发学生自行改正,作文要重视培养学生自觉修改文章的习惯,对于后进生,提倡面批。

5、要重视作业的讲评。要对学生的作业了解全面,掌握典型,分析综合,及时评讲,查漏补缺。对于后进生,要热情帮助,耐心指导。

6、建立优秀作业表扬奖励制度,以激励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严谨的治学态度。

7、学校建立作业布置与批改检查制度,每学期检查两次。作业布置与批改的检查结果,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由教导处、科组长负责检查。

(五)辅导学生要求

1、提高学生的学业成绩,是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选拔和培育尖子,可以为学校在各项比赛中争取荣誉,为国家培养高、精、尖人才打下基础,因此,我们必须做好提差和培尖工作。

2、必须热爱后进生,正确对待后进生,坚决反对厌恶、排斥、歧视、放弃后进生的做法,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后进生。

3、必须热情、耐心辅导后进生,及时帮助他们找出后进的原因,帮助他们改进学习方法,不断增强他们的自尊心和自信心。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4篇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5篇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校车运营行为,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校车的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中小学和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xx年国务院617号令《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xx年123号令、124号令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校车安全管理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校车安全管理

1.学校使用和配备的师生接送车辆必须是县教育行政主管理部门、县交通管理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签批备案的专用校车,驾驶人必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即要具备20xx年国务院令第617号《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部20xx年123号令124号令规定的校车使用标准和驾驶人资质。

2.使用专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以校(园)长为组长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档案。

3.学校要科学严密地制订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和驾驶员在校车运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签订责任书,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4.学校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校车师生接送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职能管理部门,会议有具体详实的文字记录。

5.要根据校车法定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认真填写具体的车次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校车接送师生线路及停靠点需经县交管部门审批,禁止在批复以外的线路和站点运行及停靠。

6.学校校车应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交足保险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校车必须停止营运。

7.学校应对班主任、跟车护送老师、驾驶员每学期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校车安全培训教育,教育培训应有图文资料记载。

8.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辆性能进行认真的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校车必须停运并及时将信息告知学生家长,同时,作好学生护送工作,确保学生上(放)学安全。严禁校车带病运行。

9.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0.学校要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车况安全检查、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1.学校应设有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安全稳靠的校车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校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2.学校一旦发现外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摩托车、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接送学生校车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降低事故损害,保持社会稳定。

14.突遇恶劣天气,学校应采取停课、调整上课时间等措施,确保安全,并告知学生家长,校车停运。

15.严禁租用、租借校车。严禁将校车用作其他用途。学校(幼儿园)放假期间,校车要停运保养,禁止将校车用于其他用途。

16.按照“一人一车一档”要求健全校车档案,并按时整理更新上报乡镇中心学校、县教育局和县交警部门备案。

17.自觉接受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18.学校每期末将校车安全运行总结情况上报辖区中心学校备案

二、校车驾驶人的聘用、审核确认及培训教育

19.严把驾驶员资质关。校车驾驶员需证、照齐全有效、凡有酗酒、嗜赌和吸毒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以及影响安全驾驶的生理疾病患者,不得担任校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校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立即停运,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20.校车驾驶人实行一正一副制,校车驾驶人须具有校车准驾资质,实行人车绑定,保持人、车的相对稳定。学校(幼儿园)聘用、更换校车驾驶人,要报交警大队和教育局审核确认备案,同时,对不再从事原校车驾驶的驾驶人应报交警部门注销其本校车驾驶资质。

21.中心校要定期对辖区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学校,幼儿园应每月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驾驶人有交通违规现象的要进行强化教育培训,并责令改正。对不服从安全管理的驾驶人,要坚决辞退。

22.校车单位负责人和校车驾驶人要积极认真的参加相关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三、校车安全检查

23.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校车门窗玻璃、座椅座垫及三防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并配备有效的消防器材,保持车辆整洁。

24.校车单位应每月对校车进行一次检查、保养、维护,使校车随时保持良好状态,确保行驶安全。检查资料完备。

25.除正常的定期检查外,校车每学期开学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性能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天校车出行前必须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

26.校车检查要有完整的记录资料,并存入本单位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档案。

四、校车安全行驶

27.全县所有校车必须统一规范安装“校车运行轨迹监控系统(北斗导航系统)”,并确保全天24小时接受适时监控。

28.学校应当向县交通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校车行驶的路线和停靠站点,经审批后执行。校车必须严格按照审批路线、停靠站点运行。

29.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定核载人数载人,严禁超载。

30.除驾驶人员外,学校、幼儿园还应安排人员随车护送,随车护送人员负责维持车内纪律、人数的清点、学生的交接、处理突发事件、制止校车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

31.校车驾驶人应严格执行124号令车安全运行规定,谨慎驾驶,确保校车交通安全,严禁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驾驶校车时聊天、接打手机等交通违法行为。

32.严禁将校车交给无驾驶资质人员驾驶,严禁交给非本车专职司机驾驶。

五、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33.学校校(园)长为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即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中心学校负责对辖区学校校车进行督查监管,中心校校长是辖区学校校车安全督管第一责任人。

34.中心校学年初要与辖区校车学校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校(园)长在每学年初开学第一周内,完成与具体管理人、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校车车主、驾驶员、乘车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5.教育局与各县直学校乡镇中心学校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驾驶人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租用校车的还必须与租赁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逐车逐人明确安全责任。

36.教育局或相关职能部门对学校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情况进行检查,对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违规操作的,责令整改并予法规处理,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将予以吊销办学许可。

37.对校车发生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六、附则

38.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局原校车管理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6篇

我校生源地所属地区,农业人口多,外出务工人员多。大多数务工人员将孩子留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照管,或寄养在亲戚家里,留守学生成为我校新的学生群体。由于缺乏父母的有效监护、家庭的亲情温暖和良好的家庭教育,这些“留守学生”的成长存在诸多问题,留守学生的教育管理问题是学校面临的一个崭新的课题。

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加强“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特制定“留守学生”管理制度:

一、成立“留守学生”领导小组和校外协调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校内学习生活指导组,为“留守学生”的学习提供保证。组长由祝志妹兼任,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保障留守生入学接受规定的义务教育,各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留守学生。

三、从一年级新生开始,学校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各班有专门的留守生名册。

四、加强家校联系。

1、班主任加强与留守生的联系,不定期找留守生谈话;科任老师每期找所教的留守生谈话至少一次,了解留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解决留守生的生活、学习中的问题。

2、不定期走访留守生监护人,协助他们安排留守生的假日生活。

3、通过电话、书信的方式,定期与留守生的家长取得联系,让他们了解子女的生活、学习情况。

4、加强留守生的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和生理知识教育;加强留守生的生存教育和安全知识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控制不良行为,抵制违法行为。

