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疟疾宣传活动方案(集锦14篇)

作者:edditor12023-02-02 20:02:00435

本文为大家分享疟疾宣传活动方案相关范本模板,以供参考。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篇

各区卫生计生委、海河教育园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委直属各有关单位: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我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落实《全国消除疟疾工作方案(20xx―20xx年)》要求,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现提出有关要求如下:

一、精心组织策划,加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持久性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以“全国疟疾日”为契机,精心部署,向社会各界积极宣传消除疟疾的总体目标和工作措施,营造消除疟疾良好的社会和政策支持环境。加强与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沟通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通过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久广泛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防治水平

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疟疾鉴别意识,提高救治水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针对我市消除疟疾诊疗中的薄弱环节,尤其是疑难重症病例救治难点问题,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组织开展一次深入的、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切实提高我市疟疾鉴别和诊疗能力。

三、认真总结经验,及时报送宣传情况

请各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整理汇总“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和培训资料,并形成宣传活动总结及培训报告,于20xx年5月16日(星期二)前将材料(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报送市卫生计生委。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2篇

为认真落实《贵州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根据《贵州省20xx年中央补助地方疟疾防治项目实施方案》和《贵州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xx年版)》要求,结合我县疟疾防治综合情况,特制订20xx年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要求:

1、提高疟疾监测质量,完善疟疾疫情报告系统,加强疟疾诊治能力,确保消疟阶段目标的完成。

2、按照《贵州省疟疾诊断实验室规范》做好疟疾诊断实验室操作。

3、按照《贵州省疟疾疫情管理与处置技术规范(20xx)年版》做好疫情管理与处置工作。

4、按照《贵州省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20xx年版)》和《遵义市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实施细则》做好评估资料收集归档工作,完善相关资料。

二、执行时间

中央转移支付项目执行时间20xx年10月1日起实施,20xx年9月30日前完成。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疟疾血片监测任务

20xx年度1895张发热病人血检任务在南白、龙坑、三合、乌江、尚稽、团溪、龙坪、鸭溪、枫香、泮水、松林、山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完成(见附表)。完成时间为20xx年10月1日至20xx年9月30日,各监测点要保质保量提前完成检测任务:

2、病例处置及疫点处置

对所有网报病例进行处置,疟疾病例的规范治疗率达到100%,病例个案调查率达到100%,3日内完成疟疾病例个案调查并录入专报系统。负责辖区内所有的疫点处置,1周内完成疫点处置并录入专报系统。

3、报告时限

(1)报告时限:各疟疾防治单位发现疫情后立即以电话报告县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派出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与现场处置,在24小时内完成初次报告;7天内完成进程报告;14天内完成结案报告(间日疟病例14天内完成首次治疗的进程报告,次年休止期根治服药后完成结案报告)。

(2)报告内容:疟疾疫情报告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要求初次报告要快,进程报告要新,结案报告要全。

初次报告:内容包括疫情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发病人数、主要的临床症状、初步诊断、可能的感染地点(是否为本地病例?如为输入病例,应说明感染地点)、已采取的措施以及血片、滤纸血和抗凝血采样情况、报告单位、报告人员及通讯联系方式。

进程报告:内容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处置进程、疫情的诊断和原因或可能因素分析、同时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

结案报告:在疫情结案后按照规范的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原则和要求,对疫情的发生和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完成结案报告的撰写和上报。

4、血片镜检要求

血片的制作、染色和镜检质量三项指标的合格率达90%,疾控中心和县医院、县中医院镜检的开展比例要达到100%。镇(乡)卫生院镜检开展比例达到90%.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报病例的血片复核,并至少抽10%发热病人血片复核。各级血片要求至少保存一年,以备上级的验收复核,阳性血片永久保存。

5、网报病例标本的采集

根据《贵州省疟疾网报病例标本采集和上报要求》,每例病例均需采集血片、滤纸血和抗凝集血3种检测标本。疾控中心对报送血片要进行复核以及评分登记。

四、休根治疗

1、疾控中心在休根季节前认真做好本地的休根方案,做好摸底调查,统计休根人数,并及时将方案于20xx年3月15日前上报市级疾控中心地病科。

2、休根对象:20xx年、20xx年两年的网报间日疟病例以及未分型病例全部列为休根对象,对失访病例做好情况说明。对于发病率在﹤1%的自然村寨,实施病家人群休根;发病率在1%-2%的自然村寨,实施病家以及病周人群休根;对于发病率高于2%的自然村寨,实施全民休根。

3、休根时间:休根工作时间定于20xx年3月至4月期间完成,并于5月15日前上报休根总结到市级疾控中心地方病慢性非传染性病防治科。

五、疟疾宣传、培训和督导

疾控中心按照疟疾宣传活动日的要求,开展“4.26疟疾防治日”宣传活动,并及时上报宣传总结和图片。

加强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县级和镇(乡)级疟防人员、临床医生及镜检人员相关培训比例达95%。

疾控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卫生机构开展一次督导,对服药病人要专人开展服药指导,并收集服药督导记录。

六、资料的收集和上报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3篇

20xx年4月26日是第x个“全国疟疾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输入性病例报告,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期间,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组织处置演练,提高输入性疟疾防控能力。

及时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疫情,防止出现二代病例是消除疟疾关键环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参照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演练方案(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疟疾诊治能力和防控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巩固提高疾控技术人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组织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xx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x,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和演练情况的总结交流。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4篇

20xx年4月26日是第8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是“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xx〕266号,见附件)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本市“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疟疾防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充分利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契机,进一步加强与辖区发改、教育、科技、经信、公安、财政、商务、文广、旅游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不断巩固和完善部门间的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认真实施《上海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二、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在“全国疟疾日”前后,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开展形式多样、内容生动的疟疾防治宣传活动,并在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重点场所播放防疟宣传短片《牛大受“疟”记》,不断提高市民对疟疾的关注度,为疟疾防治创造良好工作氛围。同时,要主动与教育、旅游、出入境等部门沟通,配合做好中小学生、出国旅游、经商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和有境外员工派遣的大型工厂企业等重点单位的针对性宣传活动,增强其自我防护意识,谨防境外感染,减少境外输入病例。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会同并指导区县开展宣传活动。市健康教育所应充分发挥“12320”公共卫生公益热线宣传平台作用,做好疟疾防治知识等的宣传和咨询解答。

