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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选11篇)

作者:edditor12023-02-05 14:02:02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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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市、县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部署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预防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一步促进各村、镇直各单位及全镇人民群众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意识的普遍增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立足于治隐患、防事故,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和危险源监控制度。加强事故预报、预警、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二、检查范围、内容、分工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包括: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工地、涉枪、涉爆、涉危等安全隐患、民爆器材、及生产、储运等各类设备设施;2、道路交通等行业的站点、场所及设施等;3、商店、超市、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卫生院、旅馆、饭店、网吧等;4、危险行业、加油站点等。

(二)排查治理重点内容。在深入开展好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责任主体及其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具体内容如下:

1、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2、对存在较大的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消除落实情况;3、涉爆、涉枪、涉毒等涉危排查情况。4、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5、道路及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同时,通过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检查各村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事故查处及责任,有关制度制定和执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三、职责分工。实行“条块结合、各方联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镇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1、由派出所、工商所、供销社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2、由派出所负责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危险点段、危险物品运输、超期车辆、带病车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3、由城建所负责组织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4、由派出所,文化服务中心、工商所、中心校、卫生院等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商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幼儿园、医院、饭店等火灾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5、由林业工作站负责组织实施林木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6、由农电所负责组织实施电力行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7、由派出所、工商所,负责组织实施民爆器材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8、由水利站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抗洪、河道、桥梁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9、由中心校负责组织实施学校、幼儿园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0、由工商所、卫生院负责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11由各村委会负责组织对本辖区内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四、排查治理方式。

1、要严格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并将本辖区、本单位的事故隐患登记造册,及时上报镇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

2、坚持与日常安全监管与集中排查整治结合起来,加大打“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

五、时间安排月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自查自纠阶段。

月5日至月日,为各村、各单位整改提高阶段。

月日至月日,为镇政府督查阶段,镇政府将派出督查组,分区域、分行业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定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镇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治理各类隐患。隐患排查治理要突出四个重点,即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安全管理基础薄弱的重点企业;汛期、各村集会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各村要采取措施确保此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效果,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村、各部门要进一步排查方案,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组、组不漏户,镇政府将建立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制度,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依法责令关闭取缔。对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力而引发事故的,将依据《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办法》、《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追究党政纪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认真负责,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反馈工作。各村、镇直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在落实好本辖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同时,同时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统计汇总,定期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报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2篇

根据公司转发的股份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及集团公司4月1日生产经营视频会议上各位领导对有关安全质量工作要求的讲话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金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在我金温项目部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具体实施计划方案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活动目标

按照公司文件统一部署及要求,我部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的“中铁二十四局金温扩能改造工程指挥部一分部‘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张建其

副组长:任延涛 宋 健 王云恺 徐建华

组员:王 非 柳 盼郑辉 朱卫刚 潘朝中 史国礼 陈少云 高魏星 张雄 贺冰

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质部。

“安全生产活动”目标:

1.严格把关隧道、桥梁施工安全管理,全面排查和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

2.严格落实公司关于项目部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要求。

二、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意识教育

20xx年5月1日前,要全面组织宣传和教育培训。一是召集参建人员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大会,深入学习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文件精神,增强全体参建者的工程建设的安全责任感、使命感。二是要开展安全生产典型案例教育,深刻吸取近年来施工安全、劳动安全等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思想。三是组织开展防火、防洪、防雷等安全教育培训活动,将消防安全和季节性安全作为重点内容,雨季来临,提前做好对各级人员的防洪防雷防风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有效防止事故发生。

三、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按照公司“关于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活动。对所有在建工点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迅速采取措施抓好整改。突出安全生产关键环节,重点做好以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整治。

1. 4月15日至20日开展桥梁安全专项检查活动

桥梁工程全面开展检查,包括防火防爆、季节性防范措施、施工用电、基坑开挖围护、脚手架施工、高空作业、模板施工、大型机械施工等重点环节的专项治理。

认真贯彻落实股份公司《关于规范铁路桥梁墩身钢筋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要求,深入开展铁路建设工程预防施工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考虑到雨季来临,主要针对雨季大风荷载、洪水、雷击等不利因素对脚手架、支架施工产生的影响而采取的安全防范措施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方切实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责任。

2.4月20日-22日开展项目部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自查,包括各种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现场和生活区域的防火防爆、季节性防范安全措施的落实。