5、倾力帮扶贫困留守生,使他们全部享受“两免一补”,并发挥工委的作用,组织学校教师,社会热心人士与其结对子,实行“代理家长制”。

6、留守生在校学习期间,无论白天、晚上,当发现其生病,班主任及科任老师要立即送至医院就诊,严重的及时与监护人取得联系。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7篇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确保教育教学正常秩序和校园安全,强化劳动纪律,办人民满意的教育。学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经学校行政会研究,特对教职工请假考勤制度做如下规定。

1、实行坐班制。全体教职工必须按时上下班,积极主动地做好本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脱岗。坐班时间为:上午8:00_11:30,下午2:30_5:00。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内的小时假,在各组组长处请假,办理请假登记手续。半天以上(含半天)三天以内在教务处主任处办理请假手续。三天以上请假由校长审批。

3、上班期间学校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上午8:00,下午2:30大门落锁。教职工请假出入校门必须严格登记,实行出入校门登记与组长处登记双轨制。未登记(以文字记录为准)视为脱岗。

4、学校将采取定时或不定时签到、签走和随机组织检查等形式,加强劳动劳动纪律检查(以文字记录为准)。

5、因病或急事等特殊情况来不及履行请假手续的,请务必向教务处电话请假,说明并且和事由,且事后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6、违纪、迟到、早退、脱岗、空课等按原规定执行。

7、小时假,根据我校中学部教学实际,小时假按课时节数计算,每月请课时假少于4节者不扣钱,超出4节者,每节扣1元;超出7节者每节扣3元;半天假每次5元;一天以上者按原规定执行。关于婚假、产假、丧假、送子女上学家、陪护假等按原请假制度执行。

本规定自20__年3月1日执行。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8篇

为了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确保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结合本单位的情况,促进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和健全,加强内部监督,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和经费运作的行为,特制订本规范。

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

一、财务预算是预算管理的重要内容。财务预算是指制订一定时期内全部经济活动各项目标的计划和相应措施,并以货币及其他数量形式来反映和说明。预算管理是对单位业务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流的综合与控制。

二、每年末,学校各部门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编制下年度较详细的经费预算方案,由财务部门汇总后,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上报区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对部门预算编制负责,校长对年度预算方案负责。

三、建立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制度。每月财务部门分析预算指标的执行情况,如发现执行情况与预算方案有较大差异时,需变更预算方案,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提出调整方案。

四、建立预算工作的授权批准制度。校内各部门负责人,授权对本部门内的预算工作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经办人应当在职权范围内,按审批后的意见办理预算工作。

五、为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对预算的调整,必须经过申请、审议、批准等程序。

1、预算调整的申请:必须由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申请,说明调整的理由、调整的初步方案和调整前后的预算指标对比,以及调整后预算的负责人、执行人等情况。

2、预算调整的审议:对部门预算执行人或编制人提出的调整申请数,应经过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提出审议意见,担任审议的部门和人员应由校领导指定,审议意见应包括对申请同意、反对或补充修改的内容等。审议人应对审议意见负责。

3、预算调整的批准:经审议的预算调整申请,才可报送有关领导批准。批准人应在审阅有关资料后提出书面意见,然后下发给申请人遵照执行。

六、预算方案制定后,预算执行者对预算进行管理,除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制度外,校内各预算部门要加强自查。根据实际情况,可按时、按文、按部门进行必要的互查。总结预算目标与预算执行差距,把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年终考评。

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

一、货币资金是指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二、保持现有银行存款开户的情况,如有需要,需另设帐户,包括银行汇票存款、信用证存款、外埠存款、外币存款等,必须由校领导集体讨论而定,并报批上级领导。

三、货币资金实行钱帐分管,指派合格的业务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业务。

1、各种收支业务必须取得合法、真实的凭证,个人在办理收支业务时,须得到有关领导的授权,即学校对300元以内的支出业务由总务主任负责审批,超过300元的支出业务由校长负责审批,并在记帐凭证上签章附上原始凭证,再交主管财务进行复核。经复核后的记帐凭证,才可作为货币资金收付和核算依据。

2、现金管理人员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设小金库,遵守库存现金限额。现金管理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清查小组(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根据盘点表的项目盘点库存现金,并同现金日记帐余额进行核对。

3、银行存款管理人员应保证银行存款收付的合法,银行帐号不准出租、借用、套用或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准将单位的收入以个人名义存储,期末由非出纳人员逐笔核对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未达帐项,同时对未达帐项,建立台帐,注明内容和原因,保证银行存款的真实性。

4、为保证银行存款的安全完整,要妥善保管支票等票据,对作废的支票等票据要加盖作废戳记,财务专用章由总务主任保管,支票印鉴章由出纳保管,学校法人章由人事保管,并做好印章使用记录,相互牵制,印章和支票需分开存放,防止非法行为发生。

四、建立货币资金职务分离制度,完善出纳人员岗位责任制,出纳人员必须根据经过审签的记帐凭证来支付和保管货币资金,不得兼任稽核工作,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和人员来办理货币资金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存货的内部控制

一、存货是单位重要的资产项目,加强存货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确保存货资产的安全、完整,以提高存货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建立存货管理的职务分离制度,根据年度费用的预算计划和上年存货收发情况,由存货管理人员编制存货计划,由总务部门进行复核审批,来确认计划的合理性,存货采购人员不得兼任验收和存货保管工作。存货保管人员不得负责存货的会计记录,即管帐不能管物。

三、建立存货采购、领用、发出业务的授权审批制度。存货的采购应当由当事人提出采购申请,由校总务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指定专人签订合同和采购业务,实物管理部门在接到外购货物时,首先应检查有否订货合同、入库通知单和质量检验单,复核货物的数量和相关的质量检验。存货的领用和发出,需经总务部门的批准,应以经审核的领料和发出的凭证为依据。

四、对存货的入库、领用和发出,实物管理部门应按货物类别、编号、规格、型号、计量单位、单价、金额等设置实物明细帐。月末编制存货收、发、存明细表,与财务部门进行帐、卡、物核对。

五、建立年度存货盘点制度。必要时,也可临时突击盘点。盘点时,应制订盘点计划,列出盘点表,存货盘点应由负责存货保管、记帐的人员以及独立于这些职务的其他人员共同进行。盘点时,要有序摆放存货,保持完整的盘点记录,如有盈亏,要查明原因,直至追究个人责任,并及时处理盘盈、盘亏,也要发现存货需报损和报废情况。

六、对存货的报损和报废,应由管物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存货需报损、报废的原因,由管理部门和单位领导签署并按规定程序上报结算中心,待批准后方可处理。

七、审批后存货的报损、报废的削价收入,按会计制度规定及时入帐。

固定资产的'内部控制

一、固定资产是单位固定资金的实物形态。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保养、维修,使固定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年限中能正常的运行,以提高固定资金的使用效果。