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不断加强对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疟疾诊治的技能和水平,提高警惕性和敏感性,发现病例及时报告。市和区县两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加强对网络报告病例的监测,主动发现疟疾病例,及时、规范、有效地处置疫情,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阻断疟疾传播途径。

四、各区县卫生计生委应于5月10日前将辖区活动总结(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材料)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于5月20日前汇总全市宣传活动情况后报送至市卫生计生委疾控处。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5篇

疟疾是全球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我国早就把疟疾作为危害严重的疾病开展了积极防治。由于近年来疟疾传播在我国呈上升趋势,结合“第五轮中国全球基金疟疾项目”,我校对照要求,认真落实开展卫生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利用学校的辐射力,增强学生、家长对疟疾的防范意识,提高其防范能力。切实提高我校卫生教育水平。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在校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师生有效预防和治疗疟疾的意识和能力,争取达到零感染。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的教育活动的开展,确保全校师生对疟疾防治知识的知晓率不低于96%。

三、具体实施:

1、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预防疟疾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李飞龙任组长,杜海红任副组长,各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我校的预防疟疾教育工作。

2、组织师资培训

(1)开展预防疟疾教育工作的培训工作,对所有教师进行了全员培训。

(2)开展疟疾防治知识授课:

我校的预防疟疾教育工作的授课工作,由各班主任负责。由他们

负责对所有学生进行预防疟疾教育工作。

3、组织疟疾防治知识主题班会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召开以预防疟疾为主题的班会,此项工作由各班主任具体负责落实。

4、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要根据儿童的身心发展水平,以班为单位,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以疟疾防治知识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形式力求实效,如印发《致家长信》、用广播站、网络多媒体、橱窗、板报等一切媒介,扩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势宣传效应,活动中杜绝务虚的花哨做法,切实将教育活动开展的有声有色、有花有果。

5、进行教育效果调研

此项工作具体由杜海红负责落实,印制《疟疾知识调查问卷》,深入学生中,进行教育的调查问卷,并根据调查问卷结果,进行总结,发现问题立即组织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通报。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6篇

20xx年我市将继续围绕国家、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结合中央公共卫生专项资金和省级疟疾防治项目要求,不断强化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组织领导,继续落实“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加强疟疾传染源的发现、规范治疗、疫点处置、监测、管理和培训能力,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进一步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工作,提前实现《市消除疟疾行动方案(20xx-20xx年)》各项目标。

一、工作进展

自消除疟疾行动计划正式启动和实施以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至20xx年全市已连续4年无本地感染病例,区、清浦区、涟水县、盱眙县、金湖县达到并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但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呈逐年上升趋势,威胁我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的推进和成果巩固。

二、年度目标

20xx年我市将继续推进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及时、有效应对输入性疟疾疫情,确保达到以下目标:

(一)继续保持无本地感染病例。

(二)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洪泽县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三、防控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为消除疟疾工作提供保障

各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消除疟疾工作的领导,按照省、市消除疟疾行动进程和各地消除疟疾实施方案,落实本地区消除疟疾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按时达到本地区消除疟疾的阶段目标。

(二)进一步加强病例管理,提高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质量

1、规范传染源管理措施

我市将继续全面推行消除疟疾“1-3-7”散发疫情处置工作模式,确保传染源管理和疫点处置工作的及时有效开展。

(1)病例报告

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实验室确诊病例和临床诊断病例)均应在24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

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均应进行实验室检测,每例病例在抗疟治疗前应至少采制厚薄血片3张、滤纸血2张(每张2大滴血样,每滴约60μl)和抗凝全血5ml,并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县(区)疾控机构应尽快将2张厚薄血片、2张滤纸血和抗凝血样本(如采用快速诊断试纸条诊断的,包括检测后的试纸条),送省寄研所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进行镜检和核酸检测复核,不能立即送样的可将抗凝血样本置-20℃保存,由市疾控中心收集后统一在每月月底送省寄研所。

为鼓励及时发现和报告病例,我市将继续实行报病奖励制度。

(2)病例复核与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在3日内完成对网报疟疾病例血片的镜检复核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重点核实是否为疟疾病例并判断是否为本地感染病例。所有疟疾病例应在报告后3日内填写完成专报系统中的《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完成《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并通过寄生虫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络报告。对镜检复核阴性的临床诊断病例和镜检复核与初检结果不一致的实验室确诊病例应及时将样本送省寄研所进行核酸检测复核。个案流调时对病例的判定应严格按照《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中监测相关定义进行。

市疾控中心负责及时对辖区内所有网报疟疾病例的血片进行镜检复核,并用显微摄影系统拍摄镜检复核所见疟原虫图片,并报送至省寄研所;同时,负责将县(区)未及时寄送的滤纸血、抗凝血和复核后的厚薄血片在每月月底前寄(送)省寄研所。经市、省实验室复核后病例诊断结果如发生变更,应由病例报告地县级疾控机构或病例报告单位及时在疾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系统中订正。

(3)病例随访

在规范治疗结束次日,由病例现住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病例完成疗程后,对服药和转归情况进行随访并补充填入疟疾病例流行病学个案调查表(20xx版),再次采制厚薄血片和滤纸血各2张,送省寄研所检测,以观察抗疟治疗效果。病例报告地与现住地不一致的,由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协调完成报告病例的随访工作。

(4)疫点调查与处置

病例居住地县级疾控机构应在病例网络直报后7日内组织完成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民点的调查,确定疫点是否存在传播疟疾的条件,并按照《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的要求完成疫点处置,在7日内完成专报系统中“疫点调查与处置表”的信息录入和上报。市疾控中心需加强对疫点调查和处置的技术指导,协助省寄研所参与所有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境外输入间日疟病例、国内其他省输入病例以及重症病例的现场核实和疫点调查。