3.4月22日-4月25日开展隧道安全专项检查活动。突出已停工隧道安全评估、洞门衬砌及混凝土质量达标、两沟一槽等关键环节的专项治理。

主要针对我部万石院、梧涧、金水塘及乌牛山隧道进行施工质量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洞门衬砌施工质量、洞门防排水施作、两沟一槽混凝土质量、防排水施工、施工用电、防火防爆、季节性防范措施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

4.4月26日召开“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分析总结会议,对此次检查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相关责任人督导整改到位。

5.5月5日至10日,对此次安全大检查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写成书面材料上报公司安全监察部。

四、不断反思、不断进取

通过此次活动,切实解决当前我金温项目部在建工地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我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定,确保年度的安全生产明白兑现。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3篇

为了确保第一季度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严密防范安全生产事故发生,镇政府决定制定镇20年第一季度安0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派出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组,对全镇范围内的各领域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 成立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镇社保中心主任黎昭明兼任,办公室主要是负责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及日常管理工作。

二、成立工作组,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成员:李、国土所全体人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机构。

(2)对全镇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排查,设置警戒标志、发放告知书、疏散人员。

(3)安排落实各隐患点巡查人员。

(4)组织力量打击取缔非法开采非煤矿山窝点,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二)水利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伟昌,成员:水利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制定完善全镇防汛安全工作领导机构。

(2)检查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水电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落实防范措施。

(3)重点检查水库汛期领导带班值守应急、巡查责任落实情况,防汛值班人员落实情况,应急物资、通信装备落实情况。

(三)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炽荣,成员:黎昭明、廖开业、吴瑞超、林业站1人。

2、工作内容:

(1)要求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一律进行自查整顿,对雨天不按要求停工的矿点,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申请关闭取缔。

(2)对全镇所有非煤矿山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责令及时整改,对不规范操作的,坚决申请上级部门关闭取缔。

(3)检查各矿点的爆炸物品管理是否按有关规范要求管理到位。(4)强制露天采石场分台阶开采,全面实施尾矿库隐患综合整治。

(四)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剑锋,成员:隆盛交通站全体人员、隆盛交通执法中队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客运车辆是否依法运营,打击乡镇微型面包车非法客运行为;打击黑车、无证驾驶载客行为,整治超员超载车辆。

(2)检查全镇交通要道的安全隐患,完善警示标志,及时制定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认真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

(五)各生产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廖 炎,成员:黎昭明、吴瑞超、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强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安全监管。

(2)检查各企业厂房、宿舍、库房等的安全隐患是否有危害,消防设施是否完备。

(3)检查各生产企业证照是否齐全,对证照不全企业进行打击取缔。

(六)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经营整治工作组

1、组长:黎昭明,成员:廖开业、吴瑞超、供销社全体人员、派出所1人、工商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整顿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持证经营,是否有安全警示标志,库存、上架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2)打击非法经营点。

(3)打击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窝点。

(4)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含加油站、煤气店等,抓好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治。

(七)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罗世荣,成员: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网吧、游戏机厅、娱乐经营场所是否持证经营,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要求。

(2)检查消防设备是否完善,人员疏散的标志是否明确,消防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电器线路是否老化。

(八)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吴 健,成员:中心校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各学校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检查各学校教学楼、生活场所、运动场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制定整治方案,落实整改。

(3)检查幼儿园是否违规使用校车。

(九)食品卫生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陈金寿,成员:工商所、市场服务中心、农技站、食品站、兽医站、卫生院等单位各1人。

2、工作内容:

(1)对学校、市场、油坊、饮食店、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堵塞工作漏洞。

(2)规范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完善工作记录及档案。

(3)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行为。

(十)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黄 云,成员:村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对全镇各施工工地安全隐患排查,勒令存在隐患的工地停工整顿。

(2)重点整治高处坠落、施工坍塌、起重机械事故、物体打击、火灾等方面隐患。

(3)落实有资质施工单位做好安全防范,规范安全警示标志,设置防护网,配戴安全帽等。

(十一)森林防火工作组

1、组长:李伟春,成员:林业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加强巡查,及时制止野外非法用火、非法炼山行为。

(2)深入开展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工作。

(3)查处发生火灾责任人。

(十二)供电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蓝小笼,成员:供电所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检查辖区内供电线路是否存在隐患,并及时整治发现的隐患。

(2)检查各企业和用电大户是否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三)农业机械安全排查工作组