二、学校的固定资产,指有专人或部门负责管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应建立固定资产登记帐册。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建立固定资产卡片,需详细记录固定资产实物数量、价值、使用状况、存放地点、维修及保养、报废等情况。财务部门应设立固定资产总帐和明细帐。三个部门分别对固定资产增减进行核算,并定期进行核对。

三、固定资产的增减,有规定的审批权限(五万内(含五万)由学校处理,五万元以上报区教育局资产中心处理。)如要购置固定资产,须有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由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将请购与预算进行核对。如属权限范围内,可直接审核批准,不属权限范围内,应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在购置过程中,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要编制询价报告,经讨论通过,方可签约购置。购入的固定资产,须由专人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字同意,方可入帐。固定资产的处置,也应由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提出,并填制固定资产报废审批单,按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

四、年度进行固定资产盘点,是保护财产安全、完整的必要控制手段,盘点工作应由负责保管、记帐等不同职能的人员以及与固定资产无关的其他局外人共同担任。盘点时,要编制盘点清单,清单内容包括固定资产名称、类别、编号、存放地点、目前使用状况和核对,如有不符,需经一定的批准程序才能进行帐面调整。

五、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或人员,要加强对固定资产维修和保养工作,每年应编制固定资产维修计划,或根据使用中出现的应急情况,采取修理措施,要分别设置有关表单来记录、使用、维修、保养等情况,并对记录情况定期检查,修理业务的原始凭证,经审批后交财务部门。

工程项目内部控制

一、工程项目是单位的投资项目,它会承担较大的风险。因此,对工程项目必须进行可行性研究,以谋求投资的最大效益。

二、建立工程项目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如工程项目的立项应先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上报校总务部门,校总务部门核实情况后,在校长办公会议上审议而定。

三、配备合格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业务,配备专职会计人员办理工程项目会计核算业务,对工程项目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审批人不得超越审批权限,只能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经办人应当在职责范围内,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项目业务。

四、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要组织工程、技术、财会等相关部门人员集体决策讨论,决策过程应有完整的书面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

五、组织相关人员对工程项目编制的预算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编制依据、项目内容、工程量计算、定额套用等是否真实、完整、准确。

六、工程项目价款支付业务,原则上应按工程合同约定的价款支付方式,由有关部门或人员提交价款支付申请及凭证,有审批人的批准意见,经财务人员的复核才可办理价款支付,如工程价款和支付方式发生变动,应提供较完整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资料,会计人员应对工程变更价款进行审核。

七、工程项目竣工要进行竣工决算,要组织有关部门及人员对工程项目竣工决算进行审计,竣工决算审计未实施,不得办理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的工程项目,应当编制财产清单,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流动负债内部控制

一、流动负责是由于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的,现已承担的义务、负债的偿还会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其包括应付帐款、预收款、代管款项的收取、应缴财政专户等。

二、对流动负债,按其经济内容及会计科目核算的要求,设立总帐和明细帐,详细记录负债的发生日期、内容、债权人名称等,对流动负债的支付,要有授权批准手续,以保证支付款项的正确性、合法性,每月末核对总帐和明细帐。

三、流动负债经确认后,不能随意核销,对无法支付的流动负债,要有有关人员核销申请,报批有关领导的审批,按会计制度的规定、核销帐户。

会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内部控制

一、会计报表是反映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财务状况,经济活动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必须每月进行结帐,定期编制财务报告,其包括会计报表及其说明,并上报有关部门。

三、编制和报送的财务报告,应当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会计报表附注说明,应做到项目齐全,内容完整。

四、指定专人负责会计报表的编制,列入其岗位责任制内容,并进行考核。

五、报送的财务报告,应依次编定页码,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9篇

为实现学员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保证培训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学员管理办法。

一、学员管理的指导思想

学员管理紧紧围绕实现职业培训目标来进行,从加强职业道德学习、专业理论知识培养和实践能力培养入手,使学员掌握一门专业技术的同时,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

二、学员管理的内容和方式

1、学员管理工作包括学习管理、考试管理等。重点是学习管理。

2、学员管理工作要从各班次学员的实际和特点出发,既要发挥管理职能部门的`作用,又要充分发挥学员班委会的作用,引导学员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3、在学校的统一领导下,教务处作为学员管理机构履行管理职能。

4、各专业班次均设班主任,具体负责班级的学习和其他各项活动的管理工作,班主任要严格履行班主任职责。

5、各主体班次均建立学员班委会,协助班主任做好班级管理工作。各班次要划分若干学习小组。各小组长负责组织本小组认真完成学校或班级交给的学习或其他各项任务.

三、学习管理

1、学员到学校学习,要进行入学教育,明确入学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并制定相应的个人学习计划。

2、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方针,坚持以理论学习为主,注重实践操作,认真搞好自学。

3、课堂纪律

(1)学员上课保持安静,关闭通讯工具,在课堂上接打手机按规定扣分,不得随意出入教室或做其他任何有碍课堂秩序的事。

(2)在教室上课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保持良好的课堂环境。

(3)班主任跟班听课,了解学员的听课情况,维持课堂秩序,检查学员的课堂笔记,督促学员完成作业。

4、学员要认真参加教学计划安排的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讨论前学员应按照讨论题认真思考,写好发言提纲。学习讨论和专题研讨中应畅所欲言,形成认真学习、民主讨论、积极探索、求真务实的风气。

5、学员成绩考核按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具体要求进行。

6、出勤管理

学员在校期间,应集中精力学习,一般不准请假,但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提出申请:

(1)因病经医院证明,需作短期休息的治疗者。

(2)个人或家庭有特殊事情者。

考勤管理由班主任负责。班主任要详细记载学员的出勤情况。考勤要严格实行请销假制度。学员请假必须填写《学员请假报告单》,教务部门要建立请销假制度,并负责在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登记表》上记载。

四、生活管理

1、以饱满的热情、进取的精神、认真的态度参加培训学习。

2、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必须向班主任(学校)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校。

3、专心听课,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和实践,认真作好课堂笔记,及时复习所学知识。上课时,不讲话,不抽烟,不使用手机,不做与课堂无关的事情。

4、讲文明、讲卫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烟头等,不玷污、损坏墙壁和宣传标语。每天轮流打扫教室、寝室、厕所等场所的卫生,保持地面干净。

5、节约水电,及时关电关水,做到人离灯熄水停。

6、爱护公共财产,及时关好门窗,借学校物件及时归还,损坏和遗失公共财物照价赔偿。

7、按时就餐、文明就餐,每八人一桌,待人齐后一起开餐。爱惜粮食,尊重工友。自配饭盆,自洗饭盆。

8、听从安排,服从管理,遵纪守法,道德高尚。不打架斗殴,不聚众闹事,不赌博,不参与违法活动,若发现违反者,学校将进行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司法机关惩处。

