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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工作计划

作者:2022-06-27 10:12:490

民政局工作计划1


2019年民政局工作计划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全县民政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以加强基层民政工作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抓住重点,强化措施,深化改革,奋力谱写新时代X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始终将党建作为头号工程、首要任务、最大政绩来抓。强化理论武装。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完善中心组学习制度。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强化政治建设。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党员干部牢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机关党建。加强支部标准化建设,完善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丰富主题党日活动,繁荣发展机关文化。贯彻县委、县政府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担负“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使命任务。

(二)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着力实施精准救助,全面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脱贫攻坚三年行动中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加强城乡低保管理,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实行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应退尽退,全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各项基本权益。落实重点民生实事任务,提高救助水平。全面推广应用核对信息平台,对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进行信息化核对,不断提高精准救助水平。完善慈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进一步明确救助条件、救助标准、救助程序等,积极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模式创新转型,开展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等级评定,精准认定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等级,全面开展特困人员护理工作,加强护理区建设,提高失能失智集中供养率。

(三)加快发展养老服务。

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深化运营体制改革,鼓励养老机构规模化、连锁化经营。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发挥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作用,支持“互联网+养老”发展。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健全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机制,加快区域中心敬老院机构建设,深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提高养老服务质量。深化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敬老院提质改造、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工程,开展等级评定工作,营造静心舒心养老环境。

(四)健全儿童福利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加强家庭监护主体责任宣传引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之家建设,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示范创建活动。完善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和推进儿童信息共享,建立留守儿童“一对一”帮扶机制,确保落户和复学等各项关爱保护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孤儿保障政策,继续实施“明天计划”,配合实施“助学工程”。规范儿童家庭寄养、涉外收养管理工作。

(五)创新城乡社区治理。围绕乡村振兴,打造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善治乡村。加强城乡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完善村(社区)议事协商机制,巩固“亮栏行动”成果,扩大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深化乡村治理三年行动,加强村(居)“两委”班子培训。清理规范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深化“社区乱挂牌”“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规范“社区乱挂牌”,开展“社区万能章”专项治理,推进基层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设与管理。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出台具体方案,理顺社区管理职能,加快建设“智慧社区”步伐,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持续推进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宣传发动,加强线索摸排,深化专项治理,发挥行业监管职能。

(六)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规范社会组织内部行为,制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示范性文本,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继续做好后续管理服务,重点培育、优先发展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发展。推进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大力支持社会组织承接公共服务,为社会组织发挥作用创造必要条件,增加其造血功能。不断加强领军型人才队伍建设。清理社会组织涉企收费行为,改进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办法,依法取缔非法社会组织,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行为。规范党建服务中心运营,强化党建指导员派驻,引导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不断扩大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

(七)大力发展慈善事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加强慈善宣传,弘扬慈善文化,规范慈善募捐管理,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推进福利彩票事业健康发展,加强福彩机构自身建设,努力提升福彩销售服务管理能力。积极拓宽销售渠道,创新中福在线销售大厅销售方式,深挖福彩市场潜力。制定志愿服务标准,探索建立记录机制,抓好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加快志愿服务队伍发展壮大。

(八)持续推进婚丧习俗改革。加强婚登机关标准化建设,规范婚姻登记服务,信用惩戒严重失信行为,提高婚登服务水平。深入贯彻《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推进殡葬改革,加强殡葬政策宣传,部署开展农村散埋乱葬治理工作,开展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试点,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建立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制度,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范围。深化“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活动,突出党员干部带头,加大典型案例通报,发挥基层红白理事会作用,倡导群众文明节俭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推动全县形成崇尚节俭、反对奢侈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统筹推进社会事务工作。落实重点民生实事项目,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水平。规范流浪救助管理。加强救助托养机构监管,深化“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行动,改进流浪救助和“寻亲服务”。完善民政标准体系。加快民政标准研制,推动基层从严贯标,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十)进一步提高民政综合能力。加强基层民政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充实基层民政力量。加快民政标准化建设。加强民政信息化建设,改进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强宣传调研工作,深化与主流媒体战略合作,搞好重大主题专项策划,建立宣传激励制度,强化网络舆情管控,营造民政事业发展良好舆论氛围。