1、组长:周 敏,成员:农机站全体人员。

2、工作内容:

(1)重点检查农业机械机、人是否证照齐全有效。

(2)检查驾驶员是否按规定教育培训。

(3)检查农机车辆是否存在超速、超载、非法载客行为。

(十四)各镇直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镇直单位领导,成员:各镇直单位干部、职工。

2、工作内容:

(1)检查完善各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2)完善各单位防盗防火设施。

(十五)各村(居)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

1、组长:各村(居)支书、主任,成员:全体村干部、镇各驻村工作组长、挂村领导,市直派驻各村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2、工作内容:

(1)采取分片包干、逐户排查的方式开展农村危房、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房,要发放明白卡、告知书、落实监测人。

(2)排查私炮生产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窝点。

(3)检查各村屯的烟花爆竹经营点是否按要求规范经营,及时整治存在隐患。

(4)监控各村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隐患的要及时整改。

(5)检查各村的水库、山塘、陂坝、河流的汛情,落实巡查人员。

三、工作要求

(一)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专项排查整治工作组、各村(居)、各单位负责人,严格贯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体系,组织好工作人员有序开展排查整治工作,确保排查整治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 明确任务,周密部署。各工作组要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做好工作计划与方案,落实责任制,完善有关检查工作记录。

(三) 加强督查,确保落实。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针对各排查工作组开展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各工作组对检查发现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制定并落实监控措施及应急预案,发现不按照要求开展检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工作组、镇直单位及各村(居)委在完成本辖区、本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后及时上报安全生产排查表(见附件),并于3月25日前将第一季度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书面上报镇安委办。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4篇

为了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及时发现和改进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的缺陷,及时消除工作环境中物(设备、设施、材料等)的不安全状态,纠正“三违”行为,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有效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工程相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如下:

1.实行安全生产日巡检制:由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全线各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检查、纠正违章、限令整改和记录。

2.实行安全生产综合月检制:由安委会指定项目领导负责,项目安质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物资部、综合办公室、机电部共同对项目属各施工队、施工作业区进行综合安全检查,时间为每月28日-29日。

3.实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季检制:由项目领导对各施工队进行安全生产综合考核,时间与季末一期安全月检同步。(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单位日常安全生产运行资料)

4.实行施工人员安全考核半年检制:由项目经理、总工对项目各部门、施工队主要负责人进行个人安全生产综合考评(安质部负责提供被检各人日常安全生产行为资料)

5.由机电部派专人对各施工队安全用电情况进行日常巡检,对各用电部位避雷及接地设施进行月检测,并记录。

6.由安质部负责固定检查计划以外的各项随机专项或综合检查,完成检查记录和各项上报工作。

7.由设备物资部负责每月对机械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检测、记录和填报工作,时间与月检日期同步。

8.由安质部、综合办公室负责对综合队各施工队、生活区、施工区进行消防、日常巡检,完成检查记录。

9.进入汛期后,根据防汛预案安排防汛检查工作,实行日观测、记录制度(每8小时一次),遇阴雨天气或连续阴雨天气或强降水,实行每1-2小时记录一次制度。

10.针对专项整治排查工作安排,由安质部对专项整治重点项目进行随机专项检查,工程技术部负责配合进行整改和监督工作。

注:全年用于安全检查费用:10000元-30000元(计划)

11.安全生产检查评分汇总表见附表1-2;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5篇

xx年,我连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根据中心团场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依据xx社政办公室的工作安排意见,分阶段,有计划地开展好安全生产的各项检查工作,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XX年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整改检查

1、计划在元旦和春节前,对全连各家各户的取暖设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分两个组进行,时间为一天,对火炉和烟筒以及火墙火道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进行整改,防止煤烟中毒事故的发生。

2、计划在夏收前对公司的炼油工房、晒场、仓库、水井、高低压线路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限期进行整改,并投入一定数量的整改经费,确保整改彻底。

3、计划在秋收开始,对晒场、选种机、脱粒机、脱壳机,田间运输,田间机械收获等设备进行一次安全检查,保证秋收工作顺利进行。

二、抽查

1、计划在春耕前,对全连的农用机车的检修,审验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不合格的机车,不允许田间作业,避免农机事故发生。

2、计划在5月底,对全连的照明线路进行安全检查,对线路不合格的线路,通知住户及时进行整改,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3、每月安排一次巡视抽查,无论在生产和生活当中,发现隐患,及时整改,不允许有隐患存在。