9、加强安全防范,妥善保管个人财物,随时落好门锁。注意人身生命安全,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发生。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体育场地(场馆)、器材的安全与保护

(1)学校的运动场地(场馆)、器材是学校的财产,要合理分配和使用;做到人人爱护、人人保护公有财产和设施。

(2)增强对体育场馆、器材的保护意识,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在各运动场馆、器材室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

(3)切实做好用电、用水的合理性和规范性,本着安全、节约、合理的原则使用。

(4)定期检查体育场地、器材、器械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及时解决。

(5)做到体育场地专人专管,保证场地、场馆器械的安全,保证器材的合理使用

二、体育运动安全

(1)体育教学必须以学生“健康第一”为原则,必须做到安全第一

(2)教师要有强烈的责任心,要重视安全教育,加强防范措施。教师要科学安排教学全过程,对教学过程中的安全隐患要有前瞻性,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上锻炼课时年级组长、班主任应到场监督)

(3)教学中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常规,加强安全教育,严禁学生违规上课。

(4)教育学生重视自我保护,教会学生自我保护的方法。

(5)体育教学活动,必须在教师的指导、帮助和保护下进行,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努力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采取积极的安全保护措施。

(6)对待伤病的学生和例假期间的女学生,教师应遵循量力而行的原则,要求其适度参加体育锻炼,对确实不能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要认真履行有关规定。

(7)上课前,教师必须认真检查上课所使用的场地、器材,排除安全隐患。

(8)加强课堂组织纪律性教育,维持好课堂秩序,制止危险行为。

(9)课后对课间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

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酒精灯、煤气、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十)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1篇

1、办理休学,停学,留级手续的仍保留学籍,凡属学校开除、勒令退学、自动退学的不再保留学籍。

2、办理休学,转学,退学等手续的学生所交学校的费用除杂费可以结算外,其余费用一律不予结算。

3、申请休学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休学手续:

(1)由学生写出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出示病历等证件。

(2)由教务主任签署意见。

(3)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签署意见。

(4)到教务处办理手续。

4、属学校勒令停学、退学的,由管政教的副校长和管教学的副校长签意见,然后直接到教导处办理手续。

5、学生中途离校要办理以下手续:

(1)到教导处领取离校登记单。

(2)到图书室办理退书手续。

(3)到保管室退课桌椅。

(4)到财会室结清杂费。

(5)到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6、凡是中途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要具备以下条件,方可考虑接收:

(1)学习成绩在原就读学校中等偏上,有发展潜力;

(2)思想表现良好,无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3)能够自愿交纳择校费并签署承诺书、安全协议书;

(4)能够出具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

(5)能够找到本校教职工做担保(不是必要条件)。

中途转入的学生按以下程序办理入校手续:

(1)(由本校教职工陪同,)携带转学证明和在原就读学校的成绩通知单找主管教学的副校长处办理登记入校手续。

(2)到财务室缴纳择校费。

(3)到教务处签署担保书、承诺书、安全协议书,进行编班(非学习成绩十分突出的学生,只能编入普通班)。

(4)到财务室缴纳学杂费。

(5)到班主任处报名。

7、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无权私自接收学生和拒绝接收学生。对班主任及任课教师私自接收的学生,学校一律予以清退,由此引起的交费问题全部由私自接收学生的`班主任或任课教师负责。

8、原则上不允许学生留级或转班。因特殊情况确实需要留级或转班的,按以下程序办理手续:

(1)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家长签署意见,班主任签署意见,年级组长签署意见。

(2)年级主管领导签署意见。

(3)到教务处办理留级或转班手续。

转班的基本原则:原则上只能在平行班之间进行转班;实验班的学生可以转入普通班。但是,未经主管教学副校长的签字批准,普通班的学生一律不准转入实验班。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2篇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按要求填写培训报名登记表,进行实名报名,手续齐全后,等待入学通知;

二、接到入学通知后,应严格按照通知中通知的上课时间、地点前来入学上课;

三、无特殊理由,不允许旷课,出勤作为考核学员品德、结业的主要依据;

四、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课程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五、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

六、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七、学习期间,严格遵守课堂教学秩序,认真听讲,认真做好笔记,对不懂的问题需教师解答者,需先举手,经同意后,方可提问;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

十、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一、室外课或外出参观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指挥,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严禁各行其是或不假而走;

十二、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十三、爱护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学习之余,认真复习巩固,认真并及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明白的地方及时与讲师联系沟通;

十五、学期结束以后,将对各学员学习情况进行系统全面检查,成绩合格者方可结业,并颁发结业证书;

十六、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重新学习。

十七、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3篇

为了让学员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学到更多的知识,以保证我校的教学质量,因此,特对学员学习作以下规定:

一、学员进入学校学习,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安排,并遵守学校有关管理条例。

二、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迟到者需经老师同意才能进教室就坐学习。

三、学员上课时必须配带学员证,如果发现未带学员证,则不能进入教室上课。对于旷课的学员,学校不予补课,责任自己承担。长期班学员如迟到、早退分别累计达 8次或无故旷课累计达5次者,经学校批评后仍无改正,则责令其重新跟班学习或退学。

四、确实有事不能来上课的学员,应做到事先请假,经任课教师批准后方可用假,并填写请假条,不超过三次的缺课,给予补课;连续三次以上的缺课,不再给予补课,重新跟班继续学习。

五、根据课程安排,自觉听课、上机,对不听课,不参加技能操作的学员及不服从教学统一管理的学员,学不会的学校概不负责。

六、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和班主任的指挥,上课时要定位就座,衣着整齐,不得敞胸露怀、穿短裤、背心、拖鞋,不允许穿奇装异服。未经老师、班主任同意,不得随便离座或进出教室。

七、未经任课老师许可擅自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由学员按市场价赔偿损失。

八、学员上课期间必须将手机调为振动或关机,接听电话的学员须向任课教师请示,批准后在教室外接听电话。

九、保持教室卫生,禁止乱扔纸屑、果皮和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禁止在教室内吸烟、喝酒。

十、在上课期间,禁止上网聊天、玩游戏或操作与学习无关的内容,经教师发现,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一、学员不得私自带非本校学员到我校听课或技能操作,如发现则取消该学员当天的听课或技能操作资格。

十二、学员看好自己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校方不负任何责任。

十三、爱护学校内一切公共设施和物品,凡损坏、丢失学校公物的,一律照价赔偿。未经老师或班主任允许,不得擅自动用教学仪器和设备。

十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进入教室、宿舍,违者将重罚。

十五、严禁打架斗殴,寻衅闹事,严禁赌博、吸毒、贩毒,违者坚决开除。

十六、学员结业必须进行课程结业考试,否则一律不予发放结业证,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准结业,并与新班一起免费重新学习。