民政局工作计划2


民政局工作亮点 

一、高标准完成县级福利中心建设工程。总投资3000余万元,打造涵盖儿童福利院、流浪乞讨救助站、社会福利中心养老部、“12349”居家养老平台、“怡养院”医养结合部,“五位一体”的社会福利中心。

二、擦亮窗口,做到以人为本。投资30余万元,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新建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打造3A级标准化婚姻登记中心。

三、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坚决担负起民政兜底保障职责,做到应保尽保、应享尽享,户保率达到90%以上。

 四、按照国家环保标准要求,多方筹措资金200余万元,新建殡仪馆火化尾气排放系统和遗物焚烧炉,建成后尾气排放经过环保部门检测,达到国家环保尾气排放标准。


民政局工作计划3


民政局工作总结

 

我县民政工作紧紧围绕县委、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大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改善民生、落实民权的基本职责,狠抓工作落实,重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民政工作在新常态下呈现新亮点。

一、 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兜底保障作用进一步夯实

1、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镶黄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镶黄旗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操作规程》、《镶黄旗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实施细则》、《镶黄旗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方案》、《镶黄旗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使各项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制定《镶黄旗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核算表》,科学设置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测算指标体系,并严格按照细则、规程核对和核算家庭收入。

2、继续加大社会救助力度,保障标准不断提高,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今年,我旗城镇低保保障标准达到月人均608元,较上年提高4%;牧区低保保障标准达到年人均5091元,较上年提高17%;农村牧区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9500元和7000元,增幅达7%和9%。全年,发放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资金1442.16万元,其中城镇最低生活保障资金797.97万元,月均保障城镇低保对象1406人、1141户;牧区最低生活保障资金644.19万元,月均保障牧区低保对象2105人、1914户;发放城镇低保户电价补贴(每户115.8元)共计13.32万元;牧区低保户电价补贴(每户94.6元)共计18.12万元;教育救助低保家庭大学生177名,发放救助资金644万元;发放五保供养资金47.11万元,惠及59人,其中集中供养26人,分散供养31人。

3、根据《锡林郭勒盟推进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全盟低保城乡统筹试点工作现场推进会》要求,从3月份开始对全旗在册低保对象进行重新录入、核对、入户摸底、认定,完成了在册低保对象公示、调整工作,为2017年按户施保、补差式发放工作打好了基础。    

4、逐步完善5层级过滤式医疗救助体系,把23种重大疾病低收入群众纳入城乡大病医疗救助范围,并在我旗选择两家医疗单位作为定点救助医院,全面实施“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切实简化了医疗救助操作程序,医疗救助对象住院自负医疗费用救助比例达到了70%。同时,资助低保、五保、重点优抚对象、孤儿、“三无”人员等特殊困难群众参加新农合和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全年,基本医疗救助102人,发放救助资金52.71万元;城乡大病救助爱心工程救助56人,发放救助资金32.3万元;救助重特大疾病人员14人,发放救助资金11.17万元;“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平台救助78人次,共计3.2万元。为2159名特困群众代缴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保险费32.39万元;资助3379名特困群众缴纳中华联补充医疗保险费共计27.32万元。为473名特困群体发放面值300元的门诊医疗卡共计14.19万元。

5、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在社会救助体系中的重要补充作用,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部门合作机制,在苏木镇和街道办事处综合大厅建立一门受理综合服务窗口,设专人负责受理或转办,妥善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临时性、突发性生活困难。全年,累计实施临时救助81户,发放救助资金19.68万元。

6、按照上级关于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我旗扶贫攻坚工作目标,做好扶贫开发政策和牧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建立相对统一的家庭收入和贫困状况认定标准,严格按照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审核、审批程序,依托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平台,将151户、17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