疫点调查时,对疑似本地感染病例,需对病例所在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内的居民进行疟原虫镜检或快速诊断试纸条(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需对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检测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对境外输入的疟疾病例,需对在境外有疟疾感染史的同批返回且出现发热症状的人员进行疟原虫镜检或RDT检测筛查,并采制滤纸血标本。对近5年内无媒介调查资料的县(区),如疟疾病例出现在疟疾传播季节,疫点调查需增加媒介按蚊种群调查内容。

疫点处置包括病例治疗、健康宣教和媒介控制。在疫点调查中新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者按规定网报,并给予抗疟药规范治疗,并向居民发放疟疾防治宣传材料。对在流行季节(5-10月份)出现的疟疾病例,应对病例所在的自然村或居住地周围100米范围所有住家采用菊酯类杀虫剂进行室内喷洒。

所有疟疾现症病人资料要符合《省消除疟疾监测方案用表》和《市20xx年疟疾现症病人档案》要求。

2、完善疟疾疫情通报制度

为及时了解疟疾疫情动态,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疫情,县(区)疾控机构在发现病例时需电话报告省寄研所,并按规定在3日内将疟疾病例核实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结果上报省寄研所。

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沟通,督促各地落实消除疟疾工作各项关键措施,省、市卫计委20xx年将继续定期对消除疟疾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请各地对照通报,认真查找并改进消除疟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努力提高消除疟疾工作质量和效果。省、市年度通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三)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疟疾病例诊治能力

1、进一步加强传染源发现能力

(1)各级医疗和疾控机构要继续加强疟原虫镜检能力建设,配备相对稳定通过上级业务机构培训合格的镜检人员,二级以上医院至少要配备两名以上熟练掌握疟原虫镜检技术的镜检人员。重点加强乡镇级医疗机构疟原虫镜检设备的配备和技术人员的培训,逐步加大快速诊断试纸条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推广应用;市、县(区)疾控机构要有独立的、能正常开展镜检工作的疟疾中心镜检站,并有专人负责对辖区发热病人血检工作的督导和质量控制。

(2)为按期达到《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知识与技能培训工作指标,各地要继续采取逐级培训方式,分批组织,开展对本辖区的相关医疗、检验、防保专业人员知识与技能培训。

2、进一步提高疟疾病例救治能力

(1)充分发挥疟疾诊治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的临床诊治,提高临床诊断、治疗、抢救能力和水平。市将根据实际情况,指定重症疟疾定点救治医院,并成立本市疟疾诊治专家组。市、县(区)疾控机构需加强对本辖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培训,提高输入性疟疾的诊断能力和危重恶性疟病例救治能力,尽量避免因误诊误治导致输入性恶性疟病例死亡。

(2)为提高疟疾病例治疗及时率并进一步规范使用抗疟药,市、县(区)疾控机构应按《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和《省抗疟药物使用和管理方案》要求储备抗疟药品,并加强对药品的保存和使用管理,定期报告药品使用和储备情况。对发现的所有疟疾病例均应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全省继续对网络直报的所有疟疾病例实施免费抗疟治疗,并按要求实行全程督导用药。

(3)在疟疾传播休止期,由洪泽县(1例)、盱眙县(4例)、区(1例)、淮阴区(2例)、区(7例)疾控中心分别组织对20xx年度发现的所有间日疟、卵形疟和三日疟病例进行休止期根治,并对在疫点调查中发现的实验室检测阳性患者自然村开展休止期扩大治疗。

(四)完善监测体系,巩固消除疟疾工作成果

根据我市当前疟疾发病的形势和消除疟疾的进程,按照《全国消除疟疾监测方案》要求,我市将对已通过消除疟疾考核评估地区开展疟疾再传播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全市消除疟疾监测网络。各地应根据省监测方案的具体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保障和巩固我市消除疟疾的成果。

1、疟原虫检测和质量控制

(1)为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的顺利开展,省卫生计生委将逐步为我市及县(区)疾控机构镜检站和县级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镜检站配备或补充必要的镜检设备,并统一发放血检染色试剂等耗材、发热病人血检登记本和快速诊断试纸条。

(2)按照《市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要求,全市所有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均要全年开展“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工作,全市所有县(区)年血检任务数不低于辖区人口的0.2%;在输入性疟疾较多地区,要重点加强对外出务工归国人员的发热病人血检工作。所有已检血片应至少保存一年备查。各地要继续做好疟疾门诊镜检站(检验科)和县级疟疾中心镜检站台账工作,有条件的县(区)要向各镜检站配备镜检耗材收纳盒。

(3)市、县(区)疾控机构中心镜检站应按要求对所辖县(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镜检质控督导,保证“三热”病人血检工作质量。县(区)级中心镜检站要复核辖区内各医疗单位10%的已检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上半年一次、第三和第四季度各一次,及时通报血片复检和互审结果;市级中心镜检站要抽检本市各县(区)10%的已复核阴性血片和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并负责将所有网报疟疾病例血片和滤纸血及抗凝血按要求送省疟疾诊断参比实验室复核,同时不定期对乡镇门诊镜检站已检血片进行抽检。各级疟疾中心镜检站需按《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年版)》要求保留抽复检的血片和工作记录。

2、主动病例侦查

疑似本地感染疟疾病例的疫点,应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同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所有县(区)必须对输入性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筛查,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如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带虫者,则进一步扩大对疫点内所有居民采血检测。疫点主动病例侦查新发现的确诊病例或带虫者均按照确诊病例上报、规范治疗,并按本监测方案要求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报告。20xx年进行消除疟疾达标考核的县(区),还需在本地区最后一例本地病例所在村对200名居民采用厚薄血片显微镜检查或RDT进行检测,并采集滤纸血标本进行核酸检测。