十七、学员有权利向学校如实反应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配合学校对教师的考评调查。

十八、本规定从颁发之日起开始实施,请各位学员互相监督,认真遵守。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4篇

为了培养"四有"新人,必须有一个整洁、美观、舒畅的环境,特订定如下:

一、班容卫生常规:

1、教室地面无积尘,墙角四处无蛛网,室内做到六面光。上课前黑板上无遗忘字痕。

2、门窗常擦洗,关锁有专人,玻璃如明镜,窗棂无灰尘。

3、教室内外无纸屑,无果壳,无痰迹,有人每日保洁。

4、课桌排列做到由低到高,纵横对齐,间距均匀。学生座位表贴在讲台右上角。

5、清扫工具有固定地点隐蔽存放,没有条件隐蔽的应排列整齐。

6、教室布置做到整齐大方,黑板报板画字迹清楚,书写规范,整齐美观。

7、教室要打扫清洁,磨石子地坪的要用拖把擦洗干净。全体学生离开时要关灯关门上锁。

8、教室内及走廊内,不准追逐吵闹,保证学习环境安静。

9、每天一小扫,一周一大扫,中午补缺漏,形成制度

10、注意个人卫生,定期检查学生的`头发和指甲,督促学生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勤换衣。

二、校容卫生常规:

1、全校师生都要爱清洁,讲卫生,讲文明,保持校容整洁,做到吐痰入盂,废纸人篓,大小便人厕所。不准乱倒垃圾,乱抛废纸、果壳、烟蒂等杂物。

2、卫生包干区由各班各室负责,发现脏物,及时清除。垃圾一律倾倒人箱,不倒在箱旁或遗留在路面上。树棍木棒要送木工间,砖石等建筑垃圾集中指定地点,不能倒人垃圾箱。

3、校园内的黑板报定期更换,保持新颖、有特色。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5篇

1、成立学校行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 建立校警随车制度

学校每天有一名值日校警随车,负责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学生的秩序与安全。随车校警必须认真填写随车记录。

3、 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7)驾驶员在校内行驶车速不能超于每小时5公里。

(8)载送教职工和学生的车辆,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4、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管理部门及队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管理部门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5、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必须保证在不延误解送学生的情况下,进厂修理(特殊情况例外)。

(3)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队长人,由队长报告后勤主任,经主任同意并签名即可。由队长记录公里数,并会同司机一起进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4)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队长、另安排检修。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6篇

为了搞好学校各项工作,使之顺利开展、做到有章可循,从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而,结合我校实际,特拟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每位教职工要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学校将对每位教职工上课、集体学习、学校举行各种活动、集会、升降旗等实行考勤,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请假,否则按旷课一节以上处理。

2、严格履行请假销假制度,凡需请假七天以内由本人写好请假条,待校长批准且到教导处登记后方可离岗,七天以上由局审批,不许请人代假,假满后立即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请病假严格按照永教字[2008]26号文件执行。

3、教职工遇事请假(含病假),一次性连续或月累计不得超过3天,重病住院者除外,否则按超处理。

4、教职工红白喜事及女职工产假,在规定的天数内不惩罚。

(1)本人结婚3天,晚婚按上级文件办(按连续天数计算,包括双休日及公休日)。

(2)子女结婚,父母再婚按事假办理,初为人父母男方享受15天护理假,女工作人员产假按上级文件办理。

(3)自己的父母(含赡养并一起的居住的岳父母)去世3天,丧事在外地的视其情况准路程假。

(4)自己的子女遇事身亡或祖父母、外祖父母、岳父母去世3天。

5、在正常上班时间内,在校内不得做各种与教学无关的游戏活动,严禁赌博,否则,每发现一次扣40元津贴。

6、出勤与工作奖挂钩,事假一天20元,病假一天15元,旷工一天50元,旷课一节30元,请假一节10元,例会请假缺席一次扣15元,月累计超病事假3天以上的,超过天数每天扣30元,一期请病事假累计1月以上不享受年终奖。教职工无故旷工,三天之内由学校扣发补贴,三天至七天的,口发当月全部工资;七天以上的,作自动离职处理,停发本人工资,并解除聘任合同。

7、教师进行取文凭(脱产)一切经费自理,规定时间内不算请假,拿通知到教导处登记。学校及上级安排的培训按相应的文件执行。

8、女职工请产假期间,不享受学校管理资金。

9、以上规定如有与有关文件有冲突,严格按照永教字[2008]26号文件办理。

二、教学常规管理制度

1、严格按部颁要求开足中小学所有课程,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开展《新课程实施方案及细则》。控制中小学生在校活动总时间,保证每周总课节数和每节课时量,严禁利用节假日进行集体补课。

2、严格保证学时,夏秋为9:00——16:00,

春秋为10:00——16:00。

不得随意改动上学,放学时间。

3、开学初必须完成各种相应的计划;有试卷分析,期末有总结按时上交。计划制度拟订后必须按计划进行各项工作,不得随意修改。

4、每月进行不定期对教案、作业、各种笔记,记录的检查。要求上课前备课,不得写简案。作业布置要适量,要认真批改,不搞惩罚性作业,学生作文每期不少于8篇。

以上四条中的笔记和记录包括:每期12节的听课笔记和评价记录;每期5篇不少于5000字的政治学习笔记,每期不少于15000字的业务学习笔记,辅导学生记录每月不少于5次。

5、教师上课要做到“六要”“六不准”,严禁上课开手机,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学校执行行政执周检查,上课铃响后10分钟未进教室的示为旷课。

6、教研组必须进行教研活动的开展,有计划、记录、总结。每期教研活动不少于10次。科任教师每期必须进行不少于4次学术知识掌握测定的测试,并有记分册,期中、期末有试卷分析。学校及上级安排的工作任务,必须要如数如质地完成,视其结果,进行奖惩。

7、音、体、美教师要组织训练队,并有训练计划,针对上级活动安排有目的进行训练。

8、以上各种检查分为:优、良、一般、欠合格,没有完成四档记分,教学常规得分与月工作奖、年终奖、考核分挂钩。

9、本规定如有遗漏和不当,严格按照永顺县教育局[2008]39号文件《永顺县中小学教学常规实施细则》办理。

三、学校“控流保生”制度

1、任何教师无权拒绝学生来校上学,对于来校的插班、复学、转学的学生,班主任及课任教师都应无条件地接受。

2、教师应关心爱护学生 ,不得以过激的语言或行为刺激学生,凡是因此后果而导致学生流失的,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3、教育教学方法得当,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借口导致学生流失,一旦查实追究其当事人的责任。