加大对因教育致贫、因病致贫、遭遇急难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力度。全年,教育救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共13名,发放救助资金45万元;医疗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4户、4人,发放救助资金1.7万元;实施临时救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6户,发放救助资金3.1万元。

切实履行嘎查“第一书记”职责,全力推进了帮扶嘎查“十个全覆盖”工程和“精准脱贫”工作,使贫困户找到了科学可行的脱贫道路,确保了《十个全覆盖》工程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救灾救助保障体系,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加强

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认真落实救灾救济政策,严格执行24小时救灾应急值班制度,健全旗、苏木和嘎查三级灾情信息传递体系和信息员队伍,定岗定人定责,有效保证了各项救灾工作快捷、高效、有序进行。针对今年遭受洪涝灾害房屋倒损的33户受灾户,及时制定救助方案,并发放救灾资金8.6万元。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的安全管理,对物资储备库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检查,防止火灾、偷盗等事故发生。

(三)提升双拥优抚工作水平,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能力进一步增强

1、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全年,发放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资金55.21万元,惠及91人;发放退役士兵地方经济补助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金共91.48万元,覆盖7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7名现役军人家属;医疗救助重点优抚对象4人,发放救助资金1.78万元;为91名重点优抚对象发放门诊医疗补助共计5.8万元;接收转业士官1名;优抚数据规范化精细化管理,优抚对象身份证信息采集认证率达到100%。

2、为拓宽双拥工作领域,制定《镶黄旗创建拥军社区工作方案》,将我旗哈沙图社区定为拥军社区。联合举办了“军营与你有约”征兵宣传文艺晚会,切实增强了干部群众对国防知识和征兵有关政策的了解,激发了广大适龄青年的参军热情。

(四)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城镇化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

1、全面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一是成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镶黄旗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召开地名普查工作动员大会暨培训会,为推动地名普查工作顺利进行打下扎实基础。二是全面细致的做好地名调查和收集工作。到目前为止,外业调查收集地名信息1855条,采集照片2782张,坐标1531处。三是做好内业采集数据整理、入库,入库内容修改、完善、审核等工作,目前,已入库地名信息1535份,经专家审核通过823条。

2、扎实开展界线管理工作。根据锡林郭勒盟与乌兰察布市第五轮行政区域联合检查会议要求,全面开展了我旗与化德县、商都县界线联合检查工作。

(五)提高社会福利水平,养老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

1、孤儿养育

我旗孤儿养育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月人均提高100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2300元和1800元,全年发放25.05万元,惠及11名孤儿。

根据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出台了《镶黄旗开展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从5月初至6月底,在全旗范围内联合开展了牧区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进一步完善了牧区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2、城镇“三无”人员供养

我旗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在上年的基础上月人均提高了100元,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月人均1400元和1200元,全年发放42.9万元,惠及28人。

3、养老服务业

按照上级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要求,制定出台了《镶黄旗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镶黄旗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老年社会福利事业发展。一是探索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改革,将青格勒小区2栋公租楼用作建设“公租型牧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总投资3500万元。目前,工程建设已具备入住条件,即将满足176户牧区老年人养老住房需求。牧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建成填补了我旗牧区养老服务业发展领域的空白,在社会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上取得了新的进展。二是加大牧区养老服务设施和服务功能建设力度,通过整合项目,在哈日淖尔、伊和德日苏、莫日格其、伊和胡都嘎、羊房沟、陶勒盖乌苏6个嘎查新建了7处互助幸福院,共118户,并争取到上级互助幸福院项目建设资金280万元。三是加强养老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投入280万元建设改造了旗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四是不断提高我旗城镇社区服务质量,2016年,申请建设了哈沙图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并已投入使用。五是将12349便民为老服务平台从满都拉社区搬迁到旗创业园区,进一步完善了服务内容,并将服务范围从满都拉社区扩大至全旗范围。