4、炼油期间,对工房炼油情况,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停工整改,确保炼油安全,做到炼油、安全两不误。

5、三秋期间,组织专人在晒场、选种、脱粒、调运当中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对不履行安全责任和操作规程的人和事,进行批评教育,防止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6篇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区工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区工信局安全整治“秋冬会战”专项行动方案》、《区工信局贯彻落实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和安全产工作实际,制定20xx年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对安全生产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及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强化红线意识,强化主体责任,依法加大安全生监督检查力度,增强检查的计划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积极消除各类事故隐患,提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和任务

1、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主体责任、分管负责人监管责任和管理人员具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措施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落实到全员工作岗位、落实到各单位的全方位,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强化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的学习,将《安全生产法》和中央、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会议文件、重大决策部暑等,纳入本单位学习内容,认真传达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健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机制,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召开领导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认真部暑抓好阶段性重点工作任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全面履行好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建立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追责清单,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照单履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

3、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确保安全生产责任有效落实。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

(一)检查方式:实施常规检查、专项检查,采取检查和抽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

1、常规检查

(1)各单位自查: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要制定本单位日、周、月自查检查内容对照清单,按照清单开展本单位自查工作,建立隐患台账和整改清单并抓好整改,隐患台账要和检查记录一一对应。

(2)行管部门督查检查:针对责任及常规工作落实情况,对所属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每月一次、对铁路监护道口每月4次进行督查检查,并不定期进行暗访、暗查。

2、专项检查

(1)春节、“两会”前检查:1月至2月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2)夏季防汛检查:6月至9月开展夏季防汛及国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检查。

(3)各季防火检查:11月至12月对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开展“119消防宣传月”及防火消防安全检查。

(二)检查方法:采取“一听、二看、三查、四反馈”检查方法:一听各企业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二看各企业安全基础资料台帐;三查各企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根据需要可聘请相关行业专家参加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达标,工信局将依照上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相关内客进行检查:

(一)安全生产和员工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二)开展“五个一工程”建设活动达标情况,建立和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情况;

(三)新建、改建、扩建内部装修工程有关设施、设备设置安全公示、警示的情况;

(四)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六)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作规程,并向从业入员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指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七)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及通报情况;

(八)制定、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及备案的情况;

(九)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

(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要求开展为期三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情况;

(十二)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责任,始终将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指施落到实处。

(二)定期排查整改。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日排查、周研判、月报告,重点事项立即整改。对上级交办的涉及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督办,做到及时整改、按期办结并上报情况。

(三)落实工作责任。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度,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细化执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努力形成安全生产时时抓、安全管理人人抓、重点部位重点抓的长效管理机制。

(四)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加大安全考核权重,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工作组织不力、履职不到位,造成重大事故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

请各工业企业、民爆企业、铁路监护道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本计划的内容制定本单位的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7篇

为明确全年工作目标,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突出安全监管工作重点,遏制和减少意外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街道不同的行业和特点,特制定20xx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为工作任务,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最终目的。认真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安全督查力度,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面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三、工作计划

1、元旦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2、春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3、五一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4、安全生产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

5、国庆节前组织一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检查。

6、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7、冬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根据行业特点)。

8、内船办全权负责造船企业的安全检查和日巡查。

9、安全办负责全街道安全督查。

每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分为九个组,办事处党政负责人为组长,每组配备4-5人。

四、工作重点

1、重点对规模企业、危化品、建筑、造(拆)船、烟花爆竹、冶金、食品行业等进行检查;

2、对上级布置的重点安全生产工作、群众举报反映的重点行业和企业进行检查。

五、计划说明

在检查中,对有关企业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进行挂牌督办,全年不少于10-20家。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8篇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省安全生产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规定和中央、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全面做好20xx年度我局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根据我局各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人为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机制建设,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

二、工作目标

杜绝涉林重大事故,控制涉林较大事故,努力预防和减少涉林一般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提高全局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全县林业系统正常的安全生产秩序。

四、主要工作

(一)森林公安

按照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森林公安负责指导监督全县森林消防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职责分工,结合我县森林防火的实际情况,为确保20xx年度我县不发生大的森林火灾,森林公安将成立督导检查组,防火期内,对南部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每月一次督导检查。

