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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管理制度(通用9篇)

作者:edditor12023-01-05 10:40:273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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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1篇

第一条除七氟丙烷灭火器外,机房内必须配备手提灭火器,手提灭火器要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有效、可用。

第二条机房内严禁吸烟,应经常检查空调冷凝水管和窗户,防止机房出现露水。

第三条机房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条机房内的电源和插座为机房设备专用,非机房设备不得使用机房电源。

第五条不得在机房内吃东西、喝水,机房内严禁存放任何食品,要经常检查有无老鼠,一旦发现应立即采取措施。

第六条机房管理人员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培训,熟悉机房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并定期参加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七条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需要变更消防系统工作状态和设备位置的,必须得到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书面批准。

第八条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报告电子税务管理中心领导。

第九条机房内一旦发生火情,应立即采取措施灭火并报警。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2篇

一、出入管理

1、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

2、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二、安全管理

1、操作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2、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严格执行密码管理规定,对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

4、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5、中心机房内严禁吸烟、喝水、吃食物、嬉戏和进行剧烈运动,保持机房安静。

6、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三、操作管理

1、中心机房的数据实行双人作业制度。

2、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如实、详细填写《机房日志》等各种登记簿,以备后查。

3、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4、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5、责任人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6、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四、运行管理

1、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2、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3、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3篇

一、计算机教室是学校科技教育的'重要阵地,为确保科技教育正常进行,未经管理员许可,学生不得擅自入内。学生学习电脑,须在指导教师领导下才能进入计算机教室。

二、学生上机时间由教务处安排。计算机教室是学习国家法定课程的专用教室,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的计算机上进行聊天、玩游戏、浏览和发布反动、色情、谣言、封建迷信、教唆犯罪等违法信息,严禁在计算机教室内使用移动存储设备、严禁在计算机教室的电脑上下载、传播病毒、木马。严禁在计算机教室的电脑上进行非法操作,躲避监控,非法窃取盗用别人信息和资源,严禁在计算机教室进行破坏网络秩序和违反国家的一切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严禁将外来设备带入计算机教室使用,严禁学生在机房内乱拉电源和加接其他设备,不准擅自改动设备的连接线。

四、严禁将食品零食、饮料等带入计算机教室,进入计算机教室后严禁打闹、大声谈笑,严禁吸烟,要保持计算机教室内的清洁和安静。

五、爱护计算机教室内的一切设备,严格按规定操作,不得私自检修机器和设备。不得触摸和操作键盘、鼠标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

六、操作结束后,要及时按正确步骤关闭计算机,设备如有损坏,或故障,要及时声明,报请学校处理。

七、学生若不按规定操作,造成机房设备物品损坏,照价赔偿。学生不遵守以上所有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后果自负。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4篇

一、机房管理员应认真履行各项机房监控职责,定期按照规定对机房内各类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报告、解决硬件系统出现的故障,保障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系统管理员须制定IP地址分配表,和中心内部线路的布局图,给每个交换机端口编上号码,以便操作和维护。机房管理员须经常注意机房内温度、湿度、电压等参数,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三、机房内服务器、网络设备、U电源、空调等重要设施由专人严格按照规定操作,严禁随意开关。系统管理员的操作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系统设置。

四、严格遵守保密制度,数据资料和软件必须由专人负责保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拷贝、下载和外借;严禁任何人使用未经检测允许的介质(软盘、光盘等)。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挪用和外借机房内的各类设备、资料及物品。

五、严格控制进入机房人员,非机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确有必要进入机房的人员须认真填写《外单位人员出入机房登记表》。并在机房管理员的指导下进行有关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者,机房管理员有权制止和纠正;对不听劝阻造成后果的,要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六、机房内应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杀菌;保证机房的安全和卫生;严禁在机房抽烟、喝水、吃东西、乱扔杂物、大声喧哗等。

七、机房禁止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机房管理员须做到防静电、防火、防潮、防尘、防热。,禁止将机房内的电源引出挪做他用,确保机房安全。

八、机房管理员要经常督促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切实负责机房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5篇