将享受高龄津贴范围从去年的78周岁降至77周岁,进一步扩大了高龄津贴覆盖面。全年,发放高龄津贴资金84.51万元,惠及651名高龄老人。

(六)加强社会事务管理服务,民政公共服务职能进一步优化

1、婚姻登记

加强婚姻登记窗口规范化管理,提升婚姻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政务公开,各项办事程序有序进行。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15对,离婚登记101对,补发婚姻证件292对,登记合格率100%。

2、殡葬管理

以清明节为契机,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自觉摒除封建落后、铺张浪费的殡葬陋习,实行科学、文明、节俭的殡葬及祭扫方式;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申报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

3、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及时发现、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做好身份查询、照料安置、护送返乡等工作,切实保障了流浪乞讨人员基本生存权益。今年,启用全国救助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完善了救助管理信息登记体系,实现了全国救助管理机构信息互通共享。全年,共救助18名流浪乞讨人员,其中自主返乡15人,护送返乡3人,发放救助资金0.82万元。

(七)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程序,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

一是坚持以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的方针,健全完善直接登记与双重管理相结合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工作。二是严抓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全旗依法登记的26家社会组织进行年度检查,并全部年检合格。三是制定下发了《镶黄旗社会组织行为准则》,进一步规范了社会组织行为。四是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社会组织“两个覆盖”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党组织组建率和党建工作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八)推进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社区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1、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深入推进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宝格达音高勒苏木都日本呼都嘎嘎查盟级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力度,切实为牧民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社区服务。

2、不断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力度,全旗6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全部达标,其中社区居委会办公和服务场所面积300平米以上的3个,1000平米以上的3个。

3、按照盟委办公厅、行署办公厅《锡林郭勒盟精简和规范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大社区减负工作的落实力度,保留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共计34项,取消社区纸质台账22项,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任务33项,社区评比达标14项,社区组织机构19项,共计88项。

4、加大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和工作队伍建设力度。组织6个社区12名工作人员参加了锡盟“社区在线”信息综合平台的培训;社区办公经费达6万元,社区专职工作者人均月收入达到1500元。

    


民政局工作计划4


大家好!

今天你们带着对南召县人民的无限关爱,为我县困难人士带来了爱心捐赠,这浓浓的爱心让我们心潮澎湃,激动万分,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社会这个大家庭的温暖。至此,我代表南召县民政局,向各位爱心人士表示热烈欢迎和最诚挚的感谢!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你们的善举,给我们的心灵带来了莫大的慰藉和洗礼。“行善有道,善行天下”,慈善是一项公众的事业,也是我们每个人社会责任感的体现。我相信,每一位受助人士会接过这爱的火炬,学会感恩,学会回报,将这爱的事业传承和发扬下去。

让我们再一次用热烈的掌声向关心爱护我们的各位爱心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祝大家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民政局工作计划5


民政局的工作报告

 

2016年,我县民政工作在省市民政部门的精心指导下,认真贯彻上级会议精神,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突破创新,统筹推进,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社会救助工作

1.城乡低保工作。我县有城乡低保对象***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人,救助标准由月人均5**元提高到5**元;农村低保对象38**人,救助标准由年人均35**元提高到3**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达到省市政府规定的标准,城乡低保资金拨付及时到位率100%,城乡低保资金无截留、挪用、串用、滞留。建立城乡低保核查机制,城市低保每月核查一次,农村低保每季度核查一次,清除各类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4**人,新审批城乡低保对象4**23人。

2.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报请县编办批准在低保局成立了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股,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名,负责全县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协调公安局、税务局、人社局、卫计局、国土局、市场监管局、民政局、农业局、林业局。农机总站、畜牧局、财政局、房产管理局、交通局、金融办15个部门建立了救助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核对信息系统,并将相关数据录入系统,对系统进行了调试。

3.“救急难”工作。建立“救急难”制度,制定了《关于开展救急难工作实施意见》,在城市社会救助服务大厅和乡镇公共服务中心设置了服务窗口,靠前就近救急难。全年累计救助困难群众**7人,救助资金2***4万元。