1、督导组织和方式

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带队的督导组,督导检查采取实地督导方式进行,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文件档案资料、查验现场、明察暗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全面了解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排查存在的隐患和不足。

2、督导检查内容

(1)调整充实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落实森林防火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等落实情况。

(2)南部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物资储备情况,并组织对六镇街护林员进行防火知识培训。

(3)山区六镇街森林防火隔离带建设情况;护林员在职在岗情况及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落实情况。

(4)重点节假日期间,各镇街森林防火工作落实情况。

(5)森林防火宣传及严控火源管理,野外违规用火情况。

3、督导检查结果

督导检查过程中,督导组向被检查的镇街反馈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镇街负责人和督查组组长分别在整改通知书上签字留存。督查结束后,督导组把所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书汇总后报县森防指办公室和县林业局安全生产办公室,梳理汇总各镇街存在的隐患并建立档案,落实隐患整改联系人和责任人,对存在隐患的,督促限期整改。

(二)办公室

根据我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职责分工,林业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办公楼、林业局宿舍院公共部分的安全管理,局公务车辆与行车安全等业务职责内的安全工作。

林业局机关办公楼及宿舍院区公共部分,现已实现视频监控全面覆盖,并保持监控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在视频监控系统正常运行同时,安排专人不定时进行实地巡视查看。

局公务车辆,建立一车一档,全面记录车辆车况情况,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开展年审工作,保持现有公务用车车况良好,确保公务用车出勤率。对公务用车驾驶员,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践行文明行车。

(三)财务室

1、日常账务处理遵守财务制度,按月结算凭证账务,保证规范会计核算,保证信息真实完整,库存现金日清月结,不留安全隐患;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林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专项资金安全使用。

2、防火防盗对财务十分重要,对于办公室和档案室电源、办公设备每天都要检查,下班后关掉电源,防盗方面现金每天及时存入银行,各种票据及贵重物品放入保险柜,关好门窗。

(四)营林站

1、在造林季节对施工企业进行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在造林项目开工前,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培训。

(五)森保站

1、林业有害生物综合防控工作中,指导使用无公害仿生制剂或生物制剂,保证对人畜无害、环境无污染,同时防止次生灾害发生。

2、定期检查全县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4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省市林业部门工作安排,及时安排好秋冬季野生动物疑源疫病监测排查工作,确保感病的野生动物及疑似疫病情况得到妥善处理。

3、提醒湿地公园管理单位对游人的安全引导,使安全意识得到普及和深入。

(六)果树站

1、大力推进果品标准化生产,加强果园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确保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

2、加大食用林产品生产源头管理,重点加强农药、肥料和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使用禁限用高毒农药和滥用农药的行为,确保食用林产品安全。

3、大力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定期集中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组织开展食用林产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

4、加大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以及一对一、面对面等形式广泛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培训,大力提高广大种植户的安全意识。计划培训人员600人次,下发林产品质量安全技术资料3000份。

(七)场圃站

1、建立场圃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安全职责,抓制度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责任落实情况,及时上报。

2、抓好场圃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组织对场圃工作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工作及相关人员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八)林政站

1、负责全县森林资源管理,林木采伐、征(占)林地等业务工作的安全监管和措施的落实,负责指导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对安全隐患整改进行督查。

2、负责全县林木采伐许可证、运输证等证件的核发和保管等业务工作的安全监管和措施的落实。

(九)林场

县林场为国家森林公园,也是我县唯一一处4A级旅游景区,近几年经过开发建设,游客日益增多,各种安全工作已成为林场工作中的重点,为更好地开展好业务工作,现将20xx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计划如下:

1、防火工作

防火工作是林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更好的做好护林防火工作,20xx年林场将根据县林业局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严格落实好各种防火责任制度。与护林员签订责任书,责任到人,成立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等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对林场安全生产涉及到的器材、工具都能熟练使用,定期向县林业局申请专业人员授课,在防火期内,定期组织防火演练,提高防火队伍的组织协调能力。完善各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生产档案材料。对林场防火标语及警示牌进行更新,以起到更好的安全警示作用。

2、森林旅游安全

为保护游客的安全出游,林场将协助县旅游中心做好各项安全工作。利用节假日,黄金周等时间,在收费站及其他人员密集区,安排专人发放安全生产方面的材料,为进入林区的人讲解各种防火安全,旅游安全方面的知识,使游客提高自我保护的意识。在水坝、危险路段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并安排值班人员,配备急救设备,更好的服务于游客。在旅游高峰期成立旅游安全领导小组,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制定安全应急预案,共同提高安全防范能力。