为加强消防管理,防止火灾危害,保护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以及上网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我校机房和实验室实际,制定本规定。凡在本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当值的管理人员均须依照本规定,实行“预防这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做好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的防火安全工作。

防火责任人,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管理员的职责:

1、结合本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情况,建立和完善名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和一切违章现象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险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3、建立本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防火档案,确定本计算机、网络教室、实验室的防火重点部位,制定单位灭火、疏散、逃生方案。

4、定期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的培训,要求人人做到“四知”:知报警电话、知重点部位、知消防器材位置、知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5、防火责任人必须掌握一定的灭火技能,在日常工作中能及时有效的补救初级火灾。

消防设施管理:

1、一切消防设施不得随意乱动,挪用。

2、爱护消防器材及灭火工具,对无故损坏者要追究责任,严加处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6篇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连洞中学信息网络信息中心机房,保障连洞中学校园网络系统安全的应用、高效运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管理

1、计算机房要保持清洁、卫生,并由专人24小时负责管理和维护(包括温度、湿度、电力系统、网络设备等)。

2、严禁非机房工作人员进入机房,特殊情况需经中心值班负责人批准,并认真填写登记表后方可进入。进入机房人员应遵守机房管理制度,更换专用工作鞋。非机房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上机操作和对运行设备及各种配置进行更改。

3、进入机房人员不得携带任何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电磁、辐射性、流体物质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

4、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络、广域网的运行,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当班人员不可对中断网线及各种网络、系统设备进行任何调试;若有故障应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做好详细登记。

5、路由器、交换机和服务器以及通信设备是网络的关键设备,须放置计算机机房内,不得自行配置或更换,更不能挪作它用

6、机房工作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服务器的各种帐号严格保密。并对各类操作密码定期更改,超级用户密码由系统管理员掌握。系统管理人员随时监控中心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按照预案规程进行操作,并及时上报和详细记录。

7、机房工作人员应恪守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泄露中心各种信息资料与数据。

8、做好操作系统的补丁修正工作。

9、网络、系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完整保存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驱动程序、保修卡及重要随机文件。

10、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的报废需经过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鉴定,确认不符合使用要求后方可申请报废。

11、不定期对机房内设置的消防器材、监控设备进行检查,以保证其有效性。

12、制定数据管理制度。对数据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当班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时修改。

二、操作管理

1、操作人员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自脱岗。

2、严格按照每日预制操作流程进行操作,对新上业务及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流程的应事先进行详细安排并书面报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执行;所有操作变更必须有存档记录。

3、每日对机房环境进行清洁,以保持机房整洁;每周进行一次大清扫,对机器设备吸尘清洁。

4、值班人员必须密切监视中心设备运行状况以及各网点运行情况,确保安全、高效运行。

5、严格按规章制度要求做好各种数据、文件的备份工作。中心服务器数据库要定期进行双备份,并严格实行异地存放、专人保管。所有重要文档定期整理装订,专人保管,以备后查。

三、运行管理

1、中心机房和开发调试机房隔离分设。未经负责人批准,不得在中心机房设备上编写、修改、更换各类软件系统及更改设备参数配置。

2、各类软件系统的维护、增删、配置的更改,各类硬件设备的添加、更换必需经负责人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必须按规定进行详细登记和记录,对各类软件、现场资料、档案整理存档。

3、为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对各业务单位、业务部门送交的数据及处理后的数据都必须按有关规定履行交接登记手续。

4、部门负责人应定期与不定期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项制度的落实,并作为人员考核之依据。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制度

1、系统管理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MAIL服务器、WEB服务器、FTP服务器等)发现病毒立即处理并通知管理部门或专职人员。

2、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上级管理人员许可,当班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为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制度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的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制定业务数据的更改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每周五当班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并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

6、备份的数据必须指定专人负责保管,由管理人员按规定的方法同数据保管员进行数据的交接。交接后的备份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7篇

一、机房内禁止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机房内严禁吸烟和携带、使用明火。

二、机房的钥匙不得私自配制或借给其他人使用,未经负责人批准,外来人员不得进入机房。

三、机房内应配备ups电源、空调、灭火器和消防预警设备。对消防设施不准擅自搬动,也不准挪作他用。定期检查防火设施,发现过期失效防火设备,及时上报相关部门更换。

四、定期对机房的设备和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

五、不准私自接搭电源线,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的安装要符合用电管理制度要求,禁止使用高温照明工具、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六、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以及灭火器的正确使用方法。