4.城乡医疗救助工作。制定了《**年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方案》和《**6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实施方案》,为城市低保对象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78.75万元;为10000名城市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缴纳医疗救助保险费150万元;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重点优抚对象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元。救助城乡重大疾病患者2968人,核销医疗费11**万元。

5.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290人。其中,敬老院集中供养对象3245人,供养标准为年人均6720元;农村分散供养对象2877人,供养标准为年人均4704元。联合财政局、监察局组成农村五保供养人员清查小组,对农村五保供养人员进行复查清理和审批,全年清除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70人,新审批520人。  

    二、社会福利工作

1.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新建***1所,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120平方米,床位208张,总投资3011万元。并与县人民医院联合,开通老人就医诊疗平台,与医院HIS系统对接,实现在线问诊、网络共享、医疗诊断及片子在敬老院里打印等功能。其中,确定民办养老机构2家,分别是城内笑心老年公寓与望奎镇卫生诊所签定就医协议,医生定时巡诊,为患病老人问诊开药;万鑫阁老年公寓与李庆元中医诊所签订就医协议,在万鑫阁老年公寓设置医疗点,每天有大夫坐诊,提供医疗服务。加强养老机构安全管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安监局、住建局、消防大队、食药监局、公安局、电业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局)对42家养老机构进行了16次安全检查,累计整改养老机构安全隐患40余处,取缔关停4家,发放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3家。搭建社区居家养老智能服务平台,今年为4个城市社区(东城双龙社区、解放路社区、西城电业邨社区、宏达社区)、3个农村社区(后三乡后三村、火箭镇正兰三村、通江镇正兰头村)搭建完成居家养老智能服务平台,共录入服务对象个人信息6000余条,录入承载服务单位信息1400余条,为社区为老服务工作建设奠定基础。

    2.福利服务工作。制定了《***构发展意见》,为民办养老机构申请以养代补资金***万元。重新认证高龄老人**人,为80-89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每人每月**元,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元,10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0元。落实残疾人补贴政策,审核低保残疾人***名,审批重度残疾人593名。

    三、社区建设工作

1.城乡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实施城乡社区建设“双百”示范工程,4个社区被评为示范社区,分别是**、**段村、惠*、*正**村。完成了第**城市社区换届选举工作。

    四、优抚安置双拥工作

1、优抚工作。现有优抚对**人,按照政策规定按时足额发放优待抚恤补助。实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零收费政策,住院费100%报销。2、安置工作。接收城乡退役士兵137人、转业士官3人。召开了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会议,参训率100%。发放优待金和自主就业金407.86万元。

    3、双拥工作。建立健全双拥制度,完善各类档案。在8月26日召开的全***拥模范城(县、区)命名暨双拥先进单位和个人表彰大会上,我县被命名为省级双拥模范县。

五、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全年审批办理社团登记*,民办非登记*家,名称核准手续4家;落实殡葬惠民政策,截至目前共减轻了*困难家庭,减免殡葬费*万元;婚姻登记工作。全年办理结婚登记*对,离婚登记1*对,补发婚姻证件14*7份;流浪乞讨救助工作。全年共救助符合条件的人员*人次,其中,护送返乡*人,安置3*人,资助返乡*人,未成年儿童救助*人。

六、社会救济工作

全年我县受灾人口*,累计作物受灾面*.3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3公顷,绝收面积8*顷;倒塌农房*户、*间,严重损坏农房*户、*间,一般损坏农房*户、*间;损坏树木*棵,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万元。截至目前对上争取救助资金*万元。按照文件要求,共下拨大米*吨,灾民取暖补助资金1*万元。

七、基层政权工作

    启动*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召开了培训会议,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现正在开展数据录入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了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健全村务公开机制,在发挥组织监督、群众监督作用的同时,先后设置了群众意见箱、热线电话,及时征集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工作和建议,保证了乡镇村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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