安全生产是各项工作前提,场要严格按照上级安全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结合本场实际情况制定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护好林场林木不受损坏,保护好游人的安全,定期向上级部门汇报林场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及时纠正工作不到位的地方,及时改进。提高林场安全生产工作从业人员的综合能力。为林场开展好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共同推进林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有关要求

1、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根据职责分工,对于各自监管行业领域要按照制定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抓好落实,组织督导检查组定期查找安全隐患,切实抓好全县林业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如实报告工作情况。

2、各科室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全面了解有关情况,及时发现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严格落实监督检查计划中各项督查任务和要求。每次督查结束后,各科室要及时向林业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等有关材料,并做好留存。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9篇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立足防范,强化监管,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各项指标完成,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制订20xx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

一、检查范围

开发区所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突出抓好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的监督排查,抓好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管理措施。

二、检查时间安排

每年的元旦、春节、五一、十一前夕和重大活动时安全生产检查。具体时间由各组安排。

三、人员分工

开发区各企事业经营单位等隐患排查组长:副组长:参加部门:开发区安监局、派出所、消防大队

四、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开发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加强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采取一切有效措施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严格落实属地安全生产大排查活动“一把手”负责制,严格各职能部门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方案,确保各项工作要求和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2、加强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结合当前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和安全开发区创建,广泛发动企业全体职工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修订完善各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细化各重点岗位安全标准,规范操作行为,促进岗位达标。加强企业生产装置、设施、工艺的风险管理,完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和危险作业环节的监控,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和各项应急器材的储备,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3、从严执法,坚决查处非法违法行为。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企业,要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改,逾期未完成整改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经停产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或在限期内未进行整改的,一律协调暂扣或吊销相关许可证件;对逾期未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责令停止生产;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一律依法子以关闭取缔。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强化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在有关部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力量对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进行专项督查,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取得实效,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的长效机制。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10篇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加强对工商贸企业、餐饮住宿业检查,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安全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推动工商贸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实现工商贸企业零事故、零死亡工作目标,促进全镇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监督检查人员及分工

从事综合监管工作的人员有5名(兼职),分别是:刘开远、邱咏、陈光英、张芝信、李萌萌。

监督检查人员的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在每月的现场检查方案中进行明确,分管领导适时参加监督检查。

三、监督检查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监督检查的原则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21)把工贸行业分为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商贸八大行业。根据企业规模、危险程度、风险程度、从业人数、管理水平等五大因素。针对不同风险类别、级别企业,实行监督检查频次、重点等差异化监管。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

1.工业企业

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安全生产措施落实情况,企业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应急救援器材和防护用品的配备、应急救援预案的完善及演练,节日期间值班值守情况,劳保用品的发放登记情况,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2.加油站及液化石油气

重点检查液化石油气钢瓶罐的安全状况,加强对液化石油气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

3.商贸企业

重点开展节假日、大型促销活动商贸企业的安全监管。

4.住宿业

重点检查企业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员工培训是否经常、服务质量是否达标、安全规定是否落实。

(三)监督检查工作日安排

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 第11篇

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效能,促进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经营行为,根据国家安监总局第24号令以及国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以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为指导,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发展与社会和谐为目的,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文件精神要求,通过深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检查行为,增强执法检查计划性、针对性、有效性,增强安全监管权威性,进一步深入排查治理隐患,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提升安全生产水平、保持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计划执法检查的重点事项

(一)执法原则

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强化责任,创新方式,提高效能的原则,对全镇35家涉危涉爆企业按行业进行分类执法检查:烟花爆竹企业29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家,非煤矿山2家,工贸企业2家。

(二)检查频率

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每年4次、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每年2次、非煤矿山企业每年4次、工贸企业每年全面覆盖1次。

(三)执法重点

(1)安全生产许可证与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审批。《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生产活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定的产品种类进行生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总局令65号)、《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20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令4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总局令55号)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都有相关规定。

检查方式、方法:查看《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核对是否存在超出安全生产许可范围生产经营行为、许可证有效期间、主要负责人培训合格情况等。