七、应定期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

八、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好。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8篇

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观念,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心,克服麻痹思想,时刻提高警惕,对进出的师生积极进行安全教育。

2、认真执行国家和学校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法规、条例、制度。

3、对自己分管的机房、设备间等严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盗、防水、防爆、防触电、防污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机房不出安全事故。

4、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坚持每天进行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排除,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汇报。

5、严格执行机房操作规程,协助机房维护人员维持机房正常秩序,不私自转让、出借学校财物。不在机房内吸烟、饮食。

6、节、假日前,对自己分管的机房、设备间等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妥善放置易出事故的物品。

7、对自己分管的物品要建立账本、定期检查盘点,老旧设备和不清楚的标签及时更换,保证帐实相符,出入库均要有记录、有经办人签字、手续齐全。

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第9篇

县司法局网络中心机房管理制度 为科学、有效地管理中心机房,保证网络系统安全、高效运行和使用,结合本局网络结构和运行情况,特制定如下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机房日常管理

1、管理目标是保证中心机房设备与信息的安全,保障机房具有良好的运行环境和工作环境。

2、机房日常管理指定专人负责。

3、机房钥匙要严格保管,不得随意转借,一旦丢失要及时报告并积极寻找,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补救。

4、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机房,更不得动用机房设备、物品和资料,若因工作需要,相关人员需要进入机房操作必须经过批准方可在管理人员的指导或协同下进行。

5、机房应保持清洁、卫生,温度、湿度适可,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无关物品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危险品进入机房。

6、消防物品要放在制定位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挪动、机房工作人员要掌握防火技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正常。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采取切断电源、报警、使用灭火设备等正确方式予以处理。

7、硬件设备要注意维护和保养,做到设备卡相符、设备使用状态记录完整。

8、建立机房登记制度,对本地局域网、广域网的运行情况建立档案。未发生故障或故障隐患时,网管人员不可对中继、光纤、网线及各种设备进行任何调试,对所发生的故障、处理过程和结果等要做好详细记录。

9、网管人员应做好网络安全工作,严格保密服务器的各种帐号,监控网络上的数据流,从中检测出攻击的行为并给予相应的处理。

10、网管人员要对数据流实施严格的安全与保密管理,除尘滤布防止系统数据的非法生成、变更、泄露、丢失及破坏。网管人员应在数据库的系统认证、系统授权、系统完整性、补丁和修正程序方面实施修改。

二、设备管理

1、网管人员对各种网络设备的使用须按操作程序或使用说明书进行。

2、经常对硬件设备进行检查、测试和修理,确保其运行完好。

3、所有贵重设备均由专人保管,专人使用,不得外借或由非专业人员单独操作。

4、中心机房的所有设备未经许可一律不得挪用和外借,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期间如有损坏由借用单位或使用人员负责赔偿。

5、硬件设备发生损坏、丢失等事故,应及时上报,填写报告单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心机房及其附属设备的管理(登记)与维修由网管人员负责。设备管理人员每半年要核准一次设备登记情况。

7、中心机房主机(系统服务器)、网络服务器及其外围设备由网管人员每周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和维护,尤其是设备供电、运行状态是否正常等要时常检查和维护。

三、系统软件、应用软件管理

1、软件要定期进行系统维护与备份,备份至少保持一式两套,并存放在温度湿度适宜的磁介质库存中。

2、应用软件、应用数据应根据运行频率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备份工作,备份软件和数据应存放在磁介质库存中。

3、应用软件的源程序除了在磁介质上备份以外,网管员应自己进行备份,以防应用程序发生意外,难以恢复。

4、为了便于对系统软件进行应用和管理,机房中须备有与系统软件有关的使用手册和各种指南等资料,以便维护人员查阅。其资料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拿出机房。 四、计算机病毒防范管理

