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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集合23篇)

作者:edditor12023-03-30 15:40:40324

现代社会是一个不断变化的社会,社会的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都需要制度的保障,而制度又是社会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基础。华南创作网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的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多篇合集,欢迎复制下载!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

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

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

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

1.司机守则;

2.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

3.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

4.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5.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

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

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

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

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

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

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十一条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得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三条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2篇

1.0目的

加强材料机械性能试验工作的安全管理,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计量室试验设备的安全管理和使用。

3.0内容

3.1试验人员应熟悉设备的性能,掌握其操作方法,不得超负荷使用。

3.2操作前应先检查设备各部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装置是否完好,才能启动设备。

3.3试验机上不准放置工具杂物等试验完成后应把试件取下。

3.4脆性材料的硬度、弯曲、压缩及疲劳试验须加防护装置,防止材料崩裂伤人。

3.5高温拉伸或其它升温试验,需电炉加热时,应控制电流均匀上升。在装卸试样时,必须断电,必要时需戴上石棉手套。易燃易爆物必须远离电炉。

3.6室内应配备适用的消防器材。

3.7试验员工作时要集中精力,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须离开,应停机或向代管人作交待。

3.8进行试验时必须注意:

①根据试样形状、规格及性能,选择好测量范围、夹具、加相应砝码及安装必要的附件;

②试验前开始前,先作几次瞬时启动(开、停),便于润滑和检查试验机运转部件状况;

③工作完毕后,应各部归位,并关闭油阀、电源。

3.9试验机每年由计量部门校验一次。每季度用测力计自行校验一次。测力计每年校验一次。

3.10长期不用的机器、设备应上油密封加罩并定期检验、保养。升降丝杆及上下夹头要经常加油润滑,光亮部分应涂上防锈油。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3篇

起重机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稳”、“准”、“快”。虽然只有这三个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领。要真正达到这个要求,需要长期的领悟与磨练。笔者根据多年工作经验,对“稳”、“准”、“快”有深刻的认识。

1、稳。这是起重机操作时首先必须做到的。稳,主要是指吊物在运行、就位过程中保持平稳状态,避免冲击,游晃现象。评价操作是否平稳的标志是吊钩的状态,吊钩能否平稀运行与起重机各机构的协调动作有关。拿桥门机来说,首先起动要平稳。要做到从低速档起步,等吊钩动起来后,再从低速档向高速档逐渐加速,这时,吊钩和吊物就能平稳地从静止状态过渡到起动状态,再从低速运行平稳过渡到高速运行。其次,制动要平稳。吊物从高速运行到停止运行过程中有个制动阶段,司机在制动的预备阶段就应将主令控制器从高速档逐一返回低速档,再回零位。如果从高速档直接回零,结果是吊钩和吊物制而不止,产生强烈的晃动和冲击。卷扬机构的强烈制动,还将造成制动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损,吊物溜钩距离增大,甚至由于制动轮与闸瓦的高热而导致刹车失灵,重物坠地,酿成事故。

对悬臂式起重机,运行稳定要比桥门机困难得多。为使吊钩运行稳定,其转机构的操作尤为关键,除注意起动和制动阶段的'平稳操作外,还应避免吊钩及吊物在空中的摆动现象。应掌握的基本要领是:在吊钩摇摆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摆的瞬间,将小车跟着吊钩摇摆的方向移动,吊钩往哪边摆,车向哪边跟。这时,起重机就能过卷扬钢丝绳传给吊钩一个与吊钩回摆方向相反的力,从而逐渐消除摇摆。悬臂式起重机则利用臂杆跟进,称之为“找钩”,“找钩”的技巧在于跟进的距离与速度要恰到好处。跟进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则会起反作用。这样通过来回几番操作,就能使吊钩和吊物处于相对稳定状态。

起重机操作“稳”的另一层含义是:控制器平滑换档能避免电机过载或传动机构发生冲击,延长机电零部件的寿命。

2、准。是指被吊物“落点准”、“到位准”和“估重准”。要做到“落点准”,操作人员必须对吊物所需通过的水平距离和垂直高度有准确的判断,并充分考虑起重机的性能和运动惯性。在操纵手柄时,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稳准确到位。

对大型构件、机器、设备的起重安装,有时要求精确到毫米,这就是“到位准”。这时吊钩起升或下降要“微动”,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机性能,并有一定经验积累才能做到得心应手。

“估重准”包含了一个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载,要求司机估准吊物的重量。如果对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机在超重、超力矩的状况下运作,则各机构和部件处于超常状态,有可能发生象制动失效、钢丝强断裂、吊车倾复等恶性事故。操作人员应通过对吊物形体的测量,算出体积,再利用比重知识测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础上采取了适当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时,在起吊阶段要缓慢,先使钢丝绳充分“吃劲”后慢速吊离地面,然后逐一加档。

3、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发挥起重机应有的效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快”必须建立在“稳”和“准”的基础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础上。但有时在起重机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险,有时恰恰需要快。例如,对于吊重物长距离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许使用反接制动级做长距离的低速下降,以免电器发热,导致事故。再如,起重机翻转大型工件作业,无论是“兜底翻”、“游翻”还是“带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摆幅达最大的一瞬间,或在能自行翻转的瞬间,要求司机迅速落钩并同时配合回车。

另外,在特殊情况下,也要求起重机操作动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机运行中发生制动器失灵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机参加紧急抢险。这时要求起重机操作人员反应迅速,酌情采取各种超常规的应急措施,以尽量避免恶性事故的发生。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4篇

为保证特种机械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更好的为施工生产服务,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经理部特种机械的特殊性能和用途,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法使用范围,各种类塔式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施工垂直提升设备、轮胎起重机。