(2)安全生产机构设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其他生产经营单位按从业人员人数而要求不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总局54号令)第十二条,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数总数1%以上,且至少2名)和兼职安全员(从业人数总数5%以上),并确定安全生产主管人员。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资料、核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3)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教育、督促执行)。《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安全生产法》明确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需制度22项规章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序操作规程文件、资料,审查其内容是否符合要求、符合实际操作情况(内容合法合规具体,责任到人到岗);查看企业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是否涉及到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内容;结合安全日志和作业场所抽查发现员工违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现象,来确定企业教育和督促员工执行情况。

(4)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

1、生产经营单位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未经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3、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参加人员、考核结果等;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应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教育、培训。

5、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上岗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20xx年8月29日修订):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12学时;高危行业的分别为48学时和16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不少于24学时,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岗前安全培训为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培训制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查看教育培训记录、档案,记录是否真实、符合要求,查看新上岗从业人员考核合格的资料,查看特种作业人数和相应资质取得情况,查看企业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审批资料、对从业人员现场抽考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知识等。(或要求企业出具期间未新进职工的自查证明)

(5)为从业人员提供防护用品和监督佩戴使用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凭证、发票、合格证;查看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等。

(6)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监控评估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其得到执行。第十五条: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进行检测、检验,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有效、可靠运行。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报告确定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查看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重大危险源检测、维护、保养资料和档案,记录和签字情况等。查看应急预案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等。

(7)对设施、设备的安全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应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第三十四条,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等,应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五条,不得使用应淘汰的设备。

检查方法、内容:查看企业安全设备清单,查看各类设备检测合格证、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查看企业安全设备维护、保养、检测台帐和记录。

(8)安全生产责任制和采取可靠安全措施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第三十八条,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审查文件内容是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层次管理、考核标准等,查看企业内部检查制度,查看企业内部层次管理情况,查看车间主任、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安全记录本登记是否如实记录安全隐患,是否按规定逐步汇报、签字等。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拟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并及时修订完善。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应急预案拟定文件;应急队伍组成文件;应急预案教育培训记录;应急物资、设备情况;应急演练记录和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等。

(10)新、改、扩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批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第二十九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安全评价。第三十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报有关部门审查。第三十一条,矿山、危险品等建设项目施工投入生产或使用前,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安监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验收活动和验收结果的监督核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是否有新、扩、改建项目,查看“三同时”落实情况,查看建设项目审查、验收资料、文件等。(或由企业出具该期限内没有进行新、改、扩建工程项目的自查证明)

(11)承包、出租、交叉作业的管理情况

法律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各自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检查方式、内容:了解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模式、状况,查看承包、出租合同、协议,查看承包、承租单位相应资质,查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调阅定期安全检查台帐、记录和督促整改情况;了解是否存在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区域作业情况,查看相关协议,查阅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检查、协调资料。(或由企业出具无出租、承包的自查证明)

(12)提取与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参加工伤保险、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或缴纳风险抵押金等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第四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20xx年2月14日由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印发):非煤矿山开采企业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按月提取。各类矿山原矿单位产量安全费用提取标准如下: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5元,地下矿山每吨10元;非金属矿山,其中露天矿山每吨2元,地下矿山每吨4元;小型露天采石场,即年采剥总量50万吨以下,且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产品用于建筑、铺路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每吨1元;尾矿库按入库尾矿量计算,三等及三等以上尾矿库每吨1元,四等及五等尾矿库每吨1.5元。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营业收入不超过200万元的,按照3.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3%提取;营业收入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5%提取;营业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2%提取。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帐户、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内部安全费用管理制度情况,年度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查看工伤保险购买凭证,对照职工花名册核定参加工伤保险情况;查看安全生产责任险保单和有效期限等

(1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通报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查阅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自报“三自”系统使用、登记情况,查看企业设立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情况,查看隐患排查治理记录,查看向从业人员通报情况。

(1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大危险源所在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写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办法。

检查方式、内容:企业自查在有危险品的场所、设施、设备上共设置警示标志情况;再现场抽查核实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15)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带班作业或值班和进出厂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履行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十条规定》:必须确保矿领导下井带班。《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领导带班作业、值班安排计划,查看负责人带班、值班记录,现场作业场所检查是否有带班作业人员等。查看职进出厂登记制度、保障措施和落实情况。

(16)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情况

法律法规要求:《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十一条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用人单位应采取相应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防治八条规定》:必须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严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上岗,必须组织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监护档案,严禁不体检不建档等。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情况;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备、培训情况;查看企业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和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包括劳动者职业史资料、职业危害因素接触史资料和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等。