4、控流保生采取责任捆绑制度,学校领导责任到年级,教师责任到班级,与月工作奖、年终奖、年终考核挂钩。人为原因造成质检参考率降低的,扣除相应教学效益奖。

5、严格执行学校的《入学保生管理制度》。

四、财务管理制度

⒈财务人员必须清正廉洁,不贪污挪用,当好家,理好财。

⒉出纳员必须逐天根据收支条椐,做好现金流水帐,且帐款相符。

⒊会计必须认真审查每张条椐,没月同出纳结帐一次,并将结帐的结果及时向教职工公布,使教师对学校的开支情况心中有数,落实民主理财。

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收取学杂费、住宿费及其费用,不得巧立名目,违规费。

⒌一切收入及时入帐,不准设帐外帐。

⒍按预算定时定额使用各种费用。

⒎加强支出管理,严格按规定报销支出,做到票据合理合法,真实规范。

⒏所有票据必须经校长审核及财务主管审批,且在当月必须报销,否则视为无效票据。若出纳室无现金支付,由出纳向报椐人开出欠条,待后支付。

⒐凡在本乡内购物或赊销,必须由专人到指定的地方签单,并付上现金的大小写及日期;本乡以外的购物,一律用现金支付,凭据报销,否则学校概不负责。报帐要及时,半月内,凭证明人,校长签字和财务主管审批要出纳室报帐。

10、凡开支在500元内的必须经校长同意,500元以上须经校委会研究方可支出。

11、向学校借款的,须经校长同意,且数额不得超过本人全学期的福利费,并由出纳室从当月的福利费当中扣还,期末结清。

12、会计必须真实及时编制会计报表。

13、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14、定期公布学校财务状况,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且每期工会、纪检组织教职工清帐一次。

15、旅差费及每年教师的各种培训费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16、因工作需要的各种接待,必须是在校长知情的情况下对口接待,按每人20元的标准。特殊客人接待可适当放宽,严格控制接待次数,经手人必须注明事由及大写经额、日期,一学期的总接待费不得超过8000元。

17、教师的父母、子女、婚丧,学校校出面组织,不送礼金。县内学校包车,县外酢情安排代表参加;丧事送花圈一个或等值的`祭幛一匹,其他宴请情况学校严格按上级文件执行。

五、奖励制度

1、每位教职工出满勤,周工作量达标,学校各项工作按时完成,按月工作情况给予补足。

2、①学科竞赛(集体)

级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 1000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7篇

(一)实验教学计划

1.各科教师对实验教学必须制订总的和分学期的教学计划。并于上学期末或本学期初交教导处和实验室各一份。计划应分年级列出实验课题、实验类型、实验时间等。

2.实验室应根据实验各科教学大纲、教材和任课教师的实验教学计划,制订本学期实验室工作计划。计划应包括实验室使用安排,仪器和实验材料的购置及仪器的检查和维护等。

(二)实验教学的组织与实施

1.教师按照实验教学计划认真备课,写好教案,填写《实验通知单》,按规定的时间交实验室并检查所用仪器和器材的准备情况,试作实验,做到“心中有数”。

2.教师要指导学生做好课前预习,明确实验目的,掌握实验原理,并划分实验小组,强调实验纪律,重视安全操作教育。

3.实验室按照《实验通知单》积极准备实验,使需要的仪器处于完好状态,备足药品和材料,检查通风、电源、水源及其它设备。

4.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巡回、耐心指导学生进行实验,发现问题给予启发引导,及时解决,但不可代替学生做实验。

5.实验结束后,任课教师应及时小结实验情况,对实验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出讲评,并指导学生完成《实验报告》。

(三)实验教学的评估和考核

1.实验开出率的考察统一使用规范表式,包括《年级学科实验登记表》(实验教师和任课教师共同填写);《学科实验开出率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学校实验开出情况统计表》(实验教师汇总》。

2.对学生实验能力和技巧的考察以现场操作为主,并辅之笔试与口试考核学生的理论分析和思维能力。

3.对学生的考察应坚持实践性、基础性、全面性、可行性及可信度原则。

4.对教师的考察除通过教案、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登记表外,还可用表格进行调查。

5.所有考察的登记表、统计表、调查表等,都应作为实验教学资料存入教学档案。

中小学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化学药品与仪器分开。室内要有防盗、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经常做好通风、防潮、防尘和整洁工作。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帐、仪器清册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帐、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核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教师使用仪器和药品进行实验教学,应填写“实验通知单”,实验教师应努力做好各项准备。实验完毕将仪器完好的归还仪器室。如有损坏或丢失应及时登记、查找并及时报告,做好处理工作。

(五)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后归柜,并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每学期结束前,对实验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要求上报和存档。

中小学校学生实验守则

(一)学生应重视实验课,要有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努力掌握基本实验技能,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课前要认真预习,完成实验预习作业,明确实验目的,了解实验原理,知道实验步骤和操作要领。经老师批准方可进入实验室。未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学生不得进入实验室。

(三)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定组定位,按规定就座,不得随意换位。

(四)实验开始前,要检查核对所有仪器、器材、试剂是否齐全,名称规格是否一致,如有不符应及时报告老师。实验台要始终保持清洁,各物品应放在合适的位置上。

(五)学生要按规范进行实验操作,仔细观察,认真思考,如实记录,不得随意更改实验内容,不得随意动用室内其它实验器材。

(六)实验过程中一定要保持良好的课堂秩序,有疑难时应请老师帮助,不得在实验室内随意走动或大声喧哗。遇有偶发事故时,应保持镇定,迅速报告老师处理。

(七)用过的火柴梗、废渣、废纸等不得随意丢弃,须放入指定容器中,如仪器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以便妥善处理。

(八)公用仪器用过后,要立即放回原处。规定在原地使用的仪器,不得任意移动。

(九)实验完毕,应将仪器擦拭干净,放回原处,整理好实验台面,仔细检查酒精灯、煤气、水龙头、电源是否关闭,不得将实验用品及设备带出实验室。

(十)根据实验内容和要求及时写出实验报告。实验报告必须如实反映结果和实验过程,不得随意臆造或抄袭他人实验数据和记录。

中小学实验人员岗位职责

(一)实验教学项

1.执行学校实验教学计划,按照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积极配合任课教师完成各项实验教学任务。

2.熟悉各种教学仪器的规格、型号、技术标准、工作原理和作用及维修方法。

3.熟悉学科全部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的有关理论、实验方法、注意事项;能熟练指导学生实验,处理学生实验中遇到的各种疑难问题。

4.按照实验教学计划或实验通知单,准备学生实验和演示实验所需的仪器、试剂和器材。实验完毕整理、清洗、回收入柜。

5.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学生课外科技活动和进行开放性实验。

6.加强和各科教师联系,积极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教学仪器研制和自制教具活动。

(二)管理项

7.认真做好教学仪器的购置、验收、入库及登帐、编号等工作。

8.合理安排教学仪器的存放,保持教学仪器的整洁,创造仪器室内的良好环境,确保安全和教学仪器使用寿命。

9.负责教学仪器的维修、维护、清点、检查、借出、回收以及安全急救等日常管理职责。

10.积极参与实验室建设和技术改造,严格执行仪器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好仪器室的全面管理。