2、特种机械设备的安装,检验、报废与管理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规程、标准和常州市的有关要求。

3、项目部应加强对特种机械设备的管理领导,安质部负责监察监督工作。

4、对新购进的特种机械设备必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验收,按生产厂提供的技术资料核对。随机附件资料产品合格证必须完整无缺,验收人员必须签字。

5、特种机械必须设有各类制动器,超负荷限制器,防倾覆行程限位和缓冲器,防碰撞和防爆炸装置,各种指示仪表,声光信号和其他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6、特种机械的电器设备和电器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器技术条件的规定,并附有检验合格的证明资料。

7、使用特种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规定期限进行复检。

8、操作特种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按照该类型的机械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中严格注视各种指示标志,发现异常和异响立即关机,消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开机。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5篇

1、在生产经理、安全科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示、规定和决定,并接受上级安全部门的业务指导,负责做好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负责组织新职工、调换人员安全教育和考试,定期对职工节能型安全生产知识教育、考核。做好安全生产教育记录。

3、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解决。发现重大隐患,威胁员工生命的,有权责令人员撤离,立即向领导报告。

4、协助领导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和制定临时性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等。

5、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设施、器材的检查、维护、保养。督促检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管理。

6、有权制止和拒绝厂、车间、班组管理人员下达的违章作业指令并监督、纠正各部门、工段长、班组长、员工的不安全行为。

7、做到预防为主,经常分析研究本单位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组织职工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8、组织实施各种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9、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提出防范措施,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和违章的统计报告。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1、指导教师必须对实习学生行焊接特种作业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则,严守各项安全规程。焊接实习时必须穿戴劳动保护用具。

2、对各种电弧设备要定期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电。严禁使用有故障的电焊设备。

3、每日上下班时对各种气瓶进行检查,防止漏气,严格执行气表年检制度。

4、加强对各种电器开关的使用管理,严禁学生乱摸乱接和乱拆。严格执行用电安全制度。

5、严格执行防火安全制度,防爆安全制度,对各种输气管路级每日每班进行检查,并做好设备使用记录。

6、使用砂轮机时,必须带好劳动保护用具,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场内排气扇必须保证正常运行,保证实训场内通风。

8、做好下课“五关”:关门、关窗、关电、关机、关气,加强安全防范。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一、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二、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

三、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

四、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五、维护保养工作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

六、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注意事项:

(一)将起重机械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械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的,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

(二)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

(三)起重机械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

(四)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

(五)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

(六)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械上;

(七)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灭火器材;

(八)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

(九)手提行灯应36V以下,且有防护罩;

(十)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十一)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8篇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 .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9篇

1、目的

为加强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公司设备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管理的、机械、动力等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

3、管理职责

技术生产部负责整个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定,组织和实施公司的设备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开展设备操作者的理论和技能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其安全生产意识;定期开展设备的安全生产检查。负责设备安全生产的调查和处理;协助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基础管理

4.1.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才能操作相应设备,专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经管理处设备科同意后才能操作相应设备。

4.1.2特种车辆的操作人员、电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才能上岗。

4.1.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相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4.1.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本单位有关设备管理的办法、制度和规定。

4.1.5技术生产部要经常利用各种会议、书刊、标语等形式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机械设备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法令以及机械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和标准。

4.1.6技术生产部每月定期组织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并做好记录,督促操作人员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2责任事故范围

4.2.1责任机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机械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机械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均属责任事故。

a)不按规定加注(更换)润滑油、冷却液,造成设备损坏的。

b)因能检查到的部位(螺丝、螺母、销钉、键及连接杆)松动、脱落而造成设备损坏的。

c)由于外部因素(工具、螺丝、杂物)等物件遗落在设备内而影响设备正常运转,造成设备损坏的。

d)设备运转超过核定速度或核定载荷,造成设备损坏的。

e)违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违章操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f)非本设备定岗人员操作设备,造成损坏的。

g)设备在运转中发现异常现象而不停机检查排除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或操作人员擅自离开岗位,不能及时发现事故隐患,造成设备损坏的。

h)设备管理员及维修人员在设备检查中发现事故隐患,设备操作人员接到通知后不及时排除造成设备损坏的。

i)指挥人员或主管领导强迫工人违反机械性能或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使机械在恶劣环境中工作造成设备损坏的。

j)设备自然事故隐瞒或拖延不报者,经检查发现后按责任事故处理。

4.2.2非责任事故,凡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设计、制造等先天缺陷,而又无法预防和补救所造成的事故,属非责任事故。

4.3责任事故分类

4.3.1根据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机械事故分为:

a)一般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5000元(含)以内;

b)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价值在20000元以上。

4.3.2、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交通事故分为:

a)轻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轻伤1~2人,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伤1~2人,或轻伤3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不足3万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6万元之间;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6万元以上。

4.4事故的调查

4.4.1发生设备机械事故,操作员应立即停机,保护现场并报告设备管理人员及单位领导,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到现场。如涉及人身伤亡或事故损失有可能扩大的情况,应首先组织抢救。

4.4.2凡发生事故应在8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发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时内报有关管理部门。

4.4.3事故发生后,设备管理人员要及时召集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和周密调查,听取当事人和旁证人的申述,详细记录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及造成后果,作为分析事故的依据。

4.4.4发生机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设备部应会同有关人员到事故现场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

4.5事故的分析

4.5.1对于发生的责任事故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当事者和干部、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认真进行分析和处理。