3、哨点监测

根据省要求,今年将选择输入病例相对较多的区,在该区选择1家发热病人门诊量较大的县以上医疗机构和3-5家重点乡镇卫生院作为哨点医院开展发热病人血检工作。乡镇卫生院年发热病人血检比例不低于年门诊发热病例数的10%,二级医院不低于5%,三级医院不低于1%。

(五)开展健康教育,提高居民疟防意识

各地要结合4月26日“全国疟疾日”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宣教,广泛宣传国家消除疟疾政策和疟疾防治知识,改变居民不良生活方式,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各级疾控机构还应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工作的指导。

各县(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原市卫生局、市商务局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关于做好对外劳务输出人员输入性疟疾防治工作的通知》(淮卫发〔20xx〕11号)要求,高度重视输入性疟疾防控工作,主动加强与出入境检验检疫、商务局和公安等部门和机构的联系,及时掌握输入性疟疾疫情信息。要将《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通过市、县、乡、村四级防保网络发放到每一位近一年内到国外高疟区劳务输出、经商、旅游等回国人员和仍在非洲等高疟区务工等人员的家属手中,张贴在每一个村级/个体医生卫生室和医院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内,要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共同做好我市输入性疟疾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市疾控中心按时上报《致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发区务工等人员的一封信》发放情况统计表。

(六)有序推进消除疟疾达标考核

20xx年我委将组织开展对区(含开发区)、淮阴区和洪泽县进行县级消除疟疾达标考核,以确保如期实现我市消除疟疾阶段目标。为做好疟防资料的归档保存,迎接省对我市消除疟疾工作的评估,我市将逐步开展消除疟疾工作资料的电子化整理归档工作。

我市将按照两省疟疾联防协议的要求,继续参加两省疟疾联防相关活动。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7篇

20xx年4月26日是第xx个“全国疟疾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除疟疾工作,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确保如期实现《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确定的目标,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xx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的通知》(x卫办疾控函〔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共享健康”,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有针对性地开展疟疾防治宣传活动

近年来,我市消除疟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随着国际交往的日益频繁,特别是赴非洲、东南亚等疟疾高流行区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大幅增加,境外输入性疟疾病例的比例逐年上升。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借助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各类媒体,创新宣传方式,有针对性地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尤其要加强对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增强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的意识,提高重点人群的自我防护能力(宣传核心信息见附件,宣传短片《牛大受“疟”记》可在网站xx下载)。

二、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教育、商务、出入境检验检疫、新闻出版广电、旅游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认真组织实施《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特别要加强输入性疟疾病例管理。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和《消除疟疾技术方案(20xx版)》要求,认真做好病例发现、诊断、治疗、报告和疫情处置工作。宣传活动期间,各县区应当结合爱国卫生运动,清除蚊虫孳生场所,杀灭蚊虫。

三、加强疟疾防治相关技能培训

各相关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人员开展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疟疾疫情报告意识、诊治水平和疫情处置能力。

四、活动内容和地点安排

4月26日全市固定宣传地点安排在市中荣街梧园,由市疾控中心牵头,四区疾控中心及各相关单位参加,各县卫生局可在4月26日前后自行安排宣传活动。

五、活动总结上报

请各相关单位将20xx年“全国疟疾日”防治宣传活动总结于5月10日前,将文字版及电子版一并报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地寄科,电话:xx,邮箱:xx由市疾控中心汇总后报至市卫生局卫生防病监督科。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8篇

为保障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卫疾控发〔2010〕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0〕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xx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xx-20xx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xx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 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 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1报告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 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 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 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 1治疗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确认的所有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以及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

4、 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 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 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 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 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 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 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 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 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型工地建设者等。

1、 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 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xx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 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 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 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 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 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 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发展、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的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馈给被检查单位。

2、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9篇

为保障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20xx年全县实现消除疟疾的目标,根据原卫生部等十三部联合下发的《中国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xx—20xx年)》(卫疾控发〔2010〕47号)精神及《广东省消除疟疾实施方案》(粤卫〔2010〕182号)的目标和要求,为明确我县消除疟疾的任务与措施,落实各部门职责,保证各项目标的顺利实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疟疾流行区分类

博罗县属于疟疾流行区,为二类县。

二、实施范围及时间

项目实施范围为全县17个镇;实施时间为20xx年3月1日—20xx年6月30日。

三、任务目标

(一)总目标。

到20xx年,博罗县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二)阶段目标。

20xx年,博罗县疟疾发病率为1/万以下;

20xx-20xx年,博罗县无本地感染疟疾病例;

20xx年,博罗县通过消除疟疾考核验收。

四、策略和措施

全县范围内采取以控制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策略,防止发生输入性病例引发的本地感染病例,重点提高病例监测的准确性,做到早发现、早治疗、早处理,每年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血检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1‰(要求全县血检数每年1000份),5-10月血检数不得少于全年血检总数的80%(即800份),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传染源控制和管理。

1、及时发现病例。

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要求做好“三热”病人的登记和疟原虫血片镜检工作。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人民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配备疟原虫血片镜检所需器材,要求均能够开展发热病人血片镜检,实现对所有疟疾病例的实验室检测。

1、 1血检对象: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即“三热”病人。特别注意流动人员中的发热病人。

1、 2血检负责单位:由医疗单位负责就诊人群的诊断工作,对“三热”病人血检阳性,建议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血检确诊。血检工作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每月6日前将上月“三热”病人疟原虫血检统计表(附件2)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疫情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加强疫情报告管理,提高疟疾网络直报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2、 1报告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诊断的所有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

2、 2负责单位及报告人:各医疗卫生单位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

2、 3报告方法及要求:发现疟疾病例要在24小时内实现网络直报。

3、病例核实。

3、 1负责单位:博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3、 2核实方法:在病例网报后3日内进行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和血片复核。对不能用血检确诊的网报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采集滤纸血,送省疾控中心进行流行病学确认和基因分析。如为输入性病例者,若输入地为本省,通知输入地县(区、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联合流行病学调查;若输入地为,通知入境口岸所属检验检疫机构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4、规范病例治疗。