1、网管人员应有较强的病毒防范意识,定期进行病毒检测(特别是服务器),发现病毒应立即处理。

2、压滤机,滤布厂家采用国家许可的正版防病毒软件并及时更新软件版本。

3、未经领导许可,网管人员不得在服务器上安装新软件,若确实需要安装,安装前应进行病毒例行检测。

4、经远程通信传送的程序或数据,必须经过检测确认无病毒后方可使用。

五、数据保密及数据备份

1、根据数据的保密规定和用途,确定使用人员和存取权限、存取方式和审批手续。

2、禁止泄露、外借和转移专业数据信息。

3、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更改业务数据。

4、网管人员制作数据的备份要异地存放,确保系统一旦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备份数据不得随意更改。

5、业务数据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转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要求集中和异地保存,保存期限至少2年。

6、备份的数据由网管人员负责保管,备份的数据应在指定的数据保管室或指定的场所保管。

7、备份数据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备。

六、安全检查管理

1、中心机房安全是关系到行业安全的一件大事,是保证各个业务系统正常工作的前提条件,因此必须坚持定期安全检查。

2、中心机房自检每年进行一次,且须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3、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进行限期整改。

县司法局考勤制度第一条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县政府通知的作息时间,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职责。第二条工作人员上下班实行签到签退制度,中途因事离岗,在征得部门负责人(值周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并在工作人员去向牌上标明。第三条工作人员按规定享有年休假、婚假、产假、丧假、等假期。年休假由个人提出申请、组织安排,当年休完。各部门要把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年休假计划于年初报送局办公室,由办公室汇总后,根据工作实际制定全局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经局务会讨论审定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备案。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计划进行年休,原则上一次休完,确因特殊原因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最多可分两次休假。但工作人员所请病事假超过年休假天数时,则不能再休年休假。第四条无论请病事假及时间长短,一律要有请假条,不得口头请假,更不得带假。如遇特殊紧急情况(1天以内),可以向值班领导口头请假。口头请假的必须补写假条,否则按旷工对待。第五条病事假时间,以批准的时间为准,假满回单位后,滤布要主动向准假领导及考勤人员销假。如确需续假,应重写假条请假,否则,按旷工对待。第六条请销假实行部门负责制,各部门应建立健全请销假制度及考勤簿,严格考勤管理。第七条由局分管领导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若发现考勤与出勤情况不符,对相关人员视为旷工,每旷工1天扣发一天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在年终奖励工资中扣发。经抽查,若出现考勤与出勤情况不符累计三次以上,部门负责人年度考核等次按不称职对待。第八条全年病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20%;病事假累计在31至4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50%;病事假累计在41至60天以内,扣发年终奖励工资的80%;病事假在60天以上,不得享受年终奖励工资。第九条因请病事假未能按相关规定及要求参加集体劳动的(因公不能参加人员除外),每次扣发奖励工资30元,在年终奖励工资中代扣。第十条准假范围及权限

(一)请病事假3天以内(包括3天),工业滤布局机关工作人员经股、室负责人加注意见后由值周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批准(基层司法助理员准假后由所长向司法局分管领导和乡镇分管领导领导汇报)。

(二)请病事假3天以上5天以内(包括5天),局机关工作人员经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由值周领导批准,其他人员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后(基层司法助理员要经所在乡镇领导同意),由局分管领导批准,并向局主要领导汇报。

(三)请病事假5天以上10天以内(包括10天),经所在部门及局分管领导加注意见后(基层司法助理员要经所在乡镇领导同意),由局主要领导批准。

(四)请病事假10天以上,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加注意见,经局务会研究(基层司法助理员同时要经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局主要领导加注意见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组织、人事部门批准。第十一条请假基本程序:

(一)由工作人员本人写出《请假条》,按第10条准假范围及权限请假;

(二)副科级以上领导请假须按县委有关文件和管理权限逐级报批办理;

(三)经批准的《请假条》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由各部门妥善保存;

(四)假满后主动销假。第十二条各部门对当月考勤统计经部门负责人审签后,务于下月5日前报局办公室备案,报送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第十三条全局工作人员考勤统计由局办公室负责,按月统计公布,作为个人出勤年终考核依据。第十四条因请假等事宜在年终奖励工资中扣发的金额,做为奖励基金,用于年终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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