4.5.2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数据。

b)如需拆卸发生事故的机械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在产生新的损伤或变形等情况发生。

c)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

d)分析事故应以损坏的实物和现场实际情况为主要依据,进行科学的检查、化验等多方面的因素和数据仔细分析判断,不得盲目推测,主观臆断。

e)事故发生往往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分析时必须从多方面进行,确有科学依据时才能做出结论,避免由于结论片面而引起不良后果。

f)凡发生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发生重特大事故必须在10小时内填写《事故报告》报有关管理部门。

g)凡隐瞒事故不报或拖延上报时间,破坏现场阻碍调查和处理,一经发现,从重处罚,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0篇

一、机械加工实验室是进行学生实习实训、技能考核、生产及研究的重要场所,必须加强安全及卫生管理,为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实验实训环境。

二、凡进入本实验室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或军训服);必须戴安全帽(女生务必将长发挽入帽内);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必须配戴防护眼镜。

三、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熟练掌握各操作手柄的作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务必遵守纪律,听从指导,服从安排,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实验中要服从老师指导,按正确的操作方法和规定的操作步骤,有条不紊地进行实验,遇到问题要及时报告老师,以免发生事故。

四、参加实验实训的学生在实验(加工)过程中,不得随意串岗,严防多人同时操作车床;并且要注意保持室内卫生及良好的实验秩序;出现特殊情况或异常响声及时报告指导老师。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学生将加工工件交指导老师测量并打分,做为本次实习的成绩;将本次实习实训使用的'工具、量具、刀具以及未用毛坯料放至指定位置;须留相应学生对车床及实验室进行清扫。

六、车床清扫及保养。

一切仪器的领用、外借、归还必须通过管理人员,并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填写“教学仪器借还登记册”,并检查仪器的完好情况。教师使用时,必须提前填写“实验通知单”,由管理人员认真准备。使用完毕,及时归还、注销。

严格按有关安全规则操作实验,做好安全用电、防火、防盗、防毒、防爆、防污染等安全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和仪器设备安全。

经常维修、及时保养,做好防锈、防腐、防虫、防霉等工作,使仪器设备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1、实验过程中万一出事,不要惊慌,如涉及人身安全,应尽力保护学生,尽量让学生疏散出去,同时实事求是、科学地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排除故障,不要使学生感到恐惧,害怕实验。

2、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在触电者脱离电源之后,将触电者迅速放在空气流通的地方急救,进行人工呼吸,有危险者,应立即送往医院。

一、供电线路,特别是实验室供电线路及各种用电器的安装均应合乎安全用电规范,线路与用电设备必须每学期检查一次。

二、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药品按规定放入地窖、专柜。

三、使用加热设备要严守规程。

四、室内要有防火设备,灭火器要定期更换药品,禁止吸烟。

五、化学实验的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倒入下水道。

六、实验室人员下班时要认真检查门、窗用水、电等设备、设施以确保安全。

七、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防事故发生,每日下班前检查水闸、电源、门窗、烘箱等设备,保证实验室安全。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1篇

第一章总则

一、储粮设施、设备是完成省级储备粮和经营任务最基本的基础设施之一,为确保仓储设施、设备安全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二、仓储设施及设备主要包括仓房、罩棚、铁路专用线、粮食装卸、搬运、输送机械、粮食储藏机械、粮食称重设备、粮食仓储作业中使用的附属设备。

第二章仓储设施的管理及维护

三、建立仓储设施档案。档案的建立、保管、使用和保存年限等,按照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要科学合理地使用仓储设施,在保证其完好、安全的前提下,提高利用率,每季度组织仓储科对仓储设施的使用和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各仓房保管员负责本仓房仓储设施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或隐患及时提出维修报告。

第三章粮仓设备的管理

五、粮仓设备设专人管理,并按规定逐台编号,分别建档建卡,做好记录备查。

六、选派具有机械设备专业的人员管理和操作粮仓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应对设备的基本性能、基本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项基本熟悉,能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七、粮仓机械专用于粮食仓储作业,任何人不得随意转借或做其它用途,闲置报废机械必须报闲置资产委员会研究,主任批准后方可处理。

八、粮仓机械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时保养相结合的方法,维修人员要定期为机械设备加注润滑油,涂刷油漆,防止锈蚀。

九、粮仓机械设备在未实施作业时,要放置在专用位置加以苫盖,同时应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检查其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理和更换,以备作业时随时使用,作业完毕后,要对粮仓机械进行彻底检修,运转正常后要归位放置。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2篇

机械设备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保证设备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置

1、指定项目部副经理,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

2、项目部设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机修班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副经理综合管理项目部机械设备,落实执行项目设备制度,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内容。

2、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本设备管理办法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制度,建立项目部的使用设备台帐,“三定”台帐。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认真签写设备运转记录。

(3)每月按时汇总设备运转台时,及时上报总公司机械科。

(4)、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巡回检查记录,作好设备使用中的过程控制。

三、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必须按规定性能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不准超负荷使用:

(3)、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操作设备。

2、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定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持证上岗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

(3)交接班制度: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作到不漏项目,交接清楚;

(4)、巡回检查制度: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对机械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记入运转记录中;

3、应加强设备用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的正确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级保养运转间隔小时规定,及时更换油、水。

4、机械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及时统计设备运转台时,及时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

5、最大限度的发挥机械性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工作,机修班要严格按照各机械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规程认真保养。日常检查运转中的设备,发现有故障状况应及时停机修理,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四、保养工作的种类

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每班工作前、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的十字作业进行操作;

2、定期保养:指按规定的运转间隔期进行的二、三及保养,由机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3、停放保养:指机械临时停放一周,每周进行一次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保养;

4、设备的各类保养完成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设备室验收并作好记录。

五、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是恢复机械性能与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机修班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情况,制定设备的修理计划,修理与技术改造相结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证修理质量。

六、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实行旬检、操作人员对设备实行自检,并建立各自的检查记录。