4、 1治疗对象:按照《疟疾诊断标准》(ws-259-2006)确认的所有疟疾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诊断病例以及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

4、 2负责单位:所有病例的服药由其所在镇临床医生负责。

4、 3治疗方法:按照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规范治疗,对符合抗疟药试治要求的病例进行试治,对试治有效者完成全程治疗。对所有疟疾病例应当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住院病人由护士督导用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5、休止期治疗。

包括休止期根治和休止期服药。

5、 1治疗对象:上一年发现的所有间日疟病例及病例的全家及四邻。

5、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和镇卫生院。

5、 3治疗方法:对上一年间日疟病人进行休止期根治;对间日疟病例的家属及四邻人群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治疗按照《疟疾防治手册(第三版)》及原卫生部制定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实施。所有根治和服药对象应由镇防保人员或村医进行全程督导服药,督导者做好督导服药记录。

6、疫点处置。

6、 1疫点定义:发现疟疾病例并有传疟媒介生长的自然村或居民点。

6、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6、 3疫点处置措施:

病例搜索:对疫点内所有居民进行走调查,对近2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血样进行疟原虫血片镜检或者快速诊断试条(rdt)筛查。

杀虫剂灭蚊:疫点实施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等灭蚊措施。

保护易感人群: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预防服药。

追踪观察: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二)加强媒介控制

1、 1范围:全县范围,以农村为重点

1、 2负责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及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镇卫生院防保科。

1、 3内容和方法:

降低蚊虫密度:

(1)环境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和新农村建设进行有针对性的环境改造与清理,如清理洼地积水、疏通沟渠、改厕、建公共垃圾池和间歇灌溉等,减少或清除蚊虫孳生繁殖场所;提高防蚊意识,力鼓励全民使用纱门纱窗等防蚊设施,宣传、引导群众改善室内通风条件,改变室外露宿习惯等。

(2)科学灭蚊:在所有疫点根据媒介蚊虫的生物学特点和疟原虫虫种,科学开展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和蚊帐浸泡灭蚊等,降低蚊虫密度。

个人防护。

(1)开展健康宣教,提高居民的防蚊意识。

(2)提倡居民在疟疾传播季节使用驱避剂、蚊香、蚊帐、纱门、纱窗等防护措施。

(三)加强健康教育。

1、 1受教育对象:公众、中小学生和型工地建设者等。

1、 2负责单位:县健康教育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各乡镇卫生院、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健康教育内容和形式。

1、 4每年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印制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5000份,提供给教育、、旅游、医疗等部门进行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其中重点于每年5—10月份进行疟防知识宣传教育,电视宣传于每年5月与8月开展,以4次/天的频率进行播放宣传。

公众疟防宣传教育:结合每年4月26日“全国疟疾日”,重点于5-10月开展疟防宣传教育,采取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工作的积极性。

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由教育部门负责对辖区内中小学健康教育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加强对中小学健康教育的指导。所有中小学校应结合健康教育课或者主题班会活动,每年开展一次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并通过发放规范性宣传教育制品等方式,向家庭宣传相关防治知识。

社区宣传教育:在县人民医院候诊厅、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栏,张贴疟疾防治知识宣传画,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同时向就诊病人及施工人员发放疟疾防治知识宣传资料。到20xx年,全县居民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中小学生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90%。

(四)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管理。

1、 1对象:出、入疟疾高流行区的流动人员。

1、 2负责单位: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旅游、教育、等部门。

1、 3内容和方法:

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

(1)多部门协作机制:建立卫生和计生、教育、、旅游等部门流动人员疟疾防治工作机制,加强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与工作交流。

(2)信息通报制度:县卫生和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与教育、、旅游等部门的协调和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及时掌握出入本地区流动人员的动态。

加强出境人员疟防知识宣传和防护。

加强入境人员疟疾筛查: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返回居住地的输入疟疾病例以及居住地周围人群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相关人员特别是同批集中入境人员进行追踪随和疟防知识宣传。

(2)旅游、等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人员信息,协助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入境人员疟疾防治相关工作。

加强境内流动人口疟疾防控:

(1)在疟疾流行区建设型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为施工人员提供蚊帐等必要的疟疾防护用品,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并配合县疾病预防机构做好疟疾防控工作。

(2)流动人口疟疾病例实行属地化管理,病例由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3)、卫生和计生等部门应当密切配合,做好流动人口疟疾病例追踪、重点人群筛查和相关信息沟通等工作。

(五)完善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1、 1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直报的疟疾病例(包括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的血片进行复查。并抽查至少5%的发热病人阴性血片。

1、 2各级实验室应当定期进行技能考核与质量控制,确保实验室网络正常运行。

1、 3监测点的选择与分布。

负责单位:全县各医疗卫生机构及各镇卫生院。

监测内容和方法:

“三热病人”血检:各监测点要求常年开展“三热病人”血检工作,并以5-10月为血检重点时期。

(六)消除疟疾能力建设和技能培训。

1、 1疟原虫血片镜检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疟原虫镜检专业人员,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相关检验人员;各镇卫生院检验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原虫镜检理论和操作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疟原虫镜检理论讲课、实验室示教、学员实践操作和考核。

1、 2疟疾诊治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发热门诊、内科、传染科等科室临床医生;镇卫生院门诊医生;所有村卫生室村医。

培训内容: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疟疾诊断及治疗相关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各镇卫生院负责授课。

1、 3、疟疾防治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各镇卫生院防保人员。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和消除疟疾工作相关要求和技能。

培训方法:采用培训班集中培训方式,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教员负责授课。

五、政策和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政府领导。县政府要把消除疟疾工作列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内容,成立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县政府办分管卫生领导和县卫生和计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宣传部,县发改局、卫生和计生局、教育局、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局、财政局、文体旅游局、爱卫办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加强组织协调,完善政策措施,解决突出问题,确保工作到位。

