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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集锦4篇)

作者:edditor12022-12-24 10:41:38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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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1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严把食品质量关,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确保食品经营安全。

一、进货查验、记录和检查

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小食杂店进货时收取符合规定的“一票通”票据做为进货凭证。

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从事食品批发业务的经营企业应当建立食品销售记录制度,如实记录批发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并保存相关凭证,食品批发者采取电子化手段对进销情况进行记录,实现可追溯。记录保存期限为该食品保质期满后半年,无保质期食品保存两年。

二、日常检查和召回

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应当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定期对在售食品进行检查,对过期、变质食品,要主动及时下柜,采取无害化处理、就地销毁等措施,不再退回供货者,不改头换面重新上市;对群众反映大、投诉集中的重要食品,先予下柜,经鉴定合格再重新上柜销售。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相关经营者停止经营不安全食品。

三、消费者投诉处理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商品售后服务规定,努力提高售后服务水平,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积极主动争取与消费者达成处理协议,不得无理拒绝和故意拖延。

四、食品信息公度

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公布涉及食品安全的消费、监管等信息,必要时通过广播、电视媒体等途径公布,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档案,接受有关单位检查和消费者查询。

五、日常卫生管理

1.食品经营者应当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食品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不得设在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

2.食品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经营场所应做到清洁、整齐,不准乱堆、乱放杂物,不得乱扔果壳、纸屑,不准随地吐痰、不准乱倒垃圾;经营场所每天最少清扫一次,每月一次全面清扫,保持地面、门窗、墙壁、天花板的清洁,不积尘、不积水、不积蜘蛛网。

3.食品存放整齐有序,分类分架、离地离墙摆放,不得与农药、化肥等有毒有害物品或者其他不洁物品混放。

4.仓储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由专人定期检查,严防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贮存区应采取防鼠、防虫、防尘、防潮、通风等措施,确保存放的储物保持干燥清洁,整齐有序。

5.散装食品应设置专门的销售区域,以明显的标志区分或隔离。销售区域严禁放置废弃物处理设施,严禁销售任何非食品物品,并且根据所销售食品的'需要,设置相应的温度调节、洗涤、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在盛放散装食品容器或隔离设施上显著标识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直接入品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散装食品销售应使用专用的售货工具分拣。

六、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1.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必须有健康证明方可上岗,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2.从业人员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洗衣服、勤洗被褥、勤换工作衣帽;

3.从业人员人员不留长指甲、不染指甲油、不戴金银首饰;

4.从业人员进入经营场所前必须清净、消毒双手,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工作服应当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

5.从业人员在经营场所不得吸烟及从事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活动。

七、突发食品安全事故紧急报告及处理

1.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事故发生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2篇

制定和执行校园安全检查制度是搞好校园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消除事故隐患的有力措施。

一、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校校长担任组长,学校组成安全检查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涉及房舍安全、体育设施安全、学生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消防安全、实验室器具、药品安全等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能处理的当场处理,不能处理的要及时报告上级,请求帮助解决。每次检查都要有详实的记录,期末要统一归档。安全档案(文件、制度、总结、检查记录、安全教育活动记录、责任书等),书写规范,记录齐全。

二、实行“安全值日制”

值日人员负责检查本日内学校安全工作,包括早读、晚自习、课外活动等时间,协调处理安全事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学校。

三、检查的内容应当包括校舍问题:

1、各类设施设备有无事故隐患、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

3、消防灭火器配置及有效情况。

4、用火用电等有无违章情况。定期对学校的水路、电路及周边环境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向有关部门上报情况。

5、对仪器室等部位的管理情况。

6、建立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定期清查校园网信息。

7、加强对寄宿生饮食卫生的检查,定期对寄宿生宿舍,学生食堂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或评比,确保师生的身心健康。

8、定期对各部门、各班的安全教育工作进行检查评比,确保安全工作的深入性和持久性。

9、有门卫值班制度,有出入人员登记,非本校人员禁止出入。

四、检查要求:

学校要有每次的检查记录。所检查的设施标准及要求如下:

1、教室:无险情;楼房安装防护窗。

2、图书室、阅览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3、会议室:无险情;学生疏散通道畅通。

4、实验室:无险情;毒气排放畅通药品存放合理。

5、教工宿舍:无险情;防范措施到位。

6、厕所:墙、盖板、顶无险情。

7、路灯:布局合理,正常亮。

8、校墙:无险情。

9、电路:无险情,绝缘良好。

10、吊扇:安装牢固。

11、仓库:防范措施到位,专人负责。

12、消防设备:按要求安装,能用。

13、篮球架、单双杠:安装牢固。

14、线杆、枯树:定期检查,废弃物及时清除。

五、安全教育每学期两次对学生进行各项安全教育。

第一次在每学期开学后的第一周进行。第二次在期中考试后第一周进行,在各个假期的放假前要给家长发放有关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公开信。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如下:

1、法制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2、交通安全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让学生了解交通常识,遵守交通规定。

3、挫折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

4、预防青少年犯罪教育:教育形式多样,有负责人,有活动记录,无违法违纪现象。

5、交通安全标志:沿交通道路学校设置标志。安全检查由分管领导及安全负责人带队,检查后需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学校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结束后,学校应当落实责任人,限期对事故隐患和其他安全工作缺陷进行整改。

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3篇

教育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安全是保证学校一切工作正常化重要保证,为提高全体教职工和广大学生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管理,职责到人,对水产路小学的安全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管理

1、每学期开学和结束由学校行政、总务主任等对校舍、校产、校具等作全面检查,对存在隐患要及时排除,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立即报请学校研究,并要有检查情景记载。

2、总务处要确保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及会议室玻璃、桌凳齐全、安全,对各班公物实行月检,确保教育教学工作一切正常。

3、校门卫要严格执行《门卫制度》,陌生人进学校要登记,平时不得让拾、收废品人进入学校,夜间要加强巡逻、保证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4、加强对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不买腐烂霉变的食品,要定期对餐具、用具消毒,要有专人关锁门窗。

二、教师安全管理:

5、全体教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

6、护导教师每一天要准时到岗,负责检查课间和中午学生的活动安全。

7、教室配电箱闸刀、插座、开关等电器均由教师负责开关。如有损坏、老化,班主任要及时上报维修。

8、体育教师对体育课从集中整队到活动过程结束负全部安全职责,加强课中保护措施,周末比赛体育组要周密组织。年级组长、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安全。

9、会计要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加强票据、现金等管理,不得发生帐目差错和其它事故。

10、学校卫生教师负责学生的卫生保健,做好防疫,防食物中毒,根据季节给学生作卫生讲座,学生在校期间,不得离岗。

11、团体活动、集会均要服从指挥,班主任要教育学生注意安全,遵守纪律。外出活动要请示分管校长同意,不得擅自作主。

三、学生安全管理:

12、学生上学、放学不准骑自行车,不准在路上逗留,不准玩火,不准私自下河游泳,追逐打闹,进校后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13、学生课间应在学校指定的场地上,开展有益的活动,不准在走廊上,楼梯间跳皮筋,扔沙包,或开展其它有危险的活动,更不准到其它楼层去玩。任何学生不得进入施工现常

14、不准攀爬、跨越、停坐教学楼、操场等栏杆,到单双杠和组合架活动时,必须有教师在常

15、在走廊、楼梯行走,要严格遵守靠右行的规则,不拉横排走,坚决做到:不争不抢,不推不挤,不跑不跳,逐级上下踏步,不得跨越,不得扒在扶手往下滑。团体整队,班与班之间坚持距离,不准喧哗。

16、所有学生不得爬门窗、桌凳。打扫卫生要爬门窗、桌凳,班主任要在场,各班每一天要指定专人关锁门窗。

安全定期检查制度 第4篇

为规范餐饮服务凉菜加工,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配制的凉菜,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进行加工。

二、固定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凉菜间,凉菜间工作人员进入专间前应二次更衣、洗手消毒,工作时应戴口罩。

三、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凉菜间,不得在专间内从事与凉菜加工无关的活动。

四、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开启空调,使室内温度不超过25℃,并做好记录。

五、供加工凉菜用的蔬菜、水果等食品原料,未经清洗处理的,不得带入凉菜间。

六、凉菜间的设备、工具、容器必须专用,用前消毒,操作过程中注意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七、凉菜间内冰箱必须专用。熟食品用容器及保鲜纸密封保存于冰箱中,不得重叠存放。

八、各种凉菜装盘后不可交叉重叠存放,传菜从食品输送窗口进行,禁止传菜人员直接进入凉菜间端菜。

九、各种凉菜现配现用,尽量当餐用完,剩余尚需使用的应存放于专用冰箱中冷藏或冷冻,食用前需要加热的`按规定进行再加热。

十、加工结束后,做好设备、工具、容器的清洗消毒,清理室内卫生,打开紫外线灯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安全定期检查制度(集锦4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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