2、为把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应作好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设施完好;

(2)、对设备作人员实行“三定”工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特殊作业环境条件下制定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设备检查评比与奖励

设备的检查评比工作是调动、提高广大机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荣誉感、责任心,改进机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内容: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技术状况,重点是检查现场设备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人的落实以及内部资料的管理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来不及整改的要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限期改正。

3、结合设备检查情况,评比出红旗设备、先进个人,对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的操作者给与表彰、奖励。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3篇

一、作业前使各部结构无变形,连接螺栓无松动;节点无开焊,装配正位,附墙壁牢固、站台平整;钢丝绳固定良好,运行范围内无障碍

二、启动前检查地线、电缆无损,控制开关应在零位。电源接通后、电压应正常,机件无漏电;各种限位装置、梯笼门电器联锁应良好,仪表灵敏有效。

三、升降机乘人或载物,应荷载均匀,严禁人和货物混装,严禁超载。

四、开动前,应明铃示警,运行中不准开启笼门。

五、工作时遇到大雨、雷雨、大暴雨、浓雾及四级以上大风应停止作业,运行中有机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六、未切断电源前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作位置。

七、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必须专人、定机、定岗位专人负责,非本机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八、操作前对轨道、附墙壁的金属结构、联结件是否牢固可靠、升降齿轮、齿条、传动齿轮和安全器齿轮是否松动进行全面检查。

九、运行一段时间要对升降机标准节架垂直度、连接螺栓、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十、梯笼门必须设置联动关闭装置,只能将门完全关闭后、梯笼才能开启。

十一、工作完毕应对笼内清理干净,切断电源,锁好升降机梯笼门,切断总电源开关。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4篇

一、目的

为了加强醋酸车间设备班组安全工器具的规范管理,确保安全工器具的有效及合理使用,防止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特参照行业标准及结合公司部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管理规定规定了生产准备部安全工器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三、规范性引用文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帽》GB2811—2007;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安全带》GB6095—2009;

四、常用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类别

4、1一般防护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防坠器、各类防护工作服、防护镜、防毒用具、防腐蚀手套、防噪声用具等。

4、2各类安全围栏、活动支架、安全网、围网、升降板、脚扣、梯子等。

4、3绝缘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主要有:绝缘棒、绝缘档板、绝缘罩、绝缘夹钳、验电笔(器)、绝缘手套、橡胶绝缘靴、绝缘梯、接地线等。

五、安全工器具的管理职责

5、1班长的职责

5、1、1贯彻执行公司、部门和车间的有关规定、标准,管理制度。

5、1、2负责明确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职责与责任分工,设置班组安全员。

5、1、3督促、监察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的落实。

5、1、4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配备计划、更新报废、借用手续的初审。

5、2车间安全员职责

5、2、1对班长负责,协同配合车间专职安全员工作,做好班组的安全工器具管理工作。

5、2、2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报废手续(以旧换新)、新增工器具申请、借用计划手续的办理,经班长初审后报送车间专责安全员。

5、2、3建立班组安全工器具管理台帐,列出安全工器具清册,并报送车间专职安全员。

5、2、4听从车间专职安全员安排,定期进行安全工器具预防性试验。

5、2、5负责班组安全工器具的领取、验收、试验、保养工作

六、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管理内容与要求

6、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个人配置、公用定点配置

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醋酸车间根据安全年度费用计划的规定的配置,依据公司物资采购程序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审查,报经营部采购,由安全生产部登记、建立台账后分发至现场定置点或个人。

6、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保管

6、2、1个人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个人妥善保管;班组使用的安全工器具由班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公用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由部门专人负责保管,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

6、2、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要进行登记并建立台账,做到物账相符,定置管理。

6、2、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规定分类存放,要防止受潮、霉烂、变形、受热、机械损伤,不可接触各种油类、酸碱物质,以防腐蚀。

6、2、4合格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与不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混放。

6、2、5班组员工应熟悉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要对借出和收回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进行登记和常规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6、3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定期试验

6、3、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严格按照国家及行业中的规定进行定期试验。

6、3、2严禁使用未经试验或已超预防性试验周期的安全工器具。

6、3、3在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检查,无异常后方可使用。

6、3、4使用中的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放在妥当的地方,不可随意乱放,以免损坏。

6、3、5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不能代替普通工具移作它用。

6、3、6绝缘安全工器具的检查、试验见《电力安全器具预防性试验规程》(试行)。

6、3、7登高工器具检查。

6、3、8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试验记录检查。

6、3、9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台账检查。

6、3、10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使用

6、3、11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应按其出厂说明书和铭牌的规定使用。使用者应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操作方法,凡不熟悉安全工器具的正确使用方法的人不准使用。

6、3、12安全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者,在使用前应认真核查合格证上的试验日期是否在有效期内,并进行使用前的常规检查。

6、3、13不论在什么场所作业都应使用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的工具。

6、3、14外界环境条件不符合使用此安全工器具的要求时,不准使用。

6、3、15使用者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不符合《安规》规定时不准进行工作。

6、4梯子的使用:

6、4、1梯子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后使用,梯子的结构应完整,防止梯子滑移,锁固装置应完好,固定梯子工作角度的撑杆装置应完好。

6、4、2梯子应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不允许有歪斜、扭曲变形及其他影响强度的缺陷。梯边(梁)不得有开裂。

6、4、3工作时梯子必须放在固定的地平面上,地面上不得有冰雪、油、水等易滑物。

6、4、4不得两人或多人蹬在一个梯子上工作。梯子上有人时不得移位,不得调整梯子。

6、4、5在梯子上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度左右,工作人员必须登在距梯顶不少于1m的梯蹬上工作。最高两档不得站人工作。使用者工作点的高度不得超过梯子顶部支撑点。