2、卫生和计生部门负责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消除疟疾工作方针、政策、规划和措施,做好综合协调工作。

3、发展、财政部门负责将消除疟疾工作相关内容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安排疟疾防治专项经费,并加强资金监管。

4、部门配合卫生和计生部门做好出入境人员疟疾防治健康教育、疫情监测和出入境防病管理,及时与卫生和计生部门沟通有关信息。

5、文体旅游部门负责安排多种形式的疟疾防治知识宣传。

6、教育部门负责在中小学校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7、科技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把疟疾防治科研项目列入科技计划。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方案,依法、科学开展消除疟疾工作。

(二)机构和人员。

1、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设立县级全球基金疟疾项目办公室,并设有负责消除疟疾工作的防疫科;要配置至少2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2、镇级:各镇卫生院要配备至少有1名专(兼)职疟疾防治技术人员。

(三)经费和物资保障。

政府的`财政部门根据当地消除疟疾工作计划和任务需求,将消除疟疾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按照全球基金项目管理要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建立单的全球基金项目帐号;按照国家消除疟疾计划要求,县疾控机构要合理利用各级财政安排的疟疾防治资金和全球基金项目经费,切实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审计,保证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益。

(四)督导检查和考核。

1、血检质量督导检查: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所辖区镇卫生院开展1次督导,对被督导单位近3个月的全部阳性血片进行复核,阴性血片复核5%,并将血片复核情况馈给被检查单位。

2、疟疾防治工作督导: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季度对辖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1次督导,对现症病人管理、休止期根治、人群服药、疫点处置、健康教育等相关工作进行指导。镇卫生院每年对辖区内各村卫生室进行1次督导。

卫生和计生部门要定期组织对消除疟疾工作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进行通报,以确保消除疟疾目标顺利实现。

3、考核评估:博罗县消除疟疾行动协调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对全县消除疟疾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0篇

20xx年4月26日是第*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做好今年“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推进我市消除疟疾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宣传工作要求如下:

一、开展宣传教育,提高疟疾防治知识知晓率。

目前,全国31个省份均有输入性病例报告,随着我国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在开展“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期间,与当地检验检疫、商务、旅游等部门加强合作,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统筹安排资源,共同开展宣传活动,及时互通境外感染和输入性病例等信息。同时,要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尤其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组织处置演练,提高输入性疟疾防控能力。

及时有效处置输入性疟疾疫情,防止出现二代病例是消除疟疾关键环节。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参照输入性疟疾疫情处置演练方案(附件2),结合本省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积极组织疫情处置演练,提高防控处置能力,做到输入性疟疾病例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三、加强技术培训,提升疟疾诊治能力和防控水平。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防治宣传活动,组织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的技术人员开展消除疟疾相关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巩固提高疾控技术人员疟疾实验室复核、流行病学个案调查和疫点调查与快速处置能力。在输入性病例较多地区,卫生计生部门应建立重症疟疾救治专家库,指定定点医院诊治重症疟疾病例,组织临床医生开展疟疾诊治知识培训和考核。

请各省(区、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认真总结本地区“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2016年5月底前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委疾控局,电子版材料(含视频、照片、宣传画等)发送至xx,我委将适时开展宣传活动和演练情况的总结交流。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1篇

根据河南省《20xx—20xx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和淅川县疾控中心《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方案》,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20xx年疟疾防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加强综合防治和监测力度,降低流行程度和发病率,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消灭传染源,切断传播途径,增强全民防虐意识,落实发热病人血检工作,,及时发现疟疾病人,规范治虐工作。

二、目标指标

1、到20xx年无本地无感染疟疾病例;20xx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

2、20xx年前通过消除疟疾国家认证。

3、按照疟疾项目工作规划完成各项工作指标。

三、技术措施

我真的疟疾防治采取以消除疟疾传染源为主的综合性防治措施,以传染源的及时发现和规范抗疟治疗为重点,巩固抗虐成果,增强全民防虐意识,从控制疟疾向消除疟疾迈进。

四、方法

(一)传染源控制

1、发热病人血检

对临床诊断为疟疾、疑似疟疾、不明原因的发热病人(三热病人),应开展显微镜检查疟原虫,血检对象重点是来自于其它疟区的发热病人。村卫生所(室),应向上级医疗机构或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送检。

血检指标:以乡镇为单位,“三热”病人年血检率应达到70%以上。年血检率大于本地居住人口的100%,乡镇覆盖率100%,村覆盖率100%。

2、疫情报告

各医疗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包括乡村医生和个体医生),对发现的确诊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疑似病例,均应填写《疟疾病例个案调查表》,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和卫生部关于传染病疫情报告的要求,加强疫情报告和管理,提高报告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并及时进行网络直报。要做到早诊断、早治疗、早处理,严防疟疾传播流行。

3、病例治疗

依据《疟疾诊断标准》诊断确诊的和临床诊断为疟疾病例者,均应进行规范治疗,对疑似疟疾病例应进行假定性治疗,治疗率应达到100%。

治疗药物及方法:

间日疟,三日疟应给予氯喹加伯氨喹八日疗法进行治疗

(1)氯喹:口服总剂量1200mg。第1天600mg,顿服或分2次服,每次300mg;第2、3天各服1次,每次300mg。

(2)伯氨喹:口服总剂量180mg。从服用氯喹的第1天起,同时服用伯氨喹,每天1次,每次22.5mg,连服8天。

恶性疟及重症疟疾的治疗

(1)双氢青蒿素哌喹片剂(科泰复):口服总剂量8片(每片含双氢青蒿素40mg,磷酸哌喹320mg),首剂2片,首剂后6—8小时、24小时、32小时各2片。

(2)蒿甲醚:每天肌注1次,每次80mg,连续3—5天,首剂加倍。若原虫密度大于15万/μl,首剂给药后4—6小时,再给予80mg肌注。

疑似疟疾病例的假定性治疗药物及方法:

对来自单一间日疟流行区人员的假定性治疗,氯喹总量600mg顿服或两次分服,每次300mg,间隔6—8小时;在有恶性疟流行地区,可用磷酸哌喹600mg顿服。3天内症状得到控制者给予规范治疗。

4、休止期根治

对上一年的间日疟病人,在疟疾传播休止期,采用伯氨喹八日疗法进行根治,根治率达到90%以上。方法:口服伯氨喹总剂量180mg,每天1次,每次22.5mg,连服8天。对病人家属和四邻居民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休止期服药。

(二)疫点处理

对5—10月发生的疟疾、输入性疟疾,应根据情况进行疫点处理。

1、媒介防制措施

以患者居住地为中心,周围500米内的居民住房都应进行喷洒灭蚊和蚊帐浸泡。喷洒和浸泡方法防治。

2、保护易感人群

对疫点范围内的居民,应根据情况服用预防药。服用方法:每次服氯喹300mg,每7—10天服1次,连服2—3次。

3、追踪观察

对疫点内的居民,凡出现类似疟疾发热的患者,应及时进行血检查疟原虫。定期对疫点居民进行一次访视,观察有无继发病例,一般观察一年,对疫点内出现的患者及时给予治疗,必要时再进行一次灭蚊和预防服药。

(三)流动人口疟疾防治措施

1、健康教育

近年来我镇发生的疟疾病例有输入性恶性疟,因此,根据我县实际情况,结合“4.26全国疟疾防治宣传日”宣传活动,重点对外出疟区的流动人口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传媒,加强健康教育,普及疟疾防治知识,提高群众及时就诊、配合治疗、自我防护和主动参与预防控制工作意识。

2、预防服药

对我镇进入过国内、外疟疾高传播地区的回乡人员,应于传播季节定期服用抗疟药。到疟疾流行区经常夜晚室外作业与野外露宿者等高危人群,在传播季节亦应进行预防服药。

预防服药方法:氯喹,每次服300mg,每7—10天服1次,但连续服药的时间不宜超过3-4个月。

(四)疟疾防治技能培训

我镇的疟疾防治技能培训,由县疾控中心负责对乡(镇),村医务人员的疟疾防治技能培训。培训合格率达到90%以上。

(五)突发疫情处理

我镇已连续14年疟疾的爆发流行,如1个月内同一行政村发现5例及以上当地感染的疟疾病例,或发现输入性恶性疟继发病例,根据《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视为疟疾突发疫情,应启动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疫情应急处理按《疟疾突发疫情应急处理预案》执行。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2篇

为了更好地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宣传工作,提高社会公众的环境意识,XX市国土资源局拟定于20xx年4月19日至22日开展以“珍惜地球资源转变发展方式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共同保护自然生态空间”为主题的地球日宣传活动。

一、指导思想

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是我市20xx年国土资源领域重点工作,在4月22日当天组织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宣传活动,让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意识深入社区、家庭、企业,形人了解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人人参与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主办单位

XX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环境监测站

三、活动内容

在XX市北湖公园广场开展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宣传活动,分会会场、宣传活动区、成果展示区等三个区对我市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工作进行全面展示和助推。

四、活动地点

XX市北湖公园广场

五、活动安排

(一)主会场

4月22日上午9点在北湖公园广场召开世界地球日纪念会;领导发表纪念讲话,表彰在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中做出贡献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绿色创建单位、绿色学校,颁发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之星奖项;启动环保布袋进绿色社区活动。

(二)宣传活动区

设置签字墙,群众在墙上签字后,可发放1个纪念品。发完为止。

公园前搭建小舞台进行国土资源知识竞赛;西华师范学少年部学生现场表演文艺节目。

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成果展:公布征集到的成果资料。

手工艺品现场制作区:现场进行手工艺品制作和传授活动。

我给地球涂颜色活动:设置地球墙,由到场儿童现场涂色。

国土资源政策咨询台:设置专门的'国土资源政策咨询台,向群众解疑答难。

(三)成果展示区

举行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成果展等活动。

六、活动分工

环境监测站负责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信息宣传中心负责组织媒体提供版面配合本次型活动,开展宣传报道;

西华师范学国土资源学院少年部负责组织宣传品发放工作、开展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地球涂颜色等群众性互动活动,并组织开展志愿者咨询服务活动。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3篇

疟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是严重危害我县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寄生虫病。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疟疾防治工作,将疟疾作为重点防治的五大寄生虫病之一。我县根据疟疾流行特征和经济社会各个时期发展状况,研究制订了科学的防治规划,出台了疟疾防治工作的一系列政策文件,建立健全了疟疾防治机构和检测网络,培养锻炼了一支专业技术队伍,积极参与临沧市疟疾区域联防联控工作。疟疾防治工作取得了连续6年无当地感染病例的显著成效。疟疾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是由于我县地域特殊,营盘、雪山、大兴、永发等低海拔地区环境气候因素复杂,跨境人员流动频繁,输入性疟疾对我县的消除疟疾影响较大。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xx-20xx年)明确任务与措施,落实相关部门职责,切实保障我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实现20xx年全县消除疟疾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的方针。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实施各级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科技水平和专技能力,充分利用各类资源,保证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疟疾流行区分类

根据20xx-20xx年疟疾疫情报告,三年无当地感染病例报告的流行县为三类县,我县属三类县。

三、目标

1、总目标:到20xx年实现全县消除疟疾目标。

2、工作指标: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县疾控中心及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在95%以上;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县疾控中心卫生检疫工作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和技能培训的比例在95%以上。

(2)发热病人疟疾原虫血检:县级医疗机构和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达到100%;“三热”病人(临床诊断为症状、疑似症状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人)等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疟疾病例实验室检测率达100%,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75%。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诊断后24小时报告率达到100%;疟疾病例规范治疗率达到100%;流行病学个案调查率达到100%。

(4)疫点处置:疫点处置率达到100%。

到20xx年实现下列指标:

1、技能培训:

(1)县疾控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有关人员接受过疟疾防治知识技能及消除疟疾工作要求的培训比例达到100%。