(17)废弃物品处置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废弃危险物品处理制度、处置登记台帐、处理措施,对企业废弃危险物品销毁地点核查核实。结合重点场所抽查查看废弃危险物品处理情况。

(18)爆破、吊装、动火作业、临时用电等危险作业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其他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动火作业、吊装、爆破等危险作业制度,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查看是否存在危险作业,核实现场管理情况。

(1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安全距离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品、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对生活区、办公区危险物品排查情况证明。通过现场场所抽查核实。

(20)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安全设施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的真实性、合法性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九条,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检查方式、内容:查阅企业安全评估报告、防雷检测报告、安全设备设施检测、检验报告等,结合现场作业场所抽查,核实上述内容和情况,以及评价资质、评价结论情况(一般只对资质、结论、期限等要件形式进行检查)。

(21)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出入库登记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以及生产或购买时入库登记、使用或销售时出库登记情况;查看总库实际库存与台帐登记库存数是否基本一致。

检查情况:经查,本厂建立了烟火药、引火线、黑火药管理制度,并有相关台帐记录。

(22)禁用淘汰工艺、设备的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发》第三十五条: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检查方式、内容:要求企业出具未使用应当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通过现场场所抽查发现是否使用存在应当淘汰的工艺、设备。

(23)流向管理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六条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应建立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批发企业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合同管理、流向登记制度,健全合同管理和流向登记档案,并留存3年备查。

检查方式、内容:查看企业产品流向码设备情况、检查企业产品流向码使用、管理情况和登记档案、抽查成品仓库所存放成品流向码使用情况。

(24)疏散通道设置、疏散标志情况

法律法规规定:《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锁闭、封堵生产经营场所或员工宿舍的出口。

检查方式、内容:抽查生产车间、中转间、库房内划线确定疏散通道情况;查看企业疏散标志设置情况;现场抽查疏散通道畅通情况(疏散门不能锁闭、不能堆放物品堵塞、疏散门口不能有台阶、明沟等)

(25)依法应检查的其他组织管理情况

组织管理的检查以书面检查为主,其他应检查的情况包括如查看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情况,是否存在与职工签订违法免责劳动合同的情况、事故处理和警示教育情况,企业对责任人员内部处理情况;专项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等。

(26)依法应对作业场所检查的其他情况

对作业场所进行抽查,以重点场所、关键工艺抽查为主,必要时候进行全面检查。将检查情况如实记录。

三、行政执法总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安监站现有工作人员数量4人,其中持有执法证人员4人。执法工作日算法如下:

(一)总法定工作日(国家规定的法定工作日):251天(251天×4人=1004天)。

(二)执法检查工作日(对直接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的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减去其他执法工作日和非执法工作日所剩余的工作日):1004-160-476=368天。

(1)其他执法工作日(实施行政许可、开展举报查处、事故调查处理、参与上级组织的行政执法等执法活动):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40天。

(2)非执法工作日(值班、学习、培训、考核、会议、病假、事假、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群工日,参加党群活动等):按我镇前3年实际统计平均数测算,共计119天。

(三)执法厂次和执法小组安排:

1.执法厂次:2人一组,每天检查一家

四、执法计划的实施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开展执法行为。

本计划实施中,如遇特殊情况可进行小调整,当需对执法计划进行重大调整,应当在作出决定之日起30日内重新报批和备案。执法计划进行部分调整和变更的,及时制作有关文件,存档备查。

五、执法要求

(一)实行“谁检查、谁负责”,检查人员对监管执法检查情况负责。

(二)进入生产经营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必须是2名或2名以上,并将检查内容告知被检查单位。

(三)检查人员应当明确检查线路和或检查场所,认真做好记录,并将检查结果告知被检查单位,由被检查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确认。

(四)检查人员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应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督促被检查单位立即予以纠正或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五)检查人员对涉及被检查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信息予以保密。

(六)执法检查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作出的处理措施必须以促进被检查单位生产安全为目的。

六、执法检查方法

采取“一看、二听、三查、四反馈”:一听企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二看企业内部安全管理台账,三查企业作业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四反馈检查结论意见。

  结尾:非常感谢大家阅读《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计划(精选11篇)》,更多精彩内容等着大家,欢迎持续关注华南创作网「hnchuangzuo.com」,一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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