6、4、6各类金属梯不得从事升压站、电气设备小室及电气高压设备部位的检查、维护工作。

6、4、7靠在管道上使用的梯子,其上端须有挂钩或用绳索缚住。使用直梯、拉伸梯一定要有监护人或采取绑扎固定措施,并做好防止落物打伤下面人员的安全措施。

6、4、8禁止把梯子架设在木箱等不稳固的支撑物上或容易滑动的物体上使用。

6、4、9禁止在悬吊式的脚手架上搭放梯子进行工作。

6、4、10梯子长度不够而将两个梯子连接使用时,须用金属卡子接紧或用铁丝绑扎牢固,绑扎不得少于3道。

6、4、11在梯子上工作,应使用工具袋,工具和物件不得上下抛掷。

6、4、12在通道上使用梯子时,应设监护人或设置临时围栏。梯子不得放在门前使用,必须用时,应采取防止门突然开启的措施。

6、4、13必须在机械的转动部分附近使用梯子时,为避免转动的机械卷住工作人员的衣服,应在梯子与机械转动部分之间采取临时隔离防护措施。

6、4、14使用任何梯子上下时,都必须面向梯子,手中不允许持带任何物件。

6、4、15折梯(人字梯)在使用时,上部角度应以35~40°为宜。上部绞链必须牢固,并要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6、4、16使用梯子从事高空作业时,同时执行高空作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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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5篇

水质处理工作对保证热水系统和管道的正常运行,延长使用寿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保证水质处理合同的履行,特制订本标准:

一、运行人员为合同直接监管人,须熟悉有关合同条款及投药、取样、化验等工作原理和工作过程,积极配合承办单位人员的工作,建立水质处理监管记录本。

二、承办单位每年投加GT―01清洗剂一次,对管道做除锈处理,并排放清洗;每月加固态缓蚀阻垢剂,并于加药前清洗加药罐。运行人员须现场监督上述实施过程,并就工作时间、人员、过程做好记录,工作完成后在承办单位工作单上签署意见并签名验收,工作单留底一份,集中保存在锅炉房。

三、承办单位每半年取水样化验,于一周内送交检验报告书,且主要指标值须在以下范围:

PH值6.5~7.5

总硬度<200ppm(以CaCO3计)

总碱度<2me/l

总铁<1ppm

运行人员对照以上数值进行验收,化验单位与工作单一同保存,并在监督记录本上做好记录。

四、若发现承办单位人员未按合同要求按期、按量、按规定程序工作或有关数值未在规定范围内,运行人员有权拒绝签收并及时上报班长和工程维修部主管。

五、运行人员每月自取水样检查,使用PH试纸,测试其PH值,静置24小时后观察其色度,并做好记录。若发现PH值超标或水样浑浊,有明显锈色(微红)应马上通知班长,并由班长通知承办单位及工程维修部主管,水样保存5天。

六、集中保存的工作单及检验报告,均应在签收5日内交行政后勤部部长或主任审核,每年12月底由水暖处呈工程维修部主管批准后送交档案室存档。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6篇

一、机械设备安装应按照有关技术资料和出厂说明的规定进行安装,安装前应向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由安装队长、技术员、安全员在现场指挥安装。

二、经过大修改造,重新组装的机械设备在使用前应进行技术试验和安全装置试验,未经检验和检验不合格不准使用。

三、机械设备的采购、租赁,设备的技术资料、说明书、维修后的检验和试验,由设备管理处负责管理。

四、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保养规程,做到精心保养,正确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会、二精,即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维修、会排除故障、精心保养、精心操作。

五、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端正服务态度,保证作业质量,并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安全检查,如发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以确保设备和操作人员的安全。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7篇

机械设备的管理,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方针。改革管理体制,健全管理机构,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为生产服务,为科研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方向。建立一支专业管理和兼职管理相结合的设备管理队伍,实行管、用、修相结合,专业修理并举的方针,不断改善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促进公司的生产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提供良好的装备条件。根据上述原则和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8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防止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确保生产运行和施工作业中使用的安全工器具安全可靠、安全防范及时到位,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规定了安全工器具安全管理有关事项。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各风厂和工程项目施工作业单位。

第二章管理内容

第四条安全工器具是指保证人身安全的各种防护性工器具及装置,如:绝缘工具、安全带、漏电保护器、验电器、绝缘手套等,此外还包括导链、砂轮、电钻、电动葫芦、滑轮等工器具。

第五条工器具使用前,由使用人负责检查是否有合格证,没有合格证的不得使用。

第六条各单位工器具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必须熟知所管辖工器具性能、使用保养、试验方法等知识,工器具要做到帐卡物相符。

第七条工器具应按照《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有关标准定期试验、检查、保养,检查试验后的工器具要有检查记录、检查日期、检查数据及检查人签名。

———真理惟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格的工器具应贴有检查合格的标志,不合格的工器具应另外存放,绝对禁止好坏工具混放,不合格的工器具严禁使用,否则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工器具的试验周期由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负责控制,具体实验周期参照《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相关规定执行。到期时上报公司安监部部协助检查试验,如工器具漏检并由此引发事故,追究各单位安全负责人责任和相关人员责任。

第九条工器具借用要有记录,包括借用日期、归还日期,禁止将未经检验或不合格的工器具借出。

第十条工器具的贮存保管要科学合理,符合有关规程或行业标准的要求,避免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坏,公司安全监察部定期抽查各单位安全工器具的使用保管情况并进行考核。由于保管不到位造成安全工器具丢失的由本单位负责。