(2)乡镇卫生院相关临床医生接受过疟疾防治基本知识培训的比例达到100%。

2、发热病人疟原虫血检

(1)县级医疗机构和县疾控中心能够开展疟原虫血检的比例保持100%。

(2)“三热”病人年疟原虫血检的总数保持不低于辖区人口数的2‰,疟疾传播季节血检人数不低于年血检总人数的80%。

(3)疟疾病例实验室确诊比例达到100%。

3、病例报告、治疗和个案调查、疫点处置

以上工作指标同20xx年均要求保持100%。

4、达到消除疟疾目标,完成消除疟疾考核认证。

四、防治策略和措施

加强监测和输入病例处置,防止继发传播,可根据防治进程和流行情况的改变,适时调整防治策略。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1)及时发现疟疾病人

县级各医疗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对“三热”病人开展疟原虫镜检,检测阳性者,必须采集并保留血虫备查和送疾控中心镜检确诊。

(2)规范治疗疟疾病人

各医疗卫生单位对发现的输入疟疾按卫生部下发的《抗疟药使用原则和用药方案》进行治疗,县疾控中心对新有疟疾病人进行全程督导服药。

(3)加强疟疾疫情报告

各医疗单位对发现的疟疾病人均适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的规定报告疫情。

(4)病例核实

县疾控中心对网络直报的新有疟疾病例立即进行疟原虫片生镜检核实并保存阳性血片,同时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流行病学个案调查。

(5)疫点处置

在发现输入病例并具有传播条件的自然村或居民点县疾控中心立即组织开展病例搜索,时近两周内有发热史者采集进行疟原虫镜检,搜索范围根据病例可能的影响决定。同时开展疟疾防治知识,健康教育,提供预防和治疗服务信息。在疟疾流行季节,对病例新在家庭以及周围的房舍进行杀虫剂室内滞留喷洒。

(6)休止期根治

在疟疾传播休止期,对上年度间日疟病人进行抗复发治疗,根治对象包括确诊、临床和抗疟药试治有效者,根治应当在医护人员的监护下进行。

2、加强媒介防制

结合爱国运动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行环境改造与治理,减少蚊虫孳生场所,降低蚊虫密度。

3、加强健康教育

在县政府和各乡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加强部门合作针对不同人群,利用多渠道开展消除疟疾的健康教育。

(1)积极开发适合消除疟疾行动的健康教育信息和针对居民、流动人群、中小学生等不同人群特点的健康要与材料,特别是适合当地少数民族文化背景的材料。

(2)加强消除疟疾信息的大众媒体宣传教育。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要结合“全国疟疾日”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疟疾防治知识和国家消除疟疾政策,提高居民自我防护意识和参与疟疾防治和消除疟疾工作的积极性。

(3)加强中小学生健康教育。教育部门应当对中小学生校勘进行部署和安排。疾控中心要加强对中小学生健康教育的指导,结合健康教育课或主题班会活动,开展疟疾防治健康教育,并通过“小手牵大手”的方式向家庭传播相关知识。

(4)加强社区、街道宣传教育。由县疾控中心组织有关单位在各医院候诊大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大型工程建设工地等场所,设立消除疟疾相关知识及国家有关政策宣传栏,定期更新宣传内容。

4、加强流动人口的疟疾防治

根据云南省卫生厅,财政厅等13个厅局签发的《云南省边境地区及流动人口疟疾防治方案(试行)》云卫发【20xx】724号相关要求,加强政府领导,建立和完善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流动人口疟疾病例的发现防治和管理,杜绝二代病例的发生。

5、疟疾监测检测网络

县疾控中心负责对所有网络报告的疟疾病人血片进行复核。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第14篇

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2017年4月26日是第10个“全国疟疾日”。宣传主题为“消除疟疾:谨防境外输入”。为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加大疟疾防治工作力度,提高社会和公众的疟疾防控意识,巩固我市消除疟疾防治成果。现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对疟疾防治工作的认识

目前,随着人口流动的频繁,居民出境旅游、务工、经商等人数增加,疟疾输入风险加大。从疟疾疫情形势来看,2016年全国疟疾病例以境外输入性病例为主,我市近几年发现报告病例全部为输入性疟疾,2017年我市已确诊一例输入性三日疟病例,所以防控境外输入已成为当前疟疾防控工作重点。各单位要在“全国疟疾日”前后,围绕宣传主题,制定详细宣传方案,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多种渠道与方式宣传疟疾防治核心信息(附件1),特别是要加强出国经商、旅游和务工等重点人群宣传,提高自我防护能力,谨防境外感染,增强患者及时就诊、配合治疗意识,使每一例患者都得到治疗,减少传播风险。

二、大力开展培训,努力提高医护人员的防治水平

市人民医院、中医院等单位要认真开展院内培训工作,增强医务人员,特别是急诊科、内科、妇科、儿科等科室临床诊疗人员的疟疾疫情意识,提高病例甄别、诊断及重症病例救治能力。各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要在4月底前,做好镇村医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学习《东台市2017年寄生虫病防治工作方案》和疟疾诊疗防治知识。不断提高临床识别、镜检技能、血片制作及疫情处置能力,全面提升我市疟疾防控工作水平。

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宣传活动

各医疗卫生单位和村卫生站要积极组织,通过镇、村广播电视、健康教育宣传栏、微信平台、qq空间等宣传资源大力开展疟疾知识宣传。组织专业人员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人群密集的地方开展街头宣传及义诊,悬挂张贴疟疾宣传横幅和标语,发放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出国劳务人员专题调查工作开展出国劳务人员及家庭成员等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在辖区内中小学开展健康知识讲座,提高广大师生健康知识知晓率,及自我防护能力。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工作,紧紧围绕宣传主题,注重实效,把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全国疟疾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于本月30日前上报是市疾控中心慢传科。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疟疾宣传活动方案(集锦1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编辑特别推荐: 疟疾宣传活动方案, 欢迎阅读,共同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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