中小学校危险品安全保管和使用制度

(一)实验教学使用的化学危险药品必须贮藏在专用室柜内,不得和普通试剂混存或随意乱放。还要按各自的危险特性,分类存放。

(二)化学危险药品室、柜,必须有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懂得各种化学药品的危险特性,具有一定的防护知识,并做到“五双”管理,即双人管理、双本帐目、双把门锁、双人领发、双人使用。

(三)化学危险品室要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桶、黄沙等,学校主管领导和专管人员要定期检查,节假日安排值班时,要把化学危险品室列为重点防范区。

(四)定期对化学危险品的包装、标签、状态进行认真检查,并核对库存量,做到帐物一致。

(五)使用危险试剂进行实验前,必须向学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的要求。教师领用危险品时,必须提前计算用量,填写《危险试剂领用单》,由专管人员和教师送取,不得让学生代替。

(六)对实验中危险品的遗弃及废液、废渣要及时收集,妥善处理,不得在实验室存留,更不可随意倒入下水道内。

(七)危险试剂的管理和使用如出现问题,除采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如实报告,不得隐瞒。

(八)专管人员对化学危险品保管和作用的安全性负有全部责任。

中小学校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设备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22年、通用仪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价值的教学仪器设备。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丧失或严重降低,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教学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设备。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实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主管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组(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执行。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申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县(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备查。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XX二中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1、仪器室所有仪器均要编号,并分类定柜、定位存放;帐册健全;做到帐册、标签、实物三统一;仪器室整齐美观,环境干净卫生。

2、妥善保管仪器,严格做到仪器室的防火、防盗、防漏电等安全防范工作;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专人管理、维护和操作。

3、教师因教学做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借用仪器,应预先提出计划,履行借用登记手续,按期归还;教师私用或单位借用,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借用,任何个人不得长期借用。

4、自购或上级调拔的仪器,要及时编号上帐、入柜,并向教师介绍使用,不得积压。对已丧失使用和维修的仪器,要办理报废手续。

5、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应严格按照移交规定,按帐点物,逐一移交。

XX二中加强实验室工作的意见

1、仪器要分类编号、入帐,做到帐目、标签、实物三统一。

2、仪器要分科分类存放,标签齐全清楚,陈列有序,按要求做好仪器防潮、防尘、避光等工作。

3、易燃、易爆、剧毒物品要严格按照《危险试剂管理办法》进行保管。

4、一切仪器的领用、借出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

5、仪器损坏、丢失,应由当事人填写“仪器损失处理登记单”,按有关规定处理。

6、凡自购或上级调拔的仪器,要及时编号、上帐、入柜并及时投入使用。

7、实验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按帐点物,逐件移交,不得草率从事,对移交中存在的问题要作出妥善处理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8篇

1、特种设备使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2、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小组,要有负责人,有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的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检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4、每年要对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相信群众,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

5、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近代装置及有关附属食品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出记录。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9、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培训。

10.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堆积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2.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3.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法律责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19篇

为了充分发挥村民学校的阵地作用,使村民学校管理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校委会工作制度:

1、校委会成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校委会会议由校长负责召集,每季召开一至二次会议,主要研究学校教学情况,安排教学计划,处理学校工作中的'问题。

二、教学计划制度:

1、根据上级指示和要求,学校制订相应工作安排。

2、每期办班前,针对实际情况,安排具体教学内容。

三、教师备课制度:

1、教学前讲课老师要深入调查,掌握学员的思想认识情况,使教学做到“有的放矢”。

2、在明确教学指导思想、目的要求、重点、难点的基础上,认真备课,写出讲课提纲,力求讲课生动、全面、准确、易懂。

四、教学效果反馈制度:

1、每期教学后,校委会要及时检查了解教学成果,予以总结。

2、认真听取学员对讲课反映和意见,作为改进教学的依据。

五、学员守则:

1、服从学校领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言,不懂就问。

3、爱护公物,讲究卫生。

六、教育档案制度:

1、建立学校资料柜,将学校教学计划及实施情况、教师讲课提纲、教学工作总结等资料列入档案。

2、建立学习档案,记录学员的学习态度、考勤成绩以及奖惩情况,作为有关评选的重要依据。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20篇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21篇

一、考勤与纪律管理制度

1. 每周上课与上机时间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周一至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2:30 下午1:30-5:30 晚上6:30-8:30

2.学员因有紧急事情请假不超过一节课者,可直接与本班辅导老师请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上课一节课以上三节课以下的,必须到教务处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教务处与其家长沟通同意后,方可批假。未办理相关手续者按旷课论处。

3.请假三节课或三节课以上的,办理办法如下:

A、生病需要住院或休养(凭正规医院的诊断证明);

B、工作单位有事(就业班学员凭单位证明,不包括入学前声明的学员);

C、回校参加考试(出示相关证明,如准考证等);

D、直系亲属病重或发生意外(出示能够说明情况属实的证明);

E、出国(凭入境签证)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者,则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经家长与校方沟通后,方可批假。

4.如果未办理手续,也不与学校沟通联系,长期不到校超过半个月者,按自动退学论处,所有后果由学员个人承担。

5.学员必须在每科考试前主动到教务处领取《课程表》,如由于个人原因未及时领取者,耽误课程后果自负。

6.对于签订《人才就业培训暨推荐协议》(以下简称就业协议)的学员规定如下:

A、各科成绩有不合格的,不予推荐就业;

B、所有科目的出勤总和达不到85%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C、在校期间有严重违纪行为,并得到书面处分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D、无正当理由未按要求修完所有课程的学员,不予推荐就业;

7.准假的学员必须在假期截止日期内及时返校并到基地教务处销假;在规定假期内未能及时返校的学员,如有特殊原因,应及时与教务处联系,如果在假期截止日仍未返校者,也不与校方联系者,按旷课论处。

8.经批准可以请假的学员因请假而造成的长时间缺课、延长学期、影响就业等相关后果由学员个人承担。

9.每个学员在校学习期间有总分100分的考勤分,每迟到一次扣2分,每旷课一次扣4分,如累计扣分达到20分时将给予口头警告;如果口头警告后又累计扣分达到40分后,将给予书面警告处分,并通知其家长;如果扣分累计到50分以上,将给予书面记过处分,取消其就业协议,不与推荐工作,并通知其家长;在记过处分后仍不悔改,情节严重者,学校将直接开除学籍。

10.组织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1.违反国家法律、法令、法规,受到司法部门处罚者。:

□被处以拘役、劳教、判刑(包括缓刑或管制)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凡被处以治安警告或处罚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恶劣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12.偷窃、抢夺、诈骗国家、集体或他人财物者,除追回赃物、赃款外,根据情节,给予以下处分:

□违纪、违法、犯罪案值在200元以下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处分;案值在200元以上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或扭送公安机关处理。 □属作案情节恶劣、影响极坏或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为作案者提供情报、作案工具或为作案者放哨窝赃、销赃者与作案者同论。明知是赃物而买者,除退回全部赃物外视其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扭送司法机关处理。

13.损坏公共财物及他人财物者,除赔偿损失并给予两倍罚款外,对故意损坏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

□损坏公、私物品的价值不满100元者,给予警告处分。

□损坏物品价值100元以上者(含100元),不满200元者,给予记过处分。

□损坏公物情节恶劣,认错态度不好者,给予勒令退学,以上情节均照价加倍赔偿

14.寻衅滋事参与打架斗殴者,视其情节给予如下处分:

□引发打架事件的责任者,因不守秩序、不听劝阻,用语言或其它手段引起事端或激化矛盾造成事端者,虽未动手打人,但造成后果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策划者策划打架未造成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造成后果者,视其情节给予记过以上处分。策划、纠集或勾引勾结非本校学生打架者、策划并参与打架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打架者给予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1)殴打他人或互殴,尚未致伤害者;

(2)持械打人,加重一级处分;

(3)先动手打人者,加重一级处分;

□参与者:

(1)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促使事态扩大造成他人伤害者,与持械打人同等处理。

(2)参与聚斗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为他人提供凶器者,与持械打人者同等处理。

□事件目击者故意为他人作伪证并给调查造成困难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处理打架事件过程中,利用财物或其他不正当手段私下解决或组织他人提供伪证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打架斗殴之肇事者按学校处理意见,赔偿受害者的经济损失并承担医疗及其他必要费用,对拒不执行学校处理意见,加重一级处分。

□触犯刑法者,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5.参与赌博者给予如下处分:

□在校园内利用麻将等工具进行赌博者,或为赌博者提供条件者,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

□在校内为首并屡次赌博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勾结校外人员聚众赌博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16.对品行不端者,给予如下处分:

□辱骂威胁他人,经制止、教育不改者,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造谣、诬陷、中伤他人,未造成后果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采取各种方式或手段污辱、威胁或殴打教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拒绝、阻碍国家工作人员或学校管理人员依法或依校规校纪执行公务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违反学校对于勤工助学活动的有关规定,参与走私、贩私、非法经商和非法倒卖者,触犯法律、法令、法规的按第五条处罚,其他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17.道德败坏、生活作风越轨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如下处分:

□学生宿舍留宿异性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非法同居、发生性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道德败坏,有流氓滋扰行为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看淫秽书刊、录相、光盘等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组织观看者,给予记过以上的处分。

□涂写、书画淫秽文字、画像或制作、复制、传播、隐匿淫秽物品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对卖淫、等当事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对隐匿、宿娼等当事人,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8.参加邪教组织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19.对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违反学校的有关规定,造成一定的影响者,给予记过(含记过)以下处分,对造成秩序混乱,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给予开除学籍的处分。

20.本条例没有列举的违纪行为,但确应给予处分的,可参照相类似的条款做出处理。

21.凡违反本条例两款以上者,在最高处罚上加重一级处理。

22.违纪学生有下列情形者,给予从轻或从重处罚:

□从轻者:违纪后立即主动向有关部门报告,事实清楚,认错态度很好并有立功表现的。

□从重者:

(1)违纪后,认错态度不好的;

(2)对检举人、证人威胁或采用种种方式打击报复的;

(3)违纪者隐瞒事实真像的;

(4)违纪者故意拖欠赔款或其费用的;

(5)屡教不改的。

23.处分决定均应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不得撤销。

24.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学生不发给学校的任何学习证明,就业协议自动生效失效,不退学费,必须按基地规定的日期离校。

二、考试管理制度

1.学员必须按时参加每门专业的考试,无故不参加者成绩为0,并取消其冲听资格。

2.学员考试必须遵守考场纪律,不得迟到;不得交头接耳互相抄袭;不得大声说话;如违反以上规定,情节严重者监考老师有权利取消其考试资格。凡考试作弊者,按“零”分处理,然后参加补考。

3.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必须按时参加教务处安排的补考。一次补考后,如仍不及格者,将不再安排补考。

4.累计三次取消考试资格者,人才交流中心就业处将直接收回安置就业协议,日后将根据其表现考虑是否给予推荐工作。

三、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1.学生具有符合下列情况这之一者都应予休学:

①因病经县以上医院诊断,确需停课治疗,休养在六周以上者;

②因某种特殊原因,学生申请或学校认为必须休学者。

2.学生休学应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附有关证明(因病),经教务处审核,报基地主任批准。

3.因病需连续病休的学生,必须在下学期开学时,来校办理续休手续,否则以自动退学论处,取消本人学籍。

4.对因病休学而要求复学的学生,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病愈诊断证明,经学校全面复查,符合复学条件的,到教务处办理相关复学手续。

5.如发现学生在休学或保留学籍期间,有违法乱纪行为,将直接取消在校学籍。

四、重听管理制度

1.学员在学完一门课程后,在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前提下,方可向教务处申请重听。

2.对于无故旷课二次或迟到三次以上的,不按时完成作业、不参加考试和不参加实验课的学生,取消其重听资格。

3.如果由于办理了正常请假手续后,而延误课程者,可选择在返校后向教务处提交重听申请。

4.对于已经办理重听手续的学员,为了保证在规定学期内完成课程,下一个科目仍要排课,如课程冲突必须以新课为主,其次才能考虑安排重听。

4.重听须携带重听申请书与学生证,方可到教务处办理相关手续。

5.重听过程不保证机位。如新生已满,则不安排重听学员。

6.重听的学生必须做到严格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学习,重听过程如果出现旷课、迟到、早退等,学校将永久性取消其重听资格。

以上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以上条例解释权在北京X北京基地培训中心。

民办学校管理制度 第22篇

一、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最高行政会议,主要任务是制订学校发展规划和行政工作计划,研究、决定学校行政的重大问题。

二、会议由校长主持,党总支书(副书记)和全体副校长参加。必要时,总支委员到席参加。

三、校长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举行1―2次,要明确时间,列入校长工作日程表。必要时也可临时召开。

四、校长在会前要提出会议的主要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出席会议的准备工作,要严肃认真参加讨论。

五、会议要充分发扬民主,讲究效率,一般情况下,由校长最后作出决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六、校长因病因事暂时离校时,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办公会议,在此期间作出的有关决定,在校长在职后应予报告。

七、由校长办公室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建档备查。

八、与会者必须服从并执行决定,不同的意见可以保留,不得泄漏讨论情况与不同意见。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民办学校管理制度(集合22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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