第三章

检查与考核

第十一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和相关单位负责进行检查和考核,违反以上规定条款的将考核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00~500元,产生不良后果的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并另行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真理唯一可靠的标准就是永远自相符合

第十二条本规定由安监部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19篇

1、在执行总经理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开展工作,是执行总经理、生产经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助手。负责督促、检查、汇报情况,并做好协调工作。对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3、组织制定、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负责编制、汇总、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4、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并组织和做好企业的日常安全生产检查。

5、总结分析企业安全生产状况,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的意见,推广现代安全管理办法和安全生产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科室制定和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贯彻执行。

7、制定实施安全教育计划,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做好安全宣传工作。

8、负责编制企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9、对安全要害部位及岗位、重大危险源,制定监控措施,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重点加强管理。

10、组织有关科室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11、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统计、分析、报告和建立数据库的工作,监督检查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发放情况。

12、组织有关科室督促检查承包工程(项目)安全工作,做好职业中毒和预防职业病的措施。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20篇

机械设备是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保证,加强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资产经营效益保证设备安全生产和正常运转,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设置

1、指定项目部副经理,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综合管理。

2、项目部设机械设备管理人员,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机修班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工作。

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项目副经理综合管理项目部机械设备,落实执行项目设备制度,执行设备管理责任制内容。

2、机械设备管理员岗位职责。

(1)、执行本设备管理办法负责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2)、负责落实项目部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三定”制度,建立项目部的使用设备台帐,“三定”台帐。督促机械操作人员认真签写设备运转记录。

(3)每月按时汇总设备运转台时,及时上报总公司机械科。

(4)、负责项目部机械设备的维修、日常保养工作,定期巡回检查记录,作好设备使用中的过程控制。

三、设备的使用与保养

1、机械设备的使用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1)、必须按规定性能使用,严禁不合理使用机械。

(2)使用时要保证人身及机械安全,不准超负荷使用:

(3)、机械使用的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符合规定,电压等级必须符合铭牌规定:

(4)、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听从施工人员的指挥,按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内容操作设备。

2、机械设备使用基本制度

(1)、岗位责任制:使用机械必须实行“两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机、定使用、包保养、包保管)和机械操作人员必须作到“三懂四会”(即懂构造、懂原理、懂性能、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2)、持证上岗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有设备操作证,方可上机操作;

(3)交接班制度:机械交接时,要全面检查,作到不漏项目,交接清楚;

(4)、巡回检查制度:由操作人员按规定路线对机械各个部分进行一次详细、全面检查,检查中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并记入运转记录中;

3、应加强设备用燃料、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水的正确管理和合理使用,按照二、三级保养运转间隔小时规定,及时更换油、水。

4、机械设备保养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做好设备日常保养,及时统计设备运转台时,及时做好设备的定期保养。

5、最大限度的发挥机械性能。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是一项重要工作,机修班要严格按照各机械所规定的保养周期和规程认真保养。日常检查运转中的设备,发现有故障状况应及时停机修理,保证设备运转良好。

四、保养工作的种类

1、例行保养:指机械在每班工作前、后及运转中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按照“清洁、紧固、调整、润滑、防腐”的十字作业进行操作;

2、定期保养:指按规定的运转间隔期进行的二、三及保养,由机修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3、停放保养:指机械临时停放一周,每周进行一次的检查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保养;

4、设备的各类保养完成后,由机械设备管理员验收合格后上报公司设备室验收并作好记录。

五、设备修理

设备修理是恢复机械性能与技术状况的重要手段,机修班应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和检查情况,制定设备的修理计划,修理与技术改造相结合,降低修理成本,保证修理质量。

六、设备安全管理

设备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1、建立健全的设备安全检查制度,项目部实行旬检、操作人员对设备实行自检,并建立各自的检查记录。

2、为把设备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各主要部门应作好以下几点:

(1)、认真落实机械设备的防护工作,保证设备安全设施完好;

(2)、对设备作人员实行“三定”工作;

(3)、对操作人员进行设备的安全技术交底,学习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操作规程。

(4)、对特殊作业环境条件下制定设备的安全防范措施。

七、设备检查评比与奖励

设备的检查评比工作是调动、提高广大机械工作人员的积极性、荣誉感、责任心,改进机械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

1、设备检查内容: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和设备技术状况,重点是检查现场设备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施工机械维修和保养人的落实以及内部资料的管理情况。

2、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及时消除隐患,对一时来不及整改的要根据轻重缓急及时安排,限期改正。

3、结合设备检查情况,评比出红旗设备、先进个人,对先进个人和红旗设备的操作者给与表彰、奖励。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2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施工设备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防止设备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条工程局所属从事施工设备运行、生产的各施工局、项目部、指挥部、分局、厂、处等(以下简称局属各单位),适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水电建设施工设备包含普通施工设备和特种施工设备两大类。

1、普通施工设备主要指挖掘机械、铲土运输机械、压实机械、路面机械等。

2、特种施工设备主要指施工起重设备,施工中的客运和货运缆机,锅炉、储气罐等压力容器及压力管道,以及其它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特种设备目录中的施工设备。

第四条局属各单位应根据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及ohsms18000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使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第五条局安监办负责本制度的'贯彻实施及相关的检查监督工作。

第六条工程局要求各单位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配备满足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专职、兼职管理人员。

第七条工具工程局设备管理办法,a、b类设备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执行,c类设备的安全管理,由局属各单位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参照执行。

第八条工程局设备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机械安全事故。

2、杜绝重大、特大设备事故。

第二章施工设备的购置、外租、现场安全管理

第九条设备购置的安全要求:

1、严禁采购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低劣、劣质、结构简陋、没有安全保障的机械产品。

2、设备采购前,按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对设备的生产厂商资质及生产能力进行审查及评审,选出合格的设备供应商,需采购的设备必须在合格的设备供应商中进行采购。

3、设备到货验收时,必须认真检查设备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有效,还需查验厂家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设备设计的安全技术规范,安装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是否齐全;对于特种施工设备,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必须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

4、对于大中型普通设备及特种设备到货验收后,由局设备管理部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该档案一式二份,设备管理处留存一份,另一份随设备走。

5、设备调动时,技术档案应随机转移,使用单位或项目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妥善保存。

第十条需租用外部设备资源时,必须由租用单位的设备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门对设备技术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检验资料应报具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严禁租用技术状况差、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或国家强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设备。

第十二条对于国家强制要求,需定期进行检查、检测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要求租赁方提供有效的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测报告。

第十三条施工设备的现场安全管理:

1、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设备,禁止违规操作,设备现场管理人员必须认真检查监督操作人员,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对于从事危险作业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设备,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设备停放、检修、安装应有统一、固定的位置,场地应安全。对设备进行转移和检修保养时,必须悬挂明显警示标识;对电器设备进行检修时,检修场所必须有雨棚等防雨装置。

4、大中型施工设备必须定人、定机,实行机长负责制的人机一体化管理。

5、特种施工设备和大中型施工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过技术培训,熟悉本机的操作、保养和技术规程,并取得国家统一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6、按照施工设备的维护保养规程,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如实填写相关记录。

7、定期进行设备安全检查和检验,切实加强设备使用过程中的监督和检查。设备不得带病运转或超负荷作业,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施工设备,必须立即停机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实行设备出勤签证制,必须由现场调度或设备管理人员签字后,设备方可出勤或运转。对于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场地及、路段,或设备存在严重故障隐患时,现场指挥和设备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使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操作。

9、实行设备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设备安全风险金,并落实到作业队、班组、单机(组)及个人,做到责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结果同基层设备管理人员、操作和修理人员的个人收入挂钩。

第十四条施工设备的拆装:

1、大型专用和特种设备的拆装,要求必须具备拆装能力、持有相关资质证书和单位,或邀请具有相关业务能力和资质的单位实施。

2、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按照设备制造厂的相关说明并结合现场具体情况制定拆装作业指导书,负责拆装的工程人员和各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建立健全并实行岗位责任制,必须持证上岗。

3、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的拆装必须如实做好记录。对在拆装过程中发现的一般性缺陷和问题应详尽说明。

4、凡危及人身、设备安全的重大缺陷和问题,要及时采取有效可行的补救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设备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问题经处理后,必须经过本单位检验部门并经安监部门同意并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工序。

6、大型专用和特种施工设备在拆装后,必须进行检测、验收,并确认各项技术指标达到要求和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后,方可正式运行。

7、对于拆装工作自行实施的,完成后必须由上一级部门组织验收:送外实施的,必须双方共同组织验收。

第十五条设备的大修或改造:

1、设备的大修和改造必须按工程局的设备大修理的相关规定执行。

2、设备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测、试机、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设备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对于有国家强制技术标准的特种施工设备,必须由国家有关质量监督部门检测检验后,出具检验合格报告。

第十六条设备的报废:

1、施工设备经有关部门检测后,到达报废条件且已不具有改造价值的,须按正常报废程序进行,任何单位或部门不能进行阻挠或延期使用。

2、对于特种设备的报废,必须进行全面地检测,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并经国家有关部门检测已无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与检查

第十七条有计划的增加施工设备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机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规范化。

第十八条科级以上设备管理人员由工程局统一进行安排培训,对于普通设备管理人员和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由各单位自行举办,每年必须进行一次。

第十九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由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实施,设备管理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第二十条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过设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进行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上机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独立上机操作。

第二十二条机械设备安全教育记录必须如实填写,并按规定进行存档。

第二十三条安全检查的类别主要有: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综合检查。

第二十四条日常检查由设备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负责进行;专项检查,根据设备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时期的工作需要进行,由各单位负责组织;综合检查由工程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十五条设备安全例会与安全生产例会同时进行。

第三章设备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六条设备事故的处理按水电三局企业标准《事故事件调查和处理程序》及《施工设备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四章其它条款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局安监办负责解释。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22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全面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时消除设备缺陷,针对存在的缺陷、故障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出现事故,保证设备安、稳、长、满、优运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设备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设备缺陷、故障的界定、分类、登记及处理等管理。

第二章设备缺陷管理

第三条设备缺陷是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其零部件损伤或超过质量指标范围,引起设备性能下降的状况。

第四条设备缺陷分类:

(一)一般缺陷:不影响产品质量、不危及安全生产,能及时消除或设备仍可正常运行但不会造成装置波动和引发各类事故,不需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二)重大缺陷是:影响产品质量、危及安全生产,但因生产需要而必须带病运行,有可能造成装置停工或引发各类事故,必须采取特殊监护措施的设备缺陷。

第五条设备缺陷实施分级、动态和闭环管理,各车间应建立所属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建立重大设备缺陷台帐,每月更新,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

第六条发现一般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逐级汇报班长、车间设备管理人员,由车间组织消缺,完工后及时填写消缺记录。对暂不能消缺的应上报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并填写设备一般缺陷台帐,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

第七条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后,操作人员应及时汇报车间和本单位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同时报公司设备管理部。由设备管理部门组织对重大缺陷进行分析,制定缺陷监护方案、消缺计划和措施,落实责任人。

第八条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要加强设备缺陷的管理,要监督一般缺陷的整改情况,避免一般缺陷因整改不及时造成缺陷的扩大。对于重大缺陷,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并做好重大缺陷的特殊监护措施。

第三章设备故障管理

第九条设备故障是指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件。

第十条设备故障分类:

(一)一般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2000元而小于4000元。

(二)严重故障: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4000元而小于6000元。

(三)直接经济损失大于或等于6000元,按照《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设备故障损失的计算以直接经济损失为准。其中设备故障造成的固定资产损失价值按下列情况计算:

(一)报废的固定资产,按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

(二)损坏后能修复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损坏的修复费用计算。

第十二条各级设备管理部门要有专人(可兼职)负责设备缺陷、故障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设备发生故障后,当班人员应立即向值班长、车间主任报告,车间向设备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设备管理部门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故障进行分析处理。对于设备严重故障及关键设备出现的故障,要立即电话报告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四条不论故障大小,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每月都要将对设备故障进行统计,填写设备故障月报表报公司设备管理部。

第十五条设备故障实施分级管理,各单位设备管理部门建立A、B类设备故障台帐和设备故障报告,各车间建立所有设备故障台帐,其中A类设备故障及造成公司级非计划停车的设备故障分析一般应由公司设备管理部组织,由各单位填写故障报告上报公司设备管理部备案。设备故障发生、分析、处理情况要及时存入设备档案,为了解设备历史状况、制订检修、更新及改造计划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积极开发应用设备状态监测及故障诊断技术,将其用于设备日常管理之中,及时发现故障征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保证设备安稳运行。

第四章设备事故管理

第十七条设备事故管理引用公司《事故管理规定》。

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第23篇

一、机构设备

公司设立机械设备科,负责全公司的机构设备的管理工作,并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所属单位机械管理的日常工作,机管员实行业务上接受基层和机械设备科的双重领导。

二、设备管理

1、公司对设备实行大型集中、中小型分散的原则,大型吊装机械、土石方机械、桩基工机械集中委托机械设备科管理,由机械设备科统一调度。

2、企业所有设备,统一由机械设备科进行编号,机械设备科和基层同时立帐,主要设备要建立设备档案,设备调动时随机调动,报废时,档案同时送批。设备的备件图册和设备历次修理记录,事故报告由机械设备科归档,说明书安装图册由基层设备员保管。

3、基层机管员必须做到申报各种材料零配件,计划填报各种有关的统计报表,每年四季度做出次年新设备购置,大修计划送机械设备科审批,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更改,需再次提出申请,经机械设备科批准后方可实施。

4、报废设备申请,必须在当年三季度报出,由公司组成鉴定小组进行鉴定,报经主管领导审定后报废。经批准报废后的设备残值按财务有关规定处理。

5、各种设备所提取的二项费用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大修理开支,不得移给他用。

6、技改费、设备折旧费,公司和基层按“四·六”掌握使用,公司集中的资金用于购置大型设备,技术引进。

7、对设备进行改装、革新,必须坚持先进科学、实用经济的原则,一般的改装技术革新由机械设备科审批,重大的项目由主管经理批准,改装和技术革新项目,必须连续运行六个月经鉴定确认可行后才以验收。否则,其费用在生产成本中支付。

8、开展群众性的机械管理活动,每年进行两次设备检查评比工作,交流经验,年终进行一次红旗设备、操作能手评优活动。

9、对新购置的小型设备一个月内必须投入使用,中型设备二个月内投入使用。

10、设备闲置六个月以上的,可申请报停,但设备报停以前必须完好,启用时必须履行启用报告,停用期间不得提取二项费用(折旧费、大修理费)。

11、机械设备的租赁必须征得公司同意后,方可对外租用,并参照机电设备台班费收取标准及公司有关规定收取费用,设备在同意租用后需交付一定的押金,在租赁期中造成损坏由租赁者负责修理和赔偿。

三、机械设备的使用

1、贯彻“人机固定”的原则,建立定人、定机、定岗位的责任制,大中型机械实行机长负责制,小型机械实行机组(班)负责制。

2、所有机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熟练操作技能做到四懂三会(懂原理、懂构造、懂性能、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

3、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设备,必须进行试运转并进行走合,走合期内按规定减载限速,并挂“走合期”标志以示区别。

4、机械设备不得超负荷运行,特殊情况需经机管员同意并取得可靠数据后作业,大型设备必须征得机械设备科的认可。

5、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及停产均为设备事故,事故大小的划分:

一般事故:损失价值20-200元内,停产三天以上;

大事故:损失价值200-2000元以内停产十天以上;

重大事故:损失价值2000元以上,停产一个月以上。凡是发生事故必须填写设备事故报告单报机械设备科备案。事故处理应做到三不放过: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过处理或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对于事故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及损失大小应分别进行教育、处分、经济制裁,直到追究刑事责任,对好的典型及有功人员应予表扬和奖励。

四、设备的保修保养修理

1、设备的保养、修理,实行专业修理与操作人员日常维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日常保养维修,推行“十字作业法”做到定期保养及时修理。

2、设备的日常保养由操作人员进行、小修由操作人员和机修工人共同完成。

3、设备大中修由机修厂完成,修理计划由基层和机械设备科共同编制,公司下达生产计划执行。

4、设备的修理应本着质量第一的原则,各道工序应有专职检验员检验,总体验收必须有主修技术人员会同送修单位代表经试车合格后,共同签署意见方能出厂,中大型设备机械设备科参加试车验收。

5、凡由机修厂承担修理的设备实行“三包”(包修、包费用、包保用期),经大中修出厂的设备应有六个月的保用期,在保用期内损坏或出现严重故障时按如下办法办法。

(1)修方责任造成,由机修厂无偿限期修复。

(2)由于操作不慎,保养不好,而造成的损坏送修单位负责。

(3)设备修理出厂后,修理单位填写设备修理记录表,交送修单位或机械设备科存档。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集合23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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